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
天使与恶魔的榨精战斗「夜中に目が覚めちゃってねcそれから上手く寝られなかったんだ」 “到这个时候我才觉得筋疲力尽,爬都爬不动了。”瘫倒在地时,张富清才发现自己浑身是血,头顶剧痛。他想起来,跳下城墙突围时,他像是被人猛击了头顶。这时一摸脑袋,他才知道子弹擦过,头皮被削掉一大块,流到脸上的血都已经干了。2m8RaR-swGjjjw6cXleAEF7N7wfHUV-“两高”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
“两高”印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调整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 充规定(八)》(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八)》)。据悉,《补充规定(八)》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二),修改调整1个罪名,即将“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调整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刑法修正案(十二)将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构成犯罪的对象由‘国有资产’扩大至包括其他公司、企业资产在内。鉴此,必须对原罪名‘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作出调整。”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介绍说,“两高”经征求中央相关单位、部分专家学者等意见后,最终研究决定将罪名由“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调整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这一修改基于强化对民营企业保护的现实需要,将该罪名适用范围从国有公司、企业扩展至包括其他公司、企业在内,能够更好体现产权平等保护要求。
《补充规定(八)》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