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针对“小过重罚”等“过罚不当”案件实施三项举措

来源: 南风窗
2024-07-09 15:59:38

  会上,有记者提问:近期,媒体报道了最高检办理的一起涉及“小过重罚”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请问检察机关在解决此类问题、助推行政机关完善相关制度中发挥怎样的作用?

  张雪樵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过罚相当”原则,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要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在行政执法中既要严格执法,更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既要避免“小过重罚”也要避免“重过轻罚”,应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张雪樵介绍,检察机关在办案 中也发现一些涉企“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过罚不当”案件。检察机关针对此类问题,一是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诉讼监督,推动行政处罚符合比例原则。比如刚才提到的曾某一案,销售1瓶价值78元的过期红酒被罚款5万元,罚款数额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法定最低处罚标准,但明显与违法情形不成比例。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撤销了不合理的行政处罚,依法准确合理适用裁量权,确保“过罚相当”。

  二是大数据赋能检察监督,提升监督质效。比如,浙江省温州市检察机关针对“处罚不当”“罚而未执”“罚执错误”等问题,构建行政罚款类案监督数据模型。现实中发现有些当事人虽然被处理不当、但未必像曾某一样,敢于拿起诉讼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大数据监督模型发现这些案件线索,如果在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范围内,发现存在“小过重罚”、处罚不当的情形,我们可以进行监督,及时纠正错误的行政处罚,避免对当事人产生不必要的影响。目前已运用该模型发现不当监督线索1028条,开展类案监督78件。今年,我们还推广了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督促执法机关纠正“小过重罚”大数据模型、江西省赣州市检察院餐饮类行政处罚大数据监督模型等一批较成熟的模型,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深度运用法律监督模型,推进“小过重罚”溯源治理,推动行政检察提质增效。

  三是深化“小过重罚”系统治理。在去年开展的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活动中,浙江、江西等地检察机关开展“涉企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轻微不罚行政检察监督”“餐饮类企业行政处罚监督”等专项活动,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年,最高检党组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突出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难题。

  另一方面,彭博社又这样形容雷蒙多:在白宫遏制北京获取先进技术的行动中,她“一直站在最前沿”。雷蒙多曾说,“绝不允许中国用美国最先进的技术推进自身军事发展”。今年4月,她在针对TikTok的听证会上表示,自己任内已将超过200家中国公司“列入管制名单”,并称将封杀更多中国公司,“只要这些公司‘对美国构成威胁’”。她还说过,将就中国“无视知识产权”等问题提出“严重关切”。

  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6月末,已有87个城市下调了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较全国下限低10至40个基点,13个城市取消了首套房贷利率下限。6月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4.11%,同比下降0.51个百分点。

  “央行政策利率变动会对LPR变动产生比较直接的影响。”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温彬认为,扩大消费和投资需求,贷款利率仍需维持在低位,LPR下降会传导至企业实际贷款利率,有助于降低信贷融资成本。

  此次调整后,广州、深圳居民申请房贷适用于“认房不认贷”,即居民如果名下没有房产,住房贷款已经结清,房贷适用首套房贷的首付比例、利率。

  8月15日,央行意外“降息”,7天期逆回购利率下调10个基点至1.80;1年期MLF(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下调15个基点至2.5。由于LPR是在MLF利率基础上按照市场化方式加点形成的,市场普遍预计本月5年期以上LPR大概率随MLF下调。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要科学合理把握利率水平。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和宏观调控需要,适时适度做好逆周期调节,兼顾把握好增长与风险、内部与外部的平衡,防止资金套利和空转,提升政策传导效率,增强银行经营稳健性。

黄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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