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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福航绿巨人百媚|直子はポケットから左手を出して僕の手を握った。「でも大丈夫よcあなたは。あなたは何も心配することはないの。あなたは闇夜に盲滅法にこのへんを歩きまわったって絶対に井戸には落ちないの。そしてこうしてあなたにくっついている限りc私も井戸には落ちないの」

2024-09-23 09: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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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后铁路探亲、旅游、学生、务工等客流叠加,旅客出行需求旺盛,客流保持高位运行。从铁路12306预售票情况看,2月20日,成都、北京、广州、重庆、武汉、西安、郑州、长沙、上海、杭州等城市出发客流较多,北京、广州、上海、深圳、成都、杭州、西安、武汉、重庆、南京等城市到达客流较多,武汉-广州、南宁-广州、广州-深圳、杭州-宁波、武汉-深圳、广州-东莞、苏州-上海、长沙-深圳、成都-重庆、上海-苏州等区间客流较大。

  各地铁路部门充分挖潜扩能,在主要热门方向和区段增加运力投放,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寒潮天气影响,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安排加开北京、杭州、广州、上海、齐齐哈尔、牡丹江等方向旅客列车92列。北京局集团公司加开旅客列车245列,优化北京地区各大车站出站通道,在站台、扶梯、出站口等关键部位加强引导,方便返京旅客安全快速离站。太原局集团公司积极应对降雪降温天气,储备热滑、刮冰车及打冰应急人员,随时上线打冰除雪。郑州局集团公司加开管内旅客列车23列,满足省内热门城市间人员往来需要。武汉局集团公司安排近万名除雪打冰人员24小时待命,储备50余台内燃和电力机车随时可上线进行除雪打冰作业。西安局集团公司加开北京、上海、广州方向旅客列车132列。上海局集团公司加开阜阳西至上海、杭州等方向夜间高铁列车35列。南昌局集团公司加开前往长三角、珠三角等方 向旅客列车94列,其中加开萍乡至上海、九江至深圳务工专列2列;对28个车站300余组电热融雪装置进行功能测试,提升线路化雪防冻能力。广州局集团公司加开广州、深圳、惠州、东莞等方向旅客列车583列,其中夜间高铁342列。成都局集团公司加开川渝黔三地开往上海、广州、西安等方向夜间动车组66列,自2月15日以来,已开行务工专列19列,护航1万余名务工人员返岗。南宁局集团公司加开兴义至杭州等热门方向旅客列车158列,其中开行桂林至深圳北、百色至广州南“点对点”务工专列2列。兰州局集团公司开行定西北至青岛北的“点对点”高铁务工专列,助力甘肃定西市“六县一区”务工人员外出就业。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加开北京、上海、武昌、成都等方向旅客列车18列。青藏集团公司加大对青藏铁路、敦煌铁路、格库铁路大风区段线路巡查,确保设备设施状态良好。

艾旺骏(记者 林冠儒)09月23日,▲张某(右二)被民警抓获原来,张某本是有妇之夫,因中年丧子感到沮丧,直到他遇上年轻漂亮的子某。为和子某在一起,张某抛弃妻子,卷走儿子死亡赔偿款20余万元,和子某来到西昌上乡村同居生活。张某一直想让子某为自己“传宗接代”,后怀疑对方有外遇,加上子某私自吃药打掉好不容易怀上的孩子,双方发生争吵,张某将子某杀害并潜逃……目前,当地检察机关以张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离奇命案:山村来了一对“外来夫妻”女人遇害男人失踪张某今年回到西昌上乡村指认现场时,已经71岁,满头白发。时间回到2010年7月,西昌市西溪乡(现为安哈镇)上乡村发生了一起离奇命案,轰动了整个山村。据村民李某兴回忆,张某和子某“夫妇”是外来户,他家与张某家相距不远,两家关系不错。2010年7月的一天,他发现子某的两个小孩坐在门前。“他家大门从里面上了锁,敲门无人应答。”后来,他将两个孩子带到自家安顿。第二天,李某兴发现两人仍没回家,就和当时的村干部李某才找来梯子翻墙进了院子,打开堂屋大门吓了一跳,“堂屋里面有很多的血迹”。后来,他们在厕所墙边发现血迹,揭开茅厕盖板发现了子某的尸体,赶紧报警。▲张某(右二)指认现场西昌市公安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子某的脖子、气管被利器割开,心脏被刺穿,很明显是他杀。通过勘查,堂屋才是第一现场。”办案民警介绍,子某遇害,失踪的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走访得知,他们是外乡人,到村里两年多了,最初租房居住,后来买下这座土坯房。”村民们称,这对“夫妻”为人处事不错。平时,张某靠打零工谋生,后来承包土地耕种;子某少言寡语,年龄要比张某小十多岁。村民们很不解,“当时看她(子某)这么漂亮,为什么会找这个老头?”有妇之夫:中年丧子他卷走20万赔偿款,抛妻另觅新欢案发后,民警调查了两人身份,结果令人大吃一惊。当年,张某57岁,凉山会理人,他虽在西昌生活,实际在会理还有一个家庭,曾有一个儿子。子某老家在凉山布拖县。子某的舅舅米某说,2006年,张某和儿子小张同在会理某矿区务工,张某负责看守炸药库。那一年,小张在工作中不幸遭电击死亡,张某获得一笔赔偿款。当时,子某也在这个矿区生活,子某的丈夫原在矿上工作,后因病去世,留下4个孩子。“大的15岁,老二才13岁,老三、老四才几岁。”中年丧子,张某很沮丧,觉得生活失去意义。然而,他看到年轻漂亮的子某后,内心很想再要一个孩子。当时,子某带着4个孩子负担很重,缺乏依靠。后来,两人就走到一起共同生活,他对子某谎称自己离婚了。民警到张某老家调查,其妻赵某称:“我18岁时就和他结婚了,后来儿子被电击死亡,全家人都很悲痛。他性格暴躁得很,天天跟我吵架、打架。”一次吵架后,张某不辞而别,再也没有回过家,还带走了20多万元赔偿款。儿子去世不到一年,张某就和子某一起辗转到了上乡村,以“夫妻”名义住了下来。其妻赵某称,直到民警上门调查,她才知道张某杀了人。家属讲述:调停矛盾后不久得知女子身亡嫌疑人潜逃14年落网就这样,张某和子某共同生活了3年多。子某的舅舅米某说,他和外甥女子某来往不多,和张某也只见过一面,“一开始就不看好这段感情”。时间一久,张某和子某产生矛盾,经常吵架。2010年7月,子某给母亲打电话,哭诉张某殴打自己,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后来,子某的娘家人匆忙赶来调解矛盾,张某也找来村民李某兴夫妇帮忙调停。“他给我跪下,说千错万错都是他的错,他要改正,没有第二次了,要把4个娃儿供出来,他这样保证。”米某回忆,张某当着众人的面认了错,子某母女也原谅了他。“本着劝和不劝离的想法,当舅舅的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然而没过几天,娘家人得知噩耗,子某遇害,而张某如同“人间蒸发”。多年来,西昌警方从未放弃对该案的侦查,并将张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直到今年3月,民警发现张某在攀枝花市米易县出现。经侦查,米易、西昌两地警方在一偏远山村将张某抓获,此时,71岁的张某已经满头白发。14年来,张某为了逃避警方追查,隐姓埋名四处躲藏,打零工为生,从不敢用真名。“他睡觉从来不关门,穿着衣服睡觉,逃亡的行李都是随身准备。”警方介绍。▲张某接受警方调查嫌疑人供述:怀疑“妻子”有外遇想要个孩子无果痛下杀手张某落网后,长期压在民警心头的石头落地。在审讯中,张某交代,他想让子某为他生孩子。“她小我15岁,想着她年轻,给我生一个儿子传宗接代……”张某抛弃妻子,和子某走到了一起。后来,他怀疑子某有外遇,处心积虑要“捉奸”,让子某非常不满,两人争吵不断。但当地村民称,子某是很朴实的一个人,“据我们所知,子某不会干这个(出轨)事的,他也没有证据。”张某说,为维持两人的关系,他在村里买了房子,加上日常花费,把儿子的死亡赔偿款花去了十几万。他的心愿是子某能给他生下一个孩子。2010年,子某怀孕了,这个消息让他欣喜若狂,没想到,意外还是来了。子某觉得已有4个孩子,再生会给家庭增加负担,所以没经张某同意,就私下吃药将孩子引产了。子某打掉孩子后,张某的疑心更重了……2010年7月10日,两人再次发生争吵。张某称,案发当晚,子某曾用绳子勒住他的脖子,他气不过才杀了子某。作案后,他锁上房门翻墙逃走。曹明凯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摄影报道编辑 郭庄 责编 李彬彬

艾旺骏(记者 杨泓欣)09月23日,近日,一名博主在社交平台发帖表示,自己和同事19日晚途经内蒙古阿拉善沙漠时,公路路面突然出现大量积水,深度几乎超过大半个车轮,最深处甚至没过了引擎盖。由于公路积水加上能见度太低,他们将车开到一个小土坡上,等水位降低才安全离开。21日,事件亲历者蒋先生(化名)告诉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他是第一次遇到沙漠洪水这样的情况,一度“感觉要出事儿”。阿拉善左旗多家酒店证实,19日傍晚当地的确下了暴雨,城区多处出现积水情况,不过现在已经恢复正常。出发时天气不错(上图)返回时路面出现洪水(下图)。 受访者供图蒋先生表示,19日当天,他和同事从北京前往阿拉善出差,工作地点在沙漠中,“我们雇了一辆车和司机,选了一条小路出发,不是国道,路基高度和两侧的沙漠基本持平。傍晚时,发现沙漠里下雨了,开始没觉得有什么异样,在回酒店的路上,我在副驾睡了一会儿。睡醒后吓一跳:车前面路上全是水,以为开到河里了。”视频显示,路面出现大量积水,流速较快。“一开始以为只是小雨,后来马路上的积水越来越多,比半个轮胎还高,我们不小心开进一个小坑,水淹过了引擎盖,空调出风口也开始往外喷水。当时是晚上11点左右,这条路没有路灯,什么都看不见,有点吓人。我们觉得不能继续往前开了,于是找到一块地势较高的小土坡,将车停了上去。我们在小土坡歇了一个小时左右,看到对面车道有车过来,于是和司机师傅商量决定重新出发。当时已经是第二天凌晨零时三十分左右,后来又开了一个小时,终于将车开回了酒店。我们下车后发现,车头全是各种树枝树叶,保险杠的漆都被刮掉了不少。”回到酒店后,蒋先生发现所坐的车前保险杠全是树枝杂物。 受访者供图蒋先生表示,当时心里确实有些害怕。“我是第一次来阿拉善,没想到沙漠里也会发洪水,水没过引擎盖时,我都感觉要出事儿了,视频也不敢拍了。”他表示,当时自己身穿短衣短裤,结果当地晚上气温只有10度左右。“特别冷,如果车熄火不能开或者被冲走的话,可能面临失温的危险。”蒋先生给记者发来的位置显示,事发时他们距离阿拉善左旗城区还有15公里左右。沙漠里哪里来那么多水?他们判断可能是贺兰山山洪。蒋先生告诉记者,司机是当地人,他立即通过电话咨询了他的亲朋好友,得知当地不少车辆都遭遇了类似的情况,城区也因为暴雨多处出现了积水。“他说,城区距离贺兰山很近,水很可能是从山上冲下来的。”记者搜索发现,阿拉善盟气象台19日晚19时25分曾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称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贺兰山沿山出现大雨,降水量为22.0~37.8毫米,提醒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准备。同一天,相关部门还发布了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提醒贺兰山沿山地区有一定山洪灾害风险。19日,当地曾发布山洪预警。 阿拉善盟水务局和气象局官网记者在社交平台上发现,当天不少在阿拉善左旗的游客都有着类似经历。一名网友表示,当时在沙漠中遇到的一条路,因为路面有很多水的缘故,看起来就像一条大河。“在下着暴雨的沙漠里,雨水和沙子一望无边,真感觉自己回不去了。”21日,记者联系了多家位于阿拉善左旗的酒店。酒店工作人员证实,19日当天的确一直在下雨,导致城区和公路多处出现积水的情况,但最近两天已经转晴,水也退了下去,可以正常前来游玩。上游新闻记者 金鑫

9月18日,王红珍(化名)收到了山东滨州中院的举证通知书。因不服女儿李璐(化名)被判敲诈勒索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的判决结果,她此前向滨州中院提起申诉。王红珍申诉已获受理2024年8月29日,滨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李璐将其录制的滨州阳信县信访局原局长刘某某的不当言语视频通过网络反复实施发布等行为,不断地向刘某某施加压力,并提出总额30万元的赔偿数额,其行为的实质系假借维权之名,行牟取经济利益之实;刘某某迫于李璐的持续网络曝光行为将会给其生活和职业生涯继续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压力,曾多次试图找人说和希望李璐不要继续纠缠,但李璐始终坚持索赔30万元且刘某某应承担三分之一的要求,最终刘某某被迫答应李璐的要求并先行支付2万元。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李璐刑事责任。涉案视频截图此外,法院还认定,李璐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他人驾乘车辆上安装定位仪器并非法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犯侵犯个人信息罪。两罪并罚,决定对李璐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一二审期间,李璐始终不认罪,律师为其进行无罪辩护。二审判决后,王红珍申诉称,李璐认为受到刘某某言语侮辱,提出赔偿请求具有正当性,其没有以威胁或要挟方式勒索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目前其申诉已获滨州中院受理。被控敲诈等罪获刑生于1987年的李璐大学毕业后在一家事业单位工作,后赴美国、加拿大留学。2018年底,李璐回到老家滨州阳信县。2019年年初,李璐开始向相关部门举报其初中班主任史某某,并在网络平台发帖,称她在初中时遭史某某侵害,在大学就读期间,史某某还通过聊天工具向其发送淫秽图片和视频。针对李璐的举报,阳信县相关部门2022年7月回复称,因李璐所称被侵害一事仅有本人指控,无其他证据证实,不符合立案条件。阳信县纪委监委在受理举报后,根据李璐所提供2006年—2009年间的证据材料及其他调查结果,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给予史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二年),以及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决定。李璐(化名)控告史某某强奸一案未被立案史某某被处分后,李璐多次找到史某某,二人发生多次冲突,其间李璐遭推搡或殴打,公安机关对史某某先后作出三次行政处罚决定。李璐对其中惠民县公安局何坊派出所和阳信县公安局信城派出所的处罚决定书不服,并提起行政诉讼。2021年6月29日,滨州中院作出两份终审判决,以处罚“明显畸轻”等理由将上述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并责令惠民县公安局和阳信县公安局在法定期限内对李璐的报警依法作出处理。李璐的母亲王红珍称,此后李璐就阳信县公安局对法院判决的执行问题开始上访。李璐敲诈勒索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一审判决书显示,2022年7月29日,李璐前往阳信县信访局上访,与时任信访局长刘某某发生争执,李璐将事发过程进行了录像,称遭刘某某辱骂并将视频发布至社交平台。当年7月31日,刘某某被阳信县政府免职。同日,经公安人员做工作,李璐将视频隐藏。8月26日,李璐提交行政赔偿申请要求刘某某和县政府、县信访局共同赔偿她30万元。8月27日,李璐再次将视频发布,公安人员再次找其删视频,并让她和刘某某见面解决赔偿事宜。8月28日,在有人见证的情况下,李璐与刘某某见面协商。法院调取的手机录音、监控录音证实,李璐要求刘某某与县政府、信访局共同承担30万元,建议刘某某个人承担10万元,并表示对总金额不会让步,如果刘某某少承担,剩余的必须由县里承担。刘某某当面道歉,并同意赔偿10万元,并当场转账2万元。之后,刘某某于2022年9月2日向公安机关报案。9月23日,李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侵犯个人公民信息罪被捕。2023年8月25日,阳信县法院一审判决李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一审(上)、二审(下)判决结果二审维持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家属申诉已获受理李璐不服并提起上诉,该案在二审期间,先后延长审理期限四次。二审判决书显示,经滨州市检察院建议,延期审理二次;经山东高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二个月;经最高法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滨州中院二审认定的主要事实与一审一致。滨州中院评判认为,本案中李璐将其录制的刘某某不当言语视频通过网络反复实施发布、隐藏等行为,不断地向刘某某施加压力,并提出总额30万元的赔偿数额,其行为的实质系假借维权之名,行牟取经济利益之实;被害人刘某某迫于李璐的持续网络曝光行为将会给其生活和职业生涯继续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压力,曾多次试图找人说和希望李璐不要继续纠缠,但李璐始终坚持索赔30万元且刘某某应承担三分之一的要求,最终刘某某被迫答应李璐的要求并先行支付2万元。滨州中院认为,李璐的行为已明显超出了利用网络民事维权的范围,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明显,社会危害性较大,应受刑罚处罚,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外,本案中李璐所安装的定位仪器,能够在立体空间上显示涉案车辆所在的任何位置,从而识别出车辆驾乘人员参与社会活动、与外界联系等活动的行踪信息,李璐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在他人驾乘车辆上安装定位仪器并非法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仅查获在案证据显示其非法获取的轨迹信息即达71条,已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该71条轨迹信息无论系史某某个人驾驶、还是其家人驾驶车辆,均属于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应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4年8月29日,滨州中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判决对李璐罪名及刑期的判罚。在一审二审期间,李璐未认罪,其律师也为其进行了无罪辩护。二审判决后,李璐的母亲王红珍提起申诉,认为李璐提出索赔的请求具有正当性,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目的,另鉴于李璐与史某某的特殊关系,其安装定位器的目的及获取史某某相应的个人信息后的举动,李璐本人主观上没有非法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用于非法目的的犯罪故意。目前,滨州中院已对王红珍的申诉予以受理,于2024年9月18日立案。当天,王红珍收到了滨州法院的举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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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遁》

▲劳作中的李大清红星新闻首席记者|韦星编辑|郭庄 责编|李彬彬“他是个老实人,但从小脑子不好,这全村人都知道。”今年6月3日,洞坪村村民小组长李岗固向红星新闻记者这样形容李大清。“你向他借5块钱,要是还20块钱给他,他都是不接受的,因为他认为借出去的纸币图案和还回来的不一样。”残疾人证显示,李大清属智力残疾,残疾等级为叁级。当年案发不久,李大清被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李大清不服判决上诉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死缓。李大清及家人不断申诉,但申诉均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李大清出狱9个多月后,收到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李大清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据此,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岁少女遇害,同村智障者被定罪今年6月3日下午,刑满释放的李大清正在屋后农田锄草。红星新闻记者让他讲述21年前被认定强奸、杀害16岁少女余某某一事的经过及看法时,他手中挥舞着的锄头顷刻间在半空中停下,但一时也回答不上来。一旁的弟弟李大华有些难为情地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复杂的问题,我哥答不上来。他脑子转不过弯,得用短句直接发问。”随后,李大华将问题简化:“他们说你强奸杀人,有没有这回事?”李大清干脆地回话:“我没有!”▲当年16岁少女余某某遇害的地方这一切源于同村少女余某某的遇害。2003年9月5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03)九中刑一初字第26号《刑事判决书》显示,据余某某父亲介绍,2003年5月19日早上8点多,其女儿余某某外出打猪草,但直到次日上午仍未归,于是他叫了村民杨某某等人去寻找,终在大洪村(注:现改名洞坪村)七组虎山一山沟处发现余某某尸体。“2003年5月21日,我哥李大清被警察带走。”李大华向红星新闻记者回忆,当晚,母亲和他说,“你哥白天被警察带去,晚上都还没回来。”李大华安慰母亲,“没事的,警察只是了解情况,很快就会出来。”没想到,他们以为的“很快”并没有发生。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5月19日10时许,被告人李大清携带电鱼工具在武宁县罗坪镇大洪村七组虎山港口电鱼,见被害人余某某在荒田边打猪草,便产生强奸歹念。李大清遂将电鱼工具藏好,再从荒田上绕到余的身后,乘其不备,双手使劲掐住余的颈部,致其昏迷。尔后,李大清将余拖到距离港沟10多米远的虎山小龙山沟处,对其实施奸淫。相关判决书显示,为了杀人灭口,李大清在附近的土坎上拾起一块石头对余的头面部猛击数下。紧接着,李大清将余使用的打猪草竹篮(内有死者穿的紫红色褂子和随身听)拿到尸体旁,用余穿的紫红色褂子盖在其头部上,又用枯草掩盖其尸体,再将竹篮和随身听扔在尸体上方不远处的山上,随后逃离现场。据此,九江市中院于2003年9月5日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李大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死刑到死缓,两任律师谈李大清案一审判决后,李大清不服,上诉到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年11月25日作出(2003)赣刑一终字第218号《刑事判决书》显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李大清无视国家法律,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又杀人灭口……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故意杀人罪……但鉴于本案的具体情况,可对李大清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最终,二审判处李大清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部分)截图2022年1月29日,实际服刑18年2个月5天后,李大清刑满释放。罗放是李大清的一审法援律师,现为江西省一博律师事务所主任。今年6月初,他拿出当时的相关卷宗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自己离开原来的律所后,这些案卷本来要上交给原先律所,“但这个案子是我的一个心结,21年过去了,我还记得清楚。”罗放说,一年多前,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也派人到律所向他了解这一案件。罗放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的2003年其在看守所会见李大清的《会见笔录》显示,李大清称他没有强奸杀害余某某,同时表示,早前的供述是因为“公安人员打我”。“庭审时,李大清也否认强奸、杀人的指控。”罗放说。罗放向红星新闻记者提供当初的辩护词谈到:李大清的智力状况,与他的供述语言不相符。“李大清是个文盲,智力明显低于正常人,听不懂诸如一次性纸杯、银白色、双眉等词语。”罗放说,且2003年5月28日、6月7日的两份供述中,关于作案经过、被害人衣着特征等记录,几乎一字不差。“这是被告人记性太好,还是在制作笔录时后一份抄前一份?不合常理的笔录,无法让人信服。”罗放提到,在法院此前认定中,被害人是被掐晕后拖到小山沟的;但法医进行尸体检验时,并没有发现被害人尸体有被拖动的痕迹。“本案最为客观的证据,是被告人对案发现场及被害人物品的辨认笔录,但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人对案发现场的熟悉,有可能是因到过现场或听说此事。”罗放认为,这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定罪。“我哥被打后,只是按照他们(警方)的要求去指认。”李大华说。尹远敏是李大清案的二审辩护律师,目前是江西群毅律师事务所主任。今年6月5日,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他表示,当初他是为李大清作无罪辩护的,主要理由有:法院关于李大清犯强奸罪的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强奸罪不成立,故意杀人的动机也不存在。”尹远敏认为,现有证据和鉴定结论不能证明是李大清作案,案件在证据层面并不能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不具有排他性和唯一性,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合理怀疑。省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抛开李大清供述,这案没有证据定罪,缺乏和李大清相关的物证。”罗放说。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李大清及家人一直在申诉。2021年12月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赣刑申60号《驳回申诉通知书》表示,侦查人员依法讯问李大清的经过有同步录音录像证实,没有证据证明李大清是在遭受刑讯逼供、诱供后才作的有罪供述,并认为对李大清判处的刑罚符合法律规定。李大清的申诉也因此被驳回。李大华表示,希望警方提供李大清被带至公安机关期间不间断的同步录音录像。申诉被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近一年后,李大清收到了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1月15日出具的《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部分)截图该通知书中提到,经鉴定,被害人余某某短裤及阴道涂拭物上未检出精子;其面部共有五处创口,应系比较锋利的物体打击所致。通知书还显示,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成立。一是原审判决据以定案的有罪供述、现场指认笔录、辨认笔录的真实性存疑,不能排除被诱导的可能。二是无其他证据将李大清与本案关联起来。三是不能排除他人作案可能。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认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3)赣刑一终字第218号刑事判决书认定李大清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据此,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余某某的父亲余先生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女儿遇害的时候才16岁。这个案件我们是受害者家属,但我们也没有告李大清。此外,案件是武宁县公安局刑警队破的,具体可以向办案民警了解,我们也不想就此接受采访。”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2003年余某某遇害时,武宁县公安局成立了侦破“5.19”杀人案专案组。今年6月初,红星新闻记者向专案组民警反映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对此案的再审检察建议及李大清家属的不同看法、希望听听专案组意见时,对方表示不便接受采访。李大清的申诉案件没有获得家属预期中的进展,李大华随后将申诉信同时寄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将材料转给了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今年8月29日,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短信回复李大华称:“经审查,您反映的申诉案件我院已依法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该申诉案件已办结。”同日(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给李大华的短信回复中称:“关于(2003)九中刑一初字第26号的来信正在办理中,请耐心等待。”记者注意到,回信中的“(2003)九中刑一初字第26号”即是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3年9月5日作出的《刑事判决书》编号。9月20日,红星新闻再度与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欲进一步了解李大清申诉案件进展,前述两院工作人员均表示不便接受采访,如有需要,单位会统一对外通报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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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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