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露尿孔|「信用してるから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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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武汉市纪委监委通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小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图为徐小建资料图,他被指曾为黑恶势力站台背书经查,徐小建搞钱色交易;为黑恶势力站台背书,充当“保护伞”;擅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经武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武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小建开除党籍处分;由武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记者注意到,武汉农商行原行长谌赞雄此前也已遭查。被指“靠贷吃贷、以贷谋私”经武汉市委批准,武汉市纪委监委对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小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徐小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背离金融高质量发展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长期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背离组织要求,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清廉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搞钱色交易;为黑恶势力站台背书,充当“保护伞”;擅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靠贷吃贷、以贷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徐小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武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武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小建开除党籍处分;由武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公开信息显示,徐小建,男,1962年9月出生于湖北武汉,汉族。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农信系统工作多年,历任武汉市洪山信用社干部、南湖分社副主任、武汉市洪山农村信用社副主任、武汉市九峰农村信用社副主任及主任、洪山区信用联社党委副书记及副主任、江南信用合作社联社党委书记及主任、武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及副主任等职务。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任武汉农商银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委员;2012年8月任武汉农商银行行长、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且为第十一届湖北省政协委员;2016年出任武汉农商银行董事长,任职至2022年。徐小建于2016年出任武汉农商银行董事长,任职至2022年(资料图)原行长谌赞雄也遭查记者注意到,8月29日,湖北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打伞破网”强大攻势,查办了一批为黑恶势力提供非法帮助的腐败分子和“保护伞”,其中包括武汉市农商行原董事长徐小建。今年3月26日,武汉市纪委监委通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小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武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值得注意的是,武汉农商行原行长谌赞雄此前也已遭查。图为武汉农商行原行长谌赞雄简历照片今年2月初,当地披露,经武汉市委批准,武汉市纪委监委对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谌赞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谌赞雄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职责使命,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不力,弃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高档礼品;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滥用职权,违规出借大额资金;毫无纪法意识,胆大妄为,利用职权为相关企业在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伙同他人通过虚增中介环节收取中介费等方式收受巨额财物。谌赞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武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武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谌赞雄开除党籍处分;由武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2017年官方披露的信息显示,谌赞雄,男,1963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湖北武汉,在职研究生,管理学博士,正高职高级经济师,1982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武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助理、副主任、党委委员,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行长、董事、党委副书记,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时任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武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其间兼任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据了解,武汉农商行于2009年9月9日成立,是全国首家副省级省会城市农商行。2023年末,全行总股本59.98亿股,在岗职工5100余人。设立分支机构238家,在武汉市有210家;在湖北省内设立了咸宁、宜昌、黄冈3家分行;在湖北、江苏、广东、广西、云南、海南等6省(区)发起设立47家长江村镇银行。2023年末,武汉农商行总资产4289.52亿元,总存款3397.80亿元,各项贷款2636.26亿元。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23年度世界银行1000强榜单”,武汉农商行位列第359名;按资产规模,在全国银行中排名第75名;在全国1600余家农商行中,排第13名。记者|张寿林编辑|程鹏 张益铭 杜恒峰校对|何小桃

(原标题:菲海警船撤离中国仙宾礁现场)

日前,武汉市纪委监委通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小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图为徐小建资料图,他被指曾为黑恶势力站台背书经查,徐小建搞钱色交易;为黑恶势力站台背书,充当“保护伞”;擅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经武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武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小建开除党籍处分;由武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记者注意到,武汉农商行原行长谌赞雄此前也已遭查。被指“靠贷吃贷、以贷谋私”经武汉市委批准,武汉市纪委监委对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小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徐小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绩观错位,背离金融高质量发展要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长期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高尔夫球活动安排;背离组织要求,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清廉底线失守,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搞钱色交易;为黑恶势力站台背书,充当“保护伞”;擅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靠贷吃贷、以贷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徐小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武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武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小建开除党籍处分;由武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公开信息显示,徐小建,男,1962年9月出生于湖北武汉,汉族。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在农信系统工作多年,历任武汉市洪山信用社干部、南湖分社副主任、武汉市洪山农村信用社副主任、武汉市九峰农村信用社副主任及主任、洪山区信用联社党委副书记及副主任、江南信用合作社联社党委书记及主任、武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及副主任等职务。2009年7月至2012年7月,任武汉农商银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委员;2012年8月任武汉农商银行行长、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且为第十一届湖北省政协委员;2016年出任武汉农商银行董事长,任职至2022年。徐小建于2016年出任武汉农商银行董事长,任职至2022年(资料图)原行长谌赞雄也遭查记者注意到,8月29日,湖北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保持“打伞破网”强大攻势,查办了一批为黑恶势力提供非法帮助的腐败分子和“保护伞”,其中包括武汉市农商行原董事长徐小建。今年3月26日,武汉市纪委监委通报,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小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武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值得注意的是,武汉农商行原行长谌赞雄此前也已遭查。图为武汉农商行原行长谌赞雄简历照片今年2月初,当地披露,经武汉市委批准,武汉市纪委监委对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谌赞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谌赞雄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背弃职责使命,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不力,弃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高档礼品;廉洁底线失守,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滥用职权,违规出借大额资金;毫无纪法意识,胆大妄为,利用职权为相关企业在贷款融资等方面谋取利益,伙同他人通过虚增中介环节收取中介费等方式收受巨额财物。谌赞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武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武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谌赞雄开除党籍处分;由武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2017年官方披露的信息显示,谌赞雄,男,1963年2月出生,汉族,籍贯湖北武汉,在职研究生,管理学博士,正高职高级经济师,1982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武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助理、副主任、党委委员,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行长、董事、党委副书记,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时任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武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其间兼任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据了解,武汉农商行于2009年9月9日成立,是全国首家副省级省会城市农商行。2023年末,全行总股本59.98亿股,在岗职工5100余人。设立分支机构238家,在武汉市有210家;在湖北省内设立了咸宁、宜昌、黄冈3家分行;在湖北、江苏、广东、广西、云南、海南等6省(区)发起设立47家长江村镇银行。2023年末,武汉农商行总资产4289.52亿元,总存款3397.80亿元,各项贷款2636.26亿元。根据英国《银行家》杂志“2023年度世界银行1000强榜单”,武汉农商行位列第359名;按资产规模,在全国银行中排名第75名;在全国1600余家农商行中,排第13名。记者|张寿林编辑|程鹏 张益铭 杜恒峰校对|何小桃

9月12日,马斯克旗下的SpaceX公司成功开展“北极星黎明”商业太空行走任务。亿万富翁贾里德·艾萨克曼和SpaceX的工程师莎拉·吉利斯分别出舱在太空进行了短暂的“行走”。这是人类有史以来第一次商业太空行走,艾萨克曼也成为第一个完成太空行走的非职业宇航员,而且太空舱内的四人里没有一人来自政府机构。在本次宇航飞行中,艾萨克曼还创造了一项有趣的历史,成为第一个在太空中押注体育比赛的人。▲贾里德·艾萨克曼探出舱外。近年来,各大公司纷纷入局太空旅行市场,SpaceX预计未来每年3-6次商业太空飞行将成为常态。一些亿万富翁愿意“一掷千金”,只为在太空中体验哪怕只有几分钟的短暂失重刺激。太空“露脸”10分钟花费约2亿美元和纯粹的花钱买票进舱不同,本次艾萨克曼是以分担研发费用的方式与SpaceX合作,目的是在太空中测试SpaceX的宇航服。艾萨克曼拒绝透露他承担了多少资金,但据估算其份额约为2亿美元。此外,他此行的另一个目的是为以癌症研究为主的圣犹他医院做公益宣传,他的目标是筹款2亿美元,其中一半由他本人支付。早在2021年,艾萨克曼就领导过“灵感4号”宇航任务,升入太空的机组4人全部来自民间,包括骨癌幸存者、退伍老兵和业余飞行爱好者等。为了完成这趟任务,艾萨克曼和自己的好友、前空军战斗机飞行员斯科特·波提特以及2名SpaceX工程师训练了数月之久,而发射因天气原因被延期数周。美东时间9月10日5时23分,搭载“龙”飞船的“猎鹰9”火箭从佛罗里达州肯尼迪航天中心发射升空。11日,“龙”飞船携“北极星黎明”任务团队进入近地点约190公里、远地点约1400公里的轨道。“龙”飞船在这一高度完成6次绕地飞行后,切换至近地点约190公里、远地点约700公里的轨道,计划在距离地面约700公里的高度进行首次商业太空行走。▲太空行走之前太空舱的轨道日落。美东时间9月12日6时50分许,太空行走正式开始。艾萨克曼打开舱门,爬上梯子向外张望,并且做出弯曲手肘等动作以测试宇航服材料。从他头盔上的摄像画面可以看出,此时飞船正在南太平洋上空。艾萨克曼感叹到,“虽然回家以后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此时的地球真是个完美的世界”。艾萨克曼在十分钟之后返回了太空舱,SpaceX的工程师莎拉·吉利斯接替他进行宇航服测试,时间也大约是十分钟。飞船的舱门开放时间只有半个多小时,而在美国宇航局的太空任务中,舱门往往需要打开十几个小时,宇航员会成对出舱,两人一组执行任务。▲SpaceX工程师吉利斯进行太空行走。此外,在此次任务中,艾萨克曼和吉利斯虽然大部分身体探出了舱外,但脚仍在舱内,而且手上紧紧抓住楼梯,因此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太空漂浮”。即使如此,他们面临的危险仍然很高,现场出现了舱门无法自动打开以及密封处凸起的现象。高中肄业生16岁创办企业热爱超音速飞行艾萨克曼1983年2月11日出生在新泽西州联合市,他自称“从小就是一个糟糕的学生,不喜欢待在教室”。他在15岁就辍学离开高中,16岁那年他在父母家里的地下室创办了成功的支付企业Shift4 Payments。目前该公司负责处理美国三分之一的餐厅和酒店的付款,其中包括希尔顿、四季酒店、肯德基和Arby's等知名品牌,每年处理的交易金额超过2600亿美元。在支付领域取得成功后,艾萨克曼还于2011年创立了培训空军飞行员的Draken International,该公司目前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私人军用飞机机队。2019年,艾萨克曼将Draken International的多数股权出售给了华尔街黑石集团,从而使自己跻身亿万富翁行列。福布斯杂志估计,艾萨克曼的个人净资产大约为19亿美元。▲图为贾里德·艾萨克曼。图据ICphoto在生活中艾萨克曼是一个“寻求刺激的人”,他最大的业余爱好就是“以超音速的速度驾驶米格战斗机,以摆脱每周80多个小时不间断工作的紧张和枯燥”。2009年,他还创下了环球飞行的最快用时纪录,该纪录在2018年才被新西兰人安德鲁打破。艾萨克曼曾表示:“我确实相信生命只有一次机会。只要你有能力,你就有义务充分享受生活。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是你的最后一天。”专家提示风险:发生重大事故时,获救的可能性很低1965年,苏联宇航员阿列克谢·列昂诺夫开启了太空行走的先例,几个月后美国宇航局的埃德·怀特也进行了太空行走。截至本月12日,共有来自12个国家的263人进行过太空行走。太空行走一向被认为是非常危险的动作,此前都由专业宇航员完成。美国宇航局退休宇航员克里斯·卡西迪说:“太空行走与仅仅乘坐火箭、获得一些零重力时间并返回地球是完全不同的。”卡西迪亲身体验过太空行走的危险:2013年他在国际空间站外工作时,他的搭档、意大利宇航员卢卡·帕米塔诺差点“溺水”身亡。帕米塔诺的头盔里灌满了冷却服里的水,他勉强及时赶回空间站换衣服。卡西迪说,“那天如果再过30分钟,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卡西迪担心艾萨克曼起到了一个不好的先例,即富人可能只经过极少的训练就“插队”进行太空行走。伦敦大学学院风险与灾难分析师伊兰·凯尔曼表示,非专业人员最终将参与太空行走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但他预计这一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人员伤亡。“我们可以也应该做很多事情来降低风险,但我们必须对任何参与者完全诚实,尤其是当发生重大事故时,获救的可能性很低。”艾萨克曼本人在回到舱内后承认,这次任务非常艰难,但他希望为探索太空作出贡献。“人类在月球上行走时我还没有出生。我希望我的孩子们能穿着宇航服在月球和火星上蹦蹦跳跳地行走,并冒险探索我们的太阳系。”红星新闻记者 郑直编辑张寻 责编 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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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私企老板被指“玩弄多名已婚女下属”,涉事者回应:绝无此事,正搜集证据准备起诉)

附件1:男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 附件2:原法定退休年龄五十五周岁的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 附件3:原法定退休年龄五十周岁的女职工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对照表 附件4:提高最低缴费年限情况表

9月15日晚,2024香港小姐竞选决赛在香港举行。大热选手倪乐琳荣获冠军,亚军梁嘉莹同时也是本届最上镜小姐,季军杨梓瑶是“人气王”,她同时获得了才艺女神大奖、智囊百选女神两个奖项。亚军梁嘉莹、冠军倪乐琳、季军杨梓瑶(左起,下同)本届香港小姐主持、评委和嘉宾阵容由陈贝儿与麦美恩带领、何沛珈、陈懿德、庄子璇担任晚会主持;阔别港姐舞台超过20年的叶倩文回归,与多位后辈女歌手共同带来《一样的月光》《潇洒走一回》等歌曲串烧。本届香港小姐的舞台设计成华丽的图书馆模样,问答环节的问题大多围绕社会热议话题展开,更能展现佳丽的知识储备和反应能力。三位选手戴上桂冠合照冠军倪乐琳,撞脸不少明星,就读于香港城市大学的她被称为“城大李嘉欣”。面对“你配不上城大李嘉欣这个称号”的评论,倪乐琳情商极高,她说自己更想成为“城大倪乐琳”。倪乐琳自小学习弹琴、溜冰、芭蕾舞等,可谓多才多艺。冠军倪乐琳被指像明星李嘉欣亚军梁嘉莹在才艺表演环节带来了精彩的中国大鼓表演。在问答环节,当被问及如果让她与熊猫一同宣传香港,她会怎么做?她表示希望跟熊猫一起演粤剧,还想设计一套熊猫专属的粤剧服装。这一回答让台下的港姐评委、八和会馆永远会长汪明荃忍俊不禁。亚军梁嘉莹(左)在台上人气超强的季军杨梓瑶是当晚的奖项大赢家,在获得季军之前,已经拿下才艺女神大奖、智囊百选女神大奖两个奖项。杨梓瑶的爸爸是香港人,妈妈是河南人。杨梓瑶是北京电影学院三年级学生,梦想成为一位专业演员。在才艺表演环节,杨梓瑶带来京剧和扇舞表演,英姿飒爽。“人气王”杨梓瑶表演节目来源:广州日报

(原标题:网友称美诚月饼原价59元三盒,被“三只羊”把价格打上去了)

【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 记者 樊巍】中国海警9月15日通报,9月14日14时许,菲海警9701号船撤离中国仙宾礁潟湖。这意味着自今年4月17日侵闯中国仙宾礁,并在此非法滞留近5个月的菲海警9701号船上演的闹剧暂告一段落。相关专家9月15日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正是因为中方成功的应对,使得菲律宾未能实现其任何预期目标,只余下从仙宾礁撤船撤人的唯一退路。但从菲方的相关动向来看,这不太可能是其在南海持续制造事端的句号,应警惕菲方将这种非法滞留的戏码转移到南海其他岛礁,相信中方也做好了转移阵地、随时阻击的准备。在近期做出公开表态,表示菲律宾“不会撤离仙宾礁相关海域”之后,菲律宾国家海事委员会9月15日又发表声明表示,在海上航行五个多月后,菲海警9701号船“完成了它的使命,回到了它的母港。”图为菲方滞留中国仙宾礁的9701号船(资料图)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菲9701号海警船离开非法滞留近五个月的中国南沙群岛仙宾礁,是在9月11日中菲举行南海问题双边磋商机制团长会议之后三天发生的,但此次撤离菲律宾方面事先并未知会中方,该船的离开表明了这一轮菲律宾侵权挑衅的失败,也是南海实现和平与稳定的阶段性进展。“如果菲方将9701船的撤离包装成完成‘任务’后的‘胜利返航’,那将是荒谬的。在外界看来,8月28日的空投补给显然只是杯水车薪,该船撤离更可能是给养耗尽后的无奈之举。”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博士薛晨15日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菲方及其背后的支持者一向擅长包装“胜利”,以证明美国的承诺确实“管用”。但这除了让少数菲精英及其背后的支持者安慰自己之外,毫无实际价值。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陈曦笛博士表示,在本次事件中,菲律宾采取各类手段寻衅滋事的企图一直都很清晰,但中国成功的应对使得菲律宾未能实现其任何预期目标,只余下从仙宾礁撤船撤人的唯一退路。“一方面,中国执行坚决的管控措施,表达坚定的外交立场,坚持维护自身对仙宾礁及附近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使得菲9701号船长期滞留仙宾礁缺乏现实可能性,也令菲律宾迫使中国放弃自身底线的幻想彻底破灭。另一方面,中国在具体行动中始终保持冷静克制,有限度地采取必要管控措施,专业有效地处置菲非法活动,令菲借机宣煽炒作的企图落空。”陈曦笛还表示,不仅如此,中国还积极尝试与菲方保持沟通,在坚守底线的基础上释放善意,敦促其自行撤船撤人、不要进一步加剧局势紧张。虽然菲官方的表态依旧展现“嘴硬”的姿态,但是菲媒的报道则展现了另一番景象。菲律宾GMA等媒体9月15日报道称,菲海警9701号船是“带着饥肠辘辘的船员回到了母港”,报道援引所谓消息人士的话称,“菲海警9701号的船员是靠着米粥维持了数周,而在撤离前两天则没有进食”。菲媒发布的图片显示,有数名船员是打着点滴,被人用担架抬上岸。菲方则为9701船的船员举行了隆重的欢迎仪式,菲海岸警卫队司令加文亲自到码头迎接菲海警9701号船的归来,并为船员举行了的庆功表彰大会。菲海岸警卫队司令加文亲自到码头迎接菲海警9701号船的归来,并为船员举行了的庆功表彰大会薛晨认为,菲方接下来很有可能会继续采用“卖惨”策略,即炒作中方阻挠菲船补给、不人道。但事实上是菲9701号船侵入并强行滞留在仙宾礁海域的,其完全可自行离开仙宾礁潟湖。所谓的“人道主义补给”需求,完全是菲方制造出来的虚假问题。事实证明,对于菲船驶离仙宾礁的举动,在附近海域实施管控的中方船只并未加以阻拦。9701号船一离开仙宾礁,“人道主义危机”就立刻消失了。陈曦笛也表示,需要反复强调的是,此次争端,是菲方妄图通过激进的海上行动在仙宾礁“无风起浪”、制造危机,在国际舆论上捏造中国对周边国家“恃强凌弱”的负面形象,以此博取特定域外国家的“欢心”和“投注”。菲律宾也寄希望于不断激化摩擦、升级冲突,致使局部情势失控,最终反向绑架域外国家在南海亲自“下场”。但无论菲方以何种姿态解释其此次撤离,上述专家均认为,这不太可能是菲方在南海持续制造事端的句号,应对菲方“卷土重来”或“故技重施”保持高度警惕。“此轮的撤退并不意味着菲方会就此罢休。”薛晨认为,接下来,菲可能指责中方仍然“滞留”仙宾礁海域。但这个指责忽视了一个前提,即中方是在自己的管辖海域执法巡航,当然想停留多久就留多久。其次,菲9701船的撤离既未向中方通报情况,也未表明其后续意图。根据菲国家海事委员会的最新声明,菲9701号船撤退完成补给之后仍将“恢复使命”。其是否打算维修补给之后再次冲闯仙宾礁或是派新船侵闯,仍值得警惕。但对菲方而言前车之鉴应很清楚:任何新的挑衅只会招致中方更强反制,无论其下次“使命”是否有第三国军舰为其“护航”。如菲方将这种非法滞留的戏码转移到南海其他岛礁,中方也做好了转移阵地、随时阻击的准备。陈曦笛也认为,无论菲律宾当前从仙宾礁撤船撤人的真实动机及其在此之后的图谋为何,中国维护自身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不会动摇,遵照国际法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与和平解决南海争议的诚意不会改变。中国绝不可能允许仁爱礁的情况在仙宾礁重演,也有能力在未来的任何时间确保其不会发生。“菲律宾不应该对此心存幻想,更没有必要徒劳地‘卷土重来’,或采取其他方式继续试探中国的底线。”陈曦笛表示,从仙宾礁撤船撤人应成为菲律宾在南海问题上回归正途的开始而非“间奏”。这既是中国和其他真正期盼将南海建设为和平合作之海国家的共同愿景,也是符合菲律宾自身利益的正确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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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18 0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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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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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仙宾礁菲船4船员被抬下船

    【文/观察者网 熊超然】当地时间9月14日,此前长期非法滞留在中国南沙群岛仙宾礁的菲律宾海警船“特雷莎·马格巴努亚”号(BRP Teresa Magbanua,菲海警9701号)已经撤离,多家智库也通过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信息证实了这一消息。 据路透社当地时间9月15日报道,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和国家海事委员会当天扬言,菲方将派遣另一艘船只前往仙宾礁,以取代“完成任务后已经返回港口”的菲海警9701号。菲律宾国家海事委员会发言人亚历山大·洛佩兹(Alexander Lopez)还援引海岸警卫队负责人的一项命令宣称:“另一艘(船只)将立即接管。我们肯定会在那里保持我们的存在。” 路透社指出,此前菲海警9701号长期非法滞留仙宾礁已经激怒中国,使该地区成为南海水域中的“最新争议热点”,一旦菲方再次派遣“替代船只”再度出现在仙宾礁,此举无疑会再度激怒中国。 9月15日,中国海警局新闻发言人刘德军表示,4月17日以来,菲海警9701号船非法滞留中国仙宾礁近5个月,菲方行径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严重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严重破坏地区和平稳定。其间,中方依法对9701号船采取管控措施,菲方多次企图组织强行运补均遭失败。9月14日14时许,菲9701号船撤离中国仙宾礁潟湖。我们正告菲方,停止煽宣炒作、冒险侵权,与中方相向而行,维护《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中国对包括仙宾礁在内的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海警将依法在中国管辖海域持续开展维权执法活动,坚决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 资料图:菲律宾海警船“特雷莎·马格巴努亚”号 美国海军协会新闻网 当地时间9月14日,美国海军协会新闻网(USNI News)援引智库“新美国安全中心”(CNAS)防务项目高级研究员汤姆·舒加特(Tom Shugart)的消息称,菲海警9701号已于当天驶离该地区,并驶入苏禄海。舒加特在推文中写道,根据AIS数据,菲律宾海警船“特雷莎·马格巴努亚”号似乎已经离开仙宾礁,正在从巴拉望岛以南航行,似乎正以18节的速度向东行驶。 9月15日,中方智库“南海战略态势感知计划”也在X平台发文证实,其监测到,菲海警9701号已经撤离仙宾礁地区。 路透社称,菲律宾文官长兼国家海事委员会主席卢卡斯·贝萨明(Lucas Bersamin)在一份声明中声称,菲海警9701号的撤离是出于船员医疗需要和维修必要性,一旦完成补给和维修,作为所谓的“主权捍卫者”,该船将与其他海岸警卫队及军事资产一起继续执行任务。 菲海警9701号撤离仙宾礁后抵达巴拉望岛,船上脱水的人员被救护人员用担架抬出治疗 《菲律宾每日问询者报》 值得一提的是,菲海警9701号,也就是“特雷莎·马格巴努亚”号,是日本援建菲律宾的两艘执法船舰之一。此前一段时间,长期滞留仙宾礁的这一船只不仅没有撤离,菲方还多次非法冲闯仙宾礁邻近海域,危险接近中方海警船,甚至多次试图向其运送补给,但均告失败。 前往仙宾礁的我海警船 菲律宾媒体图 8月26日,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发布声明,声称由于中国在仙宾礁附近海域部署了6艘海军舰艇、3艘海警船以及31艘渔船等“过度力量”对菲律宾船只进行管控,导致菲律宾船只无法向非法滞留在我仙宾礁的菲律宾海警船“特雷莎·马格巴努亚”号运送基本物资。 这是菲律宾连续两天承认补给失败,菲律宾媒体还发布了现场画面,画面显示,我海警船包围驱赶菲海警“恩加诺角”号(BRP Cape Engano),“卡布拉”(BRP Cabra)号。 菲律宾媒体称,这两艘海警船上载有食物、补给、记者团和菲律宾海军上将罗尼·吉尔·加万为的船员准备的“特殊冰淇淋”,以庆祝国家英雄日,但在中国船只的阻拦之下被阻挡在仙宾礁24海里之外。随后,这两舰返回巴拉望岛的布利卢延港。据微信公众号“中国海警”8月31日消息,中国海警局新闻发言人刘德军表示,8月31日08时02分,菲律宾非法滞留中国仙宾礁的海警9701号船起锚,位仙宾礁潟湖内持续机动、寻衅肇事,中方海警5205舰依法依规对9701号船采取喊话警告、跟监管控等措施。12时06分,菲9701号船以不专业、危险方式故意冲撞中方正常维权执法的5205舰,导致发生擦碰,责任完全在菲方。我们再次正告菲方正视现实、放弃幻想,立即自行撤走才是唯一正确途径,不要误判形势、制造热点、升级事态,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菲方承担。 8月31日,菲律宾海警船撞击我海警船现场态势图 @玉渊潭天 国防部新闻局局长、国防部新闻发言人吴谦大校8月29日也曾表示,中国对包括仙宾礁在内的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今年4月以来,菲海警9701船擅自进入仙宾礁潟湖并长时间非法滞留,严重侵犯中方主权,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规定,严重危害地区和平稳定。中方坚决反对并多次提出严正交涉。菲方妄图实现在仙宾礁长期存在,打开了恶化南海局势的“潘多拉魔盒”,遭到地区国家强烈反对。 8月19日以来,菲多次派海警船企图冲闯仙宾礁,其间以危险方式故意冲撞中方执法船,中方依法依规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现场操作专业规范。中方致力于通过对话协商妥善管控分歧,但忍耐也是有限度的。菲方应立即采取行动从仙宾礁撤船撤人,恢复该礁无人、无设施现状。中方将继续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维护自身领土和海洋权益。 美方是搅动南海局势的最大黑手,也是南海和平稳定的最大破坏者。正是美方的怂恿支持、站台背书,才使得菲方有恃无恐,一再挑衅。美方妄图以《美菲共同防御条约》吓唬中方,完全是徒劳的,只会激起中国人民的更大义愤和斗志。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9月11日,外交部副部长陈晓东同菲律宾外交部副部长拉扎罗在北京共同举行中菲南海问题双边磋商机制(BCM)团长会晤。 双方就中菲涉海问题特别是仙宾礁问题坦诚、深入地交换了意见。中方重申在仙宾礁问题上的原则立场,敦促菲方立即撤离有关船只。中方将坚定维护自身主权和《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双方同意继续通过BCM等外交渠道保持沟通。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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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北京9月13日消息(记者 朱冠安 实习记者 刘一诺)“空调租金太贵,上哪说理去。涨价到1年550元,3年都能买台新的了。”开学季刚过,首都师范大学在读研究生杜美玲在“校园集市”上发布的帖子火了,2000多名同学围观跟帖,吐槽在宿舍需要交纳租金才能吹上空调。“去年租金是420元,今年涨了130元,然而空调也并没有更换,凭啥涨价?”跟帖的同学表达着不满。杜美玲发布的帖子(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杜美玲在另一所高校读本科时,宿舍的空调是免费使用的,她们只需要交纳电费即可。来到首都师范大学读研究生后,“新生入学住宿须知”使她“大为震惊”。“须知”中规定:“学生公寓宿舍内空调非学校统一配备,有空调使用需求的学生,不得擅自使用,请以宿舍为单位直接与空调厂家签订租赁协议、支付租金后使用,空调电费由宿舍成员自行承担。”新生入学住宿须知中关于使用空调的规定(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大三学生李筱和室友因空调租赁费而产生了矛盾。李筱觉得交纳550元的空调租金很不划算,加上电费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何况也可以使用电风扇。但她的室友却认为,550元的租金分摊到每个人身上只有130多元,没必要节省这部分开支。在她们争执不下时,管理人员来到宿舍对她们说:“如果不租,空调明天就拆走了。”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发帖(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学校坦言:未得到财政支持 经费不足和杜美玲一样对“付费租用空调”表示不解的学生不在少数:空调难道不是宿舍内必备的基础设施吗?为什么还要额外交纳租金?对于宿舍内是否应当配备空调,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根据教委批准的住宿标准,空调不属于宿舍内必配的基础设施。为了满足学生对空调的需求,学校从2016年开始采用“学生租赁使用模式”,引进第三方供应商,为有需要的宿舍提供空调租赁服务。首都师范大学公布的一份空调租赁供应商的招投标文件显示,今年6月,一家名为北京净洗科技有限公司的供应商中标了“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空调租赁服务项目”,中选金额为550元/台/年。招投标中选结果公告(央广网发 截图来自首都师范大学官网)北京净洗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翟东向记者介绍了高校宿舍使用空调的4种模式:学校采购空调供学生使用;学校出钱租赁空调供学生使用;学校引入空调租赁供应商,由学生付费租用;学校采购空调,由学生付费使用。目前首都师范大学属于“学校引入空调租赁供应商,由学生付费租用”的模式,而净洗科技的另一客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则选择的是“学校出钱租赁空调供学生使用”模式。“采用哪种模式,主要取决于学校是否有这部分经费,以及经费的额度。”翟东介绍,在北京的高校中,采用“学校引入空调租赁供应商,由学生付费租用”模式的不止首都师范大学一家,还有北京交通大学等高校。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坦言:“学校的财政条件不太好,学生公寓的各项收费标准每年都需要经过教委批复,由于学校未得到这部分财政支持,只能通过引进第三方的方式,来满足学生对空调的需求。”租金为何涨价?供应商:经营性租赁 成本有波动今年开学季,首都师范大学的学生收到了空调租金上涨的通知。在此前的空调租赁方案中,1年的租赁费为420元,连续租2年、3年、4年还有不同程度的优惠。而目前只能以550元/台/年的价格租用,不少学生对空调租金涨价表示不满,想知道涨价的真实原因。首都师范大学2016年至2024年空调租金价格表(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杜美玲在首都师范大学的校园接诉即办服务平台“首先办”上提出了质疑,收到的回复是:原价格为2016年价格,2024年8月份与原空调厂家空调合同到期,到期后通过公开招投标签订新合同,价格由租赁市场决定,请同学理解。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给杜美玲的回复(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厂家的人工费、运输费在逐年增长,所以涨价也是在所难免。”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学校在多家竞标公司中选择了价位中等、质量较好的供应商为学生提供服务。翟东向记者表示,空调租赁并不是简单的物品租赁,还包括了一系列服务,如运输安装、清洗维护、更换等,属于“经营性租赁”,各个环节都有成本,且逐年上升,并不是学生们口中的“三四年租赁费用可以购买一台空调”这么简单。此外,今年净洗科技采购了“海享租”系统,同学们可以在“海享租”上线上交租金,同时“海享租”也更方便管理。杜美玲交纳租金的支付页面(央广网发 受访者供图)上述工作人员向记者强调,学校不向任何一方收取费用。学校在其中仅起到监管和协调的作用,一方面监管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协调学生与供应商之间的关系,解决学生在租赁空调、使用空调时遇到的问题。翟东告诉记者,学校确实不存在收取“管理费”等行为,但有收取押金。“我觉得这种模式是一个过渡,先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翟东表示,各个学校的情况不尽相同,不能一概而论,空调租赁的模式就是先为没办法购买空调的学校提供一个折中的解决方案。“希望学生理解学校的困难,我们也在努力之中。”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学校每年都在申请资金,也在努力让学生用上免费的空调,同时学校会监督空调租赁供应商为学生做好服务。(应受访人要求,文中杜美玲、李筱和翟东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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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小杨哥”带货香港美诚月饼却在香港买不到?广州花都回应)

    (原标题:他们怂恿英首相:别等美国了,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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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小区申请使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现已完成使用备案。”今年4月底,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如其来的一条短信让家住成都市高新区上锦颐园一期的杨先生和其他业主困惑不已。杨先生说,小区没有设立业委会。未经业主表决,也未见过公示,外墙维修的专项资金何以悄然完成备案?加上小区内两栋外墙没有损坏的楼栋也被列入维修资金使用之列,出于对备案流程合规性和维修资金会否滥用的担忧,杨先生和其他业主想查看原始签字文件和相关备案资料。他们先后向物业、街道和社区询问,都被告知材料已经提交给住建局,要去住建局查看。7月1日,作为业主代表的杨先生来到了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提出希望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知上述信息。21天后,他收到了一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可公开给你的信息共有1500页,采取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收取的依据来自2019年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杨伟东曾参与《条例》前期的起草以及修订工作。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信息处理费的设立主要是为了规制滥用申请权的行为。然而在实践中,这一规定却出现异化,高额甚至天价的费用成为正常申请的“拦路虎”,部分申请人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保障也因此受到影响。杨先生查看信息需缴纳54700元的信息处理费 图/图虫创意应主动公开,却要收费杨先生不能理解,即使自己申请的信息全部打印出来,按照市价五毛钱一张,也最多花费几百元,“但现在算下来一张单价高达36元,合理吗”?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处理费收取可以按件或按量计算,均采用超额累进方式。如果“按件计收”,同一申请人每个月申请10件及以下的,不收费;第11至第30件,每件收费100元;超过30件的部分,每增加10件,每件费用增加100元。若“按量计收”,提供的材料在30页及以下时,不收费。第31到第100页,每页收费10元;第101到第200页,每页收费20元;超过200页的部分,每页收费40元。正如专家所说,信息处理费并非纸张成本。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收费有特定导向,即通过提高经济门槛,来规制申请权的滥用。权衡之下,杨先生放弃了缴费。根据《条例》,这也意味着,行政机关将不再处理杨先生的申请。像杨先生这样因申请信息公开而被要求支付高额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并非孤例。去年,福建莆田的陈女士因申请征迁赔偿信息,也被告知需缴纳十二万多元的信息处理费才能获取。陈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所在的村庄于2016年获批修路项目,施工范围涉及她家的四处房屋。听闻村里拆迁户的补偿方案各不相同且存在“暗中操作”,陈女士怀疑自家补偿款低于其他村民,遂向相关部门询问,但对方始终不愿意回应这件事。为了解补偿的真实情况,陈女士在去年5月向莆田市涵江区政府申请公开三项信息,包括补偿安置标准、各个被征收人丈量评估情况以及各个被征收人补偿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安置房面积、货币补偿金额、安置时间等)。陈女士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才能查看信息 示意图一个月后,陈女士收到涵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来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告知书显示,补偿安置标准将附后提供,余下两项信息共3182页,采用按量计收的方式,需缴纳信息处理费121980元。震惊但不甘心的陈女士考虑再三后,决定支付。不料,告知书却没有提供银行收款账号,她进一步询问后得知,“收款账号也要走信息公开程序”。连环障碍让她很无助,最终放弃缴费,至今也没有见到申请的另两项信息。事实上,关于土地拆迁补偿的信息,在《条例》修订前后都属于被明确要求主动公开的范围。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錞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08年生效的《条例》第12条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2019年修订后的《条例》第21条重申了这一要求。此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9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换言之,陈女士所申请且被告知需缴纳逾12万元才能获取的信息,实则是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的内容。张力指出,行政机关压缩主动公开范围的情况,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城市规划等领域,牵涉多方利益,争议和标的大,甚至部分是历史遗留问题,长年难以解决。“零门槛”和申请权滥用公开范围是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无论是2007年《条例》首次审议通过,还是2019年修订,都是如此。修订前,《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反映政府行政机关设置、职能和办事程序的一些基本情况信息等须主动公开,不收取费用;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收取行政成本费用;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以下简称“三安全一稳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商业秘密等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分为三类 资料图至于申请人,则要满足是出于“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随着《条例》的实施,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不足的问题逐渐显现。在《条例》实施两年后,时任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处长的后向东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少数行政机关以“只要不是法律明确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绝对不予公开”为由,简单粗暴地拒绝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请求。针对这一问题,杨伟东进一步指出,以“三安全一稳定”为例,由于其概念本身难以说理举证,导致行政机关在适用时出现乱用甚至滥用。与此同时,依申请公开制度也出现滥用。当中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是,刊载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的“陆红霞诉南通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案”。南通市港闸区法院曾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其为公开滥用诉权的案件。据不完全统计,拆迁户陆红霞及其家人在一年多内向多个部门提起了至少94次信息公开申请,其后又提出39次行政复议和36次行政诉讼。陆红霞当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提出多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是因为自己和父亲住宅被拆时,出现了征地手续不全、签署空白协议、房屋产权证户主名被更改等问题。然而,港闸区法院的裁定书显示,相关申请不仅涉及征地拆迁问题,还涉及政府公车数量、拘留所伙食标准等信息。法院认为,陆红霞提起的诉讼因缺乏正当性,属于典型的滥用诉权行为。最终,法院裁定对其起诉不作实体审理。这一案件被学界认为推动了《条例》的修订。修订后的《条例》明确提出,“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在这一原则下,主动公开范围得以扩大,从原来的4类原则性条款细化为15类具体规定,如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政府采购目录、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事项。不予公开的范围也有所增加,包括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和行政执法案卷信息等。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门槛的变化。修订后的《条例》取消了原先的限制条件,也就是说,申请人不再需要证明与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利害关系。司法部负责人解释称,之所以取消限制条件,一是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避免在申请人认定上争议太多。后向东也在《人民日报》撰文时指出,申请人、行政和司法机关对满足“生产、生活、科研特殊需要”的条件,看法都不一致,导致争议不断。对于申请人来说,信息公开申请实现“零门槛”。但为了避免申请权滥用,新《条例》对无正当理由的大量反复申请,规定了不予重复处理、要求说明理由、延迟答复和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措施。变与不变上述措施中,信息处理费被视作亮点。多位专家指出,由于信息处理费制度设计上的模糊性和涉及概念的不确定性,为实际操作带来了新的问题。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信息处理费收取的性质为“可以收取”。张力说,这也意味着“可以不收取”。《中国新闻周刊》统计《管理办法》实施后全国31个省市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发现,2021年,有15个省份收取了信息处理费,这一数字在2022年和2023年分别增至16个和18个。换言之,不同地区对信息处理费的认定和操作不尽相同。对于“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判定,《中国新闻周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相关案例发现,各地法院对其认定标准差异较大。如有法院认定申请12次就“明显超出合理范围”,也有法院认定1088页是“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相同的是,法院普遍未给出“合理范围”的具体标准,特别是具体的数量标准。在收费方式上,虽然按件或按量计收均可,但需要提出的是,上述两个案例都采用了计量计收,金额更高。杨先生称,其申请的信息可拆分为约17件,按件计收的话,信息处理费仅需700元。至于信息处理费对规制申请权滥用的成效,并无明确的佐证数据。不过,各地年报中都有一个数据,是“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费,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比例。这个数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信息处理费的存在,对申请人没有获取所需要信息的影响。以江苏为例,以《管理办法》实施元年的2021年为统计起点,近三年逾期未缴费不获处理的申请占申请总数的比例分别为0.32%、0.13%和0.23%。但值得关注的是,有一些正常申请因高额信息处理费被阻挡。更值得关注的是,主动公开广度、深度不足的问题一直持续。张力指出,本身属于应该主动公开,被人为设置成了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情形不在少数。贵州的黄先生因怀疑网购到假货,向店铺所在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及要求公开2022至2024年度因信息公开申请而涉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财政支出、投诉举报处理等多项数据的申请。一个月后,黄先生收到该局的回复显示,他的申请内容被拆分为10项,只有两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已于官网公布,并附有相关网址。其余八项中,有六项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公务员招录等信息涉及内部事务信息,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因而不予公开或提供。仅能依申请公开的两项内容,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报告及食品药品监督检查情况,共计179132页,需缴纳715.998万元的信息处理费。彭錞分析指出,回复中被认定为不予公开或提供的信息,实际上是《条例》要求公开的年报内容或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理应已经主动公开。如果存在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被申请机关应当释明。黄先生也称,他申请的信息是比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而提出,不明白为何却成了需要依申请公开,而且要缴纳天价费用。就这些信息所属类别的划分,《中国新闻周刊》曾多次联系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但未能获得回应。彭錞认为,被异化的根源在于部分行政机关滥用判断权,不问申请目的,粗暴地以数量多寡来确定是否滥用,而且多寡本身又缺乏标准。很大的随意性下,部分行政机关机械地适用收费规则,堵死正常的申请之路。动力与压力不足“行政机关不想或不愿公开,有多种原因。”杨伟东说,首先是模糊的制度设计赋予了行政机关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以近年来常被用于不予公开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这些概念本身就很模糊、抽象,行政机关在解析和适用时,存在较大自由度。以“过程性信息”为例,张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曾明确指出,当决策、决定完成后,此前处于调查、讨论、处理中的信息不再是过程性信息。但在实际操作中,仍不乏行政和司法机关把处于“完成时”或“过去式”状态的信息认定为过程性信息,不予公开。在彭錞看来,《条例》落实成效不彰,根本原因在于行政机关推动信息公开的动力与压力不足。杨伟东进一步指出,动力不足主要基于行政机关对减少行政成本,规避风险和现实利益的考量。信息公开实际上是对政府行为的审视,部分政府担心一旦公开可能导致不利后果。河南省豫东地区某县级信访局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基层信息公开争议较多的领域就是低保和拆迁安置补偿。这些领域本身涉及利益分配较多,甚至有“人情账”。“例如补偿标准是一样的,但是第三方在评估具体面积时,可能会存在一些‘猫腻’,关系好就多算点,这类信息若公之于众,难免引发纠纷。”但按照相关规定,这些信息必须主动公开,部分基层政府会选择张贴在公示栏,拍照留痕,随即撕毁。如果有百姓申请或反映,经上级单位督促,他们才会再次公开。杨伟东说,这种把主动公开变成依申请公开的“策略选择”,是行政机关趋利避害的心理使然。通过“少公开、不公开”来避免潜在的冲突和纠纷,以及舆论压力和问责风险。压力不足源于监督落实的乏力。虽然新《条例》设置了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但在彭錞看来,“光靠考评、设置处分恐怕不够,还需要‘真刀真枪’”。他反问:拒绝公开是否会导致相关机关甚至个人被追责?如何进一步完善?多位专家认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张力建议,应在行政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通过操作规程、典型案例或业务指导,进一步明确和解释争议焦点。以实践中应用频繁的内部事务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为例,杨伟东指出,几乎所有涉及行政运转的信息,如人事、财务、内部事务安排、办案流程、会议纪要和内部监督信息,都被归入“内部事务信息”之列。他认为,内部事务信息应限缩为“纯行政内部信息”,专指技术性、细节性信息,因为这些信息是琐碎的,与真正的、重要的公共利益无涉,可以预期公众兴趣不大,也可以将行政机关从收集和提供这些信息的负担中解脱出来。而过程性信息应更名为“机关及其人员的评价性信息”,包括决定作出前的意见、建议、观点等信息,理由在于公开这类信息将有损于公务员有效交流和决定的质量。关于信息处理费的收取,张力认为,表面上看是依法行政,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机关对立法本意的曲解或机械执法,比如,《条例》规定“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可以收取费用,而非“应当”收取,不应简单以量认定。而且,如果收费,应结合申请人的请求、主观意图和利益取向,先论证何谓“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多位专家表示,应回归立法本意,坚持“原则上不收”的思路。在杨伟东看来,表面上看,信息公开似乎只是对“给与不给”的判断,背后反映的是行政机关对自身信息质量和行政水平的底气。而当前仍处于通过信息公开倒逼行政质量提升的阶段,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方面“半遮半掩”、主动性不高,“关键原因之一是对信息的质量信心不足”。他打了个比方,信息公开就如同外人进家门拜访,过去只有熟人才能登堂入室,并且只向其展示好的一面。如今,随着公众对信息需求的提升,行政机关应做到不再区分友人与否,只要进家的访客,都可以对房间一览无余。杨伟东认为,这就要求行政机关要“打扫干净房间”,即确保日常管理规范、透明,真正做到“门常开、该公开之事公开,这才是信息公开的更高境界”。发于2024.9.16总第1156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杂志标题:“天价”信息处理费背后记者:解雪薇编辑: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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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象新闻记者 关新耀 刘园园 杨灿 李昌 段晋哲/视频拍摄 特约撰稿人 柳俞伶被生父抢走藏起来后的第329天,梳着小揪揪,奶声奶气呼唤着“妈妈、妈妈……”的大眼萌娃田田(化名),被生父田某及和其婚内同居女友文某虐待致死。2024年8月21日,呼伦贝尔的天空飘着小雨,在田田离世后的第244天,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两岁女童被生父及女友虐待致死案”。大象新闻记者全程旁听了此次庭审,见证了现场的每一个细节。这场长达近6个小时的庭审,田田生母李婷婷携女儿照片出庭,情绪几度失控的她,当庭放弃律师提出102万的民事赔偿,跪求法庭判处被告人死刑。被告人文某、田某出庭受审,最终也双双认罪“求死刑”。当日,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而此时此刻的田田,依旧躺在200公里外满洲里的一家殡仪馆里,她还在静静地等待着妈妈来接她回家……“12·21满洲里虐童事件”中的受害人田田婚还没离,孩子就被抢走藏匿2023年的5月13日-28日,李婷婷自媒体社交平台连发4条视频,全网寻夫寻女。“平乡县油召村田某……把孩子给我送回来,孩子那么小你也管不好,作为一个男人要有担当,不要老是逃避,你爸妈都说联系不上你,全网找人。”那时距离田田被抢走已过去了近4个月时间。事后据李婷婷回忆,孩子被抢走时,是两人结婚的第4年。婚后田某长期在内蒙古做生意,她则待在河北平乡县家里照顾孩子,两人长期处于分居状态。“之前没有矛盾,就是突然间,2022年年底他突然就回来就要提出离婚,我不同意。”2023年的正月初五(1月26日),田某说要把孩子抱走一两天,李婷婷不同意,两人发生争执。田某用拳头抡倒李婷婷后抢走了孩子。之后,又趁李婷婷回娘家修养的两天时间,带人将两人的婚房搬空。李婷婷至此被田某拉黑、删除所有联系方式,过上了在空房里打地铺的日子。“抢走”孩子后,田某将李婷婷拉黑、删除,彻底失联2023年5月,田某起诉要求离婚,7月18日,法院立案;8月8日,离婚案因田某一家无人出庭判撤诉处理而被搁置。李婷婷怎么也想不明白,两个大人吵架,田某为什么将孩子藏起来?孩子被抢走的十个多月里,李婷婷常常被噩梦惊醒,总会梦见田某打孩子,孩子一直在哭!这样的心惊胆战持续到了2023年12月21日晚八点左右,一通来自满洲里公安局的电话彻底击溃了李婷婷情绪,从警方口中她收到了孩子被虐待致死的惊天噩耗。无辜稚子,却遭遇“猎杀时刻”李婷婷最后一次见到女儿,是2023年12月27日在满洲里的殡仪馆里。当时的她,只看了一眼孩子的背面,就瘫软在地。孩子浑身是伤,胳膊、腿上、屁股上,后脑的位置暗红的手指印……李婷婷案发后在满洲里的殡仪馆见到了离世的孩子医院的危重病人抢救记录、急诊病历,尸检报告的短消息以及法院寄送的起诉书,都相继还原了田田在被生父抢走10个月内的惨痛经历。庭审现场田某和其女友文某声称打骂孩子,完全是出于管教目的,没想到会这么严重,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虐待。文某也表示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变成了恶魔?”从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以及文某手机里都能看到,田田叫文某“妈妈”,她经常会在被打时说,“妈妈我错了;妈妈我不这样了;妈妈宝宝错了。”可即便如此,文某与孩子生父田某也没有停手的意思。法庭现场展示了捆绑孩子的白色尼龙绳,有手指粗;殴打孩子的木棍约长45厘米,宽4、5厘米……公诉人提交文某的手机备忘录中的证据显示,两人曾在室外温度零下二十多度的情况下,将田田的衣物剥光并打开窗户,让孩子站在客厅达20分钟,等孩子认错之后才带她洗热水澡。文某、田某两人多次殴打田田,除了用皮带抽打、尼龙绳捆绑等极端手段,甚至还将袜子塞入田田口中、尿垫套在头上。更令人震惊的是,文某竟将这一系列行为称为“猎杀时刻”。而当法官询问文某“猎杀时刻”的意思时,23岁的文某回答“我初中文化,没有太高的文化,可能就是字面的意思吧,未必是你们想象的那么凶残?”令人难以接受的残酷事实是——文某、田某对待孩子的手段非常残忍,庭审现场有证人表示两人不给孩子吃饭,时间长达一天两夜;田某、文某也表示自从2023年2月把孩子接过来同住后,除了9月份可能没有殴打孩子,其余时间隔三差五就会因为孩子不听话“管教”孩子,还曾把孩子吊在家里像秋千一样的吊床上……无论是此前李婷婷对外公布的案情资料还是公开审理的呈堂证供,都逐渐揭开了田田因何“系在全身多发性软组织挫伤的基础上,因胸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造成右心房破裂,导致心包积血,急性心脏压塞而死亡”。田田急诊病历,抢救无效临床宣布死亡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法院起诉书揭露田田离世前曾遭受长期虐待闪婚 成为悲剧起源这场悲剧源起应该从两人的“闪婚”说起。2019年6月,李婷婷经媒人介绍与田某相识,两人均为“97年”生人。两人相识后,田某表现积极,经常会到李家的服装店帮忙。当时,李婷婷和母亲觉得,这个勤劳肯干的小伙子还不错。刚认识一周多,田家就催着结婚,李婷婷没有拒绝;于是在相识的第12天,两人订婚了。同年12月18日,两人领证,并在河北老家举办婚礼。婚后,田某内蒙古、河北两地跑。2020年下半年,李婷婷怀孕了。怀孕后,田某曾回来共同生活过两三个月,但对怀孕的妻子表现冷淡。次年4月27日,李婷婷生下女儿。对于新生命的到来,李婷婷很欢喜,她的自媒体90条视频中,半数以上记录着孩子出生以来的点滴成长。然而,婆家却对这个新生命的到来不冷不热。李婷婷其实一直明白婆家重男轻女,产后第二天,婆婆曾在产房里叮嘱她,“养好身体,过两年生个男孩”。孩子尚未满月时,她也曾听到公公抱怨,“第一胎应该是个男孩”。孩子满月后,回满洲里工作的田某偶尔回家,要么抱着手机打游戏,要么酗酒。法庭现场,带着脚镣、佝偻着身体的田某异常沉默,只在法庭询问意见时多表示“没有”。而李婷婷印象中的田某嚣张跋扈,对她粗言粗语言,有一次深夜醉酒回家,李婷婷怕他吵醒孩子让他睡沙发,田某还一拳把房门砸出了个窟窿。不仅如此,在李婷婷全职照顾家庭、孩子的这段时间,田某还以做生意没钱为由,让李婷婷帮他还信用卡,帮他从多家网贷平台借款,本息加起来超过了20万。可现实是田某挥霍着李婷婷给他的钱“养小三”,他与某社交软件相识比自己年轻的文某恋爱、同居,两人在满洲里生活的日子亲密无比,对外均以夫妻相称。文某、田某以夫妇相称带孩子出行事后,恍然大悟的李婷婷对外控诉,“从头到尾都是他们的谋划,让我背贷款,藏起孩子要挟不还钱。”“判处死刑” 一个母亲最朴实的诉求女儿离世的8个多月时间,为了给孩子伸冤,李婷婷一次次地通过自媒体平台实名发声,痛心疾首地将孩子生父田某和其婚内女友文某残忍虐待孩子事实公之于众,她一次次恳请相关部门给予重视,严查严审女儿的案件。公开庭审前,李婷婷和田田的姥姥、姥爷、舅舅,一家四口专程从河北老家驾车20多个小时,提前一天抵达了内蒙古。“我希望田某和文某最后能判处死刑,尽快能给孩子讨回公道。”站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门口,面对多家全国各地、远道而来的新闻媒体的镜头,平日里说话轻言细语的李婷婷,眼神坚定、语气坚定地表达着她的诉求。李婷婷携女儿照片出庭,跪求法庭判处被告人死刑庭审前一晚,直至凌晨,李婷婷都难以入眠,脑子乱,心痛的她,拿起笔含泪给女儿写下了一封长信,诉说着这八个月来的锥心之痛和对女儿的无尽思念。信件里,李婷婷跟田田诉说,“总有人问我,有什么诉求,妈妈能有什么诉求?我只希望凶手能判死刑。”这位母亲发出了朴实的心声:“妈妈现在只想让案子结束,然后把你带回老家。到时候,我找个离家近的地方安葬你,没事了就能去看你。”8月21日“两岁女童被生父及女友虐待致死案”庭审结束后,李婷婷辩护律师梁嘉辉在接受大象新闻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基于罪刑法定原则及案件的具体情节,目前本案无疑构成了虐待罪,但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则需进一步结合案情分析,但他对司法公正充满信心,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裁决。“时下很多涉及孩子抚养权和探望权诉讼中,伴有抢夺、藏匿孩子行为的案例占一定比例。”河南银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安新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年修正)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未成年人的成长既需要父爱也需要母爱,父母双方均应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监护职责,未成年人作为独立个体,在家庭关系中享有的基本人格权益,八周岁以上的有自己选择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权利。朱安新认为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抢夺、藏匿子女,对另一方及未成年子女均会造成较大的心理伤害,系家庭暴力中的一种表现形式,“田田的悲剧就是从生父抢走她开始的,谁也未料到一次婚内藏匿孩子的事件,最后竟以这么惨烈的方式收场”。“还有不到1个月就中秋节了,希望到那个时候,咱们母女已经都在老家了。我给你做很多月饼,买很多粉色衣服,买很多积木……”庭审的第二天,李婷婷兑现信中对孩子的承诺,从海拉尔来到了事发地满洲里,田田遗体存放的殡仪馆。这一次,她要和田田做最后的告别,“妈妈这次带你回家,这次不会让你在外面了”。2024年8月25日,离开母亲577天的田田回家了。

    封面新闻记者 赵紫萱9月14日,成都市民康先生向封面新闻反映,此前他交付了7万元装修款,但房子只做了水电部分,该装修公司门店就已被查封,老板也“人间蒸发”,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维权。对此,记者走访了康先生反映的成都大中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地,了解相关情况。天眼查显示,成都大中发装饰公司有多条“自身风险”现场走访:有保险公司在现场登记9月14日,记者来到大中发装饰公司楼下,看见有一个临时搭建的遮阳篷,有几位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登记消费者信息。康先生说,他今年7月与大中发装饰签订了合同,交付了定金和材料费共计7万元。9月13日,装修工人告知康先生,大中发装修公司老板“跑路”了,因此要全面停工,工人让康先生走法律途径去解决这个事情。“才进场开始安装水电,可能也就花了1万元左右,剩下的怎么办?”康先生说,“介绍我来的销售就有很大问题,公司都欠了他2个月的薪水了,他还要向我推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正在帮消费者进行登记康先生说:“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大中发附赠了我一个保险,所以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过来登记,后续看看保险公司怎么赔付。”另外一位消费者吴先生也花了7万元在大中发装饰公司装修,从开工到现在,5个月过去了,装修只进行了一半,目前也面临停工。“之前销售说会给我买保险,今天我来看根本就没给我买。”吴先生说。涉事公司电话无人接听消费者维权困难天眼查显示,成都大中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册资本200万,法人为程建辉。当天记者多次拨打公司及门店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后,记者来到春熙路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称有同事在现场处理此事,随后拒绝了记者采访。春熙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称有同事正在现场处理“街道办工作人员让我去找派出所,等会我准备去派出所报案。”康先生说。律师:建议消费者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额款项面对装修公司出现经营异常,消费者要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如何降低自身风险呢?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代鹏说,对于目前遇到问题的消费者来说,尽快报警、收集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以及民事起诉等都是有效的维权方式。“通过向法院起诉获得法院胜诉判决书并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情况申请追加未实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代鹏说。同时,他也提醒大家在选择装修公司时要谨慎,签订合同要细致,施工过程要监督,付款方式要合理,避免一次性支付大额款项,以最大程度降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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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象新闻记者 关新耀 刘园园 杨灿 李昌 段晋哲/视频拍摄 特约撰稿人 柳俞伶被生父抢走藏起来后的第329天,梳着小揪揪,奶声奶气呼唤着“妈妈、妈妈……”的大眼萌娃田田(化名),被生父田某及和其婚内同居女友文某虐待致死。2024年8月21日,呼伦贝尔的天空飘着小雨,在田田离世后的第244天,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两岁女童被生父及女友虐待致死案”。大象新闻记者全程旁听了此次庭审,见证了现场的每一个细节。这场长达近6个小时的庭审,田田生母李婷婷携女儿照片出庭,情绪几度失控的她,当庭放弃律师提出102万的民事赔偿,跪求法庭判处被告人死刑。被告人文某、田某出庭受审,最终也双双认罪“求死刑”。当日,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而此时此刻的田田,依旧躺在200公里外满洲里的一家殡仪馆里,她还在静静地等待着妈妈来接她回家……“12·21满洲里虐童事件”中的受害人田田婚还没离,孩子就被抢走藏匿2023年的5月13日-28日,李婷婷自媒体社交平台连发4条视频,全网寻夫寻女。“平乡县油召村田某……把孩子给我送回来,孩子那么小你也管不好,作为一个男人要有担当,不要老是逃避,你爸妈都说联系不上你,全网找人。”那时距离田田被抢走已过去了近4个月时间。事后据李婷婷回忆,孩子被抢走时,是两人结婚的第4年。婚后田某长期在内蒙古做生意,她则待在河北平乡县家里照顾孩子,两人长期处于分居状态。“之前没有矛盾,就是突然间,2022年年底他突然就回来就要提出离婚,我不同意。”2023年的正月初五(1月26日),田某说要把孩子抱走一两天,李婷婷不同意,两人发生争执。田某用拳头抡倒李婷婷后抢走了孩子。之后,又趁李婷婷回娘家修养的两天时间,带人将两人的婚房搬空。李婷婷至此被田某拉黑、删除所有联系方式,过上了在空房里打地铺的日子。“抢走”孩子后,田某将李婷婷拉黑、删除,彻底失联2023年5月,田某起诉要求离婚,7月18日,法院立案;8月8日,离婚案因田某一家无人出庭判撤诉处理而被搁置。李婷婷怎么也想不明白,两个大人吵架,田某为什么将孩子藏起来?孩子被抢走的十个多月里,李婷婷常常被噩梦惊醒,总会梦见田某打孩子,孩子一直在哭!这样的心惊胆战持续到了2023年12月21日晚八点左右,一通来自满洲里公安局的电话彻底击溃了李婷婷情绪,从警方口中她收到了孩子被虐待致死的惊天噩耗。无辜稚子,却遭遇“猎杀时刻”李婷婷最后一次见到女儿,是2023年12月27日在满洲里的殡仪馆里。当时的她,只看了一眼孩子的背面,就瘫软在地。孩子浑身是伤,胳膊、腿上、屁股上,后脑的位置暗红的手指印……李婷婷案发后在满洲里的殡仪馆见到了离世的孩子医院的危重病人抢救记录、急诊病历,尸检报告的短消息以及法院寄送的起诉书,都相继还原了田田在被生父抢走10个月内的惨痛经历。庭审现场田某和其女友文某声称打骂孩子,完全是出于管教目的,没想到会这么严重,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虐待。文某也表示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变成了恶魔?”从公诉人提供的证据以及文某手机里都能看到,田田叫文某“妈妈”,她经常会在被打时说,“妈妈我错了;妈妈我不这样了;妈妈宝宝错了。”可即便如此,文某与孩子生父田某也没有停手的意思。法庭现场展示了捆绑孩子的白色尼龙绳,有手指粗;殴打孩子的木棍约长45厘米,宽4、5厘米……公诉人提交文某的手机备忘录中的证据显示,两人曾在室外温度零下二十多度的情况下,将田田的衣物剥光并打开窗户,让孩子站在客厅达20分钟,等孩子认错之后才带她洗热水澡。文某、田某两人多次殴打田田,除了用皮带抽打、尼龙绳捆绑等极端手段,甚至还将袜子塞入田田口中、尿垫套在头上。更令人震惊的是,文某竟将这一系列行为称为“猎杀时刻”。而当法官询问文某“猎杀时刻”的意思时,23岁的文某回答“我初中文化,没有太高的文化,可能就是字面的意思吧,未必是你们想象的那么凶残?”令人难以接受的残酷事实是——文某、田某对待孩子的手段非常残忍,庭审现场有证人表示两人不给孩子吃饭,时间长达一天两夜;田某、文某也表示自从2023年2月把孩子接过来同住后,除了9月份可能没有殴打孩子,其余时间隔三差五就会因为孩子不听话“管教”孩子,还曾把孩子吊在家里像秋千一样的吊床上……无论是此前李婷婷对外公布的案情资料还是公开审理的呈堂证供,都逐渐揭开了田田因何“系在全身多发性软组织挫伤的基础上,因胸部受到钝性外力作用造成右心房破裂,导致心包积血,急性心脏压塞而死亡”。田田急诊病历,抢救无效临床宣布死亡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法院起诉书揭露田田离世前曾遭受长期虐待闪婚 成为悲剧起源这场悲剧源起应该从两人的“闪婚”说起。2019年6月,李婷婷经媒人介绍与田某相识,两人均为“97年”生人。两人相识后,田某表现积极,经常会到李家的服装店帮忙。当时,李婷婷和母亲觉得,这个勤劳肯干的小伙子还不错。刚认识一周多,田家就催着结婚,李婷婷没有拒绝;于是在相识的第12天,两人订婚了。同年12月18日,两人领证,并在河北老家举办婚礼。婚后,田某内蒙古、河北两地跑。2020年下半年,李婷婷怀孕了。怀孕后,田某曾回来共同生活过两三个月,但对怀孕的妻子表现冷淡。次年4月27日,李婷婷生下女儿。对于新生命的到来,李婷婷很欢喜,她的自媒体90条视频中,半数以上记录着孩子出生以来的点滴成长。然而,婆家却对这个新生命的到来不冷不热。李婷婷其实一直明白婆家重男轻女,产后第二天,婆婆曾在产房里叮嘱她,“养好身体,过两年生个男孩”。孩子尚未满月时,她也曾听到公公抱怨,“第一胎应该是个男孩”。孩子满月后,回满洲里工作的田某偶尔回家,要么抱着手机打游戏,要么酗酒。法庭现场,带着脚镣、佝偻着身体的田某异常沉默,只在法庭询问意见时多表示“没有”。而李婷婷印象中的田某嚣张跋扈,对她粗言粗语言,有一次深夜醉酒回家,李婷婷怕他吵醒孩子让他睡沙发,田某还一拳把房门砸出了个窟窿。不仅如此,在李婷婷全职照顾家庭、孩子的这段时间,田某还以做生意没钱为由,让李婷婷帮他还信用卡,帮他从多家网贷平台借款,本息加起来超过了20万。可现实是田某挥霍着李婷婷给他的钱“养小三”,他与某社交软件相识比自己年轻的文某恋爱、同居,两人在满洲里生活的日子亲密无比,对外均以夫妻相称。文某、田某以夫妇相称带孩子出行事后,恍然大悟的李婷婷对外控诉,“从头到尾都是他们的谋划,让我背贷款,藏起孩子要挟不还钱。”“判处死刑” 一个母亲最朴实的诉求女儿离世的8个多月时间,为了给孩子伸冤,李婷婷一次次地通过自媒体平台实名发声,痛心疾首地将孩子生父田某和其婚内女友文某残忍虐待孩子事实公之于众,她一次次恳请相关部门给予重视,严查严审女儿的案件。公开庭审前,李婷婷和田田的姥姥、姥爷、舅舅,一家四口专程从河北老家驾车20多个小时,提前一天抵达了内蒙古。“我希望田某和文某最后能判处死刑,尽快能给孩子讨回公道。”站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门口,面对多家全国各地、远道而来的新闻媒体的镜头,平日里说话轻言细语的李婷婷,眼神坚定、语气坚定地表达着她的诉求。李婷婷携女儿照片出庭,跪求法庭判处被告人死刑庭审前一晚,直至凌晨,李婷婷都难以入眠,脑子乱,心痛的她,拿起笔含泪给女儿写下了一封长信,诉说着这八个月来的锥心之痛和对女儿的无尽思念。信件里,李婷婷跟田田诉说,“总有人问我,有什么诉求,妈妈能有什么诉求?我只希望凶手能判死刑。”这位母亲发出了朴实的心声:“妈妈现在只想让案子结束,然后把你带回老家。到时候,我找个离家近的地方安葬你,没事了就能去看你。”8月21日“两岁女童被生父及女友虐待致死案”庭审结束后,李婷婷辩护律师梁嘉辉在接受大象新闻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基于罪刑法定原则及案件的具体情节,目前本案无疑构成了虐待罪,但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则需进一步结合案情分析,但他对司法公正充满信心,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裁决。“时下很多涉及孩子抚养权和探望权诉讼中,伴有抢夺、藏匿孩子行为的案例占一定比例。”河南银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安新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4年修正)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未成年人的成长既需要父爱也需要母爱,父母双方均应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监护职责,未成年人作为独立个体,在家庭关系中享有的基本人格权益,八周岁以上的有自己选择随父或随母生活的权利。朱安新认为夫妻一方在分居期间抢夺、藏匿子女,对另一方及未成年子女均会造成较大的心理伤害,系家庭暴力中的一种表现形式,“田田的悲剧就是从生父抢走她开始的,谁也未料到一次婚内藏匿孩子的事件,最后竟以这么惨烈的方式收场”。“还有不到1个月就中秋节了,希望到那个时候,咱们母女已经都在老家了。我给你做很多月饼,买很多粉色衣服,买很多积木……”庭审的第二天,李婷婷兑现信中对孩子的承诺,从海拉尔来到了事发地满洲里,田田遗体存放的殡仪馆。这一次,她要和田田做最后的告别,“妈妈这次带你回家,这次不会让你在外面了”。2024年8月25日,离开母亲577天的田田回家了。

    9月14日,陈代忠收到了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根据裁定书,陈代忠6年前祖屋被拆一案,最高检提出抗诉后,最高法决定提审。当事人陈代忠。 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图58岁的陈代忠是福建省福清市玉屏街道石井村人。2018年7月7日,陈代忠的祖屋被拆,随后他将福清市政府和玉屏街道办诉至法院。该案中,一审法院曾认定福清市政府和玉屏街道办强拆行为违法,两被告上诉后,福建高院二审则认为,上诉人主张房屋不属于行政征迁范围,涉案拆除行为系由石井村委会实施,其并未实施拆除的理由成立,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诉拆除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行为。今年6月,最高检针对该案向最高法提出抗诉。三个月后,9月12日,最高法作出裁定,决定提审该案。该裁定认为,根据新证据,二审裁定可能存在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问题。“没想到自己的案子能引起‘两高’的关注。”9月15日, 陈代忠向澎湃新闻表示。一审法院认定强拆行为违法案卷材料显示,陈代忠在石井村有一处祖屋(部分与他人共有,部分自有)。他称,因福清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石井段箱涵洞改造项目,其祖屋被列入征迁范围。由于他不认可补偿安置标准,未签订补偿协议。2018年7月7日,陈代忠的祖屋被拆除。陈代忠说,他认为系福清市政府和玉屏街道组织,石井村委会派员进行了强拆。但福清市政府和玉屏街道办均表示未参与拆除行为,本案并不属于行政纠纷,也不存在行政强制行为。随后,陈代忠将福清市政府和玉屏街道办诉至法院。2019年6月26日,莆田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莆田中院认定,案涉“石井段箱涵洞改造项目”系被告福清市政府的市政项目,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征地工作。涉事房屋被强制拆除客观上有利于该征迁项目的顺利实施,契合了被告福清市政府的征迁意图,故被告福清市政府应承担原告房屋被强制拆除的法律后果。莆田中院表示,本案被告玉屏街道办提供证据可以证明其实际参与组织实施征迁工作,且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欲意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故玉屏街道办也是本案适格的被告。本案两被告未提供其责令原告交出土地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莆田中院表示,综上,原告陈代忠对本案被拆除房屋享有应份所有权,两被告未依照法定程序对原告房屋组织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由于该强制拆除行为已经实现终了的事实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故判决:确认被告福清市人民政府、福清市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于2018年7月7日强制拆除原告陈代忠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二审法院驳回起诉,村委会称房屋系其拆除福清市人民政府和玉屏街道办事处均不服提出上诉。2020年6月19日,福建省高院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撤销此前一审判决,驳回了陈代忠的起诉。裁定书中显示,在调查中,石井村委会向福建高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介绍称,2016年福清市进行环城路建设,因村集体在环城路另一侧有大片土地,石井村委会打算建设一条石井村和环城路的衔接水泥路,以便村民往返通行,故向玉屏街道办和福清市环城路指挥部提出申请,请求将箱涵南侧6栋民房纳入征收范围后福清市环城路指挥部作出《福清市环城路建设指挥部专题会议纪要(二十九)》,同意将箱涵南侧6栋民房纳入征迁。石井村委会的《情况说明》称,因各种原因,案涉房屋后来没有列入征迁红线图。陈代忠在村两委及老人会的动员下,同意将案涉房屋拆除,所以石井村村委会雇请施工队于2018年7月7日拆除了案涉房屋。石井村委会还称,目前由于陈代忠又说不同意拆除,石井村委会因无强制力,其房屋东侧的剩余部分至今未拆,原准备修建的村里连接环城路的水泥路无法修建。而陈代忠则表示,从未同意任何人拆除其祖屋。福建高院在裁定书中称,在调查中,福清市政府否认在征地批复后将被上诉人的案涉房屋纳入征迁范围。从福清市政府和玉屏街道办提供的现场拆除照片和视频看,拆除现场仅有两名施工人员,施工现场平稳。两上诉人主张其没有实施也没有委托他人实施拆除案涉房屋,其不知施工人员的身份。福建高院认为,综合本案证据,就拆除的原因及强制力分析,两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房屋不属于行政征迁范围,涉案拆除行为系由石井村委会实施,其并未实施拆除的理由成立,本案证据不足以证明被诉拆除行为属于行政强制行为,被上诉人提起本案诉讼缺乏事实根据。至于被上诉人与村委会间的纠纷,相关当事人应另行寻求救济。故作出上述二审裁定。最高检提出抗诉,最高法决定提审陈代忠不服,向最高法提出申诉。2021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驳回了陈代忠的再审申请。最高法决定提审该案。最高法经审查认为,本案中,陈代忠以其祖遗房屋被强制拆除为由提起诉讼。从二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看,涉案房屋并未被列入征迁红线范围内;因修路需要,在村两委和老人会的动员下,陈代忠同意拆除,村委会雇人将一间堆放杂物的房屋及陈代忠与他人共有的厅拆除后,其又反悔,故剩余部分至今未拆除。最高法认为,从前述情况看,涉案房屋拆除不属于行政强制行为,故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陈代忠的起诉并无不当。陈代忠的再审申请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后,陈代忠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2023年11月23日,福建省检察院答复称:关于陈代忠诉福清市政府、福清市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行政强制检察监督案,本院经审查已于2023年11月23日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检抗诉通知书。 受访者 供图2024年6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针对该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9月14日,陈代忠收到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书。裁定书中称,最高检提出抗诉后,最高法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并裁定:一、本案由本院提审;二、再审期间,中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闽行终790号行政裁定的执行。裁定书中称,最高法经审查认为,福清市环城路指挥部作出的《会议纪要》与案涉房屋在同一祖厝的陈友明等户与玉屏街道办签订的《房屋征收安置协议书》,以及玉屏街道办《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等证据有可能证明,《会议纪要》同意将陈代忠户的案涉房屋列入征迁范围,玉屏街道办受福清市政府委托,在对会议纪要涉及石井村6座房屋实施征收过程中,将案涉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根据新证据,二审裁定可能存在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问题。“收到这个裁定非常欣喜和欣慰,接下来我们就等待法院的公平公正的裁判。”陈代忠代理律师、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海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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