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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捅女人鸡鸡软件免费|「気ィつけていってらしゃい」と門番は言った。

2024-09-15 00: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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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球老虎财经app

  停牌10个交易日后,双成药业重组预案靴子落地。

  9月10日晚间,双成药业发布重组预案公告,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奥拉投资、WinAiming等2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奥拉股份100%股份。

  公告内容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奥拉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双成药业的全资子公司,双成药业也将从化学合成多肽药品的生产转变为以半导体行业中的模拟芯片及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为发展重心,并在计划在未来剥离医药类相关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双成药业与奥拉股份共同受王成栋、WANG YINGPU控制。因此双成药业本次交易为同一控制下整合,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预计不会发生变更,因此也并不构成重组上市。

  选择牺牲双成药业成全奥拉股份的背后是王成栋的无奈。根据双成药业近年来的财报可以发现,公司经营业绩持续承压,甚至有着退市风险。与此同时,被王成栋寄予厚望的奥拉股份又迟迟未能上市。

  最终,王成栋选择将旗下两块重要资产进行“合并”,“保壳”双城药业的同时,也能实现奥拉股份的“绕道”上市。

  跨界并购

  为“保壳”?

  一纸重组预案公告,让双成药业“悄悄”换了赛道。

  近日,双成药业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计划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奥拉投资、WinAiming等2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奥拉股份100%股份。

  此外,还将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确定为3.86元/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根据双成药业和奥拉股份的主营业务来看,此次交易属于跨界并购。公开资料显示,双成药业在化学合成多肽药物合成、纯化分析、活性测定、制剂工艺等方面颇有建树。而奥拉股份则主要从事模拟芯片及数模混合芯片的研发、设计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时钟芯片、电源管理芯片、传感器芯片、射频芯片等。

  令人侧目的是,此次交易后作为买方的双成药业将大改发展条线,将发展重心放到并购标的奥拉股份的主营业务上。

  公告内容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战略转型,重点发展模拟芯片及数模混合芯片设计业务,借此帮助上市公司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其背后的逻辑在此次重组的原因中有所体现,双成药业表示,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合成多肽药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近年来随着医药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在医保控费的大背景下,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医药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化学合成多肽药品经营业绩下滑,未来业务的增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双成药业的财报显示,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持续承压,2021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持续下滑,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0.2亿元、0.09亿元,2023年双成药业归母净利润由盈转亏,亏损金额达0.51元,与2022年相比,下滑幅度较大。

  更为致命的是,这种颓势还在延续。2024年上半年双成药业业绩继续恶化,公司实现营收9489.26万元,同比减少31.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694.62万元,而上年同期取得盈利879万元。此外,公司毛利率为61.76%,同比下降9.58%;净利率为-25.52%,较上年同期下降24.92%。

  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如果上市公司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并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这意味着,业绩持续承压的双成药业若无法逆转颓势,或面临退市风险。而这次通过收购奥拉股份并转型半导体行业,双成药业有望借此“保壳”。

  迫切上市的

  奥拉股份

  双成药业“转行”另一大原因是,被王成栋寄予厚望的奥拉股份迟迟无法上市。

  2018年5月,奥拉股份成立,或得益于王成栋老辣的资本运作手腕,2021年1月,奥拉股份通过老股转让的方式,引进了瑞业数金、宁波通商基金、中航信托、丝路华创、疆亘资本、弘毅投资众多投资机构。据称,该轮融资中奥拉股份的估值高达100亿元。

  成功融资后,王成栋将目光锁定在了科创板。2022年11月,奥拉股份正式申报科创板上市,并计划融资30亿元。不过,在经历三轮问询、历时一年半之后,最终却在2024年5月撤回了上市申请。

  根据监管部门曾在IPO问询中要求奥拉股份说明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其募集资金规模与资产规模、人员规模、发展阶段、技术能力、订单获取能力的匹配性等。

  透视王成栋主动撤材料的原因,除了近来IPO审核收紧的大背景外,公司自身也存在不少的“问题”。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奥拉股份不仅营收波动幅度较大,其净利润也呈现严重亏损的状态。财务数据显示,2019-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的报告期内,奥拉股份实现营收分别为13356.11万元、40509.45万元、50246.67万元和22117.92万元;同期对应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93.00万元、681.75万元、-109556.03万元和-46571.27万元。

  令人诧异的是,造成巨额亏损的主要原因是股权激励。招股书内容显示,2020年11月21日,奥拉股份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决定对公司全体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对象共计318人,员工持股平台的受让价为1元/出资额。

  此后奥拉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平台受让股权事项按股份支付进行了会计处理,最终经测算需确认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约为30.71亿元。

  因此,2020至2022年上半年,奥拉股份分别确认16164.48万元、120386.85万元和48493.43万元的股份支付费用,合计18.5亿元。受此影响,同期公司扣非净利润分别亏损1308.80 万元、87224.32 万元和47069.52 万元,累计亏损达13.56亿元。

  直到2023年,奥拉股份的股份支付费用全部摊销完毕,并在2024年1至7月成功实现扭亏为盈。

  此外,根据招股书内容,截至2022年半年度末,公司的总资产为6.92亿元,净资产为4.09亿元。但IPO时,奥拉股份却想募资30.07亿元募资计划,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就达9亿元,而此时公司账上货币资金仅5218.09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奥拉股份的“家族色彩”颇为浓厚,根据奥拉股份的招股书内容,截至招股书签署日,WANG YINGPU通过奥拉投资、Ideal Kingdom间接持有发行人 50.27%的股份,王成栋通过宁波双全间接持有发行人7.23%的股份,而WANG YINGPU正是王成栋之子。

  此外,张立萍系实际控制人王成栋的配偶、实际控制人WANG YINGPU的母亲,通过宁波双全间接持有发行人0.0145%的股权,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改道”的

  王成栋

  王成栋对半导体赛道倾心已久。

  毕业于辽宁大学外语系的王成栋1979-1983年任职于鞍山市政府机关,自1984年起,响应国家号召的王成栋开始“下海经商”,历任多家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等职务。

  1988年王成栋来到海南岛,并在两年后成立了双成药业并担任董事长。该公司是一家以化学合成多肽药品为特色的高科技企业,专业从事化学合成多肽药品的生产、销售和研发,成功开发了多个化学合成多肽药物和20个其他各种治疗类药物。

  2012年8月8日,双成药业成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现主板)上市。作为海南药企中的佼佼者,双成药业也让王成栋与其子王荧璞的财富跻身海南全省前几位。

  据悉,泰凌微由海归技术团队创立,2015年获英特尔投资,2016 年泰凌微被电子时代(EE Times)评定为全球最受关注的新兴半导体公司之一;次年泰凌微估值已达22.49亿元。也正是这一年,双成投资将泰凌微股份以12.52亿元出售,获得11.07亿元收益。

  为了更快杀回半导体赛道,王成栋父子选择收购,被他们顶上的是印度奥拉。公开资料显示,印度奥拉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芯片设计公司,2017 年末公司王成栋父子收购了印度奥拉。

  次年,奥拉股份成立,并于当年完成对印度奥拉的整合。在王成栋的带领下,公司一方面快速构建自身的供应链体系,另一方面在境内组建销售及技术团队,开发市场、贴近客户、精准掌握客户产品需求并对接客户的技术评估和测试工作。

  或许正是因为奥拉股份成长迅速,而双成药业迟迟无法破局,所以奥拉股份的半导体业务逐渐变成了王成栋的战略重点。

  总体来看,转战半导体赛道的王成栋能否讲好新的资本故事,还需时间的考验。

责任编辑:杨红卜

陈光心(记者 杨佳舜)09月15日,#endText .video-list .play{width: 20px; height: 20px; background:url(http://static.ws.126.net/video/img14/zhuzhan/play.png);position: absolute;right: 12px; top: 62px;opacity: 0.7; color:#fff;filter:alpha(opacity=70); _background: none; _filter:progid:DXImageTransform.Microsoft.AlphaImageLoader(src="http://static.ws.126.net/video/img14/zhuzhan/play.png"); }

陈光心(记者 李四光)09月15日,▲7月10日,“松客”出发前录制的视频截图“松客”在户外圈小有名气,他曾因仅用25天完成从华山到鳌山鳌头的徒步穿越,被称为“华鳌穿越第一人”,也曾因违规攀登四姑娘山被终身禁入,但他并未停下探险的脚步。今年7月10日,他出发徒步贡嘎大环线,两天后失联。那么,“松客”失联区域到底在哪里呢?具有一定户外经验的他为何会失联?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探险协会和四川省山地救援队获悉,“松客”失联区域推断在两河口营地至日乌切营地之间,包含小贡嘎。失联原因可大致归纳为:季节选择不当、装备补给不足、独自前行、技术能力不足。贡嘎大环线被誉为“中国十大经典徒步线路”之一,吸引了众多探险爱好者,但近年徒步意外事件也频发。“松客”失联事件,再次为广大户外爱好者敲响警钟。搜救进展:多轮搜救未发现其踪迹搜救报告推断出失联区域7月10日,“松客”宣布即日起至7月29日(共计20天)独自徒步贡嘎大环线(共计360余公里),包括途中攀登:小贡嘎(5928米)、勒多曼因(6112米)、金银山(6410米)、中山峰(6886米)、那玛峰(5588米)五座山峰。他的这一充满挑战的计划,立即吸引众多户外爱好者关注。7月10日中午12时,“松客”从折多塘雅叶高速施工工地进入野人沟,随后无信号。家属7月12日无法与其联系后在网上求助,直至7月21日仍无法联系上他,遂前往康定市报案。红星新闻记者获取一份四川省山地救援队总队对“松客”的搜救报告,还原了“松客”徒步的多个时间节点:7月10日12:00,他从折多塘雅叶高速施工工地出发开始穿越贡嘎大环线。GPS定位最后位置在野人沟;7月11日,营地老板证实,“松客”7月10日到达两河口营地并在此住宿,7月11日早上8时许离开前往小贡嘎;7月20日,按计划,“松客”应翻过日乌切垭口且恢复手机信号,但他一直无消息。▲“松客”最后定位位置四川省山地救援队总队分析:“松客”7月10日从野人沟进入贡嘎环线后,即进入无信号状态,其行程情况无法得知。整个路线从该位置起直至玉龙西村都无信号,中间包含其计划的小贡嘎和勒多曼因两座雪山。最后见到“松客”的时间是7月11日上午8时许,位置在两河口营地,该消息由两河口营地老板确认。日乌切营地为线路必经营地,但营地人员确认7月12日后至今未见“松客”通过。报告表示,由此可推断“松客”失联区域在两河口营地至日乌切营地之间,包含小贡嘎。“松客”家人报案后,四川省内相关救援力量进山搜救。从7月24日到7月31日,四姑娘山山脊户外公司、四川省山地救援队等开展了长达一周的搜救。报告称,本次搜索包含了可能性最大的区域,除房某某(即“松客”)下载轨迹外的路线,另外几条至C1(营地)的路线均已搜索完毕,搜索区域共涉及34万平方米。在搜索区域内,未发现其任何痕迹,包括遗留物品、露营痕迹等。中国探险协会表示,面对恶劣的天气条件、复杂的地理环境,搜救工作进展缓慢,截至9月2日未发现“松客”的踪迹。伴随时间的过去,形势不乐观。9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联系“松客”家人及朋友,截至发稿暂未获回应。▲搜救途中失联原因分析:可能季节选择不当装备、补给等不足“松客”失联事件很快成为户外圈关注焦点,具有一定探险能力的他,为何会失联?上述报告曾提及“松客”失联前后的当地天气情况:自7月11日起至15日,小贡嘎地区遭遇连续降雨,致使河道水量急剧攀升,达到迄今为止的峰值水平。中国探险协会有人员曾参与搜救,在分析此失联事件时,被圈内称为“守队”的中国探险协会会员、探险家涂克力强调:“在无人区域徒步,最好还是结伴而行。就贡嘎大环线而言,对经验丰富的徒步者来讲,难度不是很大,但若要独自挑战5座技术型雪山,显然超出了‘松客’的能力范围。”所谓技术型雪山,通俗地说,是指那些需要一定技术水平和装备才能安全攀登的雪山。拥有十年领队经验的户外俱乐部主理人张春荣指出,“徒步此类技术型山峰,不仅需有同伴相互照应,还需配备专业装备,绝非一人之力所能及。当前季节,贡嘎地区多雨、滑坡、塌方及落石风险大增,这可能是‘松客’面对的最大挑战。”▲蓝色为贡嘎大环线线路,红色为小贡嘎攀登线路。该线路为房某某从两步路APP上获取的线路,其大概率会参考该线路行进另外,“松客”此次不仅是徒步贡嘎大环线,还将连续攀登中山峰、勒多曼因、小贡嘎等多座雪山。张春荣表示,贡嘎徒步与攀登小贡嘎是截然不同的挑战,需要徒步者对自身能力有清晰的认识与评估,“因为它属于技术型山峰,难度比较大”。中国探险协会资深探险领队薛皓进一步分析了“松客”失联的可能原因:季节选择不当,装备、补给不足,独自前行和技术能力不足。薛皓表示,在没有新的通报出来前,只能从专业和经验来分析。他认为,贡嘎山雨季为7月至10月,降水量占全年的70%;旱季为11月到次年5月至6月。徒步最佳时间为旱季和雨季的交替期。贡嘎地区天气变化无常,“松客”可能在徒步过程中遭遇极端天气,导致失温行程中断,进而失去联系。徒步贡嘎需携带足够的装备和物资,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如果“松客”装备不足或选择不当,可能增加失联风险。从视频来看,“松客”所携带的装备不能充分满足其环贡嘎徒步和攀登雪峰的需求。另外,进行户外探险时,至少应有2名以上队友结伴同行,以便在紧急情况下相互援助。“松客”选择独自前行,也加大了风险。从“松客”过往的视频资料分析,他虽已积累一定的徒步旅行、基础攀登经验,但面对技术型山峰,其现有技能储备尚不足以应对。探险专家:徒步贡嘎充满挑战需要做好多方面准备近年,徒步贡嘎发生的意外事件频频发生。2018年,徒步穿越贡嘎失联的广州籍驴友不幸遇难;2024年,一名户外爱好者在贡嘎徒步时遇到一名遇难驴友和一名被困驴友,后来警方组织人员将遇难者运下山……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贡嘎大环线是一条位于四川甘孜康定市甲根坝乡的徒步路线,被誉为“中国十大经典徒步线路”之一,以丰富的自然景观与极致的徒步体验,吸引着众多探险爱好者,但也充满巨大的挑战。▲贡嘎山脉中国探险协会曾发文表示,巨大挑战来自于在徒步过程中,需翻越日乌且垭口、玉龙西垭口、子梅垭口等多个高海拔垭口,空气稀薄,极易引发高原反应,如头痛、恶心、呼吸困难,甚至因感冒等出现肺水肿、脑水肿等危及生命的情形,对徒步者的身体素质、适应能力、探险能力有极高要求。此外,贡嘎地区天气变幻莫测,暴风雪、冰雹等极端天气时有发生,增添了诸多不确定性与危险性。贡嘎地区地形复杂多变,冰川、峭壁、河流等遍布,无一不在考验探险者的户外经验与技能。攀岩、渡河、冰川行走……每一项技能都具有挑战性。“松客”失联事件,再次为广大户外爱好者敲响安全警钟。那么,徒步贡嘎大环线需做好哪些准备?中国探险协会会员、探险家涂克力认为,户外风险无处不在,量力而行是基本原则。他给出四点建议:要选择一个好的团队,由经验丰富的驴友或专业探险领队带队,团队各项准备要充分,队员间能紧密协作。要选择适合季节和良好天气周期,9月至10月比较适合贡嘎徒步。要提前做好体能锻炼和技能准备。合理评判自己的高原适应能力,做好下撤预案。他还强调:“提前申请和备案是对规则的尊重,也是安全的保障。驴友在无信号区域徒步,应提前确定后方联络人,并定期向联络人通报行程进展。”当然,户外探险地不止是贡嘎大环线。中国探险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425起,涉及人员1350人,其中山地事故216起,占事故总数的50.8%,较2022年增长14.2%;造成156人死亡,26人失踪。在细分项目中,登山和徒步相关事故数量位居前二,分别为156起和83起。中国探险协会表示,户外探险不仅是装备与胆量的较量,更是对规则、自然、自我认知的深刻体现。因此,每次探险都应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制定周详的计划与应急救援预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备,再由专业领队带领,携带充足装备与物资,使用先进的通讯和技术装备,让每一次探险都能平安归来。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除视频截图外,图均据四川省山地救援队总队)编辑潘莉 责编 冯玲玲

“有人要就卖。”在二手电商平台,搜索“茅台酒内供职工”等字眼,仍然能看到相关产品售卖。中秋节临近,白酒销售进入传统旺季,多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表示,近期已加强对标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类商品的监督检查力度。近日,新京报记者走访节前白酒市场了解到,在国家重拳打击非法制售“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背景下,线下门店已难觅其踪影。但在一些二手电商平台、社交平台上,仍有零星店铺售卖所谓“内供酒”。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商家,对方称这些酒类系高仿、非正品,更有商家直言“就是三无产品”。今年6月,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了“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明确指出,目前市场上凡是宣称“特供酒”“内供酒”的都是假酒。律师也提示,即使商家在告知消费者“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不是正品的情况下,其知假卖假,销售带有“特供”“专供”“内供”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均属违法。“内供酒”仍在二手平台有售临近中秋,新京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多家线下门店难觅“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踪影。有销售人员还会提示消费者,不要购买所谓“特供酒”,“都是假的”。在多家电商平台,新京报记者搜索“特供酒”“内供酒”“内部酒”等关键词和类似字眼,也看不到相关产品在售。不过,在二手电商平台以及社交平台,仍能搜索到少量标称“内供酒”的售卖信息。某二手电商平台上,卖家“A白酒供应链”在店铺介绍中标注“专注精仿名酒”。其产品页面内,有产品标称“贵州茅台蓝色内供酒”,整箱6瓶售价288元,产品图片为蓝色瓶身所谓“茅台内供酒”。另一卖家“天道酬勤”在售商品中,也有一款标价780元一箱的所谓“茅台集团内供酒”,产品图片显示,瓶身印有“茅台集团”“内供酒”等字样。据平台登记经营资质显示,上述两个卖家均为从事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等相关业务的个体商户。其店铺内售卖的除了“内供酒”,还有多款其他酒类产品。新京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两家店铺,均被告知不是正品。“A白酒供应链”店铺工作人员表示,产品为“高仿”。被问及所谓“内供酒”严禁销售时,其称,“这是高仿,有人要就卖”。“天道酬勤”店铺的工作人员称,发货产品与售卖链接图片一致。店方承认所售“内供酒”不是正品,而是“酱香型的翻沙酒,还有一百多箱”。某二手电商平台上,“A白酒供应链”“天道酬勤”两个卖家销售所谓“内供酒” 图/平台截图社交平台的隐秘交易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军队名义,以低档白酒灌装、勾兑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等假酒牟取暴利,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2024年3月,公安部部署开展“净风”专项行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冒用党政机关、军队等名义,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等假酒犯罪活动。5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严禁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等。近期,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行为。但类似“内供酒”的售卖信息,依然出现在一些社交平台上。新京报记者发现,这些所谓“内供酒”“专供酒”等产品交易方式较为隐秘,一些卖家看到消费者留言说想要购买,就会让消费者添加微信,避开平台私下交易。在某社交平台,新京报记者搜索“内部酒”关键词,可看到一些带有“内供酒”的图片。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其中一个卖家,被告知要根据其发布的图片加微信私聊。记者看到,其微信发布的“内供酒”图片显示“厂内招待用酒”“内供酒”“非卖品”等字样。有卖家或是为了引流,会在主页售卖标称“茅台镇内部接待用酒”的产品。被问及购买价格时,其回复称,“主页第一个作品是我微信号”。而被问及是否有“内供酒”,其回复称,“不建议拿‘内供酒’送人,要是懂行,估计都不会喝,这类酒都是假酒。”有卖家直言“就是三无产品”6月,公安部公布的6起打击整治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净风”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显示,不法分子非法制售的“特供酒”八成以上系食用酒精勾兑而成,用于灌装的基酒价格多在每斤10元左右,包装材料占制假成本的80%以上。为高价兜售“特供酒”,犯罪团伙组建专门的网络营销公司,编造多种营销套路、话术蒙骗群众进行欺诈式销售,造所售“特供酒”高端稀缺的假象,以高于成本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价格销售牟利。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等多地消协也发布消费提示,“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都属于违法商品,往往是将小酒厂、小作坊生产,成本低廉的白酒,经过包装进行虚假宣传而成。新京报记者咨询的上述卖家的相关“内供酒”产品,均不能提供产品具体厂家信息。其中,售卖瓶身标注“茅台集团内供酒”的卖家,先是称“酒是从五星酒厂灌装”,还附上一张在“五星集团”楼前的合影。当记者指出“图片合成得有点假”后,该卖家则说是“自己烤的酒,碎沙酒,五六年了”。有售卖所谓“茅台内供酒”的卖家直言,“酒是我们自己灌装的,包装是茅台镇的包材商去开模定制出来的,本来就是三无产品。”该卖家还称,“这个酒(媒体)都报道出来了”,但“知道的人是少数”,并晒出所谓其他顾客的订购信息截图,“这个客户都买三次了,都是十箱十箱地拿”。某卖家提供的所售“内供酒”图片 图/平台截图还有卖家所售“内供酒”尽管没有傍名牌,却连厂家名称都不标注,也疑似三无产品。一位“内供酒”卖家称,其售卖的“内供酒”分纸箱包装、木箱包装两种规格,木箱整箱购买比纸箱贵百元左右,区别是纸箱装“内供酒”无具体厂家名称和生产许可证等;木箱有生产许可证,但无厂名,并宣称“这是非卖品,厂家不让打厂名”。被问及具体厂家名称,该卖家仅告知产地是陕西柳林镇。该买家还称,“‘内供酒’一年要卖几千件,每天都在发”,“非卖品就是东西稀缺,每次生产出来都就卖完”,“中秋节前物流紧张”等。此外,有卖家在其页面发布“职工专用酒”等产品图片和信息,但称发货产品的箱子上没有任何字样。更有卖家使用涉嫌伪造的文件和公章,宣称“此产品不对外销售”,“产品质量更高”。律师:销售“高仿”也构成欺诈据央视新闻报道,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近日破获一起在直播平台售卖所谓“专供酒”的非法案件。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先是伙同手下设计好“专供酒”的外包装图纸,之后联系酒厂谈妥基酒价格,又组织纸壳包装公司和玻璃制品公司定制生产包装材料,最后由酒厂对基酒调制、灌装后打包出售。就这样,一瓶原料加包装成本不超过40元的酒水,最终以350元每瓶的价格卖到消费者手中。不法商家为了把“戏”做足,还伪造“委托生产协议”,印上伪造的“某军区接待商品联络供应处”的公章。“即使商家在告知消费者所谓‘特供酒’‘内供酒’为高仿、不是正品的情况下,其知假卖假,售卖包装上含有‘特供’‘内供’‘专供’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兰安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他表示,消费者在被告知非正品且购买相关产品后,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可以合理维护自身消费权益,协助国家相关部门净化市场。新京报记者 秦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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