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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叫爸爸帮忙通下水道|「まあね」と僕は正直に言った。

2024-09-15 13: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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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女子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自己9月8日在胖东来买的月饼出现发霉问题,吃了导致拉肚子,胖东来却不负责。

  9月13日,胖东来禹州店官方 账号在评论区回复称,未发现有质量问题,不能满足该顾客2000元的赔偿诉求。

  胖东来曾奖励投诉者10万元

  此前,曾有顾客发现胖东来存在食品售卖问题而获赔。

  今年6月,针对消费者反馈的新乡胖东来联营餐饮擀面皮加工场所卫生环境较差的问题,胖东来同样给予了反馈顾客10万元现金奖励;并对所有期间在新乡胖东来两店餐饮部购买擀面皮、香辣面的顾客办理退款,给予1000元补偿,赔偿款累计高达883.3万元

  8月24日,胖东来发布关于售卖隔夜进口三文鱼刺身的退赔公告:2024年8月19日,新乡胖东来超市生活广场店接到顾客反馈,称超市门店寿司柜台售卖的日清盒装进口三文鱼刺身存在隔夜返包销售现象,接到顾客反馈后,超市部门高度重视,即将寿司柜台商品全部下架,并展开调查。事件系工作人员未严格按照报损标准进行销毁处理。

  对相关消费者进行退赔补偿:对投诉的顾客奖励10万元现金;8月15日、8月17日、8月19日购买进口三文鱼刺身的顾客退款并每人补偿1000元。

  但上述公告发布后,也产生了不少的质疑声。有网友评论,“会不会是职业打假人?”“听说这个促销是新人,很难让人不多想。”

  8月26日晚,胖东来对此再次发布声明。

  胖东来称,此次事件不存在促销与举报者内外勾结的情况。本次事件的发生原因是联营商户派驻促销个人怕浪费、不舍得的错误思想造成,促销本人与发现问题的顾客之间并不认识,没有往来关系。

  同时,对发现问题顾客的奖励,是按照“胖东来监督建议标准”经过综合评定后主动给予顾客的,因为涉及到食品安全事故和严重的管理漏洞,按照标准对顾客进行奖励,不存在顾客索要的行为。顾客最后决定将奖励捐献给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对于涉事的联营商户,胖东来则表示不是商户主观原因,该商户主动承担一半的赔付金额。

  当天,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在社交媒体称,“大家不要误解投诉胖东来存在问题的人或团队,他们也是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他们更是促进社会走向健康和美好的英雄。”

  胖东来29.8元月饼被哄抬至119元

  日前,胖东来月饼再一次迎来抢购热潮。旗下自营月饼被黄牛在淘宝等互联网平台高价出售,原价29.8元的大月饼最高可被卖到119元。

  不止胖东来的大月饼,胖东来多款自营产品均在互联网平台被高价出售,以DL啤酒、茶叶等为例,其加价均在30%左右。

  据大河网报道,胖东来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正常的互联网交易,法律能够提供的支持较少,胖东来倡导大家以正常渠道购买商品,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对于网络售卖行为涉及侵权的行为,胖东来将第一时间联系法务部门处理。

  此外,胖东来还表示广大消费者若在卖场内发现代购等行为,可以及时联系工作人员,胖东来将持续优化治理措施。

  早在8月份,胖东来在官方渠道发布声明表示,线上线下出现了大量“代购”和“黄牛”对胖东来热销商品和预约号码加价转售等现象,也产生了“同品不同价”“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胖东来通过公告向顾客道歉,表示将积极调整销售和预约规则,保障公平的购物环境。

  “爆改”永辉:员工月收入交完社保后5000元以上

  (文章来源:21财经)

责任编辑:石秀珍 SF183

林佑民(记者 陈裕俐)09月15日,撰文丨余晖突然被查的“70后”市委原书记王彦博,案件细节披露。9月10日,山东通报3起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其中提到了“招远市委原书记王彦博严重违纪违法案”。王彦博是今年2月任上被查的。招远市委原书记王彦博 资料图王彦博,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他曾任莱阳市委常委、副市长,海阳市市长等职,2021年4月任招远市代市长,后任市长。2022年1月,王彦博任招远市委书记。2024年2月22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招远市委书记王彦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王彦博被查很突然。2月20日上午,招远全市2024年经济工作会议在龙湖大酒店召开,身为市委书记的王彦博还出席了会议并讲话。此次的通报显示,王彦博在担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期间,就已经存在问题。通报提到,2009年2月至2024年1月,王彦博在任烟台市芝罘区幸福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莱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海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招远市委副书记、市长,招远市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接受某集团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某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等个人和单位请托,通过“明招暗定”等方式指定中标企业,帮助请托人和相关公司中标,先后多次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73.18万元。此次和王彦博一同被通报的还有“内鬼”马玉星,他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也存在腐败问题。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是今年1月16日被查的。他曾任济南市历下区委书记等职。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 资料图此次通报提到,2011年至2019年,马玉星在任济南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济南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济南市历下区委书记等职务期间,接受山东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某某、中国某集团公司下属某工程公司等个人和单位请托,通过向济南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下属企业或单位打招呼的方式干预项目招标投标,帮助夏某某、中国某集团公司下属某工程公司等个人和单位顺利中标项目,并先后多次收受其所送现金、黄金等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100余万元。延伸阅读东莞原市长退休8年被查 原市委书记曾出入会所搞权色交易东莞市原市长李毓全 资料图退休八年后,71岁的东莞市原市长李毓全被查。8月21日,广东省纪委监委官网发布消息,广东省东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毓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李毓全今年71岁,东莞市长安人,在职大专学历,在东莞工作长达四十余年,担任过东莞市副市长,东莞市委常委、副市长,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东莞市政协主席等职。2016年,由于年龄原因,李毓全不再担任东莞市政协主席职务。八年后,李毓全被查。李毓全退休八年后被查在东莞工作四十余年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东江下游的珠江三角洲,因地处广州之东,盛产莞草而得名。截至2023年,东莞市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人,城镇化率超过92%。东莞是李毓全的家乡,他在此地工作四十余年。李毓全生于1953年,19岁(1972年)成为东莞县长安公社文化站站长,之后担任过长安公社革委会副主任,长安公社团委书记等职。撤社改区后,1983年,30岁的李毓全任东莞县长安区区长。后来,东莞县改设市(县级市),长安区改为长安镇,1988年东莞市(县级)升格为地级市,直属广东省管辖。李毓全担任过东莞市长安镇党委书记,1994年(41岁)任东莞市副市长,成为副厅级干部。从1994年至2016年,22年时间,李毓全历任东莞市副市长、长安镇党委书记,东莞市委常委、副市长,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东莞市政协主席等职。其中,2006年4月至2011年10月,李毓全担任东莞市市长五年半;2012年1月至2016年2月任东莞市政协主席。担任东莞市市长期间,李毓全曾对媒体表示,“对东莞市非常自豪”。他当时说,“我是东莞长安人,自然对东莞这个城市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李毓全当时还提到,对于东莞,“有一些人讲一些社会问题,我觉得是在所难免,但没有那么夸张”。李毓全任东莞市市长期间,东莞市委书记是刘志庚(2006年3月至2011年11月),两人在东莞市搭档超过五年时间。两人在东莞任职期间,东莞的娱乐行业曾引发诸多关注。彼时,刘志庚曾表示,“‘扫黄’工作要高调抓,决不能给外界以‘黄色地带’的印象。同时,扫黄不能矫枉过正,各镇要把握好度。(镇街)不要太过分,不要扫荡式每家都去查。”李毓全曾表示,要高调去抓“黄赌毒”。他说,东莞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很重视娱乐场所的管理,“虽然给人的印象好像娱乐业特别多,管理特别开放,其实都是错觉”。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离任东莞市委书记后,刘志庚任广东省副省长,2016年任上被查。通报提到,刘志庚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权色交易,干预和插手土地用途调整。2017年5月,刘志庚一审获刑无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法院查明,刘志庚利用担任东莞市市长、东莞市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股权收购、土地置换、银行贷款等事项上谋利,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800多万元。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前下属近期多人被查在李毓全被查前,前下属多人被查。广东省纪委监委官网显示,今年1月,东莞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甄瑞潮被查;2月,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罗军文主动投案。今年3月以来,东莞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何绍田,东莞市清溪镇党委书记叶锦锐,东莞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罗晓勤,东莞市谢岗镇党委书记叶可阳,东莞市委副秘书长邓惠林,东莞市樟木头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罗伟伦,东莞市沙田镇党委书记贾贵斌,东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黎雪琴,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川,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方灿芬,原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金行中等多人被查。政府官网显示,作为地级市,东莞市直接管辖街道、镇,截至2022年,东莞全市下设4个街道、28个镇。李毓全与上述被查人员多有交集。其中,李毓全任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时,甄瑞潮任东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两人存在多年工作交集。2017年6月,甄瑞潮退休。退休六年多后,今年1月,甄瑞潮被查,7月他被开除党籍。通报指,甄瑞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案件处理、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罗军文长期在东莞市工作,李毓全任东莞市市长期间,罗军文历任东莞市财政局副局长、东莞市寮步镇镇长、东莞市长安镇镇长等职,两人当时是上下级关系。今年6月,罗军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罗军文亦官亦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取巨额收益。同月,检察机关对罗军文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罗军文利用担任东莞市财政局副局长、寮步镇镇长、长安镇镇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开发、工程款结算拨付、土地收储置换、财政资金揽储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何绍田、罗伟伦、方灿芬等人,亦曾是李毓全的直接下属。李毓全任东莞市市长期间,何绍田担任过寮步镇党委书记、镇长,罗伟伦担任过东莞市樟木头镇镇长,方灿芬担任过东莞市塘厦镇镇长。其中,相关通报显示,何绍田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弃守辖区环境污染监管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官商勾连,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等方面谋利。

林佑民(记者 项家玮)09月15日,封面新闻记者 曹菲9月11日,上海市民齐先生向封面新闻报料称,8月15日,他在哈啰平台打了一辆顺风车后,7天内被平台莫名扣款21笔,共计3000多元。事后,他多次跟平台沟通要求退款,至今未得到处理。对此,哈啰公关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平台扣款的直接原因是齐先生打车时曾把验证码透露给司机,这可能导致司机绑定其账号刷单,这并不是平台系统的漏洞,哈啰方已经报警处理。把验证码透露给司机之后账户被莫名扣款21笔齐先生告诉记者,8月15日下午6点多,他通过哈啰平台发送了一笔从上海到江西景德镇的顺风车订单。没多久,一名司机在线上联系他,两人沟通了起止地点、时间后,这名司机打来了电话。“他说接单前需要一个验证码,我当时正在跟同事讨论工作,没有想太多,收到验证码后就发给他了。”齐先生说。挂断电话后他才反应过来,之前打顺风车时并不会这么操作。果然,这名司机并没有接单,齐先生乘坐另一辆顺风车到达了目的地,当晚支付了车费322.3元。乘客真实的顺风车订单,且已付款本以为这就是一次普通的打车经历,直到8月21日,他才发现蹊跷。那次打车给验证码后,从8月15日到8月21日,哈啰顺风车连续7天从他的支付宝扣款,一共扣了21笔,共计3000多元。而他很确定,上述时间段里并未打过车。8月15日到21日,乘客哈啰账户被莫名扣款21笔更奇怪的是,平台每天都在凌晨零点左右扣款,几分钟之内扣3笔,每笔在140元到200元之间,有时甚至在一个时间点同时扣两笔,“就算是我打的车,我也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内消费两笔吧”。乘客与平台多次沟通未果至今未获退款发现问题后,齐先生多次拨打哈啰客服投诉,要求退款,如今快一个月过去了,事情仍未得到解决。他告诉记者,客服给了很多版本的回复。其中一名客服表示已经查询到是有司机在违规操作,平台需要先去找司机退钱,才能把钱退还给齐先生,该客服还建议他直接报警。“这名司机只通过一个验证码就能违规操作,这是否说明平台系统存在漏洞?我是在平台下的单,并没有跟司机直接产生利益联系,平台是否应该先把钱退给我,再跟司机解决此事。”齐先生提出了质疑。平台回应:这不能说明系统有漏洞,已报警处理11日下午6点,哈啰公关相关工作人员就此事进行了回应。他表示,乘客被扣款可能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司机骗取他的验证码后,把他的电话号码和验证码绑定到另一个手机上刷单,如果乘客开通了免密支付,账户就会被自动扣款;第二种情况则是司机和乘客合谋骗取平台的钱。“针对这两种情况,我们企业是没有任何刑侦手段把事情搞清楚的,所以我们也报警处理了,看警方怎么跟进和判断。”他说。齐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并没有开通哈啰顺风车的免密支付。上述工作人员回应:“我们不能判断他说的是不是真的,因为理论上他没有开通免密支付,司机是刷不到他的钱的。有可能是他不知道自己曾经开通过,或者在技术方面没有那么专业。我们现在无法判断,只能交给公安。”平台能否先把钱款退还给乘客呢?该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并不能说明平台有漏洞,或者平台监管手续不严格,导致乘客被扣款的直接原因是他不小心把验证码透露给了第三方,平台不能作为承担无限牵连责任的一方。“警方已经立案,后续如果确定是司机的个人行为,肯定会让他退款,我们后续也会将钱款退回。”他说。

8月29日,一名为“绝版好书”的个人公众号发布题为《我去!广西师大出版社……》的文章称,由辽宁大学副教授崔杰翻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莎士比亚悲剧选集》,涉嫌抄袭知名翻译家朱生豪(1912-1944)的莎士比亚作品旧译。该文章称,该书将朱生豪原来翻译的“哎哟”替换为了“我去”,同时仅修改了部分人名,其余内容翻译“近乎照搬”。文章中张贴的“问题书籍”截图此事在网上很快引发关注。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工作人员回应称,涉事书籍的确存在翻译质量低下、涉嫌抄袭等问题,且2018年接到读者举报后,出版社就对问题书籍作出了下架处理。同时,辽宁大学纪检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对崔杰的举报信息,学校已介入调查,如抄袭行为属实将秉公处理。大学副教授翻译名著陷抄袭风波:被指仅修改人名、将“哎哟”换成“我去”上述公众号文章举例称,对比朱生豪的旧译,崔杰翻译的《莎士比亚悲剧选集》中《罗密欧与朱丽叶》第四幕,将原来多处翻译为“哎哟”的地方替换为“我去”。文章中质疑,这样的用词放在名著中并不恰当。另外,文章还提出,对比朱生豪的旧译,崔杰翻译的版本“近乎照搬”。如文中将原来翻译的“我的唯一的生命”替换为“我唯一的生命”,原来翻译的“让我瞧瞧”替换为“让我赶紧瞧瞧”;或是在翻译中仅替换了人名,如将“奥赛罗”改成“奥德罗”,其余内容几乎与朱生豪的翻译一致。红星新闻记者在“当当网”搜索发现,上述公众号文章所指的《莎士比亚悲剧选集》,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6月出版,译文作者为崔杰,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众阅文学馆“世界文学名著百部”丛书之一。据介绍,全书共437页,定价为39.8元,目前该书在京东、当当网等网络平台仍有售。当当网截图涉事出版社回应:①2018年就收到举报并作下架处理随后,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审读质检部”,一名接线的工作人员表示,网络上关于崔杰翻译作品涉嫌抄袭和用词不当等问题,出版社方面已经注意到相关情况,并已接到热心读者的举报信息,出版社总编室方面已着手处理。该工作人员表示,接到举报投诉后,出版社相关人员再次阅读了涉事书籍,“我们也认为这本书在翻译上确实存在问题,读者反映的涉嫌对朱生豪作品抄袭的情况基本存在,以及在《罗密欧与朱丽叶》第四幕描写中,也确实有用词不妥问题。”该工作人员介绍,该书自2017年出版后,约在2018年就有读者向出版社反馈了相关问题。当时,出版社已经注意到该书翻译质量欠佳,因此便责成相关部门对问题书籍进行下架处理。自第一版印刷后,出版社对该书便未再重版。红星新闻记者也在网购平台看到,这本《莎士比亚悲剧选集》仅在2017年6月出版印刷,此后并无再版。上述工作人员透露,“第一次印刷后大概出版了5000本,后因发现翻译质量问题所以未再重版。”针对这本书因翻译质量问题近期再次引发舆论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解释称,“虽然出版社下架了书籍也未重印,但因市场上存在盗版盗印书籍的现象,所以读者仍可能买到该书的盗版。”②质量监管工作不到位,或对责编追责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问题书籍”在前言序言中提到:“我们编选的这套书,多是译坛新秀的重译本。”那么,这本由“译坛新秀”编译的重译本,是如何通过出版社审核把关,最终流入市场的呢?上述工作人员解释,崔杰实际并非出版社签约作者或译者,与出版社并不存在合作关系。而出版社之所以出版崔杰编译的书籍,该工作人员称,当时,该书的责编人员韩某某,主要负责联系相关译者进行名著重译工作,但韩某某具体如何联系上这些译者、后续如何组织编译工作、是否存在工作疏漏,目前出版社仍在调查,还不清楚具体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经出版社法务部门认定,韩某某对书籍质量存在问题至少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后续如何对韩某某等相关人员进行追责,目前仍需研究讨论。“我个人反思后觉得,这本书在刊印出版前,可能出版社相关部门在对书籍质量监督上,确实存在管理不到位、审查不严格的问题。”这名工作人员表示,2018年接到读者举报后,出版社第一时间进行了自查,确定书籍存在问题后便紧急通知下架。对于购买到“问题书籍”的读者该如何处理,该工作人员提出,若读者买到相关“问题书籍”,可邮寄给出版社,由出版社鉴定是否存在盗版盗印等问题。同时,出版社也正计划向利益受损的读者给予道歉和赔付。“目前,出版社总编室等多个部门正在对该事件跟进调查,对后续处理正作进一步研判,有进一步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我们会统一对外发布情况说明。”该工作人员说。崔杰现为辽宁大学副教授,图为辽宁大学校门 资料图辽宁大学回应:已接到举报介入调查,若存在抄袭将秉公处理红星新闻记者查阅辽宁大学官网看到,崔杰毕业于中南大学,专业为英美语言文学,现为辽宁大学副教授。红星新闻记者尝试联系书籍译者崔杰,但其办公室电话始终无人接听。红星新闻记者咨询辽宁大学纪检监察处,一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透露,学校方面已接到对崔杰翻译作品涉嫌抄袭的举报,目前学校已介入调查并向崔杰本人核实情况。如调查确定崔杰存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将按规定秉公处理。红星新闻记者 杨雨奇编辑 张莉 责编 李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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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敲诈勒索罪”被羁押1004天的职业打假人黄林(化名),获得无罪判决后,于近日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2017到2018年间,黄林在东莞市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后,再向商家协商索赔。黄林举报的产品之一一年后,2019年11月27日,黄林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羁押,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此后黄林上诉,该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黄林再次上诉,最终于2023年11月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刑事判决,判决黄林无罪。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林有期徒刑六年发回重审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黄林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东莞中院二审判决书东莞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从2019年11月27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取保候审,黄林一共被羁押1004天。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支付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524289.76元。黄林称,其对精神抚慰金和法院没有道歉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打假人两年多次购买进口食品后索赔,金额超二十万元2015年,黄林成为了职业打假人。黄林告诉澎湃新闻,他是广西人,此前一直在广东惠州务工,2015年左右在新闻上看到了职业打假人相关新闻,觉得打假可以赚钱也不违法,便自学相关知识,开始了全职的线下打假之路。黄林说,惠州离东莞很近,他时常过去购物,注意到那边有很多进口产品。“有些产品无中文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日文标签能看出来产自日本核辐射地区。”他说,他先是去超市买类似的货,然后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在食药监局调解下,联系商家协商赔偿。他发来当时所举报的一家商家所售的曲奇产品图片,日文标签显示生产工厂为茨城县小美玉市西乡地1667。而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关规定,禁止从茨城县等12个受核辐射影响的都县进口食品。他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他在东莞辖区内举报了超百家商家,一部分商家被移交公安处理,对另一部分没有移交的,他称自己向纪委举报了食药监相关人员。将近一年后,2019 年11月27日,黄林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被逮捕。2022年8月26日被东莞中院取保候审。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二审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中,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黄林伙同他人,在东莞市石龙镇、桥头镇、常平镇等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随后通过食药监管理局的协商机制联系到商家,利用商家害怕被食药监管理局处罚的心态,多次向多名店家进行“敲诈勒索”。一审判决书提到,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黄林三次向石龙食药监分局举报东莞市石龙镇某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后黄林在该店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每张购买小票需要赔偿1000元为由,向该店老板单某某索要赔偿。2017年6月21日,被告人黄林以2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2000元,当日晚上,单某某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元。2018年1月6日,被告人黄林以10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10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晚上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9000元。同年2月26日,黄林以其妻名义向食药监管理局石龙分局举报该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以33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33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0元。此后,黄林用类似办法在十余家商铺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向当地市监局举报后再凭借多张购物小票向商铺老板协商索赔。两年间,黄林通过“打假”赚取了赔偿超二十万元,但其称,索赔金额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一审获刑六年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二审判决无罪一审判决书显示,2020年11月16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黄林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等。宣判后,黄林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11月2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22年9月21日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等。一审宣判后,黄林再次提起上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则提起抗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指控黄林的十一宗犯罪事实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仅认定第十宗犯罪事实,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导致法律适用错误及量刑畸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支持抗诉,认为一审起诉书指控的黄林所犯十一宗犯罪事实均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均应追究刑事责任。黄林则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无罪。主要理由包括对案涉商家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系公民的法定权利,对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的行政不作为或者行政乱作为提起行政复议,均不构成敲诈勒索等。二审法院东莞中院在查明事实中更改了此前一审法院关于黄林“敲诈勒索”“胁迫”等表述。二审判决书显示,经查明,黄林在东莞市石龙镇、常平镇、桥头镇等地的多个商店购买商品,后以无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后在监管部门查处过程中或作出行政处罚后黄林与案涉商家经协商获取相关款项后撤回投诉举报或行政复议。东莞中院认为,现阶段食品药品领域中知假买假或职业打假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未明确禁止以牟利为目的的个人知假买假行为以及否定其消费者的身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等的相关规定并未明确将食品药品领域的职业打假或知假买假行为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此外,案涉商家确实存在违法经营的行为。根据在案证据和食药监部门的查处情况,案涉商家所经营的案涉商品至少存在无中文标签的违法行为;且根据部分食品的外包装特征存在来源于日本核辐射地区、属国家禁止进口食品的较大可能性。东莞市中院认为,不足以认定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黄林所获得的款项数额并非于法无据,黄林具有投诉举报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综上,东莞市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认为,本案中案涉商家存在相关违法经营行为,黄林知假买假不影响其向案涉商家索赔,黄林所获相应款项并未超出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请求权基础和范围;黄林对食药监管部门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亦有权提出或者撤回行政复议;黄林实施的相关行为不符合恐吓、要挟的性质和程度,不具备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诉人黄林及其辩护人所提相关意见,经查成立,予以采纳。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及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理据不成立,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黄林的部分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法院依法予以纠正。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1)粤1971刑初5745号刑事判决;上诉人黄林无罪;随案移送的手机一部、人民币808.5元,发还给上诉人黄林。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赔偿五十余万元,当事人不服提起申诉二审判决无罪后,黄林向一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书。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赔偿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显示,赔偿请求人黄林以二审改判无罪为由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请求:1.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2.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0元;3.赔偿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4.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登报和在其官方平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法[2024]102 号)的规定,公布了自2024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462.44元。赔偿请求人黄林实际羁押1004天,依据赔偿申请人的请求,法院对其羁押1004天依法给予赔偿,其应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004天 x 462.44 元/日=464289.76 元。对于超出部分的申请,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精神抚慰金1000000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给赔偿请求人黄林的家庭、职业等造成的损害,酌情支持6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关于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为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申请。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因赔偿请求人黄林未能提供其受影响程度及范围,且法院的赔偿决定书即为对其名誉损害实质性的恢复,故法院对其该项请求不再支持。关于黄林请求赔偿其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该费用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最后,关于黄林请求赔偿生命健康赔偿金100000元的问题。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他们不是适格的赔偿义务机关,不应承担相关事项的国家赔偿责任。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并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下:支付赔偿请求人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 524289.76元。目前,黄林对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和法院没有道歉存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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