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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摘的茜实达集团(600734)收到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对两次处罚一起索赔

被摘的茜实达集团(600734)收到证监会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可对两次处罚一起索赔

2024-07-10 02:06:00 来源:被摘的茜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一、未按规定披露重要合同订立事项

  2021年12月28日,ST实达与林强签署《深圳兴飞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70%股权以1元价格转让给林强。该股权处置使得ST实达2021年合并报表层面确认投资收益1,813,694,080.28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306.86%,ST实达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于《证券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应当及时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ST实达应当及时披露《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情况,但公司迟至2022年1月12日才予披露。

  二、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ST实达2020年4月将相关存货分别出售给香港的诗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赛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迅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收回货款 共计0.18亿美元(汇率变动后折合人民币1.15亿元,占该笔销售收入的78.26%)。2021年4月29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该货款能否安全收回存在不确定性为由,对ST实达2020年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为消除该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ST实达通过自筹资金、设立空壳全资孙公司代收货款、签署《委托代收代付货款协议》、协调第三方主体进行无商业实质资金过账等方法,虚构已收回全部剩余货款的事实。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披露临时报告《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其中关于货款收回情况以及2020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等有关表述存在虚假记载。

  除了此次收到的处罚事先告知书,2022年12月7日,实达集团(600734)公告收到福建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实达集团违法事实如下:(一)实达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实达2019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结合上述违规事实,根据证券法以及虚假陈述侵权司法解释,在2021年9月18日到2022年12月2日之间买入实达集团股票,并且在2022年12月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2018年4月12日到2021年9月18日之间买入实达集团股票,并且在2021年9月1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责任编辑:韦子蓉

【编辑:王筱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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