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港签署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协议

来源: 中关村在线
2024-07-10 04:17:09

  据悉,上海市消保委和香港消委会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一直以来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伴随消费趋势与消费环境的发展变化,为进一步加强两地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经双方沟通磋商,决定结合当前消费领域出现的新形势新变化共同签署《沪港两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了双方将在消费维权跨境合作、专家机构资源共享及绿色低碳、可持续消费等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标志着两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入新阶段,旨在更好地接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两地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激发两地消费者消费意愿、提升跨区域消费体验。

  黄凤娴希望沪港两地消费者组织能够以《合作协议》为契机,加强更深层次、更广范围的联络沟通,相互学习借鉴消保经验做法,互通消费资讯信息,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长效发展。

  陶爱莲表示,上海与香港在消费习惯、消费理念、消费热点上有许多共通之处,两地消费者组织合作空间很大。她希望沪、港两地消费者组织通过签署《合作协议》,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开展更 多联动协作,为两地经济发展以及长三角、大湾区等区域经济一体化贡献更大力量。

  第三,把握“效”的要求,做到提质增效。在增强说服力上做文章。一方面鼓励、支持境内有关机构和个人在海外社交媒体上打造涉藏“网红”品牌,形成兼具主流叙事能力与人格化表现形式的话语平台;另一方面拓展、扩大国际舆论朋友圈,通过西方主流媒体、海外华文媒体、友华组织和人士等“借嘴说话”“借筒传声”,拉近与境外受众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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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陕西“一些案件见黑见恶不见 ‘伞’”,江苏查处的黑恶势力“保护伞”人数较少、级别较低,个别地方不作为导致“保护伞”长期庇护黑恶势力等。黑龙江还被指出,有的地方和部门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已坐大成势的涉黑涉恶势力视而不见,斗争不力。

  <a target='_blank' href='/' >中新网</a>绍兴2月11日电(项菁 周健 杨迪)记者11日从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获悉,随着绍兴近日发出首张长三角地区“跨省通办”临时身份证,目前当地已有13项户籍业务实现长三角“跨省通办”。

  红星资本局了解到,正常情况下,外商若要采购某种产品,会把义乌国际商贸城内关于该产品的门店都逛一遍。熟悉市场最新动向,多方比价后,择优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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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怡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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