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问丨短评:中国反恐怖主义实践如何以“法”致远?

来源: 金羊网
2024-07-07 02:34:11

  中新社北京1月23日电 题:中国反恐怖主义实践如何以“法”致远?

  中新社记者 文龙杰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23日发表《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律制度体系与实践》白皮书,全面总结中国的反恐法治实践,系统梳理中国反恐法律制度体系日臻完善的过程,阐释了中国在实践中形成的理念和经验启示。

  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公敌,反恐怖主义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但各国面临的恐怖主义形态、形式、行为表现不尽相同,在反恐法治实践上不可能完全一致。中国的反恐法律制度体系历经40余年发展完善,实现了本国法治精神和理念与国际反恐原则和理念的协调统一。

  其一,有法可依是基础。“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为了应对和消除恐怖主义现实威胁,中国历来高度重视反恐法治建设,通过修改完善刑事法律、开展反恐专门立法、完善其他相关法律、健全行政法规、新增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定部门与地方政府规章等,历经40余年发展,协调统一本国法治精神和理念与国际反恐原则和理念,使反恐法律制度体系日臻完善,实现了有法可依。

  其二,用法准确是关键。在日臻完善的反恐怖主义法律体系基础上,准确用法是开展反恐法治实践的最重要环节。不确定性是威胁人们追寻法治和正义的障碍,中国的反恐法治实践,清晰界定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等概念,明确恐怖活动违法行为、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等,在用法过程中消除歧义与模糊 ,以“清晰”与“准确”获得强大说服力和生命力。

  其三,执法规范是保障。只有规范执法,所立、所用之法才能惠及大众并行之久远。正因此,中国在反恐法治实践中格外重视规范权力运行,定规矩、划界限,既防止“不及”也杜绝“太过”。尤其注重在反恐工作中依法保障人权,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辩护权、知情权、参与权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明确规定,在反恐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实践证明,各国的探索和实践只要能够体现人类社会价值取向,遵循联合国反恐怖主义原则准则,符合本国国情和法律制度,就是国际反恐法治化事业的组成部分。

  中国的反恐怖主义法治实践融通本国实际和国际惯例,既体现人类社会价值取向,遵循联合国反恐怖主义原则准则,又符合本国国情和法律制度;既有效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又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取得了良好实践效果。

  当前,打击和消除恐怖主义仍是国际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观察家们相信,中国将会继续与世界各国一道,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引下,积极参与全球反恐怖主义治理,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互学共鉴和交流合作,共同推动全球反恐怖主义事业健康发展。(完)

  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持有合法来源证明或者专用标识出售、利用、运输、携带、寄递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依照本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调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动物,并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

  9月19日,英国为已故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举行国葬,英国王室成员、政府官员、神职人员、外国王室成员和政要等出席。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表决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22年是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宪法日前后,全国各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1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题为《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的纪念文章,指出要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策划:孙承斌、李拯宇

林崇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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