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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6 20: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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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雅安9月16日电 (刘刚)9月16日6时,受暴雨天气影响,四川雅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将三级防汛应急响应升级为二级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16日早上,雅安市交警支队通报称,截至2024年9月16日9时30分,雅安境内多条高速、国道、省道均有临时交通管制。

  雅康高速管制信息显示,2024年9月16日02时32分,因雅安段受暴雨天气影响,临时关闭大兴收费站及周公山收费站入口;2024年9月16日02时46分,因康雅向安乐隧道出口有落石,现关闭康雅向泸定服务区出口,关闭二郎山收费站、泸定收费站入口;2024年9月16日03时51分,因暴雨天气,临时关闭多功站、始阳站、天全站和喇叭河站入口,现雅康高速全线收费站入口管制。

  雅西高速管制信息显示,2024年9月16日04时30分,雅安至西昌方向,K1959路段因连续降雨,导致有树枝倾倒,占用超车道及行车道,现场已摆控。

  辖区路况信息显示,受强降雨影响,雨城区G351梯子岩、彩虹桥下穿、协和广场至三雅园河边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雨 城区中心城区内所有桥梁将于9月16日9时30分开始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芦山县交通管制信息显示,受9月16日凌晨强降雨天气影响,为确保出行安全,对部分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通行。国省干线—省道106线(芦山县城金花加油站至王家村至宝盛乡镇西山隧道)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农村公路­—县道X089芦太路(大岩腔)县城至双石镇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车辆及人员通行。(完)

杨佳莹(记者 张家宁)09月16日,#endText .video-info a:hover{color:#d34747;}

杨佳莹(记者 孙琳莲)09月16日,50岁的郝某某没有想到,在持砖反杀了持刀行凶的郭某某4年后,内蒙古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不予起诉决定书,让他站到了刑事审判的被告席上。郝某某的家属也始终没搞明白,郭某某为何要持刀行凶,“我哥和对方没啥深仇大恨,也不知道为啥要砍他。”据了解,2020年8月17日,郝某某与郭某某在电话中发生争吵,随后郝某某在抵达自家小区门口后,被郭某某持菜刀砍伤。与郝某某同行的王某上前将菜刀夺下并扔在路边后,郭某某跑离了现场。随后,三人又再次发生冲突,郝某某持砖头将郭某某打伤,而郭某某则在医院治疗20余天后死亡。一审法院认定,郝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随后,郝某某提起上诉。8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一审法院的判决书内容小区门口被人持菜刀砍伤双方再次相遇伤者持砖反杀对方2023年11月23日,郝某某被阿尔山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逮捕。对于他的被捕,其家人感到有些费解,因为早在2年多前,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就曾出具过一份不起诉决定书。而对于郝某某所涉案件,其家属则表示系2020年发生的一起伤人致死事件。据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8月17日21时许,郝某某与王某在用完餐后,由王某驾车离开。途中,郝某某与郭某某在电话中发生了争吵,后郝某某与王某驾车到某小区东门口与郭某某相遇。郭某某使用菜刀将郝某某头部、手部砍伤,王某将郭某某手中的菜刀抢下并扔到路边草地中,郭某某随即离开现场从小区东门南北道路向北跑去。郝某某与王某短暂交流后向郭某某离开方向赶去,在小区13号楼东侧路边,郝某某与郭某某发生争吵并厮打。王某驾车赶过来后,连踹郭某某两脚致其倒地,郝某某使用砖头击打郭某某头部数下,郭某某好友张某某赶到现场制止,后王某驾车与郝某某前往医院救治。张某某与他人将郭某某送医治疗。郭某某于2020年9月7日死亡。经鉴定,郭某某系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郝某某头面部外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同时,经鉴定,郝某某左侧颧弓骨折为钝器伤,砖块可以形成。案发后,郝某某对郭某某家属赔偿383000元并获得谅解。对于当时的情况,郝某某的家属告诉记者,郝某某曾说,当时王某把其送到小区门口,他下车才走两步,郭某某就突然窜出来,拿刀追砍他,“我哥都说不知道因为啥,他砍我,我跟他没有啥深仇大恨的。”同时,他们也一直很好奇,郭某某的菜刀是哪来的,“他不可能凭空出现一把刀。”另外,该家属还说,当时王某下车夺刀后,他与郝某某曾有短暂的几秒对话,“我哥跟王某说‘我去医院,完了你去取车’。我哥之所以往北走,是因为北面正好离小区门口八百多米,站在小区门口就能看见我们那唯一的一所医院。”一审法院认为不属特殊防卫伤者被判刑10年记者注意到,在上述判决书里,郝某某辩称自己当时是向医院跑的,郭某某在背后出现,并击打其左颧骨,其因此还手。其辩护人则辩护认为,郝某某的行为构成特殊防卫:1.郭某某持刀砍杀郝某某,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严重行凶行为,满足特殊防卫的前提条件;2.郭某某的不法侵害一直在持续状态并未结束;3.郝某某的自保行为没有主观伤害的故意,是因郭某某两次先下手攻击郝某某,郝某某被动反击。另外,王某也认为自己并不构成犯罪,其看到郭某某用砖击打郝某某,当时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就踹了郭某某。在证人证言方面,记者看到,证人张某某称,当天她因借书与郝某某多次通话,郭某某向她借钱后离开她家。后来张某某听到外面有人喊其男友(郭某某,前男友)打架了,她下楼给郝某某打电话称郭某某和别人打架了,让郝某某帮忙去看一下。张某某走到小区大门外,看见一个穿着白衣服的人在踢郭某某,郝某某也在用砖头击打郭某某。后张某某给他人打电话将郭某某送医,医生建议转院,张某某带郭某某回到自己家中,不久发现郭某某失禁、意识不清,遂与郭某某家人、朋友将郭某某再次送医。证人魏某某则称,自己当晚从窗户向外看,看到两名陌生男子从南侧过来,一人走在前面,说砍自己的人走在后面,二人吵架期间一名男子一直重复“你都砍我三刀了,还砍不砍了”,3分钟左右后,南边过来了一辆轿车,司机下车后问陌生男子“你认识他是谁吗,你凭什么打他啊”,被砍的人跟司机说“他都砍我三刀了”,后打了陌生男子面部一拳,陌生男子还手,被砍的人和司机一同将陌生男子打倒在地,被砍的人不知道拿了什么东西往倒地的男子身上砸了四下……法院认为,郝某某与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二人系共同犯罪。根据在案证据显示,郭某某在被夺刀后,已经逃离现场,结合二被告人对话时长及郝某某向北跑去的事实,可知此时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性和现实可能性已不存在。本案中,郭某某在向北跑的过程中,郝某某有充分时间有效避免后续事件的发生,但郝某某仍赶往郭某某的同一方向,并通过拉拽、言语刺激等方式与郭某某进行撕扯,后在郭某某被踹倒的情况下,仍使用砖头多次击打其要害部位,具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故其辩护人提出的郝某某构成特殊防卫的辩护意见该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郝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王某赔偿郭某某家属62284.27元。郝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成为二审审理的关键问题针对上述判决,郝某某与王某均提起了上诉。2024年8月12日,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记者了解到,二审开庭时控辩双方就郝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进行了激烈的辩论。郝某某在法庭上称,自己被砍伤后,打算前往医院,但在不远处再次偶遇郭某某并被殴打。其辩护律师也辩称,郭某某使用了菜刀具有故意杀人的特征,在王某夺刀之前没有停止的意思,具有导致郝某某死亡的可能性。郭某某的不法侵害一直在持续中并未间断,郝某某使用的是郭某某手中的砖头,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而郝某某朝医院方向躲避,恰巧与郭某某逃离方向一致。王某也在庭上称,他去取车过程中又看到,郭某某殴打郝某某,手里拿着砖头。公诉机关则认为,郭某某的刀被夺下后离开现场,伤害郝某某的意图实质已经结束,郝某某与郭某某再次相遇属于互殴,郝某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阿尔山市公安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通知书记者注意到,此前阿尔山市公安局曾出具一份司法鉴定书,上面显示,郝某某左侧颧弓骨折为钝器伤;其左侧颧弓骨折砖块可以形成。9月16日,郝某某的辩护律师朱孝顶告诉记者,案件并未当庭宣判,他们也将继续为郝某某做无罪辩护。红星新闻记者 孙钊 罗梦婕编辑 杨珒 责编 冯玲玲延伸阅读男子进入邻居家持刀伤人后被3人"反杀" 警方不予立案今年1月,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发生一起命案,谢某和邻居发生冲突,打斗中谢某进入邻居家中持折叠刀刺伤两人,之后被邻居三人反杀。尸检报告显示,谢某遭他人用易于挥摔砍击的锐器(如菜刀类)多次砍击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当地公安局做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邻居三人的行为为正当防卫,不予刑事立案。谢某家属和代理律师认为,冲突由对方引发,并且对方三人已压制住谢某一人,砍数十刀致死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邻居骆某则表示,对方持刀进入自己家中伤人,如果不还击,自己全家可能都会被杀。多名律师告诉红星新闻,判定防卫是否超出限度,不能以事后冷静的标准判断,而要考虑当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宁远县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死者母亲:儿子进入邻居家后被“反杀”两家人因建房一直有纠纷谢某母亲唐女士告诉红星新闻,1月4日早上6点左右,儿子谢某在门口散步,回来说被邻居骆某在二楼吐口水,自己当时劝儿子不要和对方发生冲突。唐女士称,儿子再次出门没多久,自己就听到外面儿子和骆某丈夫在争吵。当时骆某丈夫正要骑车去卖水果,在自己的劝阻下,儿子和骆某的丈夫停止争吵并离开。她称,儿子离开时,骆某持续辱骂自己儿子,于是儿子再次返回和她发生肢体冲突,并在推搡中进入骆某家中,自己劝阻时被儿子甩开。这时听到家中孙子大哭的声音,就先回家照看孩子。几分钟后她返回骆某家时,发现儿子已经被骆某和骆某儿子、儿媳三人制服,骆某正持刀砍儿子,并声称要把自己一起砍死。唐女士看到儿子的衣服凌乱,裤子都掉下来了。唐女士说,自己被威胁后连忙回家报警,在警察到来后一起回到骆某家中。此时,她看到现场有血迹,儿子趴在地上,之前凌乱的衣服又被穿好。和警察同时来的医生表示,儿子心脏停止跳动,已死亡。唐女士表示,之后,儿子尸体被送去殡仪馆,自己到公安局做笔录,邻居也因受伤被送到医院。唐女士说,自己在公安局待到第二天才离开,邻居骆某儿媳期间也去做笔录。骆某和她儿子一直住在医院。唐女士在询问案件进展时,被告知儿子持刀进入别人家伤人时被反杀,对方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唐女士称,那把刀并不是儿子随身携带的,她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2月4日,唐女士收到宁远县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骆某三人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唐女士称,之后的刑事复议、市公安局复核、县检察院审查,均支持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决定。唐女士表示,她和骆某两家因为建房问题一直存在一些纠纷。2020年时,骆某和其丈夫丢了自家的下水道水管并辱骂自己,儿子在和他们争吵中打了骆某丈夫,被判刑一年。邻居:对方进家中持刀杀人三人为自救才“反杀”9月10日晚,红星新闻联系到唐女士的邻居骆某,她和丈夫讲述了当时的经过。骆某说,她丈夫早上骑三轮车准备出门摆摊卖水果时,谢某挡路不让她丈夫走,双方发生争吵,自己报了警。谢某当时拿着个袋子,刀就在袋子里。骆某表示,丈夫离开家后,谢某就持刀进入自己家中,插了自己五六刀。自己大喊“杀人了”“快点来人”,在楼上休息的儿子只穿短裤就冲了下来阻止他,然后自己从厨房拿起菜刀砍他。骆某丈夫则表示,这就是正当防卫,如果不砍死对方,自己全家都要被谢某杀死。妻子被刺了9刀,受伤很重,住院很多天,至今还有后遗症,伤口处时常感到疼痛,儿子也被谢某刺了5刀。事情已经过去8个多月,自己一家一直在外面租房住。对于制服及砍谢某致死的过程,骆某丈夫拒绝谈论,表示可以去公安局了解具体情况。骆某丈夫称,两家并没有什么矛盾,谢某好吃懒做,一直想称王称霸,村里人都不敢跟他说话。几年前的那次冲突,自己并没有和他吵闹就被他打到轻伤,谢某也被判了刑。骆某丈夫表示,那件事后他可能一直不服气,想报复自己一家人。公安机关认定属正当防卫,不追刑责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成立谢某的尸检报告显示,谢某系遭他人使用易于挥摔砍击的锐器(如菜刀类)多次砍击致全身多处裂伤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报告还显示,谢某头颈部有44处损伤,除了14处外,其余损伤均为创缘整齐的创口。谢某的上肢和下肢还分别有12处和3处损伤。谢某代理律师、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兵表示,谢某没有要杀死骆某的目的,他拿的折叠刀只有7厘米左右,没有刺向骆某等人的致命部位,并未造成严重伤害。但骆某及儿子、儿媳将谢某压在身下后,持菜刀对其头颈部和四肢砍了数十刀,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谢某当时手持的折叠刀林小兵表示,谢某四十多岁,骆某的儿子不到三十岁,三人在体力上有明显优势,并已将谢某控制在身下,还要继续向手部、脚腕、头颈部砍数十刀致其死亡,超过必要限度。林小兵提到,现场监控拍下了几人前期冲突过程,但骆某三人压制谢某并将其砍死的地点刚好位于监控盲区,没有拍下视频证据。红星新闻在监控视频片段中看到,谢某持刀进入盲区,一名大龄女性(谢某母亲)对其拉扯但被他甩开,之后视频中听到喊叫声。一名只穿短裤的男子下楼跑进监控盲区,视频中听到持续的喊叫声和“拿刀砍他”的声音。之后一女子拿起桌上的菜刀进入监控盲区,视频中只能听到混乱的喊叫声。2月4日,宁远县公安局做出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提到,“经审查认为骆某、李某、彭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2月20日,宁远公安局的刑事复议决定书认为,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维持原决定。4月28日,永州市公安局的复核决定书同样决定维持原决定。8月5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的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经检察院审查认为,宁远县公安局说明的不立案理由成立。对此,林小兵认为,不管最后是否认定为正当防卫,警方至少应该立案调查。谢某母亲认为,杀害自己儿子的人应该承担责任。检方出具的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9月10日,红星新闻致电宁远县公安局了解案件情况,一名工作人员称,不接受媒体采访。9月11日,记者致电永州市公安局宣传科询问案件进展,但未获回应。律师解读:防卫是否超出限度要充分考虑当时的紧迫状态《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2020年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出台《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特殊防卫的适用做了具体规范,其中提到“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但该意见也提到,要准确把握界限,防止不当认定,对于虽具有防卫性质,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依法认定为防卫过当。京衡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余超表示,对于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认定,应当按照上述意见的精神,不能以事后客观冷静的标准去判断,而是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律师杨航远认为,在遭遇人身伤害特别是被侵入私人空间进行人身伤害时,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界限标准,应当是是否免除内心的恐惧,免除的方式就是确认对方彻底没有反抗能力。这个过程中,行为人出现泄愤举动,应当认定为基于恐惧的应激反应。杨航远提到,现实执行中,很多司法机关在认定正当防卫时都持有保守态度,不会轻易作出正当防卫的判定。过去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判定,经常会强调伤害的对等性,类似你踢我一脚我还你一脚。但这种对等性评估往往是在安全环境下作出的,在应急情况下,当事人的评估往往和事后平静下的评估并不一致。

封面新闻记者 周翼9月16日,网友发视频称昆山一男子关窗户,被台风吹下楼不幸身亡。16日,当地社区一工作人员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公安机关已经在处理了。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一男子坠落在楼下停着的车顶上,车顶被砸出一个大坑,视频配文称“台风来袭,一男子关窗户被风吹下楼不幸身亡”。另一个相关视频称当事人从22楼坠下,已不幸身亡,或因拍摄视频所致,事发地为昆山花桥棕榈湾小区。网友发布的视频截图 图据网络9月16日,棕榈湾小区所在社区工作人员告诉封面新闻,事件发生在16日当天,公安机关已第一时间出警处理,“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要问下出警的派出所”。随后,封面新闻记者致电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称该号码为报警号码,不接受电话采访。据苏州气象消息,截至16日11时30分,台风中心已经进入昆山境内,苏州市大部地区已进入其9级风圈,即将进入10级风圈。苏州气象提醒,台风天气风大树木易折断,电线易吹断导电,带来很大风险。接下来,台风对苏州的影响还将持续增强,千万不要在外面逗留,如果此刻您还在室外,请务必尽快就近躲避。如果此刻您正在家中,请务必闭紧门关好窗。延伸阅读南昌突发强风3人坠亡 业主:有祖孙连人带床垫被卷下楼3月31日凌晨3时左右,南昌局部突发短时强降水、强雷电、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当晚,当地八月湖路一小区因强对流天气三人坠亡引发关注。多位业主介绍,出事的3人中有两位是祖孙俩。凌晨两三点,60多岁的奶奶和11岁的孙子一起在房间睡觉,被大风连人带窗户、床垫一起卷到外面。11楼的一位60岁老人也被狂风卷下楼。高层窗户被吹倒4月1日,负责该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次意外是天灾,“(公司)已经陆陆续续在做排查,清理掉落的瓦片等,具体信息可以咨询官方工作人员。”该小区所属社区工作人员介绍,经初步排查,三人系意外坠楼身亡,目前社区正在处理灾后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据央视新闻消息,3月31日凌晨,江西省南昌市出现大风雷电和强降雨天气。记者向多个部门核实,此次强对流天气已造成南昌市4人死亡,10余人受伤。一小区三人意外坠亡物业:系天灾,正做安全排查据极目新闻报道,南昌市南昌县应急管理局证实南昌县八月湖路一小区当天因强对流天气有三人坠亡。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小区系南昌伟梦清水湾小区,2015年竣工。4月1日,该小区一名住在高层的业主告诉红星新闻记者,31日凌晨,她睡梦中发现整个房子都在晃动,外面是气旋风。起床发现,家中的窗户玻璃在这次强对流天气中被吹成碎片,客厅也站不住人。该业主介绍,第二天,她发现许多业主的整面玻璃直接被吹倒,还有连人带床垫一起掉下楼的。高层许多玻璃都是碎的,树也倒了一大片,停在楼下的车子也被砸得千疮百孔。第二天上午,小区物业通知了业主登记受损情况。多位业主介绍,出事的3人分别住在该小区某栋的20楼和11楼,其中两位是祖孙俩。同栋一位业主介绍,她听说20楼出事时,家中60多岁的奶奶和11岁的孙子一起在房间睡觉,凌晨两三点,被大风连人带窗户、床垫一起卷到外面。11楼的一位60岁老人也被狂风卷下楼。上述业主介绍,出事的几人后来在一楼电动车棚附近被找到,但已不幸遇难。高层窗户被强风损坏针对三人坠楼身亡事件,江西鑫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小区的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此次意外是天灾,“(公司)已经陆陆续续在做排查,清理掉落的瓦片等,具体信息可以咨询官方工作人员。”该小区所属社区工作人员介绍,经初步排查,三人系意外坠楼身亡,目前社区正在处理灾后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当地预计一周内仍有强对流天气专家:在室内应远离门窗等据悉,江西南昌市气象台3月31日1时45分发布了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6小时内,部分地区降水可达50毫米以上,局部可伴有短时强降水、强雷电、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当晚,南昌市南昌县政府回复媒体称已组织救援力量前往各地区受灾现场。市民收到的天气预警4月1日上午,多位南昌市民收到南昌市减灾办等部门发布的天气提示,称预计4月1日至6日南昌市有一次强对流天气过程,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做好自身及家人安全防护,出行远离树木、临时搭建物、广告牌匾、高空建筑物等危险部位,减少雷雨大风天气时的室外活动,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据《中国气象报》,每年三四月,江西、云南、贵州、广西等多地可能会遭遇强对流天气,冰雹、大风、雷电、强降水在短时间内轮番登场。强对流指伴随有雷暴的对流性大风(≥17.2米/秒)、冰雹和短时强降水(≥20毫米/小时)等天气。据介绍,短期预报一般很难准确地标注强对流天气会出现的具体位置。目前,世界上各国对于强对流天气可能性的预报都是一种潜势预报,即在某一个相对长的时间段里,某个地区发生强对流天气的可能性。而提前几分钟、几十分钟或几小时发布短时临近预报和预警信息,则可以有效地弥补长时效预报能力的不足。气象专家提醒,强对流天气最好在室内避险。当已经面临龙卷风威胁时,如果在户外,要观察龙卷风动态及时避开其行进路径,如果在室内,则远离门、窗和房屋等外围墙壁,躲在比较坚固的、永久性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物中抱头蹲下,最安全的地方就是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如在电杆倒下、房屋倒塌等紧急情况下,应及时切断电源,以防止电击人体或引起火灾;乘汽车外出遇到龙卷风时,千万不能开车躲避,也不要在汽车中躲避,应立即离开汽车,到低洼地躲避。红星新闻记者 蔡晓仪 实习生 周松编辑张寻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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