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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kdsp.v3.0破解|「ねえc私にはわかっているのよ。私は庶民だから。革命が起きようが起きまいがc庶民というのはロクでもないところでぼちぼちと生きていくしかないんだっていうことが。革命が何よそんなの役所の名前が変わるだけじゃない。でもあの人たちにはそういうのが何もわかってないのよ。あの下らない言葉ふりまわしてる人たちには。あなた税務署員って見たことある」

2024-09-17 20: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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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北京9月15日电 (记者 应妮)“扬美育之帆,助文化传承——《只此青绿》中的传统文化之美”专题讲座14日在国家图书馆举行。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与国家图书馆将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涵,共同开启系列丰富多彩的专题讲座、展览展示、文化交流等活动。

  讲座中,中国东方演艺集团董事长景小勇表示,回望过去三年,《只此青绿》自诞生便承载着创作者们对传统文化的敬畏之心与创新之志。《只此青绿》的创作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挖掘与现代演绎,在这部作品中,我们看到了中国传统美学的精髓,感受到了文化自信的力量,更体会到了艺术与时代、与人民生活的紧密联系。“美育教育与文化发展传承”是新时代的重要课题,今天,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和国家图书馆以《只此青绿》为契机携手合作。此次活动,是双方合作的一个崭新起点,也是对美育教育、文化传承的一次积极探索。

  国家图书馆副馆长霍瑞娟说,国家图书馆携手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共同开启“国图讲坛·艺术家系列公益讲座”,希望通过这样的活动,进一步促进中国优秀传统艺术文化的传播与普及,让更多人能够接触并欣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艺术之美。

  舞蹈诗剧《只此青绿》总编导、电影《只此青绿》导演周莉亚、韩真等主创团队分享了创作初衷、构思过程以及拍摄期间面临的挑战与收获;舞蹈诗剧及电影《只此青绿》的领衔主演张翰、孟庆旸、谢素豪等则代表演员团队分享了他们在角色塑造方面的心得、拍摄中的趣事以及对影片主题的理解,共同揭秘《只此青绿》创作背后的故事。

  据悉,改编自同名舞蹈诗剧,由舞台原班编、导、演阵容与顶级电影人合作的电影《只此青绿》将于国庆档在全国上映,摄影机打破舞台第四面墙,将以更自由的视角、更绚丽的光影、更丰富的想象力带观众飞入《千里江山图》并 云游其中。电影《只此青绿》将以光影艺术的魅力让千里江山在大银幕上“活”起来,在对舞蹈诗剧做出充分还原的基础上,以声光尖端技术打造视听盛宴,让舞台艺术能够在大银幕上焕发全新的生命力。(完)

李珮心(记者 林筠宏)09月17日,因“11元阴阳价”事件,一家位于山西大同的刀削面馆被推上热搜。8月底,因一碗要价11元的刀削面被游客发现该价格与当地食客存在4元价格差,游客认为遭遇“阴阳价”并发布相关视频。此后,山西大同当地市监局通报称,游客反映问题属实,立即责令该面馆停业整顿。数日过后,新黄河记者实地探访发现,重新开门迎客的涉事面馆,非但没有受此风波影响,反而生意愈加火爆:大量外地游客涌进面馆,拍照、打卡、支持,网红们在店内搞起直播,一边吃面,一边大声解说……这吊诡的一幕幕背后,与此前流传出的“矿工特价”“爱心面馆”等不无关系。究竟为何会存在“阴阳价格”?“矿工特价”又是否属实?至今,真相仍隐藏在迷雾中。“谁来价格都一样,收钱的(服务员)要错了,也不存在(矿工特价)。”9月初,舆论平息之后,面对新黄河记者的采访时,涉事店主袒露心声。“阴阳价”涉事刀削面馆面馆生意红火,醒目位置张贴价目表“小碗,加鸡蛋。”9月初的一天,在山西大同市云冈区晋华宫矿一家装修略显简陋的刀削面馆门前,面对前来就餐的食客,店主大声朝店内招呼道。“就是这个味(口音),我在网上听到过。”一群年轻人嘻嘻哈哈,顺势坐在了面馆门前支起的数张简易餐桌旁,全然未注意到店主的动作转变——原本笑意盈盈的店主正要上前待客,闻听此言,脚步一顿,继而低下头来,快步折回店内。“阴阳价”刀削面馆的食客另一张餐桌旁,一位直播者正对着手机,一边吃面,一边大声解说,表情略显夸张,“哈哈,我也点了加鸡蛋的刀削面,好吃不贵。”身旁的同伴见状高声附和起来,这让直播者显得更加兴奋,一度站起身来,冲着手机,手舞足蹈。嘈杂的声音引来了相邻面馆几位坐着休息的服务人员,他们扭过头来,齐齐看向隔壁面馆门前的食客们,继而又回过头去,面面相觑。大家似乎都在冲着这同一家面馆而来。有第一次来还没找准具体是哪一家的,“有点摸不准,我下车专门问了一下”;也有早已做好攻略的,“网上看过图片,错不了”;还有一些熟客们专门带着朋友而来,“朋友听说了想过来支持一下”......人们口中的这家面馆,正是此前因“阴阳价”事件身陷风波的涉事面馆。在连续多日的探访中,新黄河记者发现,涉事面馆店内外的简易餐桌上已经坐满食客,而旁边其他几家面馆却门可罗雀,其他店主只能焦急地不断站在门前招手迎客。“阴阳价”刀削面馆的价目表步入店内,记者看到,店内一旁的墙壁上张贴有一张醒目的价目表,上面清楚标注了大、小碗面以及鸡蛋、火腿肠、豆腐、豆腐皮、豆腐干等配套食品的价格,其中大碗面8元,小碗面7元,其他配套食品统一定价1元。“以后大家看价目表直接扫码(付款)就行了。”店主说道。据涉事店主介绍,此前该店原本张贴有价目表,“用纸写的一张,后来打扫卫生时弄坏了,没当回事,也没再重新张贴。”“看到网上的视频就过来了,吃碗面支持一下,我个人觉得就算是11元也是我们当地的正常价。”有大同当地人专程自驾前来就餐时表示,“面分量也足,一碗面七八元,已经很实惠了。”在相邻的几家面馆,记者发现,有的面馆将大碗面定价10元,小碗面9元,鸡蛋2元;有的面馆则与涉事面馆价格基本相同,“只要是明码标价,我觉得顾客都能理解,觉得贵了可以选择别家,所以我觉得她(涉事面馆店主)的失误就在于当时没有明码标价,又让别人问到了另外不同的价格,吸取教训吧。”一位相邻的面馆店主说道。店主承认店员“收错钱”,“说清楚退了就行了”这家深藏于矿区的刀削面馆,因8月25日的一场风波,伴随着涉事网友发布的一段视频,让其被公之于众。通过观看视频可以发现,当涉事网友提出“来3份(碗)山西最正宗的刀削面”并清楚说明是“小份(碗)”时,面馆一方人员掀开门帘向店内招呼道:“再来3小碗”。随后,当涉事网友询问“多少钱”时,面馆一方人员问道,“加啥呀,加鸡蛋豆腐?”涉事网友随即回应,“不要,要个鸡蛋”。此时,面馆一方人员答道:“(3)小份,加鸡蛋,33元”。根据涉事网友的介绍,按照面馆一方的报价,他们一行3人所购买的“小碗面加鸡蛋每份价格为11元”,然而此后在他们就餐的过程中,却从邻桌食客那里了解到“小碗面加鸡蛋7元”的说法。而当他们就此向面馆店主询问时,店主则表示“小碗面加鸡蛋9元”,因此退还其6元。基于此,涉事网友此后在其所发布的视频中发问道:“一碗刀削面为什么会有阴阳价格?”此前当地通报事后,山西大同当地市监局通报称,游客反映问题属实,立即责令该面馆停业整顿,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面馆进行立案调查。有媒体采访涉事面馆店主时,其解释称,该店一碗面的价格普遍就是7元至8元,这次是服务员不小心把价格算错了,并不是“阴阳价”,“这两天鸡蛋贵了,所以是2元,多收了他们6元,也已经退给他们了。”刀削面馆的后厨“店里收钱的,以为是大碗,这就跟他要了11块钱。要了11块钱后,人家说给差了,那给差了说清楚退了就行了,就没事了,就是个误会,不知道他还发到网上。”9月4日,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涉事面馆店主解释说:“在我们(看来)三块两块谁也不计较,(我)不知道他们因为这三块两块计较,(以前)有人来吃说没拿钱,那你下次给,要是吃不饱,吃不饱再给添一点,吃饱为止。”记者随后追问,“即便是大碗面加鸡蛋,也对应不到11元吧?”对此问题,店主则不再回应。在谈及网友发布视频一事,店主又沉默了很久,然后站起身来,顺势拣起桌上的一块抹布忙碌起来。“我们都不会说话,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这件事。”一旁的一名店员插话道。店家辟谣“矿工特价”一说:谁来价格都一样此事件在网上发酵后,有网友对面馆的“阴阳价格”进行了批评,也有大同本地人站出来为店家说话,称曾经在这家店吃过6元一碗的刀削面,但这个价格不是针对游客的,“这个价格是给当地矿工的。”据此前媒体报道称,在社交平台上,有自称当地出租车司机称其经常光顾涉事面馆,而这家涉事面馆主要服务于晋华宫矿的职工和出租车司机,因此才存在6元一碗的面价,“除了那家(涉事面馆),本地的面馆鲜少有低于8元的。(涉事面馆)之所以长期保持不变的价格,正是为了减轻矿工和出租车司机的经济压力,而对外地游客则不提供这种优惠。”另有涉事面馆附近商户告知媒体,涉事面馆位处矿区,不属于旅游区,面馆在此开店多年,老板都是老实人,平时也不做游客生意,面主要卖给矿工,低价面是给矿工的价格。与此同时,在社交平台上,有自称矿工女儿的网友发声,“11元加鸡蛋的面,真的贵吗?矿工下班时,只有眼球是白的。7元的面,就是他们专属的”,再次引发网友共情。刀削面馆门口有不少矿工此番言论经传播后,舆论随即迎来反转,导致不少外地游客纷纷涌入该面馆,表达支持和同情。针对上述说法,新黄河记者从涉事面馆所在晋华宫矿一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涉事面馆所处位置为该矿班车停车场,“职工们上下班都会从这里坐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职工们去面馆的机会会多一些,但并不代表面馆只服务矿上职工,我也从没听说过有‘矿工特价’的说法。”据该名工作人员介绍,涉事面馆在此经营已有10多年,“面价多年没变过,职工们也习惯了去那里吃面。”涉事面馆店主称不存在所谓单独针对矿工的“矿工特价”“这么多年来,面价基本没变过。”涉事面馆店主告诉新黄河记者,面馆自2010年开业以来,因为本身开在矿区的缘故,食客自然更多来自煤矿职工和家属,但并不存在所谓单独针对矿工的“矿工特价”,“开门做生意,不管谁来,价格都一样。”据涉事面馆店主介绍,该店每天营业时间分为4:00-12:00和16:00-20:00两个时间段,而之所以分为这两个特殊的时间段,主要是为了配合矿区工人的上下班时间。“下夜班的和上早班的,基本都要在这个点来我这吃口面。”此外,记者从涉事面馆及相邻多家店铺店主那里了解到,该处店铺的年租金皆为6000元。“6000元的年租金相对便宜,我想这也是我们这里面价格比较便宜的一个原因。”其中一家店铺店主这样说道。(原标题:《山西“阴阳价”刀削面馆店主袒露心声:收错钱误会一场,没有“矿工特价”》)

李珮心(记者 林晓薇)09月17日,波兰外长妄言南海问题中国外交部回击9月初,波兰外交部长拉多斯瓦夫·西科尔斯基完成了对新加坡、马来西亚和菲律宾三国的访问。期间,他多次提到南海问题,称南海地区的争端不能以暴力、经济或物理胁迫的手段来解决,无论大小国家都必须尊重所谓仲裁法院的裁决以及国际法。在9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针对波兰外长有关言论,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应询表示,中方一贯主张同直接有关当事国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法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南海有关争议。“关于所谓‘南海仲裁案’,中方已经多次表明立场,有关裁决是非法无效的。”毛宁说。外交部发言人毛宁波兰外交部长的访问正值南海地区局势紧张之际,作为一个远离南海地区的欧洲国家,波兰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地缘政治上,都与南海争端无关。西科尔斯基此访为何频繁“插手”地区问题?海疆问题专家王晓鹏在接受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采访时说,这反映了波方在全球地缘政治中谋求扮演更重要角色的企图,主要目的有两个。“其一,借炒作南海议题强化与这些国家的外交联系;其二,借挑动南海问题实现自身在国际舞台上形象的再塑造,即积极参与亚太事务并支持所谓‘国际法治’的欧洲国家。”王晓鹏说。王晓鹏认为,波兰方面妄图通过这种言论恶意曲解国际法,将自身装扮成所谓“国际法与国际规则捍卫者”的角色,并借此增加与东南亚国家的外交互动,从而促进其在该地区的政治与经济利益。同时,此举也旨在巩固与美国及其他西方强国的外交及安全关系。波方通过支持它们在南海问题上的错误立场,来换取它们对波方在欧洲安全议题上立场的支持。波兰外长西科尔斯基新加坡 马来西亚谨慎回应实际上,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对波兰的访问表现得相对冷静。两国实际上更专注于双边经济合作,而非政治或军事议题。深圳卫视直新闻注意到,访问期间,马来西亚政府强调了东盟在南海问题上的统一立场,即通过区域对话和合作保持稳定。王晓鹏分析认为,新加坡、马来西亚和菲律宾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和行为方式各有不同,这主要源于它们各自的地理位置、经济利益及对华关系的基本构架。新加坡虽然不是南海问题的直接当事国,但作为一个重要的海上交通枢纽,向来非常重视区域和平稳定以及航行自由问题。因此,新加坡倾向于通过磋商与对话来促进南海争议的和平解决,同时保持其全球贸易中心的地位。作为南海问题的直接当事国,马来西亚则相对低调处理南海争议,更倾向于与中国保持良好的双边关系,通过谈判和磋商管控有关分歧。对于高敏感度的海洋问题,马来西亚通常会避免采取激进的公开立场,以免破坏地区国家之间正常的经济合作。此访唯一对波兰表示“热烈欢迎”的是菲律宾。王晓鹏认为,菲律宾近年来在南海问题上扮演了“麻烦制造者”的角色。菲方一方面在黄岩岛、仁爱礁、仙宾礁等敏感点位持续挑衅,妄图扩大化其在南海的非法存在;另一方面,菲律宾不断拉拢美国等域外大国介入甚至深度介入南海问题,妄图将南海局势导入国际化与军事化的危险境地。菲总统马科斯与波兰外长西科尔斯基欧洲国家干涉南海问题有何盘算?深圳卫视直新闻注意到,欧盟一些人及个别欧洲国家近年来频频拿南海问题说事。9月1日,欧盟对外行动署发言人曾发表声明,为菲方侵犯中国领土主权挑衅行为“站台”、背书;英国、德国等国家,曾派遣海军战舰前往南海进行所谓的“自由航行行动”,强调对“维护国际水道安全”的重视。这些域外国家与南海争端无直接利益关系,却通过“支持国际法”和“维护自由航行”的名义,试图插手亚太事务。王晓鹏认为,在美国支持下,菲律宾加大了在南海挑衅的力度,部分欧洲国家也似乎在为这些非法行为“站台”。这些欧洲国家的行为出于双重战略考量。“首先,通过支持菲律宾及其他南海声索国,这些欧洲国家妄图在曲解国际法的基础上,扮演西方版国际法的‘护法’角色,从而挑动亚太海洋局势,介入南海问题。另外,这些欧洲国家通过与美国在南海问题上的勾连,旨在加强与美国的跨大西洋联盟,共同对抗它们口中的所谓‘亚太大国’,从而建立西方国家在全球范围内的整体霸权。”王晓鹏说。王晓鹏认为,虽然这些言论本身不足以改变地缘政治的力量平衡,但其可能会加剧南海声索国之间的分歧以及引发国际社会对此问题的关注,从而给地区局势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作者 | 田鑫,深圳卫视直新闻驻京记者编辑丨郭永佶,深圳卫视直新闻主编排版丨盘思仪,深圳卫视直新闻编辑

“有人要就卖。”在二手电商平台,搜索“茅台酒内供职工”等字眼,仍然能看到相关产品售卖。中秋节临近,白酒销售进入传统旺季,多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表示,近期已加强对标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类商品的监督检查力度。近日,新京报记者走访节前白酒市场了解到,在国家重拳打击非法制售“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背景下,线下门店已难觅其踪影。但在一些二手电商平台、社交平台上,仍有零星店铺售卖所谓“内供酒”。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商家,对方称这些酒类系高仿、非正品,更有商家直言“就是三无产品”。今年6月,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了“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明确指出,目前市场上凡是宣称“特供酒”“内供酒”的都是假酒。律师也提示,即使商家在告知消费者“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不是正品的情况下,其知假卖假,销售带有“特供”“专供”“内供”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均属违法。“内供酒”仍在二手平台有售临近中秋,新京报记者走访市场发现,多家线下门店难觅“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踪影。有销售人员还会提示消费者,不要购买所谓“特供酒”,“都是假的”。在多家电商平台,新京报记者搜索“特供酒”“内供酒”“内部酒”等关键词和类似字眼,也看不到相关产品在售。不过,在二手电商平台以及社交平台,仍能搜索到少量标称“内供酒”的售卖信息。某二手电商平台上,卖家“A白酒供应链”在店铺介绍中标注“专注精仿名酒”。其产品页面内,有产品标称“贵州茅台蓝色内供酒”,整箱6瓶售价288元,产品图片为蓝色瓶身所谓“茅台内供酒”。另一卖家“天道酬勤”在售商品中,也有一款标价780元一箱的所谓“茅台集团内供酒”,产品图片显示,瓶身印有“茅台集团”“内供酒”等字样。据平台登记经营资质显示,上述两个卖家均为从事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等相关业务的个体商户。其店铺内售卖的除了“内供酒”,还有多款其他酒类产品。新京报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两家店铺,均被告知不是正品。“A白酒供应链”店铺工作人员表示,产品为“高仿”。被问及所谓“内供酒”严禁销售时,其称,“这是高仿,有人要就卖”。“天道酬勤”店铺的工作人员称,发货产品与售卖链接图片一致。店方承认所售“内供酒”不是正品,而是“酱香型的翻沙酒,还有一百多箱”。某二手电商平台上,“A白酒供应链”“天道酬勤”两个卖家销售所谓“内供酒” 图/平台截图社交平台的隐秘交易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军队名义,以低档白酒灌装、勾兑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等假酒牟取暴利,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2024年3月,公安部部署开展“净风”专项行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冒用党政机关、军队等名义,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等假酒犯罪活动。5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严禁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等。近期,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行为。但类似“内供酒”的售卖信息,依然出现在一些社交平台上。新京报记者发现,这些所谓“内供酒”“专供酒”等产品交易方式较为隐秘,一些卖家看到消费者留言说想要购买,就会让消费者添加微信,避开平台私下交易。在某社交平台,新京报记者搜索“内部酒”关键词,可看到一些带有“内供酒”的图片。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咨询其中一个卖家,被告知要根据其发布的图片加微信私聊。记者看到,其微信发布的“内供酒”图片显示“厂内招待用酒”“内供酒”“非卖品”等字样。有卖家或是为了引流,会在主页售卖标称“茅台镇内部接待用酒”的产品。被问及购买价格时,其回复称,“主页第一个作品是我微信号”。而被问及是否有“内供酒”,其回复称,“不建议拿‘内供酒’送人,要是懂行,估计都不会喝,这类酒都是假酒。”有卖家直言“就是三无产品”6月,公安部公布的6起打击整治非法制售“特供酒”犯罪“净风”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显示,不法分子非法制售的“特供酒”八成以上系食用酒精勾兑而成,用于灌装的基酒价格多在每斤10元左右,包装材料占制假成本的80%以上。为高价兜售“特供酒”,犯罪团伙组建专门的网络营销公司,编造多种营销套路、话术蒙骗群众进行欺诈式销售,造所售“特供酒”高端稀缺的假象,以高于成本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价格销售牟利。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等多地消协也发布消费提示,“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都属于违法商品,往往是将小酒厂、小作坊生产,成本低廉的白酒,经过包装进行虚假宣传而成。新京报记者咨询的上述卖家的相关“内供酒”产品,均不能提供产品具体厂家信息。其中,售卖瓶身标注“茅台集团内供酒”的卖家,先是称“酒是从五星酒厂灌装”,还附上一张在“五星集团”楼前的合影。当记者指出“图片合成得有点假”后,该卖家则说是“自己烤的酒,碎沙酒,五六年了”。有售卖所谓“茅台内供酒”的卖家直言,“酒是我们自己灌装的,包装是茅台镇的包材商去开模定制出来的,本来就是三无产品。”该卖家还称,“这个酒(媒体)都报道出来了”,但“知道的人是少数”,并晒出所谓其他顾客的订购信息截图,“这个客户都买三次了,都是十箱十箱地拿”。某卖家提供的所售“内供酒”图片 图/平台截图还有卖家所售“内供酒”尽管没有傍名牌,却连厂家名称都不标注,也疑似三无产品。一位“内供酒”卖家称,其售卖的“内供酒”分纸箱包装、木箱包装两种规格,木箱整箱购买比纸箱贵百元左右,区别是纸箱装“内供酒”无具体厂家名称和生产许可证等;木箱有生产许可证,但无厂名,并宣称“这是非卖品,厂家不让打厂名”。被问及具体厂家名称,该卖家仅告知产地是陕西柳林镇。该买家还称,“‘内供酒’一年要卖几千件,每天都在发”,“非卖品就是东西稀缺,每次生产出来都就卖完”,“中秋节前物流紧张”等。此外,有卖家在其页面发布“职工专用酒”等产品图片和信息,但称发货产品的箱子上没有任何字样。更有卖家使用涉嫌伪造的文件和公章,宣称“此产品不对外销售”,“产品质量更高”。律师:销售“高仿”也构成欺诈据央视新闻报道,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近日破获一起在直播平台售卖所谓“专供酒”的非法案件。据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先是伙同手下设计好“专供酒”的外包装图纸,之后联系酒厂谈妥基酒价格,又组织纸壳包装公司和玻璃制品公司定制生产包装材料,最后由酒厂对基酒调制、灌装后打包出售。就这样,一瓶原料加包装成本不超过40元的酒水,最终以350元每瓶的价格卖到消费者手中。不法商家为了把“戏”做足,还伪造“委托生产协议”,印上伪造的“某军区接待商品联络供应处”的公章。“即使商家在告知消费者所谓‘特供酒’‘内供酒’为高仿、不是正品的情况下,其知假卖假,售卖包装上含有‘特供’‘内供’‘专供’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钟兰安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他表示,消费者在被告知非正品且购买相关产品后,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可以合理维护自身消费权益,协助国家相关部门净化市场。新京报记者 秦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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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小医仙》

曾因“敲诈勒索罪”被羁押1004天的职业打假人黄林(化名),获得无罪判决后,于近日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2017到2018年间,黄林在东莞市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后,再向商家协商索赔。黄林举报的产品之一一年后,2019年11月27日,黄林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羁押,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此后黄林上诉,该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黄林再次上诉,最终于2023年11月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刑事判决,判决黄林无罪。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林有期徒刑六年发回重审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黄林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东莞中院二审判决书东莞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从2019年11月27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取保候审,黄林一共被羁押1004天。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支付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524289.76元。黄林称,其对精神抚慰金和法院没有道歉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打假人两年多次购买进口食品后索赔,金额超二十万元2015年,黄林成为了职业打假人。黄林告诉澎湃新闻,他是广西人,此前一直在广东惠州务工,2015年左右在新闻上看到了职业打假人相关新闻,觉得打假可以赚钱也不违法,便自学相关知识,开始了全职的线下打假之路。黄林说,惠州离东莞很近,他时常过去购物,注意到那边有很多进口产品。“有些产品无中文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日文标签能看出来产自日本核辐射地区。”他说,他先是去超市买类似的货,然后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在食药监局调解下,联系商家协商赔偿。他发来当时所举报的一家商家所售的曲奇产品图片,日文标签显示生产工厂为茨城县小美玉市西乡地1667。而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关规定,禁止从茨城县等12个受核辐射影响的都县进口食品。他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他在东莞辖区内举报了超百家商家,一部分商家被移交公安处理,对另一部分没有移交的,他称自己向纪委举报了食药监相关人员。将近一年后,2019 年11月27日,黄林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被逮捕。2022年8月26日被东莞中院取保候审。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二审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中,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黄林伙同他人,在东莞市石龙镇、桥头镇、常平镇等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随后通过食药监管理局的协商机制联系到商家,利用商家害怕被食药监管理局处罚的心态,多次向多名店家进行“敲诈勒索”。一审判决书提到,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黄林三次向石龙食药监分局举报东莞市石龙镇某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后黄林在该店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每张购买小票需要赔偿1000元为由,向该店老板单某某索要赔偿。2017年6月21日,被告人黄林以2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2000元,当日晚上,单某某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元。2018年1月6日,被告人黄林以10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10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晚上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9000元。同年2月26日,黄林以其妻名义向食药监管理局石龙分局举报该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以33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33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0元。此后,黄林用类似办法在十余家商铺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向当地市监局举报后再凭借多张购物小票向商铺老板协商索赔。两年间,黄林通过“打假”赚取了赔偿超二十万元,但其称,索赔金额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一审获刑六年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二审判决无罪一审判决书显示,2020年11月16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黄林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等。宣判后,黄林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11月2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22年9月21日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等。一审宣判后,黄林再次提起上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则提起抗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指控黄林的十一宗犯罪事实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仅认定第十宗犯罪事实,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导致法律适用错误及量刑畸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支持抗诉,认为一审起诉书指控的黄林所犯十一宗犯罪事实均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均应追究刑事责任。黄林则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无罪。主要理由包括对案涉商家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系公民的法定权利,对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的行政不作为或者行政乱作为提起行政复议,均不构成敲诈勒索等。二审法院东莞中院在查明事实中更改了此前一审法院关于黄林“敲诈勒索”“胁迫”等表述。二审判决书显示,经查明,黄林在东莞市石龙镇、常平镇、桥头镇等地的多个商店购买商品,后以无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后在监管部门查处过程中或作出行政处罚后黄林与案涉商家经协商获取相关款项后撤回投诉举报或行政复议。东莞中院认为,现阶段食品药品领域中知假买假或职业打假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未明确禁止以牟利为目的的个人知假买假行为以及否定其消费者的身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等的相关规定并未明确将食品药品领域的职业打假或知假买假行为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此外,案涉商家确实存在违法经营的行为。根据在案证据和食药监部门的查处情况,案涉商家所经营的案涉商品至少存在无中文标签的违法行为;且根据部分食品的外包装特征存在来源于日本核辐射地区、属国家禁止进口食品的较大可能性。东莞市中院认为,不足以认定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黄林所获得的款项数额并非于法无据,黄林具有投诉举报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综上,东莞市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认为,本案中案涉商家存在相关违法经营行为,黄林知假买假不影响其向案涉商家索赔,黄林所获相应款项并未超出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请求权基础和范围;黄林对食药监管部门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亦有权提出或者撤回行政复议;黄林实施的相关行为不符合恐吓、要挟的性质和程度,不具备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诉人黄林及其辩护人所提相关意见,经查成立,予以采纳。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及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理据不成立,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黄林的部分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法院依法予以纠正。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1)粤1971刑初5745号刑事判决;上诉人黄林无罪;随案移送的手机一部、人民币808.5元,发还给上诉人黄林。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赔偿五十余万元,当事人不服提起申诉二审判决无罪后,黄林向一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书。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赔偿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显示,赔偿请求人黄林以二审改判无罪为由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请求:1.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2.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0元;3.赔偿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4.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登报和在其官方平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法[2024]102 号)的规定,公布了自2024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462.44元。赔偿请求人黄林实际羁押1004天,依据赔偿申请人的请求,法院对其羁押1004天依法给予赔偿,其应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004天 x 462.44 元/日=464289.76 元。对于超出部分的申请,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精神抚慰金1000000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给赔偿请求人黄林的家庭、职业等造成的损害,酌情支持6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关于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为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申请。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因赔偿请求人黄林未能提供其受影响程度及范围,且法院的赔偿决定书即为对其名誉损害实质性的恢复,故法院对其该项请求不再支持。关于黄林请求赔偿其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该费用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最后,关于黄林请求赔偿生命健康赔偿金100000元的问题。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他们不是适格的赔偿义务机关,不应承担相关事项的国家赔偿责任。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并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下:支付赔偿请求人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 524289.76元。目前,黄林对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和法院没有道歉存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
昨天 20: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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