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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付秋实
“年收益率达到15%~20%,高额收益非常可观,可轻松实现财富自由。”就是这样诱人的宣传语,让李先生掉进了非法集资的陷阱。
去年8月,李先生经熟人介绍参加了某公司的投资理财项目推介会,被该公司的高利润产品宣传吸引。抱着“先小小投资一笔试试看”的想法,他购买了少量产品。令李先生惊喜的是,接下来的连续一段时间,李先生都有高收益到账,这坚定了他追加投资的想法。随后,李先生抵押了房子,还和亲朋好友借款了一大笔钱,全部投入这场“暴富”美梦。然而,3个月后,李先生发现投资账户交易异常,此时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他不仅血本无归,还因此背上了高额债务。
发生在李先生身上的事并非个例,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频频发生。这类案件往往受害人多、涉及资金广、犯罪手段多元化,涉案财物追缴困难,不仅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更易引发社会风险。
为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在“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期间,《金融时报》记者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揭开非法集资的“千层套路”。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即非法性。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回报,即利诱性。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三是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即公开性。
四是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防范非法集资,需谨记这四个常见套路。
套路一: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套路二: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高大上”的虚假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让其产生“机不可失”的错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套路三:虚假宣传造势。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例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大量展示虚假 “技术认证”“获奖证书”;公布部分领导视察的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大型会议中心、礼堂进行,极具欺骗性。
套路四:利用亲情诱骗。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使参与人相信投资项目能得到可观收入。因此,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全部投入,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甚至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另外,如遇以下情形的“理财”“保险”产品,消费者务必提高警惕:
一是宣传“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的;
二是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三是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诱饵的;
四是宣传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五是炒作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科技产品的;
六是以“扶贫”“互助”“慈善”等概念进行虚假宣传的;
七是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广告传单的;
八是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九是“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十是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 投资款的。
责任编辑:秦艺
钟佩桦(记者 王美惠)09月18日,#endText .video-list .overlay{text-align: left; padding: 0px 6px; background-color: #313131; font-size: 12px; width: 120px; position: absolute; bottom: 0px; left: 0px; height: 26px; line-height: 26px; overflow: hidden;color: #fff; }
钟佩桦(记者 陈威以)09月18日,(原标题:私企老板被指“玩弄多名已婚女下属”,涉事者回应:绝无此事,正搜集证据准备起诉)
9月14日,全网拥有千万粉丝的农村美食视频博主“川味盐太婆”发帖称,“川味老太婆”系列视频的主角之一“盐太婆”、74岁的闫兴英不幸去世,引来众多网友的哀悼。9月15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从闫兴英亲属处获悉,去世消息属实,老人是13日晚不幸落水去世,16日早上出殡。9月15日,“川味盐太婆”账号头像变灰,背景也变为蜡烛。网络图去年10月,闫兴英的老伴漆明国也不幸去世。此前,这对相伴五十多年的老人一起做饭的视频吸粉无数,被网友称为“神仙夫妻”,一年不到相继离世,也让众多网友唏嘘不已。9月15日,上游新闻记者看到,“川味盐太婆”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的粉丝有980万,全平台粉丝超过千万,视频配文“只愿与你同粥”,也成为两位老人爱情的写照。2023年10月29日,“川味盐太婆”发布两位老人一起制作秋梨膏的视频。最后,漆爷爷的图像变为黑白,以这样的方式宣布了漆爷爷去世的消息:“从凉面相聚,到秋梨膏分别。春夏秋冬,只愿与你同粥!”“川味盐太婆”账号发布的帖文。网络图上游新闻记者看到,8月10日,“川味盐太婆”的最后一个视频,是闫婆婆与孙女、重孙女一起做烧椒酱,随后就一直没有更新。9月14日下午,“川味盐太婆”发布了一张闫兴英和漆明国的合照,并配文称,“无论生老病死春夏秋冬,我只愿与您同粥!爷爷建好花园就迫不及待来接走奶奶,从此奶奶不会再失眠,爷爷又有水煮牛肉。刚好11个月,无论春夏秋冬,生老病死,只愿与您同粥!衷心感谢大家一路支持、陪伴、厚爱。”目前,该账号的头像已经变灰。网友对闫婆婆的突然去世十分震惊,也纷纷送上哀悼:“温暖且慈祥盐太婆一路走好”“爷爷来接盐太婆了,一生一世一双人,中秋团聚了”“好喜欢这对爷爷奶奶,是我理想中爱情的样子,祝福在天堂继续美好。”闫兴英和漆明国。网络图9月15日上午,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上闫兴英的外孙女陈女士。她表示,平台账号上发布的情况属实,婆婆已经于前天(13日)晚去世,是不幸失足落水出事,16日早上就将出殡。对于“川味盐太婆”账号此后是否还会继续做下去,陈女士表示不便透露。据新华每日电讯、新华网报道,闫兴英和漆明国是四川广元青川县清溪镇一对普通夫妻,两人的爱情故事令人艳羡。50多年前,30岁的漆爷爷拎着一只书箱,从绵阳城走进大山。19岁的阎婆婆见到文质彬彬、喜欢读书的漆爷爷,内心欢喜,赶忙手脚麻利地做了一碗凉面款待他,成就美好姻缘。如今,家里已是四世同堂,有三个重孙。2019年,在外地做过电商的漆爷爷孙子返乡创业,通过网络推销家乡优质的农副产品。因为漆爷爷是高中毕业,常常跟孙子一起探讨时事。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四川省向武汉市捐赠了一批“儿菜”(一种四川特有的蔬菜),爷孙俩一拍即合,第一个视频就拍摄教武汉人民如何把“儿菜”做好吃。此视频收获了60多万点赞,不少武汉网友留言表达感动和感谢。该账号粉丝量和点赞量迅速上涨。随后,闫婆婆也加入进来。两位老人早前拍摄的视频。网络图两位老人在厨房里一边做川菜、一边聊天的视频,吸引了众多粉丝关注。有人羡慕二老甜蜜的爱情,有人爱听他们诙谐的对白,有人喜欢质朴的乡风,有人想起陪伴自己成长的长辈——“我想我奶奶了,我奶奶也是这样剁辣椒的”“可惜我再也见不到我爷爷了”。也有人对视频中的山川和村庄感到亲切:“我没去过四川,但这里就像是我小时候的家。”这些内容,也让“川味盐太婆”迅速涨粉,目前在全网积累了千万粉丝。据了解,目前“川味盐太婆”的实际运营者是闫兴英的孙子和孙女,运营重心主要是短视频拍摄和直播带货,销售当地土特产和农产品等,名下有青川盐太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四川盐太婆食品有限公司。上游新闻记者 汤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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