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问答 | 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怎么界定?

来源: 盖饭娱乐
2024-07-09 11:20:58

  编者按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官网官微特开设《党纪学习教育问答》专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新修订《条例》的内容和要义,以及党员干部在实际工作、学习中常见的疑惑和违纪风险点等,邀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专家学者进行解答,为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提供学习参考。

  今天推出第四期《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怎么界定?》,敬请大家持续关注。

  第四期: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怎么界定?

  解答专家

  赵绪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的建设教研部世界政党比较教研室主任、教授

  党员领导干部能不能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怎么界定?

  答: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简称“三会”。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的规定,最早出现在2015年修订版《条例》第六十八条的组织纪律条款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随后,2018年版《条例》第七十四条、2023年最新版《条例》第八十二条延续采用这一规定的表述方式,变化的只是条目顺序,不变的是条文内容。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一条款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第一,规范约束的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而不是全体党员,是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更高标准的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中担任领导职责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因其手中掌控和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参加“三会”活动中容易形成与其行使职权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因此《条例》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作出限制性规定。

  这里的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是党政机关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和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规定把“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调整为“领导职务”“职级”,不再设置非领导职务序列,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中共党员;二是国有企业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大型、特大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中型以下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领导班子,以及上述企业中其他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层次的中共党员;三是事业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事业单位(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领导班子和其他六级以上管理岗位的中共党员。此外,已退出上述领导职务、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共党员干部也属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范围。

  第二,《条例》没用完全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三会”,而是要求“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这里的“有关规定”是指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组通字【2002】19号)。该通知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借联谊、聚会之名,大吃大喝,挥霍浪费,有的甚至编织“关系网”,拉“小圈子”,搞团团伙伙或非组织活动等,在干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该通知以党内规范性文件方式作出七项规定。明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不得担当这类联谊会的发起人和组织者,不得在这类联谊会中担任相应职务,也不得借机编织“关系网”,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更不得有“结盟”“金兰结义”等行为。

  第三,《条例》中所指自发成立的“三会”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为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同于老乡聚会、校友聚会、战友聚会等社交活动。在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党纪规定的前提下,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或不定期与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属于正常人际交往,并不违反党的纪律。比如,可以参加由官方组织或已注册登记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团体举办的活动,如家乡文化节、同乡联谊会、校友返校日、战友纪念活动、学术研讨会等。这些活动通常是为了发展家乡、促进文化传承和社会公益而举办的。在参加这些活动时,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保持政治清醒,坚守纪律底线,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活动提供特殊待遇或谋取私利。当然,如果频繁组织或参加具有相对固定的参与人员、有计划的联谊时间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且产生不良影响,也可能被视为违纪。

  第四,《条例》关于情节严重的界定,一般是指同类违纪行为中次数多、影响大、程度深、范围广等情形。比如,一些领导干部借助“三会”拉帮结派“结拜兄弟”“暗通曲款”“相互提携”等江湖习气行为,严重影响地方政治生态等违纪情形。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在具体执纪工作中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综合考量行为主体、行为动机、行为方式、行为结果等诸因素,严格精准作出处分决定。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习时报社、党的建设教研部、机 关党委联合

 

  策划:王益民、祝灵君、何忠国

  监制:李 莹

  主编:李军辉

  编辑:吴雨娟

  周茂华表示,尽管LPR报价基准利率不变,但在首套房贷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影响下,各地因城施策,不少城市的新发放个人首套房贷利率已经明显低于5年期LPR。

  日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家长及未成年消费者,理性看待医美需求。其中提到,未成年人就诊时应选择正规医疗机构,谨遵医嘱,如实填报年龄,并且遵照主诊医师从身体健康、正常发育角度给出的专业评估和合理建议。同时,家长及未成年消费者应在术前详细查看诊疗方案、合同内容及收费明细,并结合自身客观需求及身体发育情况与主诊医师详细沟通,全面知悉所做项目的各项内容以及风险性与禁忌症。对于某些不正规的医疗机构利用“平价医美”“1元医美体验”等营销噱头招揽未成年消费者“入局”,推销各类项目及产品,并诱导其使用贷款平台借款或分期付款,消费者不要盲目听信此类医疗机构的话术,务必客观、理性做出抉择。

  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半年工作会议提出,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这是央行近一个月第二次针对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发声。

  “如果发现疑似代理退保,我们会加强对申请材料的甄别审核力度,对客户真实性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确认,会要求提供投保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有效联系方式,材料真实齐全才予以办理。”乔良说。

  “如果保险公司迫于压力,将原本只能退现金价值的保单,同意全额或高额退保,则会造成经济损失。”黄帆说,大量黑产投诉引发的退保,也严重影响保险公司保单继续率。“这是寿险经营效益的重要指标,继续率下降将影响公司的有序经营。”

  余周说,部分销售人员为了自我业绩,可能会在推销保险时夸大其词或者是说出一些模棱两可的话误导投保人,让投保人产生错误的理解。

胡钰雯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用户反馈 合作

Copyright © 2023 Sohu All Rights Reserved

搜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