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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瓜视频无限下载|「それで直子はよくなっているんですか」

2024-09-15 00: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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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万里 S F014

许志峰(记者 卫启欢)09月15日,近日,由石家庄裕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悬赏公告引发关注。公告提到,因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申请执行人向该法院申请执行悬赏。悬赏的是被执行人宁玲颖等人的财产线索,本案的标的为185440元。中国新闻周刊经多方核实确认,被执行人宁玲颖即太原维刚实验学校法定代表人宁玲颖。资料显示,太原维刚实验学校是一所从事小学、初中、高中十二年一贯制学历教育的民办全日制寄宿学校,成立于2009年。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宁玲颖目前涉及63件执行案件,最早一件可追溯至2022年4月。在此次法院悬赏之前,她已多次被“限高”,认定为“老赖”。外界所担忧的,是学校的教学工作是否会受影响。9月5日,太原维刚实验学校正常举行了开学典礼。曾在该校担任相关负责人的曹煜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虽然秋季学校正常开学,但教育局没有分配招生指标。目前,该校还在校的学生约600人。6月份至今,教职工团队的薪资一直未发放。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太原维刚实验学校自身也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宁玲颖姐弟二人被法院进行悬赏执行 图片来源/石家庄裕华区人民法院姐弟均被悬赏除了宁玲颖,另有两人宁世弘、潘幸福因同一执行案号和执行标的被悬赏,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曹煜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宁玲颖和宁世弘系姐弟关系。“这个人欠债太多了,被诉得不少,不只是在石家庄。”裕华区人民法院一名内部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具体案情不便透露。工商平台资料显示,宁玲颖投资业务广泛。根据天眼查平台,她曾担任6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业务涉及投资管理、电子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等,涉足太原、北京、深圳、石家庄等地。目前其中5家企业已被注销。她持有股份的企业仍有3家存续,其中注册资本金最高的太原非凡心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也已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宁玲颖是非凡心教育创始人,持股达到70%。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宁世弘曾是该公司股东,现已退股。宁玲颖曾4次出质该企业股权。在2021年7月至该年10月,她出质了3次股权,质权人均为古交市阜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合计800万元。另一股东宁波(持股30%)也曾两次向该银行出质股权。在债务问题上,宁玲颖与太原维刚实验学校形成了捆绑关系。中国新闻周刊获悉,宁玲颖最近的一次出质记录是在2022年7月,质权人系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股权数额140万元。然而,双方之后陷入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一则民事判决书,2019年10月11日,原告中建投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甲方,出租人)与被告维刚学校(承租人)、被告维光教育公司(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承租人向甲方申请承租,甲方同意出租本融资租赁合同所述租赁物。据介绍,租赁物是由承租人出售给甲方,再由甲方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的物件,在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租赁物由承租人租赁并占有使用。租赁物购买价款为3000万元,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系自起租日起36个月,合计12期。根据双方签订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质押物包括维刚学校2019—2022年所有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权,质押应收账款金额为不低于3400万余元。但在合同期内,维刚学校仅支付了11期租金,其中第9至11期租金系以保证金抵扣方式履行。截至合同到期日2022年10月22日,被告维刚学校欠付剩余租金610万余元。其间,2022年7月,为申请延期,宁玲颖为债务人维刚学校、维光教育公司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一审过程中,宁玲颖、非凡心教育公司等未到庭参加诉讼。图为太原维刚实验学校学校“失信”太原维刚实验学校牵涉了不少借款合同和民间借贷等纠纷。事实上,该校也已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对象是法定代表人宁玲颖。据企查查平台统计,太原维刚实验学校现有61次被限制高消费记录。作为被告,该校共涉及103起司法案件,67.92%的案件处于首次执行阶段,近五年内38.89%的案件年份为2023年,占比最高。太原维刚学校的总校区位于太原市小店区。至少早在2022年7月,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就向太原维刚实验学校下发了限消令,案件涉及金额360万余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荣达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学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也会对学校的正常运转产生一系列不利影响。比如,可能导致社会公众知晓学校信用度的真实情况而不敢与其开展合作经营等;此外还可能导致学校被排除在准入、投标、信贷申请之外,使其丧失更多经营竞争的机会。太原维刚实验学校的收费标准并不低。以2023年该校高一新生为例,官方发布的学费标准为42800元/学年。该校曾荣获“中国民办教育先进学校”“太原市民办教育典范学校”“太原市优秀学校”等荣誉。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目前,宁玲颖已非太原维刚实验学校董事长,但仍系该校法定代表人。该校现董事长为武建平。“去年宁世弘曾向我透露,学校的外债已经有两三个亿了。”曹煜称。他表示,学校的管理团队只负责教学工作的开展,并不了解具体财务情况。中国新闻周刊注意到,2021年12月,有网友称宁玲颖拖欠其茅台等高档酒和礼品费用13万多元。一篇相关报道称,宁玲颖承认欠款,但表示确实没钱,学校疫情期间出现了较大亏损,刚刚投资1.5亿元修建新校区。宁玲颖承认欠款,称学校疫情期间出现了较大亏损,刚刚投资1.5亿元修建新校区 图为太原维刚实验学校教职工被欠薪多月仅从太原维刚实验学校的官方社交平台账号上,或许很难看出学校的异样。今年4月,该校发布了招聘公告。其中提到,小学教师年薪8万至10万+、初中教师年薪9万至16万+、高中教师年薪12万至20万+,特别优秀者可享受更高的薪资待遇,其他岗位面谈。7月,该平台上也推送了择校宣传文章,吸引新生报考。9月5日,学校举办了开学典礼。10日,他们举办了教师节表彰大会。但曹煜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教育部门今年没有给学校招生指标,相当于停招了一年”。据其介绍,去年该校从小学到高中的招生指标有400多人。目前,学校还有学生近600人。另一名该校的资深教师吴广也向中国新闻周刊提到,今年只是招了一些借读生。目前在校学生也包括初三年级和高三年级的,高三年级有30余人,“他们是跟着老教师上来的,我觉得也不是完全对学校失去了信任”。根据该校2023年3月发布的宣传文章,学校占地面积6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883平方米。当时有104个教学班,3000多名学生,530多名教职工。知名专家把关,有多年大型民办学校经验的中青年老师为核心骨干,省市区级优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占78.5%。曹煜说,学校现有管理人员和教师将近200人,教师在百人左右。从今年6月开始,团队的薪资一直未能发放,社保更是早已中断。据吴广介绍,9月10日当天,学校也庆祝了教师节,给老师们发放了500元福利,但薪资问题仍未解决。在这样的条件下,师资和学生都不断流失。吴广举例称,之前初三年级有十几个班级,2024届就剩下了10个班,现在只有5个班了。对于学校的财务情况,吴广也表示不知情,“只是说资金紧张,我们也弄不清是什么事”。他听说的一个传闻,是学校办分校失败了,钱也没有收回来。“已经连续两三年了,经常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拖几个月补一点,之前最长的一次拖欠两三个月。”吴广说,除了不停地和校长谈,也没有别的办法。目前,他还在该校任教。他表示,不少老师也把自己的孩子送到这所学校上学,住的地方离学校挺近,觉得方便,一般的不舍得走。吴广回忆,学校光景好的时候,一个班能有三四十个人,现在可能只有二十多人了。但他也看到了积极的一面。据他介绍,今年该校中考成绩提升较大,“是实打实的成绩,近四五年来考得最好的一次”。“虽说不少老师走了,学校也解聘了一些老师,但很多有经验的老教师留下来了,这个班子还是挺好的。”吴广称。目前,摆在他面前的困扰是已经逾期3年多的银行贷款。“学校说遇到难处了,让老教师们帮帮忙。”吴广说,帮忙贷款的老师不少,目前都逾期了。“一开始也垫付过,但后来发现钱还是没有到账,现在只能不停地和银行说好话。”吴广说。他不愿意透露具体数额,只称达到6位数。太原市小店区教育局民办教育业务股一名工作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该局领导也一直在关注太原维刚实验学校的情况,对于具体举措其表示不知情。(文中曹煜、吴广为化名)作者:陈威敬编辑:胡韵

许志峰(记者 杨淑辉)09月15日,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参考消息网9月14日报道 美国《外交》双月刊网站9月12日发表题为《美国打错了贸易战,更多关税帮不了美国工人》的文章,作者为美国乔治敦大学政府学系教授妮塔·鲁德拉。文章编译如下:美媒称“美国打错了贸易战,更多关税帮不了美国工人” 图为中美国旗哈里斯和特朗普对美国的未来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他们在堕胎、减税和外交政策等问题上的立场大相径庭。然而,这两位总统候选人却在一个问题上态度相似:保护主义。特朗普提议对绝大多数进口商品征收10%至20%的关税。哈里斯的竞选团队也表示,她会“采取有针对性的战略性关税来支持美国工人、巩固经济,并让我们的对手付出代价”。两人在这个问题上的合拍并不令人惊讶。在过去10年里,保护主义得到两党的支持。按照拜登、哈里斯和特朗普的说法,这类限制措施可以保护美国产业免受外国竞争冲击。他们认为,加征关税可以加强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增长,并恢复他们所称的因进口竞争而消失的蓝领工作岗位。但政客们认为保护主义有利于创造就业的观点是错误的。最近有关贸易和就业数据的一项新研究显示,中国输美商品早就不是左右美国制造业岗位情况的因素。在21世纪头十年之后,美国制造业就业岗位就停止了流失——这早在华盛顿开始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之前。在2011年至2018年期间,尽管来自中国的进口持续增长,但美国制造业的就业岗位情况仍保持稳定。特朗普在担任总统期间对中国、墨西哥、加拿大和欧盟输美商品征税。关税导致美国进口减少,但出口也下降了。事实证明,“中国冲击”在特朗普上任之前就结束了。从中国的进口对美国就业没有显著影响。我们的团队研究发现,进口对美国制造业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从2011年到2019年,来自巴西、印度等新兴经济体的进口为美国创造了近50万个就业岗位。贸易有助于为美国创造就业机会,这对美国工人和生产输美商品的外国工人来说都是好消息。这意味着当美国参与全球贸易时,每个人都能受益。一些学者和官员尽管承认关税会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但仍然认为关税对国家安全是必要的。他们表示,华盛顿必须特别削减与中国的贸易,避免助力北京崛起,并确保美国永远不会依赖从中国的进口。但是,关税并非解决国家安全问题的利器。事实上,全面征收关税可能会让美国变得不那么安全。贸易战会破坏稳定。商品和服务贸易将各经济体相互联系起来,要求各国展开合作,因此有助于促进和平。切断或削弱这些联系将增加冲突风险。因此,华盛顿应该采取不同的策略。它不应奉行保护主义政策,而应把重点放在减少壁垒和加强全球经济联系上。它应该优先寻找确保所有美国人从全球化中受益的方法。(编译/郭骏)延伸阅读英媒:中国对加拿大和欧盟态度不一样 策略开始奏效了面对欧盟和加拿大的“关税大棒”,中国灵活的应对方式引发外媒关注。路透社9月13日文章分析称,中方显然在关税问题上对与欧盟谈判持开放态度,在做好反击准备的同时,有针对性地与个别欧盟国家开展一对一协商,这一策略似乎正在取得成效,比如刚刚结束访华的西班牙首相桑切斯就敦促欧盟重新考虑关税决定。与此不同的是,中方甚至未事先发出警告便对加拿大采取反制措施,直接对加方施以“震慑”。欧盟委员会8月20日披露了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的终裁草案,若27个欧盟成员国投票通过,将在11月初正式生效。报道说,尽管面临着美国方面施加的关税压力,中国并不希望与欧盟爆发贸易冲突,但中方已明确表示,如果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最高35.3%的关税,中方将作出反击。随着投票临近,中国采取了“胡萝卜加大棒”的应对策略,一方面发出反击警告,另一方面也在同欧盟主要国家就商业交易与投资事宜开展一对一协商。今年以来,中国已相继宣布对欧盟乳制品、猪肉、白兰地等农产品进行反补贴、反倾销调查。报道认为,中国对欧盟可能采取的潜在反击,将主要落在西班牙、法国和意大利这些支持加征关税的国家身上,波及他们对华出口的猪肉、乳制品和白兰地。而德国、芬兰和瑞典等没有推动关税的欧盟国家所受影响较小,中方采取的措施几乎没有影响到他们的出口品类。据业内人士此前透露,在7月的意向调查中,包括西班牙在内的12个欧盟成员国支持临时关税,4个成员国反对,包括德国在内的11个成员国弃权。“中国的策略似乎正在取得成效”。路透社注意到,本周刚刚结束访华的西班牙首相桑切斯,“出人意料”地敦促欧盟重新考虑加征关税的立场。“事实上,我们需要重新考虑这一决定,不仅是所有欧盟成员国,还有欧盟委员会都应该重新审视。”桑切斯在11日的记者会上说,“我们不需要另一场贸易战。对于西班牙来说,我们需要做的是成为欧盟与中国之间的一个建设性的力量,让双方找到一个符合欧盟和中国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据西班牙政府消息人士透露,桑切斯率领的代表团离开中国时感觉“西班牙现在更重要了”,并称西班牙与中国已接近达成猪肉产品关税协议。9月10日,桑切斯在中国-西班牙商务论坛上发表讲话(图/西班牙首相府网站)目前,中国是西班牙在欧盟外的最大贸易伙伴,西班牙是中国在欧盟内第五大贸易伙伴。中国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进口猪肉总价值约60亿美元,其中西班牙是最大的进口来源国。根据西班牙猪业联盟(INTERPORC)的数据,2023年西班牙向中国出口了超56万吨猪肉相关产品,价值12亿欧元。报道说,作为给西班牙的“甜头”,一家中国公司同意在西班牙建造一座价值10亿美元的工厂,用于生产制氢设备,这显然是对西班牙绿色雄心的支持。中国经济学家梅新育表示,在猪肉和乳制品方面,中国最大限度地拉高了支持加征关税的国家的“国内政治成本”,农业部门经常在欧盟政治中发挥作用,“中国是这些农产品最大的出口市场之一”。2023年,欧盟对中国的猪肉、乳制品和白兰地出口总额达到约100亿美元。欧盟去年对中国的出口总额超过2800亿美元。眼下,中国与欧盟在关税问题上的博弈还在继续。欧盟委员会新闻发言人12日称,中国机电商会和所有电动汽车生产商提交的关于欧盟电动汽车反补贴案的价格承诺解决方案均未达到要求,欧方打算拒绝相关价格承诺申请。中国商务部发言人13日对此回应说,中方注意到了欧方的相关表态。欧委会无视中国业界的诚意和努力,在未进行深入沟通的情况下,提出拟拒绝中国业界提出的灵活解决方案建议,中方对此深感失望。中方将密切关注欧方后续进展,并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定捍卫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欧盟内部就关税问题持续拉扯,但大洋彼岸的加拿大,似乎“铁了心”要把关税大棒挥舞到底,而中方的反击也相当干净利落。“中国似乎不想与加拿大进行谈判或作出让步。”路透社提到,与对待欧盟的态度不同,中国甚至没有事先向加拿大发出任何事关反制措施的公开警告。在加拿大8月末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100%的关税后,中方很快宣布对自加拿大进口油菜籽发起反倾销调查。其他反制措施还包括——将对加拿大采取的相关限制措施发起“反歧视调查”;依国内产业申请,对加拿大相关化工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将加方有关做法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等。值得注意的是,在中方作出反制后,加拿大甚至变本加厉,于10日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电池和电池零部件、半导体、关键矿物、金属以及太阳能产品等加征关税的潜在措施,启动为期30天的公众咨询期。9月10日,加拿大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方慧兰宣布,或进一步对中国电池、关键矿物等加征关税(视频截图)总部位于北京的咨询公司“Trivium China”农业分析师埃文·佩(Even Pay)说,与对待加拿大的态度相反,中国显然对与欧盟谈判持开放态度。“对于加拿大,他们直接采取了‘震慑’(shock and awe)手段。”埃文·佩说。加拿大驻中国大使馆没有立即回应置评请求。在9月12日举行的商务部例行记者会上,路透社记者问及:中国周一起对加拿大进口油菜籽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有分析人士指出,与中国对欧洲进口产品展开调查不同的是,没有任何中国相关产业机构通过提出投诉来推动调查。请问能否解释一下中国对待欧洲与加拿大产品的差异?这是出于怎样的考量?商务部发言人何咏前表示,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反倾销调查可以依据产业申请发起,也可以由调查机关依职权自主发起。相关证据显示,加拿大对华出口油菜籽存在倾销行为,并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考虑到中国油菜籽产业集中度低、涉及种植人员广,产业提起申请困难,中方依法自主发起调查,符合中国法律规定和世贸组织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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