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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元桶二次元|短い沈黙があった。

2024-09-15 02: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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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银行业保险业信息科技监管,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和金融控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有序规范建设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移动应用),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近年来,移动应用已成为金融机构线上服务的重要渠道,在提升金融服务便捷性的同时,也存在数量庞杂、功能重复、用户满意度和活跃度低等问题。《通知》坚持问题导向,要求金融机构加强统筹,开展移动应用全生命周期管理,结合金融机构移动应用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管理要求,有效规范金融机构移动应用的建设管理工作,提升金融机构移动应用安全保障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

《通知》从四方面提出18条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统筹管理,要求金融机构明确移动应用管理牵头部门、建立移动应用台账、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控制移动应用数量;二是加强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金融机构规范移动应用的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验证、上架发布、监控运行等环节,强化移动应用与运行环境的兼容性、适配性管理;三是落实风险管理责任, 要求金融机构落实移动应用备案、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外包管理、业务连续性及个人信息保护等监管要求;四是加强监督管理,要求金融监管总局各级派出机构加强移动应用监管工作。

薛木凡(记者 蔡必玲)09月15日,9月11日晚8点,辛巴没有如期开启直播,其快手账号直播功能显示已被封禁。11日晚10点多,有多名网友在其账号最新视频的评论区中发布与辛选客服对话的截图。截图显示,当消费者发送“梅菜扣肉”“茅台”等关键词后,辛选客服回复将提供“行业慰问金”。11日晚11点,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得到“辛巴818专属店”客服回复,证实了上述消息。图为“辛巴818专属店”客服回复回复中称,将为“梅菜扣肉”提供“188元行业慰问金”,需要提供包含订单截图、支付截图、收款信息以及订单录屏在内的订单信息以及手机号。据多名网友晒出的订单截图,该款梅菜扣肉的售价为59.9元。此外,为“兔年生肖茅台”提供“9000元行业慰问金”,需要提供的除了前述订单信息之外,还要有广州中九检测机构出具的电子溯源码,该机构将会提供7天免费鉴定服务。大河报·豫视频《看见》记者注意到,11日晚间,已有IP为山东、广东、河南等地的不少网友在辛巴账号视频留言区晒出截图,称已经收到相关款项,交易时间为当晚9点多,交易金额9000元,付款方为广州辛语网络信息有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该公司是辛选集团成员。网友晒出的收款信息10日晚间,辛巴曾发布视频称,他将于11日晚8点开启直播,带着1亿元对三只羊团队带货的争议产品进行赔付,此外,他会挑选所有他能回答的问题,在直播间里如实回答。针对其未能在11日晚8点如期直播的原因,辛选客服曾回应称,“暂未接到具体原因”。多位网友表示确实收到了款项在8月31日的直播中,辛巴和小杨哥在销售同一品牌大闸蟹时,出现了价格不同的情况,随后辛巴称自己遭到了小杨哥团队的举报,辛巴指责小杨哥团队在质检、售后等方面存在问题。9月4日,矛盾再次升级,辛巴提出,如果小杨哥不主动为其所销售的争议商品进行赔付,他将拿出1亿元替小杨哥赔付给消费者。另据潇湘晨报,近日,辛巴与三只羊的矛盾激化,双方高管互相指责,爆发口水战。事情跌宕起伏,先后牵扯多名人物,也引发了广泛关注。由于双方的粉丝量均在一亿以上,这场争吵堪称“两亿大战”。8月31日:大闸蟹之争开端这一轮冲突的导火索疑似是辛巴和小杨哥因带货同一品牌的大闸蟹时在价格上发生争端。8月31日,辛巴的直播间中,辛巴身旁助理称该品牌被某主播“指着鼻子去骂了”,原因是对方先卖,后来辛巴却以更低价格开卖,品牌方没有给到同样的价格,随后在直播间中,辛巴称品牌方告诉他,产品被举报,已售空的大闸蟹无法继续上链接补货。9月1日:辛巴点名三只羊辛巴在直播中称“他们卖一箱大闸蟹赚100”,并点名一亿粉丝量的网红,称“质检、售后、赔偿态度你们都没有,就剩炒作了。”辛巴还称,三只羊模仿辛选的商业模式。9月2日:辛巴称三只羊联合创始人曾被判刑9月2日凌晨,三只羊联合创始人卢文庆在直播间再次回应辛巴言论称:“我有太多手段知道你干什么。太欺负人,各做各的平台生意,不能这样搞,为了做生意,没有底线去搞流量。”三只羊主播随后在直播中否认一箱大闸蟹赚100,并指责辛巴丧良心。同样在9月2日,辛巴开直播回应卢文庆,称“你刚刚在东莞被判了,判三缓四还是判三缓一,具体什么原因,好像也和做电商有关系,弄虚作假吧,你是三只羊的合伙人是吧,监外执行是吧。”此外,辛巴还爆料称,三只羊联合创始人卢文庆与“小杨哥”张庆杨,曾联手将一名女孩“送进去”。这迅速引发舆论关注,有网友称被“送进去”的女孩是三只羊旗下主播“沫沫”,其抖音账号已经停更9个月。图为沫沫和小杨哥、大杨哥的合照 图/沫沫抖音9月3日:曾志伟和三只羊“划清界限双方当天均正常带货,9月3日晚,在卓仕琳的直播间,小杨哥对近日的纷争做出了简短的回应,称“自己什么都不想说,吵来吵去没用的,(公司)底下还有那么多人,企业做得好的哪有天天吵架的,兄弟们静观其变”。辛巴9月3日再次回应大闸蟹“价格战”,称“你说我搞流量,我不需要……你有一万种方式‘搞我’,我就不怕这种事。”“曾志伟 三只羊”话题也冲上了热搜。据报道,9月3日,辛巴爆料三只羊诸多问题后,曾志伟连夜修改抖音号主页,去掉了所有和三只羊有关的信息。此前,小杨哥在视频中称,曾志伟是三只羊香港分公司老板。曾志伟连夜修改抖音号主页,去掉了所有和三只羊有关的信息9月4日:辛巴称要替三只羊赔付1亿元9月4日晚,辛有志表示,已经通知公司全部渠道,主播今年禁止售卖大闸蟹。他还在直播间向小杨哥下“最后通牒”,“请你在一周之内对吹风机、茅台、梅菜扣肉正式发公函,有个面对消费者的态度,把你的300个售后客服放在消费者身上”。一周后如果三只羊仍然没有对消费者表达“态度”,他将开始对三只羊消费者进行部分产品的赔付以及售后,“明天我会安排打给辛选小助理1亿现金,直到赔付1亿结束为止”。图为辛巴发文截图同样是在9月4日,卢文庆回应,称自己在创办三只羊之前走过一些弯路,也尊重和接受法律的一切惩罚。关于网上谣传他和某女生的问题,已经报警处理。但卢文庆未正面回应“沫沫”去向。卢文庆在视频中未正面回应“沫沫”去向9月5日:辛巴发出“最后通牒”9月5日晚,辛有志(辛巴)在快手账号晒出一亿元的转账记录。他发布的电子网上银行回单显示,转账分两笔,分别为5000万元,发生在9月5日下午,付款人为广州辛选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广州辛语网络信息有限公司。辛巴在快手账号晒出一亿元的转账记录9月5日,辛巴再次在直播间提及疑似沫沫一事喊话卢文庆和三只羊,其表示:“网友传你和这个女的怎么样,我没有传,我只是说,有没有送进去一个女孩,大家网民传的是你(卢文庆)和这个女孩怎么怎么样,我没有说,我也没有这么想,事实也不是这样,有没有可能不是他呢?如果不是大家所称的卢总呢,我只点到这。”9月7日:小杨哥洒泪称有问题会负责到底9月7日凌晨5点多,辛巴再次发文,称“道德不在线,还有平台;平台不想管,还有民意;民意不管用,最终才是法律!我相信法律,更不相信法律会包庇一个没有责任的企业,没人需要走到最后一步!因为走到法律这一环节就已经到了谁伤害了谁的地步!”9月7日,小杨哥像往常一样,在其个人账号“疯狂小杨哥”正常直播。在直播过程中,小杨哥少了些往日的活跃,只是闷头卖货,并且在直播的过程中落泪。小杨哥称,有问题一定会负责到底。可以骂他,可以在其直播间骂,但恳请大家不要去骂其同事,他们都勤勤恳恳在工作,不要去网暴他们。网友注意到,在三只羊直播间销售的商品中,有多种商品都在介绍页面右侧用小字标注了“本商品销售者为购物链接所属的店铺经营者,而非本直播间/橱窗”。据了解,截至当晚,其账号掉粉已超百万。图为商品页面截图9月8日:知情者称沫沫被拘留,已关押很久9月8日下午,知情人士告诉《正在新闻》,三只羊旗下主播沫沫(徐子昕)已被拘留,在某地拘留所,“关押很久了,去年12月份在上海被(某地警方)带走;家属请的律师已经会见过。”图为三只羊旗下主播沫沫的抖音账号截图9月10日:辛巴称自己将兑现承诺9月10日晚,辛巴在其快手账号发布了一段视频,宣布将在次日晚的直播中拿出1亿元进行赔付。“有人质疑,辛巴到底会不会去替别的企业赔付?”这一声明是外界对他是否会履行承诺质疑的直接回应。辛巴表示,他将兑现自己的承诺,并且已经从1680名小助理中选取200名专项服务人员进行赔付。他鼓励观众在直播中提出问题,无论是关于他个人还是整个事件的问题,他都将在直播中如实回答。9月11日:辛巴直播权限被封禁11日晚上,就在辛巴即将开播之前,“辛巴直播权限被封禁”的消息冲上微博热搜第一位。网友们发现,辛巴快手账号显示直播功能已被封禁。对此,辛选客服回复 :“您好,我们也不清楚具体原因,建议您可自行关注。”此前辛巴向全网通告,将在11号晚8点开播,带着1个亿现金替三只羊赔付。截至记者发稿,辛巴的直播权限依然是封禁状态。

薛木凡(记者 王佑诚)09月15日,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原标题:张汉晖大使接受《新闻世界》书面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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