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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11: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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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香港9月19日电 题:博物馆当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己任

  ——专访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馆长吴志华

  中新社记者 韩星童

  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馆长吴志华记得,在大学读历史时,印象最深的是清末洋务运动中一众有识之士将兴办博物馆列为民族复兴的要事之一。吴志华一直觉得,正如历史不是为研究而研究,博物馆也不是为收藏而存在,而应具备多重社会功能。

  2024北京文化论坛19日至21日在北京举行,其间吴志华将以“博物馆增进人民福祉”为题发表演讲。近日,在香港接受中新社“东西问”独家专访时,吴志华详述了这一讲题。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您将在2024北京文化论坛发表的演讲,以“博物馆增进人民福祉”为题,为何增进人民福祉是博物馆的职能之一?

  吴志华:本次北京文化论坛有很多外国专家学者出席,我希望通过发言向他们介绍中国博物馆的最新发展,分享中国经验。近年来中国出现“博物馆热”,博物馆的功能除了传统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外,还有一个重要的社会责任,就是构建美好生活,增进人民福祉。这个转变,也代表着整个博物馆界从专家路线转为大众路线、从象牙塔走进民众日常生活。

  当前全球面临许多危机,人们需要增进对彼此和世界的了解,这也正是中国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原因。博物馆可以通过展览和交流活动,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互动和相互理解,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福祉提供帮助。

  中新社记者: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在增进人民福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果?

  吴志华: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的立馆初心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希望通过国际交流、文明互鉴促进人们对不同文化的了解。开馆两年来,博物馆每年会举办关于外国文化艺术的展览,截至目前已有5个相关展览,通过介绍中外文化交流如何促进文明发展,拓宽公众的世界视野。

  此外,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也做了许多国际文化交流工作,包括研讨会、研究和教育项目。博物馆与7个国家签署了文化交流协议,充分发挥香港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优势。

  个人和社会福祉层面,我们也展开工作,让观众来到博物馆的感受是益智、愉快、休闲的,增进他们与家庭成员的感情和对国家的认同感。

  中新社记者:您曾到访许多中外知名博物馆,其中是否有将“增进人民福祉”做得非常出色的博物馆?

  吴志华:过去半年,我跑了很多博物馆,包括法国、意大利、荷兰、英国,更多的是到内地博物馆参访和考察。给我印象比较深的几个,如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上海博物馆、成都博物馆、南京博物院,观众很多,展览精彩。我去南京博物院时人山人海,展览贴近百姓生活,展现了历史、艺术、数字、非遗和外国等不同类型的内容。

  放假时,有些人去游山玩水,有些人去博物馆,博物馆已成为公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博物馆有一项社会责任,就是通过展览和活动促进社会更包容、开放、创新。这些对社会和国家而言很重要,博物馆一定要承担好这份责任。

  中新社记者:此前,您接受我们专访时提到,在大学时念历史就意识到博物馆很重要,博物馆不是为收藏而存在,而应具备多重功能。请您详述博物馆的重要性,博物馆又应具备哪些功能?

  吴志华:从文艺复兴时期起,现代意义上的博物馆就已出现。过去三十年,我认为博物馆发展最大的变化是从专家走进社会、走近民众,很多欧美国家开始更多关注博物馆,如何在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扮演更好的角色。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博物馆发展迅速。2023年,中国博物馆接待观众12.9亿人次,数字非常庞大。

  博物馆在社会发展、国家建设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一方面是增进人民福祉;另一方面是在文化领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一国除了在外交、政治领域与其他国家沟通,还需要民众之间相互了解。对于中国博物馆发展而言,全球福祉是一个重要概念,我们非常支持推动博物馆间的国际交流合作。

  中新社记者: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面作出哪些探索,获得哪些启示?

  吴志华:我觉得最重要的两个要素,一是理念,二是工具。科技就是工具,而最关键的理念是怎样让传统文化“活起来”。

  所谓“活起来”,就是把传统文化与现代人的生活连接,让观众感受传统文化的内涵、与现代生活的关系,然后思考如何利用自身力量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意义。中华文化不是图书馆里的书,要代代相传、代代创新,才会有生命力。

  因此,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在构思每个展览时,都会考虑如何实现古今对话,让现代艺术与古代艺术对话。

  除策展策略外,应用科技也是重点。例如,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将古代书法与人工智能结合,用现代艺术手法表现出来,一些文创产品也应用了人工智能。这让观众意想不到,原来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故宫文化可以这么现代、创新。

  让传统文化贴近现代生活,不单涉及文化与科技的结合,还有文化与产业的结合。很多人觉得文化不应涉及商业元素,但我认为有时应思考如何以文化促进商业发展,我们的生活、衣食住行都可以注入更多文化元素。

  中新社记者:您认为香港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 展中发挥了哪些独特作用?

  吴志华:香港有独特的地理位置,中西荟萃的文化特征,非常国际化,香港博物馆在推动中外文化交流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在促进中外文化艺术交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动国际化也是其未来重点。我期待同内地博物馆携手,利用内地的文化资源和香港的平台优势,共同向外国观众讲述中国故事,携手推动中国优秀文化项目走出去,也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引进来,在国际上更好发挥中国博物馆的影响力。

  中新社记者:《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共建人文湾区”,“国际文化交往中心”更是大湾区重要战略定位,大湾区近年在文化建设方面有哪些进展?未来还可在哪些方向努力?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有何相关规划?

  吴志华:过去大家都觉得大湾区应该是商业、贸易的,但这些年意识到了人文发展的重要性。

  大湾区拥有深厚的文化资源,博物馆数量、观众量在全国处于前列,去博物馆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以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为例,超过一半的观众来自内地,其中大部分来自大湾区,他们有时会专门坐高铁从内地来看展。同时,大湾区观众的水平越来越高,对于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需求殷切,也希望认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艺术。

  因此,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以后可以多引进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展览,不仅是过去经常举办的英国、法国等欧洲主流文化展览。明年,我们会有一到两个关于伊斯兰文化艺术的展览,这对大湾区观众的文化水平、世界视野提升是有帮助的。

  中新社记者:大湾区内博物馆数目较多,各有特色,在携手合作的过程中,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可以扮演怎样的角色?

  吴志华: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是相对实验性的博物馆,用一种比较新的概念展示优秀传统文化,做得比较成功。这些经验可以为大湾区其他同行提供参考。

  运营方式上,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是收费博物馆,但仍很受欢迎,观众愿意进行文化消费。这对内地博物馆开拓更多运营方式、财政资源有参考价值。当然,我们有一定数量的免费门票送给低收入家庭,加强博物馆的可及性。

  国际合作上,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经常与外国博物馆联系沟通,也经常与内地同行分享博物馆在市场化、科技化、年轻化和国际工作领域的经验。

  我对大湾区未来的博物馆事业发展表示乐观。除了经验分享,今后大湾区博物馆之间可以有更多机会合作,共享经验,共享人才,共享观众。(完)

  受访者简介:

  吴志华,博士,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馆长,资深博物馆专家、历史学家与艺术行政人员,投身博物馆策划及管理工作逾30年,曾在多间博物馆任职,包括于2000年担任香港海防博物馆首任馆长(2002年晋升至总馆长职级),研究及出版聚焦香港历史与文化遗产管理。2002至2006年出任香港古物古迹办事处执行秘书。加入香港故宫文化博物馆前曾出任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副署长。

刘育轩(记者 黄彦博)09月20日,9月14日,陈代忠收到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根据裁定书,陈代忠6年前祖屋被拆一案,最高检提出抗诉后,最高法决定提审。当事人陈代忠。 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图58岁的陈代忠是福建省福清市玉屏街道石井村人。2018年7月7日,陈代忠的祖屋被拆,随后他将福清市政府和玉屏街道办诉至法院。该案中,一审法院曾认定福清市政府和玉屏街道办强拆行为违法,两被告上诉后,福建高院二审则认为,上诉人主张房屋不属于行政征迁范围,涉案拆除行为系由石井村委会实施,其并未实施拆除的理由成立,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诉拆除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行为。今年6月,最高检针对该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诉。三个月后,9月12日,最高法作出裁定,决定提审该案。该裁定认为,根据新证据,二审裁定可能存在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问题。“没想到自己的案子能引起‘两高’的关注。”9月15日, 陈代忠向澎湃新闻表示。一审法院认定强拆行为违法案卷材料显示,陈代忠在石井村有一处祖屋(部分与他人共有,部分自有)。他称,因福清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石井段箱涵洞改造项目,其祖屋被列入征迁范围。由于他不认可补偿安置标准,未签订补偿协议。2018年7月7日,陈代忠的祖屋被拆除。陈代忠说,他认为系福清市政府和玉屏街道组织,石井村委会派员进行了强拆。但福清市政府和玉屏街道办均表示未参与拆除行为,本案并不属于行政纠纷,也不存在行政强制行为。随后,陈代忠将福清市政府和玉屏街道办诉至法院。2019年6月26日,莆田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莆田中院认定,案涉“石井段箱涵洞改造项目”系被告福清市政府的市政项目,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征地工作。涉事房屋被强制拆除客观上有利于该征迁项目的顺利实施,契合了被告福清市政府的征迁意图,故被告福清市政府应承担原告房屋被强制拆除的法律后果。莆田中院表示,本案被告玉屏街道办提供证据可以证明其实际参与组织实施征迁工作,且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欲意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故玉屏街道办也是本案适格的被告。本案两被告未提供其责令原告交出土地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莆田中院表示,综上,原告陈代忠对本案被拆除房屋享有应份所有权,两被告未依照法定程序对原告房屋组织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由于该强制拆除行为已经实现终了的事实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故判决:确认被告福清市人民政府、福清市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7月7日强制拆除原告陈代忠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二审法院驳回起诉,村委会称房屋系其拆除福清市人民政府和玉屏街道办事处均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6月19日,福建省高院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撤销此前一审判决,驳回了陈代忠的起诉。裁定书中显示,在调查中,石井村委会向福建高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介绍称,2016年福清市进行环城路建设,因村集体在环城路另一侧有大片土地,石井村委会打算建设一条石井村和环城路的衔接水泥路,以便村民往返通行,故向玉屏街道办和福清市环城路指挥部提出申请,请求将箱涵南侧6栋民房纳入征收范围后福清市环城路指挥部作出《福清市环城路建设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二十九)》,同意将箱涵南侧6栋民房纳入征迁。石井村委会的《情况说明》称,因各种原因,案涉房屋后来没有列入征迁红线图。陈代忠在村两委及老人会的动员下,同意将案涉房屋拆除,所以石井村村委会雇请施工队于2018年7月7日拆除了案涉房屋。石井村委会还称,目前由于陈代忠又说不同意拆除,石井村委会因无强制力,其房屋东侧的剩余部分至今未拆,原准备修建的村里连接环城路的水泥路无法修建。而陈代忠则表示,从未同意任何人拆除其祖屋。福建高院在裁定书中称,在调查中,福清市政府否认在征地批复后将被上诉人的案涉房屋纳入征迁范围。从福清市政府和玉屏街道办提供的现场拆除照片和视频看,拆除现场仅有两名施工人员,施工现场平稳。两上诉人主张其没有实施也没有委托他人实施拆除案涉房屋,其不知施工人员的身份。福建高院认为,综合本案证据,就拆除的原因及强制力分析,两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房屋不属于行政征迁范围,涉案拆除行为系由石井村委会实施,其并未实施拆除的理由成立,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诉拆除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行为,被上诉人提起本案诉讼缺乏事实根据。至于被上诉人与村委会间的纠纷,相关当事人应另行寻求救济。故作出上述二审裁定。最高检提出抗诉,最高法决定提审陈代忠不服,向最高法提出申诉。2021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驳回了陈代忠的再审申请。最高法决定提审该案。最高法经审查认为,本案中,陈代忠以其祖遗房屋被强制拆除为由提起诉讼。从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看,涉案房屋并未被列入征迁红线范围内;因修路需要,在村两委和老人会的动员下,陈代忠同意拆除,村委会雇人将一间堆放杂物的房屋及陈代忠与他人共有的厅拆除后,其又反悔,故剩余部分至今未拆除。最高法认为,从前述情况看,涉案房屋拆除不属于行政强制行为,故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陈代忠的起诉并无不当。陈代忠的再审申请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后,陈代忠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2023年11月23日,福建省检察院答复称:关于陈代忠诉福清市政府、福清市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检察监督案,本院经审查已于2023年11月23日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检抗诉通知书。 受访者 供图2024年6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针对该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9月14日,陈代忠收到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书。裁定书中称,最高检提出抗诉后,最高法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并裁定: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闽行终790号行政裁定的执行。裁定书中称,最高法经审查认为,福清市环城路指挥部作出的《会议纪要》与案涉房屋在同一祖厝的陈友明等户与玉屏街道办签订的《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以及玉屏街道办《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等证据有可能证明,《会议纪要》同意将陈代忠户的案涉房屋列入征迁范围,玉屏街道办受福清市政府委托,在对会议纪要涉及石井村6座房屋实施征收过程中,将案涉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根据新证据,二审裁定可能存在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问题。“收到这个裁定非常欣喜和欣慰,接下来我们就等待法院的公平公正的裁判。”陈代忠代理律师、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海峰表示。

刘育轩(记者 刘育紫)09月20日,“您小区申请使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现已完成使用备案。”今年4月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如其来的一条短信让家住成都市高新区上锦颐园一期的杨先生和其他业主困惑不已。杨先生说,小区没有设立业委会。未经业主表决,也未见过公示,外墙维修的专项资金何以悄然完成备案?加上小区内两栋外墙没有损坏的楼栋也被列入维修资金使用之列,出于对备案流程合规性和维修资金会否滥用的担忧,杨先生和其他业主想查看原始签字文件和相关备案资料。他们先后向物业、街道和社区询问,都被告知材料已经提交给住建局,要去住建局查看。7月1日,作为业主代表的杨先生来到了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提出希望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知上述信息。21天后,他收到了一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可公开给你的信息共有1500页,采取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收取的依据来自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杨伟东曾参与《条例》前期的起草以及修订工作。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信息处理费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规制滥用申请权的行为。然而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却出现异化,高额甚至天价的费用成为正常申请的“拦路虎”,部分申请人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保障也因此受到影响。杨先生查看信息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 图/图虫创意应主动公开,却要收费杨先生不能理解,即使自己申请的信息全部打印出来,按照市价五毛钱一张,也最多花费几百元,“但现在算下来一张单价高达36元,合理吗”?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处理费收取可以按件或按量计算,均采用超额累进方式。如果“按件计收”,同一申请人每个月申请10件及以下的,不收费;第11至第30件,每件收费100元;超过30件的部分,每增加10件,每件费用增加100元。若“按量计收”,提供的材料在30页及以下时,不收费。第31到第100页,每页收费10元;第101到第200页,每页收费20元;超过200页的部分,每页收费40元。正如专家所说,信息处理费并非纸张成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收费有特定导向,即通过提高经济门槛,来规制申请权的滥用。权衡之下,杨先生放弃了缴费。根据《条例》,这也意味着,行政机关将不再处理杨先生的申请。像杨先生这样因申请信息公开而被要求支付高额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并非孤例。去年,福建莆田的陈女士因申请征迁赔偿信息,也被告知需缴纳十二万多元的信息处理费才能获取。陈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所在的村庄于2016年获批修路项目,施工范围涉及她家的四处房屋。听闻村里拆迁户的补偿方案各不相同且存在“暗中操作”,陈女士怀疑自家补偿款低于其他村民,遂向相关部门询问,但对方始终不愿意回应这件事。为了解补偿的真实情况,陈女士在去年5月向莆田市涵江区政府申请公开三项信息,包括补偿安置标准、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以及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房面积、货币补偿金额、安置时间等)。陈女士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才能查看信息 示意图一个月后,陈女士收到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补偿安置标准将附后提供,余下两项信息共3182页,采用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震惊但不甘心的陈女士考虑再三后,决定支付。不料,告知书却没有提供银行收款账号,她进一步询问后得知,“收款账号也要走信息公开程序”。连环障碍让她很无助,最终放弃缴费,至今也没有见到申请的另两项信息。事实上,关于土地拆迁补偿的信息,在《条例》修订前后都属于被明确要求主动公开的范围。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生效的《条例》第12条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2019年修订后的《条例》第21条重申了这一要求。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9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换言之,陈女士所申请且被告知需缴纳逾12万元才能获取的信息,实则是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张力指出,行政机关压缩主动公开范围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市规划等领域,牵涉多方利益,争议和标的大,甚至部分是历史遗留问题,长年难以解决。“零门槛”和申请权滥用公开范围是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无论是2007年《条例》首次审议通过,还是2019年修订,都是如此。修订前,《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反映政府行政机关设置、职能和办事程序的一些基本情况信息等须主动公开,不收取费用;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收取行政成本费用;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下简称“三安全一稳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商业秘密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 资料图至于申请人,则要满足是出于“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随着《条例》的实施,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在《条例》实施两年后,时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处长的后向东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少数行政机关以“只要不是法律明确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绝对不予公开”为由,简单粗暴地拒绝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请求。针对这一问题,杨伟东进一步指出,以“三安全一稳定”为例,由于其概念本身难以说理举证,导致行政机关在适用时出现乱用甚至滥用。与此同时,依申请公开制度也出现滥用。当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是,刊载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陆红霞诉南通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曾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其为公开滥用诉权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拆迁户陆红霞及其家人在一年多内向多个部门提起了至少94次信息公开申请,其后又提出39次行政复议和36次行政诉讼。陆红霞当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提出多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因为自己和父亲住宅被拆时,出现了征地手续不全、签署空白协议、房屋产权证户主名被更改等问题。然而,港闸区法院的裁定书显示,相关申请不仅涉及征地拆迁问题,还涉及政府公车数量、拘留所伙食标准等信息。法院认为,陆红霞提起的诉讼因缺乏正当性,属于典型的滥用诉权行为。最终,法院裁定对其起诉不作实体审理。这一案件被学界认为推动了《条例》的修订。修订后的《条例》明确提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主动公开范围得以扩大,从原来的4类原则性条款细化为15类具体规定,如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政府采购目录、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事项。不予公开的范围也有所增加,包括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和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等。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门槛的变化。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原先的限制条件,也就是说,申请人不再需要证明与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利害关系。司法部负责人解释称,之所以取消限制条件,一是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避免在申请人认定上争议太多。后向东也在《人民日报》撰文时指出,申请人、行政和司法机关对满足“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看法都不一致,导致争议不断。对于申请人来说,信息公开申请实现“零门槛”。但为了避免申请权滥用,新《条例》对无正当理由的大量反复申请,规定了不予重复处理、要求说明理由、延迟答复和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措施。变与不变上述措施中,信息处理费被视作亮点。多位专家指出,由于信息处理费制度设计上的模糊性和涉及概念的不确定性,为实际操作带来了新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信息处理费收取的性质为“可以收取”。张力说,这也意味着“可以不收取”。《中国新闻周刊》统计《管理办法》实施后全国31个省市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现,2021年,有15个省份收取了信息处理费,这一数字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别增至16个和18个。换言之,不同地区对信息处理费的认定和操作不尽相同。对于“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判定,《中国新闻周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相关案例发现,各地法院对其认定标准差异较大。如有法院认定申请12次就“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也有法院认定1088页是“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相同的是,法院普遍未给出“合理范围”的具体标准,特别是具体的数量标准。在收费方式上,虽然按件或按量计收均可,但需要提出的是,上述两个案例都采用了计量计收,金额更高。杨先生称,其申请的信息可拆分为约17件,按件计收的话,信息处理费仅需700元。至于信息处理费对规制申请权滥用的成效,并无明确的佐证数据。不过,各地年报中都有一个数据,是“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费,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比例。这个数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信息处理费的存在,对申请人没有获取所需要信息的影响。以江苏为例,以《管理办法》实施元年的2021年为统计起点,近三年逾期未缴费不获处理的申请占申请总数的比例分别为0.32%、0.13%和0.23%。但值得关注的是,有一些正常申请因高额信息处理费被阻挡。更值得关注的是,主动公开广度、深度不足的问题一直持续。张力指出,本身属于应该主动公开,被人为设置成了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情形不在少数。贵州的黄先生因怀疑网购到假货,向店铺所在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及要求公开2022至2024年度因信息公开申请而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财政支出、投诉举报处理等多项数据的申请。一个月后,黄先生收到该局的回复显示,他的申请内容被拆分为10项,只有两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已于官网公布,并附有相关网址。其余八项中,有六项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公务员招录等信息涉及内部事务信息,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因而不予公开或提供。仅能依申请公开的两项内容,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报告及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共计179132页,需缴纳715.998万元的信息处理费。彭錞分析指出,回复中被认定为不予公开或提供的信息,实际上是《条例》要求公开的年报内容或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理应已经主动公开。如果存在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被申请机关应当释明。黄先生也称,他申请的信息是比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而提出,不明白为何却成了需要依申请公开,而且要缴纳天价费用。就这些信息所属类别的划分,《中国新闻周刊》曾多次联系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未能获得回应。彭錞认为,被异化的根源在于部分行政机关滥用判断权,不问申请目的,粗暴地以数量多寡来确定是否滥用,而且多寡本身又缺乏标准。很大的随意性下,部分行政机关机械地适用收费规则,堵死正常的申请之路。动力与压力不足“行政机关不想或不愿公开,有多种原因。”杨伟东说,首先是模糊的制度设计赋予了行政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近年来常被用于不予公开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这些概念本身就很模糊、抽象,行政机关在解析和适用时,存在较大自由度。以“过程性信息”为例,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曾明确指出,当决策、决定完成后,此前处于调查、讨论、处理中的信息不再是过程性信息。但在实际操作中,仍不乏行政和司法机关把处于“完成时”或“过去式”状态的信息认定为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在彭錞看来,《条例》落实成效不彰,根本原因在于行政机关推动信息公开的动力与压力不足。杨伟东进一步指出,动力不足主要基于行政机关对减少行政成本,规避风险和现实利益的考量。信息公开实际上是对政府行为的审视,部分政府担心一旦公开可能导致不利后果。河南省豫东地区某县级信访局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基层信息公开争议较多的领域就是低保和拆迁安置补偿。这些领域本身涉及利益分配较多,甚至有“人情账”。“例如补偿标准是一样的,但是第三方在评估具体面积时,可能会存在一些‘猫腻’,关系好就多算点,这类信息若公之于众,难免引发纠纷。”但按照相关规定,这些信息必须主动公开,部分基层政府会选择张贴在公示栏,拍照留痕,随即撕毁。如果有百姓申请或反映,经上级单位督促,他们才会再次公开。杨伟东说,这种把主动公开变成依申请公开的“策略选择”,是行政机关趋利避害的心理使然。通过“少公开、不公开”来避免潜在的冲突和纠纷,以及舆论压力和问责风险。压力不足源于监督落实的乏力。虽然新《条例》设置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但在彭錞看来,“光靠考评、设置处分恐怕不够,还需要‘真刀真枪’”。他反问:拒绝公开是否会导致相关机关甚至个人被追责?如何进一步完善?多位专家认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张力建议,应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通过操作规程、典型案例或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和解释争议焦点。以实践中应用频繁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杨伟东指出,几乎所有涉及行政运转的信息,如人事、财务、内部事务安排、办案流程、会议纪要和内部监督信息,都被归入“内部事务信息”之列。他认为,内部事务信息应限缩为“纯行政内部信息”,专指技术性、细节性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是琐碎的,与真正的、重要的公共利益无涉,可以预期公众兴趣不大,也可以将行政机关从收集和提供这些信息的负担中解脱出来。而过程性信息应更名为“机关及其人员的评价性信息”,包括决定作出前的意见、建议、观点等信息,理由在于公开这类信息将有损于公务员有效交流和决定的质量。关于信息处理费的收取,张力认为,表面上看是依法行政,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机关对立法本意的曲解或机械执法,比如,《条例》规定“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可以收取费用,而非“应当”收取,不应简单以量认定。而且,如果收费,应结合申请人的请求、主观意图和利益取向,先论证何谓“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多位专家表示,应回归立法本意,坚持“原则上不收”的思路。在杨伟东看来,表面上看,信息公开似乎只是对“给与不给”的判断,背后反映的是行政机关对自身信息质量和行政水平的底气。而当前仍处于通过信息公开倒逼行政质量提升的阶段,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方面“半遮半掩”、主动性不高,“关键原因之一是对信息的质量信心不足”。他打了个比方,信息公开就如同外人进家门拜访,过去只有熟人才能登堂入室,并且只向其展示好的一面。如今,随着公众对信息需求的提升,行政机关应做到不再区分友人与否,只要进家的访客,都可以对房间一览无余。杨伟东认为,这就要求行政机关要“打扫干净房间”,即确保日常管理规范、透明,真正做到“门常开、该公开之事公开,这才是信息公开的更高境界”。发于2024.9.16总第1156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杂志标题:“天价”信息处理费背后记者:解雪薇编辑:徐天

央视非常罕见地发布了解放军维护我国主权的视频,视频中歼-16战斗机在多次警告外机无效后采取行动,凌空发射数枚热焰弹“啐”了对方一脸,最终外机不得不狼狈逃离。众所周知,我国拥有辽阔的领土和海疆,也因此带来了不少的潜在威胁,而解放军作为维护我国主权的力量,曾无数次击退来犯之敌。歼-16释放热焰弹近日,央视军事首次曝光了一则视频,详细展示了在一次外国巡逻机试图侵闯我国领海线时,解放军是如何依法维权的。视频中,外国军机以接近90度的垂直角度悍然向我国领海线冲来,解放军早已观测到这架形迹可疑的外机,在对方露出马脚的第一时间派出歼-16战斗机进行驱离。歼-16不断接近并出现在对方的视野范围中后,我方对外机进行了第一次警告,对方却仿佛没看到一般,旁若无人地继续闯入。对于这种行为我们没有忍让,歼-16战机在接到指令后,果断发射了热烟弹,一时间火光和烟雾在天空中弥漫开来,对方可能是没想到解放军直接“贴脸开大”,明显被吓了一跳。热烟弹释放的场景十分壮观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这个阶段使用的热烟弹看起来威力十足,但其本质上是用于摆脱敌机的红外锁定,干扰对方导弹射击的防御性武器。这种干扰弹在使用后会发出耀眼的光芒的大量的烟雾,就像是在飞机后展开了一双翅膀一样,因此还有一个“天使耀斑”的外号,也常被用于飞行表演当中。由此可见虽然外机的行为十分过分,但我们还是“手下留情”地使用了热烟弹这种信号明确又不会造成实质性伤害的武器。没想到对方的下限远超我们的想象,在被热烟弹吓得够呛后,先是假装绕行一圈准备撤离,随后突然加速打算继续冲闯。对于这种“冥顽不化”的对手必须要出“重拳”,歼-16的飞行员展现了过人的胆识和高超的飞行技术,驾驶战机横向切过外机的机头,直接释放了铝箔条,“啐”了对方一脸,对方只好逃离了现场。虽然视频中,我们非常贴心地给外机打了码,但结合之前的公开信息,我们不难推断出,这次冲突很可能是当年解放军驱逐澳大利亚P-8A反潜巡逻机时的场景。当时澳方官员曾非常不满地表示,解放军在驱离对方时做出了“危险动作”,但央视发布的视频中我们的行为始终冷静克制,就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打在了对方的脸上。澳大利亚巡逻机据说当时歼-16释放的铝箔条有一些被倒霉的澳大利亚军机吸入到了发动机之中,导致该飞机一度“险象环生”,操作飞机的驾驶员患上了严重的心理疾病,需要定期接受治疗。澳方的行为生动的诠释了什么叫“自作自受”,而解放军则形象地展示了什么叫“狭路相逢勇者胜”,中国在维护主权方面的决心永远是坚定的,外部势力若敢挑衅只能碰个头破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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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田园小萌妻》

近日,带货顶流主播小杨哥深陷舆论漩涡,他带货的多款商品被人诟病,有的曾被处罚、有的涉及虚假宣传。如今这些商品引发的风波有的还在延续,有的似乎已经“风平浪静”。这些商品曾经在网上热销一时,如今厂家是否还在生产?受罚情况如何?产品整改情况又如何,是否还在销售?上游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香港月饼”涉事商家仍在直播带货但关闭评论近日,在“疯狂小杨哥”(张庆杨)及其旗下各大主播直播间均在销售一款名为“香港美诚”品牌的月饼,随后#月销5000万元的香港月饼香港买不到#的话题冲上热搜,有网友质疑“月饼挂香港,实际跟香港不沾边”,涉嫌虚假宣传。伴随舆论发酵,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涉事店铺“美诚礼官方旗舰店”的账号一夜之间删除(或隐藏)了全部200余条视频作品,并开启了防打扰保护功能,非互关好友无法评论。不过,14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该店已经恢复了一条一年前发出的视频作品。另外,该店铺还在正常直播带货,此时直播间观众有700多人,但商家关闭了评论。该店目前最受欢迎的一款产品,是价值169元的“美诚礼黑松露流心奶黄美味月饼中秋节送礼盒伴手礼”,该店已售超过10万份。美诚月饼直播间已经关闭评论 网络图针对“月饼挂香港,实际跟香港不沾边”的问题,客服回应称,品牌自己从未说“香港美诚月饼”是香港产的,但在香港、广东都有公司,在广东还设有生产基地和运营中心,合法合规经营销售。月饼是特殊商品,非质量问题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生产厂家广州美诚食品科技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媒体,“美诚食品”品牌创始人在香港。针对月饼是否在香港本地售卖的问题,工作人员称是有合作店铺的。记者查询发现,涉事公司在2022年申请的“香港美诚”商标处于“被驳回复审中”,此外,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7月到8月发生了多次变更。蟹太太被大闸蟹协会暂停会员权利近来,两大顶流带货主播“辛巴”(辛有志)与“疯狂小杨哥”的交恶起源就是都带货了“蟹太太品牌”的大闸蟹,而两边的价格机制和规格都不一致。辛有志在直播中表示,“8月18号我开播卖螃蟹,卖了六七千万、七八千万。卖完之后,粉丝让加库存,加库存链接没了。品牌方蒙了,他说被小杨哥举报了。”辛有志随后多次指责“疯狂小杨哥”团队在质检、售后、赔偿态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双方矛盾逐渐升级。此次事件中所涉及的大闸蟹品牌,为知名品牌“蟹太太”。企业官网信息显示,2018年蟹太太品牌诞生,正式进军生鲜市场,并签约影帝黄晓明担任品牌形象,母公司为苏州西风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21年,“蟹太太”年销售额破2亿元,2023年全年销售额突破6亿元,同比增长100%。9月14日,上游新闻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看到,“蟹太太”品牌下的“蟹太太官方旗舰店”“蟹太太官方旗舰店优选”“蟹太太生鲜精选”等多个授权账号都在正常进行直播带货,此前引发争议的4只4两的公蟹、母蟹4只3两8只装的大闸蟹产品,目前售价为299元,14日截至发稿,四个直播间销量已经超过1300份,总销量已经超过6.4万份。上游新闻记者以消费者身份询问客服,该产品是否在其他平台会更便宜?客服表示对其他平台价格不太清楚,无法进行价格承诺。对于产品是否足斤足两,客服承诺,商品签收24小时内反馈,拿到螃蟹去掉绳子称重拍照(剔除7%失水率),可按只数比例赔付。截至九月初,根据蝉妈妈数据,近30天内,“蟹太太”在某短视频商超平台的销售额在2亿元左右,其订单主要集中在8月21日到8月23日期间。“蟹太太”多次被网民投诉 网络图上游新闻记者发现,“蟹太太”在今年曾因多次“缺斤少两”“虚假广告”被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信用中国显示,今年4月,该公司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被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1万元,处罚事由是存在“短斤缺两”行为。据媒体报道,2024年6月,苏州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官网发布公告称,取消苏州西风阁公司会员资格。公告指出蟹太太因“缺斤少两、虚假标注、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经营活动,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多次被市监局处以行政处罚。依据相关章程,该协会暂停该公司2024年度会员权利,退还该公司2024年已缴会费。对被阳澄湖大闸蟹协会“除名”一事,“蟹太太”官方客服对媒体称:“之前缺斤少两和虚假宣传是个别情况,现在我们保证质量。而且,蟹太太只有一小部分最高端贵价的产品是源自阳澄湖的,我们在线上直播间没有卖阳澄湖大闸蟹,只专供线下门店。”问题梅菜扣肉生产商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在近日辛有志与张庆杨的带货争议中,辛有志一直批评后者在带货“劣质槽头肉生产的梅菜扣肉”事件中,对消费者没有赔偿。今年3·15晚会上,使用劣质槽头肉生产梅菜扣肉的三家公司被曝光,随后,安徽省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被央视3·15晚会曝光的这三家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罚款共计1287.2万元。其中,被罚款573.44万元的安徽东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即“御徽缘”牌梅菜扣肉的生产商,“疯狂小杨哥”曾为这款产品带货。事件曝光后,“疯狂小杨哥”所属的三只羊公司于3月18日发布公告公开道歉,表示已启动垫付退款工作,但未提到三倍赔偿。9月初,有多名网友反映称,自己此前在小杨哥直播间购买的梅菜扣肉得到了退款。不过,根据网友晒出的与客服沟通记录,此次并非“退一赔三”,只是将网友购买梅菜扣肉的原价退还。上游新闻记者在天眼查APP上看到,该品牌梅菜扣肉的生产商安徽东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在7月份因为露天堆放冷冻槽头肉、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恶劣行为,已受到严厉制裁,被处以高达573万余元的罚款,并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目前,在各大电商平台都已经搜索不到“御徽缘”品牌旗下梅菜扣肉、手工狮子头、红烧肉等多款曾经热销的产品。问题原切牛肉卷被罚款50万网店下架所有产品9月9日,知名职业打假人王海在社交媒体晒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爆出“疯狂小杨哥”带货的一款“原切牛肉卷”实际为加水和试剂的拼接牛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食品供应商为湖北鲜多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被罚款50万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披露的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12月5日至10日期间,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并受理大量关于湖北鲜多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抖音网店销售的牛肉卷、羊肉卷并非宣称的“原切”牛羊肉,疑似合成拼接肉的投诉举报。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公司明知自己委托生产的“澳洲谷饲牛肉卷”配料含牛肉、水、复配水分保持剂,但却在其抖音店面、直播带货推广、商品详情页面宣传“原切肉”,侧重宣传“无添加”属性,在主观上有误导消费者的故意;客观上已经使消费者产生错误判断,当事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了产品竞争的优势地位。最终对涉事公司罚款人民币50万元。鲜多裕肉制品旗舰店已经下架所有商品 网络图9月14日,上游新闻记者在某短视频平台的“鲜多裕肉制品旗舰店”看到,该店铺已经下架了所有产品,之前的销量停留在57.2万,不过账号并未删除视频。目前,在其他平台也搜索不到“鲜多裕”的相关产品。店铺客服回复称,如果认为收到的商品不好,可以直接联系主播,由主播答复。上游新闻记者 汤皓 部分内容据鲁中晨报、潇湘晨报、南方都市报、红星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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