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田径冠军赛女子100米栏吴艳妮夺冠,创个人最好成绩

来源: 南风窗
2024-07-02 07:01:57

  中新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 王昊)在30日晚于山东日照进行的2024全国田径冠军赛女子100米栏决赛中,吴艳妮以12秒74夺得冠军,这是本赛季女子100米栏亚洲最好成绩。林雨薇以13秒00获得亚军。

  在此前预赛中,吴艳妮以13秒06排名第一位晋级决赛,林雨薇13秒26排名第二。本场决赛汇集了目前国内女子100米栏的顶尖选手,因此备受关注。

  决赛中,吴艳妮位于第6道,林雨薇则位于第4道。发令枪响后,林雨薇起跑较为优秀,不过吴艳妮很快取得领先,并最终以较大优势撞线,获得冠军。12秒74,吴艳妮刷新了个人最好成绩,也创造了本赛季女子100米栏亚洲最好成绩。

  赛后接受采访,吴艳妮坦言,自己要给现场观众表现出一个最漂亮、最飒、最酷、最有自信的吴艳妮,今天没让观众失望。

  “我也希望,今后无论吴艳妮输还是赢,大家都一直支持我,支持中国田径。我们中国田径目前一直在向世界舞台靠拢,希望大家多给我们点时间,也多给我们运动员点时间,不要对我们运动员太苛刻。”吴艳妮说。

  对于12秒74的决赛成绩,吴艳妮感到很开心,“能在奥运会前的一次大考(跑 出最好成绩),会给自己增加一些信心。”她还透露,之前在备战过程中有一些着急,训练强度较大,这导致了膝盖发炎,但她还能“顶得住”。

  距离巴黎奥运会开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吴艳妮的表现令很多人期待她在奥运赛场会取得怎样的成绩。今年以来,吴艳妮的竞技状态不断提升。

  吴艳妮的奥运年首秀是在3月初的2024格拉斯哥室内田径世锦赛上。女子60米栏预赛中,面对一众欧美强手,以8秒12完赛的她位列小组第四,创造个人最好成绩。

  这之后,吴艳妮于3月中又3次刷新PB,将自己在副项女子60米栏上的最好成绩提升到8秒06。

  进入4月后,吴艳妮将重心转向室外。厦门站是2024年钻石联赛的揭幕战,女子100米栏比赛中,吴艳妮最终以第10名完赛,成绩定格在13秒04,这个成绩她个人并不算满意。

  不过,吴艳妮很快调整好了状态。5月,在世界田联洲际巡回赛大阪站和东京站的比赛中,吴艳妮分别跑出12秒86和12秒80,连续夺得女子100米栏冠军并刷新个人赛季最好成绩。

  如今在全国田径冠军赛上,吴艳妮再次打开了12秒80大关。数日前,在巴黎奥运会倒计时30天之际,吴艳妮发文称:“曾经遥不可及的赛场,如今就在眼前了。我很期待我超兴奋我不紧张我急不可待啦!!!”

  巴黎奥运会田径比赛将在著名的法兰西体育场举办,关注中国田径的人对它不会感到陌生。2003年,田径世锦赛男子110米栏决赛便在这座体育场举办。那场决赛中,年轻的刘翔夺得了一枚铜牌,而后的故事大家津津乐道——黄种人如何在短道上不断改写历史。

  刘翔也是吴艳妮的偶像。在法兰西体育场,属于吴艳妮的故事等待她自己书写。(完)

  截至12月4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40633例(其中重症病例10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94615例,累计死亡病例5235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40483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4041128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979618人。

  通常做完一款成人药的临床试验后,国家药监局会鼓励药企增加儿童适应症。但由于儿童生理和心理的特殊性,药物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口感气味等方面要求较高,这使得儿童用药的研发成本加大。“现在大部分儿童用的药仍然是苦的。如果药企想要研发一款针对儿童的药物剂型,至少需要在成人临床研究的基础上,外加几百万元才能做下来。”赵立波说。

  邬征是上海一家长期从事儿童药研发企业的负责人。截至6月末,他公司研发的一款治疗儿童呼吸道合胞病毒(RSV)感染的特效药已经完成Ⅲ期临床试验,11月,该企业已向国家药监局提交新药上市申请,目前在受理阶段。全球范围内,针对呼吸道合胞病毒尚无特效药,患病人群主要集中在婴幼儿和老人。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一款药物从最初新药筛选到如今已过去14年,公司累计投入数亿元,目前仍处于无收入阶段。这过程中,临床试验费用约占研发总投入的80%。

  另据应急管理部官方微博消息,经综合分析,12月份,可能有5次冷空气过程影响我国,南北多地存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北方江河流凌、封河情况将进一步发展;四川、云南部分地区森林火险等级为高度危险;华南、西南等局地存在地质灾害风险。

  据西南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院长谭宗泽了解,目前大多数从事纪检监察教学研究的教师,都是半途转身,其中的带头学者大多“离开舒适区,投身新的竞争环境。虽是半路出家,却是全力以赴。”

  本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首例保护英烈姓名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依据其中第185条、第1000条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且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雷锋同志的姓名不仅作为一种重要的人格利益受法律保护,还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本案裁判明确,将雷锋同志的姓名用于商业广告和营利宣传的行为,侵害英雄烈士人格利益;同时,将商业运作模式假“雷锋精神”之名推广,既曲解雷锋精神,与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相背离,也损害承载于其上人民群众的特定感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本案通过司法手段,为网络空间注入缅怀英烈、敬仰英烈的法治正能量。

赖雅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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