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间江西累计约688万人次参与献血 献血总量1159万单位

来源: IT之家
2024-06-15 17:41:03

  中新网南昌6月14日电(记者 吴鹏泉)6月14日是世界献血者日。记者当日从江西省血液中心获悉,20年间,该省累计约688万人次参与献血,献血总量1159万单位合2318吨。

  当天,江西举办2024年世界献血者日表彰活动。此次活动由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江西省红十字会、共青团江西省委员会、江西省军区保障局主办,江西省血液中心承办。

  “无偿献血是临床用血的唯一来源。有时候,一袋血液就是生与死的距离。”江西省血液中心主任范为民在活动中介绍说,今年恰逢世界献血者日20周年,20年来,全省千人口献血率由4.68‰上升至10.38‰,一批又一批的爱心人士积极投身于无偿献血事业。

  血液是生命之源,是临床治疗和医疗急救中,救死扶伤、挽救生命的必不可少的稀缺医疗资源,是凝聚着献血者爱心、奉献给生命的珍贵礼物。

  “每当坐在献血椅上,看着鲜红的血液缓缓流进血袋,我觉得自己正为社会的公益事业尽一份绵薄之力。”在南昌市民魏辉辉看来,献血不仅是一种奉献,更是一种生命延续。

  卢子坤是江西农业大学一名大 四学生。他同样认为,献血不仅是一项无私的善举,更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我们的每次献血,都可能是他人生命中的一个转折点,是他们重新获得健康、重燃生命希望的重要机会。”

  当天活动现场,主办方为江西2023年新晋百次无偿献血者、2023年度无偿献血明星、2023年度志愿者服务之星等72名获奖代表颁发证书。

  范为民呼吁,希望广大无偿献血者和志愿服务者,一如既往发扬无私奉献精神,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希望能有更多爱心人士积极投身到无偿献血活动中来。(完)

  老司机还记得,今年4月初,山东舰今年首次出远海训练时,也曾从台湾本岛最南端的鹅銮鼻外约200海里经过,穿过巴士海峡进入西太平洋,当时台空军为此特意出动F-16V战斗机,拍摄了一张模糊不清的山东舰照片,以试图证实“一切尽在掌握”。;完成在台湾东部海域的联合演习后,山东舰又于4月24日左右,从距离鹅銮鼻东南方约120海里处返航,台湾中时电子报称,“相比上次距离台湾200海里,(山东舰)这次又朝台湾本岛推进80海里”。

  上述论文还提到,院校层次意味着学历质量,“名牌大学”的效应日渐凸显,最终毕业院校为重点大学对干部在行政阶梯上的晋升具有显著的正面影响。

  (十五)扩大社会人文交流合作。支持闽台两地各类民间组织开展常态化交流,鼓励符合条件的台湾民间组织在闽设立办事机构。支持厦门大学等加强涉台研究机构建设、与台湾各类智库交流合作。办好海峡论坛等两岸重大交流活动。实施闽台历史展示溯源工程,开展闽台族谱对接、寻根谒祖等活动。发挥妈祖等民间信仰精神纽带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信俗交流活动。鼓励台湾宗教界和其他社会人士来闽短期学修。支持闽台佛教、道教交流合作。建立健全平台企业促进闽台人文交流的激励机制。

  “如果发动机起火,断油路供应后,火情自然会得到抑制,按理说机舱内不应该出现冒烟或者火情现象,至少目前从现象上讲不太容易理解,所以我觉得可能需要更细致的调查。”

  答:违规提供线下场所或线上渠道为违法违规培训活动提供了基础环境,一些协助者在执法人员责令改正后仍然拒不改正,必须依法予以处罚,从源头上予以治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违法校外培训活动的情况存在,仍为其提供场所的;网络平台运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用户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违法开展线上校外培训,仍为其提供服务的,首先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答:依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授权(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等),结合校外培训治理实际,《办法》第六条至第十二条对校外培训执法管辖权限进行了明确。一是明确实施机关。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是执法主体,明确“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对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或赋权乡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的地区,要求主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对委托实施行政处罚作出指导和规范。二是明确管辖部门。规定对线下校外培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管辖。对经审批的线上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机构审批机关管辖;对未经审批进行线上校外培训活动的行政处罚,由违法主体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管辖。三是明确衔接机制。规定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等部门予以处罚,明确了“行—行”衔接机制;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确了“行—刑”衔接机制。同时,根据中央《“双减”意见》精神,市场监管、民政、工信、网信、公安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校外培训监管,严肃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

黄家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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