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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舔男人导管子软件|「あれ冷凍しちゃいたいわね」と直子が憂鬱そうに言った。「毎朝あれ聞かされると本当に頭がおかしくなっちゃいそうだわ」

2024-09-19 01: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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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日报网9月18日电 在中国的城市中,天津是中国古代唯一有确切建城时间的城市。1404年12月23日,明成祖朱棣在直沽设卫,并因该地区是重要的水路交汇处,赐名为“天津”,顾名思义就是天子经过的渡口。

  天津城历史悠久,其文化和历史意义一直延续到今天。天津古文化街作为“津门十景”之一,内有近百家店堂,是天津老字号店、民间手工艺品店的集中地。

  1986年元旦,天津古文化街以新的名称首次向公众开放,从那时起,这里就成为了天津居民和外地游客的节日和娱乐场所。

  天津南开区的古文化街,位于天津老城和海河之间。大运河的两条支流汇入天津,这里就是天津的摇篮。

  朱阳说,该街区最早形成于金元时期,天后寺就是证据,天后寺是该街区的核心结构,建于元朝。

  在古代,城市主要具有行政和军事功能,而充满活力的商业区域位于城墙外,特别是靠近城市周围水道的汇合处。到明清时期,古文化街地区已成为商人的主要聚集地。

  1985年,天津古文化街项目启动时,重点是保护当地历史遗迹,改造当代建筑,体现天津建筑风格的古朴典雅和传统风格。

  古文化街管委会主任张鸿鹏介绍道:“600多年的历史塑造了天津独特的建筑风格,能够无缝融合过去和现在,东方和西方,展现节日场合独特的民间习俗,以及日常生活中丰富的文化遗产,无论是美食和服装还是家居用品。”

  他说:“海河见证了几个世纪的漕运历史,天津古文化街是天津老字号、手工艺品、特产和民俗文化的中心,是这座城市的文化象征。”

  2007年,古文化街被评为中国首批5A级旅游景区,目前拥有20万平方米的各类商业和文化场所 。

  天津古文化街是天津老字号民间手工艺品店的集中地,荟萃了众多非遗品牌,主要景点有天后宫、玉皇阁、通庆里、戏楼、民俗文化馆。

  作为古文化街升级项目的负责人之一,朱阳表示,每一次规划迭代都优先保护历史建筑和街区的原始布局,重点利用这些建筑来容纳旅游、文化、商业和民俗活动。

  朱阳补充说:“历史文化街区应该体现真实的历史、保存完好的外观和与当代生活的联系,同时也要保证居民、店主和游客的高质量体验。”

  管委会主任张鸿鹏表示,管委会的目标是将街区建立为展示和推广中国传统文化的平台。

  张鸿鹏说:“我们将组织更多的活动来展示传统文化、民俗和天津的精髓,以丰富人们的生活。我们将吸引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和老字号在这里开设分店,让更多的年轻人亲眼看到传统是如何传承下来的。”

谢秉勋(记者 吴文男)09月19日,�

谢秉勋(记者 杨莉倩)09月19日,�

2009年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二,四川忠县的不少居民正在欢欢喜喜的准备庆祝元宵节的到来。街上喜庆的氛围热闹的表演让人流连忘返,热闹的场景一直持续到了深夜。当地某个小区的居民李大妈也是被自己的几个孙子折腾的一夜未睡,一大早,李大妈就准备上街上去买点早餐。在经过邻居李忠华家门口的时候,看到了地上有一摊血,当时李大妈没有在意,还以为是谁家不讲公德把杀鸡留下的血就泼在了门口。可是当李大妈走到单元楼下的时候,她发现大门口竟然有一把带血的菜刀,再联想到李忠华门口的血迹,李大妈猜测李忠华肯定是喝醉酒打架了,现在应该是被送到医院去了吧。李大妈买完早餐回来发现楼底下已经有不少的邻居在议论纷纷了,不少人非常肯定的表示这些血一定不是鸡血鸭血,说不定是人血。此时李大妈意识到,血迹是从李忠华家门口出现的,会不会是他家出了什么事情,她立即跑到楼上通知了住在李忠华家楼上的父母,当老两口拿着钥匙打开房门的一瞬间,门口的所有人都震惊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李忠华父母此时已经脸色煞白,因为他们看到客厅内自己的儿子李忠华已经倒在了血泊之中。李忠华父母进门闻到血腥味 资料图邻居们虽然害怕,但并没有袖手旁观,他们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医生赶到的时候明确的表示李忠华已经死了,警方赶到后对现场进行了封锁,法医对李忠华的尸体进行了初步的勘察,结果发现他的身上的刀伤只有有几十处。此时技术人员已经开始从客厅往卧室进行勘察,结果当他们打开卧室的房门后里面的场景再一次震惊了。一名女性倒在了血泊之中也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当打开另外一间卧室房门后技术人员发现屋内一名年轻小伙子也已经被砍的血肉模糊死亡了。而根据了解,女性死者名叫王红,年轻小伙名叫李超,他们是一家三口,也就是说一夜之间李忠华一家惨遭了灭门。李家惨遭灭门地消息很快就在县城传开了,原本热闹的街道很快就变得冷清了起来,其中有不少人都在传李家肯定是进贼了,然后被贼灭了门,也有的说李忠华一定是惹了什么黑社会所以才一家三口都被杀害。但案发当天早上,警方就通过摸排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他叫蒋华云,之后立即布下天罗地网准备对他实施抓捕,结果蒋华云竟然在当地一个派出所自首了。警方之所以能够如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蒋华云则是因为蒋华云与女死者王红之间存在着特殊的联系。没错,二人是情人关系。案发前一年,30岁的蒋华云在忠县一家火锅店打工,在这里结识了服务员王红。一次蒋华云去库房拿食材,王红去拿香油,因为库房的门很小,蒋华云在转身的时候摸到了王红的乳房,结果王红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是对着蒋华云笑了笑。当时蒋华云非常的尴尬,也只能笑了笑回应,然后迅速离开了库房,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时候,就是因为这次接触,二人的关系开始逐步升温。最先捅破这层窗户纸的便是王红,因为觉得蒋华云长相比较帅气人也挺高的,于是她就开始给蒋华云写情书。已经30岁的蒋华云一直没有结婚是单身狗一条,可即便面对比自己大了八岁的女人王红的主动示爱,他也有点把持不住了。于是二人进行了约会,结果第一次约会王红就明确的表示自己已经结婚了,并且还有两个儿子。这个结果让蒋华云难以接受,他才三十岁,难不成就要给别人当后爸了吗,于是他拒绝了王红的示爱。可王红当时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就是认定了蒋华云 ,于是又开始不断的给他写情书,此时的蒋华云内心也是泛起了涟漪,究竟要不要和王红在一起。最终他还是走出了那一步,和王红试试,说不定王红真的适合自己。就这样,二人发展成为了情人关系,因为二人一起打工,感情升温非常的迅速,并且当时王红坚定的表示自己肯定会离婚和蒋华云在一起。当时蒋华云内心已经认定了王红,并且开始一直期盼着王红早日离婚和他结婚。蒋华云讲述与王红的情感纠葛一次无意间的触碰,二人擦出了爱情的火花,最终王红选择了背叛丈夫和儿子出轨与蒋华云在一起,蒋华云也没有坚定自己的内心,也算是成为了李忠华婚姻的第三者。在一起一个月后,王红就怀孕了,当时蒋华云开心坏了,自己终于可以做爸爸了。但纸包不住火,李忠华知道了妻子怀孕的事情,他知道自己和妻子没有夫妻生活,那么妻子肚中的孩子一定不是自己的。可想想自己的两个儿子,最终李忠华选择忍受这一切,他明确告诉王红,自己不想离婚,想要保持家庭的完整,只要王红选择回归家庭,那么一切就让他过去吧。或许是丈夫的承诺和原谅,王红于是偷偷的将孩子打掉了,并且决定和蒋华云分手回归家庭。可刚提出分手没几天,王红竟然又找到了蒋华云,并且表示还想要做他的情人。这可把蒋华云气坏了,刚把孩子打掉要和自己分手,结果又要做自己情人,蒋华云自然是不同意的,于是王红便来了一招以身相许,蒋华云一个血气方刚的汉子哪里禁得住这样的考验啊,于是二人又成为了情人。并且当时王红还发誓说自己生是蒋华云的人,死是他的鬼,也正是王红的这句誓言,最终让她们一家三口惨遭灭门。王红用"以身相许"诱惑蒋华云当情人正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王红想要离婚,自然是要经父母的同意,可王红父母认为自己的女婿李忠华为人忠厚老实,并且王红和蒋华云之间还有8岁的年纪差,他们并不在赞同王红嫁给蒋华云。事情的发展并不如蒋华云想想的那样,最终王红还是选择回归了家庭,这让当时已经用情至深的蒋华云内心非常的生气。于是案发前一天,趁着大家都在过节,蒋华云来到了王红家楼下想要见见王红,他还想要挽回王红的感情,可王红当时已经去意义绝,她选择回归家庭。一想到自己那个还没有见面的孩子,一想到王红对自己的海誓山盟,最终蒋华云的内心开始变得扭曲,他冲到李忠华的家中将李忠华打晕,然后用菜刀水果刀残忍的将王红杀害毁容,又将年仅十几岁的男孩李超杀害,再杀害二人后又将昏迷中的李忠华杀害。做完这一切,他还从李家偷走了1000多元现金,然后打车离开了忠县,当得知警方已经布下天罗地网的时候,他却选择了自首。在法庭上,蒋华云承认了自己的一切罪行,他也知道自己面临的可能是死刑的判决,但还是以自己曾经发生车祸导致脑部受伤为由,认为自己脑袋有问题,在被王红激怒后才做出的行径,并且自己还有自首情节,理应考虑。最终法院并没有参考蒋华云的这个意见,判决蒋华云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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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杀了太子的白月光》

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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