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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1 0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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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黄永旭 西安报道

  房地产行业公摊制度之争绵延多年,未有定论。近日,湖南湘潭房地产政策中,“套内面积”计价方式,再一次引发关于公摊面积的热烈讨论。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公摊面积作为购房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常常成为购房纠纷的焦点。从众多消费者维权案例可以看出,由于公摊面积的定义和计算方式并不透明,致使购房者难以判断房产真实价值,从而遭受了权益损害。因此,按套内面积计价方式的出现,才引起了“取消公摊”的猜想与讨论。

  关于公摊面积的讨论再度冲上热搜,“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也日益高涨。那么,取消公摊面积的时机真的到了吗?

  “只是计价方式不同”

  我国现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变化,购房者对房屋价值的认知与需求更加明确,按套内面积计价这一更为透明的方式,开始逐步进入大众视野。

  9月5日,湖南省湘潭市发布《湘潭市促进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要优化住房销售方式,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实行按住房套内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记者发现,湘潭市并不是第一个探索按套内面积计价方式的城市,早在5个月前,广东省肇庆市发布通知,从5月1日起,全市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方式,成为全国第一个全面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的城市。

  “因为公摊面积确实是存在的,按套内面积计价只是改变了房屋价格的计算方式,并不会影响同一套住房的总价。反而调整后,房屋单价提高了,购房人又会产生另一种质疑,认为房价提高了,更买不起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赵秀池表示,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的做法,初衷是好的,但未必起到应有的作用。

  记者从多位房地产从业人员处了解到,长期以来,房地产交易流程中,一般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计价方式,其中就包含了公摊面积。体现在房屋产权证上面就是房屋建筑面积,包含了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在商品房宣传销售过程中,这种计价方式的确会存在公摊面积不透明的情况,购房者关于公摊面积、套内面积存在信息差,导致很多公摊面积占比高的项目购房者认为自己被坑,从而产生很多纠纷。”

  西安房地产行业资深分析师朱郁表示,按套内面积计价政策的相继出台,反映当前购房者对市场透明度的需求。因消费者对购房透明度的需求更加迫切,对传统按总建筑面积计价方式感到不友好、不合理,这当中包含了公摊面积,导致实际面积与支付费用不对等的情况,需要更为透明的“保障”。所以,按套内面积计价的政策,可以降低购房者的顾虑,有利于购房者对房屋价值的判断。

  “相较于按建筑面积计价,按套内面积计价方式对购房者来说,能够更直观地了解实际购买的居住空间大小,减少了因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纠纷。”中国企业资本联盟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认为。

  “公摊问题复杂而多维”

  如今房地产发展现状下,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取代传统的计价方式,逐渐演变成一种趋势。在促成这种趋势和变化的过程中,“公摊面积”可谓功不可没,是其中绕不开的重要因素。

  多年来,购房者普遍反映公摊面积不透明、不公平,增加了购房成本,降低了实际居住体验。因此,公摊面积引发的纠纷不绝于耳,社会各界对于“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也不曾中断。

  成都一位购房者秦风(化名)告诉记者:“买房的时候不太懂,当时宣传是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对我们小两口来说,是挺大的了。但是,收房之后,实际使用面积不到70平方米,公摊系数超过了40%,感觉上当受骗了。后来,总算知道了房屋总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公摊面积这些概念,只能说公摊面积这里水太深了。”

  公摊面积制度在我国存在已久。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明确,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共同组成。因此,公摊面积是指由整栋建筑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建筑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

  通俗地说,大家普遍认为,公摊面积指的是建筑物中所有业主共同使用的区域面积,包括但不限于电梯井、楼梯间、公共走廊、物业管理用房等。

  柏文喜表示:“实际上,公摊面积是一个计算出来的概念,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看不见、摸不到的概念。而且,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复杂,标准也不统一,购房者往往难以弄明白,但很多购房者因此而花了许多‘冤枉钱’。”因此,随着房价的上涨,即使是小比例的公摊面积,也意味着较大的经济负担。

  “但是,公摊面积是客观存在的,如入户大堂、电梯井等,这些空间对于住宅功能是必要的。因此,是否应该取消公摊面积,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短期内全面取消公摊面积可能面临挑战,但长期来看,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制度的完善,这一模式有可能逐渐被改革或替代。”柏文喜说。

  朱郁则表示:“关于公摊面积制度的去留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问题,涉及购房者权益、房地产市场规范、开发商利益等多个方面。关于是否应该取消公摊面积制度,仍需要综合考量。”

  朱郁认为,目前的公摊面积制度有其优势、合理性。公摊面积制度通过按比例分摊公共区域的维护费用,可以避免某些业主过度使用公共设施而导致的资源不均,能够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分配与使用。且公摊面积的存在有助于提升建筑的整体品质和居住体验,因为公共区域的良好维护直接影响到居住的生活质量。

  “同时,公摊面积制度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弊端,比如计算方式不透明。公摊面积的计算缺乏统一标准,不同开发商对公摊面积的计算方法可能存在差异,导致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额外的费用。而且,公摊问题难以监管,具体标准和细则不明确,给了开发商很大的操作空间,容易出现‘乱公摊’和‘只公摊成本,不公摊收益’的问题。某种程度上来说,增加了购房者负担。”朱郁说。

  “得房率才是硬指标”

  湘潭市公布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之后,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在热情高涨的讨论中,除了“取消公摊面积”的声音之外,“提高得房率”也成为新晋焦点。

  面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去年中央作出了重要的战略部署,其中之一 就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而且,住建部部长倪虹也在多次会议中强调,要“下力气建设好房子”,优化增量

  因此,根据政策导向,多地将优化增量住房作为发力点,而提高得房率也顺理成章成为各界共识。深圳、佛山等多个城市相继出台政策,鼓励建设高品质住宅,开发高得房率产品。在市场方面,越来越多的新房项目开始将得房率当成营销卖点,一些得房率较高的项目也跃升为购房者关注重点。

  西安某房企高管何靖(化名)坦言:“眼下的房地产市场,只有高得房率才能吸引客户,这个已经是硬指标了。业内有句玩笑话说,现在进入第四代住宅时期,谁家产品得房率低于90%都不好意思出来卖房。”

  何靖表示:“简单来讲,第四代住宅就是拥有‘错层式’的挑高露台的大平层产品。目前,西安第四代住宅项目主要分布于高新区、港务区、曲江新区及航天板块,项目得房率大部分都超过了90%,甚至有产品得房率达到近110%。”

  “这一类产品共同的特点就是,面积大、得房率高、总价高。之所以能做到超高得房率,其原因在于两方面:最主要的是赠送面积,基本上这类产品结构内阳台面积都是半赠送,而‘错层式’挑高露台面积都是全赠送;其次就是在保证品质和居住体验的情况下,尽量缩减公摊面积。”

  以西安保利某项目为例,该项目建筑面积188平方米型产品,赠送其南向及侧向外挂露台和奇偶层错层面积。阳台、飘窗赠送面积19.5平方米,露台赠送面积30.9平方米,总共赠送面积为50.4平方米,赠送率约为27%,得房率为106%。

  朱郁表示,长远来看,公摊面积制度或逐步向更加合理、透明的方向演变。随着越来越多城市和项目优化住宅产品,提高得房率的趋势也更加明显。

责任编辑:李桐

谢耀德(记者 张欣桦)09月21日,记者/颜星悦‍‍‍编辑/杨宝璐‍‍杨淏在车站售票窗口买票买票、打车、住宿、购物、找路甚至交流……在现代社会中,这一系列事情常常默认要在智能手机上进行。当数字化覆盖了生活方方面面后,生活变得更加便捷,也比从前任何时候都依赖于“信号”与“电量”——你甚至很难说清,1格信号和5%的电量,哪个会更令你焦虑抓狂。但一个出生于1992年的山西男生杨淏却提出了这样的设想:没有手机这个“器官”,我还能在世界上畅行吗?于是他开启了一场实验——丢掉一切数字网络设备,花134天的时间,走完了全国24个省中的68个县市。实验成功了,他的感受则更为意味深长:真实的生活,接入互联网很容易,但想跳出互联网,却很难很难。以下是他的自述:‍不带手机出行,杨淏只能靠地图导航三天的“预备实验”“丢掉手机”这个想法,最初是在疫情期间冒出来的。2021年9月,我申请上了英国的博士,但由于疫情的缘故,2021年到2023年大部分时间都在家中上网课,跟老师和同学们只是线上联系,每天看到的不是真人而是屏幕,这导致我三年都没有结识新朋友。还有一种情绪,就是被网络信息围绕的烦躁感。每天,手机都会推送哪里又发生了什么事件、封控区又出现了什么样的问题、还有网友们的消极情绪……并且所有的东西都被线上化、数字化。网络给人留下的记忆,似乎比我在真实世界里接触的记忆要短暂,头一天发生的事,可能到第三天第四天,就不记得了。这种状态让我觉得不舒服,我想关掉手机信息提示,又怕错过了最新新闻动态。我希望我的人生可以真实一点,由此萌生了“丢掉手机环游中国”的想法。为了测试这个想法是否可行,我先做了一个“预备试验”。2021年12月28日,我从上海出发,没带手机,只带相机,开车去了浙江天台山。天台山的国清寺,有很多保留得很好的古建筑,我喜欢寺庙的氛围,因此一直很想去那里。出行前我对父母说,我要不带手机去庙里玩三天,可能因为我从小就留学,而且只去三天,他们没有表现出很担心。在高速路检查站我就遇到了第一个难关。当时,工作人员要求我出示健康码,我说我手机丢了,现在必须回去找手机,总之好说歹说还是让我通行了。到了夜里,住宿成了最大的问题。我开车到天台山后,一路找了十几家酒店,没有一家愿意接收我。我本想,要不就凑合住车里,后来有家很小的民宿收留了我,房东是个和善的老奶奶,我告诉她我是游客,把手机丢了。我的车上没安装GPS,所以到天台山后,我就没再开车,改为搭车而行。到马路边去拦车,拦二十辆大概有三四辆会停下来,我再跟车主解释我没手机,但要去某个地方,三四辆停下的车里总会有一辆能载上我。这三天我一点儿都没想念手机。虽然遇到很麻烦,但感受却是舒适的,因为每天都在和真实的人打交道。平安回到上海是三天后的晚上9点,我刚开机,一个电话就打进来,是我母亲的,她估摸着今晚我会到家,吃完晚饭后就不停地在打电话。我才知道她还是很担心。这次三天的“预备试验”给了我信心,就是拿掉手机这个“器官”,我还是能在世界上活着。于是我就决定,去实现“不带手机环游中国”的计划。杨淏在路上给亲人和老师写的信不带手机去旅行接下来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我都在给我父母和女朋友做思想工作,我女朋友态度还好。我父母最担心的是,没有手机,我一旦出了什么意外都没办法求救,甚至他们都无法得知。我父亲说,现在都是电子时代了,没有手机你在外面寸步难行,其实直到最后我也没有完全说服父母,但他们知道我是一个做决定后不会改变的人。他们只能妥协。为了这次旅行,我提前准备好了40升的背包,几件衣物、拖鞋、洗漱用品、两个小相机、两册地图、两支毛笔、几叠宣纸、一瓶墨汁、三本书、一个笔记本、一支钢笔、身份证件与银行卡,还有一摞现金。2023年11月27日,我和父母一起吃了早饭,然后把手机和电脑放进书房,正式开始了旅程。父母一直把我送到车站售票大厅,我妈还想进安检里面去送我,我说你赶快走。等坐上了火车,我没有一点担心,反而有种“终于开始了这一次伟大的征程”的激动。我的计划是从山西太原一路往南走,临汾市是第一站。到达临汾时已是当天傍晚,我沿街找到一家规模很大的连锁酒店,我给前台出示了身份证和现金,但前台工作人员焦头烂额地操作了半天,却依然无法在电脑上完成预定,好像他们在职业生涯中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直接拿现金走进来住店的。接着再往南走是运城,我直接去了临汾车站窗口买火车票,售票窗口还是蛮拥挤的,不过窗口买票的几乎都是老人,或者拖着蛇皮袋子的农民工,偶尔个别的年轻人,都是身份证丢了或去临时窗口退票的。出发前,我跟父母保证,每到一个地方会寄挂号信给他们,这是我唯一跟他们保持联系的方式,信件能提供实物感,他们可以看到我书写留下的真实印记,信件让接收的过程变得更长,父母也会更期待收信。不过我没能做到每个城市都寄信,在临汾,我还不太好意思找人问路,也没找到中国邮政。第一封信是到达运城后才寄出的,整个旅程我一共寄了20封,他们只收到十几封。这次出门我还专门带了很多书,所以一开始也没有想念手机,直到出发后的第9天,我在三门峡市病倒了,发烧,整夜睡不着觉,出虚汗,当时我没法线上买药,又爬不起床去医院或诊所。第一次非常怀念手机,怀念美团买药。最后我给酒店前台打电话,解释了我的情况,前台的人帮我买了药,送到门口。吃了药后我躺下,看着床头的电话,那个电话不仅可以打内线,也可以往外打。我当时身体虚弱,情绪低落,好想给我妈和女朋友打电话。但挣扎了半天,还是没打。我觉得既然决定做这个项目,就要做得彻底一点,于是开始一一写信,给爸妈、给女朋友、给朋友,给姥姥姥爷,一旦有点力气就写,写累了就躺床上去休息。就这样过了三天。指引方向的只有两张地图,我在出发前买的,是中国地图出版社今年最新印刷的,但绘制时间是2015年,所有城市和国道都是准确的,但尴尬的是,一些新修的高铁路线或新取消的铁路,以及村镇巴士,地图没有显示。我需要这两张图带我从太原一直走到福建,再往西一直到新疆,再去东北,最后从东北回到太原。地图给了我很多误导。第一次是在广东梅州,我要去江西赣州,这两个城市是紧挨着的,地图上显示有铁路,但当我去车站问时,售票员说早就没有从梅州到赣州的火车了,我得回到潮州,才能坐火车去赣州。所以后来我一般靠问路来继续行程。一般会说:“不好意思我没有手机,请问从这里到........要怎么走”,有些人在被我问路时会吓一跳,他们觉得很新奇,有人以为我是在故意搭讪;有人说太奇怪了,第一次听说有不用手机的,现在这个时代还有不用手机的;有人怀疑我在搞直播,弄个噱头;还有人认为我是调查记者甚至外国间谍。但我解释之后,还是有不少人会拿出手机帮我查询路线。很多地方现在已经不收现金了,我拿现金买东西,他们有时会找不开钱。在梅州,我上了一辆长途大巴车, 车费9元,我当时没零钱,最小面额是一张20元的纸钞,我和司机在门口僵持了半天。车上有个阿姨可能看不下去了,帮我刷支付宝付了9元。以前通过数字网络去解决的事情,在旅途中全都转到线下依靠陌生人,我遇到了很多善良的人。比如有一次在芮城,我要去一个叫“永乐宫”的地方看壁画,那个地方在郊区,地图上没标示,我就在大巴车上挨个询问,乘客里有个高中生,他说我送你去,我叫我爸过来,你也别在这儿自己找了,可能找不着。他就真打电话让他爸开车过来,把我送过去。陌生人给予我非常多帮助,我能完成这个项目很大一部分是依托于陌生人的善意。我觉得人们总认为外面坏人多,网络把一些恶意放大或扩散,引起了人的焦虑,当你真正接触世界时会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杨淏在途中结识的拾荒老人‍‍‍‍‍‍‍‍‍‍‍触摸真实的社交整个途中,由于我一直在移动,因此只收到父亲给我寄回的一封信,他是用钢笔手写的,写了四页 A4纸,内容无非是他和母亲的日常,但每个字我都读了好几遍,还带到英国了。我寄给爸妈的十几封信也被他们好好保留 着 。我觉得这场旅行之后,我和父母的关系反而拉近了, 他们现在对我更信任了,我现在不需要每天和他们联系,他们也相信我是安全的。这场旅途没有想象中的寂寞,反而认识了很多朋友,因为我没带手机,也没什么别的娱乐可做,所以不得不和陌生人交往,这是我在这场旅行中的奇遇。他们身份各异,有驴友、学者、做小生意的商贩,还有一个特别的老人。老人是我在茫崖市的一个清真寺附近的废品收购站认识的,他是河南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逃荒一路往西到了茫崖市,茫崖再往西就是罗布泊,没路了,他就在茫崖停下,以捡破烂为生,还在垃圾堆里捡到一个小孩,这个小孩就成了他的孩子。现在孩子20多岁,跟着他捡破烂,虽然在茫崖长大,张嘴却是一口河南话。我和他聊得投缘,从下午一直聊到天色暗下,他让我跟他回家吃饭,还邀我晚上一起喝点。我就去了他家,其实那个家就是用废品搭的棚子,当时,我的第一感受是,在这里吃饭会不会不太卫生?就有点生理上的抗拒,但我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矫情,并为之羞愧。旅行中,我把我的手机号写给跟我有过深度交流的人, 从捡垃圾的老人到地理学者,什么样的人都有,回家后我打开手机,发现有20多个人加了我微信,我还在大凉山认识的一个彝族的少年,他经常给我发他们民族的生活照片,比如他们老家过火把节,或者他们彝族的特色菜,他都会拍照发给我,我也会给他发一些在英国生活的照片。这134天,似乎比我过去的任何一个134天要长得多,无论在时间还是空间上。旅途中常要坐火车,去售票窗口临时买票,常常买不到出发时间最近的高铁动车票,最多的是慢车票,所以我常坐的是慢车,从临汾到运城要5个多小时,我就坐那个车,以前看手机的时间都变成了看窗外,看树林变成草地,草地变成河流,感觉地球都变大了。时间也变得很长,我一路买书看书,读完了不下40本,走完了全国24个省中的68个县市。旅途中有些地方,我以前旅游时参观过,但建筑、街道、城市风貌跟我当时所见完全不一样了。我的发小们大多都是和我一样的留学生,他们每次回来,也都会感叹,“诶,这个地方怎么这样了,这条路怎么又有高架桥了,那片老小区变成写字楼了。”这种物质和基础设施上的发展,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但互联网数字化发展得如此快,有时候让我感到有点害怕,它提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速度,却让人变得自闭和麻木,掉进数字漩涡中。我记得看过陈丹青的一个采访,有句话我非常认同,就是说在现在的流媒体时代,一个人很可能很快就过完一生了,可能他都没有意识到,一瞬间他的一生就过完了。半网络的生活状态我父母其实觉得这个计划很没谱,他们一直在反对我,说不可能啦,人不可能脱离手机在陌生地方活着。我反问,你们早年不也没手机?他们说现在不同了,要我去适应现代数字化生活。我的父亲,他是我们本地文物所里研究考古的一个学者。我印象最深的父亲的模样,是他睡觉前总在卧床看书,睡前要看好几个小时,直到书“啪’地一下打到脸上,就是睡着了,我母亲就会把书拿开。但后来就不是这样了,短视频开始流行,我父亲睡前总是开大音量看短视频。他跟我在这件事上有过争执,他说他看的都是历史文化相关的短视频,都是他的专业领域。我则反驳他,你要真的想去了解历史文化,读一本书和看100个短视频是完全不一样的。他觉得短视频能提炼一些比较精华的东西,很快就可以了解到大量信息。比如一分钟带你看完丝绸之路,三分钟了解楼兰古城,总之在他狂爱短视频这件事上,我与他至今各持己见。我本以为像我父母不会经常用手机,但手机软件已经完全侵入我们家庭生活,我是我爸爸在打车软件上的紧急联系人,因为每次他出差去外地,我的手机上每天都会收到他打车的提示信息。 我母亲之前比较排斥网购,但这几年她会在拼多多上买一些日常用品,最开始她会经常给我发“砍一刀”的链接,后来在我的抗议下才渐渐不发了。我是一个注意力容易被分散的人,比如我正在写作或思考,倘若别人正好给我发来消息,提示音一响,就会打断我的一些情绪,即使我当下不回复,但脑子里会记着,有人给我发消息,我得赶快回复。这导致我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整段的时间,越来越少。有一天,我的手机显示上周屏幕使用时间报告,我平均每天使用手机屏幕为6小时57分钟,这吓到我了,这7个小时我都在做什么?都是在处理工作消息吗?还是在看有意义的文章?我印象中似乎每天也就微信、微博、ins和youtube,刷一圈,我都不知道一天的四分之一是怎么被这一块屏幕吞噬掉了。当然旅途结束回家之后,我很快就又适应了互联网,立马又网购了,出门网上打车,看朋友圈、facebook,几天之后,我在一次从南京去上海的高铁上,全程一个半小时几乎都用在了挑选酒店上,选定一家后,又在两个不同的 App 上对比价格,然后在新的 App 上又发现了图片更诱人的新酒店,再次陷入一轮选择。我的感受是跳出互联网很难,但进入它很简单。 对于个人而言,我认为这不一定是很好的事情,我跟以前中学、大学的老师们都保持联系,我问过不同老师同一个问题——你们经历过1990年代、2000年代、2010年代等不同代际的学生,你们觉得不同代际的学生,有什么显著的区别? 他们的回答是,2000后和2010后生的学生对世界的好奇会更窄,比如在课堂上提问变少了。 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种的,但我觉得其中跟每时每刻无处不在的数字网络有关。回到英国后,我就把家里的WiFi和手机移动网络套餐都停了,每天来到学校后,我就上网集中处理一下消息,包括父母给我发的微信,当我离开学校回到家后,就专注看书、看电影、跟女朋友一起生活。偶尔父母有紧急的事情就给我女朋友打电话。和以前的生活比起来,我的精神更饱满了、注意力更集中、工作高效,也更爱身边人了。我已经开始习惯这种半网络的生活状态,我想在之后我也会保持这样的状态。我认同手机和数字化的生活是必然趋势,哪怕我不想被它困住,却也无法避免。这几天,我的新书《关机》要出版,我回国来处理相关事务,我发现我一早起来就离不开手机,拿手机查今天要去的地方、导航,然后到酒店楼下刷码骑单车、到咖啡店扫码看菜单,刷码付钱……这个过程很快捷,很便利。我也并不抗拒这个过程。我接受拥有互联网和手机的现代生活,因为这是现代生活的一种规则,但我觉得应该在这个规则中保持冷静和思考,而不是被规则卷着走。【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谢耀德(记者 简彦儒)09月21日,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美国国防部督察长办公室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在台湾一石激起千层浪 图为台北风景综合台湾媒体9月14日报道,美国国防部督察长办公室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在台湾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该报告指出,台湾去年12月收到美国“总统提用权”(PDA)军事援助物资“无法使用”。为啥“无法使用”?原来据报告披露,军援物资中的270万发子弹为1983年产,已经过期,超过3500组抗弹板和防弹背心受潮发霉。接着往下看,报告披露的内容更让台湾人糟心。报道称,这批共超过340个货运托盘的军事物资在加州一空军基地滞留了3个月,在等待向台湾运输期间经历了日晒雨淋还泡了水。原来,美国陆军将这些物资运到集货点近2个月后,才提出特别空运任务的请求,由于该基地缺乏足够且适当的储存空间,就导致这批军事物资如此“命运多舛”。“美国在台协会”人员表示,台湾2023年12月底收到的120个货运托盘物资里含有3000组受潮且发霉的抗弹板和500件潮湿、发霉的战术背心等。美国陆军坦克车辆和武器部门官员建议不要穿戴这些装备。此外,台当局防务主管部门当月致信“美国在台协会”指出,收到大量过期弹药且包装混乱。报告更是描述道,台湾方面花了数周时间“打开包装、晾干并实施清点”这些受潮发霉的物资。美国国防部督察长警告:“广义上来说,运送无法执行任务的物品会削弱美国达成安全合作目标的能力,并可能导致伙伴对美国的信任下降。”对于这样的大实话,“美国在台协会”官员指出,这确实让台湾高层官员感到像在“清理不需要的库存”。2023年7月,美方宣布依“总统提用权”,军援台湾3.45亿美元库存品项。当时,从民进党当局外事主管部门到防务主管部门再到绿营专家和媒体,纷纷激动地对美方这一举动表示“欢迎”和“感谢”,高调宣称这是“重大突破”,甚至夸大解读以“现有库存提取”方式对台提供军援的所谓“政治意义”。但真相却是,拜登政府同意使用“总统提用权”向处于非紧急状态的台湾提供军援,是为了缓解国会议员对美国收了钱却迟迟未按时向台交付高达190亿美元军火的责难。有明白的岛内媒体当时就质疑,“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背后的代价恐怕难以衡量”。如果不是美国国防部督察长办公室这份耿直的报告,台湾民众怕还是蒙在鼓里。而台防务部门和民进党当局果然“嘴软”,连句重话都没说,只轻描淡写地回应记者询问,“交运军援品项及状况,已由台美双方共同检视、处理”。在相关新闻下的评论区,台湾网友忍不住大骂:“这根本就是垃圾吧!”另一位网友回复,“台湾做美国的垃圾场很久啦”“交到台湾手上的都是下三品货,遇到不吭声的台湾,吃屎吧”“谁知道遇见一个说真话的,伤脑筋,原本大家都认为装过去了”。更有清醒的网友一语道破:“一叶知秋啊!一个动作,往往透露对方真实心态。”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宋慧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雍凯来源:作者:参考消息延伸阅读发霉装备、过期弹药……这就是美国给台湾的“军援”啊美国把台湾当成“过时装备处理场”,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但最近在岛内引起轩然大波的一则消息,依然令人瞠目结舌——美国最近向台湾提供的“军援”中充斥着各种变质发霉装备和过期弹药,岛内网民直言“这就是垃圾!”。美援台发霉装备、过期弹药 相关报道截图美国防部监察长办公室12日宣布,通过对美国“总统提取权”交付台湾的军备进行评估后发现,美国防部运交的这些装备中包括大批潮湿发霉的防弹衣、过期的弹药,就连美军自己都建议“不要使用”。美方报告批评称,“这种情况可能会削弱台湾对美国作为可靠援助来源的信心。”所谓“总统提取权”是一种快速军援授权,美方可以由此快速从美军现有库存调拨武器或辅助装备运往台湾。报道称,2023年7月,白宫首度宣布动用“总统提取权”,提供台湾价值3.45亿美元(约新台币111亿元)军援。但美国防部监察长办公室的报告显示,美国防部依据“总统提取权”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交付台湾的项目,未有效地实施问责制和质量管控。其中超过340个货运托盘的军事物资在隶属美国空军空中机动司令部的特拉维斯空军基地滞留了3个月,在等待向台湾运输期间经历了日晒雨淋还泡了水。美国防部监察长办公室的报告截图2023年12月,台湾收到的120个美国军援货运托盘中,含有3000组受潮且发霉的防弹装甲板和500件潮湿发霉的战术背心。台湾当局花数周时间,才将潮湿发霉的装备拆装、风干和盘点。但美国陆军坦克车辆和武器部门官员直言“不要穿戴这些装备”。此外,台“国防部”还致信“美国在台协会”,抱怨收到大量过期弹药且包装混乱——其中包括1983年生产的270万发子弹,早已经过期。美国防部监察长的报告警告称:“运送无法执行任务的物品会削弱美国达成安全合作目标的能力,并可能导致伙伴对美国的信任下降。”对于这样的大实话,“美国在台协会”官员也承认,这确实让台湾方面感到美军像是在“清理不需要的库存”。其实美军此举不是“像是在清理不需要的库存”,而根本就是在“清理不需要的库存”。例如台军拥有完整的子弹生产能力,并不需要从美国进口子弹——相反的是,21世纪初,美国还在大规模从台湾进口5.56、7.62和12.7毫米等三种口径的子弹。因此美军如今反过来向台湾提供1983年生产的过期子弹,这难道不就是在清理不要的库存吗?“中华战略前瞻协会”研究员揭仲表示,美方援助的个人装备,台军方也认为“有些状况”,因此通常都是先存在库房,列为动员装备,没有发给野战部队。“如今美国援助的装备变成换个地方继续囤,坦白讲也没有太大意义。”讽刺的是,从民进党当局再到绿营专家和媒体,之前对美方通过“总统提取权”援助台湾的这些物资表示“欢迎”和“感谢”,高调宣称这是“重大突破”,甚至夸大解读以“现有库存提取”方式对台提供军援的所谓“政治意义”。但真相却是,拜登政府同意使用“总统提用权”向处于非紧急状态的台湾提供军援,是为了缓解国会议员对美国收了钱却迟迟未按时向台交付高达190亿美元军火的责难。原先美国为台湾全新生产的首架F-16V拟于本月底抵台,但交货延迟 资料图例如原先美国为台湾全新生产的首架F-16V拟于本月底抵台,但台空军司令部13日承认,“因国际局势剧烈变动,造成部分供货商交货延迟、美方组装进度调整等复合影响”,推迟到今年第四季度才能交付。有岛内网民嘲讽称,“台湾原先被迫接收滞销品,如今连垃圾都来了。” “身处战乱中、全球到处请求援助的乌克兰,在收到不合用的军援时都会在国际上公开抱怨,而台湾当局接收美国垃圾后,连说的勇气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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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局背后》

小杨哥与辛巴两大头部带货主播纷争未平,小杨哥带货的一款月饼产地又遭质疑。疯狂小杨哥及其旗下主播前不久带货的一款“美诚月饼”引起外界关注,因在直播带货过程中,主播在介绍这款月饼时着重强调“香港”字眼,但这款月饼是不是香港传统品牌受到质疑。随后,便有媒体从生产企业方证实该款月饼产自广东,且目前在香港没有销售。澎湃新闻查询发现,美诚月饼的品牌运营方为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美诚食品公司”),生产厂家为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美诚科技公司”),均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两家公司自称,其母公司为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美诚集团公司”)。位于广州花都区狮岭镇的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是美诚月饼的生产厂家 图/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值得注意的是,广州美诚科技公司注册时间为2014年,香港美诚集团公司注册时间为2019年。香港美诚集团公司于2023年、2024年在香港注册了多个与月饼有关的含“美诚”字样、图样商标,其中,“香港美诚月饼”字样、图样的商标注册于2023年9月22日,差不多刚满一年。面对“美诚月饼在香港买不到”的质疑,澎湃新闻以消费者名义咨询美诚月饼的官方网店客服,其回复称,该品牌是在香港注册并拥有商标注册证书,在广州和佛山设立了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当问及月饼是哪里的,客服回复称“广东的”。9月14日,根据工商登记地址,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探访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发现该地址处于空置状态。在广州市美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门口,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称,针对外界关心的美诚月饼是否在香港销售、线下是否有卖到200多元、其香港公司是不是空壳公司等问题,他们会记录下来,之后会统一回复。随后,澎湃新闻致电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其称当前太忙了,只能后面再和媒体沟通。不少网友认为,相关主播的带货话术会让消费者误以为美诚月饼是香港传统品牌,甚至产自香港,存在误导性。对此,有律师认为,若主播的带货话术给消费者造成误导,品牌虽注册于香港,但跟香港本地产品联系甚微,则涉嫌违反广告法的规定,有很大的误导性,可能构成虚假宣传,甚至涉嫌消费欺诈。备受质疑的“美诚月饼”临近中秋,随着多位头部主播直播带货,“美诚月饼”销售火爆。美诚月饼的官方网店名为“美诚礼食品旗舰店”。公开报道显示,据第三方数据平台蝉妈妈数据显示,在销售额方面,过去一个月美诚礼品牌在抖音销售额约为5000万元-7500万元,其中1000万元至2500万元销售额来自品牌自营。达人带货方面,美诚月饼近30天为其带货的达人销售额前3名均为三只羊主播账号,分别是嘴哥、曾志伟、三只羊网络,其中嘴哥和曾志伟带货500万元至750万元;三只羊带货100万元到250万元。美诚月饼受到质疑,源于疯狂小杨哥及其旗下主播在直播带货时的宣传推荐。据多段直播切片,小杨哥在直播推荐该月饼时,使用了“香港美诚”“大牌子”“高端品牌”“香港美诚你在线下买200多块”等话语。小杨哥还称,去年就和对方有合作,在直播间推荐过该月饼。不少网友认为,小杨哥及其旗下主播的上述带货话术,会让很多消费者认为该月饼是香港传统品牌,甚至产自香港。美诚月饼网店客服回复称月饼产自广东随着“美诚月饼在香港买不到”的消息被爆出,小杨哥团队及美诚月饼厂家受到质疑。根据网友晒出的照片,在部分美诚月饼的包装上,印有“香港”“香港美诚”等字样,有些采用了繁体字。在美诚月饼的官方网店,其产品介绍页面称,美诚月饼是香港美诚集团旗下品牌。澎湃新闻以消费者名义咨询“美诚礼食品旗舰店”客服,其回复称,该品牌是在香港注册并拥有商标注册证书,在广州和佛山设立了营销中心和生产基地。当问及月饼是哪里生产的,客服回复称“广东的”。面对外界质疑,美诚月饼网店客服曾回复消费者称“保持中立”针对香港是否能买到美诚月饼的问题,客服未正面回应,仅回复称:“美诚品牌业务立足于布局全国市场,我们有全国代理经销商,美诚月饼也有进驻线下大型商超,因此在线上线下渠道均有售卖。”据多家媒体报道,有记者通过香港最大的网购平台HKTVmall检索“香港美诚”“美诚月饼”等均未获得相应结果;还有记者联系到“香港美诚月饼”的多位代理商,对方均表示 “这家公司在香港没有门店”,产地基本都是广州和佛山。另有香港居民向媒体表示,在香港未看到美诚月饼销售。美诚月饼网店客服此前回复媒体称,目前在香港线下暂无门店。在直播间,美诚月饼有99元3盒、169元3盒等不同款式。小杨哥曾称该月饼是高端品牌,线下购买要200多元。这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质疑,美诚月饼官方网店的价格显示,有单价几十元的月饼出售。此外,还有网友质疑称,美诚月饼的取名、外包装等都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香港知名月饼品牌——美心月饼。产自广东,商标于一年前在香港注册据网友晒出的美诚月饼包装盒照片,美诚月饼系香港美诚集团公司所有,其品牌运营中心为广州美诚食品公司,生产商为广州美诚科技公司以及佛山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广州美诚科技公司注册资本300万,成立于2014年4月17日,地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其法定代表人、最大股东为李水清,第二股东为张绍灯。广州美诚食品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于2019年4月24日,地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今年7月,其法定代表人由李水清变更为张绍主。不到一个月后,其法定代表人由张绍主变更为张绍灯。目前,该公司最大股东为张绍主,第二股东为张绍灯。佛山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成立于2023年2月17日,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其最大股东为张绍灯。在网上的招聘信息介绍中,澎湃新闻注意到,广州美诚科技公司声称品牌归属于香港美诚集团公司,但工商资料表明,广州美诚食品公司、广州美诚科技公司与香港美诚集团公司之间并无股权关系。“香港美诚月饼”字样、图样的商标注册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澎湃新闻通过香港公司注册处查询发现,香港美诚集团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15日,晚于广州美诚科技公司,成立时的股本为1万元港元。该公司创办成员也是李水清,地址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某小区;而该公司秘书(法人团体)由成立时的海铭国际企业秘书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几经变更成了现在的世侨商务(香港)有限公司。澎湃新闻进一步通过香港知识产权署查询发现,香港美诚集团公司在香港已注册有“美诚”“美诚饼艺”“香港美诚月饼”“美诚生活”等字样、图样商标十余个,注册类别集中在第29类、30类、35类,其中“美诚礼”字样、图样商标注册较早,为2019年4月25日,即在该公司成立的十天后。而在第30类(包含月饼)注册的商标有六个。其中“香港美诚月饼”字样、图样的商标注册日期为2023年9月22日;“美诚”“MEISUN美诚”“MEISUN LIFE 美诚生活”“MEISUN FINE CAKE 香港美诚饼艺”“MEISUN 美诚 香港 冰皮”字样、图样的商标注册日期分别为2023年9月18日、2023年4月10日、2023年9月22日、2024年3月25日、2024年4月29日。也就是说,“香港美诚月饼”字样、图样商标注册日期还差几天才满一年。香港美诚集团公司在香港已注册商标情况 制图/陈绪厚值得一提的是,按照香港知识产权署公布的规定,商标注册处处长接纳有关商标的注册申请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纪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此外,商标注册处处长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中公布有关的注册公告。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但实际注册日期则会晚几个月,最长为晚六个月。目前,网络可查询到多篇宣传美诚月饼的文章,其中一篇介绍称,“2019年,张绍主先生创立了香港美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美诚品牌从无到有,经过四年时间的发展,如今已打造成为三个生产基地规模,旗下更拥有‘美诚饼艺’、‘美诚礼’、‘美诚月饼’、‘MEISUN’等众多知名节礼食品商标品牌。”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广州市美诚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广州花都区一处创意园,目前该地址处于空置状态工商登记地址显示,广州美诚食品公司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某创意园内。9月14日,澎湃新闻实地探访发现,该创意园较为偏僻,附近多为物流公司。广州美诚食品公司登记的地址处于空置状态,其门口、内墙都贴着一家传媒公司的名称。记者多次拨打广州美诚食品公司的电话,电话无人接听。该创意园负责招商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广州美诚食品公司在这里曾租下100多平方米,但没过多久,就搬走了。约20分钟后,该工作人员又改口称,上述空置、贴着其他公司名称的办公场所仍属于广州美诚食品公司,因最近忙着月饼的生意,所有人员搬到花都区狮岭镇去了。在花都区狮岭镇,澎湃新闻找到了广州美诚科技公司,该公司大楼门口挂着“香港美诚食品”的字样。面对记者来访,门口的保安很警惕,阻止记者拍照,并称没有预约不能进入。广州美诚科技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不接受采访,他们已关注到当前的舆论,后面会考虑统一回复。没过多久,另一名广州美诚科技公司工作人员出来与记者见面。针对外界关心的美诚月饼是否在香港销售、其线下售价是否有200多元、其香港公司是否系空壳公司、主播带货话术是否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该工作人员称,这些问题他都已经记录下来,后面可能会有统一回复。之后,澎湃新闻通过电话与广州美诚科技公司一位负责人取得联系,对方称现在太忙了,只能后面再和媒体沟通。澎湃新闻注意到,根据网友晒出的截图,美诚礼食品官方旗舰店客服回复消费者时称,对于近期三只羊网络的舆论,美诚深感作为三只羊网络直播的合作品牌方,所处的位置既敏感又充满挑战,“我们始终保持中立立场,不介入参与及不发表任何形式的言论”。律师分析:可能会误导消费者,或构成虚假宣传美诚月饼以香港高端月饼品牌宣传销售,引起外界广泛质疑。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月饼带有一定的地域性,商家、主播宣传月饼带有“香港”二字,称是香港品牌,很容易让消费者误解,认为该月饼是香港传统月饼品牌,甚至也产自香港。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建勋律师也表示,销售时宣传是香港品牌月饼,但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它仅是在香港注册了商标,月饼都在广东生产的事实,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会让消费者误解该月饼是在香港生产的,属于误导性宣传。赵良善表示,若主播打着“香港”这一地域的旗号售卖月饼,使消费者误认为月饼的产地就是香港,而且消费者也是冲着“香港”二字购买的,但实则香港并不生产或销售该品牌月饼,这种混淆视听的行为,涉嫌消费欺诈。从另一角度来看,主播售卖月饼,暗指月饼与香港有关联,且在直播平台广而告之、公布于众,若与事实不符产生误导,则涉嫌虚假宣传。赵良善表示,广告法第4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此外,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可对其行政处罚。据此,如经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调查虚假宣传成立,销售方及带货主播将面临行政处罚。廖建勋表示,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可见,直播间在推销产品时应该真实、准确地介绍产品的产地和品牌背景,避免误导消费者。从广告法的角度来看,上述直播带货模式或给消费者造成误导,涉嫌违反广告法规定。廖建勋进一步分析,一方面,若品牌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可能给消费者造成误导。主播在直播带货时以“香港品牌”为卖点,可实际上是品牌运营公司隶属的公司注册于香港,跟香港本地产品联系甚微,这与消费者基于品牌名称所产生的预期存在较大差异,有“挂羊头卖狗肉”之嫌。另一方面,主播在直播时强调“香港大牌”,若在香港既无线上销售、也无线下销售,显然与真实情况不符,存在让消费者误解的广告内容;此外如果“香港美诚”月饼的实际产品质量与描述存在较大差异,也可能构成虚假宣传。廖建勋提醒,主播带货、广告营销等应注重产品的真实性和品牌宣传的准确性,要规范直播带货行为,为消费者们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产品信息。赵良善也表示,对于平台而言,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把关。消费者网购时要谨慎、擦亮眼睛。针对该事件,人民网刊发评论称,应该说,无论生产企业还是销售者,打的是“马虎眼”,玩的是“信息差”,以此“蒙蔽”消费者,赚得盆满钵溢。从法律上,无论生产还是营销都需遵纪守法,而像这种品牌在香港、销售“专供”内地的行为,是否构成欺诈,不可轻下结论,当由权威机构认定。有网友认为,“疯狂小杨哥”营销香港美诚品牌,对消费者构成误导,涉嫌欺诈,应承担法律责任。这种判断是否属实,应交由法律裁定。可确定的是,无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食品安全法,都明确了相应的法律界限,主播带货时,一旦突破底线、挑战法律,就难逃法律规束。该评论写道,各路“网红”月饼纷纷亮相,让消费者有了更多选择,这是好事。但是,面对良莠不齐的“网红”月饼,消费者要擦亮眼睛,保持冷静,防止被忽悠。同时,还要理性消费,增强维权意识,遇到违法行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范“双节”网络经营活动,需要多管齐下。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平台内经营者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并强化对平台内主播及其经营活动的审核监测等。网络主播带货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见利忘义,更不能为了牟取畸形利益而践踏法律。澎湃新闻注意到,针对美诚月饼引发的质疑,罗永浩在直播中表示,凡是在“交个朋友”直播间买过美诚月饼的消费者,将获得退一赔三。公开报道显示,针对此事,“交个朋友”回复媒体称,“据悉,该品牌注册在香港,生产在广州。是否涉嫌宣传违规尚无结论。交个朋友方面也表示还在核查中,如果产品产地与宣传、实物标识不符,会安排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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