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低于100元不能提现?霸王条款!

来源: 格隆汇
2024-07-05 03:56:48

  内容创作平台稿酬提现引发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余额低于100元不能提现?霸王条款!

  本报讯 (记者叶小钟 赵思远 通讯员吴博雅)记者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内容创作平台稿酬提现所引发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法院认定平台格式条款无效。

  2018年2月,林某在某平台开通自媒体账号,并通过运营产生了收益281.9元。截至2019年6月,林某累计提现216.89元。

  但是,当林某再次提现时,网站却提示“余额大于等于100元,可申请提现”“收益出账期:每月11日10点前”“提现申请期:每月11日10点至15日24点”等规定。上述规定使林某账户中的65.01元余额一直未能提现。

  林某认为,天津某公司未在平台服务协议中明确提现条款,且现有提现规则有违公平原则,故将天津某公司诉至广州互联网法院,请求法院确认“余额大于等于100元才可申请提现”为无效条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条款“余额大于等于100元才可申请提现”是某平台预先拟定并面向众多平台用户统一公示、重复适用的条款,用户无法进行各异性磋商,属于格式条款。

  法院指出,该条款是该平台为了便于管理而设置的规定。其在已设置了提现时间及频次标准后,又叠加限制了提现金额标准,且未向用户提供注销账号后的提现渠道或其他替代性补偿方式,单方面怠于承担平台应尽的向用户支付收益的义务,不合理地限制了用户自由支配其个人财产的权利。

  “平台设置的上述提现条款,涉及利用自身互联网平台优势地位滥用契约自由原则、不合理扩张自身权利,致使包括林某在内的部分影响力较小、收益增长不稳定的用户,无法在可预期的、相对固定的期限内支取其自有财产,有违公平原则。”最后,法院认定该条款无效。

  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庭长段莉琼表示,互联网平台出于降低网络交易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的目的,通常会预先拟定格式条款来建立平台管理模式和规则,平台用户无法就协议内容进行差异化协商,传统个别磋商范式下的合同自由、意思自治面临挑战。

  “本案中,根据案涉合同的性质和目的,有关创作收益计算、支付、提现等约定就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段莉琼表示,该平台设置最低提现金额条款,未尽到平台向用户支付收益的义务,不合理地限制了用户自 由支配其个人财产的权利,故法院认定该条款无效。

  段莉琼表示,因此,司法应该更加关注互联网平台利用优势地位滥用契约自由原则、不合理扩张自身权利、限制用户主要权利等现象。并且,通过裁判引导平台以更加公平的内容生产、分发及收益机制,平等保障不特定的、分散的内容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不过,一味要求企业自觉远离违法行为似乎过于理想化。“后续应该考虑如何将反垄断执法部门的监管平台和企业内部的合规系统打通,一旦发现企业有违法嫌疑,监管部门能立马收到信号。”孙晋说,目前国内在这方面打通的企业还不常见,是反垄断工作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而且,据媒体人黎双富6月12日称,梅西所有球赛以外的活动,包括代言品牌的商业活动、赛事欢迎晚宴以及媒体采访在内,都已被取消,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安保问题。

  在另一卷中,祠庙的来由也有着明确的记载:“蚕丛初为蜀侯,后称蜀王,常服青衣,教民蚕事。民感德,立祠祀之,俗呼青衣神,敕封土主。饲蚕之家,无不敬之。”而据北宋《舆地广记》“昔蚕丛氏衣青衣,以劝农桑,县盖取此为名”之说,青神之前更早的县名同样缘自这段久远的传说。

  二、信件请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邮编:100745;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邮编:100726。

  三是加强装饰装修企业管理。装饰装修企业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确保人员和房屋安全。不得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业务。对存在擅自施工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同时依法处罚负有责任的相关从业人员。

  第二,更新弹性交易的短期组合,胜率思路:基本面向上但被错杀,受长钱与短钱资金同时青睐的行业:新能源车、风电、制冷、智能家居、白电、旅游、公路及保险;赔率思路:景气度下行但未来可能出现反转、市场悲观情绪压制下估值已极度便宜、且受交易盘青睐的行业,包括半导体设备、快递、煤炭、水泥、房地产、航运。

许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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