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雨纯海边|「ちょっと訊きたいんだけれどcそういうのが日常生活の中で何かの役に立ってる」
每经记者 石雨昕 每经编辑 陈旭
丁一凡,太和智库高级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是法国波尔多大学法学院政治学博士,曾在美国约翰·霍布金斯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做过访问学者,并曾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发展研究所的副所长。
丁一凡对汇率问题、环境保护、国际贸易等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曾发表过有关经济全球化、欧元、知识经济、国际金融危机等专著7部,发表过学术论文数十篇。
近日,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宣布,将联邦基金利率目标区间下调50个基点。这一降息决定将对我国进出口企业产生什么影响?中国的外贸企业该如何应对市场的新变化?
在9月20日于北京举行的第八届太和文明论坛国际关系分论坛期间,围绕上述问题,丁一凡接受了《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的专访。
NBD: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贸易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我国是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规模仅次于美国。请问美联储降息将对我国进出口企业产生什么影响?
丁一凡:美联储降息通常会引起美元的贬值,继而带来人民币相对美元升值,过去常说人民币升值一般会对中国的出口产生负面影响,但这一观点放到现在并不完全适用。
当前,中国出口至美国的商品具有很强的不可替代性,尤其是技术含量高的产品,无论汇率如何波动,美国对这些商品仍有大量需求,因此美元贬值及人民币升值导致的汇率波动,并不会显著削弱其出口竞争力。
NBD:为何说中国出口商品具有很强的不可替代性?近年来,中国出口产品有哪些新特点和新趋势?
丁一凡:近年来,以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为代表的“新三样”产品出口不断扩大,出口优势不断巩固,我认为最重要的原因不是其价格优势,而是产品本身具有优越性而不可替代。
以新能源汽车为例,我认为,中国电动车行业近年来的高速增长并非源自传统汽车制造业的推动,而主要是受到互联网企业和互联网思维的影响。
我们可以看到,一方面,造车新势力如蔚来、小鹏等,背后的投资力量多源自互联网领域,这些企业创始人及投资人具有的互联网基因促使他们将电动车视为一个智能移动终端,而非单纯的交通工具。
相比之下,欧盟和美国虽然也涉足了电动车领域,但并没有使用互联网导向的模式造车,因此中国电动车行业凭借制造技术优越性和产品创新性,如智能化、网联化特点,实现了超越传统汽车制造的产业升级,产品也因此受到国际市场的高度认可,进一步巩固了中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领先地位。
NBD:日前,美国确定对部分中国制造的产品提高关税。面对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和地缘政治风险,中国外贸企业应如何应对?
丁一凡:一方面,中国企业应积极探索与全球其他地区如欧洲、东盟等企业的合作机会。另一方面,在当前科技革命背景下,中国传统企业通过数字化转型可以为其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这一转型过程虽极具挑战,涉及广泛的数字技术应用及传统产业改造,而且可能涉及企业间重组等,却是实现产业升级和竞争力提升的关键路径。
NBD:目前,全球产业链格局正加速重塑,全球经贸格局或将经历剧变。与此同时,今年8月我国出口超预期保持高速增长。您认为这种向好的出口形势在未来能否持续?产业转移是否会对我国外贸企业产生影响?
丁一凡:现在我国产业转移只是将部分生产环节从本地转移到全球其他地区,比如一些生产组装环节虽部分转移到越南、墨西哥等成本或者关税更低的国家,但核心产业链仍根植于中国。
举例来说,近年来中国对美直接出口份额有所减少,但中国占全球出口份额却在提升,其中,中国对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等国的出口上升。认真观察中国出口贸易这些年的变化,就会发现原材料和半成品通过东南亚国家加工以后,最终依然流转进入美欧市场。
也就是说,现在中国与东盟互为最大贸易伙伴,但中国对 东盟的贸易出口大部分不是最终产品,而是中间产品。这些中间产品在东盟国家经过组装,又出口到美国或欧洲。
从全球的贸易统计来看,中国对东盟的贸易出口增加,东盟国家对美国的贸易出口也在增加。伴随着中国企业“出海”提速,中国和东盟以及拉美的产业链融合的趋势将进一步加强。
NBD:消费、投资和出口被视作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您认为未来这三者对中国经济的贡献率会发生什么变化?
丁一凡:未来一个时期,我国国内市场主导经济循环的特征会更加明显,但也要看到,当前国内消费依旧较为乏力,疫情之后的消费市场并没有像预期那样出现强势复苏。
从宏观政策层面来看,当前我国央行购入长期债券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缓解债务压力,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值得注意的是,在金融“去杠杆”过程中,要始终注意温和有序,给予经济一定的缓冲空间,维持好居民的消费能力,防止因失业率上升等因素导致的偿债困难,进而影响整体的消费动力。
封面图片来源:主办方提供
责任编辑:郭建
黄冠伶(记者 杜家瑜)09月22日,戈瓦尼被警方逮捕当地时间9月13日,来自英国布里斯托尔的29岁女子申尼萨·戈瓦尼(Shenissa Govanni)在威斯敏斯特裁判法院被判处18个月的社区服务,包括30天的康复活动要求和100小时的无偿工作。戈瓦尼穿着黑色大衣戈瓦尼最初被捕是因为她在今年2月17日参加了亲巴勒斯坦的抗议活动,当时她穿了一件印有哈马斯头像的黑白T恤,并在标牌上写着,“85%的哈马斯士兵是孤儿”。但值得注意的是,戈瓦尼衣服上的哈马斯并不是普通士兵,而是他们的发言人阿布·奥拜达(Abu Obaida)。也因此,戈瓦尼当场就被伦敦警方逮捕了。地区法官丹尼尔·斯滕伯格(Daniel Sternberg)在法庭上批评了戈瓦尼的行为,他认为“以某种方式或在某种情况下让人有理由怀疑”戈瓦尼支持哈马斯。戈瓦尼举着巴勒斯坦国旗斯滕伯格法官告知戈瓦尼,“很明显,你很清楚你的T恤上展示的是什么形象,但你依然选择穿上它。”而据《每日邮报》报道,在戈瓦尼参加抗议的前几天,也就是2月13日,她曾与友人谈到有关这件T恤的事情,并开玩笑说,她很可能会因此被驱逐出境。但戈瓦尼的辩护律师努尔·海达尔(Nour Haidar)并不认为她说这些话会伤害到其他人,并表示这只是她与朋友之间的私人谈话,而且也没有证据表明她将这些内容发布到社交媒体上。街上抗议的人群海达尔解释称,戈瓦尼穿上哈马斯T恤只是为了抗议中东长期以来的“暴力循环”,以及对该地区战火不断的“批评”。这位律师还指出,戈瓦尼一直在“努力理解战争的意义”,她对战争给中东地区带来的“伤害和痛苦”感到“极度痛苦”。据悉自从去年10月起,戈瓦尼就对巴以冲突非常关注,她在与朋友聊天时就曾提到,“整个国家都被摧毁了,但我们应该像往常一样继续生活。”“我不谴责哈马斯,也永远不会谴责他们。”被轰炸的加沙城而去年12月15日,当看到有很多巴勒斯坦小孩被炸死后,戈瓦尼更是控制不住情绪,抱着她的侄子一直哭。但在法庭上,戈瓦尼坚称她“不支持哈马斯,也不是哈马斯的支持者”,并表示“我希望看到所有人都享有和平,不再有不必要的死亡。“海达尔律师也为戈瓦尼辩护称,这件事对她产生了“严重而深远的影响”,她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因此“深感懊悔”。哈马斯武装分子之后,斯滕伯格法官对戈瓦尼进行了综合评估,包括“对她性格的正面评价,她在被捕后的精神健康状况,以及她在被捕后受到的网络争议”,并给出了判决。斯滕伯格表示,虽然没有证据表明戈瓦尼穿着哈马斯T恤对其他人造成伤害,但她依然要接受社区惩罚,同时还要支付85英镑(约合790元人民币)的诉讼费和114英镑(约合1060元人民币)的受害者附加费。图源:Dailymail,Bing
黄冠伶(记者 谢淑真)09月22日,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曹雪娇近日,河南许昌的曹女士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持续关注。9月11日,当事人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其父亲曾在2023年打伤母亲后被判刑,今年8月才出狱。此前父亲也有家暴母亲的行为。目前,她母亲已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正在等待法院的通知。对此,曹女士的父亲曹某某表示,除上次因将妻子打伤入狱外,此前他未对妻子动过手,同时也否认女儿曹女士提到的他长期家暴一事。母亲被家暴曹女士向记者介绍,她是河南许昌人,母亲闫某某今年53岁。曹女士母亲被家暴的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23年9月4日,在外务工多时的父亲曹某某回到许昌家中。当晚,父亲与母亲发生争吵,之后便对母亲进行殴打,包括扇耳光、拖拽母亲身体等。期间,母亲想从家中逃走未果。几小时后,曹某某睡熟了,母亲才得以从家中逃跑并报警。据曹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2023年9月5日凌晨5时30分许,母亲给她发了被家暴的照片,拍照时,闫某某口中已吐出鲜血。曹女士母亲在医院住院期间(图源:受访者社交平台)曹女士表示,事发前,她知道父亲回家了,她还特意和父母打了视频问候,没想到后来却发生了上述家暴的事情,“突然被打,我妈都没反应过来”。曹女士告诉记者,知道母亲被打后,她赶紧让母亲到大医院进行检查。许昌市人民医院当时出具的相关诊断报告及出院记录显示,闫某某左侧颌面部、眼周、胸部等软组织挫伤并皮肤擦伤,右侧肋骨骨折,左眼球挫伤。父亲因家暴被判刑曹女士赶回家,看到母亲被打后的样子,坚持报警并做伤情鉴定。2023年10月,闫某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10月28日,曹某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经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实施逮捕,并由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据该案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曹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曹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曹某某被拘留后,闫某某提出离婚,并申请判离,不接受调解。2024年1月16日,闫某某和曹某某的离婚纠纷案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立案。但因曹某某在看守所内等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开庭,闫某某只能先于2月28日撤回诉讼。8月初,曹某某出狱,但仍不愿意与闫某某离婚。因撤诉后要半年才能进行二次诉讼,所以在此期间,闫某某也无法再提起诉讼离婚曹某某出狱后,曾扬言伤害闫某某,此事在闫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曾提及。闫某某也从家里搬了出来,在一个偏僻的地方租房,以免被曹某某找到。9月2日,该案开庭,当庭未宣判双方离婚。曹女士称,2023年9月并不是父亲首次家暴母亲。她记得,有一次,她父亲从外面一回来就把母亲踢倒在地,所以她才用“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做视频标签。对此,曹女士父亲曹某某于9月11日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在2023年9月份事发前,他没有动手打过闫某某。双方在生活中有“小打小闹”的争执互骂,但未动手,同时否认长期家暴闫某某一事。对于女儿的说法,他表示“不能相信”。此外,对于离婚纠纷一事,因家中有拆迁房,曹某某认为是妻子女儿想让他净身出户,所以他才一直不同意离婚。对此说法,曹女士表示,在离婚纠纷中,是父亲向母亲索要高额财产,而家中没有,才导致婚没有离成。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曹女士称,她将母亲被家暴的视频发布到网上,是担心离婚官司会拖太久,没有人限制曹某某的行为,母亲的处境也会变得危险,而她又在外地工作,无法时刻保障母亲的安危。曹女士微博截图曹女士发布的视频引起众多网友和许昌市有关部门的重视。9月9日,许昌市妇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为闫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智娟律师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与此同时,何智娟律师还指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如果被申请人在保护期内仍然实施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家庭成员人格权的再次侵害,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漠视,应当坚决依法惩治。如果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给予训诫,也可对其进行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9月10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许昌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会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意愿,维护其权利。另外,妇联会积极地和法院进行沟通,能做尽做,他们会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9月11日,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她母亲已经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也在等待法院的通知。据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某与被申请人曹某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9月4日,闫某某被林某某殴打致轻伤二级。2023年12月28日,曹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根据闫某某提交的相关证据,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某对申请人闫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某进出闫某某住所。相关新闻女子称“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最新进展: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签发近日,河南许昌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关注。发帖女子表示,其母亲闫某长期被父亲曹某家暴,去年下半年母亲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后父亲获刑八个月。出狱后,父亲继续对母亲及其近亲属实施恐吓,称要“砸了”母亲目前的住所。该女子还提到,今年1月,其母亲已提起离婚诉讼,后由于诉讼到期而撤诉。目前,母亲已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于9月2日开庭。“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让我妈妈可以尽快离婚。”9月9日,许昌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表示,曹某此前确实存在家暴行为,已被依法处理。针对闫某目前的处境,许昌市妇联代闫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9月10日,发帖者、闫某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已向母亲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与被申请人曹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5年登记结婚。2023年9月4日晚,曹某与闫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后,曹某将闫某殴打致轻伤二级,曹某已于2023年12月28日被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经查,闫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对申请人闫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进出闫某住所。9月10日晚,闫某的女儿再次发文称,当地妇联已联系法院协调,对于闫某的离婚诉求,法院将“尽快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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