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医生”以“今”释“古”,展现文物“科技含量”

来源: 观察网
2024-07-01 04:35:05

  中新社西安6月30日电 题:“文物医生”以“今”释“古”,展现文物“科技含量”

  中新社记者 阿琳娜

  锈迹斑斑的青铜镜下“藏着”精美的纹饰,金扣带上的鎏金层只有约十微米厚,皇后冠饰的铜钗中用棉花当填充物……西北工业大学文化遗产研究院教授杨军昌表示,文物凝结有古人的智慧与技巧,希望通过现代科技“讲述”古代技术成就,同时对文物深层次的认知也将助力文物保护修复。

  从事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工作三十余年,杨军昌的研究领域涉及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实验室考古、古代黄金制品与青铜器工艺研究等。

  “出土文物经历史洗礼,不仅材料本体已劣化,而且表面被土壤及周边劣化材料的混合物包裹,致使文物表面形貌模糊,结构不清,材料属性不明等。”杨军昌告诉记者,现代探测、检测技术为文物原始形貌、内部结构、材料属性等相关信息的获取与研究提供了技术帮助与数据支撑。

  杨军昌举例道,通过无损探查,可以清晰显示被严重腐蚀的青铜镜的装饰图案;对于小尺寸严重腐蚀的鎏金铜饰件,也可以明确其原始形貌与内部结构,约十微米厚的鎏金层也清晰可辨。而对文物的深层次认知,为之后的研究、保护、修复等工作奠定了基础。

  多年来,杨军昌致力于用现代科技手段研究文物,展示文物背后的“科技含量”。在采访中他提到,兵马俑中出土的冷兵器,历时千年却锋利如初。如果可以用材料考古研究出这些剑、戈的制作工艺和材料,并和当时其他国家的兵器作比较研究,将有助于今人了解秦国的实力。

  “目前,我们通过模拟青铜器的凝固过程,可以观察青铜器铸造缺陷的产生机理与控制因素。”杨军昌解释道,从目前出土的青铜器可以看出,商周时期工匠们已经可以铸造出薄厚均匀且浑然一体的巨型青铜器,足以展现其高超技艺,通过研究一些小瑕疵产生的原因,将有助于理解当时的铸造工 艺及其技术水平。

  除开展文物原始形态、材料与古代工艺研究外,杨军昌带领的“材料科学与考古研究”团队还会进行文物材质劣化机理研究、文物保护材料的筛选与研发等。

  “文物的保护和修复等工作,都要基于对文物原始状况的综合认知,这会让文物保护修复更加科学化,使文物‘寿命’得以延长。”杨军昌介绍,比如金饰品上可能存在鎏金、错金、锻造等多种工艺,且金的含量有可能不同,在保护修复时就要采用不同的方式。

  在杨军昌看来,有些出土文物历经时间洗礼已残破不堪,目前无法修复,应该把这些文物以出土时的原始状态保留下来,同时通过科技手段,研究其材料、结构、工艺等,提取有用信息,通过建模、仿制等方式展现出来。

  “随着科技的进步,我们的研究路径会更加丰富,技术手段也会不断与时俱进,未来还有很多值得深研的空间。”杨军昌表示,将继续用研究成果展现中华悠久历史文化,讲述中国古代辉煌技术成就。(完)

  2018年,随州枣树林第190号墓出土春秋中期偏早的曾公[图2]镈铭文曰:“王客我于康宫。呼【尹】氏命皇祖建于南土,蔽蔡南门,质应京社,屏于汉东,【南】方无疆,涉征淮夷,至于繁汤。”皇祖是曾公的先祖,是西周初辅佐文王、武王完成克商大业的南宫适之子或孙辈,“我”在铭文中泛指南宫氏家族。由此文可知,昭王曾命令南宫氏建邦国于南土,其位置要能护卫蔡国与应国,成为拱卫汉东之屏障,并打通前往南方广阔疆土的通道,要能够向东涉水(汝水)去征伐淮夷,一直抵达繁汤(今安徽临泉)。要满足上述条件的地理位置只能在淮水上游以北,桐柏山脉北端以东。西周王朝应是自此时起,始将南国之淮夷视为重点。并将控制繁阳作为征伐淮夷的一个战略目标。传世曾伯[图3]簠为汉东曾国器,簠铭中曾伯诩其武功,言能驱除淮夷而安治繁阳,从而占有铜、锡运输之道的“金道锡行”。曾公[图2]镈铭文中所云昭王命南宫氏“涉征淮夷”也应是为了控制繁阳,打通王朝获取铜锡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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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队里的很多孩子,学习成绩是名列前茅的。”顾亚十分欣慰。他坚定地表示,自己是辅助孩子们学习之外的自信、爱好培养,但能够改变命运,能够真正走出大山的途径一定是知识,知识才能改变命运。

  布雷顿称,近期与他会见过的欧盟领导人都同意欧盟需要迅速采取行动,“在我最近的会见中,无论是与波兰总理、比利时首相、法国总统,还是今天与西班牙首相,我们都达成了共识,即我们绝对需要作出一个快速、协调一致的反应,这也是我将与委员会的同事讨论的事项。”布雷顿补充说,欧盟领导人“都抱怨我们反应太慢了”。

  巴黎天文台天体物理学家尼古拉·比韦说,这颗彗星直径据估算约为1公里,散发绿光,可能来自太阳系外围的“奥尔特云”,可能在此次造访后“被永久逐出太阳系”。詹姆斯·韦布空间望远镜也将密切关注这颗彗星,不过不会拍摄图像,而是研究其成分。

  曾某系重庆某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购房者杜某与曾某在某楼盘售楼部签订了《置业预算表》。随后,双方又签订了《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显示重庆某房地产公司为甲方、杜某为乙方,合同约定杜某向重庆某房地产公司购买房屋,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合同尾部无签字盖章。曾某在该合同附件五《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尾部甲方处签字,杜某在乙方处签字,未加盖重庆某房地产公司印章。

陈家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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