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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淫水|「途中でなんだか恥ずかしくなってやめちゃったよ」

2024-09-15 15: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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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今年第13号台风“贝碧嘉”逼近,9月15日上午,上海市内已刮起阵风。

根据最新预报,“贝碧嘉”将于9月15日夜间至16日上午在浙江宁波到江苏启东一带沿海登陆,上海也是潜在登陆地点之一。

上海中心气象台9月15日8时发布台风黄色预警:受今年第13号台风“贝碧嘉”影响,预计今天半夜到明天下午,上海市风力将增强到阵风10级以上,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更新为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中央气象台9月15日6时继续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今年第13号台风“贝碧嘉”已于14日夜间加强为台风级,今天早晨5点钟其中心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偏东方向约520公里的东海东部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2级(33米/秒)。

预计,“贝碧嘉”将以每小时20~25公里的速度 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将继续增强,逐渐向华东沿海靠近,并将于15日夜间至16日上午在浙江宁波到江苏启东一带沿海登陆(台风级或强台风级,12~14级,35~42米/秒),登陆后强度逐渐减弱。

上海市水文总站9月15日8时发布黄浦江高潮位蓝色预警信号:受台风“贝碧嘉”影响,预计9月16日12时左右,黄浦江苏州河口最高潮位将超4.55米,发布黄浦江高潮位蓝色预警信号。

8年来最强“中秋台风”

气象里并没有夏、秋台风的严格定义,但习惯上把6至8月生成的台风归为夏台风,9至11月的台风归为秋台风。

秋台风向来多“狠角色”。据中国天气网官方微博介绍,在北半球,自春分开始,太阳直射点从赤道向北回归线移动,加热北半球热带海洋,海水热量也就不断累积,通常到八九月份时,海温达到最高,也就提供了孕育台风的“优质温床”。

与此同时,8月底到9月初,冷空气开始活跃,增加了气压梯度,台风中心附近风速加大,也有利于台风强度增强,所以,秋台风家族中出现“王者”的概率就更高了。

就在上周,“摩羯”以超强台风级别三次登陆了中国海南文昌、广东徐闻沿海和越南沿海,成为1949年以来登陆中国的最强秋台风。而本周,台风“贝碧嘉”又直奔中国华东沿海,并将在中秋假期以强台风或台风级别在浙江至江苏沿海登陆,或成为2016年以后登陆中国最强的“中秋台风”。

在“贝碧嘉”之前,台风“莫兰蒂”于2016年9月15日中秋节当天以超强台风级别在福建省厦门市登陆,登陆时中心最大风力52米/秒。“莫兰蒂”台风重创登陆地厦门市,导致厦门市65万棵树倒伏,房屋损毁1790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0.5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达102亿元。

不过,秋台风的登陆地点通常在江苏以南海岸,尤其偏爱广东、海南、台湾、福建一带。以如此高的强度登陆江浙沪者并不多见。

中国气象频道气象分析师信欣昨日介绍,目前欧洲集合预报给出台风“贝碧嘉”90%概率从上海登陆。1949年以来登陆上海最强的台风就是1949年6号台风“Gloria”的40米/秒。此次“贝碧嘉”的强度可能接近“Gloria”。

未来随着台风靠近和登陆,东海以及江浙沪皖等地风雨天气将会自东向西发展增多。江苏东南部、上海、浙江北部一带风力最大的时段主要在9月15日晚间至16日上午。

部分航班取消列车停运

受台风“贝碧嘉”影响,为确保运行安全,国航、东航、南航等航空公司已宣布取消部分航班。

东方航空公告,为确保航班安全运行,东航取消9月15日舟山机场全部进出港航班;取消9月15日至16日宁波、杭州、无锡、上海浦东、上海虹桥机场部分进出港航班。后续东航将密切关注台风动向,适时调整航班运行,保障旅客安全出行。

铁路方面,据铁路上海站消息,受第13号台风“贝碧嘉”影响,为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旅客出行安全,铁路上海站计划对9月15日至16日途径京沪、沪昆、沪苏通,沪宁城际、沪宁沿江、杭深高铁线,京沪、沪昆普速线,金山线等部分旅客列车,采取临时停运措施。

上海市公安局、市交通委9月15日联合发布台风预警道路交通管控措施通告,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13号台风“贝碧嘉”将于9月15日下午起给上海带来强风暴雨天气。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届时根据台风对道路交通影响,视情采取以下道路交通管控措施:

一、对东海大桥、G40沪陕高速长江大桥(长兴岛至陈海公路)实施封闭管控措施。

二、对以下道路实施限速、封闭等管控措施:

1.G1503上海绕城高速(五洲大道至S3沪奉高速、牡丹江路至蕰川路);2.S3沪奉高速(周浦收费站至G1503立交);3.S32申嘉湖高速(浦东机场至嘉闵高架);4.S4 沪金高速(G15立交至海湾收费站);5.S2沪芦高速(S32立交至东海大桥收费站);6.同济高架快速路全线。

除上述道路外,市区内相关高架快速路(含越江大桥)也将视情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上海迪士尼9月16日闭园

受台风影响,上海迪士尼发出通知,将对9月15日(周日)的运营时间进行调整。

上海迪士尼乐园、迪士尼小镇和星愿公园将于9月15日17时起停止运营。室外娱乐演出,包括“奇梦之光幻影秀”和所有场次的“达菲和朋友们的赏月佳会”(及其与上海沪剧院合作的特别版本)将取消。室外景点和其他室外表演也极有可能会因恶劣天气在中午前后关闭或取消。

9月16日(周一),上海迪士尼乐园、迪士尼小镇和星愿公园将暂时关闭。上海迪士尼表示,计划于9月17日(周二)起恢复正常运营。并将继续密切监测天气状况,如运营安排有进一步变化,将尽快通知游客。

持有9月15日或9月17日上海迪士尼乐园门票且门票未使用的游客,以及持有2024年9月16日上海迪士尼乐园门票的游客,可通过原购买渠道进行退款或改期。上海迪士尼将对仍在有效期内的乐园年卡进行有效期顺延一天。

李冠光(记者 李敬琴)09月15日,(原标题:醉酒邻居上门打骂闹事!男子用扁担还击被判刑6个月!村民:以后怎么办?)

李冠光(记者 许伦孝)09月15日,曾因“敲诈勒索罪”被羁押1004天的职业打假人黄林(化名),获得无罪判决后,于近日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2017到2018年间,黄林在东莞市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后,再向商家协商索赔。黄林举报的产品之一一年后,2019年11月27日,黄林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被羁押,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0元。此后黄林上诉,该案件被发回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黄林再次上诉,最终于2023年11月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作出刑事判决,判决黄林无罪。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林有期徒刑六年发回重审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黄林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东莞中院二审判决书东莞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从2019年11月27日起至2022年8月26日取保候审,黄林一共被羁押1004天。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裁定,支付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524289.76元。黄林称,其对精神抚慰金和法院没有道歉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打假人两年多次购买进口食品后索赔,金额超二十万元2015年,黄林成为了职业打假人。黄林告诉澎湃新闻,他是广西人,此前一直在广东惠州务工,2015年左右在新闻上看到了职业打假人相关新闻,觉得打假可以赚钱也不违法,便自学相关知识,开始了全职的线下打假之路。黄林说,惠州离东莞很近,他时常过去购物,注意到那边有很多进口产品。“有些产品无中文标签,不符合相关规定,且日文标签能看出来产自日本核辐射地区。”他说,他先是去超市买类似的货,然后向当地食药监局举报,在食药监局调解下,联系商家协商赔偿。他发来当时所举报的一家商家所售的曲奇产品图片,日文标签显示生产工厂为茨城县小美玉市西乡地1667。而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相关规定,禁止从茨城县等12个受核辐射影响的都县进口食品。他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他在东莞辖区内举报了超百家商家,一部分商家被移交公安处理,对另一部分没有移交的,他称自己向纪委举报了食药监相关人员。将近一年后,2019 年11月27日,黄林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被逮捕。2022年8月26日被东莞中院取保候审。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二审判决书”)显示,一审判决中,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17年至2018年期间,黄林伙同他人,在东莞市石龙镇、桥头镇、常平镇等多个镇街的商店购买来自中国香港、日本等地的进口食品,后以商家销售的商品没有中文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随后通过食药监管理局的协商机制联系到商家,利用商家害怕被食药监管理局处罚的心态,多次向多名店家进行“敲诈勒索”。一审判决书提到,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26日期间,黄林三次向石龙食药监分局举报东莞市石龙镇某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后黄林在该店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每张购买小票需要赔偿1000元为由,向该店老板单某某索要赔偿。2017年6月21日,被告人黄林以2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2000元,当日晚上,单某某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元。2018年1月6日,被告人黄林以10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10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晚上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9000元。同年2月26日,黄林以其妻名义向食药监管理局石龙分局举报该商行出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后以33张购物小票向单某某索要33000元。后经双方协商,单某某于次日通过微信向黄林支付了20000元。此后,黄林用类似办法在十余家商铺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向当地市监局举报后再凭借多张购物小票向商铺老板协商索赔。两年间,黄林通过“打假”赚取了赔偿超二十万元,但其称,索赔金额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的。一审获刑六年重审改判二年九个月,二审判决无罪一审判决书显示,2020年11月16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黄林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一案,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等。宣判后,黄林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11月25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于2022年9月21日判决,黄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等。一审宣判后,黄林再次提起上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则提起抗诉。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指控黄林的十一宗犯罪事实均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仅认定第十宗犯罪事实,属于认定事实错误导致法律适用错误及量刑畸轻。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支持抗诉,认为一审起诉书指控的黄林所犯十一宗犯罪事实均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均应追究刑事责任。黄林则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其无罪。主要理由包括对案涉商家食品安全违法经营行为的举报投诉系公民的法定权利,对行政机关接到举报投诉后的行政不作为或者行政乱作为提起行政复议,均不构成敲诈勒索等。二审法院东莞中院在查明事实中更改了此前一审法院关于黄林“敲诈勒索”“胁迫”等表述。二审判决书显示,经查明,黄林在东莞市石龙镇、常平镇、桥头镇等地的多个商店购买商品,后以无中文标签、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为由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后在监管部门查处过程中或作出行政处罚后黄林与案涉商家经协商获取相关款项后撤回投诉举报或行政复议。东莞中院认为,现阶段食品药品领域中知假买假或职业打假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未明确禁止以牟利为目的的个人知假买假行为以及否定其消费者的身份;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等的相关规定并未明确将食品药品领域的职业打假或知假买假行为排除在法律保护之外。此外,案涉商家确实存在违法经营的行为。根据在案证据和食药监部门的查处情况,案涉商家所经营的案涉商品至少存在无中文标签的违法行为;且根据部分食品的外包装特征存在来源于日本核辐射地区、属国家禁止进口食品的较大可能性。东莞市中院认为,不足以认定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黄林所获得的款项数额并非于法无据,黄林具有投诉举报和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综上,东莞市中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黄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恐吓、要挟等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即便黄林的案涉行为在民事领域存在一定争议,但并不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敲诈勒索,按照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不应予以刑事惩处,黄林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认为,本案中案涉商家存在相关违法经营行为,黄林知假买假不影响其向案涉商家索赔,黄林所获相应款项并未超出相关法律所规定的请求权基础和范围;黄林对食药监管部门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亦有权提出或者撤回行政复议;黄林实施的相关行为不符合恐吓、要挟的性质和程度,不具备敲诈勒索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上诉人黄林及其辩护人所提相关意见,经查成立,予以采纳。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抗诉意见及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意见,理据不成立,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黄林的部分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法院依法予以纠正。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广东省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1)粤1971刑初5745号刑事判决;上诉人黄林无罪;随案移送的手机一部、人民币808.5元,发还给上诉人黄林。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法院判决赔偿五十余万元,当事人不服提起申诉二审判决无罪后,黄林向一审法院申请国家赔偿。2024年8月12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赔偿决定书。黄林发来的《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赔偿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显示,赔偿请求人黄林以二审改判无罪为由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请求:1.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2.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0元;3.赔偿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4.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在全国范围内登报和在其官方平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00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计算标准的通知》(法[2024]102 号)的规定,公布了自2024年5月20日起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标准为每日462.44元。赔偿请求人黄林实际羁押1004天,依据赔偿申请人的请求,法院对其羁押1004天依法给予赔偿,其应获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为1004天 x 462.44 元/日=464289.76 元。对于超出部分的申请,理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针对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的精神抚慰金1000000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给赔偿请求人黄林的家庭、职业等造成的损害,酌情支持60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关于赔偿请求人黄林提出为其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申请。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因赔偿请求人黄林未能提供其受影响程度及范围,且法院的赔偿决定书即为对其名誉损害实质性的恢复,故法院对其该项请求不再支持。关于黄林请求赔偿其因被非法羁押导致无法领取举报奖励金额18000元的问题,法院认为,该费用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范围,不予支持。最后,关于黄林请求赔偿生命健康赔偿金100000元的问题。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他们不是适格的赔偿义务机关,不应承担相关事项的国家赔偿责任。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并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如下:支付赔偿请求人黄林人身自由赔偿金人民币464289.7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60000元,共计人民币 524289.76元。目前,黄林对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和法院没有道歉存有异议,已于9月8日向东莞中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作出赔偿决定。

(原标题:扎哈罗娃:美日若来犯,中俄将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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