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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险联社
“亚太财险因一系列违规行为频繁遭到监管机构的处罚,在业界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与关注。”
近期,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财险”)因一系列违规行为频繁遭到监管机构的处罚,在业界引发了广泛的讨论与关注。
数据显示,仅仅在过去的一个月里,亚太财险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就因违规行为累计被罚款超过百万元人民币。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最大一笔罚单直指亚太财险未按规定运用保险公司资金的严重问题,该公司及当时担任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兼财务负责人的于海波(现已升任总裁)共同承担了高达100万元的罚款。
而且,亚太财险还面临着股东股权问题的持续困扰。截至二季度末,公司的前四大股东所持有的绝大部分股权均已被冻结,这一现状不仅限制了公司的融资能力和业务扩展空间,也进一步加剧了市场对其未来发展的担忧。
一个月内频频被罚
具体来看,亚太财险浙江分公司因违规操作被处以4万元罚款,而天津分公司则因两大违规事项——执业登记与管理制度的执行不力以及未经授权跨省经营保险业务,被合计罚款7.1万元。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近期发布的处罚公告,直指亚太财险在资金运用上的严重违规。公司因未能遵循监管规定有效管理保险公司资金,被处以高达90万元的罚款,同时,时任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及财务负责人的于海波,因对违规资金运用负有直接责任,不仅受到监管警告,还被追加10万元个人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于海波目前仍担任亚太财险的重要职务,包括总裁、财务负责人及首席投资官。其职业背景丰富,曾在山西泛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及财务总监,随后在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多个高级财务管理岗位,积累了丰富的财务管理和投资经验。
然而,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高管因违规运用保险资金而受罚,其任职资格可能面临撤销风险,并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担任相关职务。
前四大股东所持98.32%股权被冻结
作为一家成立悠久,分支机构完善的财产保险公司,亚太财险曾吸引各路资本的追捧,但目前其前四大股东持有的绝大部分股权均被冻结。
据悉,亚太财险的前身为1982年在深圳设立的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05年获准改建为全国性综合财产保险公司,即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2011年,经原保监会批准,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联合受让公司100%股权,并更名为民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债务纠纷,亚太财险的股权几经周转,截至目前,亚太财险前四大股东的股权均存在被冻结的情况。据其2024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果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98.32%股权均被冻结。
值得注意的是,亚太财险的第一大股东武汉中央商务区,持有该公司51%的股份。然而,2022年,银保监会公布的第五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中,亚太财险的这位大股东赫然在列。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的明确规定,一旦银行保险机构的大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质押数量超过自身持股总数的50%,那么该大股东及其提名的董事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上的表决权将被暂时剥夺。
尽管保险公司股权的冻结在理论上不直接关联于其日常运营,但它可能潜在地引发一系列间接效应。例如,在保险公司寻求扩张与增强资本实力的过程中,若股东股权处于质押状态,这将直接限制其通过增资扩股来筹集资金的能力,从而影响公司的发展步伐。再者,股东股权的质押状态往往伴随着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可能触发大股东结构的变动,进而对公司的战略规划与运营策略产生连锁反应,使得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变得更为难以预测。
盈亏线上徘徊不定
尽管历经多年运营,亚太财险财务状况却似乎在盈亏线上徘徊不定。
从过往的财务记录来看,2016年至2023年,亚太财险的净利润分别录得-4.47亿元、0.14亿元、0.34亿元、0.43亿元、0.61亿元、-4.96亿元、0.51亿元以及-7.06亿元。这一系列数据反映出,亚太财险在盈利与亏损之间频繁切换,且亏损的幅度往往大于盈利,显示出其经营稳定性的不足。
步入2024年,根据最新的偿付能力报告,亚太财险在上半年实现了28.75亿元的保险业务收入,然而净利润仅为0.024亿元。
进一步审视保险公司的关键健康指标——偿付能力,亚太财险截至2024年上半年末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维持在134.47%的水平,引人关注的是,该公司预测显示下一季度这两项指标将下滑至127.5%。
责任编辑:张文
杜于易(记者 陈金昀)09月18日,
杜于易(记者 王亦柔)09月18日,
纵览新闻记者 王营今年2月22日凌晨,继外公张某某来到外孙女白某家,向其索要钱财遭拒。张某某掐脖致白某死亡,并对其胸部等部位实施电击。张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近日,白某的妹妹小白发视频称,该案将于9月12日在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9月11日,记者联系到18岁的小白,她和姐姐白某是运城市盐湖区人,父母均已去世,家中只剩姐妹俩相依为命。姐姐今年20岁,原本是黑龙江省一所大学的大二学生。今年2月下旬,小白前往外地打工,姐姐留在家中,准备2月23日返回学校。返校前一天的2月22日,姐姐一整天都没有回复她的微信信息,当天晚上她联系朋友到家中查看,才发现姐姐已经遇害了。“22日凌晨3时30分左右,继外公张某某来到我家索要钱财,遭到姐姐拒绝后,殴打并使用电线勒住姐姐脖子,电击其嘴部、胸部等部位,最终导致姐姐死亡。”小白告诉记者,更令人发指的是,事后张某某在她家中坐等十几分钟,确认她不会回来后才离开现场。张某某1962年生人。小白说,张某某和外婆原本在河南郑州巩义市生活,去年外婆去世,今年春节后他来到运城市。“外婆曾照顾过还没成年的我和姐姐,与继外公搬到我们家里同住。不过,他后来没把钥匙还给我们,我俩也没换锁。”小白说,案发当晚,张某某用之前的钥匙打开了房门。“后来我翻看姐姐的手机,发现在姐姐遇害前一周,张某某曾在微信上向姐姐要几万元钱用来开养殖场。”小白告诉记者:“我妈妈3年前因车祸去世,有一笔赔偿金留给我们姐妹生活,姐姐没有给张某某钱,没想到因此遇害。而且,张某某自己有亲生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要向我们要钱!”小白还告诉记者,最近她收到通知,9月12日姐姐的案件将在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届时她将前往现场。“我姐姐的美好人生还没开始就被迫停止了,希望能判处张某某死刑。”她说。小白提供的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张某某,于2024年2月24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刑事拘留。经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4年3月8日被依法执行逮捕。图为当地检察院的起诉书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因家庭矛盾采用扼颈方式致他人死亡,并在现场等候预谋杀害他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在现场等候预谋杀人时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属于犯罪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图为起诉书内容9月11日,记者就小白反映的情况咨询了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宣传科工作人员称,他不清楚此事,相关业务科室正在开会,该院不接受电话采访。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延伸阅读18岁男孩疑遭64岁前邻居杀害 姐姐:妈妈还不知噩耗周某某与邓某某曾共同出现在公交站的监控画面中8月8日14时45分,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针对“18岁高三学生失联”事件发布警情通报,称失联学生周某某尸体已于7日晚找到。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男,64岁)已被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当日,记者从受害者周某某的姐姐处获悉,其暂不知道凶手的作案动机,“在查”。目前,死者母亲尚不知道儿子遇害的情况。姐姐8日凌晨曾在朋友圈发文“为什么,不是我”。周某某姐姐与弟弟感情很深,“我弟弟是我一点点带大的,从怀里就是我在带,他马上18岁,就差一天。”姐姐称弟弟差一天就过18岁生日了8月8日,武汉市蔡甸区警方发布警情通报。警方就男孩遇害发布通报据媒体报道,8月2日上午9点左右,周某某从武汉市硚口区宗关区域的家里离开。当天,家属多次联系周某某无果,向硚口警方报警。监控画面显示,周某某失联当天曾出现在汉阳的一个公交站。当时周某某与一名着灰色服饰的老年男子同行,乘坐一辆网约车在蔡甸区下车。据悉,有周某某家属表示不认识监控中的老年男子。(新闻报料请私信微信公众号“大河看见”)另据大皖新闻消息,周某某的姐姐称,凶手她认识,是以前的邻居,“说是失手(杀害),他一直都在撒谎。”“报警后,民警多次让我等候消息,失联后第二天我就在调查,一辆接一辆的公交去追查,由于警方提供了错误的时间和车辆编号,导致我白白浪费了几个小时时间。昨天(7日)早上警方找我要了查到的资料,当天晚上凶手就抓到了。”周某某的姐姐告诉记者,她还不敢让妈妈知道这个噩耗,怕她承受不住。据家属介绍,周某某是8月2日9时左右,从武汉市硚口区宗关附近离家后失联,出走时身穿白色上下装、黑色运动鞋,戴着黑框眼镜,随身携带了手机,失联后的轨迹贯穿了武汉市的汉口、汉阳、武昌三个大片区。此前,家属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周某某今年刚高考结束,成绩还不错,已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平时出门不多,高考后和朋友参加了几次升学宴,日常没有出现异常。8月8日上午,事发地所属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案件正在调查中,具体情况暂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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