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让财务造假者感到“肉疼”

来源: 羊城派
2024-07-06 06:57:41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公安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 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意在全面构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新格局,推动监管力量攥紧拳头一起出击,形成合力,让财务造假者感到“肉疼”。

  财务造假行为,是以损害多数人利益为代价,为少数人换取不义之财,是资本市场上的掠夺,是对普通投资者的侵害。近年来,证监会持续改进监管执法工作,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得到惩处。最新披露的5起财务造假案件,证监会及时开出行政罚单,并从快移送公安机关,坚决刑事追责,必要时启动民事赔偿程序,这一系列动作体现了监管部门惩治财务造假的决心。但随着执法力度的加大,财务造假的隐蔽性、复杂性也日益凸显,不少案件中存在第三方配合造假等问题,惩处财务造假难度升级。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就必须拿出新招、新解决方案,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惩防财务造假的新机制。

  打击财务造假,不仅要下大力气事后惩戒,还需要强化事前防范,打防并举,从源头防范造假发生。在财务报表上动手脚,让收入或者利润“大幅上升”,进而带来股价的攀升,这种成本低、收益高的做法看似让上市公司吃到了“甜头”,但说假话、做假账只能欺骗一时,最终伤害的还是企业自身发展,得不偿失。只有通过加强企业内部控制等公司治理监管,发挥审计委员会和独董反舞弊职能,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等方式,让上市公司讲真话、做真账,严格按照规定信息披露,不触碰财务造假高压线,突出主业,做精专业,才能真正提高企业质量,在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打击财务造假,监管力量要形成合力。《意见》明确各方责任,在打击和遏制重点领域财务造假方面,证监会是重要监管力量;在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管方面,财政部门挑大梁;在国有资产出资人及有关企业监管方面,国资委是主力。金融监管部门则要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对财务真实性的关注和审查,加强函证业务合规性的监督检查力度。地方政府需将财务真实性作为扶优限劣的重要依据,履行因财务造假问题引致风险的属地处置责任。各个部门任务被逐条分解,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空前加强,目的就是要形成监管合力,群策群力,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治的监管格局。

  健康有序的资本市场容不得违法行为扭曲价格信号,打击财务造假必须“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用制度之网、监管之手破除造假“生态圈”,让各种“钻空子”的不法行为无所遁形,让造假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责任编辑:李桐

  “党政机关、学界、高校,在纪检监察学科建设方面有了20年的积累,这是很好的基础,其背景就是出于实践中纪检监察等工作的需要。”任建明介绍,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政府的专责监督机关,其工作任务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其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对象主要是党政领导干部,其二是反腐败工作,不仅针对公职人员的腐败和滥用权力问题,也包括企业和社会人员的腐败问题,其三是权力运行监督,针对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提供监督保障,比如对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的监督保障等。

  根据21日最新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具体而言,这类“应检尽检”人群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高风险人群,如医护人员、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海关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要求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另一类是流动性强的重点人群,如快递、外卖、酒店工作人员、装修装卸工等,要求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

  在李戈看来,目前中国女足有相对于男足完全不可同日而语的实力,“这就给了我们底气,再加上距离2031年还有9年时间,给中国女足留足了充分的准备时间和进步空间。”

  一些货车司机现在尽量避开高速公路。一位货车司机告诉界面新闻,他前几天在聊城一处高速口被劝返。“防疫检查站一般设在高速口,国道上的卡口较少,我现在只走国道不走高速了。”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在9月22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介绍, 纪检监察学科是一门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密切相关、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理论指导、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新兴学科,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的重要一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党和国家亟须大量纪检监察理论研究人才和实务人才,“设置纪检监察学科是加快培养纪检监察人才、繁荣纪检监察学术研究的迫切需要。”

  《方案》的主要任务包含“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女足国家队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女足竞赛体系”“大力发展女足青训”“改革推进校园女子足球发展”“加快女足教练员队伍建设”“普及发展社会足球”七个板块。

邓金良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