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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名孕妇在经过邻居家门口时,未牵绳的金毛犬向其扑来。孕妇受到惊吓后就医,努力了3年才怀上的试管婴儿终究没保住……法院会如何判决呢?孕妇被邻居家的狗吓到试管婴儿流产上海41岁的颜女士怀孕快四个月,一天傍晚她出门去驿站取快递,路过同小区的邻居家门口。据颜女士表述,一只没拴绳的金毛犬突然窜出并扑来,颜女士惊吓后退的过程中腰部闪了一下,并立即感到腰部疼痛、下腹疼痛,于是报警求助。民警到场后,经了解双方无过激行为,遂协商解决,纠纷平息。女子3年才怀上的试管婴儿被吓流产相关就医记录显示,事发当日,原告颜女士前往医院就诊,并于事发次日至事发5日后,因胎死宫内住院治疗。颜女士在派出所的笔录显示:“他家的狗没拴绳,突然扑向我,把我吓得连忙后退。我的腰被闪到了……我怀孕快四个月,感觉到肚子隐隐作痛,就报警了。到医院去检查,还是没有保住肚子里的孩子……我经过三年的试管婴儿疗程才怀上,非常不容易。现在流产了,我非常伤心。”之后,颜女士将犬主李老伯(化名)告上法庭,表示自己经过3年多的努力才通过试管的方式怀孕,现在的事故结果不仅对自己的身体造成了损害,也对心理造成了巨大的伤害。颜女士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李老伯赔偿医药费、鉴定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试管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等总计为12万余元。庭后,颜女士自愿将诉请金额调整为9万元。犬主辩称:试管婴儿孕妇不宜外出庭审中,被告李老伯确认事发时他家的狗没有拴绳,但辩称其养的狗是导盲犬,不会咬人,并表示颜女士怀孕且是试管婴儿,应多在家中休息,不宜外出走动。李老伯还称,当天他听到屋外有声音出来后,就告知颜女士回家休息,但颜女士不听劝告又跑去报110,这一番跑动对身体肯定有影响,不知道颜女士是在何时何处流产了。出于人道主义,最多赔偿1万元,承担一半的诉讼费和律师费。此外,李老伯还申请对流产结果与本次事故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经法院依法委托,研究院表示根据现有材料无法出具明确的鉴定意见,超出其技术条件或鉴定能力,对该鉴定事项不予受理。法院:犬主应负侵权责任赔9万元上海浦东法院审理认为,李老伯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其饲养的狗拴绳,系违法行为,具有主观过错。对于李老伯抗辩孕妇应多在家休息,法院认为,对怀胎15周的孕妇而言,适量走动属于日常合理行为。颜女士在受惊吓后当日就医,次日早晨经检查已胎死宫内,法院认定颜女士因被狗惊吓致其流产,与李老伯未拴狗绳的违法行为间存在因果关系。判决书提到,颜女士怀孕系通过试管方式,其费用有票据为证,法院予以支持;颜女士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法院认为原告通过试管婴儿怀孕较正常受孕花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且原告已41岁,流产必然对其造成较大精神痛苦,主张金额合理,予以支持。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李老伯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颜女士损失9万元。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由被告李老伯负担。该判决已于近日生效。延伸阅读上海男子养78条流浪狗 有时20条狗同时冲出来吓坏村民今天(8月29日)#上海一男子家中收养78条流浪狗#冲上热搜男子家中收养78条流浪狗冲上热搜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庭饲养的犬、猫等宠物的种类、数量日益增多。但上海闵行区梅陇镇的某村庄内,有一位村民家中竟然饲养了70多条流浪狗,这些年来更是成了村民口中名副其实的“狗司令”,让附近村民和村委工作人员都头疼不已。原来,狗主人陈先生比较有爱心,在路上看到流浪狗都会带回家里,甚至有村民开玩笑称,他对狗比对爸妈都要好。除了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有时候还会20条狗突然同时冲出来,村民们大多只能避而远之。男子家中的生活环境 图片来源:看看新闻Knews(下同)而因为存在狗叫扰民、犬只追逐等情况,属地梅陇派出所的民警更是没少接到相关警情。虽然农村地区的养犬数量目前未有明确规定上限,但既未按规定接种,又存在诸多不文明养犬行为的陈先生,明显是违反了《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陆续受到了警方的行政处罚和责令整改告知。警方称如果对方没有改正就会进行罚款闵行分局梅陇派出所民警陆勐斐称,遇到这种情况,他们第一次会进行一个法律告知,限期内如果没有改正就会进行罚款。罚款后还是不肯改正的话,就要进行强制收容了。然而,自知理亏的陈先生虽然承诺会尽快转运狗群,却迟迟找不到满意的安置点,跟邻居的冲突更是一再升级。为了解决问题根源,防止出现犬只伤人等更加严重的情况,派出所启动了“三所联动”机制,在其牵头下,律所律师、司法调解员以及村委等多方力量进行了先期介入。警察查看养狗的场所律师孙敏慧称,如果因为气味和噪音造成侵权的,邻居可以基于相邻权去法院起诉,但是诉讼流程会相对比较长一点。于是民警决定还是想办法做通陈先生的思想工作,在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协商后,被充分告知利害的陈先生最终写下了承诺书,并保证在两天之内完成所有犬只的转运。7月20日,在多方力量的协作配合下,78条狗被全部转运至可靠的临时安置点,并由陈先生本人每天照看,直至完成最终的安置。网友评论:凡事都要有个度网友评论称“凡事都要有个度”

(原标题:辛巴3倍赔付三只羊消费者 网友晒收款)

2022年6月,朱女士花费近1000万元,购买了浦东新区金鼎首府一套130平米的“样板房”,然后又另外支付了117万元软装费,以为交房时可以“拎包入住”。她没想到,金鼎首府交房时和她“开了个玩笑”,软装交付清单一共有14套家具,均未提供单件家具的发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朱女士使用相关电商平台识图功能发现,14套家具加起来就值2万多元。与朱女士一样,另外几位购买“样板房”的业主也遇到了相似的情况,他们希望开发商能够提供每件家具的采购清单,并退还差价。业主:为买“样板房”支付117万元软装费2022年6月,朱女士通过摇号选房,购买了一套浦东新区金鼎首府130平米的房子,有些特殊的是,这套房子被定义为“样板房”。所谓“样板房”,是开发商金桥集团特别推出了10套房子,在精装交付的基础上,另外添置一系列软装家具,让业主可以“拎包入住”,这10套房子的面积从90至160平米不等,需要另外缴纳81至144万元的软装费用。“我们摇号靠后,轮到我们的时候,已经没什么好楼层的房源了,咬咬牙才买的这个‘样板房’。”朱女士直言,早在房源公示阶段,所有业主都注意到了这10套特殊的房子,大家都有一个共识——这些“样板房”性价比不高。但是,考虑到金鼎首府是金桥集团在上海开发建设的第一个楼盘,应该会为了好口碑而保质保量。图为涉事小区金鼎首府特别推出了10套“样板房”考虑再三,朱女士最终花费近1000万元买下房子,然后又另外支付了117万元算作“样板房”的软装费。“签合同的时候,‘样板房’买家都是在另外一个小房间签的,里面的条约很不公平。”朱女士说,合同里对于软装家具的质量没有任何保证,还规定业主不能以家具有损耗、污渍、磨损等理由拒绝收房。尽管如此,朱女士和其他9户“样板房”业主仍然选择了签订合同,相信金桥集团应该会保质保量。傻眼:花117万元买了2万多块钱的家具?经过不到2年的等待,今年年初,金鼎首府小区交房,当朱女士和其他“样板房”业主走进新房一看,顿时傻了眼。“所有的家具,品牌、质量证书、保修单统统没有。”朱女士说,这些家具一看就很简陋,单件家具的发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均不见踪影。朱女士家的一张床,连床板都是翘起来的,用手按下去还会发出“哐哐”的声音,还有斗柜抽屉的缝隙,要么宽度不均,要么没有对齐。朱女士提供的一份《软装交付清单》显示,她家总共有14套家具,包含3张床、2个沙发、1个餐桌,以及多个床头柜、电视柜、椅子等。根据相关电商平台的识图功能,朱女士拍下自己家的各个家具,搜寻相同的商品,结果令她大吃一惊:其中,最贵的斗柜价值约4878元,沙发价值约3280元,其余的床和柜子价值一两千块,床头柜和茶几价值几百块,朱女士算了一下,她家所有家具加起来,也就2万多元。“我花117万买了2万多块钱的家具,这不是冤大头吗?”朱女士说,其余几户“样板房”业主也上网查询比对了自己家的家具,无一例外,不管是多付81万元购买的90平米“样板房”,还是多付144万元购买的160平米“样板房”,家具总价都没有超过3万元。诉求:希望开发商提供发票并退还差价近日,周到帮办记者来到浦东新区轲桥路101弄金鼎首府小区,见到了另外两户“样板房”业主。吴女士家一张床的床板上写着“金桥退”三个字吴女士购买的是160平米的房子,额外支付了144万元“软装费”。吴女士说,她家交房时,其中一张床是坏的,床板上还写着“金桥退”三个字,“这种需要退货的家具也拿给我们,吃相实在太难看。”另一位业主张先生表示,他专门查询过相关资料,由上海市住建委等部门颁布的《关于开展2018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未按备案价格销售商品住房(含附属地下车库),或者以电商费、装修费、捆绑搭售理财产品或者附带条件等限定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侵害购房人合法权利”,属于“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之一。“我认为,根据该《通知》的规定,金桥集团明显属于捆绑搭售、变相加价。”张先生说,拿到这些“三无产品”的家具后,想转售处理也很难。图为房子里的家具作为对比,金鼎首府普通的精装房配置了近20多种电器、橱柜等物品,全都提供了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唯独这些“样板房”里的家具没有生产厂家的质量保证书。最让“样板房”业主难以接受的是,《软装合同里》第15条写明:凡由本补充协议引起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一致同意由该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开发商从不出面,我们怎么友好协商?”朱女士直言,如今她已经打算起诉开发商,希望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几位“样板房”业主告诉记者,他们的诉求很简单,就是希望开发商提供每件家具的采购清单,并退还差价。律师:提供“三无”家具是否有欺诈嫌疑?近日,记者致电金鼎首府销售人员,表示希望采访开发商相关人员,对方回复会向公司汇报这个情况,但是截至发稿,记者并未收到任何回复。记者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记者致电金桥集团总部,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对接媒体的部门,除非记者报出具体公司人员的姓名,否则无法转接电话。金鼎首府小区内景那么,金鼎首府提供的“三无”家具是否有欺诈嫌疑?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对此,周到帮办记者采访了上海创同律师事务所的孙磊律师。针对朱女士几位业主碰到的情况,孙磊律师认为,要判断开发商是否存在欺诈嫌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合同有具体的承诺,或是对于“样板房”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情况存在,那么开发商可能有欺诈的嫌疑。但是,如果合同里没有比较细致的承诺,像家具品牌、单价等约定,那么就难以构成欺诈。其次,如果消费者的诉求是解除合同,需要先行判定消费者是否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孙磊律师提醒道,消费者在购买大宗商品前,一定要注意保存合同,明晰卖方的服务承诺等证据,一旦走到司法诉讼阶段,消费者的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都会很高。来源 | 新闻晨报周到APP记者 陈泉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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