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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东京9月19日电 题:说说我拍摄中国珍稀动物保护纪录片的那些故事
——专访日本纪录片导演盐滨雅之
中新社记者 朱 晨曦
近年来,日本纪录片导演盐滨雅之一直致力于中国珍稀动物保护题材的纪录片创作,完成了《大熊猫51的故事》《华南虎——绝地重生》等纪录片。他既注重故事细节的挖掘,又融汇人与动物之间情感的表达。
在2024北京文化论坛召开之际,受邀出席的盐滨雅之行前在日本东京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讲述他在中国拍摄大熊猫、华南虎、黑颈鹤等珍稀动物保护的故事。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您拍摄了《大熊猫51的故事》《华南虎——绝地重生》等纪录片,为何关注中国珍稀动物保护故事?
盐滨雅之:我最初感兴趣的是中国大熊猫。我喜爱大熊猫,觉得大熊猫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动物。
我曾前往中国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拍摄纪录片《大熊猫51的故事》。大熊猫“51”出生时体重仅有51克,为正常新生大熊猫体重的三分之一,是当时全球出生体重最轻的大熊猫,因此被命名为“51”。然而,在饲养员的精心照顾和母亲的抚育下,“51”不仅存活下来,而且茁壮成长。这部纪录片以“51”和小伙伴们的成长过程为主线,讲述了大熊猫繁育和成长的故事。在进入大熊猫自然保护区拍摄的过程中,我认识到,要想更多地了解大熊猫,就需要了解它们所生活的家园。我开始关注野生大熊猫所生活的自然环境,以及在此生活的其他珍稀动物。
此后,我拍摄了纪录片《华南虎——绝地重生》。这部纪录片讲述了生活在广东省韶关市华南虎繁育研究基地的华南虎大家族的故事。华南虎是中国特有的虎种,在野外已基本灭绝。目前中国仅存的200多只华南虎,均为人工饲养。拍摄过程中,我不仅看到了饲养员与华南虎的相互信任,也看到了中国人的自然观以及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中国一直在努力让华南虎回归野外山林,我能想象到这背后将要付出多少努力,这些都是很好的故事,我想向世界讲述这些故事。
中新社记者:您拍摄这些纪录片的视角和内容上有何独特之处?
盐滨雅之:我最关心的是如何向观众展现自己想要表达的内容。在制作《大熊猫51的故事》时,影片中既有熊猫宝宝的视角,也有熊猫妈妈的视角。例如,大熊猫“51”的配音使用的是第一人称童声,这更能使观众产生情感上的共鸣。我希望故事能同时吸引孩子和家长观看,并且亲子之间能够对影片内容进行交流。
在大熊猫的人工繁育中,饲养员对大熊猫进行了精心照料,可以说在大熊猫的童年,人类始终是“在场”的。而在拍摄华南虎时,我更注重“距离感”。人工繁育的华南虎虽然与饲养员亲近,但这一点会在野化训练中产生负面效果。我认为人类应当与老虎的世界保持距离,因此在拍摄华南虎时与拍摄大熊猫的视角不同。
我并非单纯拍摄动物,而更多关注动物所生活的环境,以及动物与人的关系。通过挖掘人与动物之间的情感,来与观众达成共鸣。在我的纪录片中,动物虽然是主角,但归根结底讲述的还是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和时代的故事。如果在影片最初就讨论自然生态,会显得说教味很浓。但如果影片从讲述这片土地上特有的动物的故事开始,就会使很多观众产生兴趣。
中新社记者:您认为拍摄纪录片过程中最大的挑战是什么?您的摄制团队中既有中国成员,也有日本成员,团队合作过程中遇到过哪些难题?
盐滨雅之:在拍摄纪录片时,要拍到想要的镜头,需要漫长的等待。比如我想拍摄大熊猫打闹的场景、华南虎抬头凝视镜头的场景以及季节变化的场景,在设置好机器的拍摄位置及角度后,剩下要做的事情便是等待。当然我不认为等待是一种困难,不善于等待的人是无法拍摄好纪录片的。
我在中国野外拍摄时,体会到日本与中国在自然观上有所不同。对于日本人来说,“自然”更像是神明所创造的,是未经人类之手雕琢过的。而中国受到儒家思想影响,“自然”中包含了人的参与。我认为这也是中国的自然生态相较于日本有更多人为管理的原因。日中自然观的区别会造成纪录片风格的不同。此外,在拍摄纪录片上,中国善于拍摄大场景,且无人机航拍技术成熟,而日本人更喜欢拍摄细节。这就像文章的文法不同一样,二者打通结合起来就会很好。
中新社记者:在中国拍摄纪录片的过程中,有没有发生什么有趣或者难忘的故事?
盐滨雅之:在前往中国的自然保护区拍摄时,我认识了不少一线工作者。虽然条件艰苦,但他们都十分热情好客。在拍摄过程中,我和摄制团队留下了不少宝贵的回忆,也收获了他们的友谊。此外,近些年来不少中国刚毕业的大学生选择前往自然保护区工作,这让我十分惊讶。他们大多数是缘于对动物的热爱,这体现了时代的变化。
值得一提的是,纪录片《大熊猫51的故事》在日本院线上映之后,我的一位很久未联系的同学给我打来电话,说看了这部影片后感动到流泪,并且他想到已经很久没给自己的母亲打电话了。这件事让我记忆深刻,也体现了纪录片的力量。
中新社记者:您认为通过影视制作在增进不同国家彼此了解上能发挥哪些作用?今后还有哪些拍摄计划?
盐滨雅之:观众能通过纪录片了解到此前并不了解的事物,并且产生兴趣。纪录片为人们提供了对话交流的契机。除珍稀动物保护纪录片外,我还拍摄过中国地方的宣传片。我曾前往四川成都拍摄都江堰夜景。我们用特写的形式拍摄当地民众跳舞和饮食生活,通过细节呈现了那里每个人脸上的欢乐,很具有感染力。宣传片后来在海外放映,打动了很多人。
我从2015年起,用了将近十年时间在中国拍摄珍稀鸟类黑颈鹤纪录片《天边的黑颈鹤》,影片预计明年2月份在日本上映。黑颈鹤是一种只在高原地区繁育的鸟类。在拍摄时我一直在思索,这部纪录片究竟该向观众呈现什么?黑颈鹤生活的地区究竟是一片怎样的土地?为何黑颈鹤只在此地繁衍生息?为了弄清楚这些,我决定拍摄那片土地上生活的人们。以黑颈鹤在中国四川若尔盖地区的生活和迁徙为线索,串联起这片高原之地上传统牧民的游牧生活、精神寄托以及与黑颈鹤之间的情感连接。这部纪录片既是在讲述黑颈鹤的故事,也是在讲述那片土地上人与鹤的生命故事。
中新社记者:您如何看待北京文化论坛的举行?
盐滨雅之:我期待在本次论坛上遇到各国影视制作人。虽然大家拥有不同的语言、文化,但彼此之间可以取长补短,讨论交流,这将有助于激发创作灵感。(完)
受访者简介:
盐滨雅之,出生于丹麦,成长于日本福冈。日本电影电视制作人、纪录片导演。执导纪录片《大熊猫五一的故事》《华南虎——绝地重生》《天边的黑颈鹤》等。
涂芳坤(记者 吴佩韦)09月20日,纵览新闻记者 王营今年2月22日凌晨,继外公张某某来到外孙女白某家,向其索要钱财遭拒。张某某掐脖致白某死亡,并对其胸部等部位实施电击。张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逮捕。近日,白某的妹妹小白发视频称,该案将于9月12日在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9月11日,记者联系到18岁的小白,她和姐姐白某是运城市盐湖区人,父母均已去世,家中只剩姐妹俩相依为命。姐姐今年20岁,原本是黑龙江省一所大学的大二学生。今年2月下旬,小白前往外地打工,姐姐留在家中,准备2月23日返回学校。返校前一天的2月22日,姐姐一整天都没有回复她的微信信息,当天晚上她联系朋友到家中查看,才发现姐姐已经遇害了。“22日凌晨3时30分左右,继外公张某某来到我家索要钱财,遭到姐姐拒绝后,殴打并使用电线勒住姐姐脖子,电击其嘴部、胸部等部位,最终导致姐姐死亡。”小白告诉记者,更令人发指的是,事后张某某在她家中坐等十几分钟,确认她不会回来后才离开现场。张某某1962年生人。小白说,张某某和外婆原本在河南郑州巩义市生活,去年外婆去世,今年春节后他来到运城市。“外婆曾照顾过还没成年的我和姐姐,与继外公搬到我们家里同住。不过,他后来没把钥匙还给我们,我俩也没换锁。”小白说,案发当晚,张某某用之前的钥匙打开了房门。“后来我翻看姐姐的手机,发现在姐姐遇害前一周,张某某曾在微信上向姐姐要几万元钱用来开养殖场。”小白告诉记者:“我妈妈3年前因车祸去世,有一笔赔偿金留给我们姐妹生活,姐姐没有给张某某钱,没想到因此遇害。而且,张某某自己有亲生孩子,不知道为什么要向我们要钱!”小白还告诉记者,最近她收到通知,9月12日姐姐的案件将在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届时她将前往现场。“我姐姐的美好人生还没开始就被迫停止了,希望能判处张某某死刑。”她说。小白提供的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张某某,于2024年2月24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刑事拘留。经运城市盐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4年3月8日被依法执行逮捕。图为当地检察院的起诉书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因家庭矛盾采用扼颈方式致他人死亡,并在现场等候预谋杀害他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在现场等候预谋杀人时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属于犯罪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图为起诉书内容9月11日,记者就小白反映的情况咨询了运城市人民检察院,宣传科工作人员称,他不清楚此事,相关业务科室正在开会,该院不接受电话采访。随后,记者多次拨打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延伸阅读18岁男孩疑遭64岁前邻居杀害 姐姐:妈妈还不知噩耗周某某与邓某某曾共同出现在公交站的监控画面中8月8日14时45分,武汉市公安局蔡甸区分局针对“18岁高三学生失联”事件发布警情通报,称失联学生周某某尸体已于7日晚找到。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男,64岁)已被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当日,记者从受害者周某某的姐姐处获悉,其暂不知道凶手的作案动机,“在查”。目前,死者母亲尚不知道儿子遇害的情况。姐姐8日凌晨曾在朋友圈发文“为什么,不是我”。周某某姐姐与弟弟感情很深,“我弟弟是我一点点带大的,从怀里就是我在带,他马上18岁,就差一天。”姐姐称弟弟差一天就过18岁生日了8月8日,武汉市蔡甸区警方发布警情通报。警方就男孩遇害发布通报据媒体报道,8月2日上午9点左右,周某某从武汉市硚口区宗关区域的家里离开。当天,家属多次联系周某某无果,向硚口警方报警。监控画面显示,周某某失联当天曾出现在汉阳的一个公交站。当时周某某与一名着灰色服饰的老年男子同行,乘坐一辆网约车在蔡甸区下车。据悉,有周某某家属表示不认识监控中的老年男子。(新闻报料请私信微信公众号“大河看见”)另据大皖新闻消息,周某某的姐姐称,凶手她认识,是以前的邻居,“说是失手(杀害),他一直都在撒谎。”“报警后,民警多次让我等候消息,失联后第二天我就在调查,一辆接一辆的公交去追查,由于警方提供了错误的时间和车辆编号,导致我白白浪费了几个小时时间。昨天(7日)早上警方找我要了查到的资料,当天晚上凶手就抓到了。”周某某的姐姐告诉记者,她还不敢让妈妈知道这个噩耗,怕她承受不住。据家属介绍,周某某是8月2日9时左右,从武汉市硚口区宗关附近离家后失联,出走时身穿白色上下装、黑色运动鞋,戴着黑框眼镜,随身携带了手机,失联后的轨迹贯穿了武汉市的汉口、汉阳、武昌三个大片区。此前,家属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周某某今年刚高考结束,成绩还不错,已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平时出门不多,高考后和朋友参加了几次升学宴,日常没有出现异常。8月8日上午,事发地所属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案件正在调查中,具体情况暂不便透露。
涂芳坤(记者 李文信)09月20日,(原标题:特朗普重申将对其他国家加征关税,哈里斯称美国中产阶级将为此最终买单)
极目新闻记者 曹雪娇近日,一女子反映自己在河北师范大学读博期间,曾在学院老师的要求下帮留学生改毕业论文,论文答辩后,该留学生成功拿到了学位证,但她自己的学位论文却没通过,一直没拿到博士学位证。9月3日,河北省教育厅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此事之前已经接到投诉,并联系校方进行调查,结果当时已反馈。该女子读博期间所属学院工作人员此前回应称,女子所反映内容不实。女生称被要求帮留学生改论文,留学生通过,自己却未获学位9月3日,当事人念红丽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她是山东济南人,2016年考入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体育教育训练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与她在同一专业读博的,还有一名来自国外的留学生。念红丽称,因该留学生的中文水平较差,2019年,她在学院和导师的授意下,开始帮助该留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她接手时,该留学生的论文是用母语所写,再用翻译软件转成中文,达不到毕业论文的要求。“所以,我和另外几个硕士当时耗费了比较大的精力来帮助留学生写。”念红丽表示,当时她也需要忙自己的论文,并不愿意做这份工作。但她担心若拒绝老师,会影响自己的毕业,所以只能答应。念红丽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2019年3月,她和多名同学曾帮助上述留学生修改和撰写论文。论文完成后,群里一名老师还曾鼓励他们再帮论文降低查重率。2022年年底,该留学生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帮留学生改论文时的群聊 图源:受访者供图不过,念红丽自己却一直都没拿到博士学位证书。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文件显示,念红丽与上述留学生均为2022年12月6日下午答辩。不过,留学生的答辩安排为“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而念红丽的答辩安排为“博士毕业论文答辩”。念红丽表示,两人都是用毕业论文进行答辩的,不明白为何两人的答辩名目不同。念红丽还称,答辩前,她确实曾收到学院一份未盖公章、落款日期为2022年11月18日的书面回复:“根据体育学院博士论文通过标准,念红丽的学位论文评阅结果为不通过,因此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可进行博士毕业答辩。”之后,经过她的争取,学院同意她进行论文答辩。但她没想到,答辩后,学校没给她发学位证书。院方称其反映与事实不符,河北省教育厅介入处理记者注意到,该回复下方还附有体育学院博士论文通过要求:5份评阅意见均为A或B;如评阅意见出现1个C且有A出现,则再送审1份,二次送审结果达到B及以上;如评阅意见出现4个B和1个C,且C项评阅得分大于等于75分,则再送审1份,二次送审结果达到B及以上。念红丽收到的论文未达标的回复 图源:受访者供图对此,念红丽提供的相关平台论文审阅意见文件显示,其论文的5个评阅意见均为C;她提供的上述留学生毕业论文评价意见表显示,该留学生的毕业论文评价为4个C和1个B。“论文评审结果都差不多,但只有我没有学位证书。”念红丽认为这并不公平。9月3日,河北师范大学多部门工作人员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知晓此事,并称此事已经由校宣传部处理中,暂不知晓具体的处理结果。记者多次致电该校宣传部多个电话,均无人接听。河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此前已经接到了念红丽关于此事的投诉,并联系学校进行了调查。据其了解,调查结果已反馈给校方及当事人,具体情况需要向校方进行咨询。此前,河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一名院长曾对媒体表示,念红丽所反映的情况不符合事实,已向有关部门举报。延伸阅读大学副教授2次举报女厅官涉论文抄袭 湖南大学时隔五年未公布任何调查结果近日,湖南省委组织部公布的省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中,位列第二的候选人董岚,其身份为现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及二级高级法官,拟被提拔至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然而,公示期间,网络上迅速出现了一则引人关注的举报信息,指控董岚的博士论文存在严重抄袭嫌疑。图为湖南省委组织部公布的省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这已是董岚第二次被举报涉嫌论文抄袭。早在2019年6月,有人便公开举报董岚博士论文的抄袭问题。当时,被涉及到的湖南大学,迅速作出反应,于同年7月3日发表声明称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然而直至今日,已经过去了五年时间,湖南大学仍未公布任何调查结果。图为早前湖南大学的相关回应“这不禁让人对学术监督的效率与透明度产生疑问。”该举报人7月11日对记者说。据查询,董岚的博士论文提交日期为2007年10月16日,答辩日期为2007年12月13日,导师为刘定华,答辩委员会主席为王全兴。据举报内容透露,中国知网提供的电子版论文检测结果显示,董岚这篇长达13万字的博士论文中,涉嫌抄袭的文字量高达6万余字,总文字复制比达到了44.7%。进一步分析指出,若排除中英文摘要部分,正文的实际复制比更是超过了50%。其中有两个章节的复制比达到了82%和75%。针对举报人的最新公开举报,记者于7月11日向湖南省委组织部求证。湖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的工作人员于当天给予了回应,表示已收到关于董岚的相关举报情况,并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登记和处理,同时已将此事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深入查核。该工作人员还强调,如果调查结果能在公示结束前出炉,将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后续处理;反之,若公示期内未能获得明确结论,则此次(任职)公示将予以暂缓。与此同时,记者也联系了发起这两次举报的实名举报人——吴丹红,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法学博士、博士后、硕士研究生导师。“学术打假是我的业余爱好。”吴丹红曾这样介绍自己。7月11日,吴丹红向记者讲述,他当年作为律师在湖南工作生活期间,第一次因工作关系接触到董岚。当时董岚为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当他于2019年发现董岚博士论文的抄袭问题并举报时,其时任益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并于同年升任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五年前的举报,吴丹红没有收到任何部门的回应。于是,在湖南省委于近日最新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后,吴教授不仅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再次举报,还试图主动提供更为详尽的证据材料。但据吴丹红反映,他在提交证据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并未为他提供明确的证据提交渠道,“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举报的难度和不确定性”。记者于7月11日至12日期间尝试联系董岚的博士毕业院校——湖南大学的相关部门。截至发稿,记者仍未收到来自湖南大学的任何实质性回应。教育部颁布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可以依法撤销其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布。(造假者)为在职人员的,学位授予单位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应当通报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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