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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岛亚洲首页论坛|「この前も言ったと思うけれどc日曜日はいつも暇だよ。六時からのアルバイトを別にすればね」

2024-09-22 22: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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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周有74只股票面临限售股解禁,合计解禁数量为25.47亿股,按最新收盘价计算,合计解禁市值为314.18亿元,环比增加33.88%。

  4只股票将解禁市 值均超2

  按最新收盘价计算,奇安信-U、凯盛新材、力量钻石、上海港湾解禁市值居前,分别为37.54亿元、28.55亿元、28.41亿元、28.20亿元。

  奇安信-U9月23日将解禁1.75亿股,凯盛新材9月27日将解禁2.52亿股,力量钻石9月24日将解禁1.29亿股,上海港湾9月26日将解禁1.68亿股,以上均为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

  奇安信-U、凯盛新材、力量钻石、上海港湾9月以来涨跌幅分别为-5.13%、-4.86%、-7.28%、0.48%。

  下周解禁市值前十股票

  下周解禁市值最大的奇安信-U,解禁股东为齐向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源创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奇安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中齐向东为奇安信-U实控人、第一大股东、董事长。

  截至9月20日收盘,奇安信-U股价报21.44元/股,市值为147亿元。上市以来,奇安信-U后复权股价相较发行价累计下跌61.78%。

  奇安信-U解禁详细信息

  截至9月20日收盘,凯盛新材股价报11.35元/股,市值为48亿元。上市以来,凯盛新材后复权股价相较发行价累计上涨119.54%。

  凯盛新材解禁详细信息

  5只股票流通盘将增加超100%

  下周将解禁的74只股票中,5只股票解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超过40%,分别为上海港湾、万事利、凯盛新材、奥泰生物、力量钻石,解禁比例分别为68.42%、61.75%、59.79%、50.11%、49.55%。与当前流通股相比,这5只股票下周解禁后流通盘将分别增加224.56%、161.42%、179.09%、100.46%、98.77%。此外,飞南资源下周解禁后流通盘将增加141.17%,即下周共有5只股票解禁后流通盘将增加超100%。

  下周解禁比例前十股票

  下周解禁股全名单

  (文中行情数据及图片均来自Wind)

责任编辑:杨红卜

傅俊安(记者 廖秋隆)09月22日,近日,朱女士反映,因家中出现债务问题,今年年初她想把母亲名下一套位于浙江温州瑞安市场桥镇龟山村闲置了24年的房子出售。去看房子时,一对超过70岁的夫妻在里面居住,房里还贴着他们孙子幼儿园时期的奖状,而他们的孙子也已经20多岁。她随后得知,两名老人占住这房子已有20多年。朱女士称,跟对方沟通了近半年,两名老人依然不愿意搬离。当地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正在处理此事。【1】产权方:占住方曾欠债不还,法院过户房屋抵债朱女士告诉九派新闻,这套房子一百多平方米,两间两层结构。1997年,两名老人的大儿子黄某向朱女士的母亲借款3万元,后无力偿还,朱女士的母亲将其起诉至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图为法院判决书 图/受访者提供朱女士提供的法院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黄某因还债需要,向朱女士的母亲借款3万元,要求朱女士母亲将丈夫的一套房屋典当,典当款作被告借款,约定月初还款赎屋。后原告典当3万元借给被告,次月初,被告没有还款,原告催债时,被告于1997年12月23日向原告出示借条。典当届期后,被告仍没还款。1998年6月26日,被告立卖契书,将位于瑞安市场桥镇的房屋卖给原告,又注明二个月内偿还原告之款,月息2.5%,房屋收回。并向原告提供产权证。原告才把典当屋赎回,支付典当行利息5788.80元。原告催讨无果后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罚黄某(老人儿子)偿还本金三万元,外加利息五千余元。后由于黄某无力偿还,法院决定将其名下,也就是上述位于浙江温州瑞安市场桥镇龟山村的房子抵押拍卖,但迟迟无法卖出,最后法院在2000年,将房子过户至朱女士母亲名下,用于抵债。朱女士母亲名下的房子 图/受访者提供【2】占住方:不搬,现在房子价值50万朱女士称,在被占住的房屋马路对面,老人一家还有两套房子,一间是空着的自建房,另一套其大儿子用于出租。两名老人称,他们不愿意搬走,觉得自建房蚊子太多,住着不太舒服,而他们儿子空着的房子又太吵,就现在这套住得舒服点。老人的大儿子曾表示,要朱女士给他们一些时间,让其凑钱把房子赎回。多次协商后,黄某一方又想要每月付房租,直到把房子买回。朱女士表示,可以不要对方占用居住的费用,要求尽快把房子腾空,他们好将房子出售。事情发生后,朱女士曾在当地报警。九派新闻联系到两名老人的大儿子黄先生,其称,他们一直跟朱女士的母亲是好朋友,当时欠其三万元后,本意是想将房子过户作为抵押,并非卖给对方,“我就欠她三万元,但是现在房子价值50万”。他表示,父母都超70岁,想让他们多活几年,不接受让其搬出去住。针对此事,当地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回应,正在处理此事,领导正讨论如何进行协商。文章来源:九派新闻 记者黄家樑延伸阅读女子拍得2套法拍房 物业拒不办入住:你拿的房产证没用“我通过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法拍,取得了当地紫裕兰亭小区三套房产的所有权,办了房产证。然而,到物业办理入住手续时,却说没有开发商的通知,物业不能开通水电气。”陕西咸阳市的郭女士向媒体投诉说,为此她找到区法院和区住房物业事务中心,问题难以解决。业主:法拍了房子,办了房产证到物业办理入住手续遇阻郭女士介绍,2023年9月她在网上看到,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对当地紫裕兰亭小区的多套房产进行法拍,当时本就打算给自己和父母购置房屋的她便参与了这场法拍,最终以每平方米单价低于市场价1000元左右的价格拍得了3套房产。图为郭女士3套房产的成交确认书郭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这3套房产的成交确认书,显示司法标的物处置单位为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之后法院那边协助我办理房产证,并把房子钥匙交给了我。”郭女士说,“3套房子都是毛坯房,没人霸占,是法院直接从开发商手里查封后抵押拍卖。”2024年4月,天气转暖后,郭女士准备着手两套房子的入住装修。“我去物业准备交装修押金、开通水电气、办理收房手续,却被告知他们需要接到开发商的通知,没通知办不成收房。”这让郭女士很是郁闷。物业:开发商之间存在纠纷接不到通知无法办理9月6日,记者陪同郭女士一同前往紫裕兰亭,见到了相关物业财务工作人员。据物业人员解释,该小区虽然是陕西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该公司和其他单位存在经济纠纷,最终被秦都区法院冻结了部分仍未交易的房产,并进行司法拍卖。但当初开发这栋楼盘系分公司出资,总公司并未参与。“没接到分公司的通知,我们这边确实没法给郭女士办理收房。”物业人员说。随后,郭女士称该物业财务人员也系开发商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对方并未否认。当着记者的面,该物业财务人员拨打了开发商分公司负责人电话,对方未接听。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该电话,仍无人接听。陕西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多条失信记录(图为爱企查页面截图)记者上网查询,发现目前陕西裕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涉及被执行总金额2亿元,限制消费令多达82条。据该物业财务人员介绍,该小区约1000户,其中100套房产处于未交易被法院冻结状态,并对郭女士说,“你拿的房产证没用,我这面只认开发商(分公司)的通知,开发商让我办,我就给你办。你从法院那买的房子,那你就找法院去(解决)。”执行局:物业公司非执行主体拒绝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可起诉无奈之下,郭女士当着记者的面拨打了秦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处理此事的法官。“按照规定,法院协助你腾房,办理房产证,把钥匙交给你,我们的职责就结束了。”该法官说,“现在是物业公司不给你通水电气,执行局受理的执行案件主体是开发商,不是物业公司。”据该法官解释,法院也约谈了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设法协调,配合通过法拍取得房产的业主办理收房手续,但由于物业公司非执行主体,法院执行局无权采取强制措施。他建议道,法院已经协助郭女士办理了房产证,房子的所有权就归属于她,物业应该配合业主收房。目前物业不配合属于侵权,建议郭女士对物业的侵权行为另行起诉。有了判决书,执行局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郭女士持有的房产证郭女士拿到了房产证,理所当然就属于业主,物业不给业主通水电气,相关职能部门作何回应?郭女士说,此前她找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也说没办法。记者联系咸阳市秦都区住房物业事务中心了解情况,相关负责人称,郭女士的事情他们知晓,但也确实没有好办法解决。“郭女士投诉到我们这后,今年7月份我们给物业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责令他们3日内配合业主办理收房相关手续。但对方拒不整改,我们还约谈了物业公司负责人,仍拒绝整改。”相关负责人称,“我们没有行政执法权,只能行业内部管理,计划将该公司拉进物业黑名单。进入黑名单的物业公司,会影响评级招投标等。”律师:物业若仍不执行判决恐触犯《刑法》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房主办理了过户、领取了房屋钥匙,本可以顺利入住,但是因目前物业不给开通水电气,导致难以入住尴尬境地。执行局解释称,执行局只负责交钥匙、腾空房,并不保障物业开通水电气,这一解释并非无道理。物业不开通水电气,是物业与现房主之间新产生的纠纷,物业这一举动属于明目张胆的违法侵权行为;执行局只能协调物业开通水电气,对物业没有强制执行权。赵良善表示,如果执行局对物业协调无果,此问题也并非无解。针对物业不给现房主开通水电气的违法行为,现房主完全可以将物业告上法庭,诉请物业停止侵权、履行开通水电气之义务。判决生效后,如物业不执行判决义务,现房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对物业及其实际控制人采取强制措施,比如罚款、司法拘留等。如若情节严重,物业的实际控制人还可能触犯《刑法》第313条规定,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届时,法院执行局可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赵良善提醒,买房人购买法拍房时要谨慎,尽量多方了解法拍房的实情,不妨实地查看,多向左邻右舍了解法拍房的遗留问题,探究是否存在拖欠物业费、水电费等问题,进而排查隐患,消除后顾之忧,免得踩坑追悔莫及。文章来源:大风新闻

傅俊安(记者 张家萱)09月22日,�

记者/梁婷编辑/石爱华许镇明经营酒店如今已经关闭2024年8月19日,年近七旬的广东揭阳人许镇明再次站到被告席上。这场关于“组织卖淫”案件的再审,并非许镇明申诉的结果,而是由法院主动发起的。2019年4月开始,许镇明因涉嫌“组织卖淫”被起诉,五年间,他不断上诉,得到了三份完全不同的判决。2021年,许镇明一审被判容留卖淫罪,获刑二年二个月;他上诉后,案件被发回重审。2023年3月的重一审中,他被改判组织卖淫罪,刑期增至五年六个月;许镇明认为该判决违背“上诉不加刑”原则,再次上诉。同年7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重一审”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判处他组织卖淫罪,维持一审的刑期二年二个月。案件并没有到此结束。2023年12月,作出终审判决的揭阳中院以“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提起再审。再审开庭前一个月,已经服刑二年二个月,按照二审判决结果,刑期届满的许镇明再次被逮捕。律师认为,这可能是再审或被加刑的信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该案反映出的“法院提起刑事再审”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有权启动再审。除检察院抗诉之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但在实践中,的确存在着加刑的情况。就此问题,多位受访的刑诉法专家都提到,法院本应是客观中立的形象,但当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时,事实上成为了“公诉方”,法官既行使裁判职能,又行使控诉职能,有违公正,不利于被告人权益的保护。刑诉法即将迎来第四次修改。作为牵头人,陈卫东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这份建议稿提到,对于案件的再审,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提起再审。年近七旬的许镇明上诉被加刑的判决2024年8月19日,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8个月后,对许镇明涉嫌“组织卖淫案”的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旁听的许镇明之子许尔成表示,提起再审的法院并没有明确解释何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他也不理解为什么检察机关会推翻此前的意见。十年前,许镇明在广东揭阳投资的一家宾馆因涉嫌“组织卖淫”被查,负责日常管理的经理和收银员被判刑。许镇明此前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称,事发前他对卖淫一事并不知情,宾馆日常经营由经理负责,案发时,警方也没有对他进行问询。直到2019年4月4日、案发近五年后,他突然被当地派出所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揭阳市榕城区检察院指控许镇明犯组织卖淫罪,向榕城区法院提起公诉,期间,检察院认为指控许镇明组织卖淫罪的在案证据不充分,将起诉罪名变更为容留卖淫罪。一审时,榕城区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意见,判处许镇明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许镇明不服判决,选择上诉。此后,揭阳中院将案件发回榕城区法院重审。2021年6月,被羁押二年二个月后,许镇明被取保候审。2023年3月,在原有证据下,“重一审”改判许镇明为组织卖淫罪,刑期增加至五年六个月。在“重一审”适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下,自己却被加刑了,许镇明不服,再次上诉。同时,检察院也提起抗诉,认为重审期间,在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也没有补充起诉的情况下,法院作出加重被告人刑罚的判决,属于程序违法。同年7月,揭阳中院二审认定“重一审”判决程序违法,并予以纠正,将许镇明的刑期改判为二年二个月,但还是维持了组织卖淫罪的罪名。许尔成说,2021年父亲从看守所出来后,查出了糖尿病二期,经常去医院。二审判决之后,父亲计划身体好一些后再继续申诉。提起再审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法院提起再审许镇明养病期间,法院先采取了行动,“推翻”了此前的判决。2023年12月,揭阳中院认为“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作出再审决定。许尔成不仅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有疑问,检察机关的态度变化也让他没想到。他说,此前的三次审判,检察院对父亲的指控都是“容留卖淫罪”,却在再审中改变了意见。许镇明的代理律师、广州宋氏律师事务所的宋福信介绍,在此前几次庭审中,检察院都认为许镇明不构成组织卖淫罪,但在再审中,在没有新事实、新证据,也没有抗诉提起再审的情况下,检察院改变公诉意见,指控许镇明构成组织卖淫罪。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回应律师的质疑称,“此次庭审是关于许镇明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二年二个月这个已经生效的判决而进行的再审。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新的证据,经过领导的同意后调整出庭意见”。据许尔成介绍,检察院在此次庭审中提交的新证据包括:2024年1月19日入库登记的许镇明的在逃人员信息表;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许镇明,但显示关机的视频记录;许镇明到案经过的录像;以及许镇明、许尔成最新的询问笔录。许尔成认为,这些所谓的新证据、新材料并不能证明父亲是组织卖淫罪。在庭审中,揭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量刑不当。根据刑法规定,组织卖淫罪的起刑点为五年,但原判决以组织卖淫罪对许镇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量刑明显失衡,应当依法改判。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指出,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认为生效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再审。但法学界一直以来对法院是否应该主动提起刑事再审都有争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包括陈卫东在内的很多学者都建议,应该取消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权利,但尚未被采纳。“法院可以主动提起再审背离了刑诉讼的法理基础。”北京大学刑诉法教授陈永生告诉深一度,司法制度一个特别重要的原则就是“不告不理”。这指的是,法院审判程序的启动必须有人或者机关提出请求,如果没有,就不能启动。他说,中国刑事一审和二审程序大致遵守这个规则,但再审并没有严格遵循。满洲里市法院的一位法官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中也提到了法院提起再审的缺陷。在文章中,他指出,按照现代诉讼的基本法理,法院无论是进行初审,上诉审,还是再审,都必须以“诉”的存在和提出为前提,也就是“控审分离”。而法院成为直接发动再次追诉的机构,其实违背了司法裁判的被动性原理,也有违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中国刑诉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警惕重刑化趋势不只是法学界在讨论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过去这些年,司法系统内部,也有不少人在做相关的研究和反思。早在2014年,广东省的一位检察官就对法院主动提起再审的问题做过分析。她提到,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启动主体有三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法院;检察院,但也有法院基于公安、监狱、案外人等提起的事由而启动再审。她发现,在实践中存在着,法院自行启动比例高、刑事追诉权被滥用等问题。她以G省D市一个中级法院、三个基层法院2009年至2013年五年间30宗刑事再审案件为样本,统计发现,单纯法院自行启动的有11宗,占36.67%。由公安局、看守所、监狱、案外人启动的有13宗,占43.33%。如果把后者叠加到法院自行启动之列,那么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比例达80%,而由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申诉的只有4宗。2021年,一篇由北京丰台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发表的论文《刑事再审程序启动制度研究》也反映了相似的问题。作者以2013年到2018年间京津冀三地260件刑事再审判决书为样本研究发现,实践中由检察机关抗诉这种方式启动再审占总数的50%,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程序的案件数量占23.5%。而就我国当前引发再审程序启动的材料中的最主要形式——申诉这一类别来看,所占的比例较少,仅占全部260件案件的26.5%,其中还包括9起被害人申诉的案件。权利救济是再审的核心价值,陈卫东对深一度介绍,按道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及其家属应该是主要的申诉主体。除此之外,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认为判决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有问题,可以进行抗诉,发起再审。“但无论如何这个权利不应该交给法院,你自己启动,自己审,就等于又当原告,又当裁判,这不符合司法运行的规律”。法院提起再审不仅在法理上存在争议,上述的广东省检察官还提到,法院提起再审一个显见的问题在于,再审改判有重刑化的趋势,这使得旨在解除被告人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上诉不加刑原则”被架空。在她的研究中,再审后,加重刑罚的占53.33%,维持原判的占20%,减轻刑罚的只占到23.33%。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陈卫东提到,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除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体现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但是“一般”的表述就意味着,有例外情形就可以加,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例外情形是什么,依据又是什么”,这就给加刑与否留下了很大的解释空间。许尔成也对父亲许镇明可能被加重刑罚表示担忧。他说,再审开庭前一个月,父亲被逮捕了。许镇明的代理律师赖建东解释,许镇明此前服刑二年二个月后被取保候审,按照二审的判决,他已经服刑结束了。前述北京丰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也在文章中提到,现实中,再审启动后,为了避免超期羁押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对于再审程序结束前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案件,即使是在事实、证据没有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往往也会选择加重刑罚。赖建东向深一度介绍,当年宾馆的两位员工分别因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五年、二年有期徒刑。他们分析,这可能也是许镇明一直被追究的原因之一,“员工被判处组织卖淫罪,老板就不能是容留卖淫罪。”因此,他们一直向法院申请,应该将许镇明的案子与两位员工的案件合并再审,但未得到回应。此次再审结束后,他们再一次提出,应该对全案进行再审,全面审查此前对两位员工的定罪。2024年7月举办的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讨会中,专家就修订建议稿进行了讨论‍‍‍刑诉四修,可能的改变陈卫东告诉记者,再审更普遍的国际通行规则是,区分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和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现代刑事诉讼中的再审是以有利于被告为原则,有一些国家明确规定,只能启动有利于被告人的再审,而不利于被告人的再审是不能启动的,即便真的出现一审量刑畸轻的刑罚,一般也不会再予以纠正。河南省信阳市一位区法院的院长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设置刑事再审程序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尽可能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错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提到,我国刑事再审程序一直以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不枉不纵”的指导原则,这一诉讼理念从总体上说是正确的,在多年的实践中对于纠正冤假错案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他也指出,“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这一理念应该与程序正义、一事不再理原则等理念相结合,确立有利于被告人的刑事再审指导原则,即“在错案纠正方面,对有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采取客观标准,坚持‘有错必纠’,而对不利于被告人的错案纠正,应该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和既判力理论进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纠正。”犯了罪难道不应该被追究吗?“有人涉嫌犯罪了,司法机关当然必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这个权利应该是有限的。”陈永生解释,公众熟知的这种限制是刑法中规定的追诉时效,如果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没有追究,此后就不能再追究了。现代刑诉法也有同样的理念,比如“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是指,对已经生效的判决,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和受理,否则会导致一个人一旦涉嫌犯罪,他一辈子永远不得安宁,因为他随时可以被重新审判。陈永生说,这个原则也不仅仅是保护被告人的权益,更重要的目的,还是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如果一个判决,今天可以这样,明天可以那样,那么司法就主动放弃了权威,这是对国家权力的滥用。”2023年9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五年立法计划,刑诉法修改被列入“条件较为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这将是刑诉法自1979年制定后的第四次修改。陈卫东作为牵头人,和众多专家一起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典〉专家建议稿》。陈卫东告诉深一度,在这份建议稿中,他们希望未来的刑诉法修改能借鉴国际社会通行的做法,首先要区分对被告人有利的再审和不利的再审。在此基础上,再确定哪些人或者单位可以提起再审。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议取消法院提起再审的权利。在陈永生看来,取消法院提起再审可能并不现实,据他了解,目前,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倾向于,将“一事不再理原则”写入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当中。他认为,这一原则如果能确定下来,对后面启动被告人不利的再审的限制就有了理论支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晓娜说,如果未来仍然要保留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应该从两方面作出严格限制。首先是程序上,法院不能自行启动对被告人不利的再审,最好由检察院提出,法院再启动;还要严格限制可以启动不利再审的具体事由,“不能让法院通过一个笼统的,比如适用法律错误的条款,就可以推翻生效的判决”。魏晓娜解释,“法治是规则之治,就是要给人们提供一种可预测性、确定性。一旦有一个生效判决后,作为被告人,也就是普通公民,他能够以这个判决为基础,规划未来的生活。如果这个生效判决可以随意推翻,那么这种确定性和安定性就不存在了。”【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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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花(Impossible love)》

记者/颜星悦‍‍‍编辑/杨宝璐‍‍杨淏在车站售票窗口买票买票、打车、住宿、购物、找路甚至交流……在现代社会中,这一系列事情常常默认要在智能手机上进行。当数字化覆盖了生活方方面面后,生活变得更加便捷,也比从前任何时候都依赖于“信号”与“电量”——你甚至很难说清,1格信号和5%的电量,哪个会更令你焦虑抓狂。但一个出生于1992年的山西男生杨淏却提出了这样的设想:没有手机这个“器官”,我还能在世界上畅行吗?于是他开启了一场实验——丢掉一切数字网络设备,花134天的时间,走完了全国24个省中的68个县市。实验成功了,他的感受则更为意味深长:真实的生活,接入互联网很容易,但想跳出互联网,却很难很难。以下是他的自述:‍不带手机出行,杨淏只能靠地图导航三天的“预备实验”“丢掉手机”这个想法,最初是在疫情期间冒出来的。2021年9月,我申请上了英国的博士,但由于疫情的缘故,2021年到2023年大部分时间都在家中上网课,跟老师和同学们只是线上联系,每天看到的不是真人而是屏幕,这导致我三年都没有结识新朋友。还有一种情绪,就是被网络信息围绕的烦躁感。每天,手机都会推送哪里又发生了什么事件、封控区又出现了什么样的问题、还有网友们的消极情绪……并且所有的东西都被线上化、数字化。网络给人留下的记忆,似乎比我在真实世界里接触的记忆要短暂,头一天发生的事,可能到第三天第四天,就不记得了。这种状态让我觉得不舒服,我想关掉手机信息提示,又怕错过了最新新闻动态。我希望我的人生可以真实一点,由此萌生了“丢掉手机环游中国”的想法。为了测试这个想法是否可行,我先做了一个“预备试验”。2021年12月28日,我从上海出发,没带手机,只带相机,开车去了浙江天台山。天台山的国清寺,有很多保留得很好的古建筑,我喜欢寺庙的氛围,因此一直很想去那里。出行前我对父母说,我要不带手机去庙里玩三天,可能因为我从小就留学,而且只去三天,他们没有表现出很担心。在高速路检查站我就遇到了第一个难关。当时,工作人员要求我出示健康码,我说我手机丢了,现在必须回去找手机,总之好说歹说还是让我通行了。到了夜里,住宿成了最大的问题。我开车到天台山后,一路找了十几家酒店,没有一家愿意接收我。我本想,要不就凑合住车里,后来有家很小的民宿收留了我,房东是个和善的老奶奶,我告诉她我是游客,把手机丢了。我的车上没安装GPS,所以到天台山后,我就没再开车,改为搭车而行。到马路边去拦车,拦二十辆大概有三四辆会停下来,我再跟车主解释我没手机,但要去某个地方,三四辆停下的车里总会有一辆能载上我。这三天我一点儿都没想念手机。虽然遇到很麻烦,但感受却是舒适的,因为每天都在和真实的人打交道。平安回到上海是三天后的晚上9点,我刚开机,一个电话就打进来,是我母亲的,她估摸着今晚我会到家,吃完晚饭后就不停地在打电话。我才知道她还是很担心。这次三天的“预备试验”给了我信心,就是拿掉手机这个“器官”,我还是能在世界上活着。于是我就决定,去实现“不带手机环游中国”的计划。杨淏在路上给亲人和老师写的信不带手机去旅行接下来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我都在给我父母和女朋友做思想工作,我女朋友态度还好。我父母最担心的是,没有手机,我一旦出了什么意外都没办法求救,甚至他们都无法得知。我父亲说,现在都是电子时代了,没有手机你在外面寸步难行,其实直到最后我也没有完全说服父母,但他们知道我是一个做决定后不会改变的人。他们只能妥协。为了这次旅行,我提前准备好了40升的背包,几件衣物、拖鞋、洗漱用品、两个小相机、两册地图、两支毛笔、几叠宣纸、一瓶墨汁、三本书、一个笔记本、一支钢笔、身份证件与银行卡,还有一摞现金。2023年11月27日,我和父母一起吃了早饭,然后把手机和电脑放进书房,正式开始了旅程。父母一直把我送到车站售票大厅,我妈还想进安检里面去送我,我说你赶快走。等坐上了火车,我没有一点担心,反而有种“终于开始了这一次伟大的征程”的激动。我的计划是从山西太原一路往南走,临汾市是第一站。到达临汾时已是当天傍晚,我沿街找到一家规模很大的连锁酒店,我给前台出示了身份证和现金,但前台工作人员焦头烂额地操作了半天,却依然无法在电脑上完成预定,好像他们在职业生涯中从未遇到过这种情况——直接拿现金走进来住店的。接着再往南走是运城,我直接去了临汾车站窗口买火车票,售票窗口还是蛮拥挤的,不过窗口买票的几乎都是老人,或者拖着蛇皮袋子的农民工,偶尔个别的年轻人,都是身份证丢了或去临时窗口退票的。出发前,我跟父母保证,每到一个地方会寄挂号信给他们,这是我唯一跟他们保持联系的方式,信件能提供实物感,他们可以看到我书写留下的真实印记,信件让接收的过程变得更长,父母也会更期待收信。不过我没能做到每个城市都寄信,在临汾,我还不太好意思找人问路,也没找到中国邮政。第一封信是到达运城后才寄出的,整个旅程我一共寄了20封,他们只收到十几封。这次出门我还专门带了很多书,所以一开始也没有想念手机,直到出发后的第9天,我在三门峡市病倒了,发烧,整夜睡不着觉,出虚汗,当时我没法线上买药,又爬不起床去医院或诊所。第一次非常怀念手机,怀念美团买药。最后我给酒店前台打电话,解释了我的情况,前台的人帮我买了药,送到门口。吃了药后我躺下,看着床头的电话,那个电话不仅可以打内线,也可以往外打。我当时身体虚弱,情绪低落,好想给我妈和女朋友打电话。但挣扎了半天,还是没打。我觉得既然决定做这个项目,就要做得彻底一点,于是开始一一写信,给爸妈、给女朋友、给朋友,给姥姥姥爷,一旦有点力气就写,写累了就躺床上去休息。就这样过了三天。指引方向的只有两张地图,我在出发前买的,是中国地图出版社今年最新印刷的,但绘制时间是2015年,所有城市和国道都是准确的,但尴尬的是,一些新修的高铁路线或新取消的铁路,以及村镇巴士,地图没有显示。我需要这两张图带我从太原一直走到福建,再往西一直到新疆,再去东北,最后从东北回到太原。地图给了我很多误导。第一次是在广东梅州,我要去江西赣州,这两个城市是紧挨着的,地图上显示有铁路,但当我去车站问时,售票员说早就没有从梅州到赣州的火车了,我得回到潮州,才能坐火车去赣州。所以后来我一般靠问路来继续行程。一般会说:“不好意思我没有手机,请问从这里到........要怎么走”,有些人在被我问路时会吓一跳,他们觉得很新奇,有人以为我是在故意搭讪;有人说太奇怪了,第一次听说有不用手机的,现在这个时代还有不用手机的;有人怀疑我在搞直播,弄个噱头;还有人认为我是调查记者甚至外国间谍。但我解释之后,还是有不少人会拿出手机帮我查询路线。很多地方现在已经不收现金了,我拿现金买东西,他们有时会找不开钱。在梅州,我上了一辆长途大巴车, 车费9元,我当时没零钱,最小面额是一张20元的纸钞,我和司机在门口僵持了半天。车上有个阿姨可能看不下去了,帮我刷支付宝付了9元。以前通过数字网络去解决的事情,在旅途中全都转到线下依靠陌生人,我遇到了很多善良的人。比如有一次在芮城,我要去一个叫“永乐宫”的地方看壁画,那个地方在郊区,地图上没标示,我就在大巴车上挨个询问,乘客里有个高中生,他说我送你去,我叫我爸过来,你也别在这儿自己找了,可能找不着。他就真打电话让他爸开车过来,把我送过去。陌生人给予我非常多帮助,我能完成这个项目很大一部分是依托于陌生人的善意。我觉得人们总认为外面坏人多,网络把一些恶意放大或扩散,引起了人的焦虑,当你真正接触世界时会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杨淏在途中结识的拾荒老人‍‍‍‍‍‍‍‍‍‍‍触摸真实的社交整个途中,由于我一直在移动,因此只收到父亲给我寄回的一封信,他是用钢笔手写的,写了四页 A4纸,内容无非是他和母亲的日常,但每个字我都读了好几遍,还带到英国了。我寄给爸妈的十几封信也被他们好好保留 着 。我觉得这场旅行之后,我和父母的关系反而拉近了, 他们现在对我更信任了,我现在不需要每天和他们联系,他们也相信我是安全的。这场旅途没有想象中的寂寞,反而认识了很多朋友,因为我没带手机,也没什么别的娱乐可做,所以不得不和陌生人交往,这是我在这场旅行中的奇遇。他们身份各异,有驴友、学者、做小生意的商贩,还有一个特别的老人。老人是我在茫崖市的一个清真寺附近的废品收购站认识的,他是河南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逃荒一路往西到了茫崖市,茫崖再往西就是罗布泊,没路了,他就在茫崖停下,以捡破烂为生,还在垃圾堆里捡到一个小孩,这个小孩就成了他的孩子。现在孩子20多岁,跟着他捡破烂,虽然在茫崖长大,张嘴却是一口河南话。我和他聊得投缘,从下午一直聊到天色暗下,他让我跟他回家吃饭,还邀我晚上一起喝点。我就去了他家,其实那个家就是用废品搭的棚子,当时,我的第一感受是,在这里吃饭会不会不太卫生?就有点生理上的抗拒,但我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矫情,并为之羞愧。旅行中,我把我的手机号写给跟我有过深度交流的人, 从捡垃圾的老人到地理学者,什么样的人都有,回家后我打开手机,发现有20多个人加了我微信,我还在大凉山认识的一个彝族的少年,他经常给我发他们民族的生活照片,比如他们老家过火把节,或者他们彝族的特色菜,他都会拍照发给我,我也会给他发一些在英国生活的照片。这134天,似乎比我过去的任何一个134天要长得多,无论在时间还是空间上。旅途中常要坐火车,去售票窗口临时买票,常常买不到出发时间最近的高铁动车票,最多的是慢车票,所以我常坐的是慢车,从临汾到运城要5个多小时,我就坐那个车,以前看手机的时间都变成了看窗外,看树林变成草地,草地变成河流,感觉地球都变大了。时间也变得很长,我一路买书看书,读完了不下40本,走完了全国24个省中的68个县市。旅途中有些地方,我以前旅游时参观过,但建筑、街道、城市风貌跟我当时所见完全不一样了。我的发小们大多都是和我一样的留学生,他们每次回来,也都会感叹,“诶,这个地方怎么这样了,这条路怎么又有高架桥了,那片老小区变成写字楼了。”这种物质和基础设施上的发展,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但互联网数字化发展得如此快,有时候让我感到有点害怕,它提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速度,却让人变得自闭和麻木,掉进数字漩涡中。我记得看过陈丹青的一个采访,有句话我非常认同,就是说在现在的流媒体时代,一个人很可能很快就过完一生了,可能他都没有意识到,一瞬间他的一生就过完了。半网络的生活状态我父母其实觉得这个计划很没谱,他们一直在反对我,说不可能啦,人不可能脱离手机在陌生地方活着。我反问,你们早年不也没手机?他们说现在不同了,要我去适应现代数字化生活。我的父亲,他是我们本地文物所里研究考古的一个学者。我印象最深的父亲的模样,是他睡觉前总在卧床看书,睡前要看好几个小时,直到书“啪’地一下打到脸上,就是睡着了,我母亲就会把书拿开。但后来就不是这样了,短视频开始流行,我父亲睡前总是开大音量看短视频。他跟我在这件事上有过争执,他说他看的都是历史文化相关的短视频,都是他的专业领域。我则反驳他,你要真的想去了解历史文化,读一本书和看100个短视频是完全不一样的。他觉得短视频能提炼一些比较精华的东西,很快就可以了解到大量信息。比如一分钟带你看完丝绸之路,三分钟了解楼兰古城,总之在他狂爱短视频这件事上,我与他至今各持己见。我本以为像我父母不会经常用手机,但手机软件已经完全侵入我们家庭生活,我是我爸爸在打车软件上的紧急联系人,因为每次他出差去外地,我的手机上每天都会收到他打车的提示信息。 我母亲之前比较排斥网购,但这几年她会在拼多多上买一些日常用品,最开始她会经常给我发“砍一刀”的链接,后来在我的抗议下才渐渐不发了。我是一个注意力容易被分散的人,比如我正在写作或思考,倘若别人正好给我发来消息,提示音一响,就会打断我的一些情绪,即使我当下不回复,但脑子里会记着,有人给我发消息,我得赶快回复。这导致我拥有完全属于自己的、整段的时间,越来越少。有一天,我的手机显示上周屏幕使用时间报告,我平均每天使用手机屏幕为6小时57分钟,这吓到我了,这7个小时我都在做什么?都是在处理工作消息吗?还是在看有意义的文章?我印象中似乎每天也就微信、微博、ins和youtube,刷一圈,我都不知道一天的四分之一是怎么被这一块屏幕吞噬掉了。当然旅途结束回家之后,我很快就又适应了互联网,立马又网购了,出门网上打车,看朋友圈、facebook,几天之后,我在一次从南京去上海的高铁上,全程一个半小时几乎都用在了挑选酒店上,选定一家后,又在两个不同的 App 上对比价格,然后在新的 App 上又发现了图片更诱人的新酒店,再次陷入一轮选择。我的感受是跳出互联网很难,但进入它很简单。 对于个人而言,我认为这不一定是很好的事情,我跟以前中学、大学的老师们都保持联系,我问过不同老师同一个问题——你们经历过1990年代、2000年代、2010年代等不同代际的学生,你们觉得不同代际的学生,有什么显著的区别? 他们的回答是,2000后和2010后生的学生对世界的好奇会更窄,比如在课堂上提问变少了。 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是多种的,但我觉得其中跟每时每刻无处不在的数字网络有关。回到英国后,我就把家里的WiFi和手机移动网络套餐都停了,每天来到学校后,我就上网集中处理一下消息,包括父母给我发的微信,当我离开学校回到家后,就专注看书、看电影、跟女朋友一起生活。偶尔父母有紧急的事情就给我女朋友打电话。和以前的生活比起来,我的精神更饱满了、注意力更集中、工作高效,也更爱身边人了。我已经开始习惯这种半网络的生活状态,我想在之后我也会保持这样的状态。我认同手机和数字化的生活是必然趋势,哪怕我不想被它困住,却也无法避免。这几天,我的新书《关机》要出版,我回国来处理相关事务,我发现我一早起来就离不开手机,拿手机查今天要去的地方、导航,然后到酒店楼下刷码骑单车、到咖啡店扫码看菜单,刷码付钱……这个过程很快捷,很便利。我也并不抗拒这个过程。我接受拥有互联网和手机的现代生活,因为这是现代生活的一种规则,但我觉得应该在这个规则中保持冷静和思考,而不是被规则卷着走。【版权声明】本作品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北京青年报【北青深一度】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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