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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关新耀 刘园园 杨灿 李昌 段晋哲/视频拍摄 特约撰稿人 柳俞伶被生父抢走藏起来后的第329天,梳着小揪揪,奶声奶气呼唤着“妈妈、妈妈……”的大眼萌娃田田(化名),被生父田某及和其婚内同居女友文某虐待致死。2024年8月21日,呼伦贝尔的天空飘着小雨,在田田离世后的第244天,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两岁女童被生父及女友虐待致死案”。大象新闻记者全程旁听了此次庭审,见证了现场的每一个细节。这场长达近6个小时的庭审,田田生母李婷婷携女儿照片出庭,情绪几度失控的她,当庭放弃律师提出102万的民事赔偿,跪求法庭判处被告人死刑。被告人文某、田某出庭受审,最终也双双认罪“求死刑”。当日,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而此时此刻的田田,依旧躺在200公里外满洲里的一家殡仪馆里,她还在静静地等待着妈妈来接她回家……“12·21满洲里虐童事件”中的受害人田田婚还没离,孩子就被抢走藏匿2023年的5月13日-28日,李婷婷自媒体社交平台连发4条视频,全网寻夫寻女。“平乡县油召村田某……把孩子给我送回来,孩子那么小你也管不好,作为一个男人要有担当,不要老是逃避,你爸妈都说联系不上你,全网找人。”那时距离田田被抢走已过去了近4个月时间。事后据李婷婷回忆,孩子被抢走时,是两人结婚的第4年。婚后田某长期在内蒙古做生意,她则待在河北平乡县家里照顾孩子,两人长期处于分居状态。“之前没有矛盾,就是突然间,2022年年底他突然就回来就要提出离婚,我不同意。”2023年的正月初五(1月26日),田某说要把孩子抱走一两天,李婷婷不同意,两人发生争执。田某用拳头抡倒李婷婷后抢走了孩子。之后,又趁李婷婷回娘家修养的两天时间,带人将两人的婚房搬空。李婷婷至此被田某拉黑、删除所有联系方式,过上了在空房里打地铺的日子。“抢走”孩子后,田某将李婷婷拉黑、删除,彻底失联2023年5月,田某起诉要求离婚,7月18日,法院立案;8月8日,离婚案因田某一家无人出庭判撤诉处理而被搁置。李婷婷怎么也想不明白,两个大人吵架,田某为什么将孩子藏起来?孩子被抢走的十个多月里,李婷婷常常被噩梦惊醒,总会梦见田某打孩子,孩子一直在哭!这样的心惊胆战持续到了2023年12月21日晚八点左右,一通来自满洲里公安局的电话彻底击溃了李婷婷情绪,从警方口中她收到了孩子被虐待致死的惊天噩耗。无辜稚子,却遭遇“猎杀时刻”李婷婷最后一次见到女儿,是2023年12月27日在满洲里的殡仪馆里。当时的她,只看了一眼孩子的背面,就瘫软在地。孩子浑身是伤,胳膊、腿上、屁股上,后脑的位置暗红的手指印……李婷婷案发后在满洲里的殡仪馆见到了离世的孩子医院的危重病人抢救记录、急诊病历,尸检报告的短消息以及法院寄送的起诉书,都相继还原了田田在被生父抢走10个月内的惨痛经历。庭审现场田某和其女友文某声称打骂孩子,完全是出于管教目的,没想到会这么严重,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虐待。文某也表示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变成了恶魔?”从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以及文某手机里都能看到,田田叫文某“妈妈”,她经常会在被打时说,“妈妈我错了;妈妈我不这样了;妈妈宝宝错了。”可即便如此,文某与孩子生父田某也没有停手的意思。法庭现场展示了捆绑孩子的白色尼龙绳,有手指粗;殴打孩子的木棍约长45厘米,宽4、5厘米……公诉人提交文某的手机备忘录中的证据显示,两人曾在室外温度零下二十多度的情况下,将田田的衣物剥光并打开窗户,让孩子站在客厅达20分钟,等孩子认错之后才带她洗热水澡。文某、田某两人多次殴打田田,除了用皮带抽打、尼龙绳捆绑等极端手段,甚至还将袜子塞入田田口中、尿垫套在头上。更令人震惊的是,文某竟将这一系列行为称为“猎杀时刻”。而当法官询问文某“猎杀时刻”的意思时,23岁的文某回答“我初中文化,没有太高的文化,可能就是字面的意思吧,未必是你们想象的那么凶残?”令人难以接受的残酷事实是——文某、田某对待孩子的手段非常残忍,庭审现场有证人表示两人不给孩子吃饭,时间长达一天两夜;田某、文某也表示自从2023年2月把孩子接过来同住后,除了9月份可能没有殴打孩子,其余时间隔三差五就会因为孩子不听话“管教”孩子,还曾把孩子吊在家里像秋千一样的吊床上……无论是此前李婷婷对外公布的案情资料还是公开审理的呈堂证供,都逐渐揭开了田田因何“系在全身多发性软组织挫伤的基础上,因胸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造成右心房破裂,导致心包积血,急性心脏压塞而死亡”。田田急诊病历,抢救无效临床宣布死亡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法院起诉书揭露田田离世前曾遭受长期虐待闪婚 成为悲剧起源这场悲剧源起应该从两人的“闪婚”说起。2019年6月,李婷婷经媒人介绍与田某相识,两人均为“97年”生人。两人相识后,田某表现积极,经常会到李家的服装店帮忙。当时,李婷婷和母亲觉得,这个勤劳肯干的小伙子还不错。刚认识一周多,田家就催着结婚,李婷婷没有拒绝;于是在相识的第12天,两人订婚了。同年12月18日,两人领证,并在河北老家举办婚礼。婚后,田某内蒙古、河北两地跑。2020年下半年,李婷婷怀孕了。怀孕后,田某曾回来共同生活过两三个月,但对怀孕的妻子表现冷淡。次年4月27日,李婷婷生下女儿。对于新生命的到来,李婷婷很欢喜,她的自媒体90条视频中,半数以上记录着孩子出生以来的点滴成长。然而,婆家却对这个新生命的到来不冷不热。李婷婷其实一直明白婆家重男轻女,产后第二天,婆婆曾在产房里叮嘱她,“养好身体,过两年生个男孩”。孩子尚未满月时,她也曾听到公公抱怨,“第一胎应该是个男孩”。孩子满月后,回满洲里工作的田某偶尔回家,要么抱着手机打游戏,要么酗酒。法庭现场,带着脚镣、佝偻着身体的田某异常沉默,只在法庭询问意见时多表示“没有”。而李婷婷印象中的田某嚣张跋扈,对她粗言粗语言,有一次深夜醉酒回家,李婷婷怕他吵醒孩子让他睡沙发,田某还一拳把房门砸出了个窟窿。不仅如此,在李婷婷全职照顾家庭、孩子的这段时间,田某还以做生意没钱为由,让李婷婷帮他还信用卡,帮他从多家网贷平台借款,本息加起来超过了20万。可现实是田某挥霍着李婷婷给他的钱“养小三”,他与某社交软件相识比自己年轻的文某恋爱、同居,两人在满洲里生活的日子亲密无比,对外均以夫妻相称。文某、田某以夫妇相称带孩子出行事后,恍然大悟的李婷婷对外控诉,“从头到尾都是他们的谋划,让我背贷款,藏起孩子要挟不还钱。”“判处死刑” 一个母亲最朴实的诉求女儿离世的8个多月时间,为了给孩子伸冤,李婷婷一次次地通过自媒体平台实名发声,痛心疾首地将孩子生父田某和其婚内女友文某残忍虐待孩子事实公之于众,她一次次恳请相关部门给予重视,严查严审女儿的案件。公开庭审前,李婷婷和田田的姥姥、姥爷、舅舅,一家四口专程从河北老家驾车20多个小时,提前一天抵达了内蒙古。“我希望田某和文某最后能判处死刑,尽快能给孩子讨回公道。”站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门口,面对多家全国各地、远道而来的新闻媒体的镜头,平日里说话轻言细语的李婷婷,眼神坚定、语气坚定地表达着她的诉求。李婷婷携女儿照片出庭,跪求法庭判处被告人死刑庭审前一晚,直至凌晨,李婷婷都难以入眠,脑子乱,心痛的她,拿起笔含泪给女儿写下了一封长信,诉说着这八个月来的锥心之痛和对女儿的无尽思念。信件里,李婷婷跟田田诉说,“总有人问我,有什么诉求,妈妈能有什么诉求?我只希望凶手能判死刑。”这位母亲发出了朴实的心声:“妈妈现在只想让案子结束,然后把你带回老家。到时候,我找个离家近的地方安葬你,没事了就能去看你。”8月21日“两岁女童被生父及女友虐待致死案”庭审结束后,李婷婷辩护律师梁嘉辉在接受大象新闻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基于罪刑法定原则及案件的具体情节,目前本案无疑构成了虐待罪,但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则需进一步结合案情分析,但他对司法公正充满信心,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裁决。“时下很多涉及孩子抚养权和探望权诉讼中,伴有抢夺、藏匿孩子行为的案例占一定比例。”河南银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安新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年修正)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未成年人的成长既需要父爱也需要母爱,父母双方均应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监护职责,未成年人作为独立个体,在家庭关系中享有的基本人格权益,八周岁以上的有自己选择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权利。朱安新认为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抢夺、藏匿子女,对另一方及未成年子女均会造成较大的心理伤害,系家庭暴力中的一种表现形式,“田田的悲剧就是从生父抢走她开始的,谁也未料到一次婚内藏匿孩子的事件,最后竟以这么惨烈的方式收场”。“还有不到1个月就中秋节了,希望到那个时候,咱们母女已经都在老家了。我给你做很多月饼,买很多粉色衣服,买很多积木……”庭审的第二天,李婷婷兑现信中对孩子的承诺,从海拉尔来到了事发地满洲里,田田遗体存放的殡仪馆。这一次,她要和田田做最后的告别,“妈妈这次带你回家,这次不会让你在外面了”。2024年8月25日,离开母亲577天的田田回家了。

“这老师咋这么狠呢?我儿子因为偏胖,跳绳慢了点,就被他一脚踹在脖子上,导致娃肩膀断裂骨折。送医急救处理伤口时,孩子脖子上面还能看到清晰的鞋印。”9月12日,山东省日照市莒县这位家长证实,儿子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9月14日,记者从莒县教体局证实,涉事体育老师已经被停职。送医救治“儿子躺在床上,成宿成宿疼得睡不着”这位家长发视频介绍,儿子在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刘官庄镇中心小学就读,事发是在5月11日上午体育课中。“孩子因为偏胖,跳绳慢了点,体育老师就用脚踹,导致孩子肩膀断裂骨折,送医急救处理伤口时,孩子脖子上面还能看到清晰的鞋印。”家长展示了医院救治所拍片子,“之后的两个多月里,我和孩子爸爸一直在医院陪着孩子,医生说孩子上身肩膀受伤,千万不要翻身活动,我们就白天晚上轮流看护,儿子直挺挺躺在床上,成宿成宿疼得睡不着。”伤情鉴定钝性外力导致锁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检查显示孩子左锁骨骨折事发后家长报警处理,“目前已经做了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二级,但是警方没有对体育老师采取措施。”莒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鉴定书》显示,6月6日检验,左锁骨中段处3.4cm长斜形缝合创口,左胸锁骨关节处见1.2cm长斜形缝合创口,均系手术所致。据损伤特点分析,符合钝性外力所致。根据病历材料及法医学检验,系外伤致左锁骨骨折。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意见为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报警处理涉嫌故意伤害,当地警方决定立案调查派出所出具《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莒县公安局刘官庄派出所5月13日出具《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显示,家长报称的贾某某故意伤害案已立案。9月14日,记者联系刘官庄派出所,办案民警表示不便透露案情,“这个事情你得联系我们县局宣传科那边。”记者询问轻伤二级是否对涉事老师采取措施,民警回应称:“我这边不能说这些东西。”家长表示,他们打过市民服务热线,转给莒县教体局处理,“但教体局答复说报警了,让找派出所,派出所说在调查,在走流程。从5月11号至今,我们一直在等警察的调查结果,我们希望法律能够还孩子一个公道。”涉事孩子躺在病床上学校回应涉事体育老师之前没有体罚学生情况据家长介绍,出事以后,他们要求学校处理打人老师,“贾某某是德育处主任兼体育老师,但是学校以没有找到接替老师为由,一直没有对他做停课处理。”家长表示:“孩子的班主任是打人老师的姐姐,出事后第一时间警告孩子的同学,谁都别回家乱说,管好自己的嘴。”9月14日,记者联系莒县刘官庄镇中心小学,学校办公室工作人员答复称:“我还不是很具体知道这一块,你咨询一下这个领导吧,你直接问他吧。”记者询问贾老师是否在学校,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对于贾老师之前有无体罚学生的情况,工作人员称:“他以前没有。”按照工作人员提供的这位校领导的联系方式,记者多次拨打,对方均未接听。教体局调查参与调解,涉事体育老师已被停职9月14日,记者联系莒县教体局,工作人员回应称:“我们局安管科在调查处理。”该局安管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涉事体育老师已经被停职,“现在正在调查处理当中,派出所和当地的教育部门都参与调解。”此外,记者几次联系莒县刘官庄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了解相关情况后答复记者。来源:华商报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曹雪娇近日,河南许昌的曹女士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持续关注。9月11日,当事人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其父亲曾在2023年打伤母亲后被判刑,今年8月才出狱。此前父亲也有家暴母亲的行为。目前,她母亲已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正在等待法院的通知。对此,曹女士的父亲曹某某表示,除上次因将妻子打伤入狱外,此前他未对妻子动过手,同时也否认女儿曹女士提到的他长期家暴一事。母亲被家暴曹女士向记者介绍,她是河南许昌人,母亲闫某某今年53岁。曹女士母亲被家暴的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23年9月4日,在外务工多时的父亲曹某某回到许昌家中。当晚,父亲与母亲发生争吵,之后便对母亲进行殴打,包括扇耳光、拖拽母亲身体等。期间,母亲想从家中逃走未果。几小时后,曹某某睡熟了,母亲才得以从家中逃跑并报警。据曹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2023年9月5日凌晨5时30分许,母亲给她发了被家暴的照片,拍照时,闫某某口中已吐出鲜血。曹女士母亲在医院住院期间(图源:受访者社交平台)曹女士表示,事发前,她知道父亲回家了,她还特意和父母打了视频问候,没想到后来却发生了上述家暴的事情,“突然被打,我妈都没反应过来”。曹女士告诉记者,知道母亲被打后,她赶紧让母亲到大医院进行检查。许昌市人民医院当时出具的相关诊断报告及出院记录显示,闫某某左侧颌面部、眼周、胸部等软组织挫伤并皮肤擦伤,右侧肋骨骨折,左眼球挫伤。父亲因家暴被判刑曹女士赶回家,看到母亲被打后的样子,坚持报警并做伤情鉴定。2023年10月,闫某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10月28日,曹某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经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实施逮捕,并由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据该案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曹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曹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曹某某被拘留后,闫某某提出离婚,并申请判离,不接受调解。2024年1月16日,闫某某和曹某某的离婚纠纷案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立案。但因曹某某在看守所内等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开庭,闫某某只能先于2月28日撤回诉讼。8月初,曹某某出狱,但仍不愿意与闫某某离婚。因撤诉后要半年才能进行二次诉讼,所以在此期间,闫某某也无法再提起诉讼离婚曹某某出狱后,曾扬言伤害闫某某,此事在闫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曾提及。闫某某也从家里搬了出来,在一个偏僻的地方租房,以免被曹某某找到。9月2日,该案开庭,当庭未宣判双方离婚。曹女士称,2023年9月并不是父亲首次家暴母亲。她记得,有一次,她父亲从外面一回来就把母亲踢倒在地,所以她才用“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做视频标签。对此,曹女士父亲曹某某于9月11日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在2023年9月份事发前,他没有动手打过闫某某。双方在生活中有“小打小闹”的争执互骂,但未动手,同时否认长期家暴闫某某一事。对于女儿的说法,他表示“不能相信”。此外,对于离婚纠纷一事,因家中有拆迁房,曹某某认为是妻子女儿想让他净身出户,所以他才一直不同意离婚。对此说法,曹女士表示,在离婚纠纷中,是父亲向母亲索要高额财产,而家中没有,才导致婚没有离成。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曹女士称,她将母亲被家暴的视频发布到网上,是担心离婚官司会拖太久,没有人限制曹某某的行为,母亲的处境也会变得危险,而她又在外地工作,无法时刻保障母亲的安危。曹女士微博截图曹女士发布的视频引起众多网友和许昌市有关部门的重视。9月9日,许昌市妇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为闫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智娟律师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与此同时,何智娟律师还指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如果被申请人在保护期内仍然实施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家庭成员人格权的再次侵害,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漠视,应当坚决依法惩治。如果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给予训诫,也可对其进行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9月10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许昌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会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意愿,维护其权利。另外,妇联会积极地和法院进行沟通,能做尽做,他们会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9月11日,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她母亲已经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也在等待法院的通知。据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某与被申请人曹某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9月4日,闫某某被林某某殴打致轻伤二级。2023年12月28日,曹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根据闫某某提交的相关证据,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某对申请人闫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某进出闫某某住所。相关新闻女子称“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最新进展: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签发近日,河南许昌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关注。发帖女子表示,其母亲闫某长期被父亲曹某家暴,去年下半年母亲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后父亲获刑八个月。出狱后,父亲继续对母亲及其近亲属实施恐吓,称要“砸了”母亲目前的住所。该女子还提到,今年1月,其母亲已提起离婚诉讼,后由于诉讼到期而撤诉。目前,母亲已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于9月2日开庭。“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让我妈妈可以尽快离婚。”9月9日,许昌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表示,曹某此前确实存在家暴行为,已被依法处理。针对闫某目前的处境,许昌市妇联代闫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9月10日,发帖者、闫某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已向母亲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与被申请人曹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5年登记结婚。2023年9月4日晚,曹某与闫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后,曹某将闫某殴打致轻伤二级,曹某已于2023年12月28日被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经查,闫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对申请人闫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进出闫某住所。9月10日晚,闫某的女儿再次发文称,当地妇联已联系法院协调,对于闫某的离婚诉求,法院将“尽快判决”。

日前,武汉市纪委监委通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小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图为徐小建资料图,他被指曾为黑恶势力站台背书经查,徐小建搞钱色交易;为黑恶势力站台背书,充当“保护伞”;擅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经武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武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小建开除党籍处分;由武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记者注意到,武汉农商行原行长谌赞雄此前也已遭查。被指“靠贷吃贷、以贷谋私”经武汉市委批准,武汉市纪委监委对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小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徐小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背离金融高质量发展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长期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背离组织要求,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清廉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搞钱色交易;为黑恶势力站台背书,充当“保护伞”;擅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靠贷吃贷、以贷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徐小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武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武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小建开除党籍处分;由武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公开信息显示,徐小建,男,1962年9月出生于湖北武汉,汉族。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农信系统工作多年,历任武汉市洪山信用社干部、南湖分社副主任、武汉市洪山农村信用社副主任、武汉市九峰农村信用社副主任及主任、洪山区信用联社党委副书记及副主任、江南信用合作社联社党委书记及主任、武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及副主任等职务。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任武汉农商银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委员;2012年8月任武汉农商银行行长、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且为第十一届湖北省政协委员;2016年出任武汉农商银行董事长,任职至2022年。徐小建于2016年出任武汉农商银行董事长,任职至2022年(资料图)原行长谌赞雄也遭查记者注意到,8月29日,湖北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打伞破网”强大攻势,查办了一批为黑恶势力提供非法帮助的腐败分子和“保护伞”,其中包括武汉市农商行原董事长徐小建。今年3月26日,武汉市纪委监委通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小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武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值得注意的是,武汉农商行原行长谌赞雄此前也已遭查。图为武汉农商行原行长谌赞雄简历照片今年2月初,当地披露,经武汉市委批准,武汉市纪委监委对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谌赞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谌赞雄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职责使命,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不力,弃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高档礼品;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滥用职权,违规出借大额资金;毫无纪法意识,胆大妄为,利用职权为相关企业在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伙同他人通过虚增中介环节收取中介费等方式收受巨额财物。谌赞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武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武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谌赞雄开除党籍处分;由武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2017年官方披露的信息显示,谌赞雄,男,1963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湖北武汉,在职研究生,管理学博士,正高职高级经济师,1982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武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助理、副主任、党委委员,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行长、董事、党委副书记,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时任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武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其间兼任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据了解,武汉农商行于2009年9月9日成立,是全国首家副省级省会城市农商行。2023年末,全行总股本59.98亿股,在岗职工5100余人。设立分支机构238家,在武汉市有210家;在湖北省内设立了咸宁、宜昌、黄冈3家分行;在湖北、江苏、广东、广西、云南、海南等6省(区)发起设立47家长江村镇银行。2023年末,武汉农商行总资产4289.52亿元,总存款3397.80亿元,各项贷款2636.26亿元。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23年度世界银行1000强榜单”,武汉农商行位列第359名;按资产规模,在全国银行中排名第75名;在全国1600余家农商行中,排第13名。记者|张寿林编辑|程鹏 张益铭 杜恒峰校对|何小桃

央视非常罕见地发布了解放军维护我国主权的视频,视频中歼-16战斗机在多次警告外机无效后采取行动,凌空发射数枚热焰弹“啐”了对方一脸,最终外机不得不狼狈逃离。众所周知,我国拥有辽阔的领土和海疆,也因此带来了不少的潜在威胁,而解放军作为维护我国主权的力量,曾无数次击退来犯之敌。歼-16释放热焰弹近日,央视军事首次曝光了一则视频,详细展示了在一次外国巡逻机试图侵闯我国领海线时,解放军是如何依法维权的。视频中,外国军机以接近90度的垂直角度悍然向我国领海线冲来,解放军早已观测到这架形迹可疑的外机,在对方露出马脚的第一时间派出歼-16战斗机进行驱离。歼-16不断接近并出现在对方的视野范围中后,我方对外机进行了第一次警告,对方却仿佛没看到一般,旁若无人地继续闯入。对于这种行为我们没有忍让,歼-16战机在接到指令后,果断发射了热烟弹,一时间火光和烟雾在天空中弥漫开来,对方可能是没想到解放军直接“贴脸开大”,明显被吓了一跳。热烟弹释放的场景十分壮观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这个阶段使用的热烟弹看起来威力十足,但其本质上是用于摆脱敌机的红外锁定,干扰对方导弹射击的防御性武器。这种干扰弹在使用后会发出耀眼的光芒的大量的烟雾,就像是在飞机后展开了一双翅膀一样,因此还有一个“天使耀斑”的外号,也常被用于飞行表演当中。由此可见虽然外机的行为十分过分,但我们还是“手下留情”地使用了热烟弹这种信号明确又不会造成实质性伤害的武器。没想到对方的下限远超我们的想象,在被热烟弹吓得够呛后,先是假装绕行一圈准备撤离,随后突然加速打算继续冲闯。对于这种“冥顽不化”的对手必须要出“重拳”,歼-16的飞行员展现了过人的胆识和高超的飞行技术,驾驶战机横向切过外机的机头,直接释放了铝箔条,“啐”了对方一脸,对方只好逃离了现场。虽然视频中,我们非常贴心地给外机打了码,但结合之前的公开信息,我们不难推断出,这次冲突很可能是当年解放军驱逐澳大利亚P-8A反潜巡逻机时的场景。当时澳方官员曾非常不满地表示,解放军在驱离对方时做出了“危险动作”,但央视发布的视频中我们的行为始终冷静克制,就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打在了对方的脸上。澳大利亚巡逻机据说当时歼-16释放的铝箔条有一些被倒霉的澳大利亚军机吸入到了发动机之中,导致该飞机一度“险象环生”,操作飞机的驾驶员患上了严重的心理疾病,需要定期接受治疗。澳方的行为生动的诠释了什么叫“自作自受”,而解放军则形象地展示了什么叫“狭路相逢勇者胜”,中国在维护主权方面的决心永远是坚定的,外部势力若敢挑衅只能碰个头破血流。

正在新闻热点组一年多以前,王女士曾被邀请参加在广州举办的一场二次元茶会,作为活动嘉宾交流洛丽塔文化。该活动主办方提前数月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活动宣传海报,海报中显示王女士为首位嘉宾。然而活动前2个月,同为洛丽塔爱好者的胡女士看见了海报后,指责王女士是一名“福利姬”,玷污了洛丽塔文化。为了抵制王女士在圈内的活动,胡女士在小红书上平台发布主题为“茶会邀请福利姬做嘉宾”的图文笔记。不过据某社交平台上广州二次元茶会相关帖文的网友评论,称活动当天王女士并未到场。指责王女士为“福利姬”的胡女士也未参加活动。2024年,王女士以胡女士在小红书的发帖侵犯其人格权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了胡女士。近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判决胡女士胜诉,引发网友关注。洛丽塔爱好者发帖揭发“福利姬”2023年上半年,预计在广州举办的“AcyLolita茶会”发布了活动海报。该活动是为了交流洛丽塔服饰。海报上的首位嘉宾是王女士。活动时间定在2023年7月30日。洛丽塔服饰是指以哥特风格、甜美风格和复古风格为基础的服饰,通常在“洋娃娃般精致”的具有花边、蕾丝、绑带或蝴蝶结为特点的服饰基础上进行设计,以诠释某一主题。茶会为洛丽塔爱好者举办的集会活动,参加活动的人通常会身穿洛丽塔服饰,同时聚集在一起展示和传播洛丽塔文化。福利姬,缩写为“flj”,是一个贬义词汇,字面意思为提供“福利”的女性,指拍摄色情或色情擦边球的图片或视频并进行售卖的人,利用自己的身体拍摄色情内容并进行盈利。看到海报后,胡女士于2023年5月28日在其小红书账号上发布主题为“茶会邀请福利姬做嘉宾”的图文笔记,并配文称“广州茶会别太离谱,把福利姬排在正经种草姬前面”。图片中截取了2023年广州“AcyLolita茶会”的宣传海报,海报显示王女士为该活动的首位嘉宾。该条发文有1422条点赞,555条评论。发帖时,距离活动举办还有2个月时间。而据某社交平台上广州“AcyLolita茶会”相关帖文的网友评论,7月30日当天,预定的嘉宾王女士并未到场。指责王女士为“福利姬”的胡女士也未参加活动。胡女士向《正在新闻》讲述发帖原因:“一般嘉宾会由圈内人气值比较高的人担任,王女士在洛丽塔圈中并不出名,虽然她也做过一些洛丽塔相关的内容,但是她现在好像主要是那种小圈里以宣传性文化为主的博主。所以对于她来担任茶会嘉宾,我并不认可。”胡女士在小红书上发布主题为“茶会邀请福利姬做嘉宾”的图文笔记2023年8月22日,王女士向小红书(行吟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发起申诉,随后小红书下架了胡女士发布的图文,并封禁了胡女士的账号。发帖者被起诉侵犯人格权2024年5月,胡女士收到了广州互联网法院发来的诉前调解的消息,才得知王女士以侵犯人格权的名义对她提起了法律诉讼。胡女士在调解室中发文原告王女士要求胡女士在小红书平台指定位置及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维权而支付的公证费、交通费、律师费共40000元。胡女士拒绝了调解:“我在线上调解室里发了一大段话,我指出了原告的一些错处,并表示她是一定不会胜诉的,如果对方要起诉我,我一定会积极应诉的。”胡女士在调解室中称:“在2023年5月发布帖子曝光原告之前,原告已经因为自身行为不检,在互联网上引起舆论争议。我称原告是福利姬,也是基于她贩卖淫秽色情物品牟利的事实,是正常且合理的评价行为。我国长期以来进行扫黄打非活动,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文化市场秩序,原告在明知道自己这样是违法犯罪行为的前提下,仍长期通过网络平台贩售自制的淫秽色情物品来谋取利益,对社会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为了应诉,胡女士收集了一系列的相关证据,包含原告在国内互联网平台(以微博为主)、线下(以娱乐展览活动为主)售卖淫秽色情物品的证据,以及对方所制作的淫秽色情物品。“原告在正式诉讼中毫无优势。我要求原告撤销对我本人的起诉,如果原告态度坚决、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我也愿意与其将诉讼进行到底。”胡女士告诉《正在新闻》,她目前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刚接到诉讼消息时她有些慌张,这是她第一次被起诉。5月29日,法院正式立案。起初,胡女士试图自己在社交平台上寻找律师来帮忙打官司,但找到的律所并不靠谱,险些被骗取3000块钱。而后胡女士向家人坦白情况,家人为她寻找到了相熟的律师,律师答应为她免费代理。直至开庭前,胡女士都在收集并整理证据。“整个收集证据的过程我大概花了四五天,是我独自整理完成的,并且我担心对方律师有足够多的时间来应对我提交的证据,所以大部分证据我都是当庭提交的。”胡女士收集并整理的证据截图胡女士说,她收集了一些网友评论或者发文,以证明自己发帖前,王女士的“社会评价就不太好”。除此之外,胡女士还收集了对方的一些账号内容,“她今年也参加过一些漫展类活动,拍摄的大尺度写真她分享到了她的微博和抖音账号上。同时我也通过一些网友的记录发现她在微店以及某社交平台上贩卖过她的大尺度写真。”“有违公序良俗”,“福利姬”败诉今年7月3日,王女士诉胡女士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正式开庭。“对方全程都是律师代理的,开庭当天也没有过来。那天是上午9:30开的庭,到大概11点的时候就结束了,下午我还赶回了学校进行期末考试。”胡女士说。据胡女士回忆,庭审过程中,胡女士向法官解释了二次元相关的一些名词,以及一些网络用语,比如“福利姬”等,然后向法官提供证据并解释证据,同时也通过举证阐明自己发帖的用意。胡女士表明,目前洛丽塔爱好者的圈层里,有许多未成年人,像王女士这样(通过大尺度写真)宣传自己、包装自己的,会对未成年人进行错误的引导。在洛丽塔圈内,王女士有一些抵制她的人,也有一些真爱粉。庭审结束后,胡女士担心败诉,仍然在一直收集证据进行补充。8月28日,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宣判。法院认为,本案系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具体为一般人格权纠纷。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被告发布的案涉小红书笔记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判决书称,根据本案查明事实,在被告发布案涉笔记、评论前,原告曾拍摄过多组各式大尺度照片、视频,并在多平台上传播、售卖上述照片、视频,以上行为有违公序良俗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被告在案涉笔记、评论中虽然使用带有贬义词性的“福利姬”指称原告,确有不妥当之处,但被告发布案涉笔记、评论系其行使作为公民依法享有的舆论监督权的行为体现,目的系为了维护其身处的“二次元”环境的干净、纯粹,而非出于贬损原告人格尊严,故被告发布案涉笔记、评论,不存在侵害原告人格尊严的主观上故意。另外,原告亦未举证证明其确因被告发布案涉笔记、评论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事实,故被告发布案涉笔记、评论的行为不符合一般人格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原告主张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其人格尊严,缺少理据,本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驳回原告王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判处案件受理费25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宣判9月12日,王女士在其社交平台账号上发布视频称自己将会进行上诉。《正在新闻》尝试联系王女士,未能成功。14日,胡女士告诉《正在新闻》,“我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的任何消息,二审她需要提供新的证据,我想她应该会换一个律师。”

西班牙首相桑切斯9月11日在被媒体问及欧盟对华关税问题时,表示欧洲方面“需要重新考虑这一决定”。这一“罕见”表态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被认为是西班牙在对华关税问题上的“重大转变”,“令欧洲各国和欧盟总部的一些官员感到意外”。但我们要说,桑切斯通过访华深入了解了中国企业发展情况,了解了中国发展理念之后,有这样的想法其实一点都不意外。图为在记者会上发言的桑切斯(视频截图)桑切斯是在参观江苏昆山西班牙工业园后举行的记者会上做出上述表态的,是基于对中国实地考察后得出的结论,因而具有很强的说服力。看得出来,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令他印象深刻,他在谈到自己短暂的试驾经历时表示感到“确实非常先进”,认为欧洲一些著名车企应该向中国企业学习技术,“我们不需要另一场贸易战”。他还多次提及对华合作,强调“不仅限于西班牙与中国的双边关系,还延伸到欧盟”。而与中国在汽车领域有着大量合作交往的德国,则在桑切斯做出这一表态后迅速表示支持,称“这是我们共同的行动方向”。这说明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那就是发展的契机往往是在大量的交往、而非隔断中产生。如果欧洲的政治精英都能试一试中国的新能源汽车,不带偏见地听一听中国企业的先进经验介绍,看一看中国乐于开放合作、促进彼此共同进步的决心,那么他们将大概率不再会对桑切斯的转变“感到意外”。桑切斯的观点代表了期待与中国加强合作的欧洲国家的普遍心声。这种实事求是的理性声音,理应更多地被世界所聆听。就在桑切斯访华期间,前欧洲央行行长德拉吉主持的欧盟经济竞争力报告于9月9日在布鲁塞尔发布。这份名为“欧洲竞争力的未来”的报告与其说是“聚焦于中国带来的挑战”,不如说它反映了欧洲对科技竞争力落后于中美的深深焦虑。德拉吉报告提议大刀阔斧地改革,以重振欧洲经济,我们认为,改掉在保护主义中发展技术的错误想法,应当是其改革的底层逻辑之一。现在中欧都有能源转型的需要,同时全球产业格局正在经历新一轮的洗牌,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中国有中国的优势,欧洲有欧洲的优势,双方本应携手走出一条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新路。中国对此一直抱有诚意和期望。9月10日,中国商务部再次表达希望与欧方磋商解决贸易纠纷的意愿。尽管中欧达成一致具有一定挑战,但中方相信,只要欧方展现诚意、相向而行,就可以通过磋商解决彼此关切。与桑切斯访华几乎是前后脚,挪威首相也刚刚结束对华访问,他再次表明挪威不会对中国新能源汽车加征关税。而在这之前,意大利总理梅洛尼和爱尔兰代表团近期都到访中国,有分析认为,近期欧盟成员国政要频繁访华,清晰说明他们并不希望同中国展开贸易战。图为挪威首相资料图,他此前也再次表明挪威不会对中国新能源汽车加征关税这样的态度在欧盟内部并非少数派。实际上,欧委会已经修改了部分关税或降低了最终拟议关税,表明这一政策在欧洲内部遭遇了强大的抵抗。最近,美国对华征收301关税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因遭遇大量行业内反对而不得不一再推迟决定,这与欧盟对华加征关税一事虽有不同,但大的逻辑是相通的,那就是保护主义的做法不仅在外部难以得到认同,在内部同样会遭遇强大阻力而最终难以持续。我们希望欧洲方面能客观理性地看待中国在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发展,着眼于解决问题而非掩盖问题,与中方相向而行,探讨问题的合理解决办法。中国始终未曾改变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贸易争端的立场,西班牙和德国的理性呼声,理应成为欧盟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延伸阅读外媒:桑切斯180度转向,向布鲁塞尔施压自西班牙首相桑切斯呼吁欧盟“重新考虑”对华电动汽车征收额外关税计划后,德国总理朔尔茨也加入反对行列。“桑切斯180度转向,向布鲁塞尔施压。”西班牙《机密报》12日报道称,在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加收关税的投票中,作为占欧盟总人口10.67%的国家,西班牙的立场很重要,特别是考虑到占欧盟人口18.7%的德国也一直反对向中国产电动汽车加收关税。除西班牙和德国外,匈牙利、瑞典等国此前也对欧盟立场持反对或怀疑态度。12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这表明欧盟内部在对华电动汽车加征关税上的分歧较为明显,然而目前找到中方和欧盟都能接受的结果仍存在难度。据报道,欧盟委员会8月20日披露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的终裁草案,如欧盟成员国投票通过,将在11月初正式生效,并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为期5年最高36.3%的关税。27个欧盟成员国必须就最终关税进行投票,除非占欧盟人口65%的15个欧盟成员国投反对票,否则欧盟委员会的提议将得到实施。据业内人士透露,在7月的意向调查中,包括西班牙在内的12个欧盟成员国支持临时关税,4个成员国反对,包括德国在内的11个成员国弃权。不过,据西班牙《世界报》11日报道,11日正式结束为期4天访华行程的西班牙首相桑切斯明确表示,欧盟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必须“重新考虑”对华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的立场。“我们不需要贸易战,我们需要在欧盟和中国之间建立桥梁。”桑切斯表示,“我们主张寻求解决方案,在中国和欧盟之间找到一个中间立场。”桑切斯称赞中国电动汽车“坦率地说是先进的”,值得“荣誉奖学金(西班牙学校设立的特别奖学金,可用于下一年学费减免——编者注)”,并认为“欧洲(汽车)品牌需要向中国品牌的技术和进步学习”。他还说,他此行访问中国的目的之一便是“吸引中国对西班牙(的电动汽车)投资,使后者能够建立完整的产业链”。“桑切斯的表态让德国联邦政府嗅到新的机会。”德国《商报》11日报道称,德国联邦政府当天表示,对欧委会计划对华电动汽车加税持保留意见的欧盟成员国正在增加。彭博社11日称,德国总理朔尔茨当天通过其发言人斯特芬·黑贝施特赖特对西班牙的举动表示欢迎,称“这是我们共同的前进方向”。彭博社称,去年欧盟的关税计划宣布后,朔尔茨就曾对将中国电动汽车排斥在欧盟市场外表示反对。报道提到,瑞典也对欧盟立场持怀疑态度。瑞典首相乌尔夫·克里斯特松曾警告不要在对华贸易方面采取强硬立场。另据匈牙利媒体报道,匈牙利方面也曾多次反对向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对于桑切斯呼吁欧盟全体成员国和欧委会“重新考虑立场”的表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12日回应称,桑切斯首相所谈体现了理性客观的思考,中方表示赞赏。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符合中欧共同利益,双方携手合作、共迎挑战,将惠及双方企业和消费者,助力中欧乃至全球绿色转型。中方始终秉持最大诚意,积极寻求符合世贸规则、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院长屠新泉12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西班牙、德国等国家表态明确反对,说明欧盟内部在是否应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的问题上分歧比较明显,但欧盟的决定最终取决于多数成员国采取的同一立场,目前的局势对妥善解决问题、找到中欧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仍存在难度。欧盟内部在是否应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的问题上分歧比较明显,图为欧盟旗帜资料图另据中国商务部12日的消息,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近日将访问欧洲,本月19日将与欧委会执行副主席兼贸易委员东布罗夫斯基斯举行会谈,就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案进行磋商。对于上述会谈磋商,屠新泉认为中欧双方通过对话协商达成妥善解决的可能性“一直存在”,即便是11月初欧盟终裁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之后,双方仍然可以秉持合作宗旨,面对贸易分歧。他表示,一是根据欧盟规定,每年的复审审议仍有调整空间,二是双方在新能源汽车等方面能够开拓更多合作机会。

(原标题:私企老板被指“玩弄多名已婚女下属”,涉事者回应:绝无此事,正搜集证据准备起诉)

【文/观察者网 熊超然】当地时间9月14日,此前长期非法滞留在中国南沙群岛仙宾礁的菲律宾海警船“特雷莎·马格巴努亚”号(BRP Teresa Magbanua,菲海警9701号)已经撤离,多家智库也通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信息证实了这一消息。 据路透社当地时间9月15日报道,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和国家海事委员会当天扬言,菲方将派遣另一艘船只前往仙宾礁,以取代“完成任务后已经返回港口”的菲海警9701号。菲律宾国家海事委员会发言人亚历山大·洛佩兹(Alexander Lopez)还援引海岸警卫队负责人的一项命令宣称:“另一艘(船只)将立即接管。我们肯定会在那里保持我们的存在。” 路透社指出,此前菲海警9701号长期非法滞留仙宾礁已经激怒中国,使该地区成为南海水域中的“最新争议热点”,一旦菲方再次派遣“替代船只”再度出现在仙宾礁,此举无疑会再度激怒中国。 9月15日,中国海警局新闻发言人刘德军表示,4月17日以来,菲海警9701号船非法滞留中国仙宾礁近5个月,菲方行径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严重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严重破坏地区和平稳定。其间,中方依法对9701号船采取管控措施,菲方多次企图组织强行运补均遭失败。9月14日14时许,菲9701号船撤离中国仙宾礁潟湖。我们正告菲方,停止煽宣炒作、冒险侵权,与中方相向而行,维护《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中国对包括仙宾礁在内的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海警将依法在中国管辖海域持续开展维权执法活动,坚决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资料图:菲律宾海警船“特雷莎·马格巴努亚”号 美国海军协会新闻网 当地时间9月14日,美国海军协会新闻网(USNI News)援引智库“新美国安全中心”(CNAS)防务项目高级研究员汤姆·舒加特(Tom Shugart)的消息称,菲海警9701号已于当天驶离该地区,并驶入苏禄海。舒加特在推文中写道,根据AIS数据,菲律宾海警船“特雷莎·马格巴努亚”号似乎已经离开仙宾礁,正在从巴拉望岛以南航行,似乎正以18节的速度向东行驶。 9月15日,中方智库“南海战略态势感知计划”也在X平台发文证实,其监测到,菲海警9701号已经撤离仙宾礁地区。 路透社称,菲律宾文官长兼国家海事委员会主席卢卡斯·贝萨明(Lucas Bersamin)在一份声明中声称,菲海警9701号的撤离是出于船员医疗需要和维修必要性,一旦完成补给和维修,作为所谓的“主权捍卫者”,该船将与其他海岸警卫队及军事资产一起继续执行任务。 菲海警9701号撤离仙宾礁后抵达巴拉望岛,船上脱水的人员被救护人员用担架抬出治疗 《菲律宾每日问询者报》 值得一提的是,菲海警9701号,也就是“特雷莎·马格巴努亚”号,是日本援建菲律宾的两艘执法船舰之一。此前一段时间,长期滞留仙宾礁的这一船只不仅没有撤离,菲方还多次非法冲闯仙宾礁邻近海域,危险接近中方海警船,甚至多次试图向其运送补给,但均告失败。 前往仙宾礁的我海警船 菲律宾媒体图 8月26日,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发布声明,声称由于中国在仙宾礁附近海域部署了6艘海军舰艇、3艘海警船以及31艘渔船等“过度力量”对菲律宾船只进行管控,导致菲律宾船只无法向非法滞留在我仙宾礁的菲律宾海警船“特雷莎·马格巴努亚”号运送基本物资。 这是菲律宾连续两天承认补给失败,菲律宾媒体还发布了现场画面,画面显示,我海警船包围驱赶菲海警“恩加诺角”号(BRP Cape Engano),“卡布拉”(BRP Cabra)号。 菲律宾媒体称,这两艘海警船上载有食物、补给、记者团和菲律宾海军上将罗尼·吉尔·加万为的船员准备的“特殊冰淇淋”,以庆祝国家英雄日,但在中国船只的阻拦之下被阻挡在仙宾礁24海里之外。随后,这两舰返回巴拉望岛的布利卢延港。据微信公众号“中国海警”8月31日消息,中国海警局新闻发言人刘德军表示,8月31日08时02分,菲律宾非法滞留中国仙宾礁的海警9701号船起锚,位仙宾礁潟湖内持续机动、寻衅肇事,中方海警5205舰依法依规对9701号船采取喊话警告、跟监管控等措施。12时06分,菲9701号船以不专业、危险方式故意冲撞中方正常维权执法的5205舰,导致发生擦碰,责任完全在菲方。我们再次正告菲方正视现实、放弃幻想,立即自行撤走才是唯一正确途径,不要误判形势、制造热点、升级事态,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菲方承担。 8月31日,菲律宾海警船撞击我海警船现场态势图 @玉渊潭天 国防部新闻局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大校8月29日也曾表示,中国对包括仙宾礁在内的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今年4月以来,菲海警9701船擅自进入仙宾礁潟湖并长时间非法滞留,严重侵犯中方主权,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规定,严重危害地区和平稳定。中方坚决反对并多次提出严正交涉。菲方妄图实现在仙宾礁长期存在,打开了恶化南海局势的“潘多拉魔盒”,遭到地区国家强烈反对。 8月19日以来,菲多次派海警船企图冲闯仙宾礁,其间以危险方式故意冲撞中方执法船,中方依法依规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现场操作专业规范。中方致力于通过对话协商妥善管控分歧,但忍耐也是有限度的。菲方应立即采取行动从仙宾礁撤船撤人,恢复该礁无人、无设施现状。中方将继续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维护自身领土和海洋权益。 美方是搅动南海局势的最大黑手,也是南海和平稳定的最大破坏者。正是美方的怂恿支持、站台背书,才使得菲方有恃无恐,一再挑衅。美方妄图以《美菲共同防御条约》吓唬中方,完全是徒劳的,只会激起中国人民的更大义愤和斗志。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9月11日,外交部副部长陈晓东同菲律宾外交部副部长拉扎罗在北京共同举行中菲南海问题双边磋商机制(BCM)团长会晤。 双方就中菲涉海问题特别是仙宾礁问题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中方重申在仙宾礁问题上的原则立场,敦促菲方立即撤离有关船只。中方将坚定维护自身主权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双方同意继续通过BCM等外交渠道保持沟通。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央广网北京9月13日消息(记者 朱冠安 实习记者 刘一诺)“空调租金太贵,上哪说理去。涨价到1年550元,3年都能买台新的了。”开学季刚过,首都师范大学在读研究生杜美玲在“校园集市”上发布的帖子火了,2000多名同学围观跟帖,吐槽在宿舍需要交纳租金才能吹上空调。“去年租金是420元,今年涨了130元,然而空调也并没有更换,凭啥涨价?”跟帖的同学表达着不满。杜美玲发布的帖子(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杜美玲在另一所高校读本科时,宿舍的空调是免费使用的,她们只需要交纳电费即可。来到首都师范大学读研究生后,“新生入学住宿须知”使她“大为震惊”。“须知”中规定:“学生公寓宿舍内空调非学校统一配备,有空调使用需求的学生,不得擅自使用,请以宿舍为单位直接与空调厂家签订租赁协议、支付租金后使用,空调电费由宿舍成员自行承担。”新生入学住宿须知中关于使用空调的规定(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大三学生李筱和室友因空调租赁费而产生了矛盾。李筱觉得交纳550元的空调租金很不划算,加上电费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何况也可以使用电风扇。但她的室友却认为,550元的租金分摊到每个人身上只有130多元,没必要节省这部分开支。在她们争执不下时,管理人员来到宿舍对她们说:“如果不租,空调明天就拆走了。”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发帖(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学校坦言:未得到财政支持 经费不足和杜美玲一样对“付费租用空调”表示不解的学生不在少数:空调难道不是宿舍内必备的基础设施吗?为什么还要额外交纳租金?对于宿舍内是否应当配备空调,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根据教委批准的住宿标准,空调不属于宿舍内必配的基础设施。为了满足学生对空调的需求,学校从2016年开始采用“学生租赁使用模式”,引进第三方供应商,为有需要的宿舍提供空调租赁服务。首都师范大学公布的一份空调租赁供应商的招投标文件显示,今年6月,一家名为北京净洗科技有限公司的供应商中标了“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空调租赁服务项目”,中选金额为550元/台/年。招投标中选结果公告(央广网发 截图来自首都师范大学官网)北京净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翟东向记者介绍了高校宿舍使用空调的4种模式:学校采购空调供学生使用;学校出钱租赁空调供学生使用;学校引入空调租赁供应商,由学生付费租用;学校采购空调,由学生付费使用。目前首都师范大学属于“学校引入空调租赁供应商,由学生付费租用”的模式,而净洗科技的另一客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则选择的是“学校出钱租赁空调供学生使用”模式。“采用哪种模式,主要取决于学校是否有这部分经费,以及经费的额度。”翟东介绍,在北京的高校中,采用“学校引入空调租赁供应商,由学生付费租用”模式的不止首都师范大学一家,还有北京交通大学等高校。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坦言:“学校的财政条件不太好,学生公寓的各项收费标准每年都需要经过教委批复,由于学校未得到这部分财政支持,只能通过引进第三方的方式,来满足学生对空调的需求。”租金为何涨价?供应商:经营性租赁 成本有波动今年开学季,首都师范大学的学生收到了空调租金上涨的通知。在此前的空调租赁方案中,1年的租赁费为420元,连续租2年、3年、4年还有不同程度的优惠。而目前只能以550元/台/年的价格租用,不少学生对空调租金涨价表示不满,想知道涨价的真实原因。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至2024年空调租金价格表(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杜美玲在首都师范大学的校园接诉即办服务平台“首先办”上提出了质疑,收到的回复是:原价格为2016年价格,2024年8月份与原空调厂家空调合同到期,到期后通过公开招投标签订新合同,价格由租赁市场决定,请同学理解。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给杜美玲的回复(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厂家的人工费、运输费在逐年增长,所以涨价也是在所难免。”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学校在多家竞标公司中选择了价位中等、质量较好的供应商为学生提供服务。翟东向记者表示,空调租赁并不是简单的物品租赁,还包括了一系列服务,如运输安装、清洗维护、更换等,属于“经营性租赁”,各个环节都有成本,且逐年上升,并不是学生们口中的“三四年租赁费用可以购买一台空调”这么简单。此外,今年净洗科技采购了“海享租”系统,同学们可以在“海享租”上线上交租金,同时“海享租”也更方便管理。杜美玲交纳租金的支付页面(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上述工作人员向记者强调,学校不向任何一方收取费用。学校在其中仅起到监管和协调的作用,一方面监管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协调学生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解决学生在租赁空调、使用空调时遇到的问题。翟东告诉记者,学校确实不存在收取“管理费”等行为,但有收取押金。“我觉得这种模式是一个过渡,先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翟东表示,各个学校的情况不尽相同,不能一概而论,空调租赁的模式就是先为没办法购买空调的学校提供一个折中的解决方案。“希望学生理解学校的困难,我们也在努力之中。”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学校每年都在申请资金,也在努力让学生用上免费的空调,同时学校会监督空调租赁供应商为学生做好服务。(应受访人要求,文中杜美玲、李筱和翟东均为化名)

西班牙首相桑切斯9月11日在被媒体问及欧盟对华关税问题时,表示欧洲方面“需要重新考虑这一决定”。这一“罕见”表态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被认为是西班牙在对华关税问题上的“重大转变”,“令欧洲各国和欧盟总部的一些官员感到意外”。但我们要说,桑切斯通过访华深入了解了中国企业发展情况,了解了中国发展理念之后,有这样的想法其实一点都不意外。图为在记者会上发言的桑切斯(视频截图)桑切斯是在参观江苏昆山西班牙工业园后举行的记者会上做出上述表态的,是基于对中国实地考察后得出的结论,因而具有很强的说服力。看得出来,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令他印象深刻,他在谈到自己短暂的试驾经历时表示感到“确实非常先进”,认为欧洲一些著名车企应该向中国企业学习技术,“我们不需要另一场贸易战”。他还多次提及对华合作,强调“不仅限于西班牙与中国的双边关系,还延伸到欧盟”。而与中国在汽车领域有着大量合作交往的德国,则在桑切斯做出这一表态后迅速表示支持,称“这是我们共同的行动方向”。这说明了一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那就是发展的契机往往是在大量的交往、而非隔断中产生。如果欧洲的政治精英都能试一试中国的新能源汽车,不带偏见地听一听中国企业的先进经验介绍,看一看中国乐于开放合作、促进彼此共同进步的决心,那么他们将大概率不再会对桑切斯的转变“感到意外”。桑切斯的观点代表了期待与中国加强合作的欧洲国家的普遍心声。这种实事求是的理性声音,理应更多地被世界所聆听。就在桑切斯访华期间,前欧洲央行行长德拉吉主持的欧盟经济竞争力报告于9月9日在布鲁塞尔发布。这份名为“欧洲竞争力的未来”的报告与其说是“聚焦于中国带来的挑战”,不如说它反映了欧洲对科技竞争力落后于中美的深深焦虑。德拉吉报告提议大刀阔斧地改革,以重振欧洲经济,我们认为,改掉在保护主义中发展技术的错误想法,应当是其改革的底层逻辑之一。现在中欧都有能源转型的需要,同时全球产业格局正在经历新一轮的洗牌,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中国有中国的优势,欧洲有欧洲的优势,双方本应携手走出一条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新路。中国对此一直抱有诚意和期望。9月10日,中国商务部再次表达希望与欧方磋商解决贸易纠纷的意愿。尽管中欧达成一致具有一定挑战,但中方相信,只要欧方展现诚意、相向而行,就可以通过磋商解决彼此关切。与桑切斯访华几乎是前后脚,挪威首相也刚刚结束对华访问,他再次表明挪威不会对中国新能源汽车加征关税。而在这之前,意大利总理梅洛尼和爱尔兰代表团近期都到访中国,有分析认为,近期欧盟成员国政要频繁访华,清晰说明他们并不希望同中国展开贸易战。图为挪威首相资料图,他此前也再次表明挪威不会对中国新能源汽车加征关税这样的态度在欧盟内部并非少数派。实际上,欧委会已经修改了部分关税或降低了最终拟议关税,表明这一政策在欧洲内部遭遇了强大的抵抗。最近,美国对华征收301关税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因遭遇大量行业内反对而不得不一再推迟决定,这与欧盟对华加征关税一事虽有不同,但大的逻辑是相通的,那就是保护主义的做法不仅在外部难以得到认同,在内部同样会遭遇强大阻力而最终难以持续。我们希望欧洲方面能客观理性地看待中国在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发展,着眼于解决问题而非掩盖问题,与中方相向而行,探讨问题的合理解决办法。中国始终未曾改变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贸易争端的立场,西班牙和德国的理性呼声,理应成为欧盟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延伸阅读外媒:桑切斯180度转向,向布鲁塞尔施压自西班牙首相桑切斯呼吁欧盟“重新考虑”对华电动汽车征收额外关税计划后,德国总理朔尔茨也加入反对行列。“桑切斯180度转向,向布鲁塞尔施压。”西班牙《机密报》12日报道称,在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加收关税的投票中,作为占欧盟总人口10.67%的国家,西班牙的立场很重要,特别是考虑到占欧盟人口18.7%的德国也一直反对向中国产电动汽车加收关税。除西班牙和德国外,匈牙利、瑞典等国此前也对欧盟立场持反对或怀疑态度。12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这表明欧盟内部在对华电动汽车加征关税上的分歧较为明显,然而目前找到中方和欧盟都能接受的结果仍存在难度。据报道,欧盟委员会8月20日披露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的终裁草案,如欧盟成员国投票通过,将在11月初正式生效,并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为期5年最高36.3%的关税。27个欧盟成员国必须就最终关税进行投票,除非占欧盟人口65%的15个欧盟成员国投反对票,否则欧盟委员会的提议将得到实施。据业内人士透露,在7月的意向调查中,包括西班牙在内的12个欧盟成员国支持临时关税,4个成员国反对,包括德国在内的11个成员国弃权。不过,据西班牙《世界报》11日报道,11日正式结束为期4天访华行程的西班牙首相桑切斯明确表示,欧盟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必须“重新考虑”对华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的立场。“我们不需要贸易战,我们需要在欧盟和中国之间建立桥梁。”桑切斯表示,“我们主张寻求解决方案,在中国和欧盟之间找到一个中间立场。”桑切斯称赞中国电动汽车“坦率地说是先进的”,值得“荣誉奖学金(西班牙学校设立的特别奖学金,可用于下一年学费减免——编者注)”,并认为“欧洲(汽车)品牌需要向中国品牌的技术和进步学习”。他还说,他此行访问中国的目的之一便是“吸引中国对西班牙(的电动汽车)投资,使后者能够建立完整的产业链”。“桑切斯的表态让德国联邦政府嗅到新的机会。”德国《商报》11日报道称,德国联邦政府当天表示,对欧委会计划对华电动汽车加税持保留意见的欧盟成员国正在增加。彭博社11日称,德国总理朔尔茨当天通过其发言人斯特芬·黑贝施特赖特对西班牙的举动表示欢迎,称“这是我们共同的前进方向”。彭博社称,去年欧盟的关税计划宣布后,朔尔茨就曾对将中国电动汽车排斥在欧盟市场外表示反对。报道提到,瑞典也对欧盟立场持怀疑态度。瑞典首相乌尔夫·克里斯特松曾警告不要在对华贸易方面采取强硬立场。另据匈牙利媒体报道,匈牙利方面也曾多次反对向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对于桑切斯呼吁欧盟全体成员国和欧委会“重新考虑立场”的表态,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12日回应称,桑切斯首相所谈体现了理性客观的思考,中方表示赞赏。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符合中欧共同利益,双方携手合作、共迎挑战,将惠及双方企业和消费者,助力中欧乃至全球绿色转型。中方始终秉持最大诚意,积极寻求符合世贸规则、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院长屠新泉12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西班牙、德国等国家表态明确反对,说明欧盟内部在是否应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的问题上分歧比较明显,但欧盟的决定最终取决于多数成员国采取的同一立场,目前的局势对妥善解决问题、找到中欧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仍存在难度。欧盟内部在是否应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的问题上分歧比较明显,图为欧盟旗帜资料图另据中国商务部12日的消息,商务部部长王文涛近日将访问欧洲,本月19日将与欧委会执行副主席兼贸易委员东布罗夫斯基斯举行会谈,就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案进行磋商。对于上述会谈磋商,屠新泉认为中欧双方通过对话协商达成妥善解决的可能性“一直存在”,即便是11月初欧盟终裁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关税之后,双方仍然可以秉持合作宗旨,面对贸易分歧。他表示,一是根据欧盟规定,每年的复审审议仍有调整空间,二是双方在新能源汽车等方面能够开拓更多合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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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22 03: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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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幻梦江湖行》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曹雪娇近日,河南许昌的曹女士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持续关注。9月11日,当事人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其父亲曾在2023年打伤母亲后被判刑,今年8月才出狱。此前父亲也有家暴母亲的行为。目前,她母亲已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正在等待法院的通知。对此,曹女士的父亲曹某某表示,除上次因将妻子打伤入狱外,此前他未对妻子动过手,同时也否认女儿曹女士提到的他长期家暴一事。母亲被家暴曹女士向记者介绍,她是河南许昌人,母亲闫某某今年53岁。曹女士母亲被家暴的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23年9月4日,在外务工多时的父亲曹某某回到许昌家中。当晚,父亲与母亲发生争吵,之后便对母亲进行殴打,包括扇耳光、拖拽母亲身体等。期间,母亲想从家中逃走未果。几小时后,曹某某睡熟了,母亲才得以从家中逃跑并报警。据曹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2023年9月5日凌晨5时30分许,母亲给她发了被家暴的照片,拍照时,闫某某口中已吐出鲜血。曹女士母亲在医院住院期间(图源:受访者社交平台)曹女士表示,事发前,她知道父亲回家了,她还特意和父母打了视频问候,没想到后来却发生了上述家暴的事情,“突然被打,我妈都没反应过来”。曹女士告诉记者,知道母亲被打后,她赶紧让母亲到大医院进行检查。许昌市人民医院当时出具的相关诊断报告及出院记录显示,闫某某左侧颌面部、眼周、胸部等软组织挫伤并皮肤擦伤,右侧肋骨骨折,左眼球挫伤。父亲因家暴被判刑曹女士赶回家,看到母亲被打后的样子,坚持报警并做伤情鉴定。2023年10月,闫某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10月28日,曹某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经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实施逮捕,并由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据该案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曹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曹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曹某某被拘留后,闫某某提出离婚,并申请判离,不接受调解。2024年1月16日,闫某某和曹某某的离婚纠纷案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立案。但因曹某某在看守所内等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开庭,闫某某只能先于2月28日撤回诉讼。8月初,曹某某出狱,但仍不愿意与闫某某离婚。因撤诉后要半年才能进行二次诉讼,所以在此期间,闫某某也无法再提起诉讼离婚曹某某出狱后,曾扬言伤害闫某某,此事在闫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曾提及。闫某某也从家里搬了出来,在一个偏僻的地方租房,以免被曹某某找到。9月2日,该案开庭,当庭未宣判双方离婚。曹女士称,2023年9月并不是父亲首次家暴母亲。她记得,有一次,她父亲从外面一回来就把母亲踢倒在地,所以她才用“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做视频标签。对此,曹女士父亲曹某某于9月11日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在2023年9月份事发前,他没有动手打过闫某某。双方在生活中有“小打小闹”的争执互骂,但未动手,同时否认长期家暴闫某某一事。对于女儿的说法,他表示“不能相信”。此外,对于离婚纠纷一事,因家中有拆迁房,曹某某认为是妻子女儿想让他净身出户,所以他才一直不同意离婚。对此说法,曹女士表示,在离婚纠纷中,是父亲向母亲索要高额财产,而家中没有,才导致婚没有离成。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曹女士称,她将母亲被家暴的视频发布到网上,是担心离婚官司会拖太久,没有人限制曹某某的行为,母亲的处境也会变得危险,而她又在外地工作,无法时刻保障母亲的安危。曹女士微博截图曹女士发布的视频引起众多网友和许昌市有关部门的重视。9月9日,许昌市妇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为闫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智娟律师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与此同时,何智娟律师还指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如果被申请人在保护期内仍然实施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家庭成员人格权的再次侵害,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漠视,应当坚决依法惩治。如果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给予训诫,也可对其进行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9月10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许昌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会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意愿,维护其权利。另外,妇联会积极地和法院进行沟通,能做尽做,他们会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9月11日,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她母亲已经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也在等待法院的通知。据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某与被申请人曹某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9月4日,闫某某被林某某殴打致轻伤二级。2023年12月28日,曹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根据闫某某提交的相关证据,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某对申请人闫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某进出闫某某住所。相关新闻女子称“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最新进展: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签发近日,河南许昌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关注。发帖女子表示,其母亲闫某长期被父亲曹某家暴,去年下半年母亲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后父亲获刑八个月。出狱后,父亲继续对母亲及其近亲属实施恐吓,称要“砸了”母亲目前的住所。该女子还提到,今年1月,其母亲已提起离婚诉讼,后由于诉讼到期而撤诉。目前,母亲已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于9月2日开庭。“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让我妈妈可以尽快离婚。”9月9日,许昌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表示,曹某此前确实存在家暴行为,已被依法处理。针对闫某目前的处境,许昌市妇联代闫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9月10日,发帖者、闫某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已向母亲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与被申请人曹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5年登记结婚。2023年9月4日晚,曹某与闫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后,曹某将闫某殴打致轻伤二级,曹某已于2023年12月28日被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经查,闫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对申请人闫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进出闫某住所。9月10日晚,闫某的女儿再次发文称,当地妇联已联系法院协调,对于闫某的离婚诉求,法院将“尽快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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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漫之心念之力》

    原创 熊超然 观察者网► 文 观察者网 熊超然在部分西方人士口中,俄罗斯所谓“战争机器”的运转,有来自中国的支持。如今,美国常务副国务卿库尔特·坎贝尔(Kurt Campbell)的一番说辞,被认为是在敦促欧洲与美国一道加大对中国的施压力度。据英国《金融时报》、美国“政客新闻网”(Politico)当地时间9月11日报道,坎贝尔当天在位于布鲁塞尔的北约总部对记者毫无根据地声称,中国向俄罗斯提供的物资,“直接帮助”了俄罗斯军队对乌克兰发动“侵略战争”。“这些不是军民两用的技术,这些都是中国为帮助维持、建设和多样化俄罗斯‘战争机器’所做的巨大努力的组成部分。”《金融时报》认为,坎贝尔此言,是美国首次指责中国向俄罗斯的“战争机器”提供直接支持,标志着美国官员就中国对俄罗斯的“直接军事支持”程度做出了新的评估。美国常务副国务卿库尔特·坎贝尔 资料图据报道,拜登政府曾多次污指中国向俄罗斯提供军民两用物品,但此前也曾表示,没有证据表明中国提供了“致命援助”。一位知情人士称,拜登政府正“非常密切地”关注中国向俄罗斯提供“致命援助”的迹象,这非常令人担忧,但他警告说,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证据”。而如今,坎贝尔还直接炒作称,为了所谓的“换取中方军援”,俄罗斯开始向中国提供潜艇、导弹和其他敏感技术。从以往来看,莫斯科一直对向北京提供其最新的军事技术持谨慎态度。“俄罗斯和中国在这些新的合作领域——设计和应用领域,都取得了显著成果。”他还声称,俄罗斯在隐身和监视等领域不断加深军事知识的分享,将对美国及其盟国的安全产生“负面和令人担忧的影响”,而这种合作可能“对中国在西太平洋的能力和部署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坎贝尔渲染称,俄罗斯的这种支持是为了换取中国提供用于制造俄罗斯武器的零部件等物品,并声称这种合作“不是一种战术联盟,而是一种根本性的结盟”。对于坎贝尔的这番说法,《金融时报》随后也重点“着墨”,援引柏林卡内基俄罗斯欧亚中心研究员亚历山大·加布耶夫(Alexander Gabuev)的话炒作称,自2014年“克里米亚事件”发生后,俄方变得更愿意在军事技术方面与中方合作,而自俄乌冲突爆发后,这一进程有所加快。比如,西方的制裁使得俄罗斯越来越依赖中国,来获得生产部署在乌克兰的武器,以及翻新其军工生产设施所需的军民两用产品。报道还声称,俄罗斯领导人2019年曾证实,莫斯科正在帮助北京开发导弹防御预警系统,而美国海军研究人员则声称,中国新型096型弹道导弹核潜艇也是在俄罗斯技术的支持下开发的,以使其推进系统更加安静。《金融时报》认为,坎贝尔此言是美国首次指责中国向俄罗斯的“战争机器”提供直接支持 资料图“政客新闻网”称,在坎贝尔最新表态的两周前,美国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助理沙利文刚刚完成了其任内的首次访华行程,而美国政府一直在加大对欧洲国家的施压,要求对所谓“中国在俄乌冲突中支持俄罗斯”做出更果断的回应。“我们已经明确表示了,会观察金融活动,并支持其中一些(监控)行为,”坎贝尔声称,“我们相信,只要对某些金融机构进行更仔细的监控,并明确表示这一点,就会产生重大影响。”此前,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傅聪曾明确指出,中方不是乌克兰危机的制造者,更不是当事方,但我们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坚持劝和促谈,推动政治解决,国际社会有目共睹,不是美国几句污蔑不实之辞能够抹煞掉的。中方从未拱火浇油、借机渔利,从未向冲突任何一方提供致命武器,并始终严格管控军民两用物项。中国企业按照世贸规则和市场规则,同包括俄乌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展正常的经贸合作,合情合理,无可指摘。来源|观察者网延伸阅读9月12-14日,以“共筑和平、共享未来”为主题的第十一届北京香山论坛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共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官方代表团的1800多名嘉宾参会。13日,在关于欧洲安全走向的分组会议上,清华大学俄罗斯研究院副院长吴大辉谈到俄乌冲突时认为,一个国家、一个组织的安全绝对不能建立在别国不安全的基础之上。中国和其他“南方国家”一样不希望冲突,目前面临核战争风险,但还有机会“踩住刹车”。图为清华大学俄罗斯研究院副院长吴大辉吴大辉在发言中举了位于俄乌边境的俄罗斯库尔斯克州古耶沃村的例子。村民在冲突前会把农产品带到乌克兰苏梅州出售,再从苏梅州购买日常消费品,村里几乎家家都与乌克兰有亲缘关系。但冲突让这种亲缘关系戛然而止,这对当地人是非常残酷的,他们都希望冲突早日结束。吴大辉认为,一个国家、一个组织的安全绝对不能建立在别国不安全的基础之上。乌克兰的安全不能建立在俄罗斯不安全的基础之上,同样俄罗斯的安全也不能建立在乌克兰不安全的基础之上。安全是主观上没有恐惧,客观上没有威胁,但是欧洲所有的国家都恐惧,都觉得有威胁。谈到俄乌冲突前景时,吴大辉提到,虽然他认为和平遥遥无期,但中国和很多“南方国家”一样,不希望发生冲突。“中国人就是希望和平,不希望看到别人动刀打仗。”吴大辉表示,中国关于政治解决乌克兰危机的十二条立场,得到了越来越多国家的支持,很多“南方国家”都不希望这场冲突继续下去。吴大辉提到,2022年1月中、法、俄、英、美五国发表《关于防止核战争与避免军备竞赛的联合声明》,申明“核战争打不赢也打不得”。吴大辉认为,核战争打不得,核武器使不得。目前的局势接近核战争爆发,但还有机会“踩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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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抱歉,有系统真的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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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喵喵你的宠》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樊巍】中国海警9月15日通报,9月14日14时许,菲海警9701号船撤离中国仙宾礁潟湖。这意味着自今年4月17日侵闯中国仙宾礁,并在此非法滞留近5个月的菲海警9701号船上演的闹剧暂告一段落。相关专家9月15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正是因为中方成功的应对,使得菲律宾未能实现其任何预期目标,只余下从仙宾礁撤船撤人的唯一退路。但从菲方的相关动向来看,这不太可能是其在南海持续制造事端的句号,应警惕菲方将这种非法滞留的戏码转移到南海其他岛礁,相信中方也做好了转移阵地、随时阻击的准备。在近期做出公开表态,表示菲律宾“不会撤离仙宾礁相关海域”之后,菲律宾国家海事委员会9月15日又发表声明表示,在海上航行五个多月后,菲海警9701号船“完成了它的使命,回到了它的母港。”图为菲方滞留中国仙宾礁的9701号船(资料图)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菲9701号海警船离开非法滞留近五个月的中国南沙群岛仙宾礁,是在9月11日中菲举行南海问题双边磋商机制团长会议之后三天发生的,但此次撤离菲律宾方面事先并未知会中方,该船的离开表明了这一轮菲律宾侵权挑衅的失败,也是南海实现和平与稳定的阶段性进展。“如果菲方将9701船的撤离包装成完成‘任务’后的‘胜利返航’,那将是荒谬的。在外界看来,8月28日的空投补给显然只是杯水车薪,该船撤离更可能是给养耗尽后的无奈之举。”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博士薛晨15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菲方及其背后的支持者一向擅长包装“胜利”,以证明美国的承诺确实“管用”。但这除了让少数菲精英及其背后的支持者安慰自己之外,毫无实际价值。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陈曦笛博士表示,在本次事件中,菲律宾采取各类手段寻衅滋事的企图一直都很清晰,但中国成功的应对使得菲律宾未能实现其任何预期目标,只余下从仙宾礁撤船撤人的唯一退路。“一方面,中国执行坚决的管控措施,表达坚定的外交立场,坚持维护自身对仙宾礁及附近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使得菲9701号船长期滞留仙宾礁缺乏现实可能性,也令菲律宾迫使中国放弃自身底线的幻想彻底破灭。另一方面,中国在具体行动中始终保持冷静克制,有限度地采取必要管控措施,专业有效地处置菲非法活动,令菲借机宣煽炒作的企图落空。”陈曦笛还表示,不仅如此,中国还积极尝试与菲方保持沟通,在坚守底线的基础上释放善意,敦促其自行撤船撤人、不要进一步加剧局势紧张。虽然菲官方的表态依旧展现“嘴硬”的姿态,但是菲媒的报道则展现了另一番景象。菲律宾GMA等媒体9月15日报道称,菲海警9701号船是“带着饥肠辘辘的船员回到了母港”,报道援引所谓消息人士的话称,“菲海警9701号的船员是靠着米粥维持了数周,而在撤离前两天则没有进食”。菲媒发布的图片显示,有数名船员是打着点滴,被人用担架抬上岸。菲方则为9701船的船员举行了隆重的欢迎仪式,菲海岸警卫队司令加文亲自到码头迎接菲海警9701号船的归来,并为船员举行了的庆功表彰大会。菲海岸警卫队司令加文亲自到码头迎接菲海警9701号船的归来,并为船员举行了的庆功表彰大会薛晨认为,菲方接下来很有可能会继续采用“卖惨”策略,即炒作中方阻挠菲船补给、不人道。但事实上是菲9701号船侵入并强行滞留在仙宾礁海域的,其完全可自行离开仙宾礁潟湖。所谓的“人道主义补给”需求,完全是菲方制造出来的虚假问题。事实证明,对于菲船驶离仙宾礁的举动,在附近海域实施管控的中方船只并未加以阻拦。9701号船一离开仙宾礁,“人道主义危机”就立刻消失了。陈曦笛也表示,需要反复强调的是,此次争端,是菲方妄图通过激进的海上行动在仙宾礁“无风起浪”、制造危机,在国际舆论上捏造中国对周边国家“恃强凌弱”的负面形象,以此博取特定域外国家的“欢心”和“投注”。菲律宾也寄希望于不断激化摩擦、升级冲突,致使局部情势失控,最终反向绑架域外国家在南海亲自“下场”。但无论菲方以何种姿态解释其此次撤离,上述专家均认为,这不太可能是菲方在南海持续制造事端的句号,应对菲方“卷土重来”或“故技重施”保持高度警惕。“此轮的撤退并不意味着菲方会就此罢休。”薛晨认为,接下来,菲可能指责中方仍然“滞留”仙宾礁海域。但这个指责忽视了一个前提,即中方是在自己的管辖海域执法巡航,当然想停留多久就留多久。其次,菲9701船的撤离既未向中方通报情况,也未表明其后续意图。根据菲国家海事委员会的最新声明,菲9701号船撤退完成补给之后仍将“恢复使命”。其是否打算维修补给之后再次冲闯仙宾礁或是派新船侵闯,仍值得警惕。但对菲方而言前车之鉴应很清楚:任何新的挑衅只会招致中方更强反制,无论其下次“使命”是否有第三国军舰为其“护航”。如菲方将这种非法滞留的戏码转移到南海其他岛礁,中方也做好了转移阵地、随时阻击的准备。陈曦笛也认为,无论菲律宾当前从仙宾礁撤船撤人的真实动机及其在此之后的图谋为何,中国维护自身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不会动摇,遵照国际法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与和平解决南海争议的诚意不会改变。中国绝不可能允许仁爱礁的情况在仙宾礁重演,也有能力在未来的任何时间确保其不会发生。“菲律宾不应该对此心存幻想,更没有必要徒劳地‘卷土重来’,或采取其他方式继续试探中国的底线。”陈曦笛表示,从仙宾礁撤船撤人应成为菲律宾在南海问题上回归正途的开始而非“间奏”。这既是中国和其他真正期盼将南海建设为和平合作之海国家的共同愿景,也是符合菲律宾自身利益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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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倾城之梨花带雨》

    (原标题: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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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天神捕》

    “您小区申请使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现已完成使用备案。”今年4月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如其来的一条短信让家住成都市高新区上锦颐园一期的杨先生和其他业主困惑不已。杨先生说,小区没有设立业委会。未经业主表决,也未见过公示,外墙维修的专项资金何以悄然完成备案?加上小区内两栋外墙没有损坏的楼栋也被列入维修资金使用之列,出于对备案流程合规性和维修资金会否滥用的担忧,杨先生和其他业主想查看原始签字文件和相关备案资料。他们先后向物业、街道和社区询问,都被告知材料已经提交给住建局,要去住建局查看。7月1日,作为业主代表的杨先生来到了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提出希望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知上述信息。21天后,他收到了一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可公开给你的信息共有1500页,采取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收取的依据来自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杨伟东曾参与《条例》前期的起草以及修订工作。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信息处理费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规制滥用申请权的行为。然而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却出现异化,高额甚至天价的费用成为正常申请的“拦路虎”,部分申请人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保障也因此受到影响。杨先生查看信息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 图/图虫创意应主动公开,却要收费杨先生不能理解,即使自己申请的信息全部打印出来,按照市价五毛钱一张,也最多花费几百元,“但现在算下来一张单价高达36元,合理吗”?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处理费收取可以按件或按量计算,均采用超额累进方式。如果“按件计收”,同一申请人每个月申请10件及以下的,不收费;第11至第30件,每件收费100元;超过30件的部分,每增加10件,每件费用增加100元。若“按量计收”,提供的材料在30页及以下时,不收费。第31到第100页,每页收费10元;第101到第200页,每页收费20元;超过200页的部分,每页收费40元。正如专家所说,信息处理费并非纸张成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收费有特定导向,即通过提高经济门槛,来规制申请权的滥用。权衡之下,杨先生放弃了缴费。根据《条例》,这也意味着,行政机关将不再处理杨先生的申请。像杨先生这样因申请信息公开而被要求支付高额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并非孤例。去年,福建莆田的陈女士因申请征迁赔偿信息,也被告知需缴纳十二万多元的信息处理费才能获取。陈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所在的村庄于2016年获批修路项目,施工范围涉及她家的四处房屋。听闻村里拆迁户的补偿方案各不相同且存在“暗中操作”,陈女士怀疑自家补偿款低于其他村民,遂向相关部门询问,但对方始终不愿意回应这件事。为了解补偿的真实情况,陈女士在去年5月向莆田市涵江区政府申请公开三项信息,包括补偿安置标准、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以及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房面积、货币补偿金额、安置时间等)。陈女士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才能查看信息 示意图一个月后,陈女士收到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补偿安置标准将附后提供,余下两项信息共3182页,采用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震惊但不甘心的陈女士考虑再三后,决定支付。不料,告知书却没有提供银行收款账号,她进一步询问后得知,“收款账号也要走信息公开程序”。连环障碍让她很无助,最终放弃缴费,至今也没有见到申请的另两项信息。事实上,关于土地拆迁补偿的信息,在《条例》修订前后都属于被明确要求主动公开的范围。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生效的《条例》第12条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2019年修订后的《条例》第21条重申了这一要求。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9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换言之,陈女士所申请且被告知需缴纳逾12万元才能获取的信息,实则是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张力指出,行政机关压缩主动公开范围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市规划等领域,牵涉多方利益,争议和标的大,甚至部分是历史遗留问题,长年难以解决。“零门槛”和申请权滥用公开范围是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无论是2007年《条例》首次审议通过,还是2019年修订,都是如此。修订前,《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反映政府行政机关设置、职能和办事程序的一些基本情况信息等须主动公开,不收取费用;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收取行政成本费用;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下简称“三安全一稳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商业秘密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 资料图至于申请人,则要满足是出于“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随着《条例》的实施,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在《条例》实施两年后,时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处长的后向东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少数行政机关以“只要不是法律明确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绝对不予公开”为由,简单粗暴地拒绝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请求。针对这一问题,杨伟东进一步指出,以“三安全一稳定”为例,由于其概念本身难以说理举证,导致行政机关在适用时出现乱用甚至滥用。与此同时,依申请公开制度也出现滥用。当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是,刊载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陆红霞诉南通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曾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其为公开滥用诉权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拆迁户陆红霞及其家人在一年多内向多个部门提起了至少94次信息公开申请,其后又提出39次行政复议和36次行政诉讼。陆红霞当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提出多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因为自己和父亲住宅被拆时,出现了征地手续不全、签署空白协议、房屋产权证户主名被更改等问题。然而,港闸区法院的裁定书显示,相关申请不仅涉及征地拆迁问题,还涉及政府公车数量、拘留所伙食标准等信息。法院认为,陆红霞提起的诉讼因缺乏正当性,属于典型的滥用诉权行为。最终,法院裁定对其起诉不作实体审理。这一案件被学界认为推动了《条例》的修订。修订后的《条例》明确提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主动公开范围得以扩大,从原来的4类原则性条款细化为15类具体规定,如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政府采购目录、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事项。不予公开的范围也有所增加,包括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和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等。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门槛的变化。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原先的限制条件,也就是说,申请人不再需要证明与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利害关系。司法部负责人解释称,之所以取消限制条件,一是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避免在申请人认定上争议太多。后向东也在《人民日报》撰文时指出,申请人、行政和司法机关对满足“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看法都不一致,导致争议不断。对于申请人来说,信息公开申请实现“零门槛”。但为了避免申请权滥用,新《条例》对无正当理由的大量反复申请,规定了不予重复处理、要求说明理由、延迟答复和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措施。变与不变上述措施中,信息处理费被视作亮点。多位专家指出,由于信息处理费制度设计上的模糊性和涉及概念的不确定性,为实际操作带来了新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信息处理费收取的性质为“可以收取”。张力说,这也意味着“可以不收取”。《中国新闻周刊》统计《管理办法》实施后全国31个省市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现,2021年,有15个省份收取了信息处理费,这一数字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别增至16个和18个。换言之,不同地区对信息处理费的认定和操作不尽相同。对于“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判定,《中国新闻周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相关案例发现,各地法院对其认定标准差异较大。如有法院认定申请12次就“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也有法院认定1088页是“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相同的是,法院普遍未给出“合理范围”的具体标准,特别是具体的数量标准。在收费方式上,虽然按件或按量计收均可,但需要提出的是,上述两个案例都采用了计量计收,金额更高。杨先生称,其申请的信息可拆分为约17件,按件计收的话,信息处理费仅需700元。至于信息处理费对规制申请权滥用的成效,并无明确的佐证数据。不过,各地年报中都有一个数据,是“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费,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比例。这个数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信息处理费的存在,对申请人没有获取所需要信息的影响。以江苏为例,以《管理办法》实施元年的2021年为统计起点,近三年逾期未缴费不获处理的申请占申请总数的比例分别为0.32%、0.13%和0.23%。但值得关注的是,有一些正常申请因高额信息处理费被阻挡。更值得关注的是,主动公开广度、深度不足的问题一直持续。张力指出,本身属于应该主动公开,被人为设置成了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情形不在少数。贵州的黄先生因怀疑网购到假货,向店铺所在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及要求公开2022至2024年度因信息公开申请而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财政支出、投诉举报处理等多项数据的申请。一个月后,黄先生收到该局的回复显示,他的申请内容被拆分为10项,只有两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已于官网公布,并附有相关网址。其余八项中,有六项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公务员招录等信息涉及内部事务信息,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因而不予公开或提供。仅能依申请公开的两项内容,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报告及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共计179132页,需缴纳715.998万元的信息处理费。彭錞分析指出,回复中被认定为不予公开或提供的信息,实际上是《条例》要求公开的年报内容或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理应已经主动公开。如果存在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被申请机关应当释明。黄先生也称,他申请的信息是比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而提出,不明白为何却成了需要依申请公开,而且要缴纳天价费用。就这些信息所属类别的划分,《中国新闻周刊》曾多次联系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未能获得回应。彭錞认为,被异化的根源在于部分行政机关滥用判断权,不问申请目的,粗暴地以数量多寡来确定是否滥用,而且多寡本身又缺乏标准。很大的随意性下,部分行政机关机械地适用收费规则,堵死正常的申请之路。动力与压力不足“行政机关不想或不愿公开,有多种原因。”杨伟东说,首先是模糊的制度设计赋予了行政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近年来常被用于不予公开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这些概念本身就很模糊、抽象,行政机关在解析和适用时,存在较大自由度。以“过程性信息”为例,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曾明确指出,当决策、决定完成后,此前处于调查、讨论、处理中的信息不再是过程性信息。但在实际操作中,仍不乏行政和司法机关把处于“完成时”或“过去式”状态的信息认定为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在彭錞看来,《条例》落实成效不彰,根本原因在于行政机关推动信息公开的动力与压力不足。杨伟东进一步指出,动力不足主要基于行政机关对减少行政成本,规避风险和现实利益的考量。信息公开实际上是对政府行为的审视,部分政府担心一旦公开可能导致不利后果。河南省豫东地区某县级信访局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基层信息公开争议较多的领域就是低保和拆迁安置补偿。这些领域本身涉及利益分配较多,甚至有“人情账”。“例如补偿标准是一样的,但是第三方在评估具体面积时,可能会存在一些‘猫腻’,关系好就多算点,这类信息若公之于众,难免引发纠纷。”但按照相关规定,这些信息必须主动公开,部分基层政府会选择张贴在公示栏,拍照留痕,随即撕毁。如果有百姓申请或反映,经上级单位督促,他们才会再次公开。杨伟东说,这种把主动公开变成依申请公开的“策略选择”,是行政机关趋利避害的心理使然。通过“少公开、不公开”来避免潜在的冲突和纠纷,以及舆论压力和问责风险。压力不足源于监督落实的乏力。虽然新《条例》设置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但在彭錞看来,“光靠考评、设置处分恐怕不够,还需要‘真刀真枪’”。他反问:拒绝公开是否会导致相关机关甚至个人被追责?如何进一步完善?多位专家认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张力建议,应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通过操作规程、典型案例或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和解释争议焦点。以实践中应用频繁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杨伟东指出,几乎所有涉及行政运转的信息,如人事、财务、内部事务安排、办案流程、会议纪要和内部监督信息,都被归入“内部事务信息”之列。他认为,内部事务信息应限缩为“纯行政内部信息”,专指技术性、细节性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是琐碎的,与真正的、重要的公共利益无涉,可以预期公众兴趣不大,也可以将行政机关从收集和提供这些信息的负担中解脱出来。而过程性信息应更名为“机关及其人员的评价性信息”,包括决定作出前的意见、建议、观点等信息,理由在于公开这类信息将有损于公务员有效交流和决定的质量。关于信息处理费的收取,张力认为,表面上看是依法行政,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机关对立法本意的曲解或机械执法,比如,《条例》规定“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可以收取费用,而非“应当”收取,不应简单以量认定。而且,如果收费,应结合申请人的请求、主观意图和利益取向,先论证何谓“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多位专家表示,应回归立法本意,坚持“原则上不收”的思路。在杨伟东看来,表面上看,信息公开似乎只是对“给与不给”的判断,背后反映的是行政机关对自身信息质量和行政水平的底气。而当前仍处于通过信息公开倒逼行政质量提升的阶段,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方面“半遮半掩”、主动性不高,“关键原因之一是对信息的质量信心不足”。他打了个比方,信息公开就如同外人进家门拜访,过去只有熟人才能登堂入室,并且只向其展示好的一面。如今,随着公众对信息需求的提升,行政机关应做到不再区分友人与否,只要进家的访客,都可以对房间一览无余。杨伟东认为,这就要求行政机关要“打扫干净房间”,即确保日常管理规范、透明,真正做到“门常开、该公开之事公开,这才是信息公开的更高境界”。发于2024.9.16总第1156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杂志标题:“天价”信息处理费背后记者:解雪薇编辑: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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