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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总台央视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天外交部网站上刚刚发表了中日双方就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问题的共识文件。请发言人介绍有关情况。毛宁:2023年8月24日,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单方面启动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中国作为最重要的利益攸关国之一,一直反对这一不负责任的做法。根据两国领导人有关通过磋商谈判解决福岛核污染水问题的精神,中方同日方和相关国际组织前后进行了10多轮密集谈判和协商,经过不懈努力,达成今天发表的共识。我愿强调以下几点:第一,中方坚决反对日方擅自启动排海,这一立场没有变化。中方同日方发表共识是为敦促日方切实履行国际法义务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尽最大努力避免对环境和人体产生负面影响,有效防范排海的潜在风险。我们希望国际社会特别是利益攸关国同中方一起严格监督日方履行承诺。第二,由于现行相关国际机制的局限性,目前对排海开展的评估和监测是不全面的,缺乏透明度和可信性,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尤其是设立覆盖排海关键环节的长期国际监测安排,确保中国等所有利益攸关国有效参与其中,实施独立取样监测,才能得到全面、真实、有效的数据,确保排海风险可控。中日双方通过谈判已就此达成了一致,下步还将讨论监测核素种类、检测方法等技术细节,实现全面、有效、可信的长期国际监测。第三,如何妥善处置福岛核污染水,既是政治问题更是科学问题。中日双边共识为国际社会科学、有效、安全地处置核污染水打下了基础,是国际社会特别是利益攸关国共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后续中方将会同国际社会特别是利益攸关国继续本着对全球海洋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高度负责任的精神,以科学的态度同日方开展对话,敦促日方妥善处理涉及排海的关切。第四,中方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输华,是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有关规定采取的紧急预防性临时措施,目的是为了全面防范风险,保护民众健康。采取这一措施有规可循,是中国政府对人民负责的实际体现。中日双方达成共识文件,并不意味着中方立即全面恢复日本水产品进口。中方将会继续以世贸组织和中国法律法规为遵循,以科学事实为准绳,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在有效参与相关监测活动、实施独立取样并确认结果后,基于科学证据着手调整有关措施。我们将与日方开展技术磋商,在中方提出的要求得到充分满足的前提下,逐步恢复符合规准的日本水产品进口。有关磋商结果和政策调整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新华社记者:2021年9月21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6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上提出全球发展倡议。3年来,倡议受到国际社会广泛欢迎,成果惠及世界特别是“全球南方”。在不久前举行的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各方积极评价全球发展倡议,认为倡议将为非洲等“全球南方”注入发展动力。请问发言人有何评论?能否介绍倡议落实的进展和下步发展计划?毛宁:3年来,全球发展倡议的“朋友圈”越来越大,“成绩单”可圈可点,得到100多个国家及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多个国际组织支持和参与,加入“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的国家超过80个。中方成立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已经支持了150多个项目,全球发展促进中心网络建设全面铺开。全球发展倡议源自中国,成果和机会属于世界。在发展繁荣的道路上,一个国家都不能少,一个人都不能掉队,这是全球发展倡议的愿景,也是联合国倡导的目标。在即将举行的联大一般性辩论期间,王毅外长将出席“全球发展倡议支持全球南方——中国在行动”主题发布活动,同各方共商发展合作大计,汇聚支持“全球南方”发展振兴的力量。我们将同各方深化全球发展倡议合作,继续分享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机遇,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实现共同发展。图为媒体记者提问彭博社记者:中日双方就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达成共识,我的第一个问题是,这是否意味着中方将加入日方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现有的监测安排?还是说将建立一个全新的监测安排?第二个问题是,你刚才提到国际社会也可以参与监测,是否有其他国家将参与监测?还是说只有日本、中国及国际原子能机构参与监测?毛宁:关于你的第一个问题,国际原子能机构多次表示支持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加强监测,支持中日磋商和达成共识。我们同国际原子能机构一直保持着必要沟通。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中方一贯主张,对排海的长期国际监测是开放、透明的。日方在同中方协商双边共识的过程中,对其他国家的参与也显示出了开放态度。根据中日双方的共识,中国等所有利益攸关国都将通过参与制定取样监测方案、独立获取核污染水样本等方式,确保长期国际监测的公正性、有效性。《北京日报》记者:今年是六方会谈9·19共同声明发表19周年。19年来,朝鲜半岛形势发生了不少变化,中方如何评价当前形势?对半岛事务各相关方有何建议?毛宁:六方会谈9·19共同声明是有关方共同努力的结果,曾为稳定局势、缓和紧张发挥重要作用。维护半岛和平稳定、推动半岛问题政治解决符合各方共同利益,符合国际社会普遍期待。当前半岛形势持续紧张。我们希望各方相向而行,坚持政治解决大方向,为实现半岛及东北亚地区长治久安发挥建设性作用。彭博社记者:关于周三在深圳发生的袭击事件,日方发布了昨日外交部副部长孙卫东同日本驻华大使通话的消息,其中提到孙卫东副部长表示该案属个案,犯罪嫌疑人有过犯罪记录。但这并不能说明犯案动机。今早我收到日本驻华使馆的电子邮件,日方依然强烈要求中方公布包括所有背景信息在内的案件细节,表示中方迄今未向日方提供任何同作案动机有关的信息。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超过两天,你能否介绍任何关于作案动机的信息?毛宁:中日双方就有关问题保持着沟通。昨天,孙卫东副部长同金杉大使通话时介绍了相关情况。我注意到深圳市也提供了不少信息。据我了解,中方主管部门正在对这起案件进行调查和侦办。关于案件进展包括动机这些具体信息,建议向中方主管部门了解。日本经济新闻记者:关于今年6月苏州日本母子和中国女性遇袭事件,昨天发言人称此事“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能否介绍自6月以来的后续进展?在中国居住的日本人很关心深圳、苏州两起案件,中方是否准备在这两起案件调查结束后,对外公布犯罪人作案动机、背景、案件情况等详细内容?毛宁:据我了解,中方主管部门正在对有关案件进行调查和侦办,将适时推进后续司法程序。我目前不了解具体进展以及你关心的这些信息,你可以向中方主管部门询问。媒体女记者举手示意日本广播协会记者:中日达成共识的消息恰巧和深圳日本男孩被刺身亡事件时间上相隔很近,请问这两者是否关联?毛宁:中日双边共识的内容、发表时间是经过双方密集磋商确定的。关于深圳男孩遇袭的个案,中方已经多次表明立场。两者没有关联。彭博社记者:我昨天向深圳公安机关询问案犯的作案动机,但对方未予回答。孙卫东副部长昨天同日本驻华大使通话时提到犯罪嫌疑人有过前科等细节。由此看来,负责同日本政府沟通的部门是外交部。你刚才建议我向中方主管部门了解。我理解主管部门就是外交部。所以我想再问一遍,案犯的作案动机是什么?为什么不提供案件信息?毛宁:这起案件正在由公安部门进行侦办,也就是说,案件仍在侦查和调查过程中,目前还没有结论。中日两国外交部门保持着沟通。这是必要的,也是正常的。你关心的问题,主管部门能提供更权威的信息。共同社记者:深圳媒体今天报道称,深圳日本人学校的案件是偶发个案。中方对此有何评论?毛宁:我注意到媒体的报道,也注意到深圳市介绍的情况。相信有关说法有其依据。日本广播协会记者:再次提问深圳的问题。日方最想了解的是,犯人是否针对日本人。这个方面中国外交部有何看法?毛宁:我能理解日方和在华日本人对这个问题的关切。我想说明的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至于他的动机具体是什么,需要通过认真的调查来确定,我目前不掌握有关信息。彭博社记者:如果不掌握作案动机,如何能确定该案件是个案?你一方面表示不知道动机,另一方面却又告诉我们这是个案。这是不是自相矛盾?毛宁:判断一个案件是不是个案,除了犯罪嫌疑人的动机之外,还涉及很多其他因素。从目前掌握的信息判断,这是一起个案。但是具体情况要等待调查的结果。法新社记者:中方表示将逐步恢复进口日本水产品。有报道说,俄罗斯仍继续禁止进口。请问中方有何评论?毛宁:这个问题,建议你向俄罗斯方面询问。外交部发言人毛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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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总台央视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天外交部网站上刚刚发表了中日双方就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问题的共识文件。请发言人介绍有关情况。毛宁:2023年8月24日,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单方面启动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中国作为最重要的利益攸关国之一,一直反对这一不负责任的做法。根据两国领导人有关通过磋商谈判解决福岛核污染水问题的精神,中方同日方和相关国际组织前后进行了10多轮密集谈判和协商,经过不懈努力,达成今天发表的共识。我愿强调以下几点:第一,中方坚决反对日方擅自启动排海,这一立场没有变化。中方同日方发表共识是为敦促日方切实履行国际法义务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尽最大努力避免对环境和人体产生负面影响,有效防范排海的潜在风险。我们希望国际社会特别是利益攸关国同中方一起严格监督日方履行承诺。第二,由于现行相关国际机制的局限性,目前对排海开展的评估和监测是不全面的,缺乏透明度和可信性,需要进一步完善加强,尤其是设立覆盖排海关键环节的长期国际监测安排,确保中国等所有利益攸关国有效参与其中,实施独立取样监测,才能得到全面、真实、有效的数据,确保排海风险可控。中日双方通过谈判已就此达成了一致,下步还将讨论监测核素种类、检测方法等技术细节,实现全面、有效、可信的长期国际监测。第三,如何妥善处置福岛核污染水,既是政治问题更是科学问题。中日双边共识为国际社会科学、有效、安全地处置核污染水打下了基础,是国际社会特别是利益攸关国共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后续中方将会同国际社会特别是利益攸关国继续本着对全球海洋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高度负责任的精神,以科学的态度同日方开展对话,敦促日方妥善处理涉及排海的关切。第四,中方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输华,是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有关规定采取的紧急预防性临时措施,目的是为了全面防范风险,保护民众健康。采取这一措施有规可循,是中国政府对人民负责的实际体现。中日双方达成共识文件,并不意味着中方立即全面恢复日本水产品进口。中方将会继续以世贸组织和中国法律法规为遵循,以科学事实为准绳,以确保安全为前提,在有效参与相关监测活动、实施独立取样并确认结果后,基于科学证据着手调整有关措施。我们将与日方开展技术磋商,在中方提出的要求得到充分满足的前提下,逐步恢复符合规准的日本水产品进口。有关磋商结果和政策调整会及时向社会公布。新华社记者:2021年9月21日,习近平主席在第76届联大一般性辩论上提出全球发展倡议。3年来,倡议受到国际社会广泛欢迎,成果惠及世界特别是“全球南方”。在不久前举行的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上,各方积极评价全球发展倡议,认为倡议将为非洲等“全球南方”注入发展动力。请问发言人有何评论?能否介绍倡议落实的进展和下步发展计划?毛宁:3年来,全球发展倡议的“朋友圈”越来越大,“成绩单”可圈可点,得到100多个国家及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多个国际组织支持和参与,加入“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的国家超过80个。中方成立全球发展和南南合作基金,已经支持了150多个项目,全球发展促进中心网络建设全面铺开。全球发展倡议源自中国,成果和机会属于世界。在发展繁荣的道路上,一个国家都不能少,一个人都不能掉队,这是全球发展倡议的愿景,也是联合国倡导的目标。在即将举行的联大一般性辩论期间,王毅外长将出席“全球发展倡议支持全球南方——中国在行动”主题发布活动,同各方共商发展合作大计,汇聚支持“全球南方”发展振兴的力量。我们将同各方深化全球发展倡议合作,继续分享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机遇,加快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实现共同发展。图为媒体记者提问彭博社记者:中日双方就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达成共识,我的第一个问题是,这是否意味着中方将加入日方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现有的监测安排?还是说将建立一个全新的监测安排?第二个问题是,你刚才提到国际社会也可以参与监测,是否有其他国家将参与监测?还是说只有日本、中国及国际原子能机构参与监测?毛宁:关于你的第一个问题,国际原子能机构多次表示支持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加强监测,支持中日磋商和达成共识。我们同国际原子能机构一直保持着必要沟通。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中方一贯主张,对排海的长期国际监测是开放、透明的。日方在同中方协商双边共识的过程中,对其他国家的参与也显示出了开放态度。根据中日双方的共识,中国等所有利益攸关国都将通过参与制定取样监测方案、独立获取核污染水样本等方式,确保长期国际监测的公正性、有效性。《北京日报》记者:今年是六方会谈9·19共同声明发表19周年。19年来,朝鲜半岛形势发生了不少变化,中方如何评价当前形势?对半岛事务各相关方有何建议?毛宁:六方会谈9·19共同声明是有关方共同努力的结果,曾为稳定局势、缓和紧张发挥重要作用。维护半岛和平稳定、推动半岛问题政治解决符合各方共同利益,符合国际社会普遍期待。当前半岛形势持续紧张。我们希望各方相向而行,坚持政治解决大方向,为实现半岛及东北亚地区长治久安发挥建设性作用。彭博社记者:关于周三在深圳发生的袭击事件,日方发布了昨日外交部副部长孙卫东同日本驻华大使通话的消息,其中提到孙卫东副部长表示该案属个案,犯罪嫌疑人有过犯罪记录。但这并不能说明犯案动机。今早我收到日本驻华使馆的电子邮件,日方依然强烈要求中方公布包括所有背景信息在内的案件细节,表示中方迄今未向日方提供任何同作案动机有关的信息。目前该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超过两天,你能否介绍任何关于作案动机的信息?毛宁:中日双方就有关问题保持着沟通。昨天,孙卫东副部长同金杉大使通话时介绍了相关情况。我注意到深圳市也提供了不少信息。据我了解,中方主管部门正在对这起案件进行调查和侦办。关于案件进展包括动机这些具体信息,建议向中方主管部门了解。日本经济新闻记者:关于今年6月苏州日本母子和中国女性遇袭事件,昨天发言人称此事“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能否介绍自6月以来的后续进展?在中国居住的日本人很关心深圳、苏州两起案件,中方是否准备在这两起案件调查结束后,对外公布犯罪人作案动机、背景、案件情况等详细内容?毛宁:据我了解,中方主管部门正在对有关案件进行调查和侦办,将适时推进后续司法程序。我目前不了解具体进展以及你关心的这些信息,你可以向中方主管部门询问。媒体女记者举手示意日本广播协会记者:中日达成共识的消息恰巧和深圳日本男孩被刺身亡事件时间上相隔很近,请问这两者是否关联?毛宁:中日双边共识的内容、发表时间是经过双方密集磋商确定的。关于深圳男孩遇袭的个案,中方已经多次表明立场。两者没有关联。彭博社记者:我昨天向深圳公安机关询问案犯的作案动机,但对方未予回答。孙卫东副部长昨天同日本驻华大使通话时提到犯罪嫌疑人有过前科等细节。由此看来,负责同日本政府沟通的部门是外交部。你刚才建议我向中方主管部门了解。我理解主管部门就是外交部。所以我想再问一遍,案犯的作案动机是什么?为什么不提供案件信息?毛宁:这起案件正在由公安部门进行侦办,也就是说,案件仍在侦查和调查过程中,目前还没有结论。中日两国外交部门保持着沟通。这是必要的,也是正常的。你关心的问题,主管部门能提供更权威的信息。共同社记者:深圳媒体今天报道称,深圳日本人学校的案件是偶发个案。中方对此有何评论?毛宁:我注意到媒体的报道,也注意到深圳市介绍的情况。相信有关说法有其依据。日本广播协会记者:再次提问深圳的问题。日方最想了解的是,犯人是否针对日本人。这个方面中国外交部有何看法?毛宁:我能理解日方和在华日本人对这个问题的关切。我想说明的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至于他的动机具体是什么,需要通过认真的调查来确定,我目前不掌握有关信息。彭博社记者:如果不掌握作案动机,如何能确定该案件是个案?你一方面表示不知道动机,另一方面却又告诉我们这是个案。这是不是自相矛盾?毛宁:判断一个案件是不是个案,除了犯罪嫌疑人的动机之外,还涉及很多其他因素。从目前掌握的信息判断,这是一起个案。但是具体情况要等待调查的结果。法新社记者:中方表示将逐步恢复进口日本水产品。有报道说,俄罗斯仍继续禁止进口。请问中方有何评论?毛宁:这个问题,建议你向俄罗斯方面询问。外交部发言人毛宁

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一审判决之后,蔡东(化名)从光鲜体面的退休干部,变成了非法持枪的罪犯。他曾因驻村扶贫工作、见义勇为救人事迹,多次被表彰和报道。退休前,他是孝感市大悟县某机关党委副书记。2023年2月19日,蔡东退休的前一周,大悟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对其立案侦查。前不久,蔡东被大悟县人民法院判定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判决书显示,2011年,蔡东以父亲承包的农场遭受野猪侵害为由,更改户籍、按照当时政策申领持枪证,并配购一支双管猎枪、500发子弹;次年,孝感市公安局清查不符合持枪条件人员,蔡东指使堂弟申请持枪证,并将这支猎枪过户给堂弟,但蔡东实际掌控这支猎枪;2014年,蔡东两次将猎枪借给朋友李某打猎;2019年,李某因涉黑案件落网后,多次举报蔡东非法持枪。近日,封面新闻记者对该起案件进行了走访。事件经过:税务干部改户籍申领持枪证,为躲清查将枪过户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2月,蔡东明知公职人员不符合持枪条件,编造自己大悟县阳平镇村民身份,以农作物受野猪影响严重的谎言,向大悟县公安局申请持枪证,并配购双管猎枪一支、子弹500发。2012年4月,孝感市公安局对大悟县民用枪支专项检查,发现蔡东不符合持枪条件。为继续持有枪支,蔡东指使堂弟蔡西(化名)向大悟县公安局申请办理持枪证,并将枪支转让过户给蔡西。2013年1月,办理上述手续后,蔡西将枪支、子弹交予蔡东实际持有、使用。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0月,蔡东指使他人,分别到自己车库及其父亲(2021年去世)所承包的农庄取走子弹和猎枪,送交给李刚(已判刑)等人狩猎使用。涉案猎枪(受访者供图)蔡东对此辩解称,申请持枪是为了帮年迈的父亲驱逐野猪,他对户籍被转到阳平镇的事项不知情,是大悟县公安机关办理的相关手续,自己并未虚构申领材料办理持枪证;猎枪过户后他未实际持有和使用,李某向他的父亲借枪被拒后,他只是作为中间人帮忙借枪。但在近日的采访中,蔡东却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当年他户籍所在的乡镇不属于批准的狩猎区,县治安大队得人告知他阳平镇有持枪指标,经他同意后,公安机关给他办理的户口迁移,之后让他填写了持枪申请表,他由此通过审批程序获得持枪证,并配购一支双管猎枪和500发子弹。对于上述说法,封面新闻记者未得到相关方证实。蔡东父亲存放猎枪的房间(受访者供图)2012年4月,孝感市公安局针对大悟县民用枪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清查,并列出一份不符合持枪条件的名单,蔡东名列其中。蔡东承认,他知道公职人员不能持枪。考虑到父亲的农场确实需要驱赶野猪,“为了保住这支枪,我让堂弟以护农名义申请持枪证,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把枪过户到他名下了。”法庭控辩:猎枪实控人成争议,两次外借枪支时间又是何时?2013年底,蔡东经人介绍与商人李某成为朋友,对方多次到蔡东父亲的农场游玩、聚餐。2014年底,李某电话中向蔡东借猎枪打猎,蔡东称猎枪按要求上缴年审尚未领回,拒绝了李某。随后,蔡东忘记挂断电话,与妻子评价李某人品,被电话中的李某听到,两人发生口角后闹翻。2019年,李某因涉黑案件落网,多次举报蔡东非法持枪。判决书显示,李某称在2014年下半年之后,曾多次找蔡东借枪打猎,并有其他人参与。但在其他人的证人证言中,大部分人对借枪事宜给予否认。蔡东接受警方调查时供述,他在2014年8月和10月曾两次将涉案猎枪借给李某。前一次是在父亲的农场里,三人乘车在农场转悠,从车里对着鸟类射击,之后将枪放回父亲的房间;后一次是李某向蔡父借枪被拒,之后蔡东安排堂弟分别从父亲和他的家中取走枪支、子弹,送交给李某打猎使用。然而在法庭辩论环节和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蔡东又对上述两次借枪的时间表示否认。蔡东称,按照枪支管理规定,民间枪支每年的五一之前要上缴公安机关,十一之后再发放,入库、出库均由县治安大队人员登记入册。“时间太久了,具体借枪的时间记不清。但根据管理规定,5月1日和和10月1日之间,枪支不可能在外边。”蔡西在证人证言中表示,2013年初枪支过户到他名下后,过了二十多天就被蔡东取走,之后几年,他曾按治安大队要求送枪支年审,其他时间枪支都不在他手中。蔡东向法官表示,枪支过户后一直放在他父亲的农场,每年上缴、年审和领取,是他父亲和堂弟蔡西经办,自己并未实际持有这支猎枪;2014年猎枪入库后,他和堂弟蔡西都未去领取过,当年5月份之后使用枪支的事实不能成立。在案资料显示,大悟县公安局调查认定,2013年至2014年期间涉案猎枪的实际持有人为蔡东,2015年至2017年期间则由蔡东的父亲领取和使用,直到2017年1月被收回未再发放;枪支管理相关档案中,只发现有2016年、2017年蔡西名下的猎枪入库登记,未发现其它时间领取发放、上交回收枪支、弹药的登记资料。大悟县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反驳了蔡东的辩解,图为法槌 资料图法庭判决:申领持枪证程序合法不影响非法持枪实质,一审获刑8个月蔡东称,2013年之前他是凭借持枪证使用猎枪,孝感市公安局督办清查时,39名被列入不符合持枪条件的持证人员,都未被认定为非法持枪,也未受处罚,只要求立即回收枪支并取消持枪资格。蔡东的辩护人、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律师尚满庆祝表示,蔡东坚称在2014年清明前上缴枪支,后未再接触枪支;公安机关调查认定,2015年至2017年枪支领取、使用人是蔡东的父亲;而枪支管理档案中,只有2016年、2017年登记为蔡西的枪支入库登记,其他记录缺失。“这导致很多情况无法通过证据证明,而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他在2014年五一之后持有、使用过这支猎枪。”对于2011年通过更改户籍途径申请持枪,以及2014年五一之前使用、外借枪支的行为,蔡东表示认罚。“李某是2019年7月举报我非法持枪,距离2014年已经超过5年,过了追诉期。当年,大悟县公安局曾作出调查结论,也是非法持枪证据不足。”对于蔡东的辩解,大悟县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给予反驳。法庭认为:综合在案证据及证人证言,蔡东明知是在虚构申领枪支材料情况下办理的持枪证并配购枪支弹药,虚构的材料是否由本人自主办理,并不影响非法持有枪支事实的认定,程序的合法不能对抗非法的实质;孝感市公安局开展枪支管理的督查工作,不涉及对持枪行为的性质认定,不能将当时处理情况作为不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理由;没有证据证明枪支系被告人蔡东父亲持有和使用;蔡东的犯罪行为,从检举揭发提交线索开始一直处于侦查办理中,追诉时效的期限应以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蔡东在案件审理中,称枪支转让后未实际持有、使用过,出借枪支其仅为中间人,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亦无认罪悔罪表现;蔡东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并擅自出借给不具备持枪资格人员使用,会给公共安全带来隐患,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综合考虑其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影响等因素,法庭认为不宜对其免予刑事处罚。由此,大悟县人民法院判定蔡东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九派新闻消息,9月22日上午,“烧烤店打人案”涉事原民警陈志伟滥用职权罪申诉审查一案,将在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区法院召开听证会。陈志伟,曾是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因“唐山打人案”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今年8月4日,其举报称,办案人员对其违规审讯等问题。两天后,唐山发布情况通报称,陈志伟在办理“06·10”烧烤店打人案件过程中,未按照办案规定处警执法,且在医院发现主犯陈继志后,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放任陈继志离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依法审理,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判决后其未提出上诉。关于陈志伟反映办案人员对其违规审讯、强定罪名、举报未反馈、申诉程序拖延等问题,工作组通过调阅卷宗、查看留置讯问录像、核对笔录、查阅陈志伟本人忏悔书、与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了核查,其反映问题均不属实。关于其反映实际出警时间为10余分钟,被有关领导要求念稿“出警5分钟”问题,经核查,系其在采访前与处警人员(已依法处理)商议隐瞒后对外公布。而今,他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称,收到参加听证会通知时,让我见到点曙光,在司法途径上,让我有一个说话辩护的机会。陈志伟的申诉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九派新闻,陈志伟案的形成有其历史背景,在一定程度体现了唐山司法机关刀刃向内、刮骨疗伤的决心。作为代理人,他希望案件的听证、审理可以作出合理合法的结论。听证会通知书对话当事人【1】出警延误有客观原因九派新闻:什么时候通过网络举报?陈志伟:我是去年7月16日释放的,一年内,我一直向唐山各部门反映案件问题,交过的材料摞起来比桌子都高。九派新闻:举报后,相关部门有跟你沟通吗?陈志伟:举报后,一直在跟相关部门沟通案件细节。沟通的结果是,唐山市曹妃甸区法院作为办案单位举行听证会。收到这个参加听证会通知时,让我见到点曙光,在司法途径上,让我有一个说话辩护的机会。九派新闻:对于此次听证会有信心吗?陈志伟:我坚信自己。至于法院最后怎么定,怎么操作,我没法预判。九派新闻:可以讲讲那天的经过吗?陈志伟:6月10日前一天,我是早上8点半上的班,开始从事各种警务工作。有外地警察来我们辖区,需要配合工作,我忙得中午饭也没吃,一直忙到凌晨。零点左右我回到所里,向值班所长韩某勇汇报一天工作。他告诉我,明早要早起,有一个案件汇报会需要我参加。我从他办公室出来时,应该是零点二三十分,回到宿舍眯了一会儿。大概凌晨3点,我的同事敲门说领导安排了一个打架的警(指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我的职责是社区民警,不是出警民警。本来出警的值班民警被韩某勇带出去喝酒了,所以领导让同事找我出这个警。工作群交流九派新闻:然后呢。陈志伟:所门口有市政工程修道,把路给封了,我就绕了个远路去现场,用了十分钟时间左右,大概凌晨3点09分抵达。一审法院判决书中写明,群众是2点41分报警,抵达现场是3点09分,说是我的责任造成出警延误,我特别不理解,稍微一调查就知道为什么花了28分钟才到现场。本来不该我出警,快3点了才告诉我。【2】被关押时母亲去世,最后一面也没见到九派新闻:出警过程呢?陈志伟:因为出警过程很简单,就这几个小时,全程也都有录像,也有同行同事,其他见证人,包括跟领导汇报的通话记录都有,工作群记录都有。主观上我是不存在动机的,被打的女孩在附近的商务KTV上班,我跟她们不认识,陈继志一方我也不认识。另外不该我出警,我出警了,而且全程处理了将近3个小时,把能想到能做的工作都做了。案件在一定程度上算破案,因为沈小俊已抓了,陈继志身份也明确了,就剩传唤了。而且他接受完治疗也没潜逃,最后跟他爱人没选择住院,之后直接回家了。九派新闻:通报中称,你所反映问题均不属实一事。陈志伟:站在法律的角度,如果我说的均不属实,那就是造谣,会被依法处理。我实名举报的每一句话都是事实,贴的每一个证据都是客观的,不是P图伪造的。九派新闻:此事对你产生的影响?陈志伟:影响太大了,判了我一年一个月。我母亲在我被关押时去世,最后一面都没见到。母亲的死很大原因也是因为我这个事受打击,接受不了。九派新闻:可以谈谈你自己吗?陈志伟:我从农村出来的,性格可能有点软弱。以前学习也没多好吧,在校时期担任过班长,大学入的党,当过学生会主席,拿过省级优干,省级三好学生。用别人的话说就是特别老实,像那种隔壁家的孩子也不惹是生非,就知道学习。我大学毕业后直接考的省“村官”,然后在我们老家干了不到一年。我从小有个警察梦,在“村官”时期又报考了政法干警,去省警校培训了两年。之后就到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工作,上班没满四年。九派新闻:觉得民警这份工作辛苦吗?陈志伟:我吃住都在派出所,长期加班没闲着。我老家到单位也就一个多小时车程,但我有一年回家了六七次,就是没时间回去,天天加班,那活是干不完。九派新闻:你的诉求是?陈志伟:听证会结束后,希望法院能启动再审,还我清白。相关新闻9月19日晚,新黄河记者从“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涉事原民警陈志伟处获悉,陈志伟因滥用职权罪而提出的申诉审查一案,将于9月22日在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举行听证会。同时,陈志伟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向记者出示了该案的《参加听证会通知书》,以此证实陈志伟的所述属实。针对8月份发生的实名举报内容被唐山官方认定为不属实,陈志伟向记者强调,其所述均为真实情况,且他坚称在处警过程均由领导安排,处置合规,因此认为自己无罪。陈志伟,曾任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因“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今年8月初,陈志伟通过社交平台实名举报,称办案人员对其违规审讯、强定罪名,相关部门存在举报未反馈、重审申诉程序拖延等问题。8月6日,唐山官方发布情况通报称,关于陈志伟反映办案人员对其违规审讯、强定罪名、举报未反馈、申诉程序拖延等问题,工作组通过调阅卷宗、查看留置讯问录像、核对笔录、查阅陈志伟本人忏悔书、与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了核查,其反映问题均不属实。唐山官方通报称陈志伟反映的问题均不属实此外,该通报中称,陈志伟在办理“06·10”烧烤店打人案件过程中,未按照办案规定处警执法,且在医院发现主犯陈继志后,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放任陈继志离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依法审理,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判决后其未提出上诉。陈志伟向记者出示的通话记录截图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陈志伟重申自己的举报内容属实,并表明自己作为基层民警,所有工作均按领导安排执行,符合公安处置规定,因此他认为自己并不构成滥用职权罪。“我坚信我是无罪的,全国几百万警察,了解我这个处警情况,都会有这个感受。”陈志伟在给记者的材料中声称,在机场路派出所,他只负责社区、案件工作,不负责出警。案发当晚,该派出所所长及其他警员外出喝酒,导致警力不足,他才被安排出警。材料中提及,自打人事件发生前起,至出警任务结束,陈志伟连续工作长达22小时。在此期间,他成功将涉案人员沈晓俊带回派出所。针对通报中“放任陈继志离开”的关键点,陈志伟称,当时他与辅警在医院内,已对受伤的陈继志信息进行了登记,且所内领导并未指示他们将陈继志带回派出所。因要继续回派出所审讯沈晓俊,所以陈志伟赶回派出所。陈志伟此前对媒体表示,他最大的诉求是希望更高级别的部门,比如河北省委省政府成立一个独立的调查组,针对自己实名举报的问题,包括案件事实认定,查清楚,到底是谁的责任,准确定责。

种植户被迫将即将收获的作物铲除 图据受访者红星新闻记者丨钟梦哲 罗梦婕林地系“万里大造林”涉案林地有文件显示允许“林间兼种”东风镇多名租赁林地的村民,都是从当地承包大户刘成龙(化名)处租赁的。9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刘成龙。他表示,租地一事属实,租户种植的谷子被铲一事他也知晓。“但这事我们双方都是受害者。”刘成龙手中所有的林地,为“万里大造林”的涉案地块,该案系2004年内蒙古万里大造林有限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公开向购买人承诺“高回报零风险”等手段,总计向社会销售林地45万多亩,非法吸纳公众资金13亿元。在涉案人员被绳之以法后,关于涉案林地的处置未能完全有效解决。刘成龙手中的土地是他向兴安盟森泽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称森泽农业”)处承包,而森泽农业又是从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得来。森泽农业“万里大造林”涉案林地变卖确认书 受访者提供红星新闻获得了森泽农业29份“变卖成交确认书”,显示森泽农业购买“万里大造林”涉案6万多亩林木、林地经营权。刘成龙提供了他和森泽农业的林地木材销售合同显示,他和合伙人共同购买了森泽农业6万多亩林地林木,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因为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那份文件,允许林间兼种,所以我才向森泽农业承包土地。”刘成龙说,按照政策将涉案林地上的林木采伐完后,是可以在林间兼种三年。2024年,东风镇多位在刘成龙手里租赁这些林地,本以为可以林间兼种的村民,没想到却在今年8月份收到要求铲除所种谷子的通知。刘成龙所说的六部门联合文件,为2021年9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万里大造林”案件善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厅联合发布内党政法通字〔2021〕46号文件《关于妥善解决“万里大造林”案件善后处置中七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红星新闻记者查阅该文件,其中第五条规定了林间兼种的要求:关于间作矮秆作物问题,在确保初植密度和造林成活率达到标准的情况下,可采取“两行一带”配置方式造林,乔木林的带间距不超过8米,灌木林的带间距不超过5米。“两行一带”造林,在不影响新造林地郁闭成林、不影响林木生长的情况下,两林带之间可以间种矮秆豆类作物,但林带两侧均必须保留各不低于1米的保护带,保护带范围内不得种植农作物。造林三年后必须停止间作。种植户称播种时未遭到阻拦谷子快成熟时却被迫铲除东风镇种植户常庆(化名)从刘成龙手里租赁了约3000亩林地,9月14日,其家人向红星新闻提供了和刘成龙签署的“土地流转合同”。合同内约定了土地性质为林地,常庆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机关、行政部门规章制度等政策性文件要求;林地也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使用。今年春天,常庆一家在租种的林地散上谷子,5月29日,常庆被警方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拘留。他家所种植的谷子到8月份已有长势,如果顺利的话,在今年9月底左右就能收割。之后常庆家人收到通知,需要将林间兼种的谷子铲除。开鲁县东风镇部分涉事林地上被铲除的谷子8月22日,常庆家人把拖拉机开进田地,将还有一月就要成熟的谷子铲除。现场的视频显示,随着轰隆隆的声响,拖拉机所过之处一片片谷子倒下被铲除,即将丰收的庄稼在顷刻之间结束了生长。8月29日,常庆家人在缴纳了保释金后,常庆终得回家。9月14日,东风镇另一种植户李小仙(化名)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说,她家从当地刘成龙手里租赁了约2000亩林地。“那你说不让耕种,咱们当初真金白银去租那玩意干啥,让耕种所以我们才租的。”李小仙说,她丈夫也被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刑事拘留,至今未能取保候审。“让种谷子、豆子,我们才种的,这些年也没经历过种地犯法这事。”李小仙告诉红星新闻,有的庄稼马上成熟也被毁掉。“地里有镇政府派的人24小时看着,不让你侍弄,不让你经营。我们家谷子是8月20日左右到9月2日最后铲的,实在是不铲不行。”9月19日,红星新闻记者前往开鲁县东风镇约见种植户常庆和李小仙,但对方都婉拒了记者采访。在当地一名村民的带领下,红星新闻记者来到部分涉事林地。刚踏入田边就可清晰地看到倒伏在一旁的谷子,肉眼可见谷子颗粒饱满,而再往田间深处走去,只剩下被铲除的谷子根部,光秃秃的一片连着一片。在入林口,红星新闻记者还见到了在此处值守的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从今年开始这里啥都种不了。”记者询问那为何还有土地上种着谷子,但是却被铲除?工作人员表示:“那些全是违法的。”至于违法原因他们不清楚,需要去问镇政府。开鲁县东风镇部分涉事林地上谷子被铲除完毕因政策调整“林间兼种”被叫停当地与刘成龙正协商后续处理9月20日上午,开鲁县林业局、开鲁县森林公安局环食药监大队主要负责人接受了红星新闻记者的采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表示,部分种植户反映依据的内党政法通字〔2021〕46号文件中,确有允许承包户采用林间兼种的规定。但是“万里大造林”涉案林地绝大多数处于科尔沁沙地,为了加强防沙治理工作,2023年8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万里大造林”案件善后处置工作办公室和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又发布了内万里办通字〔2023〕39号《“万里大造林”案涉案林地林木(第三标段)采伐更新造林存在问题整改方案》。红星新闻获取了该方案全文,其中在第一条整改要求中规定:“对截至今年(2023年)6月底前已经采伐林木但尚未更新造林的……全面停止林粮、林草、林药等间作模式。”而且在第二条整改措施中,要求“凡今年6月底之前已经实施林粮(林草、林药)间作的更新造林地块,2024年必须全面禁止间种花生、谷子、红干椒等作物”。《“万里大造林”案涉案林地林木(第三标段)采伐更新造林存在问题整改方案》(部分)截图当天,红星新闻还获得今年3月28日,通辽市人民政府下发的通政办发〔2024〕12号文件,明确提出“全面停止‘林粮’兼作模式”,“严禁种植任何粮油作物,包括豆类、谷类等”。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告诉红星新闻,开鲁县今年3月发布《林下经济工作实施方案》,其中也要求“万里大造林”涉案采伐地块,需要按该案善后处置工作办公室相关文件执行。“刘成龙所购买的林地是2023年6月之前采伐,7月之后种植新树,分包后种植户种的又都是禁止种植的谷子,无论是时间节点还是种植要求,都是不符合自治区、市、县的法规政策。”开鲁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说。但无法否认的是,此事的确是因前后政策变化所引起的一系列矛盾,作为县级政府职能部门,上级的政策开鲁县只得执行。对于给刘成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林业局主要负责人称,开鲁县多位领导曾和刘成龙一起前往自治区协调此问题。“但最终上级还是认为应按照内万里办通字〔2023〕39号文件执行,政策不能再变动了,由我们自己协调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如果刘老板(刘成龙)通过法律起诉,败诉让我们赔多少钱我们认赔,或者说我们双方坐下来一起协商,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弥补他的损失。”林业局主要负责人说。一种植户因涉嫌非法占用农地罪被刑事拘留,后保释回家 受访者提供对于部分曾经因此事被刑拘的种植户,开鲁县公安局环食药监大队主要负责人回应称,涉案种植户耕种土地性质属于林地,耕种已经改变了土地用途,违反法律。“而且他们涉案数量都比较大,按照刑法第342条规定,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这位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从没要求种植户将谷子铲除。“案件办理期间嫌疑人家属告知我们,为了认罪悔罪已将谷子自行铲除。我们和检察院沟通后,根据法律规定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也就是取保候审。后期我们还会依法办案,将案件提交检察院提起诉讼。”对于种植户自行铲除的谷子,开鲁县公安局环食药监大队主要负责人称,种植户涉及的案件属于刑事性质,这些谷子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违法所得。“我们也不能说给他们罚款交钱了事,然后让他们继续种植,这样的话就属于以罚代刑,那么做就属于我们公安机关违法了。”对于为何早前已经下发内万里办通字〔2023〕39号文件,要求全面停止林间间作,但今年春天种植户仍然将谷子种下,直到8月镇政府才派人阻止?开鲁县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在此事有疏漏的工作人员,后期会依纪依规处理。(来源:红星新闻)

9岁女童小羽在医院遭61岁男子猥亵 图为资料图经济观察网 记者 张铃 2024年的中秋节,小羽是在异乡医院里度过的。上海儿童医学中心门诊大厅的角落,是小羽临时的“家”,她在这住了快一个月了。小羽出生于2014年1月,是个患有肾病的女孩,长期的血尿和腹痛,让妈妈陆梅把她从老家带到了上海看病。不明原因的关节肿痛,让她双腿缠上绷带,瘫坐在轮椅上。更严重的是,近一年前发生在病房的那场噩梦,让小羽患上了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门诊大厅很吵,人来人往,每一个路过的人都让小羽感到危险。她整天把眼睛埋在帽檐下,再用围巾把头脸蒙起来。看着小羽的样子,陆梅总会回想起2023年10月24日——那天,就是在这个门诊大厅的楼上,女儿出的事。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查明,2023年10月24日19时许,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神经内科病房内,趁9岁的小羽独自在病房内,隔壁床患儿的外公杨某某采用手摸脸、脚及大腿内侧等方式,对小羽实施了猥亵。像这样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例几乎每天都在发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显示,2023年全国共有3.5万人犯下强奸和猥亵未成年人罪,相当于每天有97个人在实施犯罪。而这只是进入司法程序的事件,更多的罪行在冰山之下。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思敏处理过多起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她深刻感受到社会普遍关注此类问题的严重性,但缺乏全面的应对措施。她注意到,在猥亵案件中,表面的物理伤害发生得很少,更大的伤害来自于心理,而且一些年幼受害者受到的伤害可能会被隐藏,在多年后才显现。“旁边的爷爷摸我”2023年10月24日,是小羽入住上海儿童医学中心2号楼8楼神经内科808病房的第一天。这是个三人间,小羽住靠病房门口的床位,隔壁床是个1岁左右的婴儿,正由杨某某照看着。靠窗的病床也住了个孩子,孩子父母拉起床帘在休息。陆梅记得,那天杨某某特别热情。17点多,她刚安顿好女儿,61岁的杨某某就上前搭讪,询问她从哪来、如何带着三个女儿来上海看病、小羽得了什么病。18时许,三个女儿都饿了,陆梅和护士说:“我出去买个饭,我女儿在。”护士让她快些回来,陆梅应下了。住院前几天,小羽扭伤了脚,无法自行走动,陆梅让女儿躺好,就带着两个小女儿离开了医院,先去医院门口买便当,又去一公里外的酒店取行李。约一个多小时后,陆梅回到医院,天黑了,病房灯却没亮。她边走进病房边大声问:“怎么那么早就把灯关了?”陆梅一眼就发现了女儿的异常,她双臂抱胸坐在床上,脸上有泪痕。见到妈妈,小羽哭了起来:“旁边的爷爷摸我。”808房距离护士台只有5米左右,陆梅打开灯,跑出病房对护士台的一名男医生和一名女护士喊:“我们家孩子被旁边的人摸了。”医护进门后,杨某某问:“咋了?”陆梅说:“你干什么了?”对方回:“我没干什么!”陆梅回忆,当时,杨某某的外孙还在病床上睡觉,靠窗的一家人也依然在休息中。她立即要求医生报警,医生让她先安抚孩子。约五六分钟后,陆梅把小羽抱到病房外,再次要求医生报警。“那个医生没有理我,大约20分钟后,我自己报了警。”陆梅说。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塘桥派出所出具的接报回执显示,2023年10月24日19时57分许,陆梅拨打110报警。约十多分钟后,警察到了现场,在护士台旁边的一个小房间询问小羽。陆梅记得,小羽一直在哭,警察问了好一会儿都不说话,最后才终于告诉警察,杨某某先是摸了她的脚、手和脸,后又把手伸进内裤,她把杨某某的手往外推。询问后,警察把杨某某和陆梅母女带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和DNA检查。图为上海儿童医学中心 资料图“我要剃头发”做完笔录已是半夜,陆梅告诉警察,必须换病房。“警察也帮我争取了,可医院说给我们换不了房。”医院没有答应陆梅的要求,只把杨某某的外孙转走了。小羽当晚久久没能入睡,深夜,小羽入睡不到15分钟就惊醒了,哭着反复问:“我做错了什么?”陆梅回答女儿:“你没做错任何事情。”第二天,小羽不说话了,躺在床上默默哭。陆梅再次要求医院换房,这一次医院安排了换房。第三天,小羽对陆梅说:“我要剃头发。”剃光头发,望着镜子,小羽哇地哭了。从理发店出来,她就不再说话,连妈妈也不让碰。11个月过去了,小羽没有洗过澡,每天靠安眠药入睡。每隔几天,陆梅会给女儿多吃一片安眠药,趁她熟睡时给她擦身。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2023年11月3日门诊记录单显示,小羽首次在该院就诊,主诉为“哭闹、性格大变1周”。病史记录显示,小羽病前性格外向,住院期间被隔壁床陪护猥亵,此后出现严重身心反应,情绪不稳,哭闹,不让别人碰,把头发剃光,缄默,做噩梦,情绪极度崩溃,不能入睡。初步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一周后,小羽被诊断为PTSD。心理咨询师陈倩记得,2024年春节前第一次见到小羽时,她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连眼睛都不露出来,对她来说,这个世界太不安全了。2023年11月—2024年4月,陆梅每周带小羽去看精神科门诊。2024年4月至今,因为缺钱,精神科门诊频率下降到约一月一次。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的门诊单记录了小羽的变化,她的心理症状至今没有好转,还在继续加重。2023年12月8日的门诊单,第一次提到了小羽出现自伤行为。随后9个月症状持续加重,2024年6月,因为小羽出现自伤行为,上海精神卫生中心开了《非自愿住院通知书》。2024年7月23日的门诊单显示,小羽紧张时有自伤行为,最近月经初潮,情绪不稳定,不愿出门,不愿洗澡,有时候服药不配合,意识清,接触不合作,缄默状态,戴着帽子,用围巾包着脸。陆梅记得,小羽月经初潮后,整整哭闹了7天,说:“就是因为我受到(伤害),才会这样。”陆梅告诉女儿,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每个女孩都会有。小羽无法听懂陆梅的话。一位精神科医生说,小羽已出现退行(应激状态下退行到使用早期生活阶段的某种行为方式),建议尽快住进上海精神卫生中心的儿童单独病房。“心理疾病的黄金治疗时间是一到两年内,现在已经一年了,要抓紧时间”。陆梅听明白了,但她没有钱。陆梅独自抚养着三个女儿。她和丈夫在2021年9月就分居了,随后失去了联系。大女儿小羽从小患有肾病,四年前开始出现血尿,两个妹妹也陆续出现相同症状,三人经常一起连续发烧,有时烧上一整月,在老家怎么也看不好。2023年9月,陆梅下定决心从西部老家乘火车来到上海,没想到女儿还没来得及确诊,就在病房出了事。“没有别的办法了”因为缺钱,陆梅签署了一份《刑事谅解书》。2023年10月24日,案发当天,杨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次日,因涉嫌猥亵儿童罪,杨某某被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决定并执行取保候审。当时警察告诉陆梅,因为杨某某是肺腺癌晚期病人,无法收监。2023年11月9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对此案侦查终结,以杨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此时,小羽除了连续发烧和血尿外,还被诊断出患上严重的PTSD。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一位医生在开住院单时说,需要给小羽先准备8万元—12万元的治疗费用,陆梅无力承担,于是她向杨某某提出了12万元的赔偿金额。杨某某没有答应。陆梅说,检察官和法律援助律师告诉她,杨某某是肺腺癌晚期患者,随时可能会死,他一旦死了,什么赔偿都拿不到,可以“把要求降一降”。陆梅把索赔金额从12万元降到8万元,又降到6万元,最终对方答应给5.5万元。2024年1月26日,陆梅签署了一份由杨某某律师起草的《刑事谅解书》,收了5.5万元赔偿款。《刑事谅解书》中写道:本人考虑到杨某某患有肺腺癌等严重疾病,且其子女家庭条件也颇为拮据,对于此次赔偿已倾尽全力。故此,本人作为小羽的母亲,接受杨某某及其家属的赔礼道歉,对杨某某的违法行为自愿表示谅解。签谅解书当天,陆梅和其法律援助律师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陆梅说:“我没别的办法了,只能同意了。”5.5万元的赔偿金额,具体包含哪些赔偿事项,陆梅没有进行具体的测算。律师黄思敏表示,在猥亵儿童案中,无论在法律程序内还是法律程序外,她都会主张进行心理治疗。但在刑事案件中,法律普遍支持的是直接的物理伤害,比如去看妇科外伤的支出、家长的误工费、交通费、住院费。免于起诉是否合理2024年7月2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了《不起诉决定书》,其认为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第3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坦白、赔偿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7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某不起诉。图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不起诉决定书》,赔偿谅解是杨某某被免于起诉的重要原因。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第3款规定,猥亵儿童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律师黄思敏告诉经济观察报,根据《不起诉决定书》中描述的内容,她认为该案件有可能存在两个恶劣情节:第一,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第二,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这两个情节都符合猥亵儿童罪五年以上的量刑。患有肺腺癌并不能作为不起诉的理由,赔偿也并不意味着不起诉。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睿告诉经济观察报,在此类犯罪案件中,被害人的态度是决定案情走向的关键因素之一,但儿童性侵害案件又具有特殊性,女童更弱势、更边缘,受伤害后,长期影响和后遗症非常严重。然而,他们的诉讼代理人通常是缺乏法律知识的法定监护人,往往不能充分保护自身权利以及惩治犯罪,实际的法律帮助仍然不足。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团队(下称“女童保护”)的调查显示,近7成受访者不太了解如何应对和处理性侵儿童事件。孩子在遭遇性侵害后,如何报警、取证与维权以及事后的心理辅导等都需要家长、身边的人甚至全社会给予支持。“女童保护”发起人、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凤凰网副总编辑孙雪梅提示,当孩子遭遇性侵害后,家长正确的做法是,首先告诉孩子“这不是你的错”,不要批评、责怪、打骂孩子,给孩子提供一个避风港,让孩子感到安全,愿意向家长倾诉。第二步是及时报警,协助警察完成相关鉴定。不要马上清洗孩子的衣物和身体,要保留证据。在可能的情况下,这时还需要寻求心理咨询师和社工的介入。重建生活很难2024年6月,陆梅的钱就已经花光了,母女四人第一次在门诊大厅睡了三四晚,那几天,陆梅一天只能给孩子们买一顿饭吃。走投无路下,陆梅联系了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社会工作部的工作人员,请求对方解决孩子们的吃饭、住宿和就医问题。一番谈判后,对方为陆梅母女安排了两个月的酒店,同时提供爱心餐至8月底。8月22日,酒店到期了,陆梅只好带孩子们再搬到门诊大厅,好在爱心餐还可以继续领到。孩子是慢性病,医院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建议她先带孩子回老家。陆梅不甘心,无论是女儿们的肾病,还是小羽的PTSD,都只有留在上海才有指望。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2号楼门诊大厅靠近楼梯的角落,陆梅尽量安顿好三个女儿。夜里,小羽睡在轮椅上,9岁的二女儿睡在露营箱子里,3岁的三女儿睡在儿童车上,她就坐在椅子上,边休息边照顾孩子们。陈倩多年来为青少年性侵害案件受害者提供心理创伤干预(EMDR),她表示,要帮助这些女孩重建生活,首先要让她们在现实生活中重新感到安全。比如,离开创伤环境、拥有稳定规律的生活、伤害她们的罪犯被逮捕判刑、远方的亲人回家守在她们身边。此外,老师、办案人员、心理咨询师、社工等都可以是起到帮助的人。如果干预时机得当,用正确方法治疗,这些女孩的心理创伤是可康复的。但小羽不得不在异乡治病,经常不知道今晚在哪吃、在哪住,这样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心理的治疗和康复。孙雪梅告诉经济观察报,即使有性教育和预防措施,一些性侵案例依然可能发生,这就需要有对受害孩子的事后保护和干预机制。比如法律要严惩坏人,比如要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让孩子能回归正常生活,对受害孩子的心理辅导是很重要的,但当前还极其缺乏。对受到性伤害的儿童的心理干预,需要一套完整的社会保护儿童体系。然而,中国没有专门的儿童署来一站式处理这些问题,这些服务被分散到妇联、妇女儿童委下的机构、社区、街道等。黄思敏说,这意味着有足够的资源和渠道的受害者会更有机会接受心理治疗和支持,认知能力较差、更贫困的人可能不知道如何寻求帮助,甚至不知道法律是什么,更不用说追究心理问题了。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发布的《中国儿童防性侵十年观察(2013-2023)》显示,目前对受性侵儿童的心理援助制度有待完善,心理援助的专业力量也非常缺乏。在性侵儿童的案件中,精神损害是性侵害最严重的后果之一,被性侵儿童普遍都会受到严重的精神损害,甚至难以从被害的阴影中走出来。因此,亟需对被侵害儿童开展精神层面的救助。与此同时,要根据案件的情况,给被侵害儿童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为保护受访者隐私,小羽、陆梅为化名) (原标题:3名中管干部因江西新余佳乐苑小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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