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狠肏|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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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敲诈勒索罪”被羁押1004天的职业打假人黄林(化名),获得无罪判决后,于近日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2017到2018年间,黄林在东莞市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后,再向商家协商索赔。黄林举报的产品之一一年后,2019年11月27日,黄林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羁押,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此后黄林上诉,该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黄林再次上诉,最终于2023年11月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刑事判决,判决黄林无罪。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林有期徒刑六年发回重审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黄林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东莞中院二审判决书东莞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从2019年11月27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取保候审,黄林一共被羁押1004天。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支付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524289.76元。黄林称,其对精神抚慰金和法院没有道歉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打假人两年多次购买进口食品后索赔,金额超二十万元2015年,黄林成为了职业打假人。黄林告诉澎湃新闻,他是广西人,此前一直在广东惠州务工,2015年左右在新闻上看到了职业打假人相关新闻,觉得打假可以赚钱也不违法,便自学相关知识,开始了全职的线下打假之路。黄林说,惠州离东莞很近,他时常过去购物,注意到那边有很多进口产品。“有些产品无中文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日文标签能看出来产自日本核辐射地区。”他说,他先是去超市买类似的货,然后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在食药监局调解下,联系商家协商赔偿。他发来当时所举报的一家商家所售的曲奇产品图片,日文标签显示生产工厂为茨城县小美玉市西乡地1667。而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关规定,禁止从茨城县等12个受核辐射影响的都县进口食品。他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他在东莞辖区内举报了超百家商家,一部分商家被移交公安处理,对另一部分没有移交的,他称自己向纪委举报了食药监相关人员。将近一年后,2019 年11月27日,黄林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被逮捕。2022年8月26日被东莞中院取保候审。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二审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中,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黄林伙同他人,在东莞市石龙镇、桥头镇、常平镇等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随后通过食药监管理局的协商机制联系到商家,利用商家害怕被食药监管理局处罚的心态,多次向多名店家进行“敲诈勒索”。一审判决书提到,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黄林三次向石龙食药监分局举报东莞市石龙镇某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后黄林在该店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每张购买小票需要赔偿1000元为由,向该店老板单某某索要赔偿。2017年6月21日,被告人黄林以2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2000元,当日晚上,单某某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元。2018年1月6日,被告人黄林以10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10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晚上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9000元。同年2月26日,黄林以其妻名义向食药监管理局石龙分局举报该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以33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33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0元。此后,黄林用类似办法在十余家商铺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向当地市监局举报后再凭借多张购物小票向商铺老板协商索赔。两年间,黄林通过“打假”赚取了赔偿超二十万元,但其称,索赔金额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一审获刑六年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二审判决无罪一审判决书显示,2020年11月16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黄林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等。宣判后,黄林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11月2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22年9月21日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等。一审宣判后,黄林再次提起上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则提起抗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指控黄林的十一宗犯罪事实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仅认定第十宗犯罪事实,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导致法律适用错误及量刑畸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支持抗诉,认为一审起诉书指控的黄林所犯十一宗犯罪事实均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均应追究刑事责任。黄林则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无罪。主要理由包括对案涉商家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系公民的法定权利,对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的行政不作为或者行政乱作为提起行政复议,均不构成敲诈勒索等。二审法院东莞中院在查明事实中更改了此前一审法院关于黄林“敲诈勒索”“胁迫”等表述。二审判决书显示,经查明,黄林在东莞市石龙镇、常平镇、桥头镇等地的多个商店购买商品,后以无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后在监管部门查处过程中或作出行政处罚后黄林与案涉商家经协商获取相关款项后撤回投诉举报或行政复议。东莞中院认为,现阶段食品药品领域中知假买假或职业打假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未明确禁止以牟利为目的的个人知假买假行为以及否定其消费者的身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等的相关规定并未明确将食品药品领域的职业打假或知假买假行为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此外,案涉商家确实存在违法经营的行为。根据在案证据和食药监部门的查处情况,案涉商家所经营的案涉商品至少存在无中文标签的违法行为;且根据部分食品的外包装特征存在来源于日本核辐射地区、属国家禁止进口食品的较大可能性。东莞市中院认为,不足以认定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黄林所获得的款项数额并非于法无据,黄林具有投诉举报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综上,东莞市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认为,本案中案涉商家存在相关违法经营行为,黄林知假买假不影响其向案涉商家索赔,黄林所获相应款项并未超出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请求权基础和范围;黄林对食药监管部门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亦有权提出或者撤回行政复议;黄林实施的相关行为不符合恐吓、要挟的性质和程度,不具备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诉人黄林及其辩护人所提相关意见,经查成立,予以采纳。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及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理据不成立,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黄林的部分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法院依法予以纠正。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1)粤1971刑初5745号刑事判决;上诉人黄林无罪;随案移送的手机一部、人民币808.5元,发还给上诉人黄林。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赔偿五十余万元,当事人不服提起申诉二审判决无罪后,黄林向一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书。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赔偿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显示,赔偿请求人黄林以二审改判无罪为由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请求:1.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2.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0元;3.赔偿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4.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登报和在其官方平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法[2024]102 号)的规定,公布了自2024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462.44元。赔偿请求人黄林实际羁押1004天,依据赔偿申请人的请求,法院对其羁押1004天依法给予赔偿,其应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004天 x 462.44 元/日=464289.76 元。对于超出部分的申请,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精神抚慰金1000000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给赔偿请求人黄林的家庭、职业等造成的损害,酌情支持6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关于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为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申请。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因赔偿请求人黄林未能提供其受影响程度及范围,且法院的赔偿决定书即为对其名誉损害实质性的恢复,故法院对其该项请求不再支持。关于黄林请求赔偿其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该费用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最后,关于黄林请求赔偿生命健康赔偿金100000元的问题。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他们不是适格的赔偿义务机关,不应承担相关事项的国家赔偿责任。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并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下:支付赔偿请求人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 524289.76元。目前,黄林对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和法院没有道歉存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

云南昭通一村委会的干部左某婚内出轨女同事,二人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因为感情纠葛等原因,左某在抓扯中打了女同事耳光。二人闹到了派出所,为了平息此事,左某给了对方9.8万元。左某婚外情和殴打他人被处分、降级。左某与妻子离了婚,此后,其妻子李某将左某和女同事起诉到法院,认为上述9.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还钱。近日,该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01年12月21日左某与李某登记结婚,2019年3月5日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左某出轨了同事何某。2018年,左某与何某曾共同在盐津县某某村委会工作,属同事关系,2018年4月至10月期间,左某与何某在某某酒店等地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2018年12月13日,因感情纠葛、工作等原因左某与何某发生抓扯,左某打了何某耳光,何某以左某对其强奸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事情发生后,在有关部门的组织下,经多次协商,左某给付何某9.8万元,2018年12月15日何某向左某出具收条一张,载明收到左某现金9.8万元,何某出具书面谅解书。2018年12月28日,盐津县公安局中和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左某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何某在公安机关自愿放弃做伤情鉴定,认可左某未对其肢体造成伤害,未去医院做检查)。2019年7月23日,盐津县纪委作出《关于给付左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决定》,认为左某身为基层党员干部,无视党的纪律,婚外与其他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道德品质败坏,违反党的生活纪律,殴打他人,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8日,盐津县监察委员会作出《关于给予左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决定》,从九级管理岗位降为十级管理岗位。2019年3月5日,李某与左某在盐津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何某与左某之间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左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何某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有悖社会道德,违反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二人的行为之间属于违法关系,不应受到法律保护。本案诉争协议系二人发生情感纠葛,左某打何某耳光,报警后经双方多次协商,左某给何某9.8万元,根据何某在公安机关笔录中陈述,因与左某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双方私下协商,不想把事情闹大,左某的陈述为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为了不影响家庭,给9.8万元解决此事。何某明确表示不做伤情鉴定,未造成肢体上的伤害。由此能够认定,双方达成的9.8万元并不完全是赔偿何某被打的损失,而是因双方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左某为了平息此事对何某作出的一种补偿。因此双方之间因不正当关系所达成的协议违反善良风俗,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无效。同时李某作为左某的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所有权,非因日常生活处理共同财产,应当协商一致,否则属于无权处分,双方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也应认定无效。协议无效如何处理?一审法院认为,何某明知左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左某与何某在主观上均存在过错,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左某确实打了何某,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双方达成的协议,应酌定考虑一部分赔偿金额。同时李某与左某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时,左某对财产作出很大的让步,将财产给李某,债务由左某承担,虽与何某达成的协议无效,但作为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在法律上不具备单独处理的权利,对其应有的份额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支配,鉴于左某与何某均有过错,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酌定由何某返还李某3.5万元。何某不服提起上诉,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延伸阅读男子疑因护士妻子出轨医生自杀:在妻子手机发现不雅照近日,一则浙江一女护士出轨医生致丈夫自杀身亡的消息引发关注,事后医院方面曾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护士、医生已被停职,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8月26日至27日,大皖新闻记者对话了死者父亲徐先生,其称,儿子曾不顾家人反对入赘,结婚才半年多便发现妻子出轨,遭受打击后自杀身亡,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死者遗体仍在殡仪馆。男方曾不顾劝阻入赘,结婚才半年多8月26日,徐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他们都是浙江杭州本地人,其子王越(化名)随母姓,1999年出生,今年才25周岁,是家中唯一的儿子,父母亲双方亲属都对这棵“独苗”疼爱不已。而王越从小就表现出超越同龄人的成熟,待人有礼貌,乖巧懂事。2019年,王越在大学时与同龄的校友毛英(化名)相恋,2023年,双方正式领证,这段校园恋爱最终落地开花。死者王越与妻子的婚纱照(受访者提供)但是在此过程中,男方面临需要入赘的现实。“当时我们家里是一万个不同意!”徐先生介绍,尽管父母不同意,但王越说二人是真爱,态度坚决,家人拗不过只好同意。今年1月中旬两人举行婚礼,因为前来祝贺的亲友太多,连摆了两天酒席。看着儿子成家,徐先生也欣喜不已,当天接连在朋友圈分享了婚礼现场的照片和视频,并配文“有情人终成眷属,希望你们能恩爱一生,百事顺遂!”,照片中二位新人身穿红衣,面带微笑,透着喜庆。婚后,王越是在一家银行任业务经理,毛英则是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的护士,一同住在女方家里,在亲友眼中,二人工作稳定,生活幸福。“小夫妻俩看着感情很好,同桌吃饭王越经常会给爱人夹菜,也没见过他们争吵。”徐先生说,儿子王越全身心投入到了这段感情中,婚后热爱生活,也很自律,遇到假期小两口还会出门旅游,女方对长辈也还不错,父亲节他还收到了儿媳发来的红包,这对小夫妻的甜蜜生活也让作为家长的他倍感欣慰。然而这样的甜蜜仅仅持续了半年多。遭受打击,男方留下遗书遗言轻生徐先生向大皖新闻记者介绍,今年7月30日,王越给毛英买了一部新手机,当晚,王越在帮忙导数据时发现了妻子跟同事——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医生刘某某的不雅视频、合照,以及“不寻常”的聊天记录,这让王越备受打击。徐先生称,8月1日,心灰意冷的王越请了假带着毛英前往舟山散心,在此期间,还曾用毛英的手机与刘某某联系。8月2日凌晨,王越写下了遗书发给毛英。死者留给妻子的遗书(来源:死者母亲微博)家属提供的照片显示,王越在遗书中写道:“吾妻,谢谢你陪我度过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我们一起经历了这么多美好的事情。我永远爱你。只是经过这次你的背叛,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对不起,我真的挺不过去了……”在遗书中,王越还表达了对刘某某的怨恨,并再次向妻子深情告白:“我爱你,如当初。我们来生再做夫妻。”当天凌晨2点多,王越将这封遗书发给了妻子,早上快9点时,对方回复“等我”。徐先生则告诉记者,作为父亲,他等来的是儿子的死讯。当天中午,宾馆工作人员进房间时发现王越已经在衣柜内自缢身亡。这突如其来的悲剧让全家人无法接受,更令人痛心的是,事后,他们在王越的手机里还找到了录好的遗言,同样表达了对遭遇背叛的绝望死者尚未安葬,家属希望女方出面事后,王越的遗体被运回了浙江萧山。徐先生介绍,事发至今已过去了快一个月时间,但女方家迟迟未出面,王越的遗体依旧存放在殡仪馆内。家属也曾找到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和女方家所在的萧山区衙前镇政府,虽然相关部门组织过调解,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家属们也不知道院方对于毛、刘二人的最终处理结果。徐先生表示,目前,男方的诉求是,女方要出面处理后事,让逝者早日入土为安,同时还要进行一定的赔偿。8月27日,根据家属提供的联系方式,大皖新闻记者多次联系毛英,但显示已经关机,其父母的电话也无人接听,刘某某的号码则显示已是空号。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王越家人在网上发帖反映此事后,很快引发关注。8月7日,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发布情况通报称:7月31日上午8时左右,护士毛某某丈夫王某到毛某某所在科室反映刘某某、毛某某有关问题。期间,王某有报警。医院第一时间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调解小组并开展工作。经调解,毛某某、王某情绪得到平稳,并于当日上午9:30左右一起离开医院。鉴于王某反映的刘某某与毛某某涉嫌生活作风问题,经研究,该院于当日上午11时左右对医生刘某某、护士毛某某进行了停职处理。同时,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启动初核程序,后续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图为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发布的情况通报通报中还称:“我院对后续出现的变故感到痛心,将进一步加强全院医护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和社会公德教育。”如今,20天过去了,此事是否有处理结果,又进展到了哪一步呢?8月27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毛、刘二人均没有来上班,此前院方已经发布了情况通报,目前尚未发布新的通报。萧山区衙前镇政府工作人员则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女方户籍地确实在该镇,针对此事,镇里相关部门曾介入协调,但具体结果并不清楚。徐先生介绍说,对于王越的死因,事发地舟山警方经过调查得出结论:排除他杀,认定为自缢死亡。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8月2日上午,该所接毛某某(女,25岁,浙江萧山人)报警称:在舟山东极一民宿内其老公王某自杀。该所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后经现场120医生确认,王已死亡。经调查,该死者于8月2日上午在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民宿内自缢。经该所调查走访取证、分局技术现场勘查、法医对遗体的勘验和提取物检测,房间内未发现打斗痕迹,死者体表无暴力性损伤,符合缢死特征,排除他杀,判断自缢死亡,家属对此无异议。

9月1日,现年35岁,参加了16次高考的唐尚珺来到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城校区报道,成为了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专业的一名新生。此后,唐尚珺多次发布视频,分享了自己的大学生活。近日,一则“唐尚珺室友申请换宿舍”的消息在网上开始流传,有网友称“唐尚珺被分到了四人间,舍友不希望被打扰,主动申请调换宿舍,唐尚珺只能独享单间”。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对于上述消息,有人表示理解,“唐尚珺作为网络红人,流量大,会受到很多人追捧,室友可能不想被打扰”,也有人表示,从唐尚珺此前发布的视频中看到,室友的床上有摆放被子,之所以显得空荡,是因为目前大家还在军训,许多物品来不及购置。目前,唐尚珺的短视频平台上,最新一则视频发布于9月9日。视频显示,唐尚珺在整理床铺时,隔壁床铺与斜后方床铺上,均显示有摆放被子。此外,斜后方位置下方的桌上,有摆放着几个保温杯等杂物。唐尚珺手上拿着高考资料9月13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到华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和唐尚珺所在学院求证此事未果。华南师范大学宣传部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目前没有收到唐尚珺室友申请调换宿舍的消息。“学生宿舍调整属于学院内部学生管理的事情。如果没有特殊事项不会报给宣传部。已经关注到网上的相关言论,之后会与相关部门保持联系。”该工作人员表示,唐尚珺只是华南师范大学一个普通的学生,对于他在学校里面的教学、宿舍管理都要遵循学校相关的规定。“如果他的同学们,因为唐尚珺的关注度很高,有一些调宿的需求,也是其他学生拥有的权利。”唐尚珺在宿舍整理床铺据媒体此前报道,唐尚珺,1989年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公安村。从2009年开始,连续多年参加高考的广西学生,2024年就读于华南师范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工程专业。2009年,唐尚珺首次高考没能达到本科线失败后,选择复读。2013年,考进一本院校,一心想考清华放弃入学。在这期间,相继被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广西大学、重庆大学等高校所录取,都予以放弃,决定继续复读。2022年7月,唐尚珺以597分被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护理学院所录取,由于专业不合适没有就读。2023年6月,唐尚珺短视频平台公布了2023年高考成绩为594分。因选择了不服从调剂,被退。2024年7月,第16次参加高考的唐尚珺以601分被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工程专业录取。延伸阅读唐尚珺前往大学报到:有遗憾也曾纠结 但35岁耗不起了9月1日上午7时许,35岁的唐尚珺登上了南宁前往广州的高铁。曾16次参加高考的他,将去往位于广州的华南师范大学,作为一名大一新生报到。 唐尚珺的座位靠窗,玻璃窗户上还挂着水珠。列车开动后,他拿起手机拍下窗外的景色,表示这次旅途心情和以往还是有点不一样。唐尚珺坐高铁启程前往广州读大学2024年高考,是唐尚珺参加的第16次高考。唐尚珺坦言,这次高考成绩和自己平时成绩相差二三十分,高考完他曾很纠结。其实,前两年他也考虑去上学,但是因为专业调剂等情况没有去成。现在,他决定去读大学,虽然还有点遗憾,自己也不是很满意,但是愿意慢慢去接受了。至于为何下定决心去读大学,唐尚珺说,主要是考虑到自己已经35岁了,耗不起了,他不得不考虑家庭因素。妈妈77岁,身体每况愈下;姐姐等家人也劝他尽快去上大学。大学需要读4年,如果自己再读研,就是39岁往上了。唐尚珺说,此前被上海交通大学录取,这所大学已经很好了,但是自己又执着于专业,觉得专业不合适没有去读。而且,当时他没有如今的紧迫感,分数上了600分后就想向梦想的清华大学再冲一冲。他现在的想法是,就算自己再复读一年,分数高20多分,可能并不会有太大的改变。8月13日下午,唐尚珺发布视频称,他决定结束漫长的高中生活,去大学读书。纵使不甘,留下的遗憾可以到大学慢慢弥补,曾经的梦想可以到大学再追逐。他希望早日走上社会,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被称为“复读狂人”的唐尚珺曾被中国政法大学、重庆大学、厦门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高校录取。因为“清华梦”或对被录取的专业不够喜欢,他多次放弃进入大学。在2022年,唐尚珺高考成绩597分,被上海交大护理专业录取,因为认为专业不合适他继续选择复读。唐尚珺出生于1989年,今年是他第16次参加高考,被华南师范大学信息工程专业录取。高考16年后上不上大学,唐尚珺“从未如此纠结”离开学越来越近了。参加了16次高考的唐尚珺下个月会如期去华南师范大学报到,还是会选择继续复读?唐尚珺在最新直播中依然说“不好选择”。一面是现实,一面是理想。如何兼顾?难解还是无解?唐尚珺这样问自己,似乎也在问网友。在确定被华南师大录取后,唐尚珺做了一些拍摄方面的兼职工作。“兼职是暂时的,最重要的是思考未来。”唐尚珺称自己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从来没有这么纠结矛盾。“一面是现实,一面是理想。如何兼顾,抑或是只取其一,留下缺憾?这道题,难解……”唐尚珺在兼职做摄像工作去年7月,唐尚珺在得知自己因“不服从专业调剂”被华中师范大学退档后,他也是用“人生的十字路口”来描述自己的困顿和迷茫。当时他所面临的选择,是要不要复读的问题。而当下,唐尚珺所纠结的,依然是同样的问题——要不要复读。所不同的是,去年是落榜后要不要复读,今年是要不要放弃录取而复读。唐尚珺所称的现实,是他被录取到华南师大一个自己不感兴趣的专业。当然,唐尚珺所必须面对的现实,也包括他35岁的年龄,以及家中白发苍苍需要赡养的老母亲。而他的理想,依然是“非清华不读”?“上清华”是否真的是唐尚珺坚持了16年的梦想?真实的答案只有唐尚珺本人知道。但“上清华”的确让唐尚珺连续复读16年的行为,有了听上去较为合理的解释,至少逻辑上能够自洽。这也让唐尚珺身上具有了一个鲜明而独特的标签——这是一个在社交媒体上极具流量吸附力的标签。唐尚珺微博认证信息对于流量密码的拿捏,唐尚珺似乎也渐入佳境。除了在查分、公布高考成绩、填报志愿、查阅录取结果等网友关注的重要节点发布动态视频外,唐尚珺也会时不时开直播。纠结于今年要不要去读大学,唐尚珺甚至在直播间向网友发起过投票。他的这些表现,在一些网友看来简直匪夷所思。甚至有网友认为,唐尚珺是“假纠结,真套路”:他心中其实已有答案,只不过在故意设置悬念,延续热度,以便获取更多的流量。有网友认为唐尚珺的所谓纠结只是为了流量在确定录取结果后唐尚珺所开启的一场直播中,一位高校老师与他连线时直言相劝:今年别再复读了,“再复读10年,你也考不上清华北大。你十几年去做这一套高考试卷,其实是没有意义的。人生不止高考一条路,人生有千千万万条路”。这位老师更是直言不讳地对唐尚珺说,“至于说你的流量问题,其实我觉得这都不重要。”“理想是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的,一个读与不读大学的问题,你都思考十多年了,难道还不够吗?人生有多少个十多年给你浪费?30多岁的人了,不要用10多岁的头脑来思考问题!”一位网友给了唐尚珺这样的忠告。网友给唐尚珺的留言,让他不要再浪费时间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现实早已击碎了唐尚珺的“清华梦”。然而,从“名校执念”中跳出,唐尚珺似乎又跳入了“专业执念”。从去年开始,唐尚珺把升学目标调整为知名师范类院校的师范专业。今年的填报志愿,他也同样延续了去年的思路。只是因为分数未达到专业录取分,他被调剂录取到华南师大的信息工程专业。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看来,唐尚珺之前因“非清华不读”的执念而一再复读,极不理性。同样,“非某专业不读”的专业执念,也是不理智的。熊丙奇指出,专业只是培养能力的载体,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跨专业就业越来越多,尤其在本科阶段,专业学习更强调通识能力培养。“这也要求学生不要过于看重专业,尤其要淡化专业冷热概念,而重视能力培养与锻炼。”教育专家、家庭教育能量法则创始人卢晓博士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尚珺的16年高考历程,不是励志故事,其实是另一种躺平。卢晓认为,在前几次高考未实现清华梦后,唐尚珺就应该能认识到自己“力有不逮”,不具备考上清华的实力。但是他为什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呢?在卢晓看来,心头的失望带来的负能量,压低了唐尚珺对生活的期望,他没有动力去读大学,宁愿尝试一次次高考,一次次拒绝入学。在他的潜意识里,自己是否能够胜任大学生身份,是否能够胜任大学毕业后的社会角色,都是大大的问号。“所以,不如‘躺平’,在自己熟悉的‘高考舒适圈’里年复一年地麻痹自我。”就高考政策而言,假使唐尚珺今年又一次复读,这是他的权利,是他的个人选择。但是,人生总应该是努力前行,而不是原地踏步,更不是困在高考里长达16年而不走出来。唐尚珺的高考之路应该结束了,公众对于他的关注也该结束了。但愿解答了16年高考题的唐尚珺,今年能够解答好他所面临的一道人生选择题。

极目新闻记者 潘锡珩9月13日上午,“华图教育再因不雅广告翻车”登上热搜。有媒体报道称,华图教育宣传广告内容不雅,有价值观扭曲、“物化女性”“消费女性”之嫌。13日下午,华图教育官方回应称,网传所谓“不良广告”内容,系9月7日该公司女老师张某在授课PPT上自行引用的不恰当的网络段子,并非公司的宣传广告。华图教育宣传广告内容不雅 视频截图极目新闻注意到,在网友发布的图片里,疑似教室内的屏幕画面上,赫然显示含有“如果你不努力,你的女儿可能被同龄人抱着;你努力,你抱着同龄人的女儿”字样的图片,图片右下角为华图教育的logo字样。有网友评论称:“这机构是什么思想导向,还考公呢。”“这竟然是教育机构的广告。”“万一这种三观不正的人上岸了,可想而知有多可怕。”“三观不正的企业,还是教育企业。”13日中午,极目新闻致电华图教育官方客服热线,接线工作人员表示,正在由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跟进调查此事。当天14:34,华图教育在官方微博发布了情况说明称,近期,有网友在网络上传播我公司发布不良广告一事。公司高度重视,道德遵从委员会进行了调查。经查,网传所谓“不良广告”内容,系9月7日我公司老师张某(女)在授课PPT上自行引用的不恰当的网络段子,并非我公司的宣传广告。对于此事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公司深表歉意。现已责成当事人张某作出深刻检查,并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对其作出严肃处理。真诚感谢社会舆论监督,公司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授课内容的审核把关,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今年4月,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因发布含有“逢考必过”“上岸”“宇宙的尽头是编制、编制的尽头是公务员”等内容的广告,或明示、或暗示地对培训效果做出保证性承诺,吸引消费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被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网友评论华图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资料显示,华图教育创办于2003年,是一家大型综合教育培训公司。(来源:极目新闻)

【文/观察者网 阮佳琪】 结束了6周休会期的美国国会,返岗头件事便是开辟了名为“中国周”,实则“反华周”的涉华议程。自当地时间9日,由共和党主导的众议院已经通过了24项与中国有关的法案,等待递交民主党控制的参议院批准。 而赶在大选前三周“抢档期”密集表决涉华法案,其背后又暗含国会与拜登政府争夺美国对华政策主导权的意图,白宫因此对一些法案极力反对,两党争斗也日趋激烈。双方翻着花样对打“中国牌”,都指责对方帮助中国占据主导地位的戏剧性画面,更是颇具喜感。 综合路透社、港媒《南华早报》等报道,当地时间周四(12日),由西弗吉尼亚州共和党籍众议员卡罗尔·米勒(Carol Miller)发起的所谓《2024年终结中国主导美国电动汽车领域法案》,以217票对192票的微弱优势通过,仅有7名民主党人予以支持,白宫早前也曾表示反对。 这份法案拟限制使用了中国授权的电池技术,并且技术授权协议价值超过500万美元的汽车,享受电动汽车税收抵免政策。共和党方面宣称此举能削弱中国在电动汽车领域的主导地位,而民主党人、工会则反驳称,法案会导致美国人失业、美国公司更难以与中国竞争,“倒帮”中国成为“一霸”,并继续吹捧通胀削减法案的作用。 美国国会举行表决,视频截图 美国总统拜登在2022年签署的通胀削减法案,已经禁止了使用中国制造的电池组件的电动汽车享受税收抵免政策。最新扩大的限制范围,还将细化至电池制造中所需的锂、钴和镍等关键矿物。 《南华早报》称,这项法案允许获得中国技术授权的制造商在美国制造电池,也对一些符合特定条件的合资企业开绿灯,许多美国顶级汽车制造商已经尝到了甜头。 美国福特汽车就打算从全球最大电池制造商——中国宁德时代,获得技术许可,在其拟建于密歇根州的电池厂生产锂电池。周四,美国电动汽车特斯拉和其他公司也被美媒爆料正与中国电池企业进行合作洽谈。 话虽如此,但实际上中国企业与美国在电池产业上的合作,仍遭美方以构成所谓“国家安全”威胁等莫须有的名义多加阻拦。宁德时代、国轩高科等诸多中国龙头企业,自去年以来就没过上一天安生日子,频频遭到美方无端指控。 “我们的电池产品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还没有砖头大”,宁德时代近日在驳斥美国议员污蔑时,如此说道。 即便如此,对通胀削减法案的批评者仍主张有关规定“过于软弱”,声称这些规定为中国企业通过投资美国的电动汽车项目,或利用在电池供应链中的主导地位以获得美国联邦资金“留下了漏洞”。 共和党籍众议员卡罗尔·米勒便以此为由,在4月提出了上述这项新的涉华限制法案,要求使用了中国授权技术的电车电池,也要被排除在获得税收抵免的资格之外。她当时还扬言,“中国或任何对手都不应该获得美国的税收抵免。” 当地时间9月12日,在呼吁议员们投赞成票时,米勒节奏带得飞起,直接上价值,宣称这项法案将“堵住中国亿万富翁从美国纳税人缴纳资金中受益的漏洞”,并削弱中国在电动车领域的主导地位。 共和党籍众议员卡罗尔·米勒发表讲话,视频截图 不过,绝大部分民主党人都反对这个法案。 “我们现在就两条路,要么继续让中国继续主导制造业,要么投资美国制造业,为美国创造就业机会,并确保美国工人在美国制造这些汽车。”来自康涅狄克州的丹·基尔迪(Dan Kildee)直言。 他认为,共和党推崇的这项法案,不光做不到其所说的削弱中国主导地位,反而会让美国更难与之竞争,倒帮中国“霸主”地位站得更稳。 基尔迪说:“这些新的限制完全行不通,而且会迫使汽车行业和电池制造商撤回对美国的投资,撤回对在美国生产关键要素做出的投资,转而重新依赖中国。” 《南华早报》称,尤其来自美国汽车制造中心密歇根州的两党议员们展开了激烈辩驳。 “中国问题特别委员会”主席、共和党人约翰·穆莱纳尔(John Moolenaar)这头称,“美国人不希望与北京有关的公司在他们的城镇开店”;另一头,民主党人黛比·丁格尔(Debbie Dingell)就抨击这项法案将“导致美国人失业”,使“美国公司更难参与竞争”。 早就站队民主党的美国汽车工人联合会(UAW)也反对这项法案,称这是对“工会优质岗位的攻击”,并对“密歇根州近2000个电池制造岗位”造成打击。 代表通用、丰田、大众、现代等其他汽车制造商的美国汽车产业组织,汽车创新联盟,也表示这项法案会使符合税免资格的车辆进一步减少,导致美国竞争力下降,消费者也得不到实惠。 据该组织首席执行官博泽拉(John Bozzella)所说,目前美国在售的113款电动汽车或混动电车中,只有22款符合税免资格,能够拿到7500美元全额税免的车型更是只有13款。 白宫周三已经发表声明反对米勒的法案。声明称,鉴于通胀削减法案已经做出了严格的资格限制,这份拟增加更多“不明确且不可行”限制的法案是“不必要的”。 声明还警告称,法案将“增加美国消费者的税收,惩罚美国汽车制造商,威胁高薪汽车工作岗位,破坏政府保护美国汽车供应链的工作,并阻碍实现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尽管所谓“中国周”的大部分法案获得了两党支持,得以被加速审议,在众议院只需三分之二的多数票就能通过,但这些法案还必须获得参议院批准,才能送交美国总统签署成为法律。而白宫在此之前,已经对包括重启在学术界臭名昭著的“中国行动计划”等法案表示强烈反对。 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李海东对观察者网表示,近期沙利文访华已表明拜登政府在执政尾声阶段希望管控中美双边关系,以“稳”字当头。然而,此时美国国会密集讨论涉华法案,是想在大选日益临近之际“杯葛”拜登政府的对华政策,同时也是共和党试图在外交层面阻击民主党候选人的表现。由此可以看出,国会意图与拜登政府争夺美国对华政策的主导权,双方乃至两党之间围绕对华政策的竞争同样日趋激烈。 李海东表示,这些法案最终究竟有多少能够真正落地成法,仍有待观察。参议院的表决也会从如何最大化民主党人在选战和未来美国政治权力格局的角度去考虑。 对于美国国会本周密集表决多项涉华法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10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坚决反对美国会众院审议通过有关法案,针对中国企业采取歧视性措施。美方应当放弃意识形态偏见,切实尊重市场原则和经贸规则,停止推进有关法案,停止滥用各种借口无理打压中国企业,为各国企业提供公平公正和非歧视的营商环境。中国将继续坚定维护本国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支持中国企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9月开学虽然已经入秋,但多地仍持续高温,部分地区已经通知推迟开学。而关于中小学该不该装空调的讨论,也再次引发热议。其实这是个老问题了,此前各地相关部门对于“教室安装空调”皆作过回应。如2020年,长沙市教育局在市委办信息处回复中称“严寒酷暑也是对中小学生的一种锻炼”;2021年,合肥市教育局也回复称“不能把学生当作温房的花朵去过度呵护”。这些说法,得到了部分网民的支持。图为长沙市教育局早年作出的公开回复(图/正在新闻)与之激辩的是,很多网民认为近些年极端天气与过去几十年没法比,安装空调才是对学生身体健康负责的做法,没必要“没苦硬吃”还美其名曰“锻炼”。实际上,装不装空调,远非理念之争。政策空白与循规蹈矩就拿今年9月开学来说,成都地区因为高温持续不退,“12345热线”被成都家长群体打爆后,各地区网友也在“问政四川”平台频频咨询学校装空调相关事宜。对比上述引发热议的长沙、合肥教育局,成都对此还做出了更详细的解释:“国家和省、市各级教育部门发布的学校装备配备目录中,对中小学教室是否安装空调没有明确规定,对学生教室安装空调标准也没有具体要求。”成都锦江区教育局还提到了落实的具体难处,除了国家没有配置空调的明确规定,还欠缺“实施统一采购安装的采购依据和程序”。此外,“教室属人员高度聚集的公共区域,要求落实开窗通风等措施,以降低聚集性传染病发生概率”、“教室内外温差大,易患病”、“会采取其他措施降温解暑”等。诚然,当前国家及地方的政策规范中,并未明确要求在中小学教室中必须安装空调。原因不难理解,我国幅员辽阔,气候差异极大,各地对“高温”的体感难以综合,客观上并没有统一安装空调的需求,国家也不可能就此发布统一性指导意见。政策空白使得部分地区在是否安装空调的问题上,找不到明确的指导和依据,面对网民的意见和建议,多地有关部门的回应属于“按章办事”,虽然严肃体面,但显然未能满足多数学生和家长的期待,忽略了家长群体在空调争议里的朴素情感。同时,不少地区的中小学校早已实现空调自由,没有全覆盖的地区,也有不少学校安装了空调。自古“不患寡而患不均”,因此在不少人心中,空调理应成为现代校园的标配。虽然没有相关条例依据,但并非所有地方教育局皆小心翼翼、循规蹈矩。早在2019年3月,江苏盐城市政府便下发了《关于推进全市中小学校教室装配空调工程的意见》,在入夏前将“给中小学装空调”当作政府任务。可问题似乎并没有完全解决,当地中小学全面配置空调后,部分学校却“高高挂起,悬而不用”。那从学校的角度看,安装空调为何那么难?有了空调,为何个别学校却不使用?教室太热,孩子的衣服都湿透了囊中羞涩又难以分配除了政策导向,更具体的难处是财政资金的分配。“难覆盖,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成都一名主城区校长坦言。“对学校和教育局来说,空调并非什么稀罕物件,采购不是很大的困难。但分配教育资源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包括师生正常运作成本、师资培训、教学设备更新等,空调往往排在后面。”“对于一些旧城区学校来说,安装空调更加困难。涉及到线路、供电设备改造以及后期维护,更是一笔巨额开支。”极端天气频发前,学生的暑假覆盖了大部分高温期。学校即使安装空调,也仅使用一小段时间。因此在有限的资金面前,空调安装往往被视为非必需品而被搁置。但偏偏近几年全球极端天气频发,暑假已无法覆盖高温期,师生和家长对于空调的诉求随之水涨船高。钱从哪里来?公办学校倚仗的自然是财政供给。但如今全球经济下行,各级政府财政紧张、捉襟见肘。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资金短缺的情况更为严重。有时候,足够的资金也没法在短期解决问题。在一些大城市,许多处于市内环的名校“又老又小”,电力线路和电压容量无法承载空调的运行需求,学校建筑的结构和设计如窗户位置、墙体拆料等也不适合安装空调或安装后存在安全隐患。例如,重庆万州一学校由于供电线路老化、变压器未升级,即使安装了空调也无法正常使用。富如浙江,在宁波鄞州区亦有学校因硬件不足而无法安装。即便装上空调,后期使用也是棘手的问题。“学校没有经费来保持空调运行,如果电费由班费出,又会违反现行的中小学收费政策的。”湘潭的一名教育工作者,解答了部分学校安装空调后停机的原因。四川某地,一名政府工作人员解释,中小学空调难普及,与各地用电量剧增超负荷也有关系。“我们当地虽是水电发电区,但电不仅要供给全市上千万人生活,还要供给北上地区的大厂制造链。有些家长抱怨‘娃儿闷起,你几爷子坐办公室吹空调’,实际上我们区政府各部门中午除了照明,空调也是关完了的。甚至有时候,各居民生活区也会分时限电。”家校联动却“此路不通”烈日炎炎,难道眼睁睁看着师生“蹲烤箱”?因此,在教育部门没有提供支援的情况下,部分学校“剑走偏锋”,将成本转嫁到学生家庭身上。这就不得不提近期网络热议的湖南天易金霞小学《学生家长捐赠空调协议》了。协议显示,学生家长为教室捐赠空调,安装、插座、走线都由捐赠者负责,电费由捐赠者按期结算上交学校。引发舆情后,当地教育局出面要求学校退钱给家长,并回购了捐赠的空调。而根据惯例,学校相关负责人一定会被问责。实际上,按照部分地区教育局此前的答复,给予了家校一定的自主裁量权——“家长若有诉求可向学校提出建议,是否安装空调由学校根据条件自行决定,与家长群体协商解决”。但家校协商解决的背后存在一个关键问题:学校是否可以引入市场手段解决?教室太热,长沙地区家长购买冰块放在教室里给孩子们降温我们来看两个案例。今年5月,某学校家委会成员在班级群里征询意见,询问家长是否愿意每位出65元给孩子教室安装空调,因群聊截图被放到网上引发热议而叫停。在部分地区,即使教育局给了家校自主权和一定经费支撑,但各班家长意见本身难以统一,如果有人举报便会立即叫停。另一个案例更是令人大跌眼镜。此事一波三折,其战线之长、各方诉求之多元和基层治理之复杂,在其中展现得淋漓尽致。今年7月,广西纪检监察网通报了《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八起实事典型事例》。当地多所校园空调因租赁、使用费而停用的问题,便在其中。简单来说,此前由多个家委会牵头,桂平市26所学校与第三方公司商议,由第三方公司独立出资在学校教室、学生宿舍安装空调,后期通过向学生收取租赁费、电费的形式长线分期偿还。空调使用一段时间后,2021年因个别家长举报,加上各级部门加大治理教育收费问题督查力度,第三方公司不能再向学生收取空调租赁费、电费,6500余台空调遂停用。在停用的三年里,很多家长先后表示愿意出资开空调,可是因为收费无章可循,再加上面临举报压力和上级部门监督,学校夹在家长和上级部门间进退维谷,空调始终没再启用。直到今年,在市纪委监委督促下,教育、财政等职能部门指导相关学校,使用公用经费分年度、分批次回购并支付空调电费的方法,终于让6.5万名学生重新吹上了凉风。此事件看似奇葩个例,却有一定的基层两难事件的普遍性,重走了“发现问题—自主裁量灵活解决问题—涉嫌违规被举报—一刀切搁置”的死局。不得不说,在搁置数年后,市纪委敢于主动介入“清旧账、擦屁股”,将此事纳入集中整治的“履职清单”并妥善解决,值得称赞。但将之作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予以通报,还是有待商榷——资金缺乏的学校引入市场手段,在绝大多数家长认可的前提下安装空调,属家校联动、积极作为。而且在更为细致的调查通报中不难发现,当地大多数学校收费是符合该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发布的相关通知标准的,即“中央空调65元每人每学期,分体空调50元每人每学期”。在安装空调之后,也给了学生和家长自主选择的权利,不愿缴费的,可以去没装空调的教学楼和宿舍。对于使用空调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生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减免相关费用。此事情之复杂,非三言两语能说清。“罗生门”之中,每个角色都觉得自己没做错。从商家们角度来看,自己独立出资并选择长期回本,属于让利于教育;从绝大多数家长的角度看,能花一点小钱解决学生和家长迫在眉睫的需求,何乐而不为?从学校的角度来看,其中一所中学收费超标(每人每学期130元,同时收取电费),却排查并叫停所有学校、令人无奈;而相关管理部门接到部分家长举报投诉后,调查发现虽无质疑的“回扣”、“贪腐”等现象,但“空调费”确实不在“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上,故而认定其属于乱收费并责令整改也是依法办事,没有任何不妥。这个案例折射出当下的“空调困局”:面对学生和家长的需求,地方财政没法实现全覆盖;公办普通中学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没有空调经费项目;家长既不能集资购买也不能自愿捐赠,企业不能投资安装也不能租赁空调;如果只考虑解决空调需求,则多方皆面临争议和举报风险,而有关部门收到举报后出面,通常只能照搬条例一刀切,更在某种程度上剥夺了家校采用权宜之计的空间,规范是规范了,长远来说未必是好事。一个空调引发的连环局,最后局面僵持,变得全盘皆输,造成了空调“装而不用,高高挂起”的当地奇景,令人叹息。结语总而言之,就现阶段而言:首先,国家没有配置空调的明确规定;其次,地方财政困难很难全覆盖;最后,目前的相关规定堵死了家校社引入市场手段协同解决的门路,以及家长群体之间对于是否安装空调及后期费用也有争议和矛盾。这些或许才是空调困境的主因,个别地区回复“吃苦耐劳”教育理念的说辞,更像是一块遮羞布。但是,办法总比困难多,解决问题的根本其实还是人。近些年,一些有条件且敢作为的地区已走在了前面。比如广东佛山禅城区,2022年初就计划投入1.12亿元,实施学校教室“清凉工程”;再如,儋州、文昌等15个市县完成了200余所公办中小学,7000多间教室及功能室空调安装,基本实现海南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室空调配置全覆盖。一些地区没有条件,也在创造条件。比如近日重新“火”起来的盐城“2020年6月9日全市民生补短板会议”,在配电量紧缺的情况下,市委书记要求“如果中小学教室空调配电容量不够,属地街道、政府办公楼的空调全部停掉,全市11县市区一周内要督察到位。如果再不够,市政府办公大楼的空调停掉。”再比如9月4日,江西兴国县教育局的回复亦是言真意切。既有调查“暂时还未能覆盖到普通教室的空调安装,现有空调大多集中在计算机教室、录播教室等”,又讲事实“受限于当前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与分配”,既表态度“我们深知,良好的学习环境对于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身心健康至关重要”,又有举措“争取政府支持、社会捐赠以及优化内部资源配置等”和“安装风扇等临时性措施”。根据中国气象局发布的2024年《中国气候变化蓝皮书》,2023年是全球有观测记录以来最暖的一年,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频发,我国平均气温创下有完整气象观测记录以来历史新高。未来30年,中国区域平均极端最高温度将上升1.7℃~2.8℃,其中华东地区和新疆西部增幅最大;中国区域平均高温热浪天数将增加7~15天。尤其是在高排放情景下,目前50年一遇的极端高温事件到本世纪末将变为1~2年一遇。这意味着,未来学生遭逢极端高温的可能性会随之增高,类似的争议也会频频出现。从宏观层面来说,无论是政策调整、经费保障、机制协调等,都当尽快摆上议事日程。而面对近日因“高温”和“空调”点燃的民情,当地有关部门不管是复盘还是前瞻,都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而不是被动眼巴巴地看着国家政策。面对民生诉求,有关部门应该展现出担当,不顾左右而言他模糊核心。表明态度、挑明困难,民众看得到答复背后到底是在推诿还是力求推进。此外,广泛征求家长、学生和社会的诉求及意见,积极向上反馈,也利于探索出兼顾各方诉求和利益的长效机制。职能部门办事依法依规,与实现民生福祉,本应统一而非背离。作者:左玮 观察者网

(原标题:学校没钱装还不让家长装,教室“空调困局”该怎么解?)

据报道,菲律宾国防部长近日称,将采购40架先进战机,以“提高保卫本国领土的能力”。菲律宾武装部队总参谋长称,菲律宾考虑购买中程导弹。菲律宾考虑购买先进战机和中程导弹意欲何为?菲律宾国防政策发生变化资料图:韩国FA-50战斗机(来源:中国军网)军事观察员梁永春认为,从菲律宾大张旗鼓购买先进战机和中程导弹来分析,菲律宾当下的国防政策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梁永春:菲律宾是一个群岛国家,首先要用的是海军,空军得到的军费不多,最先进的装备是韩国产的FA-50战机,这型经过改造的教练机具备一定的作战能力,用于压制其国内的分离主义、恐怖主义势力,还是足够的。另外,菲律宾还从印度购买过“布拉莫斯”反舰导弹。现在,菲律宾要采购更先进的战机和中程导弹,表明其国防政策正在发生根本变化——菲律宾正在筹备一场“打不起的战争”。菲律宾购买先进战机资料图:韩国KF-21战斗机(来源:环球网)菲律宾方面近日表示将购买40架现代化飞机,但是没有透露具体机型。对此,梁永春进行了分析。梁永春:菲律宾现在有两个比较现实的选择。第一,从其他国家购买即将退役的F-16战机“装门面”。这样的战机价格便宜、货源充足,菲律宾空军正在使用的FA-50战机前身就是F-16的教练机,飞行员改装也比较快。第二,继续购买韩国战机。韩国也希望菲律宾再买一批升级版FA-50战机,以及韩国正在研发的KF-21隐身战机。这些战机使用的是美国技术,生意如果能够谈成,美国也有钱赚,不至于反对。菲律宾政府不管买什么战机,恐怕都不敢违逆美国的意思。菲律宾购买中程导弹资料图:美国“堤丰”中程导弹发射系统(来源:央视今日关注)外界普遍认为,菲律宾要购买美国的“堤丰”中程导弹系统。梁永春分析,美国企图在菲律宾部署中程导弹威慑中国,而菲律宾则企图用这笔军购同中国在南海问题上讨价还价。梁永春:这笔交易的关键不是菲律宾想不想买,而是美国敢不敢卖,因为这其中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堤丰”中程导弹系统可以机动部署,可以发射“标准”-6、“战斧”等多种型号的导弹。陆基“战斧”导弹的射程可以达到1500公里。今年4月,美军以联合演习的名义,把“堤丰”导弹系统部署到了菲律宾。下一步,如果菲律宾政府出面把“堤丰”导弹系统买下来,菲律宾就会完全沦为美国搞“大国竞争”的傀儡。这严重危害包括中国在内的南海周边各国安全。美菲对中国搞战略讹诈的企图不会得逞。来源:央广军事微信公号

曾因“敲诈勒索罪”被羁押1004天的职业打假人黄林(化名),获得无罪判决后,于近日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2017到2018年间,黄林在东莞市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后,再向商家协商索赔。黄林举报的产品之一一年后,2019年11月27日,黄林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羁押,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此后黄林上诉,该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黄林再次上诉,最终于2023年11月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刑事判决,判决黄林无罪。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林有期徒刑六年发回重审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黄林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东莞中院二审判决书东莞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从2019年11月27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取保候审,黄林一共被羁押1004天。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支付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524289.76元。黄林称,其对精神抚慰金和法院没有道歉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打假人两年多次购买进口食品后索赔,金额超二十万元2015年,黄林成为了职业打假人。黄林告诉澎湃新闻,他是广西人,此前一直在广东惠州务工,2015年左右在新闻上看到了职业打假人相关新闻,觉得打假可以赚钱也不违法,便自学相关知识,开始了全职的线下打假之路。黄林说,惠州离东莞很近,他时常过去购物,注意到那边有很多进口产品。“有些产品无中文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日文标签能看出来产自日本核辐射地区。”他说,他先是去超市买类似的货,然后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在食药监局调解下,联系商家协商赔偿。他发来当时所举报的一家商家所售的曲奇产品图片,日文标签显示生产工厂为茨城县小美玉市西乡地1667。而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关规定,禁止从茨城县等12个受核辐射影响的都县进口食品。他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他在东莞辖区内举报了超百家商家,一部分商家被移交公安处理,对另一部分没有移交的,他称自己向纪委举报了食药监相关人员。将近一年后,2019 年11月27日,黄林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被逮捕。2022年8月26日被东莞中院取保候审。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二审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中,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黄林伙同他人,在东莞市石龙镇、桥头镇、常平镇等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随后通过食药监管理局的协商机制联系到商家,利用商家害怕被食药监管理局处罚的心态,多次向多名店家进行“敲诈勒索”。一审判决书提到,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黄林三次向石龙食药监分局举报东莞市石龙镇某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后黄林在该店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每张购买小票需要赔偿1000元为由,向该店老板单某某索要赔偿。2017年6月21日,被告人黄林以2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2000元,当日晚上,单某某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元。2018年1月6日,被告人黄林以10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10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晚上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9000元。同年2月26日,黄林以其妻名义向食药监管理局石龙分局举报该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以33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33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0元。此后,黄林用类似办法在十余家商铺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向当地市监局举报后再凭借多张购物小票向商铺老板协商索赔。两年间,黄林通过“打假”赚取了赔偿超二十万元,但其称,索赔金额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一审获刑六年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二审判决无罪一审判决书显示,2020年11月16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黄林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等。宣判后,黄林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11月2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22年9月21日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等。一审宣判后,黄林再次提起上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则提起抗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指控黄林的十一宗犯罪事实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仅认定第十宗犯罪事实,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导致法律适用错误及量刑畸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支持抗诉,认为一审起诉书指控的黄林所犯十一宗犯罪事实均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均应追究刑事责任。黄林则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无罪。主要理由包括对案涉商家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系公民的法定权利,对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的行政不作为或者行政乱作为提起行政复议,均不构成敲诈勒索等。二审法院东莞中院在查明事实中更改了此前一审法院关于黄林“敲诈勒索”“胁迫”等表述。二审判决书显示,经查明,黄林在东莞市石龙镇、常平镇、桥头镇等地的多个商店购买商品,后以无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后在监管部门查处过程中或作出行政处罚后黄林与案涉商家经协商获取相关款项后撤回投诉举报或行政复议。东莞中院认为,现阶段食品药品领域中知假买假或职业打假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未明确禁止以牟利为目的的个人知假买假行为以及否定其消费者的身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等的相关规定并未明确将食品药品领域的职业打假或知假买假行为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此外,案涉商家确实存在违法经营的行为。根据在案证据和食药监部门的查处情况,案涉商家所经营的案涉商品至少存在无中文标签的违法行为;且根据部分食品的外包装特征存在来源于日本核辐射地区、属国家禁止进口食品的较大可能性。东莞市中院认为,不足以认定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黄林所获得的款项数额并非于法无据,黄林具有投诉举报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综上,东莞市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认为,本案中案涉商家存在相关违法经营行为,黄林知假买假不影响其向案涉商家索赔,黄林所获相应款项并未超出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请求权基础和范围;黄林对食药监管部门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亦有权提出或者撤回行政复议;黄林实施的相关行为不符合恐吓、要挟的性质和程度,不具备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诉人黄林及其辩护人所提相关意见,经查成立,予以采纳。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及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理据不成立,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黄林的部分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法院依法予以纠正。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1)粤1971刑初5745号刑事判决;上诉人黄林无罪;随案移送的手机一部、人民币808.5元,发还给上诉人黄林。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赔偿五十余万元,当事人不服提起申诉二审判决无罪后,黄林向一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书。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赔偿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显示,赔偿请求人黄林以二审改判无罪为由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请求:1.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2.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0元;3.赔偿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4.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登报和在其官方平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法[2024]102 号)的规定,公布了自2024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462.44元。赔偿请求人黄林实际羁押1004天,依据赔偿申请人的请求,法院对其羁押1004天依法给予赔偿,其应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004天 x 462.44 元/日=464289.76 元。对于超出部分的申请,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精神抚慰金1000000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给赔偿请求人黄林的家庭、职业等造成的损害,酌情支持6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关于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为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申请。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因赔偿请求人黄林未能提供其受影响程度及范围,且法院的赔偿决定书即为对其名誉损害实质性的恢复,故法院对其该项请求不再支持。关于黄林请求赔偿其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该费用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最后,关于黄林请求赔偿生命健康赔偿金100000元的问题。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他们不是适格的赔偿义务机关,不应承担相关事项的国家赔偿责任。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并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下:支付赔偿请求人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 524289.76元。目前,黄林对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和法院没有道歉存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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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观察者网 阮佳琪】 结束了6周休会期的美国国会,返岗头件事便是开辟了名为“中国周”,实则“反华周”的涉华议程。自当地时间9日,由共和党主导的众议院已经通过了24项与中国有关的法案,等待递交民主党控制的参议院批准。 而赶在大选前三周“抢档期”密集表决涉华法案,其背后又暗含国会与拜登政府争夺美国对华政策主导权的意图,白宫因此对一些法案极力反对,两党争斗也日趋激烈。双方翻着花样对打“中国牌”,都指责对方帮助中国占据主导地位的戏剧性画面,更是颇具喜感。 综合路透社、港媒《南华早报》等报道,当地时间周四(12日),由西弗吉尼亚州共和党籍众议员卡罗尔·米勒(Carol Miller)发起的所谓《2024年终结中国主导美国电动汽车领域法案》,以217票对192票的微弱优势通过,仅有7名民主党人予以支持,白宫早前也曾表示反对。 这份法案拟限制使用了中国授权的电池技术,并且技术授权协议价值超过500万美元的汽车,享受电动汽车税收抵免政策。共和党方面宣称此举能削弱中国在电动汽车领域的主导地位,而民主党人、工会则反驳称,法案会导致美国人失业、美国公司更难以与中国竞争,“倒帮”中国成为“一霸”,并继续吹捧通胀削减法案的作用。 美国国会举行表决,视频截图 美国总统拜登在2022年签署的通胀削减法案,已经禁止了使用中国制造的电池组件的电动汽车享受税收抵免政策。最新扩大的限制范围,还将细化至电池制造中所需的锂、钴和镍等关键矿物。 《南华早报》称,这项法案允许获得中国技术授权的制造商在美国制造电池,也对一些符合特定条件的合资企业开绿灯,许多美国顶级汽车制造商已经尝到了甜头。 美国福特汽车就打算从全球最大电池制造商——中国宁德时代,获得技术许可,在其拟建于密歇根州的电池厂生产锂电池。周四,美国电动汽车特斯拉和其他公司也被美媒爆料正与中国电池企业进行合作洽谈。 话虽如此,但实际上中国企业与美国在电池产业上的合作,仍遭美方以构成所谓“国家安全”威胁等莫须有的名义多加阻拦。宁德时代、国轩高科等诸多中国龙头企业,自去年以来就没过上一天安生日子,频频遭到美方无端指控。 “我们的电池产品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威胁还没有砖头大”,宁德时代近日在驳斥美国议员污蔑时,如此说道。 即便如此,对通胀削减法案的批评者仍主张有关规定“过于软弱”,声称这些规定为中国企业通过投资美国的电动汽车项目,或利用在电池供应链中的主导地位以获得美国联邦资金“留下了漏洞”。 共和党籍众议员卡罗尔·米勒便以此为由,在4月提出了上述这项新的涉华限制法案,要求使用了中国授权技术的电车电池,也要被排除在获得税收抵免的资格之外。她当时还扬言,“中国或任何对手都不应该获得美国的税收抵免。” 当地时间9月12日,在呼吁议员们投赞成票时,米勒节奏带得飞起,直接上价值,宣称这项法案将“堵住中国亿万富翁从美国纳税人缴纳资金中受益的漏洞”,并削弱中国在电动车领域的主导地位。 共和党籍众议员卡罗尔·米勒发表讲话,视频截图 不过,绝大部分民主党人都反对这个法案。 “我们现在就两条路,要么继续让中国继续主导制造业,要么投资美国制造业,为美国创造就业机会,并确保美国工人在美国制造这些汽车。”来自康涅狄克州的丹·基尔迪(Dan Kildee)直言。 他认为,共和党推崇的这项法案,不光做不到其所说的削弱中国主导地位,反而会让美国更难与之竞争,倒帮中国“霸主”地位站得更稳。 基尔迪说:“这些新的限制完全行不通,而且会迫使汽车行业和电池制造商撤回对美国的投资,撤回对在美国生产关键要素做出的投资,转而重新依赖中国。” 《南华早报》称,尤其来自美国汽车制造中心密歇根州的两党议员们展开了激烈辩驳。 “中国问题特别委员会”主席、共和党人约翰·穆莱纳尔(John Moolenaar)这头称,“美国人不希望与北京有关的公司在他们的城镇开店”;另一头,民主党人黛比·丁格尔(Debbie Dingell)就抨击这项法案将“导致美国人失业”,使“美国公司更难参与竞争”。 早就站队民主党的美国汽车工人联合会(UAW)也反对这项法案,称这是对“工会优质岗位的攻击”,并对“密歇根州近2000个电池制造岗位”造成打击。 代表通用、丰田、大众、现代等其他汽车制造商的美国汽车产业组织,汽车创新联盟,也表示这项法案会使符合税免资格的车辆进一步减少,导致美国竞争力下降,消费者也得不到实惠。 据该组织首席执行官博泽拉(John Bozzella)所说,目前美国在售的113款电动汽车或混动电车中,只有22款符合税免资格,能够拿到7500美元全额税免的车型更是只有13款。 白宫周三已经发表声明反对米勒的法案。声明称,鉴于通胀削减法案已经做出了严格的资格限制,这份拟增加更多“不明确且不可行”限制的法案是“不必要的”。 声明还警告称,法案将“增加美国消费者的税收,惩罚美国汽车制造商,威胁高薪汽车工作岗位,破坏政府保护美国汽车供应链的工作,并阻碍实现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尽管所谓“中国周”的大部分法案获得了两党支持,得以被加速审议,在众议院只需三分之二的多数票就能通过,但这些法案还必须获得参议院批准,才能送交美国总统签署成为法律。而白宫在此之前,已经对包括重启在学术界臭名昭著的“中国行动计划”等法案表示强烈反对。 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李海东对观察者网表示,近期沙利文访华已表明拜登政府在执政尾声阶段希望管控中美双边关系,以“稳”字当头。然而,此时美国国会密集讨论涉华法案,是想在大选日益临近之际“杯葛”拜登政府的对华政策,同时也是共和党试图在外交层面阻击民主党候选人的表现。由此可以看出,国会意图与拜登政府争夺美国对华政策的主导权,双方乃至两党之间围绕对华政策的竞争同样日趋激烈。 李海东表示,这些法案最终究竟有多少能够真正落地成法,仍有待观察。参议院的表决也会从如何最大化民主党人在选战和未来美国政治权力格局的角度去考虑。 对于美国国会本周密集表决多项涉华法案,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10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坚决反对美国会众院审议通过有关法案,针对中国企业采取歧视性措施。美方应当放弃意识形态偏见,切实尊重市场原则和经贸规则,停止推进有关法案,停止滥用各种借口无理打压中国企业,为各国企业提供公平公正和非歧视的营商环境。中国将继续坚定维护本国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支持中国企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撰文丨余晖据河北省纪委监委9月13日消息:河北省唐山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张进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河北省唐山市副厅级干部卢宏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张进霜,女,汉族,1968年10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中共党员。公开资料显示,张进霜曾任唐山市妇联主席。2021年,张进霜任河北省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今年5月7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免去张进霜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张进霜主持会议画面今年1月30日,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补选张进霜为唐山市政协副主席。履新7个多月后,她任上被查。此次和张进霜一同被查的卢宏秋曾任唐山市开平区区长、滦县县委书记等职务。卢宏秋讲话画面2017年2月,卢宏秋任唐山市政府党组成员,后兼任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她曾多次以“唐山市领导”的身份出席相关活动。近期,唐山市多人被查。4月,唐山市副市长李建忠,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郭彦洪被查。5月,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杨洁被查。6月,唐山师范学院党委原书记孙贵石,唐山市副市长郝志军被查。7月,唐山市委常委、曹妃甸区委书记侯旭被查。8月,唐山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丽,唐山市一级巡视员曹全民被查。延伸阅读大搞权钱交易的"老虎"23年受贿超2亿 被查当天还登报7月17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受贿一案。图为姜杰受审现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0年至2023年,被告人姜杰利用担任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岛区委书记兼任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山东省东营市委副书记、市长,东营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副主席兼交通运输厅厅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行政审批、工程承揽、土地出让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5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姜杰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姜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姜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公开资料显示,姜杰,1965年10月生,山东胶州人,博士研究生,管理学博士,中共党员。20世纪80年代从山东大学毕业后,他成为山东省青岛日报社记者。近6年记者生涯后,姜杰迎来转折,任山东省青岛市委办公厅督查处秘书,后又担任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区长兼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黄岛区委书记兼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山东省东营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图为姜杰资料图,他当选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后,仅一年半后落马2013年6月,姜杰入藏,曾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交通运输厅厅长、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等职,2021年12月转岗西藏自治区政协。2022年1月,姜杰当选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仅一年半后落马。2023年7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姜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当天报纸上还有姜杰6月28日参加区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会的消息。随着姜杰被查,意味着接连4任西藏交通厅长先后落马,即赵世军(任期2004年9月-2012年1月)、扎西江措(任期2012年1月—2015年6月),姜杰(任期2015年7月—2017年5月)、永吉(任期2017年5月—2020年5月)。今年1月5日,姜杰被双开。“双开”通报指出,经查,姜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背新发展理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污染当地政治生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超标准配备公务车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权色交易;贪图享乐,生活腐化,作风败坏;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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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曹雪娇近日,河南许昌的曹女士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持续关注。9月11日,当事人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其父亲曾在2023年打伤母亲后被判刑,今年8月才出狱。此前父亲也有家暴母亲的行为。目前,她母亲已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正在等待法院的通知。对此,曹女士的父亲曹某某表示,除上次因将妻子打伤入狱外,此前他未对妻子动过手,同时也否认女儿曹女士提到的他长期家暴一事。母亲被家暴曹女士向记者介绍,她是河南许昌人,母亲闫某某今年53岁。曹女士母亲被家暴的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23年9月4日,在外务工多时的父亲曹某某回到许昌家中。当晚,父亲与母亲发生争吵,之后便对母亲进行殴打,包括扇耳光、拖拽母亲身体等。期间,母亲想从家中逃走未果。几小时后,曹某某睡熟了,母亲才得以从家中逃跑并报警。据曹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2023年9月5日凌晨5时30分许,母亲给她发了被家暴的照片,拍照时,闫某某口中已吐出鲜血。曹女士母亲在医院住院期间(图源:受访者社交平台)曹女士表示,事发前,她知道父亲回家了,她还特意和父母打了视频问候,没想到后来却发生了上述家暴的事情,“突然被打,我妈都没反应过来”。曹女士告诉记者,知道母亲被打后,她赶紧让母亲到大医院进行检查。许昌市人民医院当时出具的相关诊断报告及出院记录显示,闫某某左侧颌面部、眼周、胸部等软组织挫伤并皮肤擦伤,右侧肋骨骨折,左眼球挫伤。父亲因家暴被判刑曹女士赶回家,看到母亲被打后的样子,坚持报警并做伤情鉴定。2023年10月,闫某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10月28日,曹某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经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实施逮捕,并由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据该案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曹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曹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曹某某被拘留后,闫某某提出离婚,并申请判离,不接受调解。2024年1月16日,闫某某和曹某某的离婚纠纷案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立案。但因曹某某在看守所内等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开庭,闫某某只能先于2月28日撤回诉讼。8月初,曹某某出狱,但仍不愿意与闫某某离婚。因撤诉后要半年才能进行二次诉讼,所以在此期间,闫某某也无法再提起诉讼离婚曹某某出狱后,曾扬言伤害闫某某,此事在闫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曾提及。闫某某也从家里搬了出来,在一个偏僻的地方租房,以免被曹某某找到。9月2日,该案开庭,当庭未宣判双方离婚。曹女士称,2023年9月并不是父亲首次家暴母亲。她记得,有一次,她父亲从外面一回来就把母亲踢倒在地,所以她才用“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做视频标签。对此,曹女士父亲曹某某于9月11日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在2023年9月份事发前,他没有动手打过闫某某。双方在生活中有“小打小闹”的争执互骂,但未动手,同时否认长期家暴闫某某一事。对于女儿的说法,他表示“不能相信”。此外,对于离婚纠纷一事,因家中有拆迁房,曹某某认为是妻子女儿想让他净身出户,所以他才一直不同意离婚。对此说法,曹女士表示,在离婚纠纷中,是父亲向母亲索要高额财产,而家中没有,才导致婚没有离成。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曹女士称,她将母亲被家暴的视频发布到网上,是担心离婚官司会拖太久,没有人限制曹某某的行为,母亲的处境也会变得危险,而她又在外地工作,无法时刻保障母亲的安危。曹女士微博截图曹女士发布的视频引起众多网友和许昌市有关部门的重视。9月9日,许昌市妇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为闫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智娟律师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与此同时,何智娟律师还指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如果被申请人在保护期内仍然实施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家庭成员人格权的再次侵害,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漠视,应当坚决依法惩治。如果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给予训诫,也可对其进行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9月10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许昌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会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意愿,维护其权利。另外,妇联会积极地和法院进行沟通,能做尽做,他们会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9月11日,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她母亲已经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也在等待法院的通知。据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某与被申请人曹某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9月4日,闫某某被林某某殴打致轻伤二级。2023年12月28日,曹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根据闫某某提交的相关证据,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某对申请人闫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某进出闫某某住所。相关新闻女子称“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最新进展: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签发近日,河南许昌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关注。发帖女子表示,其母亲闫某长期被父亲曹某家暴,去年下半年母亲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后父亲获刑八个月。出狱后,父亲继续对母亲及其近亲属实施恐吓,称要“砸了”母亲目前的住所。该女子还提到,今年1月,其母亲已提起离婚诉讼,后由于诉讼到期而撤诉。目前,母亲已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于9月2日开庭。“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让我妈妈可以尽快离婚。”9月9日,许昌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表示,曹某此前确实存在家暴行为,已被依法处理。针对闫某目前的处境,许昌市妇联代闫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9月10日,发帖者、闫某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已向母亲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与被申请人曹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5年登记结婚。2023年9月4日晚,曹某与闫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后,曹某将闫某殴打致轻伤二级,曹某已于2023年12月28日被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经查,闫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对申请人闫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进出闫某住所。9月10日晚,闫某的女儿再次发文称,当地妇联已联系法院协调,对于闫某的离婚诉求,法院将“尽快判决”。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本决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男、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怎样调整?哪些渠道可以查询本人对应的法定退休年龄?弹性延迟退休是怎么规定的?一组图读懂↓↓↓一组图读懂延迟退休政策(总台央视记者 李红刚 唐蕾 朱劲松 戈晓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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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黄河记者:陈国亮9月13日上午,网传有群众向浙江绍兴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外公布的受理举报邮箱传送电子材料,页面却显示收件人邮件地址不存在,邮件无法送达。爆料网友在群聊中发言称:“所以都是忽悠。”13日中午,新黄河记者致电绍兴市委第十巡察组受理举报电话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称,他们是第十巡察组,邮箱地址中一串阿拉伯数字本应该是010,但公布的时候是0010,多了一个零,现在问题已经解决,两个邮箱都已成功收到邮件。巡察组受理举报邮箱无法送达邮件网传群聊页面的截图显示,绍兴市委第十巡察组巡察单位是上虞区的公检法三家单位,上面公布了巡察组受理举报的电话号码、邮政信箱、电子邮箱。新黄河记者在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看到,9月5日有《绍兴市委第十巡察组巡察上虞区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议召开》的相关文章。内容显示,绍兴市委第十巡察组将在上虞区检察院巡察一个月左右时间。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开设专门邮政信箱、专门联系信箱和专门电子邮箱,其中电子邮箱为sxswxcz010@163.com。官方公众号上的邮箱地址新黄河记者在绍兴市纪委监察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看到,9月10日发布的文章《九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完成进驻并公布举报受理方式》称,截至9月9日,12个市委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邮政信箱和电子邮箱。第一巡察组电子邮箱为sxswxcz001@163.com,第二巡察组电子邮箱为sxswxcz002@163.com,第十巡察组电子邮箱为sxswxcz0010@163.com,第十一巡察组电子邮箱为sxswxcz0011@163.com,第十二巡察组电子邮箱为sxswxcz0012@163.com。巡视组信息新黄河记者发现,第十巡察组电子邮箱,前后两篇文章中显示不一样,后者多了一个零。新黄河记者致电第十巡察组了解了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正在了解。之后,一位自称是绍兴市委巡察办的工作人员致电新黄河记者称,各被巡察单位将通告贴在单位墙上或者公布在单位微信公众号上时,各自的电子邮箱都是对的。后来(9月10日)绍兴市里要发一个总的通告,他在综合整理文字材料时,从第一到第九巡察组的电子邮箱也都是对的,但到第十、第十一、第十二巡察组的电子邮箱时,在复制粘贴时忘记删除一个零。发现工作失误后,他经请示领导同意后采取补救措施时,又重新注册了0010、0011、0012的3个新邮箱,目前新旧邮箱都能接收群众举报的各类电子材料。(来源:新黄河)

    9月12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山西省大同市阳高县“订婚强奸案”男方席某某家属及其辩护律师处证实,该案刑事案件二审第三次延期,自2024年9月8日至12月8日。男方家属发声延期审理至今各方沟通争议突出未能成形“女方当天让我儿子马上回家要房本,加上她的名字,把后面迎娶时要给的另外10万元彩礼给她。当时我们没有那么多钱,房本也不在手跟前,她就闹情绪,告我儿子强奸。”2023年5月2日下午,回门宴后两人返回婚房(电梯监控画面截图)9月13日,甄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她联系大同中院主审法官,得知该案刑事二审已第三次延期。“他说已经收到最高法的书面回复,这个‘3延’还是报请最高法批准,是根据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延期,说他们延期3个月是依法办案。”此前,大同中院原定2024年2月26日开庭,但因故推迟,由4月8日延期到6月8日,之后又延期至9月8日。甄女士表示,从4月8日延期审理至今的5个月内,各方虽经一定沟通协调,但终因差距较大、争议突出,未能成形。伴随着对儿子的羁押时间越长,协调的可能性与调解的意愿越小,当事人及家属对本案无罪辩护的信心却与日继增。“我儿子要我们家人保重身体,他的内心很强大,他坚持无罪,说‘我就没有把她怎么样,因为她当时就是自愿的’。”甄女士表示,律师已经多次会见过她儿子,她和律师沟通得知,案发当天,儿子和女孩发生关系后,女孩还在婚房洗了澡。此外,与本案相关联的民事彩礼返还一案,他们家属在4月8日上诉到大同中院至今,也无任何开庭及审理的动向。律师有心理准备5个多月未收到司法机关补充的证据材料针对大同中院的三次延期,席某某委托的辩护律师殷清利告诉记者,他已接到法官的电话通知,对此,他已经有所心理准备。“这已经是两次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延期。”殷清利解释称,“第一次延期是山西省高院批准延期两个月,第二次延期3个月是经过最高法批准,现在这一次,按程序要求也应该是报请最高法,因为延期3个月,一般都得经过最高法。”殷清利表示:“三次延期且其中经过最高法两次延期,足以说明司法机关对本案的足够审慎,家属及辩护律师皆相信司法机关能够立足本案有效的客观证据及案件特殊性,对此案作出公正、公平的二审裁判。”殷清利称,从4月份延期审理至9月份,作为辩护人,均未收到司法机关补充的与本案事实相关的证据及相关材料,以供查阅。此外,辩护人在二审中已经向法院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但未予批准,希望司法机关能够依据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原则再次给予考虑。2023年5月1日,大同市阳高县27岁席某某和24岁女子举行订婚宴,双方签订《订婚收彩礼协议》,男方当天给女孩一半彩礼10万元和一枚7.2克金戒指,承诺结婚一年后,在90多㎡的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孩名字。5月2日下午,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控告男方强暴。双方签订的《订婚收彩礼协议》2023年5月2日婚房案发现场2023年12月25日,被告人席某某因强奸罪一审获刑3年,其当庭上诉。甄女士表示,时至今日,儿子席某某已经被羁押1年4个月了,现大同中院通知继续延期3个月,她很想念儿子,“作为父母,不管怎么艰难,我们都会陪儿子一直走下去,既然没有做过的事情,我们无需做任何妥协。”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记者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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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因“敲诈勒索罪”被羁押1004天的职业打假人黄林(化名),获得无罪判决后,于近日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2017到2018年间,黄林在东莞市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后,再向商家协商索赔。黄林举报的产品之一一年后,2019年11月27日,黄林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羁押,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此后黄林上诉,该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黄林再次上诉,最终于2023年11月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刑事判决,判决黄林无罪。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林有期徒刑六年发回重审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黄林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东莞中院二审判决书东莞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从2019年11月27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取保候审,黄林一共被羁押1004天。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支付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524289.76元。黄林称,其对精神抚慰金和法院没有道歉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打假人两年多次购买进口食品后索赔,金额超二十万元2015年,黄林成为了职业打假人。黄林告诉澎湃新闻,他是广西人,此前一直在广东惠州务工,2015年左右在新闻上看到了职业打假人相关新闻,觉得打假可以赚钱也不违法,便自学相关知识,开始了全职的线下打假之路。黄林说,惠州离东莞很近,他时常过去购物,注意到那边有很多进口产品。“有些产品无中文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日文标签能看出来产自日本核辐射地区。”他说,他先是去超市买类似的货,然后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在食药监局调解下,联系商家协商赔偿。他发来当时所举报的一家商家所售的曲奇产品图片,日文标签显示生产工厂为茨城县小美玉市西乡地1667。而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关规定,禁止从茨城县等12个受核辐射影响的都县进口食品。他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他在东莞辖区内举报了超百家商家,一部分商家被移交公安处理,对另一部分没有移交的,他称自己向纪委举报了食药监相关人员。将近一年后,2019 年11月27日,黄林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被逮捕。2022年8月26日被东莞中院取保候审。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二审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中,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黄林伙同他人,在东莞市石龙镇、桥头镇、常平镇等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随后通过食药监管理局的协商机制联系到商家,利用商家害怕被食药监管理局处罚的心态,多次向多名店家进行“敲诈勒索”。一审判决书提到,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黄林三次向石龙食药监分局举报东莞市石龙镇某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后黄林在该店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每张购买小票需要赔偿1000元为由,向该店老板单某某索要赔偿。2017年6月21日,被告人黄林以2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2000元,当日晚上,单某某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元。2018年1月6日,被告人黄林以10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10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晚上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9000元。同年2月26日,黄林以其妻名义向食药监管理局石龙分局举报该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以33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33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0元。此后,黄林用类似办法在十余家商铺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向当地市监局举报后再凭借多张购物小票向商铺老板协商索赔。两年间,黄林通过“打假”赚取了赔偿超二十万元,但其称,索赔金额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一审获刑六年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二审判决无罪一审判决书显示,2020年11月16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黄林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等。宣判后,黄林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11月2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22年9月21日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等。一审宣判后,黄林再次提起上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则提起抗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指控黄林的十一宗犯罪事实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仅认定第十宗犯罪事实,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导致法律适用错误及量刑畸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支持抗诉,认为一审起诉书指控的黄林所犯十一宗犯罪事实均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均应追究刑事责任。黄林则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无罪。主要理由包括对案涉商家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系公民的法定权利,对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的行政不作为或者行政乱作为提起行政复议,均不构成敲诈勒索等。二审法院东莞中院在查明事实中更改了此前一审法院关于黄林“敲诈勒索”“胁迫”等表述。二审判决书显示,经查明,黄林在东莞市石龙镇、常平镇、桥头镇等地的多个商店购买商品,后以无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后在监管部门查处过程中或作出行政处罚后黄林与案涉商家经协商获取相关款项后撤回投诉举报或行政复议。东莞中院认为,现阶段食品药品领域中知假买假或职业打假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未明确禁止以牟利为目的的个人知假买假行为以及否定其消费者的身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等的相关规定并未明确将食品药品领域的职业打假或知假买假行为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此外,案涉商家确实存在违法经营的行为。根据在案证据和食药监部门的查处情况,案涉商家所经营的案涉商品至少存在无中文标签的违法行为;且根据部分食品的外包装特征存在来源于日本核辐射地区、属国家禁止进口食品的较大可能性。东莞市中院认为,不足以认定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黄林所获得的款项数额并非于法无据,黄林具有投诉举报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综上,东莞市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认为,本案中案涉商家存在相关违法经营行为,黄林知假买假不影响其向案涉商家索赔,黄林所获相应款项并未超出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请求权基础和范围;黄林对食药监管部门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亦有权提出或者撤回行政复议;黄林实施的相关行为不符合恐吓、要挟的性质和程度,不具备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诉人黄林及其辩护人所提相关意见,经查成立,予以采纳。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及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理据不成立,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黄林的部分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法院依法予以纠正。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1)粤1971刑初5745号刑事判决;上诉人黄林无罪;随案移送的手机一部、人民币808.5元,发还给上诉人黄林。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赔偿五十余万元,当事人不服提起申诉二审判决无罪后,黄林向一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书。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赔偿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显示,赔偿请求人黄林以二审改判无罪为由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请求:1.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2.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0元;3.赔偿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4.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登报和在其官方平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法[2024]102 号)的规定,公布了自2024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462.44元。赔偿请求人黄林实际羁押1004天,依据赔偿申请人的请求,法院对其羁押1004天依法给予赔偿,其应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004天 x 462.44 元/日=464289.76 元。对于超出部分的申请,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精神抚慰金1000000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给赔偿请求人黄林的家庭、职业等造成的损害,酌情支持6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关于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为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申请。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因赔偿请求人黄林未能提供其受影响程度及范围,且法院的赔偿决定书即为对其名誉损害实质性的恢复,故法院对其该项请求不再支持。关于黄林请求赔偿其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该费用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最后,关于黄林请求赔偿生命健康赔偿金100000元的问题。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他们不是适格的赔偿义务机关,不应承担相关事项的国家赔偿责任。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并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下:支付赔偿请求人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 524289.76元。目前,黄林对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和法院没有道歉存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

    曾因“敲诈勒索罪”被羁押1004天的职业打假人黄林(化名),获得无罪判决后,于近日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2017到2018年间,黄林在东莞市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后,再向商家协商索赔。黄林举报的产品之一一年后,2019年11月27日,黄林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羁押,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此后黄林上诉,该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黄林再次上诉,最终于2023年11月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刑事判决,判决黄林无罪。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林有期徒刑六年发回重审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黄林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东莞中院二审判决书东莞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从2019年11月27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取保候审,黄林一共被羁押1004天。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支付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524289.76元。黄林称,其对精神抚慰金和法院没有道歉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打假人两年多次购买进口食品后索赔,金额超二十万元2015年,黄林成为了职业打假人。黄林告诉澎湃新闻,他是广西人,此前一直在广东惠州务工,2015年左右在新闻上看到了职业打假人相关新闻,觉得打假可以赚钱也不违法,便自学相关知识,开始了全职的线下打假之路。黄林说,惠州离东莞很近,他时常过去购物,注意到那边有很多进口产品。“有些产品无中文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日文标签能看出来产自日本核辐射地区。”他说,他先是去超市买类似的货,然后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在食药监局调解下,联系商家协商赔偿。他发来当时所举报的一家商家所售的曲奇产品图片,日文标签显示生产工厂为茨城县小美玉市西乡地1667。而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关规定,禁止从茨城县等12个受核辐射影响的都县进口食品。他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他在东莞辖区内举报了超百家商家,一部分商家被移交公安处理,对另一部分没有移交的,他称自己向纪委举报了食药监相关人员。将近一年后,2019 年11月27日,黄林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被逮捕。2022年8月26日被东莞中院取保候审。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二审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中,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黄林伙同他人,在东莞市石龙镇、桥头镇、常平镇等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随后通过食药监管理局的协商机制联系到商家,利用商家害怕被食药监管理局处罚的心态,多次向多名店家进行“敲诈勒索”。一审判决书提到,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黄林三次向石龙食药监分局举报东莞市石龙镇某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后黄林在该店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每张购买小票需要赔偿1000元为由,向该店老板单某某索要赔偿。2017年6月21日,被告人黄林以2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2000元,当日晚上,单某某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元。2018年1月6日,被告人黄林以10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10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晚上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9000元。同年2月26日,黄林以其妻名义向食药监管理局石龙分局举报该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以33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33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0元。此后,黄林用类似办法在十余家商铺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向当地市监局举报后再凭借多张购物小票向商铺老板协商索赔。两年间,黄林通过“打假”赚取了赔偿超二十万元,但其称,索赔金额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一审获刑六年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二审判决无罪一审判决书显示,2020年11月16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黄林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等。宣判后,黄林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11月2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22年9月21日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等。一审宣判后,黄林再次提起上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则提起抗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指控黄林的十一宗犯罪事实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仅认定第十宗犯罪事实,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导致法律适用错误及量刑畸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支持抗诉,认为一审起诉书指控的黄林所犯十一宗犯罪事实均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均应追究刑事责任。黄林则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无罪。主要理由包括对案涉商家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系公民的法定权利,对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的行政不作为或者行政乱作为提起行政复议,均不构成敲诈勒索等。二审法院东莞中院在查明事实中更改了此前一审法院关于黄林“敲诈勒索”“胁迫”等表述。二审判决书显示,经查明,黄林在东莞市石龙镇、常平镇、桥头镇等地的多个商店购买商品,后以无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后在监管部门查处过程中或作出行政处罚后黄林与案涉商家经协商获取相关款项后撤回投诉举报或行政复议。东莞中院认为,现阶段食品药品领域中知假买假或职业打假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未明确禁止以牟利为目的的个人知假买假行为以及否定其消费者的身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等的相关规定并未明确将食品药品领域的职业打假或知假买假行为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此外,案涉商家确实存在违法经营的行为。根据在案证据和食药监部门的查处情况,案涉商家所经营的案涉商品至少存在无中文标签的违法行为;且根据部分食品的外包装特征存在来源于日本核辐射地区、属国家禁止进口食品的较大可能性。东莞市中院认为,不足以认定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黄林所获得的款项数额并非于法无据,黄林具有投诉举报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综上,东莞市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认为,本案中案涉商家存在相关违法经营行为,黄林知假买假不影响其向案涉商家索赔,黄林所获相应款项并未超出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请求权基础和范围;黄林对食药监管部门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亦有权提出或者撤回行政复议;黄林实施的相关行为不符合恐吓、要挟的性质和程度,不具备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诉人黄林及其辩护人所提相关意见,经查成立,予以采纳。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及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理据不成立,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黄林的部分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法院依法予以纠正。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1)粤1971刑初5745号刑事判决;上诉人黄林无罪;随案移送的手机一部、人民币808.5元,发还给上诉人黄林。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赔偿五十余万元,当事人不服提起申诉二审判决无罪后,黄林向一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书。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赔偿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显示,赔偿请求人黄林以二审改判无罪为由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请求:1.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2.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0元;3.赔偿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4.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登报和在其官方平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法[2024]102 号)的规定,公布了自2024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462.44元。赔偿请求人黄林实际羁押1004天,依据赔偿申请人的请求,法院对其羁押1004天依法给予赔偿,其应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004天 x 462.44 元/日=464289.76 元。对于超出部分的申请,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精神抚慰金1000000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给赔偿请求人黄林的家庭、职业等造成的损害,酌情支持6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关于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为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申请。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因赔偿请求人黄林未能提供其受影响程度及范围,且法院的赔偿决定书即为对其名誉损害实质性的恢复,故法院对其该项请求不再支持。关于黄林请求赔偿其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该费用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最后,关于黄林请求赔偿生命健康赔偿金100000元的问题。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他们不是适格的赔偿义务机关,不应承担相关事项的国家赔偿责任。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并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下:支付赔偿请求人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 524289.76元。目前,黄林对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和法院没有道歉存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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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944人。

    (原标题:英国,噩梦正一个一个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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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视频综合)

    乌克兰同时得到了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西方高层抵达基辅,并准备送上一份“大礼”,坏消息是俄军仿佛察觉了情况不妙,开始更加猛烈的进攻。美英两国的外长从波兰出发,乘坐了9个小时的火车抵达了乌克兰首都基辅,据布林肯所说,此次行程是为了了解乌克兰需要哪些帮助。而实际上,对于乌克兰最迫切的需求,美英两国心知肚明,那就是乌方无数次向西方索要的,用北约提供的远程武器打击俄罗斯本土的许可。【俄军猛烈进攻】据英国媒体透露,英国已经同意乌克兰使用英方提供的“暗影风暴”巡航导弹,并同意用该武器攻击俄本土。无独有偶,美国政府高层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布林肯此行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通知乌克兰方面,可以使用美军提供的陆军战术导弹系统跨境打击俄罗斯。其中暴风暗影巡航导弹是一款由欧洲导弹集团设计制造的一种隐形空对地导弹,主要用于打击深藏内陆的高价值、重防御目标,如指挥中心、通讯枢纽、防空设施和战略基础设施等。【美英外长抵达基辅】该导弹射程超过250公里,对乌军来说意味着能够从安全距离外发动攻击,保护载机免受敌方防空系统的威胁。这款武器最大的特点就是难以锁定,其隐身设计和先进的导航系统会对俄军的防空能力带来巨大的挑战。再来看美军提供的战术导弹系统,该导弹有多个型号,能够在远距离上攻击高价值目标,如指挥控制中心、防空阵地、后勤节点和集结部队等。相比于英国提供的导弹,美军的这款武器不仅在射程上更远,威力上更大,还有多平台发射的优势,还可以根据任务需求搭载多种战斗部,包括子母弹头以对付装甲集群,以及单一穿透战斗部用于摧毁加固目标,是一款战场上的全面手。该武器在海湾战争、科索沃战争以及伊拉克战争中都有使用的记录,在多次军事行动中证明了其有效性,乌军一旦掌握,不仅能减少对近战支援和空中支援的依赖,还可以增加了对敌方后方区域的威胁,迅速改变战场态势。可以说,这样两款武器被送往乌克兰后,虽不能直接改变俄军占据优势的现状,却能够给乌克兰提供一个“鱼死网破”的机会。【图为基辅市景】对俄罗斯来说,这还不算最坏的消息,相比于一两种远程导弹运往乌克兰,更可怕的是西方再一次对乌克兰“加码”,摆明了不允许乌克兰投降的态度。现在对于俄罗斯来说,最好的结果就是在武器运抵乌克兰之前,取得几场关键性的胜利,最好能让乌克兰彻底失去战略价值,打消西方继续运输武器的念头。事实上,就在布林肯抵达基辅的同一天,俄军对这里进行了猛烈的轰炸,基辅连续三次拉响防空警报,象征着战斗的激烈程度将再次上升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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