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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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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网【环球网报道 见习记者 陈奕桐】据英国《金融时报》、美国“商业内幕”网站等媒体报道,英国国家审计署11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英国向乌克兰提供的大量军援物资和装备“本要报废或被更换”。美国“商业内幕”网站称,俄罗斯于2022年2月向乌克兰发起特别军事行动后,一些国家向乌提供军事援助。由于乌克兰的盟友就应向乌方提供军援的规模和类型存在争议,西方援助进程“时断时续”,导致前线乌军士兵在不同时期面临武器短缺的困境。《金融时报》援引上述报告称,在向乌方提供军事援助一事上,英国国防部“优先考虑本要报废或被更换”的物资和装备,因为其被认为能“直接给乌方带来军事价值”,而将其运送到基辅“能减少浪费或与处理这些物资和装备有关的成本”。报道举例称,英国于2022年3月向乌克兰提供了约17000双“接近限用日期”的军靴,如果不出售,这些军靴会“被运往垃圾填埋场”;英国2023年向乌方所提供14辆“挑战者-2”主战坦克的账面价值为1700万英镑,而上世纪90年代末的最初采购价为4700万英镑。报道称,英国一名国防官员称:“战争考验我们的库存,但对我们来说,清理旧装备以及用新装备进行替换是件好事。”英国国家审计署负责人加雷斯·戴维斯 资料图片 图源:外媒《金融时报》称,英国国家审计署负责人加雷斯·戴维斯称,“在对未来援助进行规划时,国防部必须继续在英国战略利益与维持英国自身军事能力之间进行平衡。”“这包括确保英国军队拥有适当的装备库存和接受充分训练。” 戴维斯称。延伸阅读:普京态度突然变了普京的态度突然变了。要知道,不久前乌克兰军队攻入库尔斯克地区,普京勃然大怒,下令:绝对不和乌克兰谈判,将敌人彻底赶出俄罗斯。用普京的话说,“这些人有什么好谈判的?”言犹在耳,普京却变了。9月5日,在东方经济论坛问答环节,普京表态:俄罗斯已经准备好进行谈判。普京在第九届东方经济论坛全会上发言他的原话是:“我们准备好与他们谈判了吗?我们从未拒绝这样做,但不是基于一些转瞬即逝的要求,而是基于在伊斯坦布尔达成一致并实际签了字的那些文件。”敌人还在境内,原来暴跳如雷的普京,同意谈判了。当然,谈判也是有条件的,那就是从2022年俄罗斯和乌克兰在土耳其达成的协议的基础上。按照俄罗斯的说法,当时在伊斯坦布尔,俄乌几乎就所有内容达成了共识,还进行了小签。普京说:“我们设法达成了一份协议,这才是重点。乌克兰代表团团长的签字证明了这一点。签字这件事意味着乌克兰方面对达成的协议基本上是满意的。”普京还说:“这份协议之所以没有生效,只是因为他们收到了不要这样做的命令,因为美国、欧洲(一些欧洲国家)的精英们想让俄罗斯遭受战略性失败。”按照普京的说法,俄乌谈判达成后,“(时任英国首相)约翰逊先生去了,并下达了战斗到最后一个乌克兰人的指示。众所周知,英国当局并不否认这一点。”英国肯定不是好的斡旋者,美国也自然不是,那接下来的和谈,哪个国家合格呢?普京的答案:中国、巴西和印度。按照普京的说法,中国、巴西、印度都是“诚实的调解人”,“我们彼此相互信任有信心”,这些国家可以充当调解人并发挥重要作用。最后,怎么看?几点粗浅看法吧。第一,普京在展示姿态。毕竟,冲突爆发至今,俄罗斯态度,至少有一点很明确:我们愿意谈。当然,谈判是有条件的,乌克兰彻底放弃加入北约,乌承认俄军占领的东部四州为俄罗斯所有。乌克兰当然不愿意,泽连斯基态度更是很坚决:只要普京在台上,坚决不与俄罗斯谈判。泽连斯基此前曾放话,只要普京在台上,坚决不与俄罗斯谈判虽然有前提条件,但一方表态可以谈,一方表态不能谈,对普京来说,这就是一种成功的谋略。所以,乌军进攻库尔斯克地区,普京短暂大怒之后,很快又回到了老路线:来来来,我们可以谈。但得按我们的条件谈。第二,普京更有谋算。毕竟,打仗打了两年多,双方都蒙受重大损失,乌克兰反攻有心无力,俄罗斯也没实力一举灭掉乌克兰。谈判,就是一个必然的选择。普京更认为,中国、巴西和印度作为调解人更可靠,也是在对冲西方对乌克兰一边倒的支持。从目前状况看,普京对和谈有所松口;泽连斯基也暗示,下次乌克兰和会,俄罗斯也可以参加。种种迹象表明,虽然双方在战场上厮杀得你死我活,但离和谈确实也越来越近。图为在前线作战的士兵 资料图第三,和谈更不会平坦。打打谈谈,谈谈打打。谈得顺利,前线稍微缓解;谈得不顺利,前线只能拼命打。事实上,乌军突然攻入俄罗斯境内,现在更试图守住库尔斯克的前线阵地,一个重要原因,是希望围魏救赵,缓解俄军对乌东地区的攻势;另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在为和谈寻找筹码,俄占领乌克兰土地,乌军手里也有俄罗斯地盘……现在,可能是黎明前的黑暗,当然,即便看到了黎明,也不排除乌云又压顶。和谈需要智慧,需要谋略,更需要勇敢的妥协。当然,谈判更离不开一点:战场上得不到的,你就别指望在谈判桌上能得到。

9月12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一家从事国际展览业务的私企老板木某某“玩弄已婚女下属,婚内出轨,与女员工开房,导致家庭妻离子散”。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了发帖者龙某某,龙某某表示:“我妻子去年10月份入职木某某公司后,开始经常醉酒陪饭晚归,借口出差酒店开房不回,甚至提出离婚。目前我们已经离婚。”龙某某在社交平台发帖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其中一名女员工,此人名为谢某,其表示,曾在木某某公司任职两年多时间,因受“木某某诱导”与其发生关系,最后与老公离婚,还被公司开除,抑郁成疾。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记者电话联系上了木某某。木某某表示,他正在国外,并没有和龙某某妻子有不正常男女关系,龙某某和妻子离婚是他自己的原因,和谢某也同样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木某某还称,龙某某是造谣诽谤,曾去派出所报过警,但警方没有立案,目前正在搜集证据准备起诉。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报警的派出所,但暂未收到警方回复。发帖者:妻子入职后与老板有染导致家庭破裂9月12日发布的网帖提到,“某展览公司老板木某某玩弄多名已婚女下属,婚内出轨,与女员工开房”。该网帖称,木某某套路已婚女员工有一套流程。包括“借工作小事关照已婚女下属”“借工作应酬喝酒加班”“出差等让已婚女下属晚归(不归)制造加深家庭矛盾”“借工作便利酒店开房与女下属发生关系”等。日前,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发帖者龙某某。龙某某表示,他和妻子结婚15年,育有一儿一女,因为家庭条件还可以,妻子此前一直是全职太太。“孩子渐渐大了之后,她提出想出去工作,我觉得她想要和社会多接触挺好的,不会和社会脱节,挺支持她的。”龙某某说,去年10月份,妻子入职木某某的公司,没过多久便经常醉酒陪饭晚归,借口出差酒店开房不回。他和妻子的关系也逐渐恶化,“甚至我们还动了手,她就说我家暴她,还报了警。”龙某某说,曾经有一次,妻子给他打电话说在外吃饭要回来很晚。他开车出去不久就在附近的十字路口遇到妻子的车,“她当时表情比较尴尬,车后座还有一个男的,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木某某。”龙某某表示,他还查到,“妻子和木某某曾在出差时开过一个房间。”龙某某说,他今年4月中旬给木某某公司的员工群发了一个短信,内容比网帖要更详细一些。内容包括“妻子的行为与公司的非正常工作,已导致家庭破裂并无法挽回”“媳妇抛弃了家庭与两个年幼的孩子,请公司给个说法”等。短信发出后,有木某某公司的女员工和自己联系,称也有相应经历。公司前女员工:曾和老板发生关系,后被其开除“目前,我已经和妻子离婚,但是我要向木某某讨个说法,我认为是他破坏了我的婚姻。帖子中我所举报的他的套路,和我联系的女员工也遭遇了……我所说的这些都有文字、视频、照片、录音、微信记录、DNA鉴定报告等多份材料证实。”龙某某表示。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与龙某某取得联系的一名女员工谢某。谢某表示,她曾在木某某的公司工作了两年左右。刚开始的时候,面对木某某的关心和表扬,觉得自己得到肯定,是有价值的,挺开心的,后来,木某某会给自己发一些比较暧昧的短信。“因为那会儿老是晚上要和木某某出去吃饭,有时候还要唱歌,和老公关系也闹得很僵,经常吵架,对比起来就觉得木某某很好。后来有一天晚上木某某应酬完开车一个多小时来找我,我和他见面之后就发生了关系,此后一直保持着这种关系。”谢某还提到,这期间木某某曾提出,说要开分公司让自己去当负责人,但是并没实现。差不多在公司待了两年左右的时候,她受到木某某的冷落。“经常拉黑或者删除我,还在公开场合批评我,直到后来把我开除。”谢某说,因为这段关系,她和老公离了婚,被公司开除,回到老家后抑郁很长时间,还生了一场大病。涉事老板回应:绝无此事,正收集证据准备起诉针对此事,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木某某。木某某表示:“我正在国外出差,龙某某所说都不属实,我和他妻子之间没有关系,绝没有这些事。”木某某说,公司要接待客户有应酬都是很正常的。因为是展览公司,要在各地办展会,出差也都是正常的。“至于我们住一间酒店那次,是酒店当时把登记搞错了,实际上我们是一人住一间房,当时还有客户也住了一间,酒店都证明过了。”木某某说,龙某某离婚是他们自己的问题,他曾经家暴过妻子。“他是污蔑我,还曾给我们公司员工群发过短信,还去我们公司贴过传单,说的也是这些内容,但都是子虚乌有的。”木某某说,当时因龙某某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诽谤自己与公司,他们还去派出所报警,不过警方没有立案。对于谢某的说法,木某某同样予以否认。“根本就没这样的事。”木某某表示,目前正在收集证据,要起诉龙某某。此外,红星新闻记者还联系到网帖中提到的木某某公司管理层张某。张某表示,正在国外出差。他们是正规做生意的公司,不可能会去做举报的那些事情。“员工都是我们的家人,我们怎么可能去做这样的事情?他给员工群发短信,去公司贴传单,我们一直保持沉默,不是因为我们觉得自己理亏。目前我们正在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准备起诉龙某某。”针对木某某所提报警一事,龙某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报警之后,他也去了派出所。“去的是康城派出所,并把我遭遇的情况和警察说了,同时给警察看了DNA鉴定报告,后来警方没立案。”为了解当时的报警情况,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了三河市公安局康城派出所,但截至发稿时,红星新闻记者未收到回复。(因涉及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延伸阅读南都此前报道,湖南长沙一女干部李某萍被曝出与一男子的不雅聊天记录,之后该女干部被免职。8月23日,涉事男方告诉南都记者,他原是女方外甥,在女方与男方舅舅离婚后,女方通过男方了解孩子近况,二人才产生密切交集。同日,南都记者致电雨花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李某萍已经离职,部门不掌握其离职后的去向。二人聊天记录 受访者供图据媒体报道,涉事女干部李某萍此前担任长沙雨花区商务局局长,2023年4月27日被免去局长职务,后为雨花区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今年2月1日,雨花区委宣传部账号发布通报称,网传雨花区公职人员李某某相关问题,雨花区委高度重视,已对其予以免职处理,区纪委监委已对其立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8月23日,涉事男方告诉南都记者,他与女方原是亲戚关系,是女方的外甥。在女方与男方舅舅离婚后,女方通过男方了解孩子近况,二人才产生密切交集。之后女方与他人再婚,期间二人依旧保持亲密关系。男方表示,事件发生后,网络舆论对其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男方提供的截图显示,网络上有言论称其为“渣男”“没正当职业”“吸毒人员”,还有言论称此事为男方“敲诈勒索”。男方向南都记者表示,“5月份的时候我报过警了,但派出所不受理,理由是还没造成严重后果。”8月23日,南都记者尝试联系涉事女方,但未能打通电话。南都记者向雨花区纪检部门询问案件进展,工作人员称无可奉告。此后,南都记者致电雨花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李某萍已经离职,部门不掌握其离职后的去向。大皖新闻消息,湖南长沙雨花区发生的一起女干部李某某不雅聊天事件持续发酵,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日,事件中的男方当事人杨先生联系大皖新闻记者,详细披露了举报的背后原因。“社会上不清楚我的举报原由,导致我遭到很多人的误解。”杨先生无奈表示,这段时间他焦头烂额,生活状态颇受影响。他坦言,自己在这段关系中也有过错,并“愿意接受应有的批评和指责”,但同时也迫切希望澄清围绕他的一些谣言和诽谤。据杨先生介绍,李某某是他的前舅妈,两人因李某某与前夫(即杨先生的舅舅)离婚后,通过杨先生保持联系,主要目的是为了让李某某能够了解并接触其子小坤(杨先生的表弟)。杨先生和李某某微信聊天截图 受访人提供谈及举报的初衷,杨先生说,“去年春节期间,我和李某某的一次通话被她现在的丈夫听到,随后她竟反咬一口,称是我敲诈勒索逼迫她。”杨先生表示,原本打算息事宁人,但面对持续不断的谣言和诽谤,他感到非常憋屈,最终决定举报。“她(李某某)早在去年被第二任丈夫发现出轨后,就编造谎言,说是我设局敲诈她,胁迫她保持这种关系。”针对杨先生的说法,8月26日,大皖新闻记者尝试联系李某某进行求证,但拨打其手机时未能接通。

(原标题:辛巴3倍赔付三只羊消费者 网友晒收款)

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封面新闻记者 曹菲9月11日,上海市民齐先生向封面新闻报料称,8月15日,他在哈啰平台打了一辆顺风车后,7天内被平台莫名扣款21笔,共计3000多元。事后,他多次跟平台沟通要求退款,至今未得到处理。对此,哈啰公关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平台扣款的直接原因是齐先生打车时曾把验证码透露给司机,这可能导致司机绑定其账号刷单,这并不是平台系统的漏洞,哈啰方已经报警处理。把验证码透露给司机之后账户被莫名扣款21笔齐先生告诉记者,8月15日下午6点多,他通过哈啰平台发送了一笔从上海到江西景德镇的顺风车订单。没多久,一名司机在线上联系他,两人沟通了起止地点、时间后,这名司机打来了电话。“他说接单前需要一个验证码,我当时正在跟同事讨论工作,没有想太多,收到验证码后就发给他了。”齐先生说。挂断电话后他才反应过来,之前打顺风车时并不会这么操作。果然,这名司机并没有接单,齐先生乘坐另一辆顺风车到达了目的地,当晚支付了车费322.3元。乘客真实的顺风车订单,且已付款本以为这就是一次普通的打车经历,直到8月21日,他才发现蹊跷。那次打车给验证码后,从8月15日到8月21日,哈啰顺风车连续7天从他的支付宝扣款,一共扣了21笔,共计3000多元。而他很确定,上述时间段里并未打过车。8月15日到21日,乘客哈啰账户被莫名扣款21笔更奇怪的是,平台每天都在凌晨零点左右扣款,几分钟之内扣3笔,每笔在140元到200元之间,有时甚至在一个时间点同时扣两笔,“就算是我打的车,我也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内消费两笔吧”。乘客与平台多次沟通未果至今未获退款发现问题后,齐先生多次拨打哈啰客服投诉,要求退款,如今快一个月过去了,事情仍未得到解决。他告诉记者,客服给了很多版本的回复。其中一名客服表示已经查询到是有司机在违规操作,平台需要先去找司机退钱,才能把钱退还给齐先生,该客服还建议他直接报警。“这名司机只通过一个验证码就能违规操作,这是否说明平台系统存在漏洞?我是在平台下的单,并没有跟司机直接产生利益联系,平台是否应该先把钱退给我,再跟司机解决此事。”齐先生提出了质疑。平台回应:这不能说明系统有漏洞,已报警处理11日下午6点,哈啰公关相关工作人员就此事进行了回应。他表示,乘客被扣款可能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司机骗取他的验证码后,把他的电话号码和验证码绑定到另一个手机上刷单,如果乘客开通了免密支付,账户就会被自动扣款;第二种情况则是司机和乘客合谋骗取平台的钱。“针对这两种情况,我们企业是没有任何刑侦手段把事情搞清楚的,所以我们也报警处理了,看警方怎么跟进和判断。”他说。齐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并没有开通哈啰顺风车的免密支付。上述工作人员回应:“我们不能判断他说的是不是真的,因为理论上他没有开通免密支付,司机是刷不到他的钱的。有可能是他不知道自己曾经开通过,或者在技术方面没有那么专业。我们现在无法判断,只能交给公安。”平台能否先把钱款退还给乘客呢?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并不能说明平台有漏洞,或者平台监管手续不严格,导致乘客被扣款的直接原因是他不小心把验证码透露给了第三方,平台不能作为承担无限牵连责任的一方。“警方已经立案,后续如果确定是司机的个人行为,肯定会让他退款,我们后续也会将钱款退回。”他说。 被称为“广州最贵旧改”的海珠区康鹭片区,已正式进入建设阶段。康乐桥是康乐村的地标之一,沿着桥向西的一条窄路,划分了两个迥异的空间。8月19日,南侧一大片被围栏隔离的空地内,推土机正在施工。另一侧,楼房上挂着“告别窄巷握手楼”的拆迁横幅,制衣村的矮房连成一片,日常运作并未受到干扰:下午5点,众多电动自行车载着布匹,从中山大学布匹市场鱼贯而出,驶向制衣厂。还有许多日结工等在街边和桥头,期盼能在当天结束前找到最后的工作机会。康鹭片区,由康乐和鹭江两个城中村组成,坐落于广州的核心地带海珠区,城市中轴线穿越其间。因改造成本超300亿元,被称为广州“最贵旧改”。康鹭片区要进行城中村改造,早在2011年就由村民代表投票决定,消息在村中流传多年,但直到2023年,项目进程被摁下加速键:当年年底项目首拆,今年7月24日正式破土动工。广州城中村改造自2009年开始,经历十余年城市更新,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直言,资金平稳、历史遗留问题较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大多已在前期推进,剩下的“基本是难啃的硬骨头”。跳出此地看,广州乃至全国的城中村改造正步入一个新阶段,拆迁即暴富的时代渐渐远去。4月23日,康鹭片区F37地块最后一栋大楼倒塌瞬间。图/视觉中国“一夜暴富”成为历史2020年,江西人秦勉投资大约100万元,在鹭江村开设制衣厂,尽管他在2018年就听闻康鹭片区拆迁计划,但该项目一直未真正推进。2023年,康鹭片区城中村改造加速推进,两处首建地块有8.32万平方米房屋、49栋矮楼、379户租户,自2023年末起开始进行清租、拆除。秦勉认识一位老板,花了40多万元租了厂,仅一个月后便收到了拆迁通知。但在8月20日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秦勉对此并不担心,“三年后都拆不到我这里,我的厂挨着马路,后面一排都是村民的私宅,拆他们的也是麻烦事”。拆迁补偿难以达成共识,是历来城中村改造的棘手难题。在康鹭片区项目推进之初,坊间猜测这将是“下一个猎德或杨箕村”,村民在拆迁后会一夜暴富。江浩是广州市现代城市更新产业发展中心(以下称“GRID产发中心”)的创始院长,与团队参与策划了康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他向《中国新闻周刊》坦言,与以往的标准相比,当前的拆迁补偿标准发生显著变化,这将是康鹭片区改造项目推进的新挑战。今年5月17日,凤和(康乐村、鹭江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康鹭片区旧改项目”) 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征询意见稿公示。该征求意见稿写到,补偿方式有复建安置和弃产货币补偿两种,并区分了村民和在当地有房屋权属的非村民——在康鹭片区,非村民建造的房屋近2000栋,占总住宅数量的45%,其住宅面积甚至比村民还多出近13万平方米。如果房屋有权属证,本地村民按证载建筑面积或者3.5层补偿,非本地村民最多补偿280平方米复建房,超出部分,40%的面积补偿有产权的公寓,60%只按1500元/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2010年之前建的无权属证房屋,给村民补偿3.5层,非村民则拿到无产权、有40年使用权且建筑面积不超过280平方米的公寓。如果是在2010年起建的无证房屋,村民还是非村民均不予以复建安置,只进行货币补偿。若选择弃产,复建住宅面积的补偿标准是12500元/平方米,复建商办物业面积补偿标准是6000元/平方米。一些当地村民和非村民,对方案并不满意。对村民而言,过往广州一些旧改项目,是按4层作为复建补偿面积。尽管弃产货币补偿并非许多人的首选,但人们从这一点上,直观感受到了落差。相比之下,2020年番禺里仁洞村拆补方案公开,其中提到货币补偿方面,属于“拆一补一”的面积部分,按200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曾引发热议。当地一位非村民向媒体算了笔账:其证载建筑面积656平方米,按标准能回迁280平方米住宅,150平方米公寓及约34万元的货币补偿。如果弃产货币补偿到周边购房,他拿到的470多万元的补偿款,仅能支付三四成的首付。城中村改造项目一位协调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想通过城中村改造一夜暴富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一位康乐村村民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鉴于康鹭片区的位置在广州的中心位置,过去他可以通过收租有一笔稳定收入,但他担心拆了后就什么都没有了,因此希望有更高的补偿方案。4月12日,康鹭片区一栋围蔽中的待拆卸建筑。图/视觉中国矛盾更棘手拆迁补偿的矛盾,在康鹭这类产业村显得更加棘手。李宇嘉介绍说,得益于“三来一补”,广州的城中村普遍出现产业村模式,村民和村集体在过去三十多年中享受到了产业发展红利,收入高,并深知土地的巨大价值,对拆迁补偿的期望也随之提高。康乐和鹭江两个村占地面积约1平方公里,相当于140个左右的标准足球场大小,聚集了近2万家服装制衣厂、辅料厂等,十多万人吃住行都集中在此。城中村脏乱拥挤,大大小小的厂房星罗棋布,街道如同迷宫。一位制衣厂老板说起一个“段子”:曾有日结工下楼买水,却再也没有回来,甚至没有讨要工资,因为迷路了。许多巷子只能容纳1—2人并行,楼上空调压缩机滴水,透不进阳光的路上常年潮湿,翻涌出下水道的异味。多数原住民已搬离城中村,许多人将房屋扩建至四到五层,有的甚至高达八到九层,靠收租过活。八九平方米大小的单间,装修稍好的话,月租金约1500元——当地单间房价在400—1600不等。每层有8间这样的房子,假设按4层计算,房东的租金年收入超过60万元。村里许多私宅都是通过二房东或三房东进行转租,但原住民也能获得可观的收入。《南方都市报》曾报道,康鹭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开工现场的海报写道:康鹭片区内住宅平均月租金为80—100元/平方米,经营性物业平均月租金为100—200元/平方米,村社人均每年每股分红约21.3万元。此外村民还能从出租个人的房子得到一笔丰厚租金,部分村民住宅出租年收入可达40万—70万元,全年收入可达100万元。当高收入的产业村,遇上降低标准的新拆迁时代,棘手的程度可想而知。实际上,今年2月—6月,针对片区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康乐和鹭江所在的凤和经济联合社,向村民开展了3次意见征求工作。但截至8月底,该征求意见稿公示已结束两个月,并未有新的进展。目前正在开建的两个地块,是拆迁阻力更小的村集体物业,正在推进的第一期改造地块共有9个,包括8个复建地块和1个融资地块。据公开资料,康鹭片区改造共划分为59个单元地块,其中49个复建地块,10个融资地块,将按照“先复建后融资,先集体后私宅”的原则,分为四期滚动实施,拆除一片、建设一片,建成一片、腾挪一片。康鹭片区位于广州市中心,寸土寸金,租金是村民的主要收入之一。摄影/本刊记者 杨智杰夹在新旧模式之间村民其实并不反对改造。康鹭片区城中村改造最早可以追溯到2011年,两村村民代表表决,通过以自然村为单位推进“城中村”改造,并开展选定合作意向企业等前期工作。2018年,整村更新改造意向表决获通过,两村股民为3305人,同意率为97.19%。2021年,合生创展正式成为康乐村、鹭江村旧改合作企业。项目有实质性推进是在2023年。这年6月,海珠区成立康鹭片区综合改造提升指挥部,将康鹭片区划分为13个网格,13位区领导挂任网格长,抽调全区干部推进改造工作。同年年末,房屋拆卸正式启动。今年5月,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获批,6月,建设工程所需的规划和施工许可证也相继获批,7月24日,两个地块的建设工程正式开工。这一城中村改造项目采取全面改造方式,以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凤和经济联合社为改造主体,以合作改造模式实施更新改造,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按照相关规划,项目计划分四期进行,预计花费十年时间。但在过去十多年间,广州乃至全国城中村改造的大环境已发生巨大转变。李宇嘉提到,上一轮城中村改造集中在2016—2019年,多数内地城市将城中村改造纳入棚改,但包括广州在内的珠三角多个城市,仍沿用“三旧”改造模式。原有的“三旧”改造模式,有鲜明的市场化色彩。虽然这一模式一定程度上取得了成效,但也带来了“副作用”。李宇嘉曾分析,因过度依赖开发商主导拆迁谈判,导致对“钉子户”高价补偿,拆迁成本攀升,政府制定的征拆标准落实难。开发商为解决资金平衡难题,往往会突破容积率,突破规划指标,公共设施配套不到位。最终,城中村改造异化为房地产企业主导的项目。2023年以来,国家多次强调继续推进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这一年,广州推出《广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进入新一轮城中村改造,更强调政府主导,鼓励国企参与,逐步走向“依法征收、净地出让”模式,并与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同时,从今年5月1日起,《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法规。但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李晓江看来,在上一轮的城中村改造中,拆迁补偿机制能推进,前提是彼时房地产有足够的市场需求。村民拿到高额拆迁补偿,地产商即便花费重金,但能拆一建二建三,政府也能赚取土地财政。现在的问题是,房地产正处于深度调整周期,这一闭环走不通了,“拆完了,谁来接盘,谁来建”?康鹭片区城中村改造因规划时间早,延续过去“三旧”改造模式。但在其拆迁补偿的征求意见稿公开的两天前,5月15日,《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也对“三旧”改造模式各个环节进行明确规范。康鹭片区因此夹在了城中村改造的新旧模式之间。李宇嘉向《中国新闻周刊》提到,康鹭片区被赋予的改造任务很重,对保障房、容积率的要求没有新模式那么高,但政府也希望能给城市提供发展的空间,帮助产业转型升级,还能为外来人口提供一定的住房,房企还能实现资金平衡等,“多目标下,项目落地是比较慢”。今年三四月,李宇嘉曾到康鹭片区调研,并参加了当地的相关座谈会。他向《中国新闻周刊》提到,在房地产下行时期,对于开发商来说,尤其在意资金如何保持平衡,如果项目拖延时间越长,开发商的压力越大。正因如此,海珠区和康鹭片区所在的街道办等,都在努力说服村集体和村民,降低拆迁成本。在江浩看来,和上一轮城中村改造相比,拆迁补偿标准降低,是回归理性的做法。在过去,开发商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往往不会过多地与村民沟通这些差异。但现在,政府需要向村集体和村民解释和强调这一点。多位接触该项目的专家提到,村民拆迁补偿预期的下调需要时间,很难单靠政府推动,而是需要市场教育,真实地感知到房价在下跌。实际上,当地人也意识到原有产业环境需要升级和改造,但他们的诉求是希望有收入,房子或者集体物业能租出去,政府要站在村民和村集体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找到一个平衡。在李晓江看来,康鹭片区采用“三旧”改造模式,不必强制执行净地出让,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缓冲”作用,意味着这里不必先对所有房子提前拆迁。例如,首建的两个地块可以成为一个试验田,后面更新的区域可以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比如,一些地块大拆大建,另一些地方有没有可能做一些基础设施完善等有机更新等”。“大拆大建不是唯一的解决办法,甚至可能是最昂贵的解决方案,同时风险非常大。”在他看来,康鹭片区城中村改造,本质是一个经济发展的问题,一定要尊重市场规律,同时探索城中村降低风险、村民合法利益、企业有效运行和新居民安居乐业的综合解决方案。(为保护受访者隐私,秦勉为化名。)发于2024.9.16总第1156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杂志标题:广州巨无霸城中村改造:告别拆迁暴富记者:杨智杰编辑:闵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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