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肌肌放在女人的肌肌里面|「ねえ今私が何やりたいかわかる」と別れ際に緑が僕に訪ねた。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抓好各 项涉税改革任务落实落地,全力推进各项税务工作取得新进展,更好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税务部门如何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及商业银行,规范和优化“银税互动”,上半年全国小微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获得银行贷款1.56万亿元,同比增长7.6%。
据介绍,税务部门已连续11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沈新国表示,税务部门围绕“持续提升效能·办好为民实事”这一主题,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在税务领域“一件事”,创新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半径,着力提高“好办事”的便利和“办成事”的效率。
在提升宣传辅导效能方面,持续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精准推送,提升“政策找人”精准度和覆盖面;开展新办纳税人“开业第一课”活动,方便纳税人在线办理业务时直接浏览相关课程。同时,各地税务机关依托网络开展超过1500场可视答疑,采取多种方式来有效宣传税费政策、解答热点问题。
在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度方面,持续拓宽办税缴费渠道、精简办理所需资料,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深化拓展跨区域通办,实现纳税人缴费人进一个综合办税服务厅即可办理全国税费业务事项。
在拓展纳税信用服务方面,持续优化纳税信用评价方式,助力新办纳税人信用提升,截至8月底,已有2.6万户新设立纳税人实现纳税信用升级。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及商业银行,规范和优化“银税互动”,上半年全国小微企业通过“银税互动”获得银行贷款1.56万亿元,同比增长7.6%,助力小微企业更好获得信贷支持。
沈新国还表示,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还将建立健全“税企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推进全方位收集、高效率解决涉税涉费诉求,持续提升税费服务效能。
2023年,全国共有62.9万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在介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黄运表示,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断加力,为企业科技创新增了信心、强了底气、添了动能。
首先,连续提高加计扣除比例。从2017年开始,分行业分批次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从50%提高至75%,随后又从75%提高至100%,并将集成电路、工业母机等重点领域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20%。
第二,多次提前政策享受时点。从最初只能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加计扣除,到每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也可以享受,再到又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的时点,进一步使企业能够尽早获得政策红利,从而有更多现金流加大研发投入。
第三,不断提升政策落实精度。税务部门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辅导、精准推送工作,编制发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并及时更新完善。同时,还针对研发活动认定和政策操作中的难点问题,适时发布指导案例,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政策执行标准,从而更好帮助企业精准及时享受这项政策。
黄运表示,从今年上半年结束的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来看,全国共有62.9万户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达3.45万亿元。这项政策的实施,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注入了新动能。一方面,有力支持了高科技企业创新发展。2023年,40.5万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加计扣除金额为2.83万亿元,同比增长15.1%,户均加计扣除金额是非高新技术企业的2.5倍。另一方面,有力支持了民营企业创新发展。2023年,民营企业享受加计扣除金额为2.59万亿元,同比增长12.5%,占全部企业加计扣除金额的75%。
“接下来,税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支持科技创新的税费政策,全力护航各类企业创新发展,更好培育和壮大新质生产力。”黄运强调。
进一步扩大我国税收协定网络至114个国家和地区
饶立新提到,国家税务总局践行开放共享,深化国际税收交流合作。进一步扩大我国税收协定网络至114个国家和地区,加强“税路通”跨境服务品牌建设,推进跨境投资“信息通”“政策通”“服务通”。
饶立新介绍,全国税务系统认真履行税务部门职责,一体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着力打造效能税务,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
致力助企发展,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今年以来,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持续深化“政策找人”,依托税收大数据,智能匹配优惠政策与适用对象,分时点、有重点地开展政策精准推送3.6亿户(人)次,推送各类税费优惠政策信息5.4亿条,确保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扎实落地。特别是按照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全国两会强调“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要求,加力落实相关税费支持政策。今年1月至8月,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超1.8万亿元,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增添动能。
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提升税费服务水平。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24年集成推出了一系列惠民利企服务举措。统一规范的新电子税务局实现全国上线,办税时长比过去减少20%,办税缴费更加便捷。稳步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用票便利度。大力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的创新措施,积极助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许昌沛(记者 蔡孟吉)09月23日,
许昌沛(记者 杨惠雯)09月23日,央广网北京9月13日消息(记者 朱冠安 实习记者 刘一诺)“空调租金太贵,上哪说理去。涨价到1年550元,3年都能买台新的了。”开学季刚过,首都师范大学在读研究生杜美玲在“校园集市”上发布的帖子火了,2000多名同学围观跟帖,吐槽在宿舍需要交纳租金才能吹上空调。“去年租金是420元,今年涨了130元,然而空调也并没有更换,凭啥涨价?”跟帖的同学表达着不满。杜美玲发布的帖子(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杜美玲在另一所高校读本科时,宿舍的空调是免费使用的,她们只需要交纳电费即可。来到首都师范大学读研究生后,“新生入学住宿须知”使她“大为震惊”。“须知”中规定:“学生公寓宿舍内空调非学校统一配备,有空调使用需求的学生,不得擅自使用,请以宿舍为单位直接与空调厂家签订租赁协议、支付租金后使用,空调电费由宿舍成员自行承担。”新生入学住宿须知中关于使用空调的规定(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大三学生李筱和室友因空调租赁费而产生了矛盾。李筱觉得交纳550元的空调租金很不划算,加上电费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何况也可以使用电风扇。但她的室友却认为,550元的租金分摊到每个人身上只有130多元,没必要节省这部分开支。在她们争执不下时,管理人员来到宿舍对她们说:“如果不租,空调明天就拆走了。”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发帖(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学校坦言:未得到财政支持 经费不足和杜美玲一样对“付费租用空调”表示不解的学生不在少数:空调难道不是宿舍内必备的基础设施吗?为什么还要额外交纳租金?对于宿舍内是否应当配备空调,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根据教委批准的住宿标准,空调不属于宿舍内必配的基础设施。为了满足学生对空调的需求,学校从2016年开始采用“学生租赁使用模式”,引进第三方供应商,为有需要的宿舍提供空调租赁服务。首都师范大学公布的一份空调租赁供应商的招投标文件显示,今年6月,一家名为北京净洗科技有限公司的供应商中标了“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空调租赁服务项目”,中选金额为550元/台/年。招投标中选结果公告(央广网发 截图来自首都师范大学官网)北京净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翟东向记者介绍了高校宿舍使用空调的4种模式:学校采购空调供学生使用;学校出钱租赁空调供学生使用;学校引入空调租赁供应商,由学生付费租用;学校采购空调,由学生付费使用。目前首都师范大学属于“学校引入空调租赁供应商,由学生付费租用”的模式,而净洗科技的另一客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则选择的是“学校出钱租赁空调供学生使用”模式。“采用哪种模式,主要取决于学校是否有这部分经费,以及经费的额度。”翟东介绍,在北京的高校中,采用“学校引入空调租赁供应商,由学生付费租用”模式的不止首都师范大学一家,还有北京交通大学等高校。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坦言:“学校的财政条件不太好,学生公寓的各项收费标准每年都需要经过教委批复,由于学校未得到这部分财政支持,只能通过引进第三方的方式,来满足学生对空调的需求。”租金为何涨价?供应商:经营性租赁 成本有波动今年开学季,首都师范大学的学生收到了空调租金上涨的通知。在此前的空调租赁方案中,1年的租赁费为420元,连续租2年、3年、4年还有不同程度的优惠。而目前只能以550元/台/年的价格租用,不少学生对空调租金涨价表示不满,想知道涨价的真实原因。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至2024年空调租金价格表(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杜美玲在首都师范大学的校园接诉即办服务平台“首先办”上提出了质疑,收到的回复是:原价格为2016年价格,2024年8月份与原空调厂家空调合同到期,到期后通过公开招投标签订新合同,价格由租赁市场决定,请同学理解。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给杜美玲的回复(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厂家的人工费、运输费在逐年增长,所以涨价也是在所难免。”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学校在多家竞标公司中选择了价位中等、质量较好的供应商为学生提供服务。翟东向记者表示,空调租赁并不是简单的物品租赁,还包括了一系列服务,如运输安装、清洗维护、更换等,属于“经营性租赁”,各个环节都有成本,且逐年上升,并不是学生们口中的“三四年租赁费用可以购买一台空调”这么简单。此外,今年净洗科技采购了“海享租”系统,同学们可以在“海享租”上线上交租金,同时“海享租”也更方便管理。杜美玲交纳租金的支付页面(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上述工作人员向记者强调,学校不向任何一方收取费用。学校在其中仅起到监管和协调的作用,一方面监管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协调学生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解决学生在租赁空调、使用空调时遇到的问题。翟东告诉记者,学校确实不存在收取“管理费”等行为,但有收取押金。“我觉得这种模式是一个过渡,先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翟东表示,各个学校的情况不尽相同,不能一概而论,空调租赁的模式就是先为没办法购买空调的学校提供一个折中的解决方案。“希望学生理解学校的困难,我们也在努力之中。”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学校每年都在申请资金,也在努力让学生用上免费的空调,同时学校会监督空调租赁供应商为学生做好服务。(应受访人要求,文中杜美玲、李筱和翟东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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