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播+|打造创新型人才队伍 习近平首提这个机制

来源: 伊秀女性网
2024-06-28 14:49:18

  |联播+|培养创新型人才是国家、民族长远发展的大计。

  从“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到“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再到“把建设战略人才力量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培养始终重视有加。

  6月24日上午,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和中国科学院第二十一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等颁奖并发表重要讲话。

  总书记指出,要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完善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加快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

  对国家的发展而言,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三者相辅相成。

  科技创新需要人才支撑,人才培养又依赖于教育发展。只有教育、科技、人才培养统筹兼顾、一体推进,才能产生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效果,形成推动国家发展的强大合力。“完善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强调的正是这一点。

  2020年初,我国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强基计划”),打通了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在学科教学、培养模式等方面的壁垒,为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提供了通道。

  如今,“强基计划”试点高校已扩展到39所。同济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新增海洋科学专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武汉大学新增地球物理学专业。去年年底,首批入学的“强基计划”学生已完成本研衔接转段工作,进入直博或硕士研究生阶段。

  2023年5月,教育部等十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系统部署推进教育、科技、人才高质量发展等各项措施。

  一系列举措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改革方向,着眼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时代要求,为国家破解“卡脖子”难题打好人才基础。这正是科教协同育人的目标导向。

  在本次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科技创新靠人才,人才培养靠教育,教育、科技、人才内在一致、相互支撑。要完善科教协同育人机制,充分发挥“支撑”作用,还需要打通影响三者良性循环的痛点、堵点。

  目前我国科技队伍规模居世界首位,但创新型科技人才结构性不足矛盾突出,面临着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同生产和创新实践脱节等一系列现实问题。

  不断完善科 教协同育人机制,坚持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一体推进,正是解决这一结构性矛盾的关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相继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拆障碍、破藩篱,不断打通教育科研成果向创新实践转化的堵点。

  北京出台《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在全国地方立法中首创赋权条款,明确科技成果完成人可以瞄准市场方向,深化与企业合作,调动了科研人员积极性,促进了科研成果的转化。

  陕西省教育系统加速推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支持科研人员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以现金出资方式入股科技企业,形成“技术入股+现金入股”投资组合,破解科研成果“缺钱转”问题。2023年,陕西省高校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14.8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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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孕育未来,科技彰显实力,人才引领发展,三者有机贯通、深度融合、相互支撑。这既是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人才队伍的客观要求,也是建设科技强国的深层逻辑。

  总监制|骆红秉 魏驱虎

  监 制|王敬东

  主 编|李璇

  编 辑|孙晓媛

  视 觉|陈腾

  校 对|刘禛 孙洁 宋春燕 闫田田 毛长志

  出 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网

  张宁拉紧了衣服,向前指了下说:“只能往前冲,不能后退,这就跟当兵时一样。”

  随着中国促消费扩内需政策持续显效,市场需求有所回升,消费品行业活力得到增强。2022年,在13个主要消费品行业中,有8个行业利润比1—11月份改善。其中,酒饮料茶、烟草、家具、食品制造行业利润均保持较快增长。

  晚年,杨苡喜欢在深夜看着透过窗帘流泻进来的月光回忆故旧。

  分板块来看,31日披露的预亏预告中,申万航空机场行业共11家。

  来到中国4年多,土库曼斯坦留学生王东第一次觉得春节如此“刺激好玩儿”:在两个师傅搀扶下,他颤颤巍巍站上70厘米的高跷,小心翼翼地向前迈步。“站在上面(高跷)身体很难保持平衡,但感觉非常有意思。”他说。

  东光县连镇某液化气站未按规定对沧州渤海新区港城产业园区部分餐饮店的燃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其行为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17条第一款“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6条第(七)项“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规定,沧州渤海新区城市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陈雅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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