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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唐仁健的农业农村部部长职务,任命韩俊为农业农村部部长。图为韩俊简历照。公开简历显示,韩俊,男,汉族,1963年12月生,山东高青人,1989年5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西北农业大学(现更名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农业经济系毕业,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他曾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2010年11月后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2020年11月任吉林省委副书记、代省长,2021年1月任吉林省省长。2023年3月,韩俊任安徽省委书记。图为韩俊出席新闻发布会画面。2024年1月,韩俊任安徽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今年6月28日消息,韩俊任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是二十届中央委员。延伸阅读市委书记被提拔为副省级后 "70后"女市长拟进一步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9月4日发布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黄江,女,汉族,1971年4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委员,防城港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广西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党工委书记(兼)、管理委员会主任(兼),拟进一步使用任设区市正厅级领导职务。黄江曾任北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资料图)公开简历显示,黄江,广西桂林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师范大学外语系英美文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她早期任职于广西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02年4月由校党委委员、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学生工作处副处长调任当时县级贺州市副市长,后任八步区副区长。2006年,黄江任贺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2009年6月任贺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2009年11月,她职务再调整,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副主任。在2012年至2013年,她还挂职任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2017年,黄江调任北海市副市长、市委宣传部部长,2018年2月同时任北海市委常委,2020年2月,她任北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21年8月,她任防城港市代市长,9月当选市长。此前,防城港市委书记谭丕创已被提拔为副省级。5月30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闭幕。会议任命谭丕创为自治区副主席。谭丕创曾任广西凭祥市委副书记。(资料图)谭丕创出生于1968年10月,广西贵港人,曾任广西凭祥市委副书记、市长,凭祥市委书记、凭祥边境经济合作区工委书记,崇左市委副秘书长(正处长级),梧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百色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钦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市长等职。2018年,谭丕创出任钦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21年3月,他转任防城港市委书记,至此次履新。“上官汇”注意到,近期多名市长出任任职地市委书记。9月5日,“安徽先锋”发布消息,日前省委决定:吴劲同志任滁州市委书记。吴劲,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安徽巢湖人,2000年6月入党,1991年8月工作,大学学历,工学学士。2021年4月,吴劲任滁州市市长。此前担任滁州市委书记的是许继伟,他1964年6月出生,曾任滁州市市长,2021年任滁州市委书记。9月4日,“安徽先锋”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安徽省淮北市委副书记、市长汪华东,任淮北市委书记。汪华东,男,汉族,1972年11月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2022年8月,汪华东任淮北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次月当选市长,至此次履新。此前任淮北市委书记的是覃卫国,他已任安徽省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9月3日,据中华先锋网消息,辽宁省委决定:李文飙同志任中共铁岭市委书记。李文飙,男,汉族,江苏泰州人,1970年5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200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22年8月,李文飙任铁岭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代理市长,并于次月任铁岭市市长,至此番履新。前任铁岭市委书记是宋诚,他1967年11月生,2021年6月起任铁岭市委书记,今年8月调任丹东市委书记。9月3日,据微信公众号“北斗融媒”消息,辽宁省委决定:高键同志任抚顺市委书记;王庆海同志任抚顺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并提名为抚顺市市长候选人。高键,男,汉族,1969年10月生,大学学历,硕士学位,中共党员。2019年12月,高键任抚顺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后当选市长,至此番履新。此前任抚顺市委书记的是来鹤。来鹤出生于1964年9月,2018年9月任抚顺市委书记,今年1月任辽宁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据江西省委组织部消息,9月3日,景德镇市召开领导干部大会,江西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庄兆林出席并讲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小林宣布省委关于景德镇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胡雪梅同志任景德镇市委书记,不再担任景德镇市政府市长职务;刘锋同志不再担任景德镇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市长的免职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胡雪梅,女,汉族,1967年8月出生,江西玉山人,198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2021年3月任景德镇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5月任市长,至此番履新。此番卸任的刘锋,出生于1964年8月,自2021年3月起任景德镇市委书记。

云南昭通一村委会的干部左某婚内出轨女同事,二人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因为感情纠葛等原因,左某在抓扯中打了女同事耳光。二人闹到了派出所,为了平息此事,左某给了对方9.8万元。左某婚外情和殴打他人被处分、降级。左某与妻子离了婚,此后,其妻子李某将左某和女同事起诉到法院,认为上述9.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还钱。近日,该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01年12月21日左某与李某登记结婚,2019年3月5日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左某出轨了同事何某。2018年,左某与何某曾共同在盐津县某某村委会工作,属同事关系,2018年4月至10月期间,左某与何某在某某酒店等地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2018年12月13日,因感情纠葛、工作等原因左某与何某发生抓扯,左某打了何某耳光,何某以左某对其强奸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事情发生后,在有关部门的组织下,经多次协商,左某给付何某9.8万元,2018年12月15日何某向左某出具收条一张,载明收到左某现金9.8万元,何某出具书面谅解书。2018年12月28日,盐津县公安局中和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左某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何某在公安机关自愿放弃做伤情鉴定,认可左某未对其肢体造成伤害,未去医院做检查)。2019年7月23日,盐津县纪委作出《关于给付左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决定》,认为左某身为基层党员干部,无视党的纪律,婚外与其他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道德品质败坏,违反党的生活纪律,殴打他人,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8日,盐津县监察委员会作出《关于给予左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决定》,从九级管理岗位降为十级管理岗位。2019年3月5日,李某与左某在盐津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何某与左某之间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左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何某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有悖社会道德,违反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二人的行为之间属于违法关系,不应受到法律保护。本案诉争协议系二人发生情感纠葛,左某打何某耳光,报警后经双方多次协商,左某给何某9.8万元,根据何某在公安机关笔录中陈述,因与左某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双方私下协商,不想把事情闹大,左某的陈述为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为了不影响家庭,给9.8万元解决此事。何某明确表示不做伤情鉴定,未造成肢体上的伤害。由此能够认定,双方达成的9.8万元并不完全是赔偿何某被打的损失,而是因双方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左某为了平息此事对何某作出的一种补偿。因此双方之间因不正当关系所达成的协议违反善良风俗,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无效。同时李某作为左某的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所有权,非因日常生活处理共同财产,应当协商一致,否则属于无权处分,双方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也应认定无效。协议无效如何处理?一审法院认为,何某明知左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左某与何某在主观上均存在过错,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左某确实打了何某,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双方达成的协议,应酌定考虑一部分赔偿金额。同时李某与左某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时,左某对财产作出很大的让步,将财产给李某,债务由左某承担,虽与何某达成的协议无效,但作为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在法律上不具备单独处理的权利,对其应有的份额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支配,鉴于左某与何某均有过错,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酌定由何某返还李某3.5万元。何某不服提起上诉,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延伸阅读男子疑因护士妻子出轨医生自杀:在妻子手机发现不雅照近日,一则浙江一女护士出轨医生致丈夫自杀身亡的消息引发关注,事后医院方面曾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护士、医生已被停职,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8月26日至27日,大皖新闻记者对话了死者父亲徐先生,其称,儿子曾不顾家人反对入赘,结婚才半年多便发现妻子出轨,遭受打击后自杀身亡,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死者遗体仍在殡仪馆。男方曾不顾劝阻入赘,结婚才半年多8月26日,徐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他们都是浙江杭州本地人,其子王越(化名)随母姓,1999年出生,今年才25周岁,是家中唯一的儿子,父母亲双方亲属都对这棵“独苗”疼爱不已。而王越从小就表现出超越同龄人的成熟,待人有礼貌,乖巧懂事。2019年,王越在大学时与同龄的校友毛英(化名)相恋,2023年,双方正式领证,这段校园恋爱最终落地开花。死者王越与妻子的婚纱照(受访者提供)但是在此过程中,男方面临需要入赘的现实。“当时我们家里是一万个不同意!”徐先生介绍,尽管父母不同意,但王越说二人是真爱,态度坚决,家人拗不过只好同意。今年1月中旬两人举行婚礼,因为前来祝贺的亲友太多,连摆了两天酒席。看着儿子成家,徐先生也欣喜不已,当天接连在朋友圈分享了婚礼现场的照片和视频,并配文“有情人终成眷属,希望你们能恩爱一生,百事顺遂!”,照片中二位新人身穿红衣,面带微笑,透着喜庆。婚后,王越是在一家银行任业务经理,毛英则是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的护士,一同住在女方家里,在亲友眼中,二人工作稳定,生活幸福。“小夫妻俩看着感情很好,同桌吃饭王越经常会给爱人夹菜,也没见过他们争吵。”徐先生说,儿子王越全身心投入到了这段感情中,婚后热爱生活,也很自律,遇到假期小两口还会出门旅游,女方对长辈也还不错,父亲节他还收到了儿媳发来的红包,这对小夫妻的甜蜜生活也让作为家长的他倍感欣慰。然而这样的甜蜜仅仅持续了半年多。遭受打击,男方留下遗书遗言轻生徐先生向大皖新闻记者介绍,今年7月30日,王越给毛英买了一部新手机,当晚,王越在帮忙导数据时发现了妻子跟同事——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医生刘某某的不雅视频、合照,以及“不寻常”的聊天记录,这让王越备受打击。徐先生称,8月1日,心灰意冷的王越请了假带着毛英前往舟山散心,在此期间,还曾用毛英的手机与刘某某联系。8月2日凌晨,王越写下了遗书发给毛英。死者留给妻子的遗书(来源:死者母亲微博)家属提供的照片显示,王越在遗书中写道:“吾妻,谢谢你陪我度过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我们一起经历了这么多美好的事情。我永远爱你。只是经过这次你的背叛,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对不起,我真的挺不过去了……”在遗书中,王越还表达了对刘某某的怨恨,并再次向妻子深情告白:“我爱你,如当初。我们来生再做夫妻。”当天凌晨2点多,王越将这封遗书发给了妻子,早上快9点时,对方回复“等我”。徐先生则告诉记者,作为父亲,他等来的是儿子的死讯。当天中午,宾馆工作人员进房间时发现王越已经在衣柜内自缢身亡。这突如其来的悲剧让全家人无法接受,更令人痛心的是,事后,他们在王越的手机里还找到了录好的遗言,同样表达了对遭遇背叛的绝望死者尚未安葬,家属希望女方出面事后,王越的遗体被运回了浙江萧山。徐先生介绍,事发至今已过去了快一个月时间,但女方家迟迟未出面,王越的遗体依旧存放在殡仪馆内。家属也曾找到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和女方家所在的萧山区衙前镇政府,虽然相关部门组织过调解,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家属们也不知道院方对于毛、刘二人的最终处理结果。徐先生表示,目前,男方的诉求是,女方要出面处理后事,让逝者早日入土为安,同时还要进行一定的赔偿。8月27日,根据家属提供的联系方式,大皖新闻记者多次联系毛英,但显示已经关机,其父母的电话也无人接听,刘某某的号码则显示已是空号。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王越家人在网上发帖反映此事后,很快引发关注。8月7日,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发布情况通报称:7月31日上午8时左右,护士毛某某丈夫王某到毛某某所在科室反映刘某某、毛某某有关问题。期间,王某有报警。医院第一时间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调解小组并开展工作。经调解,毛某某、王某情绪得到平稳,并于当日上午9:30左右一起离开医院。鉴于王某反映的刘某某与毛某某涉嫌生活作风问题,经研究,该院于当日上午11时左右对医生刘某某、护士毛某某进行了停职处理。同时,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启动初核程序,后续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图为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发布的情况通报通报中还称:“我院对后续出现的变故感到痛心,将进一步加强全院医护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和社会公德教育。”如今,20天过去了,此事是否有处理结果,又进展到了哪一步呢?8月27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毛、刘二人均没有来上班,此前院方已经发布了情况通报,目前尚未发布新的通报。萧山区衙前镇政府工作人员则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女方户籍地确实在该镇,针对此事,镇里相关部门曾介入协调,但具体结果并不清楚。徐先生介绍说,对于王越的死因,事发地舟山警方经过调查得出结论:排除他杀,认定为自缢死亡。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8月2日上午,该所接毛某某(女,25岁,浙江萧山人)报警称:在舟山东极一民宿内其老公王某自杀。该所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后经现场120医生确认,王已死亡。经调查,该死者于8月2日上午在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民宿内自缢。经该所调查走访取证、分局技术现场勘查、法医对遗体的勘验和提取物检测,房间内未发现打斗痕迹,死者体表无暴力性损伤,符合缢死特征,排除他杀,判断自缢死亡,家属对此无异议。

橙柿互动 记者 程潇龙前不久,橙柿互动曾报道了有钓鱼者在洛阳龙门石窟的伊河,捡到了一尊佛头。目前,佛头已被龙门石窟研究院收集保管,初步鉴定为唐代。钓鱼者在洛阳龙门石窟的伊河捡到的佛头近日,有人在游览北宋皇陵游玩时,也有惊奇发现!发现者称:事情是这样的,和朋友下午在逛河南巩义永昭陵(宋仁宗陵)。逛到仁宗皇后陵神道后面的时候,在坍塌的陵阙下面看到土里,有一个像石构件的东西露出一点纹饰,当时就感觉是个东西。就挖出来了,果然是个陵阙构件,后来联系了宋陵公园的工作人员。2名大学生挖出的陵阙构件发现者做了自我介绍:《诗经》云:“嘤其鸣矣,求其友声。”一个在校大学生,喜欢历史和古玩。这两个发现者,是来自苏州的大学生小顾和小郭。发现陵阙构件后,他们立刻拨打了110,工作人员立刻赶到现场,将陵阙构件带走调查。小顾说,这个不是地宫里的物件,应该是陵墓旁边陵阙的构件。两名大学生的发现,迅速引发公众关注。不少网友纷纷晒出自己的捡宝奇遇——“上次去永裕陵的时候也是捡到一块石头,结果一看是石像生的一角衣裾。”“爬山的时候碰到一个石头墩子,坐那休息,但发现有花纹,擦干净一看是个柱础。莲花的,太沉了我真背不动。”“几岁就在这玩,捡过带布纹的瓦片,你竟然捡了个大的!”“你是被一股神秘感应指引到这个位置。你挖出它后双手捧起端详,霎时四面被白光笼罩。眼前一阵晕眩,再睁开眼……”永昭陵,为北宋帝陵,是北宋第四代皇帝宋仁宗赵祯的寝陵今天上午,北宋皇陵遗址公园的工作人员告诉橙柿互动记者,的确有大学生在永昭陵捡到了东西,并上交给公园。据介绍,永昭陵,为北宋帝陵,北宋第四代皇帝宋仁宗赵祯的寝陵,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95年,经国家文物局批准,位于市区的永昭陵按原样恢复了地面建筑。公园工作人员告诉橙柿互动记者,初步鉴定,应该是这次重建时掉落的构件。橙柿互动记者注意到,不少网友鼓励这两名大学生,“说不定能捡到传国玉玺”、“捡到后请及时上交……”浙江省收藏协会常务副会长宋大雍老师告诉橙柿互动记者,过去也有学生捡到“稀世珍宝”,比如国家一级文物国宝级的汉代皇后玉玺、西魏独孤信印。1968年,陕西咸阳韩家湾,14岁的学生孔忠良放学回家,看见土坎上有个东西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用手刨出来,擦去泥土,四四方方,刻着字。图为14岁的学生孔忠良捡到的吕后印章陕西省博物馆有关专家进行了仔细研究、鉴定,结合出土地点,查阅文献后,认为其可能为吕后的印章。它可能原来是放置在吕后墓旁的便殿中供祭祀之物,后来便殿被毁,玉玺遗落土中,被水冲走后遭泥沙覆盖,二千多年后才被一个学生发现。1981年,陕西旬阳,中学生宋清偶然捡到一个有棱角的黑色石球,上面刻着文字。老师知道后,觉得是个文物,让他送到了县文化馆。文史研究员认出它是西魏名臣独孤信的印,并给其命名“煤精印”。图为中学生宋清偶然捡到的“黑色石球”独孤信官至柱国大将军、大司马,而他的三个女儿先后成为三个朝代的皇后,人称“史上第一岳父”。7个女儿中,大女儿嫁给了北周的明帝,成为周明敬后。七女儿嫁给了隋开国皇帝杨坚。四女儿嫁给了唐代开国皇帝李渊的父亲。独孤信作了连续三个朝代的国丈或太上国丈,所以人们戏称他为“中国古代第一老丈人”。图为印信各面当下热播的古装探案剧《唐朝诡事录之西行》中,独孤信印成为剧中“仵作之死”案的核心物件,多少人为了它,一夜间命丧黄泉。图为以独孤信出的高考试题高考数学试卷,还曾以它出题,蕴含了出题人对考生的美好祝愿。独孤信的原名叫独孤如愿,也暗含了祝福考生都能考试如愿的意思。来源:都市快报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曹雪娇近日,河南许昌的曹女士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持续关注。9月11日,当事人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其父亲曾在2023年打伤母亲后被判刑,今年8月才出狱。此前父亲也有家暴母亲的行为。目前,她母亲已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正在等待法院的通知。对此,曹女士的父亲曹某某表示,除上次因将妻子打伤入狱外,此前他未对妻子动过手,同时也否认女儿曹女士提到的他长期家暴一事。母亲被家暴曹女士向记者介绍,她是河南许昌人,母亲闫某某今年53岁。曹女士母亲被家暴的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23年9月4日,在外务工多时的父亲曹某某回到许昌家中。当晚,父亲与母亲发生争吵,之后便对母亲进行殴打,包括扇耳光、拖拽母亲身体等。期间,母亲想从家中逃走未果。几小时后,曹某某睡熟了,母亲才得以从家中逃跑并报警。据曹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2023年9月5日凌晨5时30分许,母亲给她发了被家暴的照片,拍照时,闫某某口中已吐出鲜血。曹女士母亲在医院住院期间(图源:受访者社交平台)曹女士表示,事发前,她知道父亲回家了,她还特意和父母打了视频问候,没想到后来却发生了上述家暴的事情,“突然被打,我妈都没反应过来”。曹女士告诉记者,知道母亲被打后,她赶紧让母亲到大医院进行检查。许昌市人民医院当时出具的相关诊断报告及出院记录显示,闫某某左侧颌面部、眼周、胸部等软组织挫伤并皮肤擦伤,右侧肋骨骨折,左眼球挫伤。父亲因家暴被判刑曹女士赶回家,看到母亲被打后的样子,坚持报警并做伤情鉴定。2023年10月,闫某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10月28日,曹某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经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实施逮捕,并由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据该案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曹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曹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曹某某被拘留后,闫某某提出离婚,并申请判离,不接受调解。2024年1月16日,闫某某和曹某某的离婚纠纷案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立案。但因曹某某在看守所内等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开庭,闫某某只能先于2月28日撤回诉讼。8月初,曹某某出狱,但仍不愿意与闫某某离婚。因撤诉后要半年才能进行二次诉讼,所以在此期间,闫某某也无法再提起诉讼离婚曹某某出狱后,曾扬言伤害闫某某,此事在闫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曾提及。闫某某也从家里搬了出来,在一个偏僻的地方租房,以免被曹某某找到。9月2日,该案开庭,当庭未宣判双方离婚。曹女士称,2023年9月并不是父亲首次家暴母亲。她记得,有一次,她父亲从外面一回来就把母亲踢倒在地,所以她才用“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做视频标签。对此,曹女士父亲曹某某于9月11日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在2023年9月份事发前,他没有动手打过闫某某。双方在生活中有“小打小闹”的争执互骂,但未动手,同时否认长期家暴闫某某一事。对于女儿的说法,他表示“不能相信”。此外,对于离婚纠纷一事,因家中有拆迁房,曹某某认为是妻子女儿想让他净身出户,所以他才一直不同意离婚。对此说法,曹女士表示,在离婚纠纷中,是父亲向母亲索要高额财产,而家中没有,才导致婚没有离成。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曹女士称,她将母亲被家暴的视频发布到网上,是担心离婚官司会拖太久,没有人限制曹某某的行为,母亲的处境也会变得危险,而她又在外地工作,无法时刻保障母亲的安危。曹女士微博截图曹女士发布的视频引起众多网友和许昌市有关部门的重视。9月9日,许昌市妇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为闫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智娟律师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与此同时,何智娟律师还指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如果被申请人在保护期内仍然实施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家庭成员人格权的再次侵害,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漠视,应当坚决依法惩治。如果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给予训诫,也可对其进行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9月10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许昌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会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意愿,维护其权利。另外,妇联会积极地和法院进行沟通,能做尽做,他们会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9月11日,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她母亲已经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也在等待法院的通知。据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某与被申请人曹某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9月4日,闫某某被林某某殴打致轻伤二级。2023年12月28日,曹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根据闫某某提交的相关证据,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某对申请人闫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某进出闫某某住所。相关新闻女子称“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最新进展: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签发近日,河南许昌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关注。发帖女子表示,其母亲闫某长期被父亲曹某家暴,去年下半年母亲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后父亲获刑八个月。出狱后,父亲继续对母亲及其近亲属实施恐吓,称要“砸了”母亲目前的住所。该女子还提到,今年1月,其母亲已提起离婚诉讼,后由于诉讼到期而撤诉。目前,母亲已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于9月2日开庭。“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让我妈妈可以尽快离婚。”9月9日,许昌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表示,曹某此前确实存在家暴行为,已被依法处理。针对闫某目前的处境,许昌市妇联代闫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9月10日,发帖者、闫某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已向母亲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与被申请人曹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5年登记结婚。2023年9月4日晚,曹某与闫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后,曹某将闫某殴打致轻伤二级,曹某已于2023年12月28日被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经查,闫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对申请人闫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进出闫某住所。9月10日晚,闫某的女儿再次发文称,当地妇联已联系法院协调,对于闫某的离婚诉求,法院将“尽快判决”。 ▲7月10日,“松客”出发前录制的视频截图“松客”在户外圈小有名气,他曾因仅用25天完成从华山到鳌山鳌头的徒步穿越,被称为“华鳌穿越第一人”,也曾因违规攀登四姑娘山被终身禁入,但他并未停下探险的脚步。今年7月10日,他出发徒步贡嘎大环线,两天后失联。那么,“松客”失联区域到底在哪里呢?具有一定户外经验的他为何会失联?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探险协会和四川省山地救援队获悉,“松客”失联区域推断在两河口营地至日乌切营地之间,包含小贡嘎。失联原因可大致归纳为:季节选择不当、装备补给不足、独自前行、技术能力不足。贡嘎大环线被誉为“中国十大经典徒步线路”之一,吸引了众多探险爱好者,但近年徒步意外事件也频发。“松客”失联事件,再次为广大户外爱好者敲响警钟。搜救进展:多轮搜救未发现其踪迹搜救报告推断出失联区域7月10日,“松客”宣布即日起至7月29日(共计20天)独自徒步贡嘎大环线(共计360余公里),包括途中攀登:小贡嘎(5928米)、勒多曼因(6112米)、金银山(6410米)、中山峰(6886米)、那玛峰(5588米)五座山峰。他的这一充满挑战的计划,立即吸引众多户外爱好者关注。7月10日中午12时,“松客”从折多塘雅叶高速施工工地进入野人沟,随后无信号。家属7月12日无法与其联系后在网上求助,直至7月21日仍无法联系上他,遂前往康定市报案。红星新闻记者获取一份四川省山地救援队总队对“松客”的搜救报告,还原了“松客”徒步的多个时间节点:7月10日12:00,他从折多塘雅叶高速施工工地出发开始穿越贡嘎大环线。GPS定位最后位置在野人沟;7月11日,营地老板证实,“松客”7月10日到达两河口营地并在此住宿,7月11日早上8时许离开前往小贡嘎;7月20日,按计划,“松客”应翻过日乌切垭口且恢复手机信号,但他一直无消息。▲“松客”最后定位位置四川省山地救援队总队分析:“松客”7月10日从野人沟进入贡嘎环线后,即进入无信号状态,其行程情况无法得知。整个路线从该位置起直至玉龙西村都无信号,中间包含其计划的小贡嘎和勒多曼因两座雪山。最后见到“松客”的时间是7月11日上午8时许,位置在两河口营地,该消息由两河口营地老板确认。日乌切营地为线路必经营地,但营地人员确认7月12日后至今未见“松客”通过。报告表示,由此可推断“松客”失联区域在两河口营地至日乌切营地之间,包含小贡嘎。“松客”家人报案后,四川省内相关救援力量进山搜救。从7月24日到7月31日,四姑娘山山脊户外公司、四川省山地救援队等开展了长达一周的搜救。报告称,本次搜索包含了可能性最大的区域,除房某某(即“松客”)下载轨迹外的路线,另外几条至C1(营地)的路线均已搜索完毕,搜索区域共涉及34万平方米。在搜索区域内,未发现其任何痕迹,包括遗留物品、露营痕迹等。中国探险协会表示,面对恶劣的天气条件、复杂的地理环境,搜救工作进展缓慢,截至9月2日未发现“松客”的踪迹。伴随时间的过去,形势不乐观。9月9日,红星新闻记者多次联系“松客”家人及朋友,截至发稿暂未获回应。▲搜救途中失联原因分析:可能季节选择不当装备、补给等不足“松客”失联事件很快成为户外圈关注焦点,具有一定探险能力的他,为何会失联?上述报告曾提及“松客”失联前后的当地天气情况:自7月11日起至15日,小贡嘎地区遭遇连续降雨,致使河道水量急剧攀升,达到迄今为止的峰值水平。中国探险协会有人员曾参与搜救,在分析此失联事件时,被圈内称为“守队”的中国探险协会会员、探险家涂克力强调:“在无人区域徒步,最好还是结伴而行。就贡嘎大环线而言,对经验丰富的徒步者来讲,难度不是很大,但若要独自挑战5座技术型雪山,显然超出了‘松客’的能力范围。”所谓技术型雪山,通俗地说,是指那些需要一定技术水平和装备才能安全攀登的雪山。拥有十年领队经验的户外俱乐部主理人张春荣指出,“徒步此类技术型山峰,不仅需有同伴相互照应,还需配备专业装备,绝非一人之力所能及。当前季节,贡嘎地区多雨、滑坡、塌方及落石风险大增,这可能是‘松客’面对的最大挑战。”▲蓝色为贡嘎大环线线路,红色为小贡嘎攀登线路。该线路为房某某从两步路APP上获取的线路,其大概率会参考该线路行进另外,“松客”此次不仅是徒步贡嘎大环线,还将连续攀登中山峰、勒多曼因、小贡嘎等多座雪山。张春荣表示,贡嘎徒步与攀登小贡嘎是截然不同的挑战,需要徒步者对自身能力有清晰的认识与评估,“因为它属于技术型山峰,难度比较大”。中国探险协会资深探险领队薛皓进一步分析了“松客”失联的可能原因:季节选择不当,装备、补给不足,独自前行和技术能力不足。薛皓表示,在没有新的通报出来前,只能从专业和经验来分析。他认为,贡嘎山雨季为7月至10月,降水量占全年的70%;旱季为11月到次年5月至6月。徒步最佳时间为旱季和雨季的交替期。贡嘎地区天气变化无常,“松客”可能在徒步过程中遭遇极端天气,导致失温行程中断,进而失去联系。徒步贡嘎需携带足够的装备和物资,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如果“松客”装备不足或选择不当,可能增加失联风险。从视频来看,“松客”所携带的装备不能充分满足其环贡嘎徒步和攀登雪峰的需求。另外,进行户外探险时,至少应有2名以上队友结伴同行,以便在紧急情况下相互援助。“松客”选择独自前行,也加大了风险。从“松客”过往的视频资料分析,他虽已积累一定的徒步旅行、基础攀登经验,但面对技术型山峰,其现有技能储备尚不足以应对。探险专家:徒步贡嘎充满挑战需要做好多方面准备近年,徒步贡嘎发生的意外事件频频发生。2018年,徒步穿越贡嘎失联的广州籍驴友不幸遇难;2024年,一名户外爱好者在贡嘎徒步时遇到一名遇难驴友和一名被困驴友,后来警方组织人员将遇难者运下山……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贡嘎大环线是一条位于四川甘孜康定市甲根坝乡的徒步路线,被誉为“中国十大经典徒步线路”之一,以丰富的自然景观与极致的徒步体验,吸引着众多探险爱好者,但也充满巨大的挑战。▲贡嘎山脉中国探险协会曾发文表示,巨大挑战来自于在徒步过程中,需翻越日乌且垭口、玉龙西垭口、子梅垭口等多个高海拔垭口,空气稀薄,极易引发高原反应,如头痛、恶心、呼吸困难,甚至因感冒等出现肺水肿、脑水肿等危及生命的情形,对徒步者的身体素质、适应能力、探险能力有极高要求。此外,贡嘎地区天气变幻莫测,暴风雪、冰雹等极端天气时有发生,增添了诸多不确定性与危险性。贡嘎地区地形复杂多变,冰川、峭壁、河流等遍布,无一不在考验探险者的户外经验与技能。攀岩、渡河、冰川行走……每一项技能都具有挑战性。“松客”失联事件,再次为广大户外爱好者敲响安全警钟。那么,徒步贡嘎大环线需做好哪些准备?中国探险协会会员、探险家涂克力认为,户外风险无处不在,量力而行是基本原则。他给出四点建议:要选择一个好的团队,由经验丰富的驴友或专业探险领队带队,团队各项准备要充分,队员间能紧密协作。要选择适合季节和良好天气周期,9月至10月比较适合贡嘎徒步。要提前做好体能锻炼和技能准备。合理评判自己的高原适应能力,做好下撤预案。他还强调:“提前申请和备案是对规则的尊重,也是安全的保障。驴友在无信号区域徒步,应提前确定后方联络人,并定期向联络人通报行程进展。”当然,户外探险地不止是贡嘎大环线。中国探险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中国户外探险事故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共发生户外探险事故425起,涉及人员1350人,其中山地事故216起,占事故总数的50.8%,较2022年增长14.2%;造成156人死亡,26人失踪。在细分项目中,登山和徒步相关事故数量位居前二,分别为156起和83起。中国探险协会表示,户外探险不仅是装备与胆量的较量,更是对规则、自然、自我认知的深刻体现。因此,每次探险都应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制定周详的计划与应急救援预案,并向相关部门报备,再由专业领队带领,携带充足装备与物资,使用先进的通讯和技术装备,让每一次探险都能平安归来。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除视频截图外,图均据四川省山地救援队总队)编辑潘莉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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