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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央视军事发布了一则短视频。海军辽宁舰张乃刚,曾操作歼-15在航母上第一次起飞。如今在他军旅生涯最后阶段,又放飞了新型战机。张乃刚说:“那天天气非常晴朗,跟当年歼-15首飞的天气基本上差不多。新型战机上舰,非常漂亮,主桅杆上那面五星红旗特别鲜艳,我不由自主地哼出《歌唱祖国》。”央视宣传片,视频截图作为军事爱好者,实话实说,这条短视频制作并不精致,它所要表现的主题就是所谓“新型战机已在辽宁舰放飞”。虽然未出现新型战机放飞的镜头,也是情有可原的。关键是说好的“新型战机已在辽宁舰放飞”,给出的镜头却是歼-15战斗机,在舷号“17”的山东舰航母的舰艏一飞冲天,打出的文字却是“辽宁舰资料画面”。央视宣传片,视频截图国内网友一般都知道,舷号“16”才是辽宁舰。让看到这条短视频的包括本文作者国平视野在内的许多网友感到无语。视频制作和剪辑人员以及央视节目的审核人员,你们为何不用心一点,非要闹出这个乌龙呢!对于视频中出现的所谓“新型战机”,网友可以用排除法来得出相关的结论。中国海军航母上所有型号的直-8、直-9、直-10、直-20等凡是舰载直升机,都不可能被称为“新型战机”。航母官兵称新型战机非常漂亮,视频截图教-10教练机、空警-600预警机等舰载机,也不可能被中国海军航母上的官兵称为“新型战机”,也是可以将这两款舰载机给排除了。在辽宁舰已经满编状态装备歼-15“飞鲨”战斗机的背景下,基本上就没有必要装备歼-15T改型舰载战斗机了,使用这款舰载战斗机,也不属于“新型战机”。央视宣传片,视频截图新型战机上舰,非常漂亮。这句话能够将歼-15D电子战机,也给直接给排除掉了。也因此所谓“新型战机”,只能是中航集团沈飞公司打造的歼-35舰载战斗机。只有中国第二款第五代隐形战斗机——歼-35,才能配得上“非常漂亮”的说法。它飞上辽宁舰以后,无疑包括张乃刚在内的辽宁舰上的官兵所带来的强烈的视觉冲击和震撼感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自豪感。歼-35上舰,概念图关注中国海军第一艘航母001型16辽宁舰动态的广大网友,对于歼-35隐形战斗机成为这艘满载排水量6万余吨的滑跃式航母的舰载机,其实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大连造船厂负责辽宁舰的改造升级工程,将其由“训练舰”打造成“战斗舰”。在离开船厂到渤海湾进行海试时,就携带了一架歼-35隐形战斗机和一架歼-15T战斗机的全尺寸模型。辽宁舰携带歼-35全尺寸模型,资料图返回大连造船厂搭起脚手架,进行的修缮工程结束以后,第二次离开船厂海试的辽宁舰,在渤海湾与中国海军055型万吨大驱、052D防空驱逐舰和054A型导弹护卫舰进行了海上编组。在海上进行了反舰、防空、反潜、陆攻等多个贴近实战课目的演练。对外释放的一个信号就是,辽宁舰改造提升项目结束,已经由“训练舰”打造成“战斗舰”,其综合作战性能不容小觑。辽宁舰在渤海湾海试,卫星图新型战机在辽宁舰上放飞,意味着歼-35战斗机除了在003型航母18福建上电磁弹射起飞外,还具有在中国海军两艘滑跃式航母即001型16辽宁舰和002型17山东舰上起飞的能力,将强化这两艘现役航母的攻防作战能力。现在,中国海军的三艘航母,都将装备歼-35隐形战斗机,在空警-600预警机的指挥下,主要参与对空防御作战,夺取战场的制空权。辽宁舰,概念图而歼-15“飞鲨”和歼-15T这两款重型战斗机,则凭借强大的挂载能力,将携带鹰击-83K反舰导弹、KD-88空地导弹和其他精确制导炸弹等,实施反舰/对陆攻击等。中国迎来了“三航母时代”,标志着中国远程海上作战能力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歼-35、空警-600、歼-15D等新型舰载机即将投入航母舰载机联队,具备重大的防空、反舰、陆攻等打击效果,有效提高中国海军执行多种任务的机动性和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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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曹雪娇近日,河南许昌的曹女士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持续关注。9月11日,当事人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报料邮箱:jimu1701@163.com)记者,其父亲曾在2023年打伤母亲后被判刑,今年8月才出狱。此前父亲也有家暴母亲的行为。目前,她母亲已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正在等待法院的通知。对此,曹女士的父亲曹某某表示,除上次因将妻子打伤入狱外,此前他未对妻子动过手,同时也否认女儿曹女士提到的他长期家暴一事。母亲被家暴曹女士向记者介绍,她是河南许昌人,母亲闫某某今年53岁。曹女士母亲被家暴的事情还要从一年前说起,2023年9月4日,在外务工多时的父亲曹某某回到许昌家中。当晚,父亲与母亲发生争吵,之后便对母亲进行殴打,包括扇耳光、拖拽母亲身体等。期间,母亲想从家中逃走未果。几小时后,曹某某睡熟了,母亲才得以从家中逃跑并报警。据曹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显示,2023年9月5日凌晨5时30分许,母亲给她发了被家暴的照片,拍照时,闫某某口中已吐出鲜血。曹女士母亲在医院住院期间(图源:受访者社交平台)曹女士表示,事发前,她知道父亲回家了,她还特意和父母打了视频问候,没想到后来却发生了上述家暴的事情,“突然被打,我妈都没反应过来”。曹女士告诉记者,知道母亲被打后,她赶紧让母亲到大医院进行检查。许昌市人民医院当时出具的相关诊断报告及出院记录显示,闫某某左侧颌面部、眼周、胸部等软组织挫伤并皮肤擦伤,右侧肋骨骨折,左眼球挫伤。父亲因家暴被判刑曹女士赶回家,看到母亲被打后的样子,坚持报警并做伤情鉴定。2023年10月,闫某某被鉴定为轻伤二级。10月28日,曹某某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经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实施逮捕,并由许昌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据该案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认为,曹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曹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曹某某被拘留后,闫某某提出离婚,并申请判离,不接受调解。2024年1月16日,闫某某和曹某某的离婚纠纷案在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立案。但因曹某某在看守所内等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开庭,闫某某只能先于2月28日撤回诉讼。8月初,曹某某出狱,但仍不愿意与闫某某离婚。因撤诉后要半年才能进行二次诉讼,所以在此期间,闫某某也无法再提起诉讼离婚曹某某出狱后,曾扬言伤害闫某某,此事在闫某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曾提及。闫某某也从家里搬了出来,在一个偏僻的地方租房,以免被曹某某找到。9月2日,该案开庭,当庭未宣判双方离婚。曹女士称,2023年9月并不是父亲首次家暴母亲。她记得,有一次,她父亲从外面一回来就把母亲踢倒在地,所以她才用“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做视频标签。对此,曹女士父亲曹某某于9月11日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在2023年9月份事发前,他没有动手打过闫某某。双方在生活中有“小打小闹”的争执互骂,但未动手,同时否认长期家暴闫某某一事。对于女儿的说法,他表示“不能相信”。此外,对于离婚纠纷一事,因家中有拆迁房,曹某某认为是妻子女儿想让他净身出户,所以他才一直不同意离婚。对此说法,曹女士表示,在离婚纠纷中,是父亲向母亲索要高额财产,而家中没有,才导致婚没有离成。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曹女士称,她将母亲被家暴的视频发布到网上,是担心离婚官司会拖太久,没有人限制曹某某的行为,母亲的处境也会变得危险,而她又在外地工作,无法时刻保障母亲的安危。曹女士微博截图曹女士发布的视频引起众多网友和许昌市有关部门的重视。9月9日,许昌市妇联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正在为闫某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文华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二)有具体的请求;(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何智娟律师指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威胁、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禁止被申请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侮辱、诽谤、威胁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等。与此同时,何智娟律师还指出,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被申请人应当严格遵守,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如果被申请人在保护期内仍然实施家庭暴力,不仅是对家庭成员人格权的再次侵害,也是对司法权威的漠视,应当坚决依法惩治。如果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给予训诫,也可对其进行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9月10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联系许昌市妇联,工作人员表示,会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意愿,维护其权利。另外,妇联会积极地和法院进行沟通,能做尽做,他们会持续关注事件的进展。9月11日,曹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目前,她母亲已经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关于离婚案件,也在等待法院的通知。据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某与被申请人曹某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9月4日,闫某某被林某某殴打致轻伤二级。2023年12月28日,曹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根据闫某某提交的相关证据,其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某对申请人闫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某进出闫某某住所。相关新闻女子称“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最新进展:人身安全保护令已签发近日,河南许昌一女子在社交媒体发布视频称“我的母亲一生都在被家暴”引发关注。发帖女子表示,其母亲闫某长期被父亲曹某家暴,去年下半年母亲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后父亲获刑八个月。出狱后,父亲继续对母亲及其近亲属实施恐吓,称要“砸了”母亲目前的住所。该女子还提到,今年1月,其母亲已提起离婚诉讼,后由于诉讼到期而撤诉。目前,母亲已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并于9月2日开庭。“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让我妈妈可以尽快离婚。”9月9日,许昌市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对红星新闻表示,曹某此前确实存在家暴行为,已被依法处理。针对闫某目前的处境,许昌市妇联代闫某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9月10日,发帖者、闫某的女儿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法院已向母亲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9月10日作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闫某与被申请人曹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1995年登记结婚。2023年9月4日晚,曹某与闫某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后,曹某将闫某殴打致轻伤二级,曹某已于2023年12月28日被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同时,该院于2024年8月8日受理了两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正在审理中。经查,闫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建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禁止被申请人曹某对申请人闫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曹某骚扰、跟踪、接触闫某及其近亲属;禁止曹某进出闫某住所。9月10日晚,闫某的女儿再次发文称,当地妇联已联系法院协调,对于闫某的离婚诉求,法院将“尽快判决”。

内蒙古开鲁县,一个相对比较偏远的小县城,随着网购的普及,当地不少村民都选择从网上进行购物,但因为位置偏僻,他们每次都需要从村中骑车去县城快递点拿物品。2017年3月28日一大早,开鲁县某个村子里的15岁小女孩小丽得知自己的快递已经到县城后,便知会了父亲一声便骑车去了县城拿快递,可这一走,家里人就再也没有见到小丽回家。因为父母离婚,小丽也深受其害,15岁就辍学呆在家中无所事事,每天就抱着手机上网聊天看小说。对于女儿的状态,父亲也是无能为力,为了赚钱养家,他已经没有更多的心思放在女儿身上了。可一直到了中午吃饭时间,小丽也没有回来,父亲虽然给小丽打了一个电话但也没放在心上,一直到了傍晚了,小丽还没有回家,父亲这才开始着急。立即跑到了前妻家里询问情况,结果前妻对着小丽父亲笑了笑,这让父亲以为小丽肯定在母亲家里,没接他电话就是开了一个玩笑。15岁小女孩小丽去县城时失踪可一连好几天过去了,小丽依旧没有回家,小丽父亲怀疑前妻是不是要带走小丽,于是和家人偷偷在前妻家门口观察了好几天,结果发现小丽依旧没有出现,再一问前妻,才发现小丽根本就没有来过母亲家里。此时小丽父亲慌了神,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接警后非常的重视,立即和村民到处寻找小丽。小丽辍学后就几乎很少出门,有的时候会到县城游戏厅玩玩,可家人把小丽可能去的地方都找了一遍依旧没有发现小丽的身影。并且小丽之前的同学也没有和小丽取得联系,不清楚她去了什么地方。起初警方认为,小丽只有15岁,这个年纪的小女孩最容易受到诱惑,说不定跟着别人去了外地,甚至说被拐骗的可能性也很大。也听到警方这么推测,小丽的家人更是慌张了起来,入世不深的小丽如果真的被拐骗了,那可以说凶多吉少啊。小丽父亲到游戏厅找女儿 资料图小丽失踪20天后依旧杳无音讯,当地警方立即启动了命案侦破机制,他们推测20天没有消息的小丽说不定真的凶多吉少了。警方调查了小丽的住宿登记情况以及上网情况,就连小丽给谁打过什么电话见了什么人都进行了了解。结果警方果然获得了一个重要线索,小丽曾经给一个和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孩打电话让他陪自己买衣服,但男孩因为没时间要上班便拒绝了,但通话中小丽告诉男孩自己要去当地一个小区找一个朋友让他陪自己买衣服。得知这个消息,警方立即调取了小区的监控,结果竟然真的看到了小丽在早上9点钟左右进入到了小区,然后径直上了一个单元楼,好像对这里还挺熟悉的。警方推测失踪的小丽凶多吉少小丽抬头看了看单元楼号码,然后就上楼了,并且在之后的监控中警方一直没有看到小丽出来的画面。而根据了解,小丽有一位网友孙亮就住在这个小区,再一查警方发现孙亮就住在小丽上楼的单元楼里面。警方立即传唤了孙亮,对于小丽来自己家里的事情,孙亮承认了,但他表示当天小丽来自己家里是来借钱买衣服的,自己因为当时身上也没有多少钱便没有借给小丽,没有借到钱后小丽便选择离开了。孙亮说的非常的坦诚,一点也看不出他有说谎的样子。根据警方的调查,孙亮已经结婚了,夫妻感情很不错,并且他和小丽也仅仅是普通的网友发展成为的现实朋友,彼此之间其实一点也不了解。所以当小丽提出借钱的时候,孙亮比较诧异,再加上当时身上确实没有几块钱也就有了拒绝的理由。孙亮表示小丽没借到钱就离开了可问题来了,小丽确实上了孙亮家所在的单元楼,并且一直没有出来,难不成她还去了别人家里,可整个单元楼小丽就只认识孙亮一个人啊。民警查看了近三个小时的监控,结果发现在中午12点30分左右,孙亮一个人独自下了楼,并且在楼底东张西望之后离开了小区。但是自始至终,小丽就没有出现过,如果9点多钟小丽上楼到了孙亮家里,那么直到孙亮下楼,小丽应该还在孙亮家里,那么孙亮为什么要说谎呢?当孙亮再一次出现在监控之中的时候,民警看着他背上背的东西,似乎这可以解开一切的谜题了。孙亮再次出现的时候肩膀上扛着一个行李箱,看上还是有点分量的,孙亮一路小跑来到了停车场,但因为停车场监控不完善,并没有拍到孙亮到了停车场的画面。监控拍到孙亮扛着行李箱一个出现的行李箱,让警方意识到事情可能不太对劲,警方再一次传唤孙亮,这一次他依旧一口咬定,就是小丽先离开的,可很显然,孙亮说谎了。当警方询问起行李箱里面的是什么东西的时候,孙亮突然就低下了头,到了这里警方心中其实已经有了答案了,可孙亮立即抬头表示自己妻子快要生了,自己只是从家里拿了一些换洗衣去父母家里。孙亮依旧还在垂死挣扎,在警方传唤他之前已经猜测到孙亮可能会说是带衣服回家,为此警方还专门做了实验,一个行李箱要用肩膀扛,那么行李箱的重量至少要7-80斤,很显然不是换洗衣服这么简单。在之后的问询中,孙亮的心理防线逐渐开始崩溃,可他依旧死咬着说小丽已经离开他的家了。警方加强了审讯攻势,很快孙亮的心理防线崩溃,他最终承认了小丽已经被他杀害,并且埋藏在农村父母老家的田里面。根据孙亮的交待,他和小丽是网上认识的,那段时间妻子怀孕,孙亮也无所事事,于是就在网上聊天聊得火热,但当时孙亮只是把小丽当成自己的妹妹看待。案发当天,得知小丽要来县城,于是孙亮就打电话给小丽将她约到了自己家中。、当时小丽问孙亮借200元买衣服,但孙亮一个无业游民身上只有130元现金,可事情的发展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孙亮说小丽一个劲的往他身边靠近,那种感觉就是在色诱他,孙亮也抵挡不住这种诱惑,便与小丽发生了关系。可事后,小丽却再一次问孙亮借钱,但这一次借的可是5000元,孙亮很显然没有钱,结果小丽竟然趴在窗户上就要大喊,这让孙亮吓坏了。这要是被别人知道和小丽发生关系,这和强奸有什么区别呢?可一想到自己以后都有这个把柄在小丽手里,孙亮决定一不做二不休,最终他残忍的杀害了小丽。孙亮承认小丽已经被他杀害即将做父亲的孙亮就这样断送了自己的前程,也伤害了自家的家人和未出世的孩子,与此同时小丽的父母也陷入深深的懊悔之中,如果对小丽多些关心爱护,会不会她会有一个别样的结果呢。

云南昭通一村委会的干部左某婚内出轨女同事,二人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因为感情纠葛等原因,左某在抓扯中打了女同事耳光。二人闹到了派出所,为了平息此事,左某给了对方9.8万元。左某婚外情和殴打他人被处分、降级。左某与妻子离了婚,此后,其妻子李某将左某和女同事起诉到法院,认为上述9.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还钱。近日,该案的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二审民事判决书公开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01年12月21日左某与李某登记结婚,2019年3月5日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在二人婚姻存续期间,左某出轨了同事何某。2018年,左某与何某曾共同在盐津县某某村委会工作,属同事关系,2018年4月至10月期间,左某与何某在某某酒店等地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2018年12月13日,因感情纠葛、工作等原因左某与何某发生抓扯,左某打了何某耳光,何某以左某对其强奸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事情发生后,在有关部门的组织下,经多次协商,左某给付何某9.8万元,2018年12月15日何某向左某出具收条一张,载明收到左某现金9.8万元,何某出具书面谅解书。2018年12月28日,盐津县公安局中和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左某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何某在公安机关自愿放弃做伤情鉴定,认可左某未对其肢体造成伤害,未去医院做检查)。2019年7月23日,盐津县纪委作出《关于给付左某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决定》,认为左某身为基层党员干部,无视党的纪律,婚外与其他女性发生不正当关系,道德品质败坏,违反党的生活纪律,殴打他人,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8日,盐津县监察委员会作出《关于给予左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决定》,从九级管理岗位降为十级管理岗位。2019年3月5日,李某与左某在盐津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何某与左某之间达成的协议是否有效?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左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何某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有悖社会道德,违反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二人的行为之间属于违法关系,不应受到法律保护。本案诉争协议系二人发生情感纠葛,左某打何某耳光,报警后经双方多次协商,左某给何某9.8万元,根据何某在公安机关笔录中陈述,因与左某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双方私下协商,不想把事情闹大,左某的陈述为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为了不影响家庭,给9.8万元解决此事。何某明确表示不做伤情鉴定,未造成肢体上的伤害。由此能够认定,双方达成的9.8万元并不完全是赔偿何某被打的损失,而是因双方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左某为了平息此事对何某作出的一种补偿。因此双方之间因不正当关系所达成的协议违反善良风俗,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认定无效。同时李某作为左某的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所有权,非因日常生活处理共同财产,应当协商一致,否则属于无权处分,双方的这种行为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也应认定无效。协议无效如何处理?一审法院认为,何某明知左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与其发生不正当关系,左某与何某在主观上均存在过错,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左某确实打了何某,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双方达成的协议,应酌定考虑一部分赔偿金额。同时李某与左某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时,左某对财产作出很大的让步,将财产给李某,债务由左某承担,虽与何某达成的协议无效,但作为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在法律上不具备单独处理的权利,对其应有的份额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支配,鉴于左某与何某均有过错,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酌定由何某返还李某3.5万元。何某不服提起上诉,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延伸阅读男子疑因护士妻子出轨医生自杀:在妻子手机发现不雅照近日,一则浙江一女护士出轨医生致丈夫自杀身亡的消息引发关注,事后医院方面曾发布情况通报称,涉事护士、医生已被停职,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8月26日至27日,大皖新闻记者对话了死者父亲徐先生,其称,儿子曾不顾家人反对入赘,结婚才半年多便发现妻子出轨,遭受打击后自杀身亡,目前双方尚未达成一致,死者遗体仍在殡仪馆。男方曾不顾劝阻入赘,结婚才半年多8月26日,徐先生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他们都是浙江杭州本地人,其子王越(化名)随母姓,1999年出生,今年才25周岁,是家中唯一的儿子,父母亲双方亲属都对这棵“独苗”疼爱不已。而王越从小就表现出超越同龄人的成熟,待人有礼貌,乖巧懂事。2019年,王越在大学时与同龄的校友毛英(化名)相恋,2023年,双方正式领证,这段校园恋爱最终落地开花。死者王越与妻子的婚纱照(受访者提供)但是在此过程中,男方面临需要入赘的现实。“当时我们家里是一万个不同意!”徐先生介绍,尽管父母不同意,但王越说二人是真爱,态度坚决,家人拗不过只好同意。今年1月中旬两人举行婚礼,因为前来祝贺的亲友太多,连摆了两天酒席。看着儿子成家,徐先生也欣喜不已,当天接连在朋友圈分享了婚礼现场的照片和视频,并配文“有情人终成眷属,希望你们能恩爱一生,百事顺遂!”,照片中二位新人身穿红衣,面带微笑,透着喜庆。婚后,王越是在一家银行任业务经理,毛英则是浙江省立同德医院的护士,一同住在女方家里,在亲友眼中,二人工作稳定,生活幸福。“小夫妻俩看着感情很好,同桌吃饭王越经常会给爱人夹菜,也没见过他们争吵。”徐先生说,儿子王越全身心投入到了这段感情中,婚后热爱生活,也很自律,遇到假期小两口还会出门旅游,女方对长辈也还不错,父亲节他还收到了儿媳发来的红包,这对小夫妻的甜蜜生活也让作为家长的他倍感欣慰。然而这样的甜蜜仅仅持续了半年多。遭受打击,男方留下遗书遗言轻生徐先生向大皖新闻记者介绍,今年7月30日,王越给毛英买了一部新手机,当晚,王越在帮忙导数据时发现了妻子跟同事——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医生刘某某的不雅视频、合照,以及“不寻常”的聊天记录,这让王越备受打击。徐先生称,8月1日,心灰意冷的王越请了假带着毛英前往舟山散心,在此期间,还曾用毛英的手机与刘某某联系。8月2日凌晨,王越写下了遗书发给毛英。死者留给妻子的遗书(来源:死者母亲微博)家属提供的照片显示,王越在遗书中写道:“吾妻,谢谢你陪我度过人生最美好的年华,我们一起经历了这么多美好的事情。我永远爱你。只是经过这次你的背叛,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对不起,我真的挺不过去了……”在遗书中,王越还表达了对刘某某的怨恨,并再次向妻子深情告白:“我爱你,如当初。我们来生再做夫妻。”当天凌晨2点多,王越将这封遗书发给了妻子,早上快9点时,对方回复“等我”。徐先生则告诉记者,作为父亲,他等来的是儿子的死讯。当天中午,宾馆工作人员进房间时发现王越已经在衣柜内自缢身亡。这突如其来的悲剧让全家人无法接受,更令人痛心的是,事后,他们在王越的手机里还找到了录好的遗言,同样表达了对遭遇背叛的绝望死者尚未安葬,家属希望女方出面事后,王越的遗体被运回了浙江萧山。徐先生介绍,事发至今已过去了快一个月时间,但女方家迟迟未出面,王越的遗体依旧存放在殡仪馆内。家属也曾找到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和女方家所在的萧山区衙前镇政府,虽然相关部门组织过调解,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家属们也不知道院方对于毛、刘二人的最终处理结果。徐先生表示,目前,男方的诉求是,女方要出面处理后事,让逝者早日入土为安,同时还要进行一定的赔偿。8月27日,根据家属提供的联系方式,大皖新闻记者多次联系毛英,但显示已经关机,其父母的电话也无人接听,刘某某的号码则显示已是空号。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王越家人在网上发帖反映此事后,很快引发关注。8月7日,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发布情况通报称:7月31日上午8时左右,护士毛某某丈夫王某到毛某某所在科室反映刘某某、毛某某有关问题。期间,王某有报警。医院第一时间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调解小组并开展工作。经调解,毛某某、王某情绪得到平稳,并于当日上午9:30左右一起离开医院。鉴于王某反映的刘某某与毛某某涉嫌生活作风问题,经研究,该院于当日上午11时左右对医生刘某某、护士毛某某进行了停职处理。同时,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启动初核程序,后续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图为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发布的情况通报通报中还称:“我院对后续出现的变故感到痛心,将进一步加强全院医护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和社会公德教育。”如今,20天过去了,此事是否有处理结果,又进展到了哪一步呢?8月27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工作人员回应称,毛、刘二人均没有来上班,此前院方已经发布了情况通报,目前尚未发布新的通报。萧山区衙前镇政府工作人员则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女方户籍地确实在该镇,针对此事,镇里相关部门曾介入协调,但具体结果并不清楚。徐先生介绍说,对于王越的死因,事发地舟山警方经过调查得出结论:排除他杀,认定为自缢死亡。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8月2日上午,该所接毛某某(女,25岁,浙江萧山人)报警称:在舟山东极一民宿内其老公王某自杀。该所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后经现场120医生确认,王已死亡。经调查,该死者于8月2日上午在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民宿内自缢。经该所调查走访取证、分局技术现场勘查、法医对遗体的勘验和提取物检测,房间内未发现打斗痕迹,死者体表无暴力性损伤,符合缢死特征,排除他杀,判断自缢死亡,家属对此无异议。 “9月6日是‘摩羯’台风过境海口的日子,这些带鱼是怎么捕捞到的?”近日,南京市民张先生在雨花台区山姆会员店看到9月6日从海口捕捞的冰鲜带鱼,发出质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进行调查。市民投诉:台风过境当天还能捕捞?9月10日,市民张先生在南京雨花客厅的山姆超市海鲜柜台看到有冰鲜带鱼售卖,仔细查看后,发现捕捞日期是9月6日,产地是海南海口。“9月6日是‘摩羯’台风过境海口的日子,不知道这些带鱼是怎么捕捞的?”张先生提出自己的疑惑。冰鲜带鱼产地为海南海口美兰区,捕捞日期是9月6日随后,张先生向记者展现所拍的图片。该冰鲜带鱼39.9元/斤,右下角标注了产品详细信息,包括食用方法、保存条件,分装日期为2024.9.10,此日或之前最佳:2024.9.11。带鱼背后则标注了产名、产地、捕捞日期、保质期、经销商和地址。产地为海南海口美兰区,捕捞日期为2024.9.6,保质期为5天,经销商是福州一家贸易公司。据悉,9月6日,今年第11号台风“摩羯”(超强台风级)在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沿海地区登陆,后经文昌市进入海口市,9月7日凌晨4时12级风圈离开海南岛。记者探访:山姆暂未有明确回复9月12日上午,记者来到南京雨花台区山姆会员店,在海鲜柜看到了这款带鱼。最新捕捞日期是9月8日的,保质期为5天,已经没有9月6号捕捞的了。图为受质疑的冰鲜带鱼随后,记者按照产品上展示的经销商电话,拨打过去。当记者询问,9月6日是如何捕捞的,对方表示“这个就不知道了,我们(带鱼)就是从海南那边过来的”。当记者再次询问该联系谁才能了解情况时,对方立即挂了电话。通过山姆APP,记者将张先生拍的图片发给客服,客服表示将反馈给专员核实处理,具体情况会有工作人员联系记者。南京消协:消费者享有商品知情权对此,南京市消协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相对应的是经营者的告知义务。截至发稿,山姆暂未有回复,本报记者将持续跟踪报道。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姜婧仪相关新闻网友质疑山姆冰鲜带鱼“造假”,回应来了9月13日,#山姆冰鲜带鱼捕捞日期撞上摩羯过境日#引发热议。据扬子晚报,9月10日,市民张先生在南京雨花客厅的山姆超市海鲜柜台看到有冰鲜带鱼售卖,仔细查看后,发现捕捞日期是9月6日,产地是海南海口。“9月6日是‘摩羯’台风过境海口的日子,不知道这些带鱼是怎么捕捞的?”张先生提出自己的疑惑。随后,张先生向记者展现所拍的图片。该冰鲜带鱼39.9元/斤,右下角标注了产品详细信息,包括食用方法、保存条件,分装日期为2024.9.10,此日或之前最佳:2024.9.11。带鱼背后则标注了产名、产地、捕捞日期、保质期、经销商和地址。产地为海南海口美兰区,捕捞日期为2024.9.6,保质期为5天,经销商是福州一家贸易公司。据悉,9月6日,今年第11号台风“摩羯”(超强台风级)在海南省文昌市翁田镇沿海地区登陆,后经文昌市进入海口市,9月7日凌晨4时12级风圈离开海南岛。不少网友评论称,“要么来源,要么日期,反正总有一个地方造了假”。也有网友表示,“看外观还是挺新鲜的”。有网友称看外观还是挺新鲜的还有人调侃称,“是带鱼觉得台风太吵,自己游到山姆货架上的”。图为网友评论截图9月13日,中新经纬致电山姆会员商店客服电话,相关客服人员称,经查询目前公司没有上述消息记录,将反馈核实。同时,该客服人员也表示,“台风天肯定是不允许(捕捞)的”。另据蓝鲸新闻,有媒体向雨花客厅的山姆会员店咨询,接线员表示:不排除是提前一天捕捞的,然后定的批次为9月6号的可能。山姆每个批次的产品都是有质检报告的,每一道流程都是有手续的,山姆一贯重视品质的请不要有顾虑。此外,媒体致电该批次带鱼经销商,经销商称:包装上标注的捕捞日期指的是“一个阶段”,捕捞日期实际上是上岸码头的日期。正常的捕捞就是一两天,作业完会马上回来。对于反映的是否为9月6日当天捕捞的问题还是要再具体了解一下。目前公司的带鱼主要捕捞海域一个在海南一个在舟山,福建部分地区也有。山姆会员商店官方网站显示,山姆会员商店是世界500强企业沃尔玛旗下的高端会员制商店,付费会员超过500万人,会员人均年消费高达1.3万元。截至2024年9月6日,山姆会员商店在全国25个城市已经开设了42家门店,分别坐落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福州、大连和杭州等地。但最近,山姆会员店的麻烦不小。据科创板日报,9月4日,江苏常州一女子发布视频称,在山姆会员店购买的鲜肉月饼中吃出了一颗牙齿。这一事件迅速引发公众关注和热议,成为社交媒体上的热门话题。女子发布视频称在山姆会员店购买的鲜肉月饼中吃出了一颗牙齿(视频截图)据视频画面,该款鲜肉月饼疑似山姆会员店在售的Member’s Mark鲜肉月饼,售价29.9元。山姆会员店APP相关产品页面显示,这款鲜肉月饼的评价超过10万余条,中差评的总数超过5000条。其中,也不乏消费者评价说,鲜肉月饼的肉不新鲜,吃了拉肚子。针对此事,媒体记者今日多次拨打常州新北区市监局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与此同时,深圳前海山姆会员店也遭遇了类似的信任危机。据深圳当地媒体报道,9月3日,姚先生在深圳前海山姆会员店买了一箱牛奶,回家打开以后,发现里面有泡过水的痕迹,同时牛奶盒表面竟然附着许多黑色虫卵。深圳该山姆店工作人员回复媒体称,会全面开展自查,妥善处理此事。另据报道,山姆的一款新品也被吐槽了。一网友在山姆超市购买了8.28生产批次的杨枝甘露,杨枝甘露一直冷藏没有开封,保质期内开盖后,杨枝甘露发生喷射爆炸,导致家中天花板等地方都被溅上杨枝甘露,现场有点触目惊心。不少网友纷纷晒出自己购买到的杨枝甘露,相同批次已经多次发生喷射。保质期内开盖后,杨枝甘露发生喷射爆炸(视频截图)9月11日,白鹿视频致电山姆会员商店,客服称有顾客反馈关于杨枝甘露爆炸的记录,但反馈得较少,不是特别多。目前还不清楚爆炸的原因,还在核实当中。之后会将该问题及时记录和反馈,并进行售后处理。客服推测,有可能是运输的过程中的挤压碰撞,造成饮品喷射。如果发现产品有胀气或者漏液的现象,建议不要食用。如果遇到了该状况可以来电咨询客服,也可以第一时间找售后。其实,近年来山姆会员商店因虚假宣传、销售问题食品等问题,已多次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据公开信息显示,该品牌至少被处罚20次,其中不乏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被罚款的案例。今年2月,上海真如山姆超市有限公司就因此类违法行为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870余元,并被责令停止相关违法行为。此外,黑猫投诉平台上的大量投诉也进一步暴露了山姆会员商店在消费者服务方面的不足。记者在黑猫投诉上搜索山姆,截至目前,有7796个投诉,主要涉及食品异物、食物变质以及退款不处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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