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片软件下载链接|僕はビールを飲みながらc台所のテーブルに向って車輪の下を読みつづけた。最初に車輪の下を読んだのは中学校に入った年だった。そしてそれから八年後にc僕は女の子の家の台所で真夜中に死んだ父親の着ていたサイズの小さいパジャマを着て同じ本を読んでいるわけだ。なんだか不思議なものだなと僕は思った。もしこういう状況に置かれなかったらc僕は車輪の下なんてまず読みかえさなかっただろう。
来源:Gangtise投 研
海光信息 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37.62亿元,同比增长44.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3亿元,同比增长25.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18亿元,同比增长32.09%。公司产品性能持续提升,研发项目进展顺利,高端处理器产品以其在功能、性能、生态和安全方面的独特优势,树立了良好的口碑,进一步夯实了产品在国内的领先地位。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1.54%,营业收入增幅更大,使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有小幅下降。
责任编辑:张倩
曾佑东(记者 李佩君)09月23日,作者:正在新闻热点组近日,网传24届应届生因拒绝公司周末组织的10公里跑步活动被辞退一事,引发网友关注。9月20日,《正在新闻》电联了被辞退的当事人张先生。张先生表示,自己是24届应届生,于7月22日入职北京易点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易点淘公司”)的岗位,9月4日收到该公司单方面的解除劳动通知书。公司在聊天群组织员工下班后户外跑步9月12日,张先生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目前正在庭前调解阶段。张先生表示,他在职的43天里,北京易点淘公司曾两次组织员工户外长跑。第一次在8月21日晚9点,公司组织员工下班时间在户外跑步5公里。第二次在8月31日(周六),公司组织员工早上7点在某公园集合,进行户外跑步10公里的活动。张先生因为身体疲惫,未去参与8月31日的跑步活动,9月3日,就被该公司的管理人员朱先生约谈劝退。张先生向《正在新闻》提供了约谈的录音。录音中,朱先生表示,组织大家跑步也是增强大家战斗力凝聚力的一种方式,让大家自主地去报名公司的跑步活动,背后(目的)也是一种筛选,筛选出一些主动性比较强的员工。同时朱先生表示,这个事件反映出来的是张先生缺乏主动思考,没有管理的潜力,不符合公司对管培的要求。同日,《正在新闻》致电了北京易点淘公司的城市经理朱先生,朱先生表示开除张先生是由公司决定的,与公司的用人标准有关,他本人并不清楚具体情况,目前公司与张先生处在一个劳动纠纷的过程中,相关的情况以后续劳动仲裁委员会判决为准。相关新闻管培生拒绝周末跑10公里被辞退,当事人:已连续加班12天近日,一则关于“应届生因拒绝公司组织的周末跑步活动而被辞退”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据当事人张先生发帖称,他于2024年7月22日入职北京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担任管培生一职,不料在短短43天的工作期间,因连续两次拒绝参加公司组织跑步活动,最终于9月4日收到了公司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张先生收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一事件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关于职场权益、企业文化及劳动法规的热议。张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详细叙述了自己的遭遇。据他介绍,入职该公司后,公司曾两次组织员工户外长跑活动。第一次是在8月21日晚9点,公司组织员工下班后进行5公里的户外跑步;第二次则安排在8月31日(周六)早上7点,要求员工到某公园集合进行10公里的户外跑步。张先生表示,由于连续高强度加班12天,每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身体疲惫不堪,因此在第二次活动当天未能参加。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一决定竟成了他被辞退的导火索。张先生询问跑步的目的张先生透露,9月3日,他被公司的管理人员朱先生约谈劝退。在约谈过程中,朱先生表示组织跑步活动是为了增强团队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让员工自主报名参与,实际上也是一种筛选主动性较强员工的方式。朱先生还指出,张先生拒绝参加跑步活动反映出其缺乏主动思考和管理潜力,不符合公司对管培生的要求。对于这一解释,张先生表示难以接受,他认为自己拒绝跑步活动是基于个人身体状况的考虑,并非对公司文化或团队活动的不尊重。张先生和公司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事件发生后,张先生于9月12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劳动仲裁,目前案件正处于庭前调解阶段。张先生向媒体提供了约谈的录音作为证据,录音中朱先生的言论进一步证实了公司方面对于此事的态度和解释。记者致电该公司城市经理朱先生求证时,朱先生表示开除张先生是由公司决定的,与公司的用人标准有关,他本人并不清楚具体情况,相关情况应以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最终判决为准。此事件迅速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一方面,有网友对张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和支持,认为公司不应将员工的个人选择与工作能力挂钩,更不应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另一方面,也有网友对公司的做法表示理解,认为企业文化和团队建设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员工应积极参与其中。网友发表评论截图媒体时评企业得回答“灵魂”三问实话,在非工作时间组织员工搞活动的企业,现实中并不少见。虽然员工有权利拒绝,但是多数时候只能选择被迫服从。但哪怕如此,审视涉事企业的做法,依然让人忍不住质疑,甚至质问。其一,是不是所有人都适合跑10公里?稍微有点运动常识的人都知道,对于一个没有跑步习惯的人来说,上来就跑5公里、10公里,既不科学也不健康,很容易造成肌肉拉伤或是心率加快引发其他意外。体育锻炼是需要循序渐进的,可见风险意识之差。其二,周末到底属于员工还是属于公司?在大小周已经遭遇持续性的批判,或是提高加班福利、把选择权交给员工的语境下,这个答案恐怕不难得出。如果这个问题涉事企业回答不上来,或者没有明确、合法的考勤制度来解释,那么就不妨参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其三,辞退涉事管培生的理由合法、充分吗?一般来说,企业单方面辞退一名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管培生,要给出充分的理由,这些理由如果是当事人专业能力不足,无法胜任岗位工作,或者违反公司合法的规章制度,都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因为拒绝参加公司周末组织的长跑活动被辞退,未免牵强。管培生当然应该接受企业的管理,但绝不代表要无条件接受企业的无理要求,甚至是不合法、不合规的要求。管培生首先是一个自然人、权利人,是一个有着自身正当权益的劳动者,不是企业任意拿捏、揉搓的工具人。这起事件暴露出当下职场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比如企业缺乏边界意识,随意支配员工工作之外的时间而不自知;漠视员工权益,嘴上说“大家主动报名”,实际上却是变相强制、秋后算账;企业文化落后,有着浓厚的传统家长制思维,管理常常超越雇佣关系。
曾佑东(记者 陈思一)09月23日,本文来源:时代财经一则关于“叶县强拆果园”的话题冲上了热搜。9月19日,多位网民发文质疑平顶山市叶县副县长胡炜哲履历信息,百度百科资料曾显示胡炜哲出生于1971年5月,1985年进入新华区人大工作,年仅14岁。此前,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返乡创业大学生贾柯的梨园,因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被当地政府在未谈妥补偿方案情况下强制执行。贾柯称,今年4月2日,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集结了公安、交通执法、镇政府等部门四百余人,非法强拆他苦心经营近十年的7亩梨园。9月19日在媒体采访时,贾柯回忆称,当时非常绝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说,5个月前的那天,是一家人的噩梦,因为自己的梨园遭遇强拆,家中4名上前录像取证的妇女和老人被按倒在泥地里,被抢走手机。对此,9月20日,“平顶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的因补偿标准争议引发的“叶县强拆果园”一事,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已第一时间成立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通报截图。来源:“平顶山发布”微信公众号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叶县强拆果园”事件陷入了三大争议。争议一:副县长履历受质疑随着事件的发酵,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炜哲的履历受到网民质疑。据其履历,胡炜哲出生于1971年5月,最早版本的百度百科资料显示其于1985年进入新华区人大工作,时年仅14岁。修改后,胡炜哲于1988.03-1999.12在新华区人大工作,期间1993.03-1995.07在平顶山师专法律专业学习。胡炜哲的履历。此后,胡炜哲担任过新华区焦店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新华区西高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副组长等职,在2015年10月任新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2019年4月任中共新华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21年8月至今任中共叶县县委常委,叶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值得注意的是,按修改后进行计算年龄,胡炜哲仍存在参加工作时未满18周岁的疑点。对此,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正在核实具体情况,并将结果进行答复。争议二:暴力拆迁是否违法?事件的第二个争议点是,在关于征地拆迁的补偿事宜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相关部门能否强制拆除他人私有财产?强制拆除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这些疑问仍待进一步解答。据了解,贾柯是河南叶县任店镇人,2014年大学毕业后,他回老家流转了土地,准备种植果树。2015年,他选择在26亩土地上种植韩国黄金梨,并创办了平顶山梨花庄园有限公司。2020年,梨树进入盛果期,其黄金梨品牌成为河南省“知名农产品品牌”。2021年,贾柯听说新建的叶鲁高速公路要从果园穿过,需征用果园的7亩土地。公开资料显示,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全长约67.5公里,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批准新增的9条拥堵路段分流路线之一。项目于2021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在此消息传出之后,从2022年开始,便有施工人员到果园进行测量。当地政府也发了征占地的通知,征占果园的土地面积约6亩到7亩。然而,关于征地拆迁的补偿事宜,双方尚未达成共识。2023年6月13日,任店镇政府曾对贾柯的果园下达过《限期清理通知书》,要求他于2023年6月14日前自行清理种植的梨树。通知明确,如逾期不清理,镇政府将予以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贾柯自行承担。贾柯告诉媒体,政府下达限期清理通知后,他把任店镇镇政府起诉到了法院。接到开庭应诉通知后,2023年9月6日,任店镇人民政府做出了撤回《限期清理通知书》的决定。但令贾柯没有想到的是,2024年4月2日,在没有提前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他的果园遭到了拆除。贾柯表示,当天上午7时,梨园四周突然聚集各类车辆100多台,钩机3台。果园被断电,过往车辆不许停车,更不许下车拍照取证。随后,贾柯的母亲、妻子、二姨以及爷爷等4人由于录像取证被按倒在泥地里,取证手机也被抢走。4人随后被强行抬出果园,关进派出所。争议三:赔付金额该为多少?事件的第三个争议点,是赔付金额。9月19日,贾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不认同政府定的赔偿金额依据,因为与其实际损失差距太大。当地政府则回应称,对此事会进行积极沟通和协调。按照河南省林业局的经济林补偿标准,贾柯曾请评估公司对果园损失进行评估,补偿费用超过300万元。这个数字,与当地政府计算的18万元相差16倍有多。征地拆迁,是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中不得不面临的问题,而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日益完善,强拆所引发的暴力冲突事件有所下降。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三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据悉,任店镇政府所拟的补偿标准,依据的是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平政〔2017〕33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该文件规定,在林地上种植经济林的,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相关要求执行。不过,由于贾柯承包的土地规划用途并非林地,当地政府只是按照“零星果树”的类别对其进行补偿,7亩地补偿款共18万元。零星果树的补偿标准。图源:极目新闻对于相关补偿适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平顶山市政府的文件明确规定了经济林的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林业厅的“豫林经〔2017〕2号”文件执行,但现豫林经〔2017〕2号文件已经被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废止取代。“所以在确认果园为经济林的前提下,相应的补偿标准应当参照河南省林业局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即根据产量乘以价格,再结合是否盛果期乘以相应倍数进行补偿。对于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评估。”袁三慧说。(时代财经阿力米热综合新京报、极目新闻、封面新闻、中国交通广播、大皖新闻、九派新闻)
本文来源:时代财经一则关于“叶县强拆果园”的话题冲上了热搜。9月19日,多位网民发文质疑平顶山市叶县副县长胡炜哲履历信息,百度百科资料曾显示胡炜哲出生于1971年5月,1985年进入新华区人大工作,年仅14岁。此前,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返乡创业大学生贾柯的梨园,因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被当地政府在未谈妥补偿方案情况下强制执行。贾柯称,今年4月2日,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集结了公安、交通执法、镇政府等部门四百余人,非法强拆他苦心经营近十年的7亩梨园。9月19日在媒体采访时,贾柯回忆称,当时非常绝望,“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说,5个月前的那天,是一家人的噩梦,因为自己的梨园遭遇强拆,家中4名上前录像取证的妇女和老人被按倒在泥地里,被抢走手机。对此,9月20日,“平顶山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针对近日网上反映的因补偿标准争议引发的“叶县强拆果园”一事,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已第一时间成立由纪委监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林业、司法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通报截图。来源:“平顶山发布”微信公众号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叶县强拆果园”事件陷入了三大争议。争议一:副县长履历受质疑随着事件的发酵,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炜哲的履历受到网民质疑。据其履历,胡炜哲出生于1971年5月,最早版本的百度百科资料显示其于1985年进入新华区人大工作,时年仅14岁。修改后,胡炜哲于1988.03-1999.12在新华区人大工作,期间1993.03-1995.07在平顶山师专法律专业学习。胡炜哲的履历。此后,胡炜哲担任过新华区焦店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新华区西高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副组长等职,在2015年10月任新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2019年4月任中共新华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2021年8月至今任中共叶县县委常委,叶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值得注意的是,按修改后进行计算年龄,胡炜哲仍存在参加工作时未满18周岁的疑点。对此,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表示,正在核实具体情况,并将结果进行答复。争议二:暴力拆迁是否违法?事件的第二个争议点是,在关于征地拆迁的补偿事宜未达成共识的情况下,相关部门能否强制拆除他人私有财产?强制拆除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这些疑问仍待进一步解答。据了解,贾柯是河南叶县任店镇人,2014年大学毕业后,他回老家流转了土地,准备种植果树。2015年,他选择在26亩土地上种植韩国黄金梨,并创办了平顶山梨花庄园有限公司。2020年,梨树进入盛果期,其黄金梨品牌成为河南省“知名农产品品牌”。2021年,贾柯听说新建的叶鲁高速公路要从果园穿过,需征用果园的7亩土地。公开资料显示,叶县至鲁山高速公路,全长约67.5公里,是《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年)》批准新增的9条拥堵路段分流路线之一。项目于2021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在此消息传出之后,从2022年开始,便有施工人员到果园进行测量。当地政府也发了征占地的通知,征占果园的土地面积约6亩到7亩。然而,关于征地拆迁的补偿事宜,双方尚未达成共识。2023年6月13日,任店镇政府曾对贾柯的果园下达过《限期清理通知书》,要求他于2023年6月14日前自行清理种植的梨树。通知明确,如逾期不清理,镇政府将予以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贾柯自行承担。贾柯告诉媒体,政府下达限期清理通知后,他把任店镇镇政府起诉到了法院。接到开庭应诉通知后,2023年9月6日,任店镇人民政府做出了撤回《限期清理通知书》的决定。但令贾柯没有想到的是,2024年4月2日,在没有提前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他的果园遭到了拆除。贾柯表示,当天上午7时,梨园四周突然聚集各类车辆100多台,钩机3台。果园被断电,过往车辆不许停车,更不许下车拍照取证。随后,贾柯的母亲、妻子、二姨以及爷爷等4人由于录像取证被按倒在泥地里,取证手机也被抢走。4人随后被强行抬出果园,关进派出所。争议三:赔付金额该为多少?事件的第三个争议点,是赔付金额。9月19日,贾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不认同政府定的赔偿金额依据,因为与其实际损失差距太大。当地政府则回应称,对此事会进行积极沟通和协调。按照河南省林业局的经济林补偿标准,贾柯曾请评估公司对果园损失进行评估,补偿费用超过300万元。这个数字,与当地政府计算的18万元相差16倍有多。征地拆迁,是我国城市化发展进程中不得不面临的问题,而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日益完善,强拆所引发的暴力冲突事件有所下降。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三百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据悉,任店镇政府所拟的补偿标准,依据的是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平政〔2017〕33号《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该文件规定,在林地上种植经济林的,补偿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占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林经〔2017〕2号)相关要求执行。不过,由于贾柯承包的土地规划用途并非林地,当地政府只是按照“零星果树”的类别对其进行补偿,7亩地补偿款共18万元。零星果树的补偿标准。图源:极目新闻对于相关补偿适用法律法规的问题,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平顶山市政府的文件明确规定了经济林的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林业厅的“豫林经〔2017〕2号”文件执行,但现豫林经〔2017〕2号文件已经被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废止取代。“所以在确认果园为经济林的前提下,相应的补偿标准应当参照河南省林业局豫林经〔2020〕167号文件,即根据产量乘以价格,再结合是否盛果期乘以相应倍数进行补偿。对于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双方可以共同委托评估。”袁三慧说。(时代财经阿力米热综合新京报、极目新闻、封面新闻、中国交通广播、大皖新闻、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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