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邯郸学生被害案或成刑事年龄下调后追诉首案

来源: 中国日报网
2024-06-03 15: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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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是指“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款规定是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款,对刑事责任年龄做出了一种下调,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 ,满足特定条件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后,可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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