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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敲诈勒索罪”被羁押1004天的职业打假人黄林(化名),获得无罪判决后,于近日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2017到2018年间,黄林在东莞市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后,再向商家协商索赔。黄林举报的产品之一一年后,2019年11月27日,黄林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羁押,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此后黄林上诉,该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黄林再次上诉,最终于2023年11月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刑事判决,判决黄林无罪。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林有期徒刑六年发回重审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黄林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东莞中院二审判决书东莞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从2019年11月27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取保候审,黄林一共被羁押1004天。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支付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524289.76元。黄林称,其对精神抚慰金和法院没有道歉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打假人两年多次购买进口食品后索赔,金额超二十万元2015年,黄林成为了职业打假人。黄林告诉澎湃新闻,他是广西人,此前一直在广东惠州务工,2015年左右在新闻上看到了职业打假人相关新闻,觉得打假可以赚钱也不违法,便自学相关知识,开始了全职的线下打假之路。黄林说,惠州离东莞很近,他时常过去购物,注意到那边有很多进口产品。“有些产品无中文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日文标签能看出来产自日本核辐射地区。”他说,他先是去超市买类似的货,然后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在食药监局调解下,联系商家协商赔偿。他发来当时所举报的一家商家所售的曲奇产品图片,日文标签显示生产工厂为茨城县小美玉市西乡地1667。而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关规定,禁止从茨城县等12个受核辐射影响的都县进口食品。他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他在东莞辖区内举报了超百家商家,一部分商家被移交公安处理,对另一部分没有移交的,他称自己向纪委举报了食药监相关人员。将近一年后,2019 年11月27日,黄林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被逮捕。2022年8月26日被东莞中院取保候审。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二审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中,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黄林伙同他人,在东莞市石龙镇、桥头镇、常平镇等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随后通过食药监管理局的协商机制联系到商家,利用商家害怕被食药监管理局处罚的心态,多次向多名店家进行“敲诈勒索”。一审判决书提到,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黄林三次向石龙食药监分局举报东莞市石龙镇某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后黄林在该店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每张购买小票需要赔偿1000元为由,向该店老板单某某索要赔偿。2017年6月21日,被告人黄林以2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2000元,当日晚上,单某某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元。2018年1月6日,被告人黄林以10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10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晚上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9000元。同年2月26日,黄林以其妻名义向食药监管理局石龙分局举报该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以33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33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0元。此后,黄林用类似办法在十余家商铺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向当地市监局举报后再凭借多张购物小票向商铺老板协商索赔。两年间,黄林通过“打假”赚取了赔偿超二十万元,但其称,索赔金额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一审获刑六年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二审判决无罪一审判决书显示,2020年11月16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黄林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等。宣判后,黄林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11月2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22年9月21日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等。一审宣判后,黄林再次提起上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则提起抗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指控黄林的十一宗犯罪事实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仅认定第十宗犯罪事实,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导致法律适用错误及量刑畸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支持抗诉,认为一审起诉书指控的黄林所犯十一宗犯罪事实均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均应追究刑事责任。黄林则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无罪。主要理由包括对案涉商家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系公民的法定权利,对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的行政不作为或者行政乱作为提起行政复议,均不构成敲诈勒索等。二审法院东莞中院在查明事实中更改了此前一审法院关于黄林“敲诈勒索”“胁迫”等表述。二审判决书显示,经查明,黄林在东莞市石龙镇、常平镇、桥头镇等地的多个商店购买商品,后以无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后在监管部门查处过程中或作出行政处罚后黄林与案涉商家经协商获取相关款项后撤回投诉举报或行政复议。东莞中院认为,现阶段食品药品领域中知假买假或职业打假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未明确禁止以牟利为目的的个人知假买假行为以及否定其消费者的身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等的相关规定并未明确将食品药品领域的职业打假或知假买假行为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此外,案涉商家确实存在违法经营的行为。根据在案证据和食药监部门的查处情况,案涉商家所经营的案涉商品至少存在无中文标签的违法行为;且根据部分食品的外包装特征存在来源于日本核辐射地区、属国家禁止进口食品的较大可能性。东莞市中院认为,不足以认定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黄林所获得的款项数额并非于法无据,黄林具有投诉举报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综上,东莞市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认为,本案中案涉商家存在相关违法经营行为,黄林知假买假不影响其向案涉商家索赔,黄林所获相应款项并未超出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请求权基础和范围;黄林对食药监管部门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亦有权提出或者撤回行政复议;黄林实施的相关行为不符合恐吓、要挟的性质和程度,不具备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诉人黄林及其辩护人所提相关意见,经查成立,予以采纳。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及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理据不成立,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黄林的部分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法院依法予以纠正。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1)粤1971刑初5745号刑事判决;上诉人黄林无罪;随案移送的手机一部、人民币808.5元,发还给上诉人黄林。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赔偿五十余万元,当事人不服提起申诉二审判决无罪后,黄林向一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书。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赔偿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显示,赔偿请求人黄林以二审改判无罪为由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请求:1.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2.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0元;3.赔偿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4.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登报和在其官方平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法[2024]102 号)的规定,公布了自2024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462.44元。赔偿请求人黄林实际羁押1004天,依据赔偿申请人的请求,法院对其羁押1004天依法给予赔偿,其应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004天 x 462.44 元/日=464289.76 元。对于超出部分的申请,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精神抚慰金1000000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给赔偿请求人黄林的家庭、职业等造成的损害,酌情支持6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关于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为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申请。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因赔偿请求人黄林未能提供其受影响程度及范围,且法院的赔偿决定书即为对其名誉损害实质性的恢复,故法院对其该项请求不再支持。关于黄林请求赔偿其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该费用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最后,关于黄林请求赔偿生命健康赔偿金100000元的问题。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他们不是适格的赔偿义务机关,不应承担相关事项的国家赔偿责任。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并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下:支付赔偿请求人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 524289.76元。目前,黄林对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和法院没有道歉存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一则盘活消息,让原本已淡出公众视野的贵州“天价烂尾楼”水司楼再次受到关注。近日,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的“天价烂尾楼”水司楼的全新外观图流传于网络。根据网传图片,这座建筑物原本的红砖绿瓦、标志性的琉璃件以及木结构外挂已经全部消失,取而代之的则是现代大型酒店常见的建筑外观,配色也变成了白墙蓝顶。水司楼的改头换面来之不易。在此之前,这幢建筑已经停工了6年。 图为贵州“天价烂尾楼”水司楼 图源小红书@走访设计举债2亿打造的政绩工程水司楼又名水司府堂,位于独山县影山镇净心谷胭脂河中游河湾处,是净心谷景区最具标志性的建筑之一。2016年10月20日,水司楼启动建设。按照最初的设想,水司楼高99.9米、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进深240米,将采用全木质框架式榫卯结构打造。当地政府还为水司楼申报了三项吉尼斯纪录:世界最大牌楼、最大的水族建筑以及最高琉璃陶建筑。按计划,水司楼将于2019年完工,作为文旅综合体对外开放。然而,在砸下2.56亿元后,由于资金链断裂,水司楼于2018年停工。彼时,水司楼的主体结构已基本完工,木结构和琉璃陶的外立面也做了大半,其30层楼高、非古非今的烂尾楼形象,引发了大量关注。2019年8月1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一则“黔南州独山县委原书记潘志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消息。据《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的贵州省纪委监委梳理的典型案例汇编,为了政绩,潘志立不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罔顾独山县每年财政收入不足10个亿的实际,盲目举债近2亿元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楼”“世界最高琉璃陶建筑”等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他被免职时,独山县债务高达400多亿元,绝大多数融资成本超过10%。潘志立因此被舆论称为“全国最会借钱和最敢花钱的县委书记”。2020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湖北省荆州市巨型关公雕像项目和贵州省独山县水司楼项目有关问题的通报》指出:贵州省独山县在影山镇净心谷景区内建设的水司楼,建筑高达99.9米,投资高达2.56亿元,存在脱离实际、滥建“文化地标”、破坏自然景观风貌等问题。在水司楼建设动作的背后,是独山县疯狂举债后入不敷出的财政状态。2018年,潘志立在独山县任职的最后一年,独山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0.08亿元(含出口退税),2018年末户籍人口35.6065万人。据此推算,400亿的债务意味着独山县人均负债达11.2万元。而水司楼的修建也让独山县影山镇翁奇村一些村民失去了土地。一位村民告诉媒体,她家的土地被征用,新修的房屋被强制拆迁,家里的猪、牛不知去向,“田土没有了,把我们农民害苦了。”坎坷多年迎盘活曙光停工后,水司楼的动态一直备受关注。2020年7月14日,独山县发文称:新一任领导班子“针对此前因盲目举债、乱铺摊子遗留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烂尾工程问题进行整改,通过续建、缓建、转建和压缩建设规模等方式,分类分批推进整改”,“将水司楼变为净心谷大酒店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签订合作协议盘活资产”。贵州烂尾水司楼航拍画面当时,有媒体报道称贵州南方卓越投资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卓集团”)或将接手水司楼项目,将其改建成酒店。南卓集团是一家集建设、金融、旅业、园区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投资运营管理集团。不过此后,南卓集团仅参与了净心谷景区道路建设项目后,就再无下文。2021年9月,有信息称水司楼已准备拆除,当时流传的相关图片显示,水司楼楼外已经修建了塔吊准备拆除,同时部分楼层的木质结构构造物已经被拆除。不过,项目方对此的回应是,目前正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木质部分进行拆除,后续水司楼将改建为酒店对外营业。2023年7月以来,化债相关重磅文件相继出台。地方化债压力层层加码,独山县也加大了资产盘活的力度。同年8月4日,独山县发改局于县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独山县影山镇净心谷酒店提升改造项目备案已调整”。项目总投资由3.6亿元增至3.645381亿元,建设规模及内容由“净心谷酒店建筑面积71318.5平方米的装修改造及广场附属设施”改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0785.19平方米,占地面积7307.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654.22平方米”。几天后的8月9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独山县影山镇净心谷酒店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此次招标的净心谷酒店提升改造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0785.19平方米,占地面积7307.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654.22平方米,合同估算价为1.5亿元,计划工期213天。2024年,独山县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在“年内净心谷酒店建成投用,净心谷景区实现运营”。“天下第一水司楼”概念图4月,水司楼终于迎来“贵人”。4月11日,第十八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在黔西南州兴义市开幕式上,格美集团董事长徐曙光表示,以2023年9月与贵州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目标,未来将加大在贵州投资力度,推动旗下更多的酒店和餐饮项目落地,力争三年内在贵州新增酒店240家,同贵州省旅游产业发展集团一起打造净心谷酒店和景区业态。贵州省旅游产业发展集团为贵州省国资委实控企业,而格美集团旗下的格林酒店集团则拥有“格林豪泰”等多家酒店品牌,是国内酒店业的龙头之一。历经6年停工,伴随着一番改头换面,水司楼的坎坷命运或许将告一段落。(时代财经李馨婷综合自新华社、每日经济新闻、澎湃新闻、冰川思享号)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策部署,适应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根据宪法,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一、同步启动延迟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用十五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二、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坚持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三、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鼓励和支持劳动者就业创业,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协调推进养老托育等相关工作。四、批准《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落实本办法进行补充和细化。五、本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有关退休年龄的规定不再施行。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综合考虑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健康水平、人口结构、国民受教育程度、劳动力供给等因素,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从2025年1月1日起,男职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四个月延迟一个月,分别逐步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和五十八周岁;原法定退休年龄为五十周岁的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每二个月延迟一个月,逐步延迟至五十五周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 从2030年1月1日起,将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个月。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延长缴费或者一次性缴费的办法达到最低缴费年限,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第三条 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施中不得违背职工意愿,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第四条 国家健全养老保险激励机制。鼓励职工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晚退多得。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与个人累计缴费年限挂钩,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与个人实际缴费挂钩,个人账户养老金根据个人退休年龄、个人账户储存额等因素确定。第五条 国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支持青年人就业创业,强化大龄劳动者就业岗位开发,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加强对就业年龄歧视的防范和治理,激励用人单位吸纳更多大龄劳动者就业。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国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国家完善带薪年休假制度。第七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第八条 国家规范完善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政策。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以及在高海拔地区工作的职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第九条 国家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附件:1.男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2.原法定退休年龄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3.原法定退休年龄五十周岁的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4.提高最低缴费年限情况表

9月开学虽然已经入秋,但多地仍持续高温,部分地区已经通知推迟开学。而关于中小学该不该装空调的讨论,也再次引发热议。其实这是个老问题了,此前各地相关部门对于“教室安装空调”皆作过回应。如2020年,长沙市教育局在市委办信息处回复中称“严寒酷暑也是对中小学生的一种锻炼”;2021年,合肥市教育局也回复称“不能把学生当作温房的花朵去过度呵护”。这些说法,得到了部分网民的支持。图为长沙市教育局早年作出的公开回复(图/正在新闻)与之激辩的是,很多网民认为近些年极端天气与过去几十年没法比,安装空调才是对学生身体健康负责的做法,没必要“没苦硬吃”还美其名曰“锻炼”。实际上,装不装空调,远非理念之争。政策空白与循规蹈矩就拿今年9月开学来说,成都地区因为高温持续不退,“12345热线”被成都家长群体打爆后,各地区网友也在“问政四川”平台频频咨询学校装空调相关事宜。对比上述引发热议的长沙、合肥教育局,成都对此还做出了更详细的解释:“国家和省、市各级教育部门发布的学校装备配备目录中,对中小学教室是否安装空调没有明确规定,对学生教室安装空调标准也没有具体要求。”成都锦江区教育局还提到了落实的具体难处,除了国家没有配置空调的明确规定,还欠缺“实施统一采购安装的采购依据和程序”。此外,“教室属人员高度聚集的公共区域,要求落实开窗通风等措施,以降低聚集性传染病发生概率”、“教室内外温差大,易患病”、“会采取其他措施降温解暑”等。诚然,当前国家及地方的政策规范中,并未明确要求在中小学教室中必须安装空调。原因不难理解,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差异极大,各地对“高温”的体感难以综合,客观上并没有统一安装空调的需求,国家也不可能就此发布统一性指导意见。政策空白使得部分地区在是否安装空调的问题上,找不到明确的指导和依据,面对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多地有关部门的回应属于“按章办事”,虽然严肃体面,但显然未能满足多数学生和家长的期待,忽略了家长群体在空调争议里的朴素情感。同时,不少地区的中小学校早已实现空调自由,没有全覆盖的地区,也有不少学校安装了空调。自古“不患寡而患不均”,因此在不少人心中,空调理应成为现代校园的标配。虽然没有相关条例依据,但并非所有地方教育局皆小心翼翼、循规蹈矩。早在2019年3月,江苏盐城市政府便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校教室装配空调工程的意见》,在入夏前将“给中小学装空调”当作政府任务。可问题似乎并没有完全解决,当地中小学全面配置空调后,部分学校却“高高挂起,悬而不用”。那从学校的角度看,安装空调为何那么难?有了空调,为何个别学校却不使用?教室太热,孩子的衣服都湿透了囊中羞涩又难以分配除了政策导向,更具体的难处是财政资金的分配。“难覆盖,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成都一名主城区校长坦言。“对学校和教育局来说,空调并非什么稀罕物件,采购不是很大的困难。但分配教育资源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包括师生正常运作成本、师资培训、教学设备更新等,空调往往排在后面。”“对于一些旧城区学校来说,安装空调更加困难。涉及到线路、供电设备改造以及后期维护,更是一笔巨额开支。”极端天气频发前,学生的暑假覆盖了大部分高温期。学校即使安装空调,也仅使用一小段时间。因此在有限的资金面前,空调安装往往被视为非必需品而被搁置。但偏偏近几年全球极端天气频发,暑假已无法覆盖高温期,师生和家长对于空调的诉求随之水涨船高。钱从哪里来?公办学校倚仗的自然是财政供给。但如今全球经济下行,各级政府财政紧张、捉襟见肘。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资金短缺的情况更为严重。有时候,足够的资金也没法在短期解决问题。在一些大城市,许多处于市内环的名校“又老又小”,电力线路和电压容量无法承载空调的运行需求,学校建筑的结构和设计如窗户位置、墙体拆料等也不适合安装空调或安装后存在安全隐患。例如,重庆万州一学校由于供电线路老化、变压器未升级,即使安装了空调也无法正常使用。富如浙江,在宁波鄞州区亦有学校因硬件不足而无法安装。即便装上空调,后期使用也是棘手的问题。“学校没有经费来保持空调运行,如果电费由班费出,又会违反现行的中小学收费政策的。”湘潭的一名教育工作者,解答了部分学校安装空调后停机的原因。四川某地,一名政府工作人员解释,中小学空调难普及,与各地用电量剧增超负荷也有关系。“我们当地虽是水电发电区,但电不仅要供给全市上千万人生活,还要供给北上地区的大厂制造链。有些家长抱怨‘娃儿闷起,你几爷子坐办公室吹空调’,实际上我们区政府各部门中午除了照明,空调也是关完了的。甚至有时候,各居民生活区也会分时限电。”家校联动却“此路不通”烈日炎炎,难道眼睁睁看着师生“蹲烤箱”?因此,在教育部门没有提供支援的情况下,部分学校“剑走偏锋”,将成本转嫁到学生家庭身上。这就不得不提近期网络热议的湖南天易金霞小学《学生家长捐赠空调协议》了。协议显示,学生家长为教室捐赠空调,安装、插座、走线都由捐赠者负责,电费由捐赠者按期结算上交学校。引发舆情后,当地教育局出面要求学校退钱给家长,并回购了捐赠的空调。而根据惯例,学校相关负责人一定会被问责。实际上,按照部分地区教育局此前的答复,给予了家校一定的自主裁量权——“家长若有诉求可向学校提出建议,是否安装空调由学校根据条件自行决定,与家长群体协商解决”。但家校协商解决的背后存在一个关键问题:学校是否可以引入市场手段解决?教室太热,长沙地区家长购买冰块放在教室里给孩子们降温我们来看两个案例。今年5月,某学校家委会成员在班级群里征询意见,询问家长是否愿意每位出65元给孩子教室安装空调,因群聊截图被放到网上引发热议而叫停。在部分地区,即使教育局给了家校自主权和一定经费支撑,但各班家长意见本身难以统一,如果有人举报便会立即叫停。另一个案例更是令人大跌眼镜。此事一波三折,其战线之长、各方诉求之多元和基层治理之复杂,在其中展现得淋漓尽致。今年7月,广西纪检监察网通报了《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八起实事典型事例》。当地多所校园空调因租赁、使用费而停用的问题,便在其中。简单来说,此前由多个家委会牵头,桂平市26所学校与第三方公司商议,由第三方公司独立出资在学校教室、学生宿舍安装空调,后期通过向学生收取租赁费、电费的形式长线分期偿还。空调使用一段时间后,2021年因个别家长举报,加上各级部门加大治理教育收费问题督查力度,第三方公司不能再向学生收取空调租赁费、电费,6500余台空调遂停用。在停用的三年里,很多家长先后表示愿意出资开空调,可是因为收费无章可循,再加上面临举报压力和上级部门监督,学校夹在家长和上级部门间进退维谷,空调始终没再启用。直到今年,在市纪委监委督促下,教育、财政等职能部门指导相关学校,使用公用经费分年度、分批次回购并支付空调电费的方法,终于让6.5万名学生重新吹上了凉风。此事件看似奇葩个例,却有一定的基层两难事件的普遍性,重走了“发现问题—自主裁量灵活解决问题—涉嫌违规被举报—一刀切搁置”的死局。不得不说,在搁置数年后,市纪委敢于主动介入“清旧账、擦屁股”,将此事纳入集中整治的“履职清单”并妥善解决,值得称赞。但将之作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予以通报,还是有待商榷——资金缺乏的学校引入市场手段,在绝大多数家长认可的前提下安装空调,属家校联动、积极作为。而且在更为细致的调查通报中不难发现,当地大多数学校收费是符合该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发布的相关通知标准的,即“中央空调65元每人每学期,分体空调50元每人每学期”。在安装空调之后,也给了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的权利,不愿缴费的,可以去没装空调的教学楼和宿舍。对于使用空调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生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减免相关费用。此事情之复杂,非三言两语能说清。“罗生门”之中,每个角色都觉得自己没做错。从商家们角度来看,自己独立出资并选择长期回本,属于让利于教育;从绝大多数家长的角度看,能花一点小钱解决学生和家长迫在眉睫的需求,何乐而不为?从学校的角度来看,其中一所中学收费超标(每人每学期130元,同时收取电费),却排查并叫停所有学校、令人无奈;而相关管理部门接到部分家长举报投诉后,调查发现虽无质疑的“回扣”、“贪腐”等现象,但“空调费”确实不在“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上,故而认定其属于乱收费并责令整改也是依法办事,没有任何不妥。这个案例折射出当下的“空调困局”:面对学生和家长的需求,地方财政没法实现全覆盖;公办普通中学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没有空调经费项目;家长既不能集资购买也不能自愿捐赠,企业不能投资安装也不能租赁空调;如果只考虑解决空调需求,则多方皆面临争议和举报风险,而有关部门收到举报后出面,通常只能照搬条例一刀切,更在某种程度上剥夺了家校采用权宜之计的空间,规范是规范了,长远来说未必是好事。一个空调引发的连环局,最后局面僵持,变得全盘皆输,造成了空调“装而不用,高高挂起”的当地奇景,令人叹息。结语总而言之,就现阶段而言:首先,国家没有配置空调的明确规定;其次,地方财政困难很难全覆盖;最后,目前的相关规定堵死了家校社引入市场手段协同解决的门路,以及家长群体之间对于是否安装空调及后期费用也有争议和矛盾。这些或许才是空调困境的主因,个别地区回复“吃苦耐劳”教育理念的说辞,更像是一块遮羞布。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解决问题的根本其实还是人。近些年,一些有条件且敢作为的地区已走在了前面。比如广东佛山禅城区,2022年初就计划投入1.12亿元,实施学校教室“清凉工程”;再如,儋州、文昌等15个市县完成了200余所公办中小学,7000多间教室及功能室空调安装,基本实现海南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室空调配置全覆盖。一些地区没有条件,也在创造条件。比如近日重新“火”起来的盐城“2020年6月9日全市民生补短板会议”,在配电量紧缺的情况下,市委书记要求“如果中小学教室空调配电容量不够,属地街道、政府办公楼的空调全部停掉,全市11县市区一周内要督察到位。如果再不够,市政府办公大楼的空调停掉。”再比如9月4日,江西兴国县教育局的回复亦是言真意切。既有调查“暂时还未能覆盖到普通教室的空调安装,现有空调大多集中在计算机教室、录播教室等”,又讲事实“受限于当前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与分配”,既表态度“我们深知,良好的学习环境对于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身心健康至关重要”,又有举措“争取政府支持、社会捐赠以及优化内部资源配置等”和“安装风扇等临时性措施”。根据中国气象局发布的2024年《中国气候变化蓝皮书》,2023年是全球有观测记录以来最暖的一年,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我国平均气温创下有完整气象观测记录以来历史新高。未来30年,中国区域平均极端最高温度将上升1.7℃~2.8℃,其中华东地区和新疆西部增幅最大;中国区域平均高温热浪天数将增加7~15天。尤其是在高排放情景下,目前50年一遇的极端高温事件到本世纪末将变为1~2年一遇。这意味着,未来学生遭逢极端高温的可能性会随之增高,类似的争议也会频频出现。从宏观层面来说,无论是政策调整、经费保障、机制协调等,都当尽快摆上议事日程。而面对近日因“高温”和“空调”点燃的民情,当地有关部门不管是复盘还是前瞻,都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而不是被动眼巴巴地看着国家政策。面对民生诉求,有关部门应该展现出担当,不顾左右而言他模糊核心。表明态度、挑明困难,民众看得到答复背后到底是在推诿还是力求推进。此外,广泛征求家长、学生和社会的诉求及意见,积极向上反馈,也利于探索出兼顾各方诉求和利益的长效机制。职能部门办事依法依规,与实现民生福祉,本应统一而非背离。作者:左玮 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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