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亚东南亚律师:希望与中国建立涉外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来源: 大河网
2024-07-09 10:56:48

  中新网昆明7月8日电(陈静 黄莹)8日,南亚东南亚法律人才培养交流会在昆明举行,来自中国、缅甸、老挝、泰国、印度尼西亚、孟加拉国等国的青年律师齐聚,与云南民族大学教师一道,探讨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与发展。多国律师表示:希望建立联合培养人才机制,设立跨国实训基地,加强各国法律业务的交流与合作。

  本次活动由云南 海外联谊会主办,是海外侨界代表人士国情省情研修活动的内容之一。

  云南民族大学副校长许传坤在交流会上致辞称,目前,该校已开齐全14个南亚东南亚国家15种官方语种专业,依托澜湄国际职业学院、澜湄职业教育联盟、澜湄国际合作研究院,为湄公河国家提供了5万余人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加强学校与国外法律人才间的联系、沟通和交流,探索南亚东南亚法律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新理念、新路径。

  交流会上,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研室主任安琪作《新时代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探讨》主题交流,该学院博士王毅婷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困境与出路探讨》主题交流。与会人员还围绕南亚东南亚法律人才培养进行了自由讨论。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开展跨国业务的企业客户越来越多,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北京市天元(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段秀峰在自由交流时说,不管是中国企业走出去,还是外资企业走进来,都需要具备双语能力、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

  段秀峰认为,高校是系统性培养法律人才的大本营,律师事务所则是人才实践的基地。未来希望与国内高校、各国律所合作,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训基地,为双方国际业务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不同国家间互派学生、律师交流学习是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有效方式,我非常赞同这一做法。”来自缅甸安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刘如菊说,她在国际律所工作超过10年时间,其所在律所和对象国律所都会互派青年律师开展交流学习,这是快速了解对象国国情、国别法律的有效方式。希望未来缅甸与中国高校、律所都能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实现互利共赢。

  印度尼西亚Wiem Law Firm公司执行董事徐安智近两年才开始学习汉语,“因为每天都和中国客户交流,过去我要使用翻译软件,现在基本可以听懂了。”徐安智介绍,中国企业赴印尼投资必须要了解当地法律法规,而印尼的许多本土律师不会说汉语,“实践是最好的老师,非常希望未来与中国、南亚东南亚其他国家合作,共同培养涉外法治人才。”他说。

  云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光明表示,目前学院正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模式,通过今天的面对面交流,学院愿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律所合作,探索建立境外实训基地,与各国携手培养优秀的涉外法治人才,助力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完)

  修法完成后,推动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已提上日程。岳仲明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杨进指出,教科文组织是一个有着崇高使命和丰富专业经验的国际大家庭,76年来在推动全球教育、科学、文化、传播和信息交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强调,中国高度重视多年来与各国常驻教科文组织代表团和教科文组织秘书处建立的密切合作和友谊关系。中国愿以兔年来临为契机,与各方加强合作,更好地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共同为教科文组织崇高事业和建设人类繁荣世界贡献力量。

  据悉,“福气船”经过精心设计,船头巨型兔子灯配合着福字、剪纸等元素,让节日氛围倍增。

  在反诈预警方面,智慧研判效能跃升后,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好“96110”精准预警劝阻和社区民警作用,抢在犯罪分子得手前捂住百姓“钱袋子”。在渗透博弈上,我们将依托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机制,除开展大范围、广渠道、多形式宣传外,还将组织党员针对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精准宣传反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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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剑荣表示,当前疫情仍是影响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因素,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今年经济复苏是可以预期的,但经济活动全面恢复还有个过程,江苏分析研判疫情“乙类乙管”背景下经济运行新变化新趋势,提出了部分短平快、重点在上半年或当前实施的政策措施;同时最大限度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加快恢复发展。(完)

林欣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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