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东南亚律师:希望与中国建立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来源: 凤凰网
2024-07-10 07:40:51

  中新网昆明7月8日电(陈静 黄莹)8日,南亚东南亚法律人才培养交流会在昆明举行,来自中国、缅甸、老挝、泰国、印度尼西亚、孟加拉国等国的青年律师齐聚,与云南民族大学教师一道,探讨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与发展。多国律师表示:希望建立联合培养人才机制,设立跨国实训基地,加强各国法律业务的交流与合作。

  本次活动由云南海外联谊会主办,是海外侨界代表人士国情省情研修活动的内容之一。

  云南民族大学副校长许传坤在交流会上致辞称,目前,该校已开齐全14个南亚东南亚国家15种官方语种专业,依托澜湄国际职业学院、澜湄职业教育联盟、澜湄国际合作研究院,为湄公河国家提供了5万余人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加强学校与国外法律人才间的联系、沟通和交流,探索南亚东南亚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理念、新路径。

  交流会上,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研室主任安琪作《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探讨》主题交流,该学院博士王毅婷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困境与出路探讨》主题交流。与会人员还围绕南亚东南亚法律人才培养进行了自由讨论。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开展跨国业务的企业客户越来越多,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北京市天元(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段秀峰在自由交流时说,不管是中国企业走出去,还是外资企业走进来,都需要具备双语能力、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

  段秀峰认为,高校是系统性培养法律人才的大本营,律师事务所则是人才实践的基地。未来希望与国内高校、各国律所合作,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为双方国际业务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不同国家间互派学生、律师交流学习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有效方式,我非常赞同这一做法。”来自缅甸安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如菊说,她在国际律所工作超过10年时间,其所在律所和对象国律所都会互派青年律师开展交流学习,这是快速了解对象国国情、国别法律的有效方式。希望未来缅甸与中国高校、律所 都能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印度尼西亚Wiem Law Firm公司执行董事徐安智近两年才开始学习汉语,“因为每天都和中国客户交流,过去我要使用翻译软件,现在基本可以听懂了。”徐安智介绍,中国企业赴印尼投资必须要了解当地法律法规,而印尼的许多本土律师不会说汉语,“实践是最好的老师,非常希望未来与中国、南亚东南亚其他国家合作,共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他说。

  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光明表示,目前学院正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通过今天的面对面交流,学院愿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律所合作,探索建立境外实训基地,与各国携手培养优秀的涉外法治人才,助力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完)

  此外,据报道,11月30日,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感染性疾病科教授、广州黄埔方舱医疗队负责人崇雨田教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新冠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后,绝大多数为无症状或轻症感染者,极少出现发展为重症的情况。这已经得到广泛的知晓和认同,“目前学界并未确认新冠肺炎有后遗症。至少尚没有证据表明有后遗症。”

  法子英、劳荣枝案中一名受害人妻子朱大红的法律援助律师刘静洁在一审后就直接对媒体表示,她认为,劳荣枝有强大的意识和非凡的表演才能。劳荣枝以其柔弱的表现欺骗所有人。劳荣枝在法庭里声泪俱下说自己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但她却养着狗,还学钢琴、学画画,根本没有想到那些受害人的家属。

  而且,劳荣枝流露了以杀害殷某华相威胁的犯意,其在殷某华书写的字条,上添加了“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比刚才那个人死得还快”“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等以杀害相威胁的字迹,其主观上具有杀害殷某华的故意。

  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同时,劳荣枝实施的行为使殷某华的生命陷入高度危险境地。其明知法子英定购了铁笼和准备持刀绑架,仍对殷某华实施了诱骗、捆绑、看管行为,使其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并置于不顾,是导致殷某华最终被害身亡的重要原因。

  具体到业务板块来看,企业业务是华为三大业务中收入增长幅度最大的业务。华为运营商业务收入为1427亿元,去年同期为1369亿元,同比增长4.24%;企业业务收入为547亿元,去年同期为429亿元,同比增长27.51%;终端业务收入为 1013亿元,去年同期为 1357亿元,同比下滑25.35%。

杨裕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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