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综艺多人受伤骨折 签了免责协议就真能免责吗?

来源: 人生五味
2024-06-28 08:49:14

  5月25日,多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消息,称自己在参加山东广播电视台综艺频道推出的水上闯关节目《快乐向前冲》时骨折受伤。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

  几名受伤的参赛者参加的是5月25日、26日在济宁金乡羊山古镇旅游度假区录制的一期节目,该期节目还进行了网络直播。几位参赛者在闯关第二关“翻滚积木”时失去平衡落水,通过直播的慢放截图可以看到,在落水瞬间参赛者的脚腕处有比较明显的弯折。受伤的女性参赛者小黄现在已回到无锡治疗,她透露医院诊断结果为胫骨、腓骨骨折,并表示“没有怪任何人,希望各位参加的时候注意安全,希望赛道更完善”。另一名受伤参赛者小董此前向媒体透露自己“感觉水比较浅,水下有不平的东西,当时一瞬间还没感觉骨头受伤,只是脚崴了,只好硬撑着走,上岸后就走不动了,脚已经使不上劲儿了。最后用一只脚蹦到救护车上。”

  参加节目的选手都需要在现场签这份《参赛协议书》,这也引发了部分网友的质疑,难道有了这份协议书节目组就能完全免责了吗?这难道不是霸王条款吗?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该协议有霸王条款的嫌疑,该协议是节目组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参赛者没有修改的余地,这份协议言下之意是参赛者受伤,节目组一概不赔付,“很明显,该协议条款免除了节目组的责任,加重了参赛者的责任。依据《民法典》第497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的规定,这份协议有霸王条款之嫌。”赵良善认为,多位参赛者在闯关中跌落骨折,这也说明现场的安全设施存在不足,节目组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民法典》第1198条对公共场所的管理方或活动组织者提出了较高的安全保障要求,节目组应当向受伤的参赛者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杨文战认为任何体育运动都存在风险,这种闯关综艺也存在人身风险,这一点参赛者和主办方应该都知道,“正常情况下事先告知风险且上了保险,发生意外,除保险理赔外,主办方确实可以免责。但是如果一场普通人都可以参加的比赛,多人发生人身伤害事件,按常理判断这个活动的设置存在超出正常活动参与者能预计的缺陷或风险,这种情况下应判断为主办方有过错。协议中的免责条款,很可能就没那个约束力了。涉及人身风险的事,不是签份免责协议就可以不重视安全的! ”

  [香港特首办:李家超感染新冠病毒]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发言人今日(11月21日)表示,行政长官李家超昨晚(11月20日)由泰国曼谷返港后,在香港国际机场进行的2019冠状病毒病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现正按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指引进行隔离。他在访问曼谷四天期间进行的快速抗原测试结果均呈阴性。

  “二十条”发布以来,因为将次密接、高风险区外溢人员等多类人群从集中隔离转为居家隔离,社区的防控压力增大,对于基层流调、核酸检测和风险区管理等工作带来挑战。“以前几乎很少有人要居家隔离,现在除了密接都要居家。”前述疾控人士感慨道。

  郑洪将自己的研究重心放在宪法和监察法的交叉问题上,他的导师擅长宪法研究,教他从国家机构的设置、国家机关的相互关系等理论上研究监察委在宪法当中的定位,为他打下了理论基础。而在实践课上,他主要学习到了操作层面和流程的知识。

  因此,任建明认为,各个高校在招收本科生时应当慎重。对于纪检监察本科的学生,他认为专业本科需要学习许多其他专业的知识,“从法学到经济学,一个专业肯定学不了那么多,不可能什么都学”。另外,他认为学术硕士的培养也要慎重,“如果是为纪检监察学储备师资,那就需要学术博士,相比之下学术硕士缺乏实务训练有些尴尬”。因此他认为,专业硕士和学术博士应该是纪检监察专业培养的主要学位类型,前者是为纪检监察机关和企业的廉洁合规部门培养专门实务人才,后者是培养研究人才和师资,“当然也可以面向本科来招生,读直博”。

  高某辰,现住址无为市,11月20日乘坐D1611次列车(15车)到达济南,换乘G321次列车(10车)抵无为,闭环转运至隔离点。已转定点医院医学观察。

  但是,在张震看来,根据中国的实际需求,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需要有大量的专业化人才,如果培养体系中只有硕博阶段,没有本科生,那么可能无法满足基层需求,因此,目前仍需继续探索,需要有一套健全的系统的人才培养机制。

王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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