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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龙胜|直子はまた髪を上にあげてc髪留めで止めた。

2024-09-17 22: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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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湖北省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区新闻办,近日, 网传“黄石开发区·铁山区太子镇多名穿制服人员被指殴打村民”。铁山区获悉后,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将依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央视新闻客户端 总台记者 孙丽鹏)

王吉泰(记者 杨健豪)09月17日,�

王吉泰(记者 黎轩学)09月17日,封面新闻记者 罗田怡 杨金祝 图由受访者提供休假时和朋友外出旅游,本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但对于李女士(化名)来说,却在旅行中发生了一件糟心事。近日,李女士向封面新闻“云投诉”爆料,9月8日晚,她和朋友一行三人入住甘肃张掖华住会旗下的星程酒店时,在凌晨12点半左右,有人自行刷卡进入房内,这让她们受到了惊吓。事后,酒店解释是保安带着维修工人来修窗帘,开错了房间。李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认为酒店管理存在严重问题。同时在事情发生后,酒店虽然有和她们取得联系,但对酒店的处理方式和道歉态度都表示不满意。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希望得到酒店官方以及华住集团公开道歉。事发时的监控视频截图三人入住酒店后凌晨遭陌生男性刷卡进入李女士和朋友一行三人此次到甘肃旅游。9月8日,她们通过携程旅行预定了星程酒店(张掖西站区政府店),入住的房型是一间复式家庭房。她告诉记者,在当天晚上11点半左右办理入住后,她和朋友们就在房间里休息。李女士告诉记者,事发时正好是晚上12点半左右,当时两人正在卫生间,其中一人在洗澡,一人在盥洗间洗漱,还有一人在一楼床前休息,但是衣冠不整。“当时我听到关门的声音,以为是同伴出去了,所以没有在意。”李女士表示,直到同伴洗完澡出来了,大家聊起来后才知道根本没有人出去过,很有可能是外面有人进来过。意识到这一点的李女士,立刻给前台拨打了电话,要求他们查看监控核实是否有人进来。“当时前台给我说的是他没有权限查看监控,要等第二天才能查看。酒店当晚便没有采取任何调查和安抚措施”。到了9日早上9点,李女士收到酒店工作人员发来的短信,希望当面和她们解释。“第二天早上10点半左右,我们到酒店前台,值班经理对我们说,那天晚上有一个保安带着维修工上来修窗帘,修的是我们隔壁房的窗帘,不小心开错我们房间了,并未进入房间”。李女士告诉记者,对于工作人员的解释,她们表示不认同,提出要查看走廊监控,遭到了对方的拒绝。事后,一名自称店长的工作人员对她们表示,愿意免除当晚房费,再个人赔付200元。“我们没有同意,对个人赔付这种行为不予认可,并且要求一定要看监控,了解事实真相。”李女士表示,因双方并未就处理意见谈妥,就没有继续沟通并离开前往下一地。事后,李女士通过携程旅行平台继续进行后续处理。李女士表示,之后有自称是酒店的地区负责人给她们打电话沟通,口头描述了其查看监控的情况并提出了补偿措施。对酒店地区负责人的解释李女士一行人均不予认可,表示要看见视频监控了解真相后作出决定。李女士告诉记者,最后,她们通过多次与携程平台的沟通,拿到了事发时酒店的监控视频。“虽然打了码,但是我们在视频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当时是有两名男性来到了房门前,刷卡后一名男性直接进入了房间,大概持续几秒钟然后退出来,接着两人离开。这与酒店给我们的解释并不一致,我们很气愤。”李女士说道。图为事发酒店 图据携程旅行当事人诉求:希望酒店官方致书面道歉声明李女士表示,她和同伴觉得不能接受的原因在于,酒店有保护客人入住安全的义务,但是在凌晨房门被所谓的酒店工作人员自行打开,向酒店前台反映后,酒店方当晚没有做出任何处置,没有及时制止加害行为的发生,对于酒店管理人员的事后处理以及安抚工作均表示不认同。同时在她们多次要求查看监控视频时,酒店方也不予配合。“我们拿到监控以后发现,有一名男性是进入了房间的。当时我们几个女生提心吊胆地过了一晚上,酒店的整个处理和解释方式让我们感到很愤慨。”李女士表示,在9月9日晚,她们与携程平台有过沟通,达成了酒店官方道歉并“退一赔三”的赔偿方案。携程提供了酒店的地区负责人电话,表示酒店地区负责人将向她们进行道歉。李女士一行认为,酒店负责人的“道歉”电话并未道歉,其道歉的态度并不诚恳,所以与携程达成的赔偿方案最终没有落实。“我们的主要诉求,首先是要求酒店及华住官方诚恳道歉,并引以为戒,加强对旗下酒店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和管理,不辜负消费者的期望和信任。对于赔偿金额没有过多要求。”李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谈到。9月14日,记者联系上星程酒店(张掖西站区政府店)的店长王女士。她告诉记者,这几天她已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联系李女士并道歉,但客人一直没有回复。当记者问及李女士等人入住酒店当晚的情况时,对方表示暂时不方便透露。律师: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酒店应给予合理解释,赔礼道歉9月14日,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酒店房间在客人承租期内,享有使用权和受到安全和隐私保护的权利,他人即便是酒店工作人员在未经客人允许的情况下进入特定房间,也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根据进入的具体情况来看,可能构成侵权也可能构成违约。如果构成侵权,则作为侵权人的酒店员工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责任;如果构成违约,则应当根据客人与酒店方的约定,由未尽到安全保护义务的酒店方承担违约责任。当客人在酒店住宿遭遇被闯入的情况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要求酒店给予解释、采取措施纠正。如果酒店未能妥善解决问题或争议,客人可以通过起诉等法律途径维权,也可以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权利;在紧急情况下,还可以报警寻求帮助。就本次事件而言,如果工作人员闯入确系事出有因的误入,酒店应给予合理解释,赔礼道歉,甚至予以赔偿,以寻求客人谅解,如果“硬刚”客人,作为服务业则既显得不专业,也可能让事件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同时,可能因违反《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住宿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而被处罚。延伸阅读知名企业家吐槽在贵州遭"针对" 被要求把单间换给官员9月8日,锡恩集团董事长、“海归”十大创业人物姜汝祥在微博上发文称,他带了400名民营企业家前往贵州天眼景区开会,在事前已经向当地备案的情况下被要求把单间换给政府官员,且在户外分享之时被警方以检查工作的名义围住。姜汝祥在文中还称,贵州是自己家乡,想要为家乡做点事情,却被当成犯罪嫌疑人,这种感觉很难受。9月9日上午,新黄河记者致电当地多部门了解此事。相关部门回应称,已关注到此事,目前正在核实当中。新黄河记者试图通过微博私信联系姜汝祥本人,但截至发稿时并未获回复,其公司锡恩集团公开联系方式也未能接通。姜汝祥所发博文截图公开资料显示,姜汝祥现任北京锡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锡恩知行企业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曾获“海归”十大创业人物称号。新黄河记者注意到,该博文发布于9月8日上午,IP地址为贵州。姜汝祥在该博文中称,贵州是自己的家乡,他带了400名民营企业家前往贵州天眼景区举办战略峰会,却遇到了问题。“在第一天晚上就被要求换房间,所有的老板如果是住单间的必须换到标间,因为来了所谓的政府官员,要把房间换给官员,问题是我们早在两个星期以前把房间都定好了,这叫合约吧,凭什么你来了个当官的就得让我们换房间”?姜汝祥说,到了晚上,在户外做分享时,也遇到了麻烦。“一帮警察就围过来了,号称检查工作,搞得我们所有这些企业老板都觉得自己是犯罪嫌疑人”。他还说,自己想为家乡做点什么,但每次都会碰上这样的事,并称此前在修文阳明洞开战略研讨会之时,也被当地宣传部门以未曾备案为由制止。网传会议现场 图片来自微博截图9月9日上午,新黄河记者向中国天眼景区求证,一名接线人员告诉记者,近期景区并未开展对外活动,如有活动晚上进入景区核心区域,需向国家天文台报备。记者辗转联系到中国天眼景区周边的中国天眼迎宾馆,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9月6日至9日,酒店确实承接了“姜汝祥博士首届中国天眼战略峰会”活动,但关于是否因政府官员入住导致客户从单间换到标间,多位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此事,一名承接的经理表示“所有房间都给他们(这个活动的人员)了”。中国天眼景区周边的某酒店工作人员表示,确有该活动部分人员入住,但其本人对是否存在换房间问题并不了解。对于在活动现场进行检查,中国天眼迎宾馆工作人员则表示,这是当地警方的例行工作,“这种大型团体活动,民警例行检查很正常”。该工作人员还提到,户外活动一般是客人自行安排的,酒店不提供场地。记者追问客户是否提前通过酒店向当地备案该活动,中国天眼迎宾馆工作人员没有给出明确回应。网传当地警方前往会议现场检查 图片来自微博截图9日下午,克度镇派出所一名民警告诉新黄河记者,此前听说过这个活动,有同事前往检查,他表示无论办会人是否在当地报备,他们都要到活动现场进行例行检查,如需了解更多事宜,需联系平塘县公安局政工室,但新黄河记者多次拨打其电话,未能接通。针对此事,新黄河记者联系到平塘县人民政府。接线工作人员表示会去跟相关部门核实一下相关情况再予以回复,但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应。黔南州人民政府称,此事需要联系当地网信办。黔南州网信办舆情中心工作人员回应称,之前已经监测到了该博主在微博上所发帖子,并已经传给相关部门核实情况,但具体进展尚不清楚。平塘县人民政府官网显示,中国天眼科普基地位于贵州省平塘县克度镇平塘天文小镇,依托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ive hundred meter Aperure Spenca Tescope,简称FAST)在未来20-30年内保持国际领先水平的世界品牌效应而建设。天眼科普基地主要由中国天眼和平塘天文科学文化园两个区域组成,中国天眼(FAST)是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和贵州省政府共建的“十一五”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坐落于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克度镇金科村大窝凼,系目前世界上口径最大的单天线射电望远镜,是人类直接观测遥远星系、寻找类似太阳系或地球的宇宙环境及潜在智慧生命的重要设施。平塘天文科学文化园距中国天眼(FAST)直线距离6公里,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是FAST项目贵州省配套设施建设总体规划中的旅游专项规划项目,也是贵州省“十大文化产业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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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掉马甲,女将军迫嫁心机王爷》

50岁的郝某某没有想到,在持砖反杀了持刀行凶的郭某某4年后,内蒙古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不予起诉决定书,让他站到了刑事审判的被告席上。郝某某的家属也始终没搞明白,郭某某为何要持刀行凶,“我哥和对方没啥深仇大恨,也不知道为啥要砍他。”据了解,2020年8月17日,郝某某与郭某某在电话中发生争吵,随后郝某某在抵达自家小区门口后,被郭某某持菜刀砍伤。与郝某某同行的王某上前将菜刀夺下并扔在路边后,郭某某跑离了现场。随后,三人又再次发生冲突,郝某某持砖头将郭某某打伤,而郭某某则在医院治疗20余天后死亡。一审法院认定,郝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随后,郝某某提起上诉。8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一审法院的判决书内容小区门口被人持菜刀砍伤双方再次相遇伤者持砖反杀对方2023年11月23日,郝某某被阿尔山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逮捕。对于他的被捕,其家人感到有些费解,因为早在2年多前,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就曾出具过一份不起诉决定书。而对于郝某某所涉案件,其家属则表示系2020年发生的一起伤人致死事件。据阿尔山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8月17日21时许,郝某某与王某在用完餐后,由王某驾车离开。途中,郝某某与郭某某在电话中发生了争吵,后郝某某与王某驾车到某小区东门口与郭某某相遇。郭某某使用菜刀将郝某某头部、手部砍伤,王某将郭某某手中的菜刀抢下并扔到路边草地中,郭某某随即离开现场从小区东门南北道路向北跑去。郝某某与王某短暂交流后向郭某某离开方向赶去,在小区13号楼东侧路边,郝某某与郭某某发生争吵并厮打。王某驾车赶过来后,连踹郭某某两脚致其倒地,郝某某使用砖头击打郭某某头部数下,郭某某好友张某某赶到现场制止,后王某驾车与郝某某前往医院救治。张某某与他人将郭某某送医治疗。郭某某于2020年9月7日死亡。经鉴定,郭某某系因重度颅脑损伤死亡。郝某某头面部外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同时,经鉴定,郝某某左侧颧弓骨折为钝器伤,砖块可以形成。案发后,郝某某对郭某某家属赔偿383000元并获得谅解。对于当时的情况,郝某某的家属告诉记者,郝某某曾说,当时王某把其送到小区门口,他下车才走两步,郭某某就突然窜出来,拿刀追砍他,“我哥都说不知道因为啥,他砍我,我跟他没有啥深仇大恨的。”同时,他们也一直很好奇,郭某某的菜刀是哪来的,“他不可能凭空出现一把刀。”另外,该家属还说,当时王某下车夺刀后,他与郝某某曾有短暂的几秒对话,“我哥跟王某说‘我去医院,完了你去取车’。我哥之所以往北走,是因为北面正好离小区门口八百多米,站在小区门口就能看见我们那唯一的一所医院。”一审法院认为不属特殊防卫伤者被判刑10年记者注意到,在上述判决书里,郝某某辩称自己当时是向医院跑的,郭某某在背后出现,并击打其左颧骨,其因此还手。其辩护人则辩护认为,郝某某的行为构成特殊防卫:1.郭某某持刀砍杀郝某某,属于刑法意义上的严重行凶行为,满足特殊防卫的前提条件;2.郭某某的不法侵害一直在持续状态并未结束;3.郝某某的自保行为没有主观伤害的故意,是因郭某某两次先下手攻击郝某某,郝某某被动反击。另外,王某也认为自己并不构成犯罪,其看到郭某某用砖击打郝某某,当时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就踹了郭某某。在证人证言方面,记者看到,证人张某某称,当天她因借书与郝某某多次通话,郭某某向她借钱后离开她家。后来张某某听到外面有人喊其男友(郭某某,前男友)打架了,她下楼给郝某某打电话称郭某某和别人打架了,让郝某某帮忙去看一下。张某某走到小区大门外,看见一个穿着白衣服的人在踢郭某某,郝某某也在用砖头击打郭某某。后张某某给他人打电话将郭某某送医,医生建议转院,张某某带郭某某回到自己家中,不久发现郭某某失禁、意识不清,遂与郭某某家人、朋友将郭某某再次送医。证人魏某某则称,自己当晚从窗户向外看,看到两名陌生男子从南侧过来,一人走在前面,说砍自己的人走在后面,二人吵架期间一名男子一直重复“你都砍我三刀了,还砍不砍了”,3分钟左右后,南边过来了一辆轿车,司机下车后问陌生男子“你认识他是谁吗,你凭什么打他啊”,被砍的人跟司机说“他都砍我三刀了”,后打了陌生男子面部一拳,陌生男子还手,被砍的人和司机一同将陌生男子打倒在地,被砍的人不知道拿了什么东西往倒地的男子身上砸了四下……法院认为,郝某某与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二人系共同犯罪。根据在案证据显示,郭某某在被夺刀后,已经逃离现场,结合二被告人对话时长及郝某某向北跑去的事实,可知此时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性和现实可能性已不存在。本案中,郭某某在向北跑的过程中,郝某某有充分时间有效避免后续事件的发生,但郝某某仍赶往郭某某的同一方向,并通过拉拽、言语刺激等方式与郭某某进行撕扯,后在郭某某被踹倒的情况下,仍使用砖头多次击打其要害部位,具有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故其辩护人提出的郝某某构成特殊防卫的辩护意见该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郝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王某赔偿郭某某家属62284.27元。郝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成为二审审理的关键问题针对上述判决,郝某某与王某均提起了上诉。2024年8月12日,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记者了解到,二审开庭时控辩双方就郝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进行了激烈的辩论。郝某某在法庭上称,自己被砍伤后,打算前往医院,但在不远处再次偶遇郭某某并被殴打。其辩护律师也辩称,郭某某使用了菜刀具有故意杀人的特征,在王某夺刀之前没有停止的意思,具有导致郝某某死亡的可能性。郭某某的不法侵害一直在持续中并未间断,郝某某使用的是郭某某手中的砖头,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而郝某某朝医院方向躲避,恰巧与郭某某逃离方向一致。王某也在庭上称,他去取车过程中又看到,郭某某殴打郝某某,手里拿着砖头。公诉机关则认为,郭某某的刀被夺下后离开现场,伤害郝某某的意图实质已经结束,郝某某与郭某某再次相遇属于互殴,郝某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阿尔山市公安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通知书记者注意到,此前阿尔山市公安局曾出具一份司法鉴定书,上面显示,郝某某左侧颧弓骨折为钝器伤;其左侧颧弓骨折砖块可以形成。9月16日,郝某某的辩护律师朱孝顶告诉记者,案件并未当庭宣判,他们也将继续为郝某某做无罪辩护。红星新闻记者 孙钊 罗梦婕编辑 杨珒 责编 冯玲玲延伸阅读男子进入邻居家持刀伤人后被3人"反杀" 警方不予立案今年1月,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发生一起命案,谢某和邻居发生冲突,打斗中谢某进入邻居家中持折叠刀刺伤两人,之后被邻居三人反杀。尸检报告显示,谢某遭他人用易于挥摔砍击的锐器(如菜刀类)多次砍击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当地公安局做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邻居三人的行为为正当防卫,不予刑事立案。谢某家属和代理律师认为,冲突由对方引发,并且对方三人已压制住谢某一人,砍数十刀致死的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邻居骆某则表示,对方持刀进入自己家中伤人,如果不还击,自己全家可能都会被杀。多名律师告诉红星新闻,判定防卫是否超出限度,不能以事后冷静的标准判断,而要考虑当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宁远县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死者母亲:儿子进入邻居家后被“反杀”两家人因建房一直有纠纷谢某母亲唐女士告诉红星新闻,1月4日早上6点左右,儿子谢某在门口散步,回来说被邻居骆某在二楼吐口水,自己当时劝儿子不要和对方发生冲突。唐女士称,儿子再次出门没多久,自己就听到外面儿子和骆某丈夫在争吵。当时骆某丈夫正要骑车去卖水果,在自己的劝阻下,儿子和骆某的丈夫停止争吵并离开。她称,儿子离开时,骆某持续辱骂自己儿子,于是儿子再次返回和她发生肢体冲突,并在推搡中进入骆某家中,自己劝阻时被儿子甩开。这时听到家中孙子大哭的声音,就先回家照看孩子。几分钟后她返回骆某家时,发现儿子已经被骆某和骆某儿子、儿媳三人制服,骆某正持刀砍儿子,并声称要把自己一起砍死。唐女士看到儿子的衣服凌乱,裤子都掉下来了。唐女士说,自己被威胁后连忙回家报警,在警察到来后一起回到骆某家中。此时,她看到现场有血迹,儿子趴在地上,之前凌乱的衣服又被穿好。和警察同时来的医生表示,儿子心脏停止跳动,已死亡。唐女士表示,之后,儿子尸体被送去殡仪馆,自己到公安局做笔录,邻居也因受伤被送到医院。唐女士说,自己在公安局待到第二天才离开,邻居骆某儿媳期间也去做笔录。骆某和她儿子一直住在医院。唐女士在询问案件进展时,被告知儿子持刀进入别人家伤人时被反杀,对方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唐女士称,那把刀并不是儿子随身携带的,她不知道是从哪儿来的。2月4日,唐女士收到宁远县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显示,骆某三人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唐女士称,之后的刑事复议、市公安局复核、县检察院审查,均支持公安局不予立案的决定。唐女士表示,她和骆某两家因为建房问题一直存在一些纠纷。2020年时,骆某和其丈夫丢了自家的下水道水管并辱骂自己,儿子在和他们争吵中打了骆某丈夫,被判刑一年。邻居:对方进家中持刀杀人三人为自救才“反杀”9月10日晚,红星新闻联系到唐女士的邻居骆某,她和丈夫讲述了当时的经过。骆某说,她丈夫早上骑三轮车准备出门摆摊卖水果时,谢某挡路不让她丈夫走,双方发生争吵,自己报了警。谢某当时拿着个袋子,刀就在袋子里。骆某表示,丈夫离开家后,谢某就持刀进入自己家中,插了自己五六刀。自己大喊“杀人了”“快点来人”,在楼上休息的儿子只穿短裤就冲了下来阻止他,然后自己从厨房拿起菜刀砍他。骆某丈夫则表示,这就是正当防卫,如果不砍死对方,自己全家都要被谢某杀死。妻子被刺了9刀,受伤很重,住院很多天,至今还有后遗症,伤口处时常感到疼痛,儿子也被谢某刺了5刀。事情已经过去8个多月,自己一家一直在外面租房住。对于制服及砍谢某致死的过程,骆某丈夫拒绝谈论,表示可以去公安局了解具体情况。骆某丈夫称,两家并没有什么矛盾,谢某好吃懒做,一直想称王称霸,村里人都不敢跟他说话。几年前的那次冲突,自己并没有和他吵闹就被他打到轻伤,谢某也被判了刑。骆某丈夫表示,那件事后他可能一直不服气,想报复自己一家人。公安机关认定属正当防卫,不追刑责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成立谢某的尸检报告显示,谢某系遭他人使用易于挥摔砍击的锐器(如菜刀类)多次砍击致全身多处裂伤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报告还显示,谢某头颈部有44处损伤,除了14处外,其余损伤均为创缘整齐的创口。谢某的上肢和下肢还分别有12处和3处损伤。谢某代理律师、湖南纲维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小兵表示,谢某没有要杀死骆某的目的,他拿的折叠刀只有7厘米左右,没有刺向骆某等人的致命部位,并未造成严重伤害。但骆某及儿子、儿媳将谢某压在身下后,持菜刀对其头颈部和四肢砍了数十刀,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谢某当时手持的折叠刀林小兵表示,谢某四十多岁,骆某的儿子不到三十岁,三人在体力上有明显优势,并已将谢某控制在身下,还要继续向手部、脚腕、头颈部砍数十刀致其死亡,超过必要限度。林小兵提到,现场监控拍下了几人前期冲突过程,但骆某三人压制谢某并将其砍死的地点刚好位于监控盲区,没有拍下视频证据。红星新闻在监控视频片段中看到,谢某持刀进入盲区,一名大龄女性(谢某母亲)对其拉扯但被他甩开,之后视频中听到喊叫声。一名只穿短裤的男子下楼跑进监控盲区,视频中听到持续的喊叫声和“拿刀砍他”的声音。之后一女子拿起桌上的菜刀进入监控盲区,视频中只能听到混乱的喊叫声。2月4日,宁远县公安局做出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提到,“经审查认为骆某、李某、彭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不予立案”。2月20日,宁远公安局的刑事复议决定书认为,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维持原决定。4月28日,永州市公安局的复核决定书同样决定维持原决定。8月5日,宁远县人民检察院的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显示,经检察院审查认为,宁远县公安局说明的不立案理由成立。对此,林小兵认为,不管最后是否认定为正当防卫,警方至少应该立案调查。谢某母亲认为,杀害自己儿子的人应该承担责任。检方出具的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9月10日,红星新闻致电宁远县公安局了解案件情况,一名工作人员称,不接受媒体采访。9月11日,记者致电永州市公安局宣传科询问案件进展,但未获回应。律师解读:防卫是否超出限度要充分考虑当时的紧迫状态《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2020年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出台《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特殊防卫的适用做了具体规范,其中提到“要切实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但该意见也提到,要准确把握界限,防止不当认定,对于虽具有防卫性质,但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依法认定为防卫过当。京衡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余超表示,对于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认定,应当按照上述意见的精神,不能以事后客观冷静的标准去判断,而是要充分考虑防卫人面临不法侵害时的紧迫状态和紧张心理。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律师杨航远认为,在遭遇人身伤害特别是被侵入私人空间进行人身伤害时,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的界限标准,应当是是否免除内心的恐惧,免除的方式就是确认对方彻底没有反抗能力。这个过程中,行为人出现泄愤举动,应当认定为基于恐惧的应激反应。杨航远提到,现实执行中,很多司法机关在认定正当防卫时都持有保守态度,不会轻易作出正当防卫的判定。过去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判定,经常会强调伤害的对等性,类似你踢我一脚我还你一脚。但这种对等性评估往往是在安全环境下作出的,在应急情况下,当事人的评估往往和事后平静下的评估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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