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东南亚律师:希望与中国建立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来源: 证券之星
2024-07-09 15:41:09

  中新网昆明7月8日电(陈静 黄莹)8日,南亚东南亚法律人才培养交流会在昆明举行,来自中国、缅甸、老挝、泰国、印度尼西亚、孟加拉国等国的青年律师齐聚,与云南民族大学教师一道,探讨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与发展。多国律师表示:希望建立联合培养人才机制,设立跨国实训基地,加强各国法律业务的交流与合作。

  本次活动由云南海外联谊会主办,是海外侨界代表人士国情省情研修活动的内容之一。

  云南民族大学副校长许传坤在交流会上致辞称,目前,该校已开 齐全14个南亚东南亚国家15种官方语种专业,依托澜湄国际职业学院、澜湄职业教育联盟、澜湄国际合作研究院,为湄公河国家提供了5万余人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加强学校与国外法律人才间的联系、沟通和交流,探索南亚东南亚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理念、新路径。

  交流会上,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研室主任安琪作《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探讨》主题交流,该学院博士王毅婷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困境与出路探讨》主题交流。与会人员还围绕南亚东南亚法律人才培养进行了自由讨论。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开展跨国业务的企业客户越来越多,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北京市天元(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段秀峰在自由交流时说,不管是中国企业走出去,还是外资企业走进来,都需要具备双语能力、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

  段秀峰认为,高校是系统性培养法律人才的大本营,律师事务所则是人才实践的基地。未来希望与国内高校、各国律所合作,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为双方国际业务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不同国家间互派学生、律师交流学习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有效方式,我非常赞同这一做法。”来自缅甸安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如菊说,她在国际律所工作超过10年时间,其所在律所和对象国律所都会互派青年律师开展交流学习,这是快速了解对象国国情、国别法律的有效方式。希望未来缅甸与中国高校、律所都能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印度尼西亚Wiem Law Firm公司执行董事徐安智近两年才开始学习汉语,“因为每天都和中国客户交流,过去我要使用翻译软件,现在基本可以听懂了。”徐安智介绍,中国企业赴印尼投资必须要了解当地法律法规,而印尼的许多本土律师不会说汉语,“实践是最好的老师,非常希望未来与中国、南亚东南亚其他国家合作,共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他说。

  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光明表示,目前学院正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通过今天的面对面交流,学院愿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律所合作,探索建立境外实训基地,与各国携手培养优秀的涉外法治人才,助力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完)

  据悉,在该省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启动之际,浙江各级税务机关便以实地调研、税企座谈、入户走访等方式下基层、走企业、访群众,紧扣“全天候服务”常态化、“全过程服务”精准化、“全方位服务”系统化要求,倾听梳理企业涉税诉求,让浙江全省纳税人缴费人感受“春风”之暖。

  <a target='_blank' href='/'>中新社</a>北京2月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1日发布多名落马官员被公诉的消息,其中包括浙江省宁波市委原常委、鄞州区委原书记褚银良。

  主动权益类基金的港股仓位提升更为明显。东方证券研报显示,2022年四季度,主动权益类基金配置港股总市值达3927亿元,较去年三季度增加872亿元。具体来看,由港股通渠道配置的港股,去年四季度仓位中位数为8.68%,较三季度上升2.4个百分点;QDII持港股仓位中位数为50.86%,较三季度增加9个百分点。

  在廉政监督方面,坚持和完善对交易所的抵近式监督和对发行审核注册的嵌入式监督,从严管理审核注册人员、“两委”委员,坚决整治政商“旋转门”。

  <a target='_blank' href='/' >中新网</a>2月1日电 1日,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收到《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对本次行政处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调查;并推进相应整改。从严加强公司管理,强化相关人员对法律法规及规范制度的学习,引以为戒,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科笛集团还是一家“药明系”公司。成立3年,虽然亏损高达7亿元,却仍受云锋基金、红杉资本、泰康人寿、中金等知名机构投资者的青睐。

杨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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