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外资”空壳企业被罚逾1863万元 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回应

原标题:“假外资”空壳企业被罚逾1863万元 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回应

精品人伦一区二区三区蜜桃,小小的菜单在线听mp3-vGq0QAWmkU-“假外资”空壳企业被罚逾1863万元 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回应。

  6月28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6月25日公布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青汇罚决字〔2024〕2号)显示,青岛兴信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被没收违法所得591.63元,罚款18638995.5元。

  为何违法所得几百元 ,罚款却有1800余万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对此表示,青岛兴信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经调查发现,该企业具有近年来频繁发现的“假外资”空壳企业特征,如无生产经营痕迹、无工作人员、法定代表人仅为挂名并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境外股东公司实控人为境内个人、资金快进快出等,资金汇入后通常快速结汇全额转移到疑似地下钱庄控制账户,形成循环操作。

  对于罚没金额,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解释称,青岛兴信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违规汇入资本金12笔共计28830000美元,违法金额折人民币186389955元。

  由于该企业违反了汇发〔2014〕37号文的有关规定,存在非法汇入行为,违法金额合计高达28830000美元(折人民币186389955元),对此,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依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按照其非法汇入金额10%的比例对其进行处罚,共处罚款18638995.5元。由于非法汇入的累计金额较大,因此依法作出的罚款总额较高。

  至于罚单上写明的591.63元违法所得,实际上是由该企业汇入资金及其结汇所产生的利息计算所得,因资金停留时间较短,产生利息合计为591.63元,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依法予以罚没。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类采取“资本金汇入+地下钱庄汇出”的虚假外资模式,既不能在税收、就业等方面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也完全背离招商引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人才等政策初衷,而且还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形势判断的准确性,不利于宏观经济决策。外汇局对虚假欺骗性交易一直采取绝不姑息的态度,坚决依法打击。

责任编辑:张文

  4月24日,记者走访了深圳多家房产中介、银行,大多数中介机构告诉记者,实际上目前已经可以不按参考价贷款了,但是没有正式文件落地。与中介所述参考价松动不同,银行的表述则相对模糊。某国有大行网点个贷经理对记者表示,放贷标准可能确会有所放松,但是目前还没有看到相关细则。但也有银行个贷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暂时没有听说政策变动,还是沿用原有模式。.xhtml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发布于:伊春南岔区
阅读 ()
推荐阅读
免费获取
今日搜狐热点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