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翰真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

杭翰真

杭翰真

植根流通业 沟通上下游

ta的内容6.2万
大图模式
评论
点赞
分享
放大字

国产一区在线视频|「それすっぼかせない」

2024-09-22 06:24:39
625

  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下属的武装派别卡桑旅当地时间8日晚间在其社交媒体上发布消息和视频,称该派别当天在汗尤尼斯 和加沙城等地打死打伤多名以军士兵,并击毁了以军多辆军车。卡桑旅同时表示,将不会屈服于以色列在军事上的压力,继续在加沙地带北部“抵抗敌人”。(总台记者 李超

杭翰真(记者 潘泓旺)09月22日,�

杭翰真(记者 杜品杰)09月22日,曾因“敲诈勒索罪”被羁押1004天的职业打假人黄林(化名),获得无罪判决后,于近日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2017到2018年间,黄林在东莞市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后,再向商家协商索赔。黄林举报的产品之一一年后,2019年11月27日,黄林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羁押,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此后黄林上诉,该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黄林再次上诉,最终于2023年11月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刑事判决,判决黄林无罪。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林有期徒刑六年发回重审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黄林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东莞中院二审判决书东莞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从2019年11月27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取保候审,黄林一共被羁押1004天。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支付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524289.76元。黄林称,其对精神抚慰金和法院没有道歉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打假人两年多次购买进口食品后索赔,金额超二十万元2015年,黄林成为了职业打假人。黄林告诉澎湃新闻,他是广西人,此前一直在广东惠州务工,2015年左右在新闻上看到了职业打假人相关新闻,觉得打假可以赚钱也不违法,便自学相关知识,开始了全职的线下打假之路。黄林说,惠州离东莞很近,他时常过去购物,注意到那边有很多进口产品。“有些产品无中文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日文标签能看出来产自日本核辐射地区。”他说,他先是去超市买类似的货,然后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在食药监局调解下,联系商家协商赔偿。他发来当时所举报的一家商家所售的曲奇产品图片,日文标签显示生产工厂为茨城县小美玉市西乡地1667。而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关规定,禁止从茨城县等12个受核辐射影响的都县进口食品。他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他在东莞辖区内举报了超百家商家,一部分商家被移交公安处理,对另一部分没有移交的,他称自己向纪委举报了食药监相关人员。将近一年后,2019 年11月27日,黄林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被逮捕。2022年8月26日被东莞中院取保候审。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二审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中,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黄林伙同他人,在东莞市石龙镇、桥头镇、常平镇等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随后通过食药监管理局的协商机制联系到商家,利用商家害怕被食药监管理局处罚的心态,多次向多名店家进行“敲诈勒索”。一审判决书提到,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黄林三次向石龙食药监分局举报东莞市石龙镇某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后黄林在该店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每张购买小票需要赔偿1000元为由,向该店老板单某某索要赔偿。2017年6月21日,被告人黄林以2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2000元,当日晚上,单某某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元。2018年1月6日,被告人黄林以10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10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晚上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9000元。同年2月26日,黄林以其妻名义向食药监管理局石龙分局举报该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以33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33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0元。此后,黄林用类似办法在十余家商铺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向当地市监局举报后再凭借多张购物小票向商铺老板协商索赔。两年间,黄林通过“打假”赚取了赔偿超二十万元,但其称,索赔金额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一审获刑六年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二审判决无罪一审判决书显示,2020年11月16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黄林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等。宣判后,黄林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11月2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22年9月21日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等。一审宣判后,黄林再次提起上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则提起抗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指控黄林的十一宗犯罪事实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仅认定第十宗犯罪事实,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导致法律适用错误及量刑畸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支持抗诉,认为一审起诉书指控的黄林所犯十一宗犯罪事实均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均应追究刑事责任。黄林则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无罪。主要理由包括对案涉商家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系公民的法定权利,对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的行政不作为或者行政乱作为提起行政复议,均不构成敲诈勒索等。二审法院东莞中院在查明事实中更改了此前一审法院关于黄林“敲诈勒索”“胁迫”等表述。二审判决书显示,经查明,黄林在东莞市石龙镇、常平镇、桥头镇等地的多个商店购买商品,后以无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后在监管部门查处过程中或作出行政处罚后黄林与案涉商家经协商获取相关款项后撤回投诉举报或行政复议。东莞中院认为,现阶段食品药品领域中知假买假或职业打假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未明确禁止以牟利为目的的个人知假买假行为以及否定其消费者的身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等的相关规定并未明确将食品药品领域的职业打假或知假买假行为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此外,案涉商家确实存在违法经营的行为。根据在案证据和食药监部门的查处情况,案涉商家所经营的案涉商品至少存在无中文标签的违法行为;且根据部分食品的外包装特征存在来源于日本核辐射地区、属国家禁止进口食品的较大可能性。东莞市中院认为,不足以认定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黄林所获得的款项数额并非于法无据,黄林具有投诉举报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综上,东莞市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认为,本案中案涉商家存在相关违法经营行为,黄林知假买假不影响其向案涉商家索赔,黄林所获相应款项并未超出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请求权基础和范围;黄林对食药监管部门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亦有权提出或者撤回行政复议;黄林实施的相关行为不符合恐吓、要挟的性质和程度,不具备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诉人黄林及其辩护人所提相关意见,经查成立,予以采纳。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及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理据不成立,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黄林的部分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法院依法予以纠正。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1)粤1971刑初5745号刑事判决;上诉人黄林无罪;随案移送的手机一部、人民币808.5元,发还给上诉人黄林。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赔偿五十余万元,当事人不服提起申诉二审判决无罪后,黄林向一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书。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赔偿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显示,赔偿请求人黄林以二审改判无罪为由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请求:1.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2.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0元;3.赔偿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4.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登报和在其官方平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法[2024]102 号)的规定,公布了自2024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462.44元。赔偿请求人黄林实际羁押1004天,依据赔偿申请人的请求,法院对其羁押1004天依法给予赔偿,其应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004天 x 462.44 元/日=464289.76 元。对于超出部分的申请,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精神抚慰金1000000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给赔偿请求人黄林的家庭、职业等造成的损害,酌情支持6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关于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为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申请。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因赔偿请求人黄林未能提供其受影响程度及范围,且法院的赔偿决定书即为对其名誉损害实质性的恢复,故法院对其该项请求不再支持。关于黄林请求赔偿其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该费用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最后,关于黄林请求赔偿生命健康赔偿金100000元的问题。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他们不是适格的赔偿义务机关,不应承担相关事项的国家赔偿责任。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并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下:支付赔偿请求人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 524289.76元。目前,黄林对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和法院没有道歉存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

纵览新闻记者 王营今年2月22日凌晨,继外公张某某来到外孙女白某家,向其索要钱财遭拒。张某某掐脖致白某死亡,并对其胸部等部位实施电击。张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近日,白某的妹妹小白发视频称,该案将于9月12日在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9月11日,记者联系到18岁的小白,她和姐姐白某是运城市盐湖区人,父母均已去世,家中只剩姐妹俩相依为命。姐姐今年20岁,原本是黑龙江省一所大学的大二学生。今年2月下旬,小白前往外地打工,姐姐留在家中,准备2月23日返回学校。返校前一天的2月22日,姐姐一整天都没有回复她的微信信息,当天晚上她联系朋友到家中查看,才发现姐姐已经遇害了。“22日凌晨3时30分左右,继外公张某某来到我家索要钱财,遭到姐姐拒绝后,殴打并使用电线勒住姐姐脖子,电击其嘴部、胸部等部位,最终导致姐姐死亡。”小白告诉记者,更令人发指的是,事后张某某在她家中坐等十几分钟,确认她不会回来后才离开现场。张某某1962年生人。小白说,张某某和外婆原本在河南郑州巩义市生活,去年外婆去世,今年春节后他来到运城市。“外婆曾照顾过还没成年的我和姐姐,与继外公搬到我们家里同住。不过,他后来没把钥匙还给我们,我俩也没换锁。”小白说,案发当晚,张某某用之前的钥匙打开了房门。“后来我翻看姐姐的手机,发现在姐姐遇害前一周,张某某曾在微信上向姐姐要几万元钱用来开养殖场。”小白告诉记者:“我妈妈3年前因车祸去世,有一笔赔偿金留给我们姐妹生活,姐姐没有给张某某钱,没想到因此遇害。而且,张某某自己有亲生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要向我们要钱!”小白还告诉记者,最近她收到通知,9月12日姐姐的案件将在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届时她将前往现场。“我姐姐的美好人生还没开始就被迫停止了,希望能判处张某某死刑。”她说。小白提供的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张某某,于2024年2月24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刑事拘留。经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4年3月8日被依法执行逮捕。图为当地检察院的起诉书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因家庭矛盾采用扼颈方式致他人死亡,并在现场等候预谋杀害他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在现场等候预谋杀人时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属于犯罪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图为起诉书内容9月11日,记者就小白反映的情况咨询了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宣传科工作人员称,他不清楚此事,相关业务科室正在开会,该院不接受电话采访。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延伸阅读18岁男孩疑遭64岁前邻居杀害 姐姐:妈妈还不知噩耗周某某与邓某某曾共同出现在公交站的监控画面中8月8日14时45分,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针对“18岁高三学生失联”事件发布警情通报,称失联学生周某某尸体已于7日晚找到。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男,64岁)已被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当日,记者从受害者周某某的姐姐处获悉,其暂不知道凶手的作案动机,“在查”。目前,死者母亲尚不知道儿子遇害的情况。姐姐8日凌晨曾在朋友圈发文“为什么,不是我”。周某某姐姐与弟弟感情很深,“我弟弟是我一点点带大的,从怀里就是我在带,他马上18岁,就差一天。”姐姐称弟弟差一天就过18岁生日了8月8日,武汉市蔡甸区警方发布警情通报。警方就男孩遇害发布通报据媒体报道,8月2日上午9点左右,周某某从武汉市硚口区宗关区域的家里离开。当天,家属多次联系周某某无果,向硚口警方报警。监控画面显示,周某某失联当天曾出现在汉阳的一个公交站。当时周某某与一名着灰色服饰的老年男子同行,乘坐一辆网约车在蔡甸区下车。据悉,有周某某家属表示不认识监控中的老年男子。(新闻报料请私信微信公众号“大河看见”)另据大皖新闻消息,周某某的姐姐称,凶手她认识,是以前的邻居,“说是失手(杀害),他一直都在撒谎。”“报警后,民警多次让我等候消息,失联后第二天我就在调查,一辆接一辆的公交去追查,由于警方提供了错误的时间和车辆编号,导致我白白浪费了几个小时时间。昨天(7日)早上警方找我要了查到的资料,当天晚上凶手就抓到了。”周某某的姐姐告诉记者,她还不敢让妈妈知道这个噩耗,怕她承受不住。据家属介绍,周某某是8月2日9时左右,从武汉市硚口区宗关附近离家后失联,出走时身穿白色上下装、黑色运动鞋,戴着黑框眼镜,随身携带了手机,失联后的轨迹贯穿了武汉市的汉口、汉阳、武昌三个大片区。此前,家属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周某某今年刚高考结束,成绩还不错,已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平时出门不多,高考后和朋友参加了几次升学宴,日常没有出现异常。8月8日上午,事发地所属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案件正在调查中,具体情况暂不便透露。

声明: 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回首页看更多汽车资讯

评论(99935)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搜狐我来说两句用户公约》

0/100 发表评论

《一婚生二婚熟》

谭磊不喜欢别人喊他的职务,让大家叫他“谭哥”。说话结尾时,总带个“噢呀”,那是当地人才会用的语气词。新京报记者 丛之翔 编辑 彭冲 校对 刘越镇上的人们常在夏天见他。沙石多镇,地处四川阿坝黑水县的山区。多雨的夏季,这里地质灾害多发,他总会去山沟附近的村子,挨家挨户敲门,提醒人们注意山洪。他叫谭磊,今年39岁,是这儿的镇长,大家习惯喊他“谭哥”。他常年穿一件黑外套,快步走在村道,劝这家的母亲不要喝酒,给那家的儿子寻医看病,陪创业者到政府部门办手续、签字,和独居老人聊家常。谭磊最后一次露面是今年7月24日。那天早上,昌德村附近发生泥石流,一名听力不好的老人被困,他在赶去营救的途中被泥石流卷走。失联四十多天后,9月5日,搜救人员在毛尔盖水电站库区尾水找到了谭磊的遗体。告别仪式在9月8日早上举行。上千人穿着黑衣、拿着菊花来送别。为防止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对附近的道路进行了临时管控。“他真是可惜了。”一位来悼念的村民感叹。▲ 谭磊(右一)在救灾现场。图源:中共黑水县委宣传部泥石流28岁的杨忠(化名)第一次见这样的雨。从6月底开始,几乎每天下一场,到了7月,雨声已经让人听得“麻木了”。他住在昌德村,村子在山脚,夹在两条山沟中间,黑水河从村旁流过。每年雨季,附近常发生山体滑坡,“每次都不大,土体几天就能清完。”7月22日,镇长谭磊出现在村子里。他看起来比以前更憔悴,眼角的皱纹更多、更深了。穿着那件多年没换过的黑外套,他站在一户正修葺房屋的人家门口,提醒工人们注意安全,“不要抱侥幸心理。”然后,他检查了村里的洼地,确认没有村民家中淹水,又逐户提醒“不要外出”后,快步离开,赶往下一个村子。此后的两天,雨越来越大,声音像“下豆子”。伴随着的还有大风和雷电,“打雷时地板都在震。”杨忠回忆。7月23日下午3点20分,阿坝州气象台将暴雨蓝色预警升级为暴雨黄色预警。那天晚上到第二天白天,阿坝州迎来了一次强降水过程。24日早上,杨忠被一阵嗡鸣声吵醒,他穿上衣服出门,发现水已经漫出黑水河河道,几百米外的山那边,黑褐色的泥石流沿着山沟倾泻,一股树木腐烂的气味扑过来,脚底开始震动。口袋里的手机也震起来。各村组的微信群都在发布撤离信息。作为应急值班人员,杨忠迅速组织村民撤离。上午9点左右,奶子沟村党支部书记罗尔基到镇上汇报工作,正好遇上了谭磊。谭磊换上了应急时常穿的那件迷彩外套,行色匆匆,“昌德村发泥石流了,我要去看看。”几个小时前,他还在奶子沟村提醒村民,泥石流将至,“好好待在家里,不要出去。”在转移、安置了324人之后,谭磊听说昌德村甲足组还有一位听力不好的七旬老人被困。上午10点10分左右,他率队前去营救。杨忠知道,那名老人的家在山沟边上。后来,他听在场的人说,在去往老人家的路上,侧后方突然出现泥石流,谭磊招呼其他人快跑,自己落在了队尾。等人们跑到安全地带,回头发现谭磊已经被泥石流卷走。在场的人“腿都软了”。之后,那名被困的老人被安全救出。“谭哥”找到遗体的那天,同事和村民举着横幅来接他。相识快八年,杨忠记不清谭磊帮过自己多少忙了。前些年,刚毕业的杨忠返乡创业。当地有大面积的森林,每逢10月,红色、黄色、绿色和紫色的灌木长满山岭,被称作“八十里彩林”。当地人都以此为契机,开办民宿,包括杨忠。开业前,要办一些手续。刚刚返乡,杨忠对流程不熟,就向来村里走访的谭磊请教。谭磊直接领着他去相关部门签字。不久后,民宿顺利开业。杨忠觉得这个镇长很“接地气”。谭磊不喜欢别人喊他的职务,让大家叫他“谭哥”。说话结尾时,总带个“噢呀”,那是当地人才会用的语气词。谭磊(右)和村民。图源:中共黑水县委宣传部“他对老百姓好。”奶子沟村村民泽力说。奶子沟村是谭磊到任后的第一个联系村。泽力记得,80多岁的同村村民托巴有一个患精神疾病的儿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夫妻年事已高,平时无法照顾。谭磊知道后,每月都去家里询问。经过谭磊的协调,托巴的儿子最终被送往医院治疗。谭磊出事后,泽力想去送一程。9月8日,他驱车三十多公里,赶到了追悼会现场。车上还有50多岁的同村人三郎彭初。三郎彭初和谭磊认识将近十年,曾是村里的贫困户,患有糖尿病。谭磊时常来家里看他,每个月至少两次。脱贫后,谭磊对他说:“以前你的医药费报销多,现在报销少了。以后有啥要帮忙的,我给你帮忙。”谭磊还帮过三郎彭初的前妻和女儿。前妻泽郎哈木患有慢性病,但很爱喝酒,女儿俄玛头有听力障碍。因为担心两人的安全,谭磊每周来村子里给泽郎哈木做思想工作,还走遍了村镇的小卖部,挨家挨户打招呼,“不要卖酒给泽郎哈木。”在追悼会现场,读完悼词,泽力和三郎彭初各献上了一朵黄菊。两人身旁,密密麻麻都是人,不少是从县城里自发赶来纪念的。“爸爸找到没有?”事发前一天下午,谭磊在黑水县开会。会议结束时已经是下午五六点了,妻子杨梅让他回家吃饭。但正在汛期,容易有突发情况,谭磊怕耽误时间,就和妻子在街上随便找了家面馆,吃了碗面。那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妻妹宋拉告诉记者,谭磊今年39岁,是阿坝州茂县人。小时候,他父母在黑水县工作,带他一起在这里生活。2007年,谭磊在黑水县参加工作,认识了杨梅,两人结了婚,还有了一个儿子。大约十多年前,谭磊被调去沙石多镇工作。一家人从此聚少离多。谭磊住在镇里,杨梅住在黑水县,儿子被爷爷奶奶接去都江堰读书。工作太忙了。昌德村的村民记得,有时候早上五六点钟,就能看到谭磊在村子里走访。每逢汛期,他常是正在吃饭,就被电话叫走。有一次周末,他难得回家和妻子团聚。结果吃饭时接到防汛命令,他放下筷子,起身就要走,“得上村里看看。”家人都说他是个“工作狂”。但谭磊也会想办法让家人感受到自己的牵挂。他每天都给家里打电话、打视频,杨梅每年过生日,他都会准备礼物和鲜花,还会做一桌饭菜。他还用花椒木给孩子做过磨牙棒,给杨梅写过“表白”小纸条。这些都被杨梅放进小盒子,好好收藏。一家人的照片总出现在他的朋友圈。今年6月,母亲过生日,谭磊没空陪,就提前在网上订了鲜花,还准备了卡片。谭磊和妻儿。图源:中共黑水县委宣传部杨梅总展望两人的退休生活:一起打麻将,耍农家乐,旅行。工作间隙,谭磊也会提起这事儿,说等有时间了,要多陪陪妻子和儿子。他失联的那些天,9岁的儿子谭勇(化名)问了很多问题。“爸爸找到没有?”“爸爸在河里面吃什么?”等不到答案,他偷偷拨爸爸的电话。但一直没人接听。值班编辑 古丽 李加减
昨天 06:24:39
铜仁市
回复

《独占契约蛮妻》 《腹黑Boss火爆甜妻》

  • 《爱在流年里》

    • 《快穿:千娇百媚为君来》

      《小弟个个是大佬》
    《以庶为贵》
《夺相》
昨天 06:24:39
铜仁市
关闭回复
0/100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 883 条评论

评论(646)

0/100 发表评论

{{item.userObj.user_name}} {{ item.parents[0].userObj.user_name }}

{{item.userObj.user_name}}

  • {{ item.parents[0].userObj.user_name }}

    {{ item.parents[0].content }}
{{ item.content }}
0/100 发表评论
查看更多 {{commentStore.commentObj.participation_sum}}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