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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xxxAPP下载|「そうしてcそう思ってるうちにあなたたちも私みたいに年をとるのよ。朝が来て夜が来てなんて思っているうちにね」と楽しそうにレイコさんは言った。「すぐよcそんなの」

2024-09-20 09:4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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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等部门推出12项措施,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

  打造中国加工贸易“2.0”

  改革开放40余年来,加工贸易在中国开放型经济格局中扮演了什么角色?规模和比重齐降的背景下,加工贸易如何创新突围,赢得新优势?记者进行了采访。

  加工贸易已衍生出多种形态

  什么是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相比,“两头在外”是加工贸易最突出的特征,即“原料从外进,产品在外销”,具体包括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形式。业内人士指出,传统加工贸易通常居于国际价值链“微笑曲线”的底端位置,劳动密集、附加值较低、可替代性强是其主要特点。

  作为中国开放型经济和对外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曾在促进对外开放、推动产业升级、保障就业等诸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海关总署数据显示,1981年至2023年,中国加工贸易进出口年平均增长率近20%,累计增长近500倍。

  40多年间,中国加工贸易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企业通过加工贸易参与全球分工,从“借鸡生蛋”到逐渐“自主孵化”,业务模式逐步从OEM(代工)向ODM(代设计)以及OBM(品牌营销)转变。

  以加工贸易较为发达的广东省为例。如今,广东省加工贸易企业ODM和OBM的比重已上升至约2/3。其中,在作为加工贸易重要基地的东莞市,约三成加工贸易企业设立了研发机构,500多家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超2000家加工贸易企业建立起自主品牌,累计拥有品牌数超过1.3万个,ODM、OBM产品出口比重从2009年的40.8%提升至75.3%。

  “加工贸易从整体上带动了我国加工制造业水平的提升,增强了创新能力,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说。

  与此同时,随着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中国外贸格局中传统加工贸易的规模和占比也在下降。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加工贸易“两头在外”发展模式已经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不相适应,外贸占比也从最高时的超过“半壁江山”,下降到五分之一左右。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5.57万亿元,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值的18.1%。

  尽管如此,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仍具有现实意 义。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规模、比重的下降,并不意味着加工贸易的作用减小了。“加工贸易目前仍是拉动中西部、东北地区外贸增长的主要动力,对稳外贸稳外资、稳住产业链供应链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该负责人说。

  业内人士分析,如今中国加工贸易已衍生出多种形态,如对跨境物流要求较高的货物加工贸易、对人力资源要求较高的服务加工贸易、对网络开放和智能化要求较高的数字加工贸易等。《意见》围绕强化交通物流与用能保障、满足多层次用人需求、支持拓展国内市场等方面分别提出针对性措施,推动加工贸易产品由低附加值产品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转型升级,有助于推动加工贸易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向“微笑曲线”两端拓展

  面对新形势,中国加工贸易向何处去?需求端和供给端“双向挤压”之下,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成为不少外贸企业的选择。

  东莞石龙京瓷有限公司主要生产车载镜头、液晶显示模块等高科技产品。近年受原材料成本高企、国际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出口订单减少,过去主要依赖出口的发展模式遭遇瓶颈。“根据形势变化,公司探索出口转内销渠道,再加上海关加工贸易货物集中内销等利好政策支持,抓住了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商机,内销业务比重大幅提高。”该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司已连续参加十三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加工贸易内销货值实现快速增长。

  加工贸易“转内销”,挑战不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卓贤分析,与从事一般贸易的企业相比,加工贸易企业“转内销”更困难。“无论来料加工还是进料加工,加工贸易企业‘两头在外’,品牌是国际品牌,需求在国际市场,销售渠道也受制于国际分销网络。订单化生产使其缺少自有品牌、专利,国内市场渠道不畅,不适应国内消费者需求,转向国内市场自然举步维艰。”卓贤说。

  长远看,加工贸易“突围”还须摆脱产业链“低端”的固有印象。通过发展保税维修等新兴业态,中国加工贸易正向“微笑曲线”两端拓展,向国际产业链、价值链中的更有利位置攀升。

  将飞机发动机短舱、船舶用柴油发动机等产品纳入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本集团国内销售的自产产品保税维修业务,维修后返回国内,不受维修产品目录限制;允许国内待维修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维修,直接出口至境外……为促进综合保税区和自贸试验区的保税维修业务发展,《意见》释放众多积极信号。

  在综合保税区和自贸试验区之外,商务部等部门也明确,将加快支持一批医疗器械、电子信息等自产出口产品“两头在外”保税维修试点项目。同时,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成效明显的江苏省苏州市、广东省东莞市、天津市滨海新区进行“两头在外”保税维修试点,支持企业开展相关业务。

  开展更多高附加值产品加工贸易、推动加工制造产品结构优化、提升产业集群的不可替代性……新业态、新技术加速孵化,中国加工贸易有望实现蝶变。

  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加工贸易出口产品技术含量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已超过六成。其中,新材料、生物医药及医疗仪器、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仪器仪表等6类高端产业的加工贸易进出口增幅、增速均明显加快,占加工贸易进出口总值从2012年的8.6%提升至2022年的34.4%。在加工贸易产业的带动下,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和成渝等区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

  打造中国加工贸易“2.0”,离不开政策支持。

  海南自贸港的加工增值税收政策就是其中的代表。加工增值30%货物内销免关税、试点覆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符合条件的重点园区内企业、主要适用于原料或成品税率较高的商品加工贸易……政策实施以来,海口海关累计监管加工增值内销货值45.2亿元,免征关税3.8亿元,有力促进海南自贸港加工贸易发展。

  在外贸大省浙江,宁波海关通过“关长送政策上门”、专家解读会、政策宣讲会等形式,助力关区加工贸易企业提质增效。甬矽电子(宁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徐林华介绍,公司主要从事集成电路中高端芯片的封装和测试,采取加工贸易模式开展进出口业务。“通过优化加工贸易成品出口退换管理、‘短溢区间’改革等,海关推出的一系列便利化措施顺应了加工贸易企业生产经营和纾困减负的需求,帮助我们开拓国际市场。”徐林华说。

  从全局视角看,“由东向西”“由沿海向内陆”引导梯度转移是打造加工贸易“2.0”的必由之路。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新兴产业研究室主任杨丹辉介绍,由于加工贸易“两头在外”的特点,沿海地区又具有运费优势,传统加工贸易产业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但随着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提高,劳动力、土地等成本上升,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加工贸易面临着成本压力。

  杨丹辉分析,随着各个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和产业体系建设逐渐完善,越来越多具有高增长空间的外贸市场开始出现,“需要推动东、中、西部因地制宜地进行产业梯度转移与承接”。

  近年来,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增速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3年前三季度,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占全国比重从2008年的2.8%上升到24.8%,其中河南、四川、重庆、陕西等省份依托加工贸易迅速发展为外贸进出口重要基地。

  但问题随之产生——加工贸易产业资源、市场“两头在外”,对物流成本非常敏感,失去了海运优势,如何寻找新的比较优势?

  打造新优势,需要相应的配套能力。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持续推进,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交通物流与用能保障不断改善,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能力得以加强。

  在新疆阿拉山口,经阿拉山口口岸出境的中欧班列线路超110条,可达20多个国家和地区,让加工贸易搭上“快车”。去年投产的阿拉山口新博油气管道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当年就完成和乌兹别克斯坦客户签订的1.5万吨焊管订单。“阿拉山口靠近中亚市场、具备宽轨准轨换装设施,交付快、运费低。公司进口钢材原料还享受关税优惠,降低了生产成本。”公司副总经理周善征说。

  高质量的转移载体也不可或缺。商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将培育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等载体,并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梯度转移载体项目;同时,完善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对接合作机制,优先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符合条件的地方设立保税监管场所,引导支持加工贸易产业向上述地区梯度转移。(本报记者 汪文正)

高大山(记者 陈家伟)09月20日,央视非常罕见地发布了解放军维护我国主权的视频,视频中歼-16战斗机在多次警告外机无效后采取行动,凌空发射数枚热焰弹“啐”了对方一脸,最终外机不得不狼狈逃离。众所周知,我国拥有辽阔的领土和海疆,也因此带来了不少的潜在威胁,而解放军作为维护我国主权的力量,曾无数次击退来犯之敌。歼-16释放热焰弹近日,央视军事首次曝光了一则视频,详细展示了在一次外国巡逻机试图侵闯我国领海线时,解放军是如何依法维权的。视频中,外国军机以接近90度的垂直角度悍然向我国领海线冲来,解放军早已观测到这架形迹可疑的外机,在对方露出马脚的第一时间派出歼-16战斗机进行驱离。歼-16不断接近并出现在对方的视野范围中后,我方对外机进行了第一次警告,对方却仿佛没看到一般,旁若无人地继续闯入。对于这种行为我们没有忍让,歼-16战机在接到指令后,果断发射了热烟弹,一时间火光和烟雾在天空中弥漫开来,对方可能是没想到解放军直接“贴脸开大”,明显被吓了一跳。热烟弹释放的场景十分壮观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这个阶段使用的热烟弹看起来威力十足,但其本质上是用于摆脱敌机的红外锁定,干扰对方导弹射击的防御性武器。这种干扰弹在使用后会发出耀眼的光芒的大量的烟雾,就像是在飞机后展开了一双翅膀一样,因此还有一个“天使耀斑”的外号,也常被用于飞行表演当中。由此可见虽然外机的行为十分过分,但我们还是“手下留情”地使用了热烟弹这种信号明确又不会造成实质性伤害的武器。没想到对方的下限远超我们的想象,在被热烟弹吓得够呛后,先是假装绕行一圈准备撤离,随后突然加速打算继续冲闯。对于这种“冥顽不化”的对手必须要出“重拳”,歼-16的飞行员展现了过人的胆识和高超的飞行技术,驾驶战机横向切过外机的机头,直接释放了铝箔条,“啐”了对方一脸,对方只好逃离了现场。虽然视频中,我们非常贴心地给外机打了码,但结合之前的公开信息,我们不难推断出,这次冲突很可能是当年解放军驱逐澳大利亚P-8A反潜巡逻机时的场景。当时澳方官员曾非常不满地表示,解放军在驱离对方时做出了“危险动作”,但央视发布的视频中我们的行为始终冷静克制,就像是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打在了对方的脸上。澳大利亚巡逻机据说当时歼-16释放的铝箔条有一些被倒霉的澳大利亚军机吸入到了发动机之中,导致该飞机一度“险象环生”,操作飞机的驾驶员患上了严重的心理疾病,需要定期接受治疗。澳方的行为生动的诠释了什么叫“自作自受”,而解放军则形象地展示了什么叫“狭路相逢勇者胜”,中国在维护主权方面的决心永远是坚定的,外部势力若敢挑衅只能碰个头破血流。

高大山(记者 黄惠珊)09月20日,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曹雪娇近日,河南许昌的曹女士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持续关注。9月11日,当事人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其父亲曾在2023年打伤母亲后被判刑,今年8月才出狱。此前父亲也有家暴母亲的行为。目前,她母亲已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正在等待法院的通知。对此,曹女士的父亲曹某某表示,除上次因将妻子打伤入狱外,此前他未对妻子动过手,同时也否认女儿曹女士提到的他长期家暴一事。母亲被家暴曹女士向记者介绍,她是河南许昌人,母亲闫某某今年53岁。曹女士母亲被家暴的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23年9月4日,在外务工多时的父亲曹某某回到许昌家中。当晚,父亲与母亲发生争吵,之后便对母亲进行殴打,包括扇耳光、拖拽母亲身体等。期间,母亲想从家中逃走未果。几小时后,曹某某睡熟了,母亲才得以从家中逃跑并报警。据曹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2023年9月5日凌晨5时30分许,母亲给她发了被家暴的照片,拍照时,闫某某口中已吐出鲜血。曹女士母亲在医院住院期间(图源:受访者社交平台)曹女士表示,事发前,她知道父亲回家了,她还特意和父母打了视频问候,没想到后来却发生了上述家暴的事情,“突然被打,我妈都没反应过来”。曹女士告诉记者,知道母亲被打后,她赶紧让母亲到大医院进行检查。许昌市人民医院当时出具的相关诊断报告及出院记录显示,闫某某左侧颌面部、眼周、胸部等软组织挫伤并皮肤擦伤,右侧肋骨骨折,左眼球挫伤。父亲因家暴被判刑曹女士赶回家,看到母亲被打后的样子,坚持报警并做伤情鉴定。2023年10月,闫某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10月28日,曹某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经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实施逮捕,并由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据该案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曹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曹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曹某某被拘留后,闫某某提出离婚,并申请判离,不接受调解。2024年1月16日,闫某某和曹某某的离婚纠纷案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立案。但因曹某某在看守所内等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开庭,闫某某只能先于2月28日撤回诉讼。8月初,曹某某出狱,但仍不愿意与闫某某离婚。因撤诉后要半年才能进行二次诉讼,所以在此期间,闫某某也无法再提起诉讼离婚曹某某出狱后,曾扬言伤害闫某某,此事在闫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曾提及。闫某某也从家里搬了出来,在一个偏僻的地方租房,以免被曹某某找到。9月2日,该案开庭,当庭未宣判双方离婚。曹女士称,2023年9月并不是父亲首次家暴母亲。她记得,有一次,她父亲从外面一回来就把母亲踢倒在地,所以她才用“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做视频标签。对此,曹女士父亲曹某某于9月11日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在2023年9月份事发前,他没有动手打过闫某某。双方在生活中有“小打小闹”的争执互骂,但未动手,同时否认长期家暴闫某某一事。对于女儿的说法,他表示“不能相信”。此外,对于离婚纠纷一事,因家中有拆迁房,曹某某认为是妻子女儿想让他净身出户,所以他才一直不同意离婚。对此说法,曹女士表示,在离婚纠纷中,是父亲向母亲索要高额财产,而家中没有,才导致婚没有离成。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曹女士称,她将母亲被家暴的视频发布到网上,是担心离婚官司会拖太久,没有人限制曹某某的行为,母亲的处境也会变得危险,而她又在外地工作,无法时刻保障母亲的安危。曹女士微博截图曹女士发布的视频引起众多网友和许昌市有关部门的重视。9月9日,许昌市妇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为闫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智娟律师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与此同时,何智娟律师还指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如果被申请人在保护期内仍然实施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家庭成员人格权的再次侵害,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漠视,应当坚决依法惩治。如果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给予训诫,也可对其进行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9月10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许昌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会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意愿,维护其权利。另外,妇联会积极地和法院进行沟通,能做尽做,他们会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9月11日,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她母亲已经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也在等待法院的通知。据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某与被申请人曹某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9月4日,闫某某被林某某殴打致轻伤二级。2023年12月28日,曹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根据闫某某提交的相关证据,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某对申请人闫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某进出闫某某住所。相关新闻女子称“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最新进展: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签发近日,河南许昌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关注。发帖女子表示,其母亲闫某长期被父亲曹某家暴,去年下半年母亲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后父亲获刑八个月。出狱后,父亲继续对母亲及其近亲属实施恐吓,称要“砸了”母亲目前的住所。该女子还提到,今年1月,其母亲已提起离婚诉讼,后由于诉讼到期而撤诉。目前,母亲已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于9月2日开庭。“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让我妈妈可以尽快离婚。”9月9日,许昌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表示,曹某此前确实存在家暴行为,已被依法处理。针对闫某目前的处境,许昌市妇联代闫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9月10日,发帖者、闫某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已向母亲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与被申请人曹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5年登记结婚。2023年9月4日晚,曹某与闫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后,曹某将闫某殴打致轻伤二级,曹某已于2023年12月28日被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经查,闫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对申请人闫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进出闫某住所。9月10日晚,闫某的女儿再次发文称,当地妇联已联系法院协调,对于闫某的离婚诉求,法院将“尽快判决”。

(原标题: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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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曹雪娇近日,河南许昌的曹女士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持续关注。9月11日,当事人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其父亲曾在2023年打伤母亲后被判刑,今年8月才出狱。此前父亲也有家暴母亲的行为。目前,她母亲已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正在等待法院的通知。对此,曹女士的父亲曹某某表示,除上次因将妻子打伤入狱外,此前他未对妻子动过手,同时也否认女儿曹女士提到的他长期家暴一事。母亲被家暴曹女士向记者介绍,她是河南许昌人,母亲闫某某今年53岁。曹女士母亲被家暴的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23年9月4日,在外务工多时的父亲曹某某回到许昌家中。当晚,父亲与母亲发生争吵,之后便对母亲进行殴打,包括扇耳光、拖拽母亲身体等。期间,母亲想从家中逃走未果。几小时后,曹某某睡熟了,母亲才得以从家中逃跑并报警。据曹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2023年9月5日凌晨5时30分许,母亲给她发了被家暴的照片,拍照时,闫某某口中已吐出鲜血。曹女士母亲在医院住院期间(图源:受访者社交平台)曹女士表示,事发前,她知道父亲回家了,她还特意和父母打了视频问候,没想到后来却发生了上述家暴的事情,“突然被打,我妈都没反应过来”。曹女士告诉记者,知道母亲被打后,她赶紧让母亲到大医院进行检查。许昌市人民医院当时出具的相关诊断报告及出院记录显示,闫某某左侧颌面部、眼周、胸部等软组织挫伤并皮肤擦伤,右侧肋骨骨折,左眼球挫伤。父亲因家暴被判刑曹女士赶回家,看到母亲被打后的样子,坚持报警并做伤情鉴定。2023年10月,闫某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10月28日,曹某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经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实施逮捕,并由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据该案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曹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曹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曹某某被拘留后,闫某某提出离婚,并申请判离,不接受调解。2024年1月16日,闫某某和曹某某的离婚纠纷案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立案。但因曹某某在看守所内等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开庭,闫某某只能先于2月28日撤回诉讼。8月初,曹某某出狱,但仍不愿意与闫某某离婚。因撤诉后要半年才能进行二次诉讼,所以在此期间,闫某某也无法再提起诉讼离婚曹某某出狱后,曾扬言伤害闫某某,此事在闫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曾提及。闫某某也从家里搬了出来,在一个偏僻的地方租房,以免被曹某某找到。9月2日,该案开庭,当庭未宣判双方离婚。曹女士称,2023年9月并不是父亲首次家暴母亲。她记得,有一次,她父亲从外面一回来就把母亲踢倒在地,所以她才用“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做视频标签。对此,曹女士父亲曹某某于9月11日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在2023年9月份事发前,他没有动手打过闫某某。双方在生活中有“小打小闹”的争执互骂,但未动手,同时否认长期家暴闫某某一事。对于女儿的说法,他表示“不能相信”。此外,对于离婚纠纷一事,因家中有拆迁房,曹某某认为是妻子女儿想让他净身出户,所以他才一直不同意离婚。对此说法,曹女士表示,在离婚纠纷中,是父亲向母亲索要高额财产,而家中没有,才导致婚没有离成。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曹女士称,她将母亲被家暴的视频发布到网上,是担心离婚官司会拖太久,没有人限制曹某某的行为,母亲的处境也会变得危险,而她又在外地工作,无法时刻保障母亲的安危。曹女士微博截图曹女士发布的视频引起众多网友和许昌市有关部门的重视。9月9日,许昌市妇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为闫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智娟律师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与此同时,何智娟律师还指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如果被申请人在保护期内仍然实施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家庭成员人格权的再次侵害,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漠视,应当坚决依法惩治。如果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给予训诫,也可对其进行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9月10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许昌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会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意愿,维护其权利。另外,妇联会积极地和法院进行沟通,能做尽做,他们会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9月11日,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她母亲已经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也在等待法院的通知。据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某与被申请人曹某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9月4日,闫某某被林某某殴打致轻伤二级。2023年12月28日,曹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根据闫某某提交的相关证据,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某对申请人闫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某进出闫某某住所。相关新闻女子称“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最新进展: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签发近日,河南许昌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关注。发帖女子表示,其母亲闫某长期被父亲曹某家暴,去年下半年母亲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后父亲获刑八个月。出狱后,父亲继续对母亲及其近亲属实施恐吓,称要“砸了”母亲目前的住所。该女子还提到,今年1月,其母亲已提起离婚诉讼,后由于诉讼到期而撤诉。目前,母亲已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于9月2日开庭。“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让我妈妈可以尽快离婚。”9月9日,许昌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表示,曹某此前确实存在家暴行为,已被依法处理。针对闫某目前的处境,许昌市妇联代闫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9月10日,发帖者、闫某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已向母亲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与被申请人曹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5年登记结婚。2023年9月4日晚,曹某与闫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后,曹某将闫某殴打致轻伤二级,曹某已于2023年12月28日被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经查,闫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对申请人闫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进出闫某住所。9月10日晚,闫某的女儿再次发文称,当地妇联已联系法院协调,对于闫某的离婚诉求,法院将“尽快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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