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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拔萝卜|ベットの枕もとには物入れを兼ねた小テブールのようなものがあってcそこに水さしやコップや皿や小さな時計がのっていた。緑はその下に置いてあった大きな紙袋の中から寝巻の着替えや下着やその他細々としたものをとり出して整理しc入口のわきにあるロッカの中に入れた。紙袋の底の方には病人のための食べものが入っていた。グレープフルーツが二個とフルーツゼリーとキウリが三本。

2024-09-19 04: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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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1+1丨 九月以来,秋台风为何如此频繁?

  9月16日,台风“贝碧嘉”在上海浦东临港新城沿海登陆,这是1949年以来登陆上海的最强台风,也是上海首次与强台风正面交手。除了上海,浙江、江苏也在此次台风影响范围内。海南、广东刚刚应对完“摩羯”,下一场台风“普拉桑”也已经生成。今年九月以来的秋台风,为何如此频繁?

  九月以来秋台风出现的频率较历史同期偏活跃

  今年九月以来的秋台风,是气候变暖背景下的趋势所在

  中央气象台高级工程师 王皘:“摩羯”和“贝碧嘉”的登陆强度都是超过了历史同期其他台风的,这个也是在气候变化背景之下的一种趋势所在。相关的科学研究指出,在未来变暖的一个气候变化的背景之下,由于海温的升高,低层水汽输入的增加,台风、强台风的比例是增高的。我们也可以看到根据中央气象台的统计,21世纪以来,登陆影响我国台风的强度有一个增强的趋势,这种趋势在未来也提醒我们,在台风的预报预警工作和防台减灾工作中值得重视。

黄洁玫(记者 林育珊)09月19日,考虑到距离大选投票还有不足两个月的时光,下一阶段,无论特朗普本人,还是美国特勤人员,都将面临各种新考验!文 | 海上客美国前总统、目前的共和党总统候选人唐纳德·特朗普又遭“暗杀未遂”,央视新闻的报道称,其距离枪手不到500码(457.2米)。特朗普又遭“暗杀未遂” 图:资料海叔要说,这是特朗普参加2024美国大选以来,两个月来第二次险些遭到暗杀。尽管不算九死一生,起码堪称“两死一生”!而考虑到距离大选投票还有不足两个月的时光,下一阶段,无论特朗普本人,还是美国特勤人员,都将面临各种新考验!1这次特朗普遭遇暗杀,与7月份在宾夕法尼亚巴特勒市不同——特朗普并非处于竞选演说状态。据美国执法部门在事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所介绍,当地时间9月15日,特朗普在他本人所拥有的位于佛罗里达州西棕榈滩的高尔夫俱乐部遭遇枪击!佛罗里达警方于当天13时30分许,接到特勤局电话称,枪击事件嫌疑人案发时在距离特朗普不到500码(457.2米)处。警方在高尔夫俱乐部的灌木丛中找到一把AK-47步枪、两个背包和一个运动相机。在佛罗里达州西棕榈滩高尔夫俱乐部,特朗普遭遇暗杀未遂 图:央视新闻微博端佛罗里达州马丁县警长斯奈德当天披露,警方已经拘捕一名犯罪嫌疑人。按照斯奈德的说法,被捕时,嫌疑人“相对平静”。环球时报援引外媒消息,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执法官员称,嫌疑人是58岁来自夏威夷的瑞安·韦斯利·劳斯。也有媒体报道,此前,劳斯有八次被捕记录,都是轻微犯罪。而白宫在听取了情况简报后,特别是在得知特朗普是安全的之后,美国总统拜登、副总统哈里斯都“松了一口气”。有报道称,拜登、哈里斯周日都在华盛顿特区,没有公开活动。哈里斯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称:“我很高兴他是安全的。暴力在美国没有容身之地。”9月11日,美国总统拜登(左二)、副总统哈里斯(左一)和前总统特朗普(前排右二)同时出席在纽约世贸中心遗址举行的“9·11”恐怖袭击23周年纪念仪式在特朗普竞选团队对外声称特朗普是安全的以后,回到海湖庄园的特朗普对外表示:“我很安全,很好!”2对于驴象两党来说, 2024美国总统大选确实进入了最后冲刺阶段。然而,目前看,双方也都有轻松的一面。在拜登、哈里斯并未离开华盛顿特区的这个周末,特朗普回到南方的佛罗里达打高尔夫球。大礼拜天的,难得休息一下,也是应该。没想到特朗普球还没打爽,就又遭遇暗杀。这显示的是什么?在海叔看来,这无非显示了美国控枪不力、特勤局也仍有不少疏漏。对比7月、9月特朗普两次遭遇枪击,可以看出,持枪者在美国竟然可以各种操作。如果说,7月特朗普在宾夕法尼亚处于竞选演讲时遭遇枪击,当时周围人群密度较高的话,这高尔夫球场难道成了野战射击场合?7月,特朗普在竞选演讲时遭遇枪击发生在7月的枪击事件,至今仍有扑朔迷离之处。特朗普夫人梅拉尼娅于9月10日罕见表态。梅拉尼娅在自己的社交媒体上发布的视频显示,她亲口说:“现在,围绕它的沉默让人感到沉重。我不禁想知道为什么执法人员没能在演讲前逮捕枪手?这件事肯定还有更多内情。我们需要揭露真相。”回看此前报道,当时20岁的枪手在被执法人员击毙前,从附近屋顶上向特朗普方向开枪,发射了多发子弹。梅拉尼娅当然有权利质疑,尽管她最近的这一段表述,与特朗普7月遇刺后她的表述不尽相同。之前,她称,感谢保护她丈夫的特勤局人员以及执法人员,并呼吁美国人“超越仇恨”,“美国,这个和善国家的结构正支离破碎,但我们的勇气正在提升,好让我们重新团结起来”。特朗普(左)7月遭遇枪击后与梅拉尼娅那么,梅拉尼娅的前后两次表态又说明了什么?是她感觉到新的可疑之处,还是心中不平,越想越不对劲才又发声?为何在她再次发声后仅仅过去5天,特朗普又被人用AK-47盯上?且这次枪手是在特朗普的私人高尔夫俱乐部行动?这样的行动方式,与潜入特朗普家里作案已经毫无区别了。3尽管美国总统拜登所发表的最新官方声明称,“特勤局有能力保障特朗普的安全”,可短短两个月时光,特朗普在不同的场合两次遭遇枪击,虽然总体上说,也只有第一次遭遇枪击时耳朵受伤,第二次在佛罗里达他几乎全须全尾没有问题,可海叔要说,对他来说,是否会造成心理阴影,尚不得而知。要知道,第一次子弹穿过耳朵的情况,非常特殊。哪怕当时特朗普没有自然而然地做出偏过头的动作,子弹都可能贯穿他的脑门。俗话说,“过一过二不过三”,初一、十五都没事,不代表未来不会再出现持枪对付特朗普的人。总体而言,美国如果再不进行有效控枪,无论是拜登还是特朗普,还是其他政治人物,哪怕普通美国人,都会处于枪支泛滥造成的不确定的危险之中。很遗憾,特朗普在担任美国总统期间控枪不力!而拜登目前任期将满。恐怕,有关控枪,以及暗杀增多等等情况,需要下一届美国政府好好想想办法解决,起码得有所改善。无论是哈里斯还是特朗普,无论他们谁胜选,这确实是下一任美国总统需要好好动脑子面对的问题!版权说明新民周刊所有平台稿件, 未经正式授权一律不得转载、出版、改编,或进行与新民周刊版权相关的其他行为,违者必究!

黄洁玫(记者 谢仁琦)09月19日,“您小区申请使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现已完成使用备案。”今年4月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如其来的一条短信让家住成都市高新区上锦颐园一期的杨先生和其他业主困惑不已。杨先生说,小区没有设立业委会。未经业主表决,也未见过公示,外墙维修的专项资金何以悄然完成备案?加上小区内两栋外墙没有损坏的楼栋也被列入维修资金使用之列,出于对备案流程合规性和维修资金会否滥用的担忧,杨先生和其他业主想查看原始签字文件和相关备案资料。他们先后向物业、街道和社区询问,都被告知材料已经提交给住建局,要去住建局查看。7月1日,作为业主代表的杨先生来到了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提出希望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知上述信息。21天后,他收到了一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可公开给你的信息共有1500页,采取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收取的依据来自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杨伟东曾参与《条例》前期的起草以及修订工作。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信息处理费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规制滥用申请权的行为。然而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却出现异化,高额甚至天价的费用成为正常申请的“拦路虎”,部分申请人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保障也因此受到影响。杨先生查看信息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 图/图虫创意应主动公开,却要收费杨先生不能理解,即使自己申请的信息全部打印出来,按照市价五毛钱一张,也最多花费几百元,“但现在算下来一张单价高达36元,合理吗”?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处理费收取可以按件或按量计算,均采用超额累进方式。如果“按件计收”,同一申请人每个月申请10件及以下的,不收费;第11至第30件,每件收费100元;超过30件的部分,每增加10件,每件费用增加100元。若“按量计收”,提供的材料在30页及以下时,不收费。第31到第100页,每页收费10元;第101到第200页,每页收费20元;超过200页的部分,每页收费40元。正如专家所说,信息处理费并非纸张成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收费有特定导向,即通过提高经济门槛,来规制申请权的滥用。权衡之下,杨先生放弃了缴费。根据《条例》,这也意味着,行政机关将不再处理杨先生的申请。像杨先生这样因申请信息公开而被要求支付高额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并非孤例。去年,福建莆田的陈女士因申请征迁赔偿信息,也被告知需缴纳十二万多元的信息处理费才能获取。陈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所在的村庄于2016年获批修路项目,施工范围涉及她家的四处房屋。听闻村里拆迁户的补偿方案各不相同且存在“暗中操作”,陈女士怀疑自家补偿款低于其他村民,遂向相关部门询问,但对方始终不愿意回应这件事。为了解补偿的真实情况,陈女士在去年5月向莆田市涵江区政府申请公开三项信息,包括补偿安置标准、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以及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房面积、货币补偿金额、安置时间等)。陈女士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才能查看信息 示意图一个月后,陈女士收到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补偿安置标准将附后提供,余下两项信息共3182页,采用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震惊但不甘心的陈女士考虑再三后,决定支付。不料,告知书却没有提供银行收款账号,她进一步询问后得知,“收款账号也要走信息公开程序”。连环障碍让她很无助,最终放弃缴费,至今也没有见到申请的另两项信息。事实上,关于土地拆迁补偿的信息,在《条例》修订前后都属于被明确要求主动公开的范围。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生效的《条例》第12条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2019年修订后的《条例》第21条重申了这一要求。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9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换言之,陈女士所申请且被告知需缴纳逾12万元才能获取的信息,实则是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张力指出,行政机关压缩主动公开范围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市规划等领域,牵涉多方利益,争议和标的大,甚至部分是历史遗留问题,长年难以解决。“零门槛”和申请权滥用公开范围是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无论是2007年《条例》首次审议通过,还是2019年修订,都是如此。修订前,《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反映政府行政机关设置、职能和办事程序的一些基本情况信息等须主动公开,不收取费用;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收取行政成本费用;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下简称“三安全一稳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商业秘密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 资料图至于申请人,则要满足是出于“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随着《条例》的实施,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在《条例》实施两年后,时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处长的后向东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少数行政机关以“只要不是法律明确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绝对不予公开”为由,简单粗暴地拒绝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请求。针对这一问题,杨伟东进一步指出,以“三安全一稳定”为例,由于其概念本身难以说理举证,导致行政机关在适用时出现乱用甚至滥用。与此同时,依申请公开制度也出现滥用。当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是,刊载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陆红霞诉南通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曾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其为公开滥用诉权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拆迁户陆红霞及其家人在一年多内向多个部门提起了至少94次信息公开申请,其后又提出39次行政复议和36次行政诉讼。陆红霞当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提出多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因为自己和父亲住宅被拆时,出现了征地手续不全、签署空白协议、房屋产权证户主名被更改等问题。然而,港闸区法院的裁定书显示,相关申请不仅涉及征地拆迁问题,还涉及政府公车数量、拘留所伙食标准等信息。法院认为,陆红霞提起的诉讼因缺乏正当性,属于典型的滥用诉权行为。最终,法院裁定对其起诉不作实体审理。这一案件被学界认为推动了《条例》的修订。修订后的《条例》明确提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主动公开范围得以扩大,从原来的4类原则性条款细化为15类具体规定,如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政府采购目录、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事项。不予公开的范围也有所增加,包括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和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等。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门槛的变化。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原先的限制条件,也就是说,申请人不再需要证明与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利害关系。司法部负责人解释称,之所以取消限制条件,一是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避免在申请人认定上争议太多。后向东也在《人民日报》撰文时指出,申请人、行政和司法机关对满足“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看法都不一致,导致争议不断。对于申请人来说,信息公开申请实现“零门槛”。但为了避免申请权滥用,新《条例》对无正当理由的大量反复申请,规定了不予重复处理、要求说明理由、延迟答复和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措施。变与不变上述措施中,信息处理费被视作亮点。多位专家指出,由于信息处理费制度设计上的模糊性和涉及概念的不确定性,为实际操作带来了新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信息处理费收取的性质为“可以收取”。张力说,这也意味着“可以不收取”。《中国新闻周刊》统计《管理办法》实施后全国31个省市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现,2021年,有15个省份收取了信息处理费,这一数字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别增至16个和18个。换言之,不同地区对信息处理费的认定和操作不尽相同。对于“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判定,《中国新闻周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相关案例发现,各地法院对其认定标准差异较大。如有法院认定申请12次就“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也有法院认定1088页是“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相同的是,法院普遍未给出“合理范围”的具体标准,特别是具体的数量标准。在收费方式上,虽然按件或按量计收均可,但需要提出的是,上述两个案例都采用了计量计收,金额更高。杨先生称,其申请的信息可拆分为约17件,按件计收的话,信息处理费仅需700元。至于信息处理费对规制申请权滥用的成效,并无明确的佐证数据。不过,各地年报中都有一个数据,是“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费,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比例。这个数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信息处理费的存在,对申请人没有获取所需要信息的影响。以江苏为例,以《管理办法》实施元年的2021年为统计起点,近三年逾期未缴费不获处理的申请占申请总数的比例分别为0.32%、0.13%和0.23%。但值得关注的是,有一些正常申请因高额信息处理费被阻挡。更值得关注的是,主动公开广度、深度不足的问题一直持续。张力指出,本身属于应该主动公开,被人为设置成了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情形不在少数。贵州的黄先生因怀疑网购到假货,向店铺所在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及要求公开2022至2024年度因信息公开申请而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财政支出、投诉举报处理等多项数据的申请。一个月后,黄先生收到该局的回复显示,他的申请内容被拆分为10项,只有两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已于官网公布,并附有相关网址。其余八项中,有六项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公务员招录等信息涉及内部事务信息,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因而不予公开或提供。仅能依申请公开的两项内容,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报告及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共计179132页,需缴纳715.998万元的信息处理费。彭錞分析指出,回复中被认定为不予公开或提供的信息,实际上是《条例》要求公开的年报内容或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理应已经主动公开。如果存在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被申请机关应当释明。黄先生也称,他申请的信息是比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而提出,不明白为何却成了需要依申请公开,而且要缴纳天价费用。就这些信息所属类别的划分,《中国新闻周刊》曾多次联系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未能获得回应。彭錞认为,被异化的根源在于部分行政机关滥用判断权,不问申请目的,粗暴地以数量多寡来确定是否滥用,而且多寡本身又缺乏标准。很大的随意性下,部分行政机关机械地适用收费规则,堵死正常的申请之路。动力与压力不足“行政机关不想或不愿公开,有多种原因。”杨伟东说,首先是模糊的制度设计赋予了行政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近年来常被用于不予公开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这些概念本身就很模糊、抽象,行政机关在解析和适用时,存在较大自由度。以“过程性信息”为例,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曾明确指出,当决策、决定完成后,此前处于调查、讨论、处理中的信息不再是过程性信息。但在实际操作中,仍不乏行政和司法机关把处于“完成时”或“过去式”状态的信息认定为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在彭錞看来,《条例》落实成效不彰,根本原因在于行政机关推动信息公开的动力与压力不足。杨伟东进一步指出,动力不足主要基于行政机关对减少行政成本,规避风险和现实利益的考量。信息公开实际上是对政府行为的审视,部分政府担心一旦公开可能导致不利后果。河南省豫东地区某县级信访局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基层信息公开争议较多的领域就是低保和拆迁安置补偿。这些领域本身涉及利益分配较多,甚至有“人情账”。“例如补偿标准是一样的,但是第三方在评估具体面积时,可能会存在一些‘猫腻’,关系好就多算点,这类信息若公之于众,难免引发纠纷。”但按照相关规定,这些信息必须主动公开,部分基层政府会选择张贴在公示栏,拍照留痕,随即撕毁。如果有百姓申请或反映,经上级单位督促,他们才会再次公开。杨伟东说,这种把主动公开变成依申请公开的“策略选择”,是行政机关趋利避害的心理使然。通过“少公开、不公开”来避免潜在的冲突和纠纷,以及舆论压力和问责风险。压力不足源于监督落实的乏力。虽然新《条例》设置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但在彭錞看来,“光靠考评、设置处分恐怕不够,还需要‘真刀真枪’”。他反问:拒绝公开是否会导致相关机关甚至个人被追责?如何进一步完善?多位专家认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张力建议,应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通过操作规程、典型案例或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和解释争议焦点。以实践中应用频繁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杨伟东指出,几乎所有涉及行政运转的信息,如人事、财务、内部事务安排、办案流程、会议纪要和内部监督信息,都被归入“内部事务信息”之列。他认为,内部事务信息应限缩为“纯行政内部信息”,专指技术性、细节性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是琐碎的,与真正的、重要的公共利益无涉,可以预期公众兴趣不大,也可以将行政机关从收集和提供这些信息的负担中解脱出来。而过程性信息应更名为“机关及其人员的评价性信息”,包括决定作出前的意见、建议、观点等信息,理由在于公开这类信息将有损于公务员有效交流和决定的质量。关于信息处理费的收取,张力认为,表面上看是依法行政,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机关对立法本意的曲解或机械执法,比如,《条例》规定“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可以收取费用,而非“应当”收取,不应简单以量认定。而且,如果收费,应结合申请人的请求、主观意图和利益取向,先论证何谓“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多位专家表示,应回归立法本意,坚持“原则上不收”的思路。在杨伟东看来,表面上看,信息公开似乎只是对“给与不给”的判断,背后反映的是行政机关对自身信息质量和行政水平的底气。而当前仍处于通过信息公开倒逼行政质量提升的阶段,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方面“半遮半掩”、主动性不高,“关键原因之一是对信息的质量信心不足”。他打了个比方,信息公开就如同外人进家门拜访,过去只有熟人才能登堂入室,并且只向其展示好的一面。如今,随着公众对信息需求的提升,行政机关应做到不再区分友人与否,只要进家的访客,都可以对房间一览无余。杨伟东认为,这就要求行政机关要“打扫干净房间”,即确保日常管理规范、透明,真正做到“门常开、该公开之事公开,这才是信息公开的更高境界”。发于2024.9.16总第1156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杂志标题:“天价”信息处理费背后记者:解雪薇编辑:徐天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曹雪娇近日,河南许昌的曹女士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持续关注。9月11日,当事人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其父亲曾在2023年打伤母亲后被判刑,今年8月才出狱。此前父亲也有家暴母亲的行为。目前,她母亲已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正在等待法院的通知。对此,曹女士的父亲曹某某表示,除上次因将妻子打伤入狱外,此前他未对妻子动过手,同时也否认女儿曹女士提到的他长期家暴一事。母亲被家暴曹女士向记者介绍,她是河南许昌人,母亲闫某某今年53岁。曹女士母亲被家暴的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23年9月4日,在外务工多时的父亲曹某某回到许昌家中。当晚,父亲与母亲发生争吵,之后便对母亲进行殴打,包括扇耳光、拖拽母亲身体等。期间,母亲想从家中逃走未果。几小时后,曹某某睡熟了,母亲才得以从家中逃跑并报警。据曹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2023年9月5日凌晨5时30分许,母亲给她发了被家暴的照片,拍照时,闫某某口中已吐出鲜血。曹女士母亲在医院住院期间(图源:受访者社交平台)曹女士表示,事发前,她知道父亲回家了,她还特意和父母打了视频问候,没想到后来却发生了上述家暴的事情,“突然被打,我妈都没反应过来”。曹女士告诉记者,知道母亲被打后,她赶紧让母亲到大医院进行检查。许昌市人民医院当时出具的相关诊断报告及出院记录显示,闫某某左侧颌面部、眼周、胸部等软组织挫伤并皮肤擦伤,右侧肋骨骨折,左眼球挫伤。父亲因家暴被判刑曹女士赶回家,看到母亲被打后的样子,坚持报警并做伤情鉴定。2023年10月,闫某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10月28日,曹某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经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实施逮捕,并由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据该案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曹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曹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曹某某被拘留后,闫某某提出离婚,并申请判离,不接受调解。2024年1月16日,闫某某和曹某某的离婚纠纷案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立案。但因曹某某在看守所内等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开庭,闫某某只能先于2月28日撤回诉讼。8月初,曹某某出狱,但仍不愿意与闫某某离婚。因撤诉后要半年才能进行二次诉讼,所以在此期间,闫某某也无法再提起诉讼离婚曹某某出狱后,曾扬言伤害闫某某,此事在闫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曾提及。闫某某也从家里搬了出来,在一个偏僻的地方租房,以免被曹某某找到。9月2日,该案开庭,当庭未宣判双方离婚。曹女士称,2023年9月并不是父亲首次家暴母亲。她记得,有一次,她父亲从外面一回来就把母亲踢倒在地,所以她才用“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做视频标签。对此,曹女士父亲曹某某于9月11日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在2023年9月份事发前,他没有动手打过闫某某。双方在生活中有“小打小闹”的争执互骂,但未动手,同时否认长期家暴闫某某一事。对于女儿的说法,他表示“不能相信”。此外,对于离婚纠纷一事,因家中有拆迁房,曹某某认为是妻子女儿想让他净身出户,所以他才一直不同意离婚。对此说法,曹女士表示,在离婚纠纷中,是父亲向母亲索要高额财产,而家中没有,才导致婚没有离成。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曹女士称,她将母亲被家暴的视频发布到网上,是担心离婚官司会拖太久,没有人限制曹某某的行为,母亲的处境也会变得危险,而她又在外地工作,无法时刻保障母亲的安危。曹女士微博截图曹女士发布的视频引起众多网友和许昌市有关部门的重视。9月9日,许昌市妇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为闫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智娟律师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与此同时,何智娟律师还指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如果被申请人在保护期内仍然实施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家庭成员人格权的再次侵害,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漠视,应当坚决依法惩治。如果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给予训诫,也可对其进行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9月10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许昌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会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意愿,维护其权利。另外,妇联会积极地和法院进行沟通,能做尽做,他们会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9月11日,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她母亲已经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也在等待法院的通知。据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某与被申请人曹某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9月4日,闫某某被林某某殴打致轻伤二级。2023年12月28日,曹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根据闫某某提交的相关证据,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某对申请人闫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某进出闫某某住所。相关新闻女子称“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最新进展: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签发近日,河南许昌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关注。发帖女子表示,其母亲闫某长期被父亲曹某家暴,去年下半年母亲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后父亲获刑八个月。出狱后,父亲继续对母亲及其近亲属实施恐吓,称要“砸了”母亲目前的住所。该女子还提到,今年1月,其母亲已提起离婚诉讼,后由于诉讼到期而撤诉。目前,母亲已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于9月2日开庭。“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让我妈妈可以尽快离婚。”9月9日,许昌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表示,曹某此前确实存在家暴行为,已被依法处理。针对闫某目前的处境,许昌市妇联代闫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9月10日,发帖者、闫某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已向母亲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与被申请人曹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5年登记结婚。2023年9月4日晚,曹某与闫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后,曹某将闫某殴打致轻伤二级,曹某已于2023年12月28日被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经查,闫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对申请人闫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进出闫某住所。9月10日晚,闫某的女儿再次发文称,当地妇联已联系法院协调,对于闫某的离婚诉求,法院将“尽快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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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发小他舅妈》

9月12日,被终身禁足的前陕西长安竞技队球员丁捷发文,承认自己赛后收钱触犯了法律,但他表示自己没有出卖球队。“我出现违规违纪的比赛是在2021年12月8日,陕西长安竞技对阵南通支云的比赛,我们以2比1取胜,赛后收到7万元。这场比赛中我全力以赴争胜,没有出卖球队,也没有做对不起陕西球迷的事情。”“但我触犯法律了,已经积极接受处罚,向司法机关全额退款并缴纳了罚款。只是这次足协给出的处罚结果,相较以往案例过于严苛,让人难以接受。”丁捷曾在陕西长安竞技队踢球“我从六岁开始学习踢球,至今已经31年,我为足球献出了全部青春。我为辽宁宏运效力了12年,为重庆两江竞技效力了6年,欠薪909万,为陕西长安竞技效力了2年,欠薪近200万。因为热爱足球,在球队欠薪的情况下,我依然拼搏到最后,并帮助陕西长安竞技拿到中甲第五名的历史最好成绩。”“在2022年联赛结束后,球队面临足协准入困难,我第一个签署了放弃欠薪的工资确认表,我和留下的队员都希望球队能存活下去,但事与愿违,重庆两江竞技和陕西长安竞技相继解散,我的这两笔欠薪也成为一张废纸。”9月10日,中国足协公布了因违法违规行为而被禁止参与足球活动的足球从业人员名单。经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审定,给予金敬道等43人终身禁止在我国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活动的处罚;给予巴合江·吾尔满等17人禁止在我国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活动五年的处罚。同时中国足协透露,已有44名涉案足球从业人员被法院依法作出判决,34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过在消息公开后,近日来已有将近10名被禁足球员公开“喊冤”。杨文吉称自己由于被长期欠薪,才会为了4万元而做出辜负球迷的事情另一位被中国足协终身禁足的球员杨文吉发文称,自己由于被长期欠薪,才会为了4万元而做出辜负球迷的事情。“现在回头来看真的很蠢,为了4万块钱,不光辜负了球迷,还换了缓刑3个月,背上了案底。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球员,没有多么高的道德水平,单纯想让家里人都过得舒服一点。”“如果能够重来,我肯定会好好踢球,努力奋斗,还中国足球一片净土。”相关新闻禁足球员杨文吉自述遭欠薪:若无机制保障球员权益,假球还会出现被中国足协终身禁足的杨文吉,在他社媒的致歉声明文章中详细描述了自己遭遇欠薪以及俱乐部如何通过准入的经过。相关内容如下:现在低级别球队有一个普遍现象就是俱乐部欠薪,发几个月欠几个月,如果你要自由身证明离队,俱乐部就会让你签无债权纠纷。我自己那一年也经历过这种情况,最后到整个联赛结束的时候俱乐部还拖欠四个月的工资,因为当时足协不断地催促俱乐部要尽快把拖欠球员的工资补齐,没有补齐的不允许参加新一年的联赛。所以到了新赛季开始需要球员签字准入的时候(这里也说明一下,足协要求每个队要签工资确认,足协嘴上说着只要一个人不签字就不让过准入,然后截止时间一拖再拖,等绝大多数人都签字了,少数几个人没有签字的,又以没有参与仲裁为由不承认俱乐部存在欠薪,即便你参加仲裁了,在仲裁结果公布之前,也属于争议欠薪。而当时仲裁开庭的周期少则三五个月,多则大半年。这期间即便你合同到期了,想去新的俱乐部也需要原俱乐部的自由身证明,那你想想,你都跟俱乐部有纠纷了,还能轻易拿到自由身证明吗?),俱乐部开始给我打电话说,要么先发两个月签字,要么过不了准入一分钱都没有了。面对这种情况我真得感觉很委屈,奖金一分钱没有就算了,连基本的工资都这么难拿到。但我作为球员,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选择相信俱乐部。等过了准入后,俱乐部还是没有补发那一年两个月的工资。我们球员又无处诉说,给足协通话,足协的答复是让球员与俱乐部商量。足协可以帮忙仲裁,但是仲裁期限很长,会错过一个转会窗口,所以很可能会导致很多球员半年无球可踢,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球员只能去签无债务纠纷而拿到自由身证明。最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我们没有逃过法律的惩戒,中国足协也对我们进行了行业内最严厉的惩罚。我对我的行为真诚的表示忏悔,对所有惩罚都欣然接受,如果我的事情能够警醒其他球员,从此杜绝类似事件发生,那也是中国足球的一大幸事。可是如果不能为奋战在一线的中国球员建立起健全的完善的机制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那自然而然会有一批又一批的球员或是以相同的方式,或是以不同的方式,损害着中国足球的利益。孙冬回应被禁足:足协公布的122场比赛里基本都是欠薪导致的孙冬发文回应被禁足,他表示足协公布的122场比赛里基本都是欠薪导致的。孙东曾在前江西北大门(江西庐山)踢球孙冬写道:我是被禁足的孙冬,在这跟大家说一说我经历的这些事,真实的情况。首先我跟江西的球迷说一声对不起,辜负了你们的爱,2016年我加入球队,我在球队7年,球队好或者不好我都在,江西队是一个小投资的俱乐部,就算金元时代的时候,有的人认为我们挣几百上千万,而我们超不过5万块钱,但是那个时候江西队是稳定的,不欠一分钱,我们享受着踢球的快乐2021年江西队开始欠薪了,我记得很清楚,那个时候我们在梅州赛区因为第一阶段大连赛区我骨折了,好了之后直接去的梅州赛区(因为疫情,分阶段比赛)各种原因的欠薪其实作为球员来说是可以体谅俱乐部和投资人的,晚个两个月发都没问题,因为疫情都有难处,互相体谅我觉得这很正常,在我们球员的体谅下,整整16个月没发钱,(如果各位敢兴趣可以去问问俱乐部的管理层和当时同样跟我遭遇的队员们教练员们)中国足协的年底签字,那就是一个摆设,给大家看的,让球员和俱乐部老总自己协商,然后俱乐部老总就会给你打一个电话,会跟你说孙冬年底签字了,你看给你百分之50行不行,要是觉得百分之50不行,那我们俱乐部就解散,你一分钱也没有,就这一句话,那换成任何人你会怎么选择呢,都已经快一年没发过钱了,你所有的付出换来的就是这么一句话,球员还有伤病康复,去医院拍核磁共振,康复的钱先自己垫上,然后等报销,我记得我之前有个报销3000来块钱到现在都没给报,更别说那些做大手术的球员了,然后你想要自由身,就给你签一个跟俱乐部没有任何财务纠纷,然后才会给你这个自由身证明,这就是咱中甲俱乐部做出来的事。2022年我的工资税前1万2,奖金老总说了赢一场10万(全队10万)这个奖金咱都不知道去哪了,在唐山赛区我们几个年龄稍微大点的去要过一次钱,然后就是告诉我们先完成比赛,钱哪天哪天肯定发,那年就发了3万多块钱吧。和我一屋的小孩一个月就3000块,一样也是一直欠。球员不如农民工兄弟,农民工兄弟有地方要钱,但是球员找中国足协仲裁,那就是一拖再拖,最后不了了只,然后给你一句和你的俱乐部商量,足协每年的保证金不保证球员欠薪的利益,那保证的是什么东西?这个事我做错了吗?我确实是做错了,我也得到了最严厉的惩罚,我不应该这样做,但是我当时为什么这样做,各位我真的没有办法,因为我从小踢球,我也只会踢球,别的真的是不会,我也是30多岁的人了,我有房贷,有家庭,有父母,需要我挣钱养这个家,我也有跟大家同样的压力,我得挣钱生活,我长时间的不发钱,我的房贷只能跟父母去要,我30多岁人了每个月都要跟父母去要这个钱,真的是很难受,我出事的那场球是11月份的足协杯,我涉案的金额2万4千块钱,那场比赛我也没上场,如果说我想通过这个东西来多挣钱,多获取利益,我可以挣的更多,但是我当时的想法是够还个房贷钱就可以了,我不想通过这个让我发家致富,我很明白歪歪道上不了天,我问过警察叔叔,我说如果这么长时间的欠薪发生在你们身上,你们会怎么样,他笑了笑,跟我说也挺同情我们这种在低级别联赛踢球的低级球员,工资也不是很高,还面临各种生活压力,但是没办法赶上了,长期的欠薪让我没办法不这么做,做错了就是做错了,我是个爷们我承担我自己做过的错事,我只是不想让父母那么大压力,让家里过的舒服一些,对不起我的家人,跟着我担惊受怕,只是希望以我这个事来让大家知道到底是个什么情况。在中国足协公布的122场比赛里基本都是欠薪导致的,换句话说哪个球员不想好好踢球,每个月能正常发工资的情况下,谁愿意冒这个险,球员不想每个月按时领工资好好踢球吗,但是球员领不到工资呀,逼的像我这样的低级别联赛的球员不得不这样做。踢球能踢几年呢,青春饭加上退役之后都不一定再能有工作。欠薪不解决类似的事还是会发生的,如果有天解决了,那我也真的为中国足球高兴,也算是为了中国足球出力了。回过头来看看换来了期徒刑8个月,自由比什么都重要各位,能看完也辛苦各位了,只是讲了一点我本人的经历,确实没什么文化水平,也没多高的道德水平,字是真真实实自己码的。我就是一个普通的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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