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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视频苏州晶体有限公司|奇妙な春のはじめだった。僕は春休みのあいだずっと手紙の返事を待ちつづけていた。旅行にも行けずc帰省もできずcアルバイトもできなかった。何日頃に会いに来て欲しいという直子からの手紙がいつ来るかもしれなかったからだ。僕は昼は吉祥寺の町に出て二本立ての映画をみたりcジャズ喫茶で半日c本を読んでいた。誰とも会わなかったしc殆んど誰とも口をきかなかった。そして週に一度直子に手紙を書いた。手紙の中では僕は返事のことには触れなかった。彼女を急かすのが嫌だったからだ。僕はペンキ屋の仕事のことを書きc「かもめ」のことを書きc庭に桃の花のことを書きc親切な豆腐屋のおばさんと意地のわるい惣菜屋のおばさんのことを書きc僕が毎日どんな食事を作っているかについて書いた。それでも返事はこなかった。

2024-09-18 03:11:59
625

  来源:中金策略

  Abstract

  摘要

  中秋假期阶段哪些领域值得关注?中秋假期前A股市场延续弱势整理态势,经济基本面短期未见明显改善,叠加节前效应,投资者交易情绪偏淡。1)从基本面数据来看,前期陆续公布的8月物价、进出口、金融和经济等数据进一步表明内需阶段性偏弱现状,房地产投资和销售端表现仍有待修复;中秋假期期间,我国部分高频消费数据呈现量增价跌的趋势。当前我国经济环境仍需要稳增长政策加码支持,节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强调要“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2)海外方面,假期前美国大选第二次辩论,部分海外跟踪指标显示哈里斯在辩论中的表现好于预期,支持率上升;CME数据显示市场预期美联储9月降息50基点的概率超过50%,中秋假期过后美即将召开议息会议,本次会议市场关注度较高;假期前后的国际油价波动上升、金价屡创新高,中美贸易政策等也是投资者较为关心的问题。3)中秋假期A股休市期间,港股市场表现较好,恒生国企指数两个交易日上涨近2%,美股也有不错表现。综合来看,中秋假期期间港股及主要海外市场均有较好表现,外部环境对A股影响偏积极,后市重点关注国内稳增长政策落实力度及节奏,关注财政支出进展,以及美联储降息节奏对我国货币政策、汇率、资本市场的边际影响。

  当前A股市场具备较多偏底部特征:以自由流通市值计算的A股换手率处于1.5%左右的历史偏底部水平;估值层面,沪深300股息率相比10年期国债利率超出1.1个百分点,沪深300指数前向估值处于历史底部一倍标准差附近,市场具备较好的估值吸引力;强势股补跌也往往是历史阶段性底部的常见现象。

  配置方面,红利板块经历调整后吸引力回升,当前需要更加重视分子端基本面和分红的可持续性;7月中以来消费电子、半导体等都有10%以上的调整,估值不高,叠加近期消费电子板块可能存在较多消息面催化等因素,该板块或有望出现阶段性行情,同时关注科技创新领域尤其是具备产业自主逻辑的板块;出口链和全球定价的资源品近期受海外波动影响短期回调后或有所分化。

  Text

  正文

  中秋假期阶段国内外有哪些关注点?

  市场回顾

  指数震荡走低,交投情绪偏弱。节前公布的8月我国经济数据显示增长偏缓,内需偏弱、外需出口仍有相对韧性;海外方面,美国8月通胀数据略超预期,大选辩论后哈里斯支持率上升,10年期美债利率和美元指数走低、金价继续走高。节前一周,A股市场震荡下行,上证指数周度跌幅2.2%,已接近年初指数阶段性低点。日均成交额继续缩量至5200亿元左右的偏低水平。风格方面,成长风格跌幅略缓但有所分化,创业板指和科创50分别下跌0.2%和1.1%,偏大盘蓝筹的沪深300下跌2.2%,红利板块延续调整,中证红利指数下跌3.7%。行业普跌,通信板块表现相对较好,食品饮料、石油石化和社会服务行业表现不佳。

  市场展望

  中秋假期阶段哪些领域值得关注?中秋假期前A股市场延续弱势整理态势,经济基本面短期未见明显改善,叠加节前效应,投资者交易情绪偏淡。1)从基本面数据来看,前期陆续公布的8月物价、进出口、金融和经济等数据进一步表明内需阶段性偏弱现状,房地产投资和销售端表现仍有待修复;中秋假期期间,我国部分高频消费数据呈现量增价跌的趋势。当前我国经济环境仍需要稳增长政策加码支持,节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座谈会上强调要“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1]。2)海外方面,假期前美国大选第二次辩论,部分海外跟踪指标显示哈里斯在辩论中的表现好于预期,支持率上升;CME数据显示市场预期美联储9月降息50基点的概率超过50%,中秋假期过后美即将召开议息会议,本次会议市场关注度较高;假期前后的国际油价波动上升、金价屡创新高,中美贸易政策等也是投资者较为关心的问题。3)中秋假期A股休市期间,港股市场表现较好,恒生国企指数两个交易日上涨近2%,美股也有不错表现。综合来看,中秋假期期间港股及主要海外市场均有较好表现,外部环境对A股影响偏积极,后市重点关注国内稳增长政策落实力度及节奏,关注财政支出进展,以及美联储降息节奏对我国货币政策、汇率、资本市场的边际影响。

  当前A股市场具备较多偏底部特征:以自由流通市值计算的A股换手率处于1.5%左右的历史偏底部水平;估值层面,沪深300股息率相比10年期国债利率超出1.1个百分点,沪深300指数前向估值处于历史底部一倍标准差附近,市场具备较好的估值吸引力;强势股补跌也往往是历史阶段性底部的常见现象。

  配置方面,红利板块经历调整后吸引力回升,当前需要更加重视分子端基本面和分红的可持续性;7月中以来消费电子、半导体等都有10%以上的调整,估值不高,叠加近期消费电子板块可能存在较多消息面催化等因素,该板块或有望出现阶段性行情,同时关注科技创新领域尤其是具备产业自主逻辑的板块;出口链和全球定价的资源品近期受海外波动影响短期回调后或有所分化。

  近期关注以下进展:

  1)8月物价、金融和经济数据显示增长仍阶段性偏缓。物价方面,8月CPI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至0.6%,环比上涨0.4%,主要受食品项涨价提振,非食品和服务项普遍放缓;PPI同比和环比跌幅均走扩,国内外因素压制原材料价格,偏内需定价的黑色建材拖累最大。金融数据方面,8月新增人民币贷款 9000 亿元,同比少增 4600 亿元,除票据融资外,其余分项的新增贷款同比均为负,企业和居民借贷意愿有限。社融存量增速跌至8.1%,再创历史新低;新增社融3万亿元,同比少增981亿元。政府债融资贡献是主要支撑,非政府部门增速下滑较快。M1同比增速-7.3%,连续5个月为负且处于历史低位;M2同比增长6.3%,与上月末基本持平。不计入广义流动性的财政存款明显反弹,对M2带来一定影响,后续财政扩张实际效果能否体现是M2增速回稳关键[2]。经济数据方面,8月生产端工业和服务业未见明显改善,同比增速均下降;需求端外需出口仍相对较强,内需消费和投资均走弱,其中房地产对投资和消费的拖累仍待改善,基建和制造业增速是投资主要支撑但边际放缓。

  2)我国将启动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3],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用15年时间,逐步将男职工、女干部、女工人的法定退休年龄从60、55、50周岁延迟到63、58、55周岁[4];将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逐步提升至20年;职工达到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可自愿选择弹性提前或者延后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民政部、卫健委、人社部等部门表示,将继续做好养老服务兜底保证、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通过政府服务体系促进青年就业等[3]。

  3)保险业新“国十条”出炉。9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5],被业界称为新版保险“国十条”,此前两版分别为 2006 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2014 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新保险“国十条”以推动行业强监管、防风险、迈向高质量发展为目的,明确了保险行业的改革目标和政策方向,提出“提升跨市场跨周期投资管理能力”、“稳慎推进全球资产配置”等。

  4)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等9城市设立外商独资医院。截至2021年我国外商投资的医疗机构为302家,以诊所和门诊部为主[6],在全国107万个医疗卫生机构中市场占比极小。引入更多的国际医疗机构有望形成鲶鱼效应,有助于刺激国内医疗市场自发进行医疗改革、改善就医环境。

  5)中秋假期出行和消费数据。出行方面,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消息,9月14日至18日期间,全国铁路预计发送旅客7400万人次,日均发送旅客1480万人次,9月15日为客流最高峰日,预计发送旅客约1680万人次。消费方面,飞猪数据显示,目前中秋假期国内酒店预订量较2019年同期增长约50%,但从价格偏弱,呈现明显量增价跌趋势。

  6)海外方面,8月美国CPI季调环比上涨0.2%,涨幅与上月持平;同比增速2.5%,连续第5个月回落;美国核心CPI环比上涨0.3%,连续第2个月反弹;同比增长3.2%,与上月持平。市场预计美9月降息25个基点仍是基准情形,但CME Fedwatch显示的降息50个基点的概率近日有所上升,关注本周召开的美联储FOMC会议。

  [1]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4/0913/c1024-40319188.html

  [2] https://www.research.cicc.com/zh_CN/report?id=349592&entrance_source=ReportList

  [3] https://www.gov.cn/zhengce/202409/content_6974508.htm

  [4] http://www.news.cn/politics/20240913/fb547fc824734641a53b3ee5d73a123b/c.html

  [5]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409/content_6973834.htm

  [6] https://www.cnr.cn/shanghai/jkdsj/20240910/t20240910_526896660.shtml

  行业建议

  1)基本面稳定、具备分红能力和意愿的高股息板块,重点关注分子端具备提升分红潜力的自下而上机 会。2)前期领涨的出口&出海领域以及全球定价资源品,需要跟踪景气度变化进行自下而上配置。3)行业预期有望改善、具备较高业绩弹性的领域,如电子半导体、锂电等新能源板块,公用事业的改革和涨价预期也值得关注。

  近期关注

  1)国内经济数据;2)稳增长政策进展以及落实效果;3)海外宏观政策和地缘局势。

责任编辑:何俊熹

郑伊筠(记者 张志贞)09月18日,(原标题:2024年9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

郑伊筠(记者 姜贤喜)09月18日,今年1月,因查询并公布林生斌飞行记录,导演刘信达被判侵犯隐私权。刘信达不服判决,认为自己查询并公布林生斌的出行记录是正当的舆论监督,遂提起上诉。红星新闻获悉,9月10日,二审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判决认为,刘信达获取上述信息的方式不具备合法性,在公共网络平台发布上述信息的行为构成对他人私密信息的侵犯。图为林生斌资料图,他于2022年起诉刘信达刘信达上诉:涉及公共事件,系正当舆论监督2017年6月,杭州“保姆纵火事件”造成一位母亲和三个孩子死亡,引发广泛关注。案发后有声音称“遇难女主人的丈夫林生斌有作案嫌疑”,林生斌当时向媒体称,案发当日凌晨,他乘坐飞机从广州飞往杭州,不在案发现场。导演、作家刘信达长期关注此案,对林生斌的上述言论持怀疑态度。2021年9月,刘信达向多家航空公司查询林生斌的出行记录后称,未发现其在2017年6月存在飞行记录。之后,他将查询林生斌飞行记录的通话录音发布在微博上。2022年5月,林生斌将刘信达、微博平台的运营公司告上法庭。今年1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刘信达构成对林生斌隐私权的侵犯。刘信达不服判决,认为自己查询并公布林生斌的出行记录是正当的舆论监督,遂提起上诉。刘信达上诉时称,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些秘密与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泄露该秘密会对当事人造成危害,因此法律会对个人隐私进行保护,“但当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当首先解决公共利益。个人隐私一旦危害了社会利益,个人隐私就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刘信达称,林生斌当时的出行记录与重大刑事案件有关,不属于个人隐私。二审判决驳回上诉刘信达已向林生斌公开道歉9月10日,刘信达告诉红星新闻,当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法院判决认为,经审查,首先,在案证据显示刘信达在未经授权、未征得林生斌同意的情况下获取、使用林生斌的身份信息,采取冒用他人身份、虚构事实的方法,获取了林生斌2015年至2021年期间乘坐东方航空公司航班的信息,故刘信达获取上述信息的方式不具备合法性。其次,在案证据还显示,刘信达将上述信息发布在公共网络平台供不特定人对林生斌进行讨论、评价,即便林生斌为公众人物,其个人行程信息亦不当然具有公众利益属性,公民的行踪信息隐含着私生活秘密,且刘信达公开的行程信息的时间段远超热点事件关注的时间段,故刘信达在公共网络平台发布上述信息的行为构成对他人私密信息的侵犯,一审法院认定刘信达的行为构成对林生斌隐私权的侵犯并无不当。法院判决认为,关于刘信达所提出行信息既是涉及林生斌是否涉嫌重大犯罪的证据,也是重要的刑事侦查线索的上诉意见,鉴于有权机关已就刑事犯罪事实作出相应认定,且上述意见不是刘信达获取并公开林生斌个人信息的法定免责事由,故对刘信达所提上诉意见不予采纳。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9月10日晚,刘信达对红星新闻表示,尽管不认同二审判决结果,但出于对法院生效判决的尊重,他已在微博上向林生斌作出公开道歉。红星新闻记者看到,9月10日晚10点43分,刘信达在其粉丝超百万的微博账号上发布了该道歉声明。声明中,刘信达再次强调,自己是出于对法院判决的尊重,不得已公开道歉。延伸阅读查询并公布林生斌飞行记录 导演刘信达被判侵犯隐私权2017年6月,杭州“保姆纵火事件”造成一位母亲和三个孩子死亡,引发广泛关注。案发后有声音称“遇难女主人的丈夫林生斌有作案嫌疑”,林生斌当时向媒体称,案发当日凌晨,他乘坐飞机从广州飞往杭州,不在案发现场。导演、作家刘信达长期关注此案,对林生斌的上述言论持怀疑态度。2021年9月,刘信达向多家航空公司查询林生斌的出行记录后称,均未发现其在2017年6月存在飞行记录。之后,他将查询林生斌飞行记录的通话录音发布在微博上。2022年5月,林生斌将刘信达、微博平台的运营公司告上法庭。今年1月,法院判决刘信达构成对林生斌隐私权的侵犯。刘信达不服判决,认为自己查询并公布林生斌的出行记录是正当的舆论监督,遂提起上诉。近日,刘信达接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法院通知其于5月6日就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进行谈话。查询林生斌航旅记录后刘信达微博发布与航司通话录音2021年11月19日上午,刘信达在其粉丝数过百万的微博账号上发布消息称:“刘信达给所有的航空公司打过电话,包括东航、国航、南航等,2017年6月22日当天以及前几天,都没有查到林生斌乘坐飞机的记录,也就是说,纵火案发生期间,林生斌说他自己在广州出差完全是撒谎。”当天晚上,刘信达再次发布微博称,“东航没有查到林生斌2017年6月份的飞行记录”,并附上了一段他与东航工作人员之间的通话录音,时长为11分52秒。通话录音显示,刘信达向东航工作人员表示“我查一下2017年6月份林生斌的飞行记录”,在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回复“2017年6月份没有记录”后,刘信达继续查询了林生斌2015年至2021年的飞行记录,对方回复了上述时间段的行程信息。很快,网友发现该条附有录音的微博已不可见。次日上午,刘信达发微博称,自己并没有删除东航录音,只是暂时将录音设置为仅自己可见。红星新闻获取的司法材料载明,刘信达与东航工作人员更早的一段通话录音显示,刘信达表示“还有几个朋友要一起查一下”,称是为了查飞行里程积分情况,报出林生斌姓名、身份证号码,并报了多个地址以进行身份核验。刘信达对红星新闻表示,林生斌的身份信息是由网友提供,他当时把与东航的通话录音公开发到网上,是要“揭穿林生斌的谎言”。同时他也实名向司法机关举报了相关情况。图为刘信达资料图,他表示林生斌的身份信息是由网友提供2021年8月,杭州市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称,经依法侦查,未发现林生斌参与策划、实施“蓝色钱江放火案”的事实。林生斌起诉:刘信达、微博平台运营公司为共同被告2022年5月,林生斌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微博平台的运营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微梦公司”)告上法庭。审理过程中,林生斌申请追加刘信达为共同被告,撤回了对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林生斌诉称,刘信达在微博平台发布由其非法获取的、包含原告重要行程信息的录音文件,涉嫌严重侵害原告的隐私权,请求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林生斌同时诉称,微梦公司理应根据平台自身的特点,建立有效的内容管理制度,避免违法违规信息在平台上传播,但在本案中,其未尽到作为超级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的义务,理应就原告损失结果的扩大承担连带责任。刘信达辩称,“杭州保姆纵火案”一度引发广泛关注,他作为持有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证的作家,有采访权,有对公共事件的知情权;其微博账号中关于采访东航的文案录音在发布30分钟后即设为“仅自己可见”,不存在影响、引流等情况。图为林生斌一家旧照法院认为,被控侵权言论系以往飞行记录,虽与即将出行的航班行程信息相较,据此探知并侵扰他人私密活动的可能性较低,但根据现有证据可见,上述行程信息为原告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人生活活动,能反映原告个人的私人生活轨迹,属于私密信息。原告对上述信息享有隐私权,相关权利受到国家法律保护。法院认为,虽被告抗辩其为实施作家采访权,但其与东方航空公司沟通时,并未表明其作家身份或出示相关证件,而是通过未经授权获取的原告身份信息,冒用原告朋友身份,虚构查询行程积分的方式,从东方航空公司获悉。该获取信息的方式不属于实施正常采访等合法来源,据此可见被告公开发布涉案信息时明知其信息来源并非正常合法渠道。法院判决认为,被告虽抗辩其为对公共事件行使采访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但在明知涉案信息并非合法来源、且远超过公共事件所涉范围的情况下,在公开网络上发布原告私密信息,构成对原告隐私权的侵犯;综合种种因素,涉案侵权信息尚未达到微梦公司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情形,故对于原告主张微梦公司对涉案侵权行为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请不予支持。今年1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刘信达在相应网络平台上使用发布侵权内容的账号向林生斌赔礼道歉,并置顶持续不少于72小时,消除影响;赔偿林生斌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和维权费用30000元。刘信达上诉:向法院申请传唤林生斌出庭一审宣判后,刘信达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他认为,其查询并公布林生斌的出行记录是正当的舆论监督,不构成侵犯隐私权。刘信达在上诉状中称,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些秘密与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泄露该秘密会对当事人造成危害,因此法律会对个人隐私进行保护,“但当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当首先解决公共利益。个人隐私一旦危害了社会利益,个人隐私就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刘信达称,林生斌当时的出行记录与重大刑事案件有关,不属于个人隐私。针对一审判决指出的“获取信息的方式不属于实施正常采访”,刘信达上诉时称,“如果不用真实身份采访就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那么媒体记者为了得到事情的真相,不得不隐瞒真实身份进行暗访都是侵犯个人隐私权了?如果我用真实身份去航空公司了解情况,肯定什么也了解不到。”近日,刘信达告诉红星新闻,他已向法院申请二审时传唤被上诉人林生斌出庭。“本案是林生斌认为上诉人侵犯其隐私权引起的,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所以双方必须都要到庭接受法庭的质询,才能更好查清本案的事实,而不能完全依靠代理人的陈述。”4月25日,红星新闻尝试联系林生斌了解这起民事案件相关情况,电话未能接通。同日,红星新闻联系到林生斌的代理律师,对于二审开庭时林生斌是否会出庭,对方未作回应。该律师同时表示,案件目前还在二审中,具体信息不便透露。

撰文| 董鑫 余晖9月8日至11日,西班牙首相桑切斯访华。这是桑切斯时隔一年再次访华。访华三天,桑切斯行程密集。国家主席习近平同他会见,国务院总理李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分别同他会谈、会见,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问题交换意见。9月9日,中国西班牙论坛第九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这也是中西论坛时隔9年再次线下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和桑切斯共同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根据外交部此前发布的消息,此次桑切斯访问期间,中西双方还将共同举办两国企业顾问委员会会议及商务论坛等活动。此外,桑切斯还将到访上海。政知见(微信ID:bqzhengzhiju)注意到,在上述中方领导人与桑切斯的多场会见、会谈,以及双边商务论坛中,中方反复强调了同一件事——营商环境。习近平指出,希望西班牙继续为中国企业赴西投资兴业提供公正、公平、安全、非歧视的营商环境。李强表示,中方将为西班牙等外国企业来华投资提供更多便利支持,希望西班牙为中国企业赴西投资提供公平、安全、非歧视、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刘国中表示,双方应充分发挥中西论坛等机制平台作用,为对方企业提供公平、公正、非歧视营商环境,提升贸易投资合作水平。桑切斯则表示,西班牙愿为中国企业提供良好环境。西班牙首相桑切斯一个重要背景是,桑切斯此次访华前不久,欧盟刚刚发布了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草案。2023年以来,欧盟持续推动针对中国电动车的贸易调查,理由是“出口到欧盟的中国电动车正在接受补贴”。中方一直本着最大诚意,致力于通过对话磋商与欧方妥善处理贸易争端。6月底以来,中欧双方基于事实和规则,开展了十余轮技术磋商。中国政府和中国业界通过提交答卷、书面评论、听证会陈述意见等各种方式,提供了数万页的法律文件和证据材料,全面、深入地就欧方不合理、不合规做法进行抗辩。欧盟一些成员国政府和主要汽车企业也多次明确表示,反对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实施反补贴措施。但在今年7月,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开征临时反补贴税。8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草案,拟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17%至36.3%的反补贴税。不仅裁出高额税率,还利用抽样区别对待中国不同类型企业。按照欧盟调查程序,欧盟委员会发布终裁草案并征求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后,将向欧盟27个成员国提交终裁决定,成员国将对终裁决定进行投票表决。今年11月4日前,欧盟委员会将对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如果表决通过,中国产电动汽车将被加征为期五年的正式反补贴关税。中国西班牙论坛第九次会议目前,中欧之间仍有谈判协商的空间。在当前背景下,中欧之间强调营商环境也有更为重要的意义。商务部数据显示,2023年中欧货物贸易高达7830亿美元,平均每分钟贸易往来接近150万美元。中国欧盟商会调查显示,超过90%的受访欧企计划将中国作为投资目的地;欧盟中国商会报告显示,超过八成受访中企计划扩大在欧投资。具体到西班牙。中国是西班牙在欧盟外的第一大贸易伙伴,西班牙则是中国在欧盟的第五大贸易伙伴。双边贸易额从2020年的379亿美元提升至2023年的486亿美元,增幅达28.23%。中国是西班牙在欧盟外的第一大贸易伙伴 图为资料图在汽车领域,西班牙是仅次于德国的欧洲第二大汽车生产国,且很早就已经把目光投向了新能源汽车产业。2024年1月,西班牙汽车产量同比增长18.7%,汽车销量同比增长8.1%,其中新能源车型的产量同比增长11.9%。尽管面对欧盟所谓“反补贴调查”的压力,中国和西班牙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仍在不断深化合作。今年2月,小米首款新能源车型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世界移动通信大会上亮相;4月,奇瑞汽车公司正式落户巴塞罗那,与西班牙埃布罗公司设立合资企业,共同开发电动汽车新产品。走在马德里和巴塞罗那等大城市的街头,不时会看到比亚迪等中国汽车品牌。人民网援引西班牙《国家报》报道称,目前西班牙汽车市场已充满中国品牌。合作仍将继续。此次桑切斯访华期间,中西双方签署了绿色发展等领域多项合作协议。在与中方领导人的会见中,桑切斯明确表示,希望双方加强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合作。“西方支持自由贸易和市场开放原则,不赞同打贸易战,愿继续为促进欧中关系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桑切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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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奇迹》

曾因“敲诈勒索罪”被羁押1004天的职业打假人黄林(化名),获得无罪判决后,于近日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2017到2018年间,黄林在东莞市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后,再向商家协商索赔。黄林举报的产品之一一年后,2019年11月27日,黄林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羁押,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此后黄林上诉,该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黄林再次上诉,最终于2023年11月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刑事判决,判决黄林无罪。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林有期徒刑六年发回重审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黄林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东莞中院二审判决书东莞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从2019年11月27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取保候审,黄林一共被羁押1004天。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支付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524289.76元。黄林称,其对精神抚慰金和法院没有道歉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打假人两年多次购买进口食品后索赔,金额超二十万元2015年,黄林成为了职业打假人。黄林告诉澎湃新闻,他是广西人,此前一直在广东惠州务工,2015年左右在新闻上看到了职业打假人相关新闻,觉得打假可以赚钱也不违法,便自学相关知识,开始了全职的线下打假之路。黄林说,惠州离东莞很近,他时常过去购物,注意到那边有很多进口产品。“有些产品无中文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日文标签能看出来产自日本核辐射地区。”他说,他先是去超市买类似的货,然后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在食药监局调解下,联系商家协商赔偿。他发来当时所举报的一家商家所售的曲奇产品图片,日文标签显示生产工厂为茨城县小美玉市西乡地1667。而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关规定,禁止从茨城县等12个受核辐射影响的都县进口食品。他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他在东莞辖区内举报了超百家商家,一部分商家被移交公安处理,对另一部分没有移交的,他称自己向纪委举报了食药监相关人员。将近一年后,2019 年11月27日,黄林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被逮捕。2022年8月26日被东莞中院取保候审。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二审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中,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黄林伙同他人,在东莞市石龙镇、桥头镇、常平镇等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随后通过食药监管理局的协商机制联系到商家,利用商家害怕被食药监管理局处罚的心态,多次向多名店家进行“敲诈勒索”。一审判决书提到,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黄林三次向石龙食药监分局举报东莞市石龙镇某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后黄林在该店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每张购买小票需要赔偿1000元为由,向该店老板单某某索要赔偿。2017年6月21日,被告人黄林以2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2000元,当日晚上,单某某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元。2018年1月6日,被告人黄林以10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10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晚上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9000元。同年2月26日,黄林以其妻名义向食药监管理局石龙分局举报该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以33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33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0元。此后,黄林用类似办法在十余家商铺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向当地市监局举报后再凭借多张购物小票向商铺老板协商索赔。两年间,黄林通过“打假”赚取了赔偿超二十万元,但其称,索赔金额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一审获刑六年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二审判决无罪一审判决书显示,2020年11月16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黄林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等。宣判后,黄林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11月2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22年9月21日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等。一审宣判后,黄林再次提起上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则提起抗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指控黄林的十一宗犯罪事实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仅认定第十宗犯罪事实,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导致法律适用错误及量刑畸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支持抗诉,认为一审起诉书指控的黄林所犯十一宗犯罪事实均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均应追究刑事责任。黄林则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无罪。主要理由包括对案涉商家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系公民的法定权利,对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的行政不作为或者行政乱作为提起行政复议,均不构成敲诈勒索等。二审法院东莞中院在查明事实中更改了此前一审法院关于黄林“敲诈勒索”“胁迫”等表述。二审判决书显示,经查明,黄林在东莞市石龙镇、常平镇、桥头镇等地的多个商店购买商品,后以无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后在监管部门查处过程中或作出行政处罚后黄林与案涉商家经协商获取相关款项后撤回投诉举报或行政复议。东莞中院认为,现阶段食品药品领域中知假买假或职业打假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未明确禁止以牟利为目的的个人知假买假行为以及否定其消费者的身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等的相关规定并未明确将食品药品领域的职业打假或知假买假行为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此外,案涉商家确实存在违法经营的行为。根据在案证据和食药监部门的查处情况,案涉商家所经营的案涉商品至少存在无中文标签的违法行为;且根据部分食品的外包装特征存在来源于日本核辐射地区、属国家禁止进口食品的较大可能性。东莞市中院认为,不足以认定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黄林所获得的款项数额并非于法无据,黄林具有投诉举报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综上,东莞市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认为,本案中案涉商家存在相关违法经营行为,黄林知假买假不影响其向案涉商家索赔,黄林所获相应款项并未超出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请求权基础和范围;黄林对食药监管部门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亦有权提出或者撤回行政复议;黄林实施的相关行为不符合恐吓、要挟的性质和程度,不具备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诉人黄林及其辩护人所提相关意见,经查成立,予以采纳。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及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理据不成立,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黄林的部分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法院依法予以纠正。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1)粤1971刑初5745号刑事判决;上诉人黄林无罪;随案移送的手机一部、人民币808.5元,发还给上诉人黄林。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赔偿五十余万元,当事人不服提起申诉二审判决无罪后,黄林向一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书。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赔偿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显示,赔偿请求人黄林以二审改判无罪为由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请求:1.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2.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0元;3.赔偿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4.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登报和在其官方平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法[2024]102 号)的规定,公布了自2024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462.44元。赔偿请求人黄林实际羁押1004天,依据赔偿申请人的请求,法院对其羁押1004天依法给予赔偿,其应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004天 x 462.44 元/日=464289.76 元。对于超出部分的申请,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精神抚慰金1000000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给赔偿请求人黄林的家庭、职业等造成的损害,酌情支持6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关于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为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申请。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因赔偿请求人黄林未能提供其受影响程度及范围,且法院的赔偿决定书即为对其名誉损害实质性的恢复,故法院对其该项请求不再支持。关于黄林请求赔偿其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该费用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最后,关于黄林请求赔偿生命健康赔偿金100000元的问题。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他们不是适格的赔偿义务机关,不应承担相关事项的国家赔偿责任。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并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下:支付赔偿请求人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 524289.76元。目前,黄林对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和法院没有道歉存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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